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毛姆写作笔记(出书版)》作者:[英]毛姆/译者:张俊贤【完结】 > 《毛姆写作笔记》作者:毛姆.txt

第 12 页

作者:英-毛姆/译者:张俊贤 当前章节:15410 字 更新时间:2026-7-8 00:05

事实不仅比小说更离奇,而且也更有说服力。知道某件事真的发生过,会使人更加感同身受,也更加动人心弦;承认事件是虚构的,便缺乏这种效果了。正是为了触动这种共鸣,一些作家会尽其所能地让你觉得他们是在陈述事实。

有些书既优秀又无聊。我一下就想到的有梭罗的《瓦尔登湖》,艾默生的《散文集》,乔治·艾略特的《亚当·贝德》和兰多的《假想对话录》。这些作品都创作于同一时期,这是偶然吗?

作家应该有杰出的修养和广阔的见识,但是当他把这些都放进他的作品时,他可能就犯错了。你若是把自己对进化论、贝多芬的奏鸣曲或者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的观点全写进小说里,那真是一种幼稚的表现。

羞怯:自卑和自负的混合体。

幼年时,他很少得到关爱,所以后来被人爱时他便会感到不知所措。当有人跟他说他的鼻子很好看、眼睛很神秘的时候,他会非常害羞和尴尬。当有人恭维他的时候,他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若是有人表示出对他的爱慕之情则会使他觉得自己像个傻瓜。

三十年后。一张布满皱纹、憔悴蜡黄的脸。一个无聊的话篓子。愚蠢地谈论着她的孩子和她的房子。全是鸡毛蒜皮。她不时地露出一副扬扬得意的神色,似乎在告诉他,她可记得他曾经对自己多么如痴如狂。

他一想到那些往事,就羞愧懊恼不已。比如,他曾在她家的那条街上走来走去,只为能见她一面;他曾苦苦等待邮递员敲门,期待着能收到她的来信;他曾为了能坐在她旁边,硬撑着熬过一部无聊的音乐喜剧,还要装作很有趣很开心的样子。为了她,他曾假装喜欢那些男女演员,假装爱听那些最无聊的花边消息,最糟糕的是,因为她喜欢这些事情,所以他不仅仅是假装感兴趣而已,他真的对这些感兴趣了。无论她说的话多么愚蠢,他都会听得入迷。为了她,他竟低声下气地去求别人帮忙,若是为了自己,他是绝对羞于开口的。

悔恨。他曾不顾一切地爱过那个女人,曾嫉妒过另一个同样爱她的男人。他原本是一个诚实正直的人,他曾为自己的正直而自豪。但是,由于嫉妒,他对情敌耍了一个卑鄙的手段,把他挤出了局。他娶了那个女人。但是,渐渐地,他所做的那件残忍的、不光彩的事在他心头萦绕,挥之不去。他深受折磨。他开始憎恨起那个曾让他做出这件事的女人了。

两个男子坐在沃辛一家旅馆的客厅里,他们正在讨论一桩各大报纸上争相报道的谋杀案。一个坐在他们旁边的男人,听到他们的谈话,询问是否可以加入讨论。他坐了下来,点了酒。他说了自己关于他们所谈的那起谋杀案的看法。“你们要关注的是他的作案动机,”他说,“一旦找到了作案动机,找到凶手只是时间问题。”然后,他毫无预兆地说:“实话跟你们说,我就杀过人。”他告诉他们,他杀人只是为了好玩,并向他们描述了自己当时的激动心情。因为他根本没有作案动机,所以他知道自己永远也不会被发现。“我杀的是一个我这辈子从未见过的人。”他说。他喝完酒,站起身来,向他们点点头,从弹簧门走了出去。身后那两个人目瞪口呆。

1938印度。C少校。他高大魁梧,留着一头棕色短发。很难猜出他的年龄,他可能还不到三十五岁,也可能已经五十岁了。他的脸刮得很干净,脸很大,但五官很小,鼻子又短又扁。他的表情平和且快乐。他语速很慢,但讲话很流利,声音很大。他脸上常常挂着微笑,还会经常大笑。他的举止令人舒心。他很有礼貌,做事时尽力讨大家喜欢。很难说他到底是聪明还是笨。他肯定读书不多。他有些童子军脾气,叫人觉得不安。要是瑜伽士走进他的房间,坐在了他的椅子上,他就会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他跟我说过好几次,说他享有许多特权,而这是其他住在阿什罗摩的人所没有的。他的做派像那种因为校长喜欢自己而爱吹牛的小学生。

