这里没几个中国人,因为他们不会在没有买卖可做的地方定居。但是有很多阿拉伯人,有的戴着漂亮的开罗软呢帽,穿着整洁的帆布西装,有的戴着白色的帽子,穿着纱笼。他们肤色较深,长着一双闪亮的大眼睛,有着闪米特人的样貌。这里有很多马来和巴布亚的混血儿,当然还有许多马来人。偶尔还会看到一个皮肤晒成深古铜色的荷兰男子,或者一个穿着宽松的浅色披风的壮实荷兰女人。
老式的荷兰平房是用茅草盖的,屋顶又高又尖,屋檐突出来,由多立克或科林斯式的石柱支撑着,石柱上覆盖着一层石膏,构成一个宽阔的回廊。回廊里摆着圆桌和硬邦邦的荷兰椅子,挂着吊灯。地板用瓷砖或白色大理石铺成。房间都很暗,家具是荷兰式的,墙上挂着拙劣的油画。客厅贯穿整个房子,两边都是卧室。平房后面是一个带围墙的花园。围墙壁的白灰已有些剥脱,潮湿的地方都变绿了。花园疏于打理,杂草丛生。这里有玫瑰和果树、攀缘植物、开花灌木、香蕉树,还有一两棵棕榈树、肉豆蔻树和面包树。最后面是仆人的房间。
四处走动的时候,会不时看到一堵倒塌了的白色围墙,里面是一些建筑物废墟。这里曾经是一个葡萄牙修道院。沿着海岸,越过葡萄牙人的堡垒,便是荷兰官员整洁的新房子。
有两座葡萄牙人的堡垒。一座离海稍远,被一条护城河环绕着,护城河里生长着茂密的树木和灌木,但是堡垒只剩下了一些巨大的灰色石头墙,正方形的院落里长满了热带植物。堡垒对面是一片开阔的空地,一直延伸到大海,那里生长着高大的树木,有木麻黄树、金银花树和野生无花果树。它们是葡萄牙人种下的,我想他们当时一定曾在这些树下休憩,度过了凉爽的夜晚。
更高的山上,是另一座堡垒,它居高临下,灰沉沉、光秃秃的,周围是一条深深的护城河。它保存得很好。唯一的一扇门离地面大约十二英尺,只有通过梯子才能到达。在正方形的围墙里还有一座堡垒,中央有一口井。堡垒里有一些很大的房间,门窗是文艺复兴晚期的风格,比例匀称,但装饰很少,大概是驻防军官们住的地方。
森林。高大的金盏花树把肉豆蔻树遮住了。脚下没有杂乱的灌木,只有一些腐烂的树叶。耳边是像鸡那么大的鸽子响亮的咕咕声,还有鹦鹉的尖叫。偶尔会看到一些简陋的茅舍,里面住着衣衫褴褛的马来人。
这里又潮湿又闷热。
人们说以前这里的商人非常富有,喜欢互相攀比,挥霍无度。他们都有马车,这样就可以在晚上沿着海边和广场慢慢地驾车兜风。船太多了,有时港口都被挤满,新来的船只不得不在外面等着,直到有船只离开,它们才有机会进去。他们过去常常会从荷兰运来大理石作压舱物,还会运来大块的冰,因为他们是驾着空船过来的,要把岛上珍贵的香料运回去。
热带地区的下午。你试图去睡一会儿,但最终放弃了,昏沉而困倦地走出来,来到回廊上。天气炎热,没有一丝风,令人窒息。你的大脑焦躁不安地转动,但思绪毫无目的。时间过得单调乏味。这样的日子看不到尽头。你想洗个澡凉快凉快,但没什么效果。坐在回廊上太热了,你又一次倒在床上。蚊帐下的空气似乎是纹丝不动的,你读不成书,脑子转不了,也休息不了。
凉爽的夜晚。空气柔软而清新。你有一种极致的幸福感。你的想象中闪过一幅又一幅画面,却无半点儿疲累,心情无比愉悦。你有一种精神脱离了肉体般的自由感。
望加锡港。夕阳西下,一片辉煌,先是黄色,然后是红色和紫色。
远处,椰子树在摇曳,光彩照人。你试着去想如何描述那令人眼花缭乱的景象。它的壮丽让你放松,让你感到膝盖有些绵软,与此同时,它让你的心充满了豪情,如果你能唱歌的话,你会放声歌唱。要唱《纽伦堡的名歌手》吗?不,要唱格里高利圣咏。这是一种没有悲伤,只有满足的死亡。这是东方城市给你带来的最美好的事物。海港里有进进出出的船只,有客船、异国风情的双桅船(它们仍有最初进入那些遥远海域的大帆船的影子)和捕鱼小船。日出日落,朝夕往复。
(1)“Before the Party”,1922年发表。
1923T。他是一名地下掩蔽部军官,靠着曾管理过一个团的本事,战后到锡兰当了一个俱乐部的秘书。他是个矮胖的男人,上身很长,腿很短,不太相称。他穿着一条松垮垮的裤子和一件宽大的土布大衣,都磨损得很严重,看起来有些滑稽。他给人的印象是曾当过骑兵,实际上是K.O.Y.L.I.(1)出来的。他黑黑的头发很稀薄,紧紧地贴在头皮上,倒长着一把浓密飘逸的八字胡。他桥牌打得很好,非常以此为傲,喜欢批评每一个和他一起打牌的人。他很喜欢谈论他认识的那些有爵位的人,以及他所熟识的将军和元帅。
“土匪”。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又老又虚弱。他秃顶,头发和胡子都白了。他长着一个又红又大的鼻子。当他坐着的时候,看起来像是一个驼背的小个子男人,可他站起来的时候,你会惊讶地发现他长得比常人要高。他是一个优秀的渔夫,总是不停地谈论他的捕鱼事业。他口袋里常常装着一些带翅膀的昆虫。他对蝴蝶很感兴趣,正着手出版一本关于锡兰蝴蝶的书。他好酒贪杯,而且很乐意谈论他参加的那些饮酒聚会。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被称为“土匪”。
丛林。在太阳落山前的某个时刻,丛林中的树木似乎从浩瀚的森林中脱离出来,成了独立的个体,那时你就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了。在这神奇的时刻,它们似乎获得了一种新的生命,所以你几乎可以想象,它们拥有了灵魂,随着夕阳西下移动着自己的位置。你觉得在某个不确定的时刻,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会发生在它们身上,它们会奇妙地变幻模样。夜幕降临,那一刻已经过去,丛林再一次把它们拽了回来,树木再次融入森林,成为其中的一部分,一动不动,悄无声息。
种植园主的房子。这座两层楼高的平房坐落在一个小山头上,四周环绕着一座花园,花园里种着一些粗劣的牧草、明黄色的美人蕉、芙蓉树和开花灌木。平房后面是一棵开着红花的大树。从阳台上可以看到一个狭长的长满橡胶树的小山。后屋是一间正式的小客厅,但起居室是一个宽敞的开放式回廊,放着一些田园式的家具,有加长了腿的大椅子、藤椅、一两张桌子,还有一些架子,架子上放着几本又破旧又乏味的廉价小说。卧室在楼上,陈设非常简陋,只有一张铁床、一个上了漆的五斗柜、一个盥洗盆架,上面放着风格不搭的破旧陶器。吃饭用的玻璃杯很粗糙,盘子很破旧,餐具也是最便宜的。这顿饭很丰盛,有汤、鱼、烤肉和甜点,但味道都不怎么样,上菜时也马虎邋遢,令人食欲全无。
仰光。他们是一对父子,都是一家中国公司的货船船长。这位父亲把他那修长、聪明、英俊的儿子视若珍宝,发现他爱上一个缅甸女孩时,父亲被吓坏了。他们不仅仅是相爱这么简单,简直是如痴如狂。他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他入乡随俗,开始抽鸦片,最终丢了饭碗。这位父亲觉得女孩对男孩施了魔法,下定决心要把儿子挽救回来。有一天,人们发现那个女孩淹死了。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死的,但每个人都觉得是这位父亲下的毒手。男孩伤心欲绝。他真是肝肠寸断,他原先对父亲炽热的爱变成了不共戴天的恨。
月光下的曼德勒。白色的大门被镀上了一层银色,天空的剪影映照着上面的建筑,看上去令人陶醉。曼德勒的护城河是世界上最不起眼的美景之一。它没有基拉韦厄火山的庄严崇高,也没有科摩湖的壮观如画,它没有南太平洋岛屿海岸线的醉人魅力,也没有伯罗奔尼撒半岛部分地区的富丽堂皇,但它的美让你抓得住,享受得到,让你能够拥有。
它的美,不会使你神魂颠倒,却能给你带来源源不断的快乐。其他美景需要一种专门的心境去享受和欣赏,而这幅景色有一种适合所有季节和所有心情的美。它就像赫里克的诗,当你对《地狱》或《失乐园》不感兴趣时,可以愉快地读上一读。
F。他是一个又高又胖的男人,头顶是稀疏的灰白头发,红红的面庞,又圆又光滑,所以他有时看起来几乎像个小男孩。他留着牙刷似的灰色小胡子。他的牙齿烂得很严重,唯一能看到的一颗,是他嘴巴正中间的一颗黄色长牙,松松垮垮地垂着,看起来好像一拽就会掉似的。他满脸是汗,油光发亮。穿便服时,他经常会穿卡其布西装配一件开领的网球衫,不打领带。他在战争中受过重伤,有一条瘸腿,走路时明显一瘸一拐的。他对生活唯一的兴趣是马,整天把马挂在嘴边,别的什么也不说。他自己养了几匹小马,经常赌马,却只是个笑柄,因为他从来没有赢过一场比赛。他成天乐呵呵的,但总让人觉得,他精通赛马场上的所有阴谋诡计,在使一些招数时毫不犹豫。
E。他把自己描述成一个农村人,他可能因此遭受了许多屈辱,所以才坚持说他为此感到自豪。他的父亲是一艘跑中国航线的茶船上的大副,最终定居在毛淡棉,娶了一个缅甸人。1885年,E作为翻译来到曼德勒,从那以后一直留在这儿,先是在政府部门做事,后来自己做生意,销售玉器、琥珀和丝绸。当我去看他时,他把我带进了一个兼作客厅和商店的房间。里面摆满了廉价的欧洲家具:铺了软垫的椅子和沙发,两三张桌子,到处可见的陈列柜,里面放着一些二流的玉石和琥珀。那里没有风扇,又热又闷,到处都是蚊子。他去梳妆打扮,让我等了很长时间。终于他走了进来。他是个又高又瘦的男人,白头发,泛着土黄的黑皮肤,扁鼻子。他声音很大很刺耳,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他似乎很喜欢自己的声音。他以一种正式的、精心设计的言辞说话,用的都是些通常只在书报上才能看到的词。他总是选择长词而不是短词来表达意思。他对那些陈词滥调情有独钟。无论他什么时候提到任何人,无论多么频繁,他总是会用这个人的全称。于是,他用这种说话方式跟我谈起了莱迪史密斯战役中的英雄乔治·怀特将军阁下和维多利亚十字勋章获得者哈里·普伦德加斯特将军阁下。