他在阿什拉玛已经住了两年了,他被特许建造了一座自己的小木屋,后面还带一个厨房。他有自己的厨师。他不吃肉,不吃鱼,也不吃鸡蛋,但他储藏了很多从马德拉斯运来的罐头食品,他的厨师就用这些罐头配上咖喱和凝乳给他做饭。他除了茶之外什么都不喝。

在他的一个房间里有一张简陋的木板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其中一把是个扶手椅,还有一个小书架,里面大概有五十来本书,包括吠檀多一些著作的译本,比如《奥义书》等,还有一些瑜伽士写的书,以及一些关于瑜伽士的书。墙上挂了几幅小画:一幅达·芬奇的基督,几幅丑陋的毗湿奴像,一些廉价的彩色版画和一张瑜伽士的照片。墙壁漆成了绿色。地板上有一个藤垫。

他穿着一件中式外套和一条白色棉布裤子,光着脚。

他对瑜伽士崇拜无比,还说他把瑜伽士视为自基督以来世界上最伟大的精神领袖。

他对自己的过去闭口不谈。他说他在英国没有亲近的人,在过去的几年里,他去了很多地方旅行,但是现在,他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标,不会再旅行了。他说他已经找到了平静(他说了一次又一次),只要瑜伽士一出现,只要自己一看到他,便会有一种精神上的平静,这是无比珍贵的。我问他一天里都做些什么。他说,他一天都在阅读、锻炼(他有一辆自行车,每天固定骑上八英里)和冥想。他每天花很长时间和瑜伽士一起在大厅里打坐,但是他一周也跟他说不了几句话。不过他正值壮年,精力旺盛,我问他,他的自然能量能否得到足够的发泄。他说他很幸运,因为他是少数几个真正渴望并喜欢冥想的人之一,他一直都在打坐冥想。他补充说,冥想是一项十分耗费体力的运动,经过几个小时的冥想,一个人的身体便会疲惫不堪,不得不躺下来休息。但我实在无法弄明白他所说的“冥想”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不懂他所谓的“冥想”是不是在积极地思考某个问题。当我把耶稣会教徒对一个特定主题的思考,比如“耶稣受难”,摆出来问他的时候,他说根本不是这样的。他说人要努力通过与“宇宙自我”的交流来实现他的“内在自我”,把“能够思考的我”从自我中分离出来,他说,那就是无限的。当他这样做了,并真正看到或感受到了自己的“神性”就是“无限神性”中的一部分,他就会顿悟。他决定留在那里,直到自己实现顿悟或者瑜伽士死去。

很难说清楚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确非常开心。我本想从他的外貌和言谈中发现一些关于他的真相,但直到我离开,我依然困惑不解。

海得拉巴。我乘汽车从毕达到海德拉巴,在路上看到一大群人,就是印度常见的那种人群,女的穿着鲜亮的纱丽,男的裹着腰布,驾着公牛车,赶着母牛——我还以为这是个小集市呢,但帮我扛行李的人说有一位治病术士住在这里,这些人都是从周围村庄过来找他看病的,还有一些怀不上孩子的女人来找他治疗不孕。我问我能否去见见他。司机告诉我,他是海得拉巴的一名富有的承包商,他受到感召,要过一种苦行僧的生活,便把自己的财产交给家人,在这里定居下来。他住在一棵菩提树下,照管着路边供奉湿婆的小神龛。我们穿过人群。那里得有三四百人。病人躺在地上,里面有一些抱着生病孩子的妇女。当我们靠近神龛时,治疗术士走上前来恭敬地向我们鞠了一躬。他戴着一条脏兮兮的白色头巾,穿着一件没有领子的衬衫,衣摆两端垂在脏兮兮的腰布上方。他的耳朵上戴着一对银耳环。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只留了一小撮灰白的胡子。他个子矮小,精神抖擞,行动敏捷,忙忙碌碌,兴高采烈。他看上去不像圣人,倒是像集市上一个头脑清醒、积极活跃的店主。如果不是因为他放弃了自己的房子和财产,分文不取地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话,你可能会认为他是一个骗子。他以人们带给他的大米和水果为生,还把自己不需要的东西都送了出去。他坚持要给我们一些椰子。

他这样给人治病:在他的神龛里向神祈祷,然后行按手礼。当我要离开时,他让我给他一个祝福,我感到非常尴尬。我告诉他我不是做这件事的合适人选,但他坚持要我做,所以,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我只好按他的意思做了,但是我感到自己非常虚伪,也非常愚蠢。

苏菲派信徒。他住在海德拉巴穷人区的一座小房子里。这儿简直就是个贫民窟。那里有一条走廊,我们在那儿等着向导的回话,想知道圣人是否愿意接见我们。进屋前,我们脱下鞋子,被领进一个小房间,在我目光所及的这一块区域,房间被蚊帐隔成了两半,我猜想,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应该是他的卧室。我们坐的地方有一大半都被一个高座或平台一样的东西占去了,它离地大约十八英寸高,上面铺着廉价的地毯,毯子上摆了一块藤席,圣人就坐在上面。他很老,很瘦,长着一把乱糟糟的白胡子。他戴着一顶毡帽,穿了一件白色棉布外套和一条白裤子。他光着脚,双颊凹陷、颧骨突出,瘦削的面庞衬得眼睛非常大。他有一双美丽而修长的手,但没什么肉,他的手势很丰富,优雅而富有表现力。

虽然年事已高,身体虚弱,但他看上去精力充沛,十分健谈。他乐呵呵的,脸上的表情可爱又亲切。他没说过什么了不起的话。我对苏菲派一无所知,所以当我听到他跟印度教一样地去宣讲“自我”和“至高自我”的时候,我极为惊讶。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非常可爱、温柔、善良、仁慈且宽容的老人。

一位神职人员。阿可巴·海达里爵士派车去接他,他准时走进了房间。他身着盛装,穿着一件上等料子做的猩红色大氅。他是个中年人,身材高大,仪表堂堂,举止文雅。他不会说英语,由阿可巴爵士充当翻译。他说话十分流利,声音也相当洪亮。他说的那些话,我以前听别人说过二十遍了。这就是印度思想家最糟糕的地方,他们用同样的话把同一件事情说来说去,如果其间确有真理(他们很确信),而且这些真理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整体,那么他们自然可以像鹦鹉学舌一样不停地重复,你就不应该因此焦躁。但尽管如此,不可否认的是,没完没了地听同样的话实在令人心烦。你希望他们至少能想到一些其他的隐喻、明喻和例子,而不是老说《奥义书》里的东西。当你再次听到关于蛇和绳子的故事时,你的心一下就沉了下去。它都快被说滥了。

我问他我怎样才能学会冥想的本领。他让我走进一个黑暗的房间,盘腿坐在地板上,眼睛盯着烛火,把所有的想法都清空,让大脑完全变成一片空白。他说,如果我每天能花上一刻钟去这样做,我很快就会有一些非凡的体验。“这样坚持九个月,”他说,“然后回来,我再教你另一个训练。”

那天晚上我照他的话做了。我在开始之前记了时间。我将这种状态保持了很长时间,我想一定远远超过了他规定的一刻钟。我看了看表,才过了三分钟。这段时间就像永恒一样漫长。

一两周前,有人跟我讲了一件事,建议我写成一篇故事,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在思考这件事。我不知道该怎么写。事件如下:两个年轻人在山上的茶园里干活,那儿的邮件必须去很远的地方取,所以他们隔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收到信。其中一个年轻人,我们就叫他A吧,每次都会收到很多信,十封或十二封,有时甚至更多,但是另一个年轻人,B,从来都没有收到过信。他常常羡慕地看着A,当A拿起一摞信开始读的时候,他也渴望自己能有一封信,哪怕只有一封。有一天,当他们在等邮件时,他对A说:“你看,你总是有一包信,而我从来没有收到过。

如果你给我一封信的话,我就给你五英镑。”“好吧。”A说。邮件来了,他把自己的信递给B,对他说:“你挑一封你喜欢的吧。”B给了他一张五英镑的钞票,看了看那一摞信件,挑了一封,把其余的还给了他。晚饭后,他们正在喝威士忌和苏打水,A漫不经心地问:“对了,信里写的什么?”“我不打算告诉你。”B说。A吃惊地说:“嗯,是谁寄来的?”“那是我的事。”B回答。他们吵了一会儿,但B坚持自己的权利,拒绝透露关于他买的那封信的任何信息。A开始发愁,一连好几个星期,他竭尽所能,想要说服B让自己看那封信,B一直拒绝。最后,A既焦虑,又好奇,觉得自己实在忍受不了了,他走到B那里,对他说:“给你,这是你的五英镑,把我的信还给我吧。”“绝对不行,”B说,“这是我买的,我付了钱,这就是我的信,我不会把它给你的。”

故事讲完了。我想,如果我属于现代小说家的流派,我就应该把这件事原封不动地写出来,然后停笔。但这不是我的性格。我想要一个结构完整的故事,我不知道怎么把它有条理地写出来,除非能给它一个没有一丝质疑余地的结局。但是,即使你允许自己把读者搞得摸不着头脑,你也不想自己同样摸不着头脑。