G。他有六英尺高,身材苗条,不太英俊,但也算挺迷人。他的一张瘦脸被太阳晒得黝黑,双颊凹陷,蓝色的眼睛里带着微笑。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只留了牙刷似的唇须。他的头发剪得很短,还没有发白。
他的关节很灵活,举手投足轻松而优雅。他没有刻意打扮,却很得体,衣服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但裁剪得很好。他是一名骑兵,你可以想象,穿着制服的他一定是个引人注目的人物。他说话的语调很独特,慢吞吞的,相当幽默。他喜欢冷嘲热讽。他是个业余的相马师,也是个优秀的运动员,轻描淡写地描述着他参加过的所有不寻常的运动会。
T。他又瘦又高,面色蜡黄,胡子刮得干净,戴着一副眼镜。这给他平添了一种奇怪的学生气质,你会认为他是一名爬格子的记者,而不是钻丛林的好手。他的态度害羞又谦卑。他一个人住得太久了,所以话很少。他穿着卡其布短裤、长筒袜和卡其布衬衫。他的职业是矿工,在缅甸北部发现了一座玉石矿,希望在那里发家致富。他会在雨季来到曼德勒,剩下的时间,都在自己的矿井里度过。除了他之外,方圆七英里之内没有第二个白人。
(1) King’s Own Yorkshire Light Infantry的简称,即国王私人约克郡轻步兵团。
1929婆罗洲。H穿着卡其布衬衫和卡其布短裤。脚上穿着一双棕色鞋子和一双到膝盖下的长筒袜。他中等身材,胖胖的,红红的脸上闪着汗珠,长着一个红色的鹰钩鼻。他有一双蓝眼睛,前额上的金发向后梳着。他嘴里几乎全是套话,尤其是和喝酒的人在一起的时候,这是他用来表现自己是个好人的一种方式。当他和你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说话更自然,很有绅士的样子。他养了两只猫和一条狗。他来自一个牧师家庭。
A。他是威尔士人,带着明显的威尔士口音,身材瘦削,邋遢,胡子刮得很干净,耳朵招风,五官不规则。他的样子看起来既不好看,也不健康。他有一种冷嘲热讽式的幽默感,还喜欢假惺惺地奉承别人,当他看到别人被他的花言巧语骗了的时候,会觉得很好笑。他穿得很不得体,一副衣衫不整的样子。他钢琴弹得好,喜欢古典音乐。每当他发脾气时,就通过弹钢琴来安抚自己的情绪。你会感觉他是一个出身卑微的乡下男孩,凭借着自己在学校和考试中发挥出的聪明才智才得以担任公职。他的房间里放着许多学校发的奖状,就那么随意地捆扎着。他喜欢法语,收藏了一些现代法国小说,但他法语说得并不好。
苏丹。根据安排,十点钟的时候苏丹会在他的会见室接见我们,我们走过去的时候,看到他和随从正好从他住的地方出来,他的住处在会见室楼上的一侧,我们停步等候了片刻,让他先进去。陪同他的是两名中年男子和一个随从,其中一名男子为苏丹撑着一把伞,这三个人全都显得邋邋遢遢的。会见室是一个又长又矮的房间,一头摆着一张漆着艳丽色彩的宝座。宝座前面有一张桌子,桌子周围摆着六把餐厅椅,从这一块儿地方开始,沿着大厅两边各摆着一排椅子。有人把我们介绍给了苏丹和两位摄政王。苏丹是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长着一张像马一样的长脸,象牙色的皮肤有些苍白,嘴巴大大的,他微笑的时候会露出长长的牙齿和牙龈,他还有一双非常敏锐而犀利的眼睛。他穿着黄色丝绸材质的外套、裤子和纱笼,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土耳其毡帽,上面装饰着镶满了人造钻石的金线织棉贴花,脖子上挂着许多金线、金链和一块很大的金质勋章。两位摄政王是他的近亲,他们头上裹着蓝灰色图案的头巾,穿着深色裤子、长袍和纱笼。其中一个斜视得很明显,戴着一副蓝色玻璃眼镜。苏丹的弟弟,一个脸色苍白的八岁小男孩,被一个侍从带了进来,整个会见过程中一直坐在侍从的腿上。苏丹时不时地瞟一眼那个斜眼的摄政王,看看自己该做什么,但他似乎很自信,丝毫不害羞。