我与太子和太子妃,也就是贝拉尔亲王和王妃共进午餐。席间,太子跟我聊起我的旅行。“我想你一定去过孟买了吧?”他问道。“是的,”我回答,“我在那里登陆的。”“你去游艇俱乐部了吗?”“是的。”我说。“你接下来要去加尔各答吗?”“是的。”“我想你会去孟加拉俱乐部吧?”“我希望如此。”我回答。“你知道它们之间的区别吗?”太子问道。“不知道呢。”我一脸天真地说。“在加尔各答的孟加拉俱乐部里,他们不允许养狗,也不让印第安人进来,但是在孟买的游艇俱乐部里,他们不介意养狗,只是不允许印第安人进来。”当时我怎么也想不出该怎么回应,直到现在我也没想出来。

宗教大师。他穿着僧人的橘色长袍,但不是橘黄,而是透着些许粉红色,戴着同色的头巾,披着条斗篷。这打扮看起来太热了。他穿着白色的袜子和非常整洁的棕色鞋子,看起来很像舞鞋。他身材高大,微微发福,一张肉乎乎的大脸,金框眼镜后面一双漂亮的眼睛炯炯有神,嘴巴大大的,肉感十足。他说话的声音十分洪亮,当他演讲时,声音往往有些刺耳。他脸上经常挂着微笑。他的举止有一种油滑的仁慈感。他给你的印象是极其自满的一个人。他喜欢被奉承,喜欢谈论自己。有一次,我问他是否会因为放弃尘世间的快乐而后悔。“我为什么要后悔?”他回答说,“这些快乐我在前世都已经经历过了。”

托钵僧。仪式在一个穆斯林公墓举行,几个世纪前,教团的一位圣徒就葬在这里。教团的头领身材十分魁梧,长着一个鹰钩鼻,表情机智而威严。他穿着一件用上等料子做成的棕色阿拉伯斗篷,头上裹着一顶整洁的白色头巾。他坐的地方前面有一个小火盆,里面有烧着的木炭,他不断地往里面添香,他前面还摆着一些德尔维希们表演时用的各式器具。

他们在他对面坐成一排,离他大约四五码远。各个年龄段的人都有,其中一个可能还不到十四岁,一些最重要的人物(从印度人的角度来看),是那些留着大胡子和灰白头发的老人家。这群人都留着长发,衣着五颜六色、鼓鼓囊囊、破破烂烂的,戴着耳环和项链,看起来非常狂野。

仪式从一个祈祷开始,教团头领吟诵着祈祷文,其他人不时也喊着应和。其中一个人走上前,拿起一根大约两英尺长的竹签,把它放在香上熏了熏,让头领摸了摸,然后把竹签戳进自己的脸颊,一直往里推,直到从另一边脸颊穿出来,竹签至少有两英寸长。他绕场一圈,向人们展示自己,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竹签取了出来。他轻轻揉了揉竹签穿进穿出的地方,那里不仅没有血迹,连伤口也没有。另一个人走上前来,拿起另一根竹签,从气管后面穿过自己的脖子,然后把它拔了出来。然后,一个人拿起一把短而钝的匕首,做了一些夸张的手势,大喊几声之后,把自己的眼睛挖了出来。他绕场一周,眼珠耷拉在脸颊上,这副模样着实令人作呕,接着他又把眼珠安了回去,轻轻地揉了揉,看上去完好如初。一个人用竹签刺穿了自己腹部的皮肤,还有一个人刺穿了自己的舌头。他们似乎一点儿都不疼。表演持续了大约半个小时,最后又做了一次很长的祷告。有一两个人流了血,不过就一两滴,很快就止住了。

术士。他个子小小的,脸圆圆的,眼睛也圆圆的,戴着一副眼镜,讲起话来滔滔不绝。他参加过大战,曾以少校军衔出征。他游历过很多地方。他是一个基督徒,也研究帕尔切尔苏斯和埃利法斯·莱维。他分得清白魔法和黑魔法。他蔑视奇迹,却声称自己能悬浮在空中。他辩称,若是仅仅为了满足好奇心而展示自己的能力,那么自己的能量就会削减。他的能量纯粹是精神上的。他声称自己能把病人治好,不过他说他的妻子(她和他一起来的我家)比他力量更强大。她是个印度人,穿着纱丽,不是很年轻了,沉默而警惕。他们离开时,她跟我说我偶尔能看到她,当她凌空出现时,一般都是穿着深蓝色的纱丽。

也许是我们内在的“自我”导致了我们所有的罪恶,但它也是我们的音乐、绘画和诗歌的源头。所以,那又怎样呢?

阿可巴爵士的秘书艾哈迈德·阿里给我讲了下面这个故事:他说,有人把一个被蝎子咬伤的女人带到他面前,跟他说,如果他把十六这个数字写在地上,然后用一只鞋子把它擦掉,这个女人就会痊愈。他不相信,但还是照着做了,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生。她走了,然后有人指出他写的不是十六,而是十三。从那以后,他就写十六了,治愈了几个人。

一个瑜伽士想过河,但是他没有钱付给船夫,所以只好在水面上踩水过河。另一位瑜伽士听说这件事之后说,这个奇迹也就只值坐渡轮过河所需的那点儿钱。

一个瑜伽士想要乘火车去某个地方,但是没有钱,他问站长能否免费乘车,站长拒绝了,于是瑜伽士就在月台上坐了下来。到了火车发车的时候,它发动不了。据说是发动机出了毛病,所以他们请了机械师过来,机械师竭尽所能,但火车还是发动不了。最后站长跟官员们说了瑜伽士的情况,他被请上了火车,火车立马就开动了。

术士和艾哈迈德·阿里一致认为铁路线上有一个站长可以治疗蛇咬伤,他们说,如果有人被咬了,他有权免费给站长拍一封电报,站长就会拍电报回来,治好病人。

我举办了一个小型晚宴。请了六个人,是几位哲学家、专家和学者。聊着聊着,话题就转到了瑜伽士通过戒律和禁欲所能获得的力量上了,他们告诉我,有一个瑜伽士把自己埋在了一口枯井的井底,叫人们六个月之后再打开。如果他头顶温暖,那说明他还活着,应该让他苏醒过来;如果他头顶冰冷,说明已经死了,就可以把他火化掉。他们照做了,发现他还活着。他很快就苏醒了,现在已经过去十六年了,他还活得生龙活虎。这几个人要么见过他,要么认识见过他的人。他们认为这件事肯定是真的。

孔雀。我们开车穿过丛林。这片丛林不是特别密实,没过多久,我们就透过树木看到了一只开屏的孔雀,它的尾巴美丽极了。它迈步走着,骄傲而华贵,走路的样子透着一种独特的从容感,如此优雅,如此大方,让我想起考文特花园舞台上的尼金斯基,他走起路来就是这般的优雅、大方和从容。我从没见过比那只孔雀独自穿过丛林更动人心弦的景象。我的同伴叫司机停车,抓起了枪。

“我来打它一枪试试。”

我的心悬了起来,一动不动。他开了一枪,我希望他没打中,但他并没有失手。司机跳下车,把那只死鸟捡了回来,它刚才还那么欢快鲜活。这景象真是残忍。

那天晚上我们吃了孔雀胸肉。肉是白色的,鲜嫩多汁。在印度的时候,每晚吃的都是瘦骨嶙峋的鸡,能像今天这样变变口味,真是不错。

贝拿勒斯。没有什么比在日落前的傍晚泛舟恒河更令人印象深刻了。清真寺的两座尖塔耸立在这座城市上方浅白的天空下,看着这幅场景,实在令人兴奋不已。一种奇妙的平和感落在你的周身。万籁俱寂。

第二天早晨,在太阳升起之前,你驱车穿过这座城市,商店还没开门,有人裹着毯子睡在人行道上。三两一群的人走向河边,手里拿着铜碗,照例要去圣水里洗澡。你上了一艘游艇,由三个船工驾驶,慢慢地沿着河边的台阶向前划。一大早,还有些冷。台阶上的人分布得很不均匀,其中有一个台阶上不知道为什么挤满了人。台阶上和水边都是成群结队的人,真是不同寻常。沐浴者的浸洗仪式各不相同。对一些男孩来说,这是玩耍嬉戏的大好机会,他们潜入水中,钻出水面,然后又潜入水中。对有些人来说,这是一项必须尽快搞完的仪式,你可以看到他们机械地做出虔诚的动作,在祈祷的时候喃喃自语。其他人则十分肃穆地对待这项仪式,他们向冉冉升起的太阳鞠躬,双臂伸开举过头顶,虔诚地祈祷着。沐浴结束的时候,有的人便和朋友们聊起了天,看来,这项每天的例行之事给了他们一个绝佳的机会,让他们去聊聊新闻和八卦。

还有一些人盘着腿坐在那里冥想。有些人坐着一动不动,着实令人惊叹:他们坐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仿佛坐在一座孤寂的庙里。我看见一位老人,他的眼睛周围用白灰画了两个大圈,前额上画了一块长方形的图案,脸颊上画了一块正方形的图案,看上去就像戴了副面具。许多沐浴者洗完了澡,仔细地擦洗他们的铜碗,他们要用这个铜碗把圣水装回家。