他坐在桌子一头的扶手椅上,两位摄政王坐在他的一边,我们和英国特派专员坐在另一边。他身后站着一群衣衫破烂的侍官。其中一个手里拿着国剑,另一个拿着长矛,第三个拿着坐垫,第四个拿着敲槟榔用的工具。侍官给大家散了大卷烟,有普通蜡烛那么大,它是用尼帕棕榈叶包着婆罗洲粗烟草制成的,不过这种烟抽起来倒是轻松惬意。其余议员坐在大厅两边的椅子上,似乎在专心听着圆桌上的谈话。在苏丹身后的宝座旁边,燃烧着两根巨大的蜡烛,插在巨大的黄铜烛台上,这些烛台象征着苏丹对我们纯洁友好的感情。那个小男孩,苏丹的弟弟,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们看。摄政王代表苏丹向我们致以亲切的问候,然后特派员代表我发表了一段很长的讲话,告诉他们我的职务和我的情况。在这之后,他们进行了一段断断续续的谈话,双方都在努力找话说。然后,在摄政王最后的致辞和特派员优雅的回应之后,我们便告辞了。
特派员官邸后面的小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木,虽然无人照料,但由于自然的偶然性,这种随意的组合显得十分巧妙,像是经过了精心设计一般。它看起来像中国古画上的一座被丛林覆盖着的小山。
我们参观了儿茶工厂。它建在山脚的河边。各种各样的棚屋搭在粗糙的原木桩上,上面覆盖着波纹铁皮屋顶。工厂后面种着香蕉、木瓜和各种各样的树。它给人一种粗糙凑合的感觉,让人觉得好像是因为突然要用才杂乱无章地临时搭建起来的一样。这里既邋遢又脏乱,不像英国或美国的工厂那样整洁。儿茶是一种红树树皮制成的鞣制材料,当你在工厂里走动时,会闻到一股淡淡的硝味。树皮先用一个复杂的机器打碎,然后倒进几个巨大的桶中,用水清洗之后煮沸,直到提取出鞣酸,最终制成的儿茶是一种红棕色的半流质液体,看起来有些像糖浆。最后把液体晾干,做成又大又硬的块状物。经理和他的两个助手各自住在山上自己的平房里,他们有一个小俱乐部,傍晚时分就会到那里去。俱乐部是一个长长的房间,一边放的是台球桌,剩下的地方是一个小吧台、一张桥牌桌,还有一张堆满了报纸的桌子,都是些像《每日画报》和《每日镜报》《皇家杂志》和《河岸》这样的杂志。俱乐部由一个男孩照看,他负责端端饮料,在端饮料的间隙充当台球记分员。小俱乐部里脏兮兮的。经理是个胖子,戴着一副角质框架的眼镜,戴着假牙,胡子刮得很干净,长着一张晒成古铜色的方脸。他在这里已经住了二十五年了,据说在当地人当中影响力很大。他说话的时候喜欢夹杂一些蹩脚的法语。据说他为人善良可靠。这三个人就是工厂的全部职员了,他们非常合不来,他们吵架吵得很凶。机械师是个年近三十的人,说话带着浓重的苏格兰口音,所以英国人不容易听懂他说的话。他中等身材,穿着寒酸的灰色粗斜纹布外套和破旧的网球衫。他有一张漂亮迷人的脸,五官虽扁平,却不会让人感到不舒服,他的那双蓝眼睛总是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让你觉得他喝多了酒,但若你用上了想象力,便会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一种高深莫测的悲戚。你会觉得它们似乎很困惑,好像它们看到了一些令他无法理解的东方事物一样,你可能会暗暗地想,这个朴实、单纯、简单、未受过教育的苏格兰人察觉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给了他很大的冲击,让他的心理失衡了,从此开始了随波逐流的生活。据说他十分嗜酒,喝醉的时候变得暴力,令人讨厌。第三个人个子虽小,但骨架很大,一头淡茶色的头发,大鼻子,沉默寡言。
纳闽岛。你在一个小码头登陆,来到一条临海的大街上。街上都是些中国人和犹太人开的商店,很有特色:一家商店做两三种生意,你会看到门的一边,在敞开的窗户下摆着一张牙医椅或者剃头用的东西;在门的另一边,你会看到一个钟表匠正在台上修理钟表,店里的其他地方则在售卖罐头食品。有三四家商店是巴格达来的犹太商人开的。其中一家是个普通的杂货店,凡是那些小商贩的货包里有的东西,这里都有出售。一个犹太女人躺在长椅上,美得令人难以置信,她半躺半坐着,懒懒散散的,除了一件褪了色的粉红色睡衣之外,什么也没穿。她的玉足赤裸着。她有一张可爱的鹅蛋脸,如象牙般白皙,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羚羊似的大眼睛,可爱动人。她可能是从《天方夜谭》里哪个故事中走出来的。她身上有一种性感的慵懒和一种叫你无法呼吸的魅惑。她的丈夫是一个身材高大、消瘦、蓄着胡须的犹太人,戴着一副眼镜,他这样的人在伦敦东区很常见,他们敏锐,狡猾,善于逢迎。
马来联邦。海上黎明。天快亮的时候,我碰巧醒了,就上了甲板。
霹雳州的山一片灰色,上面的云也灰沉沉的,太阳升起,把云染成了粉红色和金色,看起来像丁加奴人的莎笼。
禾雀。一群白色的禾雀乱糟糟地飞着,就像毫无来由和秩序地在头脑中掠过的杂乱遐想。