这种场景令人感动、令人兴奋。熙熙攘攘、嘈杂来往的人群有一种沸腾般的活力。相比之下,那些静坐的人们愈发显得沉默、静止和超脱了。

太阳升得更高了,笼罩着这景色的灰色光线变成了金色,给它涂上了一层五彩缤纷的色彩。

他是个结实的小个子男人,走起路来神气活现。他有一颗圆圆的光头,还有一双明亮的蓝眼睛,眼睛周围布满了皱纹,脸上带着愉快的表情。他是政府的工程师,负责修建道路、水坝和桥梁。他的平房就在河的对面。客厅里摆着几把舒服的扶手椅,中间摆着一张雕花的印第安桌子,墙上挂着精美的木雕,雕刻的是神话里面的场景,还挂着他捕杀的动物头颅和镶框的照片。在游廊和河流之间有一片细长的小花园,里面长着一棵树,这棵树的美让我印象深刻。它的叶子并不密,所以你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的枝干,它们在天空的映衬下呈现出精美的图案。它很可爱,但是工程师显然没有注意到它的美,他一定觉得我这么说很好笑。

我们谈论射击,他提到他曾经打死过一只猴子。“我永远不会再开枪打猴子了。”他说,“我当时正在修路,所有的劳工都罢工了,总共有六百来人。因为工头病了,他们担心他会死掉,他们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开不干了。我尽了最大努力想要他们留下来,最后他们说,如果能杀一只猴子,他们就可以留下来,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取猴子心脏里的血液,用它治好工头。嗯,我不能让工程停下来,所以我拿起枪,沿路往前走。通常周围会有很多猴子在那里玩耍,黑脸的猴子,过了一会儿我就看到了一只。我瞄准它射击,但只打伤了它。它跑向我寻求保护,一直在叫唤,呼喊得像个孩子。”

“后来工头好了吗?”我问。

“嗯,他真的好了。不管怎样,我到底是把路修好了。”

范·H。他大约六十岁,是个大个子,肚子大大的,长着一张肥厚的大脸和一个大鼻子,胡子和头发都已花白。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他很健谈,遣词用句十分准确,但带着点儿口音。他嗓门很大,举止欢快。他年轻的时候肯定长得不好看,现在,他衣衫褴褛,不修边幅,又那么胖,虽然从他的大个头来看,他还算“举足轻重”,但他既不尊贵,也不引人注目或让人印象深刻。他在东方已经有三十多年了。他最先去的是爪哇。他是一位了不起的语言学家,一位梵文学者。他广泛涉猎东方宗教和希腊哲学方面的著作,所以他的兴趣自然是在赫拉克利特上,书架上放着所有现存的与赫拉克利特有关的文学作品。他的公寓里摆满了书。墙上挂着许多藏族的小旗子,屋里到处都摆着藏族的铜饰。他在西藏生活了很长时间。他贪吃,还喜欢喝啤酒。在利德比特的影响下,他成了一名见神论者,去了印度,在阿迪亚尔做了几年图书管理员,但后来和贝赞特夫人发生了争吵。当我问他对圣雄甘地的存在与否有何看法时,他说,他认为关于圣雄甘地存在和不存在的证据大约各占一半。虽然他早已失去了对神智论的信仰,但他仍然对利德比特怀有极大的崇拜之情,并相信自己拥有超自然的力量。我认为现在佛教才是他真正的信仰。

他年轻时,在爪哇雇了一个仆人。这个仆人和他一起旅行了九个月,然后给他讲了自己的身世:他是个爪哇苏丹的后裔,已经结婚了,有一个孩子。他的妻子和孩子都死了,他伤心欲绝,隐居丛林,过着苦行僧的生活。后来他加入了一群烧炭工,和他们一起住了几个月。有一天,他们对他说,这不应该是王储后代的生活,并说服他去拜见一个陌生人。那是个茶园主,是个爪哇人,大约四十岁,人们普遍认为他就是某个著名的叛逃者本人(而不是他的转世),他在战败后便消失不见了(那那·萨希布就是这样),一百多年过去了,他却尚在人世。这个人叫他到巴达维亚去,在那里他会找到一个白人,他要在那里给他做九个月的仆人。他还告诉他这个白人哪天能到。事实上,一切都和茶园主事先告诉他的完全一样,这激起了范·H的兴趣,于是他便去拜访茶园主。

他看到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人,此人深受百姓的尊敬,却对自己的情况只字不提,大家都认为他是那个古代的英雄,对此,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当范·H问他,到底是什么让他指示那个仆人来巴达维亚服侍自己的时候,他的回答是:“有一种知识来自头脑,也有一种知识来自内心。

我看了看自己的内心,看到了什么就说什么。”

一个年轻的军官乘半岛暨东方轮船公司的轮船回家,在路上,有人看见他在甲板上阅读有关泰姬陵的书籍。人家问他为什么,他说:“嗯,我在阿格拉待了四年,可从来没有去那里看过,但我知道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每个人都会问我关于那里的事情,所以我想在我回家之前,最好把关于它的一切都记下来。”

泰姬陵。尽管我对它有过很多期待,尽管我见过它的所有照片,但当我第一次从大门口的平台上真正看到它的时候,我被它的美丽征服了。我意识到这是艺术真正动人心弦的地方,并试图趁它在我脑海里仍然鲜活的时候,发自内心地把它好好审视一番。我此时才理解,当人们说某某事物美得令人窒息的时候,他们并不是在做一个无聊的比喻。我真的感到呼吸急促。我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愉快的感觉,好像我的心在膨胀。我感到惊奇和喜悦,我觉得,我还有一种解脱的感觉。但是我此前正好在读数论派哲学,这个学派认为艺术是一种暂时的解脱,所以也许我此时只是忆起了这个说法,并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真实感受而已。

我无法为同一件美丽的东西陶醉两次。第二天同一时间,我又去了泰姬陵,这一次感受到美的只是我的思想,而不是眼睛了。不过,在另一方面,我有了别的收获。日落时分,我漫步走进大殿,殿内只有我一人。当我从房间的一端抬眼望去,看着大殿里被分隔出来的一间间幽室时,有一种怪异、神秘的感觉,这大殿是如此空虚和寂静,我有些害怕。我只能用这句根本说不通的话来表达我的感觉——我仿佛听到了神祇无声的脚步。

孙达拉姆。描述一个印度人无比困难,也许是因为你对他的前世和生活环境知之甚少;也可能是因为你认识的印度人太少了,所以你无法比较自己对他们每个人的印象;也可能是因为他们的性格像流水一样多变,可以说没有什么明显的特质;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只向你展示了他们想要展示的一面,或者只向你展示了他们认为你会喜欢、会感兴趣的一面。孙达拉姆是一个马德拉斯人,他身材魁梧,体格壮硕,身高在欧洲人中属于中等,肤色不算太深。他裹着腰布,穿着一件白衬衫,戴着一顶甘地式的帽子。他的鼻子粗短,嘴巴大大的,嘴唇很厚,脸上总是挂着悦人的微笑。他喜欢谈论他认识的所有大人物,但他的虚荣心似乎也就仅限于此了。他非常善良。他是个清教徒,他告诉我,他这辈子从未进过剧院或者电影院。他有诗人般的情操,风景、河流、鲜花、白天和夜晚的天空对他来说都是快乐的源泉。他没有逻辑头脑,对讨论问题一点儿都不感兴趣。他接受了来自印度传统文化的信仰,是直接从他的古鲁那里继承来的,他很喜欢滔滔不绝地谈论这些信仰,但并不在意它们的合理性。如果他的各种想法之间互相矛盾,他也不介意。

他的立场都来自他的感觉和直觉,他对自己的直觉有着绝对的信任。他严格遵守正统印度教关于食物、沐浴、冥想等方面的所有戒律。他主要以牛奶、水果和坚果为食。他告诉我,有一次,他忙着钻研一部重要的典籍,连着六个月都只靠牛奶度日,并且这么长时间一句话都没讲。他谈到克己,谈到绝对,谈到存在于我们所有人心中的上帝(上帝就是一切,我们都是上帝)的时候,都无比虔诚。他信手一拈,就有很多现成的隐喻,这些隐喻在印度已经存在好几个世纪了,他用起来也得心应手,显然,对他来说,和别人讲道理时仅仅用这些隐喻就足够了。关于恒河的一个优美意象对他而言,跟三段论一样力量强大。看得出来,他对妻子很忠诚,也很爱孩子,并为他们感到自豪。他的孩子们都彬彬有礼。他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做冥想。他认为这个时刻最吉利。我看过他和一些大学生在一起,他对他们非常好,但不像传教士对他们的皈依者那样,带着一丝令人生厌的甜腻之情,他的情感十分自然,也很有人情味。

帝国缔造者。他是一位将军,满头白发,长着牙刷状的白胡子,高高的个子,壮实但并不肥胖。他长着一张红红的脸,一双蓝眼睛和一颗蛋形的脑袋。他会在每天早晨六点出去骑马,他的房间里有一个划船机,这样他回来洗澡前就可以做些运动。暑气稍有消减,他就会去网球场,他打球的时候非常生猛,打得很好(他自夸说,就算跟那些只有自己一半年龄的小伙子们打球,他也不会占下风,他更喜欢单打,因为这样得到的锻炼会更多),他会一直打到天黑看不见球的时候,才会回到自己的房间,在他的划船机上划上一刻钟再去洗澡。“在这个国家,你必须保持健康,”他总是这么说,并抱怨道,“我没法得到足够的锻炼。”他在印度已经待了三十年了。“印度唯一厉害的地方就是射击。我的意思是说,你可以像相信英国人一样相信他们,他们是一流的运动员,如芥末般热情。我的意思是,除了肤色,他们是不折不扣的白人。