特派专员参赞。他是个小个子男人,五十岁到五十二岁之间的样子,头发灰白,灰色的眉毛非常浓密。他的侧面很好看,你可以想象他年轻的时候长得一定很帅。他的蓝眼睛现在显出倦意,薄薄的嘴唇让他看起来很暴躁。他说话的样子就像嘴里没有牙齿一样,很难听懂他在咕哝什么。大家都说他很腼腆,但你会觉得他只是对社交习惯一无所知而已。要让他把一个人介绍给另一个人的话,他会显得非常窘迫。除非有人先行离开,否则他没有办法鼓起足够的勇气离开聚会。他认真努力,但很愚蠢。他是那种总是害怕做错事,被愚蠢的偏见和繁文缛节束缚的官员。虽然他已经在这里三十年了,但还不怎么会讲马来语,他对这个国家、对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只是拼命工作,因此他的上司就没有理由批评他,他准备一到拿退休金的年龄就立马走人。他满脑子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无暇顾及大的宏观问题。他只关心俱乐部和他辖区内人员来往的基本事务。
种植园主。绝大部分的种植园主似乎分属两个阶层。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中产阶级以下的普通粗人,说英语时要么带着蹩脚的口音,要么是苏格兰口音。他们思想粗俗,只关心橡胶、橡胶的价格和俱乐部里的活动。他们的妻子要么非常文雅,渴望成为淑女,要么大大咧咧、吵吵闹闹、热情过度。还有另一个阶层的种植园主,他们曾就读于公立学校,也许还上过大学。他之所以成为一名种植园主,是因为他在英国没有谋生的手段,而种植橡胶显然是唯一一种可以让一个人不经过培训或者没有经验就能挣到钱的职业。他常常急于让你知道他的出身是个绅士,但除了他去英国度假时过着略微不同的生活外,他的谈吐和兴趣与其他种植园主没什么两样。所有的种植园主对政府官员似乎都有同样的感觉,里面夹杂着敬畏、嫉妒、蔑视和怒气。他们在背后嘲笑他们,但又把参加特派专员的花园聚会或晚餐看作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在这些种植园主中找到一个有文化、有学识或有名望的人,你得走上个十万八千里才行。
马来联邦。麦克当时住在客栈里,是从他居住的荷兰婆罗洲赶过来的,希望把属于荷兰裔马来人的橡胶地卖给邓洛普公司。但只要有人想买的东西,他都准备经销,他花了大量时间试图让某个年轻的欧亚混血儿购买一辆汽车,又想方设法勾起新加坡的几个犹太人对黑金刚石的兴趣,他声称自己能够获得在婆罗洲的采矿权。在过去的三十五年里,他去过马来半岛的各个地方,从事过许多职业。他最初是传教士,后来成为政府官员,在霹雳州做勘测工作,后来又先后当过种植园主和矿工,还为许多欧洲公司做过代理。他似乎一事无成,现在已年近花甲。他又高又壮,走起路来一副土里土气的样子,就像靴底沾满了泥巴似的。他长着一张深红色的脸和一双蓝色的眼睛,眼眶红红的。他的样子会让人觉得有些卑鄙狡猾。他讲起自己在马来联邦的故事时,讲的大多都是那些用各种各样的方式伤害过他的人,他给你的印象是,他是这个充满流氓的世界里唯一的实在人。他给我讲过的唯一一个有点儿价值的故事是: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男人,发现村里有三四个欧亚混血儿是他的孩子,就和村长密谋把他们淹死在河里了。这个故事里面可能没有一句真话,但他讲起来带着一种讥讽的感觉,让这故事令人印象深刻。
O。他是俱乐部的秘书,一个驼背的小个子男人,大约五十岁,做了多年的种植园主。他对世界和文学的见识比当地大多数人都多,谈起种植园主妻子对流亡之苦的抱怨时,他总是带着强烈的鄙视,非常不以为然。他说,所有的种植园主本来都属于中产阶级的下层,他们的妻子自然不会有一栋到处都是仆人的房子,也不会有一辆汽车,她们只能在家里的柜台后面招呼客人。
G. R.。他是政府工程师。他个子很小,衣冠楚楚,五官端正,头发灰白。他的举止非常严谨,军人和绅士气质十足。他在怀特岛上有一处住所,打算明年退休后住在那里。他想找点儿事做,打算养鸡,他希望以此来打发时间,赚的钱也抵掉他十分之一的开销。他是一个典型的退役军官,无比尊重军人阶级的一切偏见。可以想象得到,当他最终在文特纳定居下来时,会和那些退役的士兵相处得多么融洽。
P。他是一个又高又壮的爱尔兰人,长着一个双下巴。他有一张爱尔兰人典型的红脸,鬈发,蓝眼,说话带着爱尔兰土腔。他在这个州待了三十五年了,起初是个普通警察,现在是警察局长。他最近又结婚了,娶的是贝尔法斯特一个漂亮的酒吧女侍,年龄比他的女儿还小。他每天心情愉快地四处转悠。他带我们参观了监狱。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很多囚犯,他们的刑期很长,腿上戴着镣铐,干着各种各样的活。一些人在准备米饭,另一些人在做木工活。在两间小牢房里,我们看到两个被判死刑的人,他们盘腿坐在床上,身上只穿着一条囚服纱笼,那是一条脏兮兮的白色棉布,是囚犯们自己做的,上面打了一个监狱的标记。
他们什么也没做,茫然地发呆。狱卒告诉我们,在他们被处决前的最后三天里,每天会得到五美元,他们可以用来买任何食物、饮料或香烟。
在行刑的那天早晨,他们被带到院子对面,在那里洗个澡,然后被带进一个房间里吃早餐,接着被带着爬上一段狭窄的楼梯,走到行刑室里。
他们头上戴上白罩,脸冲着墙壁。天花板的铁环上拴着一根绳子,绳子另一端套在他们的脖子上,然后抽掉他们脚下活板上的螺栓。向我们展示行刑过程的是一位粗俗的伦敦人,满口黄牙,牙都烂掉了,他娶的是一位日本妻子。我问他是否觉得行刑很可怕,他笑着说,反正行刑是不会让他失眠的。他告诉我,有一个男人第二天就要被绞死了,被问到是否还有什么想要的东西时,男人说:“是的,我想要一个女人。”警察局长咯咯地笑了。“还真是个汉子,”他说,“我当然不会介意,但你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我要是那么做了,整个社区的人都会向我扔臭鸡蛋的。”
囚犯们每天洗两次澡,看他们洗澡挺有趣的。他们分批来到一个大水箱前,每个人都会分到一个水桶,一声令下,他们就从头到脚把自己冲四遍,然后搓身子,又一声令下,他们再把自己冲四遍。接着他们匆忙穿上干莎笼,给下一批囚犯腾地方。
在夜色的衬托下,槟榔树显得纤细而优雅。他们具有三段论式的憔悴之美。
L.K.。他被称为“粉扑珀西”。他在牛津大学贝列尔学院上过学,比种植园主和政府官员(他在生活中得和他们打交道)受过的教育都要好,涉猎更广。他开始是一名军校见习军官,现在已成为校长。他桥牌打得很好,舞也跳得好。别人抱怨他自负,社区里有些人强烈反对他。
他的穿着打扮风度翩翩,非常健谈,说话的时候有些牛津式的风趣。他很会说俚语,同时又很有修养。他有一套自己的词汇。他长得很帅,很有知识分子的风范,他看起来像个年轻的大学教师,也像个夜总会的职业舞者。
C。他具有学者气质,是一个勤奋的人,严谨、可敬而乏味。他的妻子举止轻浮。他很有能力,在新加坡担任着重要职位。在他们附近住着一对夫妻,丈夫健壮、热情,妻子很拘谨,和C一样可敬但乏味。他们两个都是中年人。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令每一个人都很惊讶的事,那个女人和C一起私奔了。被抛弃的两个人提起了离婚诉讼,后来又各自结了婚。C被开除了,和那个同他私奔的女人一起生活在英格兰,贫困潦倒。新加坡那边的两位倒是很称心,唯一让他们不爽的是,C和那个女人过得非常幸福。
我走着走着,突然想到了一条经常梦到的宽阔大路,一条蜿蜒在群山之间的路,就像我现在走的这条路一样。它通向一座城市,不知道为什么,我渴望到达这座城市。男人和女人都在匆匆赶路,我常常醒来发现自己已起身走出了半个屋子,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站在山顶,四周是城垛环绕的城墙,整个城市一览无余,宽阔的白色道路蜿蜒通向城门。空气清新甜美,天空湛蓝。他们一个劲儿地走着,男人、女人和孩子,彼此不说话,因为他们专注于自己的目标,所以脸上闪耀着期待的光芒。他们既不左顾也不右盼。他们行色匆匆,眼神热切而明亮。我不知道他们在等待什么。我只知道他们受到某种迫切希望的驱使,不断向前。这座城市使人想起埃尔·格列柯笔下的那些城市,它们耸立在石头山悬崖的边缘,是灵魂之城,只有在一道闪电划破夜空的时候,人们才能颤抖着瞥见一下。但那些城市的街道都十分狭窄、曲折,周围还笼罩着乌云。而我睡梦中的城市,阳光明媚,街道宽阔笔直。我模模糊糊地觉得自己认识这座神秘之城里的人,了解他们的举止,知道他们能慰藉那些饱受折磨的心灵,我却不知道在这座城里的到底是些什么人,也不知道为什么所有行人都在那么热情地追寻着它。我只知道赶紧进城对我来说很重要,而当我最终溜进它的大门时,幸福一定正在那里等我。
诗句。
我不能忍受将永远失去你,或者我们的生活将永无交集,但我知道,在你飘忽不定的心里,对我并没有一丝温柔和爱意。
我看见许多人都曾获得你的吻,但他们对此并不在意,但当我试图打破束缚我的枷锁,你却用纤细柔软的手臂缠绕我的颈脖,让我离去不得。
当你假装爱我,我谦卑地感谢着你。
我用金子换来你那勉强的嘴唇。
而现在,我原以为天长地久的爱已然死去。
啊,你的微笑能使天空金黄一片,你的无心之言能使夏日阴云密布,那你那神奇的力量哪里去了?
爱的辛酸,不在于生离死别,而在于厌倦。
我的激情像一条河流,已被猛烈的阳光晒干。
我望着自己空虚的心,惊惶地退缩。
我的心如旷野,沉默的狂风在它的上空肆虐。
夜鸟在国王的坟墓里筑巢。
我的目光悲伤地落在你身上,懊悔着。
我的痛苦,我的狂喜,我的酸楚和我的幸福。
1930尼科西亚的客栈。这里的食物是典型的英国食品,你可以在贝斯沃特的任意一家私人旅馆里吃到。有汤、鱼、烤肉和甜点,甜点可以是乳脂蛋糕,也可以是蛋糕布丁,每到星期天,还会有一份美味的酿馅鸡蛋。客栈里有两间装有热水锅炉的浴室,靠柴火烧水。房间里放着漆成白色的小铁床和廉价家具。地板上有几条小地毯,像鞍褥一样。客厅里有几把铺着印花棉布的大椅子和几张桌子,桌子上铺着马耳他抽绣。灯很亮,但位置不好,不方便阅读。到了晚上,客人们就在这里玩红心大战,赌得很小。客厅里充斥着玩闹嬉笑声。客栈老板是一个又矮又胖的希腊人,英语说得不太好,餐厅里有个矮小的希腊男孩给他打下手,小男孩长着一对漂亮的眼睛,还镶着一颗金牙。
房客们。一个军人,以前曾是重骑兵,很有绅士风度,非常有礼貌。他患有结核病,经常待在里维埃拉的客栈里或在近东地区闲游。他又高又瘦,五官鲜明,稀疏的头发贴在头皮上。一个上了年纪的,满头白发的胖女人,在餐厅那头和其他客人闲聊,她极其欢快,举止轻佻,就是那种所谓的“有男人缘的女人”。她动不动就大笑,显得有些放荡。
一个埃及商人和他的胖太太。他长了一张红红的脸,头发灰白,发型像个士兵一样,他可能原先就是当兵的。一位戴着金边眼镜的老人,正在欧洲各地调查社会福利。他经常为一些小报写写文章,此时正在为一本关于工人阶级社会状况的书搜集素材。除了这个之外,他什么都不谈。
他总要讲一大堆老故事,但是别人不愿意听,每次他讲的时候大家都会阻止他。客栈里还住着两位身体纤弱的女士,她们经常待在自己的卧室里。她们每次餐前都要喝鸡尾酒,这让其他女宾感到非常奇怪。一个矮胖的老人,留着尖尖的白胡子,戴着一副眼镜,他在日本生活了四十二年。地震使他的生意受到很大的影响,赚不到钱了,所以就把生意解散了。他回到英国与女儿定居,并在哈罗买了一所房子,打算与女儿女婿住在一起,度过自己的余生。自从他女儿六个月大被送回欧洲后,他基本就没有见过她,当他定居下来和女儿住到一起时,他发现他们之间就像陌生人一样。他们之间起了矛盾,于是,他把房子留给了女儿,自己来到了近东地区。他非常怀念日本,想要回去,但他觉得自己再也无法负担得起以往在那边的生活质量了。他常去这里的俱乐部,看看报纸,打打台球。晚上在客栈里,他要么玩玩单人纸牌游戏,要么听听别人谈话。他很少参与进来,显然感到有些不自在,但听到别人来来回回地互相揶揄,他也会咯咯地笑起来。他只是在等死而已。对他们来说,互相打趣是家常便饭。住宿的价格是每天十先令。
纽约。她是一位富婆的秘书,住在一家小旅馆里,旅馆里还住着一位英国诗人的父亲。她对这位诗人怀有强烈的爱慕之情,为了诗人的缘故,她和他的父亲成了朋友。这位父亲贫穷又酗酒,名声很不好。他爱自己的儿子,并为他感到骄傲。后来这位诗人来到纽约,和她的雇主住到了一起。她确信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生活得有多么穷困潦倒,一旦他知道了,绝对会做些什么来改善父亲的困窘状态的。但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完全没有想要看望自己父亲的迹象。最后,有一天当她替这位诗人写回信时,她告诉诗人自己认识他的父亲,实际上他们住在同一家旅馆,他的父亲非常想见到他。“哦?”他说,然后继续念着回信内容。她惊呆了。她觉得有必要把这件事情告诉老人。老人咯咯地笑了起来。“他为我感到羞耻呢。”他说。“他真是个差劲的诗人。”她气愤地说。“不,”他回答,“他是个差劲的人,但他仍然是一位伟大的诗人。”
一个作家必须要不断地观察人,我总觉得这是一件非常乏味的事情,这是我的一个缺点,因为这需要极大的耐心。当然,有些人有着一些非常明显的特征,就像一幅已经完成的画作一样,极其精准地向你展示他们身上可供观察的特征,他们是“角色”,是引人注目和鲜明如画的人物形象,他们常常以展示自己的独特之处为乐,好像他们是在自娱自乐,想让你分享他们的乐趣一样。但是这种人少之又少。他们从普通人群中脱颖而出,他们的与众不同既有优势也有劣势。他们身上的生动之处往往缺乏真实感。研究普通人则完全是另一回事,普通人实在难以把握。这里确实有这么一个人,他有着自己独特的性格,他是独立的个体,有成百上千种特点,但他给人展现出来的整体印象是模糊和混乱的。既然他都认不清自己,又怎么能把自己的情况展示给你呢?不管他多健谈,都不可能讲得明白。他身上也许有一些东西能让你感到如获至宝,但也会有一些东西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有多么宝贵,于是他的这些特点便被深深地隐藏了起来。如果你想像雕刻家把一块石头刻成雕像一样,从这些拥挤的人影中塑造出一个人物的话,你就需要有相当多的时间和耐心,还需要有中国人的才智和其他种种禀赋。你必须准备好,愿意去听上几个小时的零散二手信息,以便最终能捕捉到有用的话,可能是对方暗示给你的,也可能是对方不经意间说出来的。若要真正了解芸芸众生的话,你必须因为他们是他们而对他们感兴趣,而不是为了你自己的目的,这样你才会在乎他们说过的话,因为那些话出自他们之口。
人物外貌。小说家所面临的困难之一就是如何描写人物的外貌。最自然的方式当然是按照中规中矩的分类去描述,包括身高、肤色、脸型、鼻子的大小和眼睛的颜色等。这可能是一次性全部描述出来的,也可能是在需要的时候提及的,而在适当的时刻,重复地突出某些外貌特点可能会引起读者的注意,加深他们对人物的印象。这些外貌特点可以在介绍人物角色时给出,也可以在角色已经激起了读者的兴趣时给出。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我认为读者都没有得到任何清晰的印象。老一辈的小说家在列举人物的外貌细节时都非常精确,然而,如果读者能有机会亲眼看到作者如此精心描写的那个人,我相信读者是不会认出他来的。
我认为,我们很少能在读了那些话之后,在脑海中勾勒出任何确切的形象。只有当那些插画家把自己想象中的形象强加给我们时,我们才能清晰而准确地知道小说中重要人物的形象,比如菲兹画笔下的匹克威克先生和坦涅尔画的爱丽丝。对人物外貌特征的描述的确很枯燥,许多作家试图用印象主义的方法来使他们的描述生动活泼一些。他们完全忽略了事实,妄图只通过几句灵动闪光的话语就能描述出一个人的外貌特征,并期望你能从一两句隽语中获得灵感。比如,他们希望只通过描写这个人物给某个活跃的旁观者留下的印象,便在你的脑海中勾勒出一个人的形象。读这些描述时,你可能常常会感到一种愉悦,而这是你无法从冷静的外貌特征列举中得到的,但我认为它的作用也就仅限于此了。我觉得他们的生动性往往掩盖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作者本人对他所塑造的角色,其实并没有非常清晰的画面,他们只是在逃避困难而已。有些作家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身体特征的重要性,他们似乎从未料到外貌特征对性格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一个身高五英尺七英寸的人和一个身高六英尺二英寸的人对这个世界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1933蒙塞拉。它就像一首诗,晦涩难懂,诗人给自己的诗句强加了一些奇怪的和声,并与自己的诗句较量着,努力想使它美得无与伦比,让它获得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思想力量。
萨拉戈萨。礼拜堂的圣坛上点着昏暗的蜡烛,圣坛的台阶上跪着两三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祭坛上有一个“十字架上的耶稣”雕像,彩色的,几乎和真人一样大。他低低的眉毛、浓密的黑发、短而散乱的黑胡子,使他看上去就像一位阿斯图里亚斯的农民。在教堂一个黑暗的角落,一个女人跪在地上,离其他人远远的。她的双手不像大多数人祷告时那样十指交叉相握,而是手掌朝着圣坛摊开,手臂稍稍张开,仿佛在托着一个看不见的盘子,盘子里放着一颗痛苦的心,作为贡品献给耶稣。她长着一张长长的脸,光滑没有皱纹,大眼睛盯着祭坛上的神像。她的姿态中有一种无限的悲怆,那是一种乞求者的悲怆,一种茫然无助的悲怆,一种在纷乱的痛苦中寻求帮助的悲怆。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忍受这种痛苦。我认为她的祈祷不是为了她自己,而是为了另一个人。是为了她病危将死的孩子,为了她的丈夫,还是为了她的哪位被监禁或流放的情人?她一动不动,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紧盯着垂死的耶稣的面庞。这雕像只不过是个粗糙的符号,象征着主的真身,但她热切祈求着的,并不是真主,而是这尊冷酷逼真的雕像,她只是在讲给这个人工雕像听而已。
她的眼睛里充满了对上帝意志的绝对服从和顺从,但同时又充满了一种完全的、强烈的信心,相信只要她能打动木头躯体里的那颗心,木制雕像就会给她带来安慰和救助。她的脸上闪耀着虔诚信仰的光辉。
牟利罗的画用来装饰宗教建筑极好,除此之外便没什么可称道的了(除了说他的画不像巴尔德斯·莱亚尔的那么差劲)。他的画从任何其他角度来看都是微不足道的。他有着非常高超的构图天赋,他画笔下的颜色柔和而漂亮。他的画作散漫、感伤、优雅而肤浅。然而,当你在宗教建筑里看到这些画的时候,在昏暗灯光的照射下,它们被装裱进华美的画框,教堂华贵的气氛补足了画作的色彩,你无法否认它们是有价值的。被它所吸引的是那些过度紧张、病态的虔诚心灵,这是西班牙人暴力、残忍和野蛮的另一面。一般的西班牙人总是容易热泪盈眶,喜爱孩童,对漂亮姑娘有着肤浅的爱慕,并且有着近乎迷信的慈善精神。
《塞莱斯蒂娜》。人们曾经饶有兴趣地去读这本书,如今它却很难让人兴奋起来了。它的重要性是历史性的,它貌似是流浪汉小说和西班牙戏剧的先驱。它的某些特点一直以来都被许多后来的作家反复强调。
但是,文学史家对它的赞美有些夸张,把它称为一部伟大的杰作是非常荒唐的。书中错综复杂的情节毫无意义。书中的对话因为十分自然而受到人们的赞扬,毫无疑问,它是用一种简单浅白的语言写成的,但是每个人都用同样的方式表达自己,动不动就要说几句至理名言,这是西班牙文学的通病,甚至连塞万提斯也未能免俗。书中的幽默全都是同一种模式,低俗又荒唐。比如,它会通过某个老鸨的口说出那些道德箴言,她就是这部悲喜剧中的主要人物,也是最活跃的人物。但这极少能激起读者的笑容,哪怕是微笑,只有那些笑点很低的读者才笑得出来。里面有些场景描写得很欢快,栩栩如生。你会赞赏这种场景,但它永远没有办法让你有身临其境的代入感。尽管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年轻的骑士和一个出身高贵的少女之间的爱情,尽管他们之间海枯石烂的感情惹出了许多事端,但是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都没有一处能激起读者内心的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