你要知道,我并没有在夸张。我说的是事实。”

阿什沃思。他告诉我,当他在大学学习哲学,老师告诉他一切都是一体的时候,他实在无法理解。一个人怎么能说那张桌子就是他,他就是那张桌子?这似乎没有任何意义。后来有一天他终于明白了。他去看了迈索尔的大瀑布,坐了很长一段路的公共汽车穿过丛林。他之前从来没有见过大树,当他穿过一条绿油油的隧道,树木高耸在他的头顶上时,他的内心十分激动。然后他来到了瀑布下,站在一个又大又圆的潭边,看着面前的一大片水从像天那么高的地方飞流直下(因为那时刚过雨季)。一种不寻常的情感在他心中油然而生,他觉得自己就是水,他像水一样往下掉,水就是他自己,他意识到自己和水就是一体的。他三十八岁,他的个子对于德干高原的印度人而言是相当高的,比我还高大概一两英寸。他有一头自然卷曲的黑色鬈发,已经开始变白,但他的脸依然很年轻,额头上几乎没有皱纹,眼睛下面也没有细纹。他的眼睛很大,眼波流动,鼻子很短,但形状很好看,略显丰满,嘴很大,厚嘴唇,耳朵很小,贴着脑袋,耳垂却又长又厚,就像乔达摩头像上的耳垂一样,当然也没有那么夸张。他的脸刮得很干净,但是他的胡子很厚,甚至在刮完胡子之后,他那蜂蜜色的深色皮肤上仍有一抹黑色。他长得并不好看,但诚恳坦率的表情让他看上去特别迷人。他的牙齿很漂亮,很白,很整齐。他的手比大多数印度人的都要大。

他裹着廉价的棉质腰布,穿着一件棉质衬衫,戴着一顶甘地帽,围着每一个有地位的印度人都会围的围巾,光脚穿着一双皮凉鞋。虽然他从未去过英国,但他的英语说得很流利,他的声音洪亮悦耳。他的真诚和善良显而易见,但我不确定他是否聪明。他脑子里的一切东西都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而他并不知道自己苦思冥想出的那些东西其实都平庸得可怜。当他满怀深情地说出极其陈腐的陈词滥调时,真叫人浑身难受。

不过,他偶尔也会想到一个不错的、独创性的想法。

他曾因在自己的报纸上发表一系列煽动性文章而被捕,并被判一年监禁。他被关在一间单独的牢房里,这样就不会因为谈话而带坏其他犯人,但是,尽管没人强迫他,他还是主动要求去干活,和其他人一起在工作间里做毯子。入狱这件事情对他打击很大。他告诉我,他经常一哭就是好几个小时,有时会急不可耐地想要出去,便用拳头捶牢房门上的铁栏,试图把它砸开,有时他还会尖叫,直到累倒在垫子上睡着。四个月后,由于监狱里食物的粗劣,他病得很重,于是被送进了医院,他便在那里度过了剩下的几个月。就是在那时,他决定放弃自己的财产。但是他的审判已经花费了很多钱,在他服刑期间,他的报纸收益也很差,所以当他被释放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负债累累。他花了好几年时间才还清债务。然后他把员工叫到一起,把自己的报纸、机器等所有东西都给了他们,条件是他们每个月要付给他母亲三十卢比,作为她以及他妻子、妹妹和两个孩子的生活费。

我想知道他的家人是如何看待他的决定的。他不太在意他们的感受。“他们不喜欢,”他说,“但我没办法。一个人若是想做他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总会给别人带来痛苦或不便。”他出生的时候,占星师就说,他要么会成为一个非常富有、成功的人,成为人中龙凤,要么会成为一个乞丐。多年来,他的抱负一直是发大财,扬名立万,但是,当他决定放弃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时,他的母亲想起了占星家所说的话,因而虽然很伤心,但并不感到惊讶。我问他,他的儿子长大后,若是责备他生下自己,却没给自己应有的地位和良好的教育,让他在长大成人后只学到了点儿基础知识,只能当个工人,到那个时候,他会怎么回答?他平静地笑了笑。“我想他可能会责备我,”他说,“但他会有一个容身之所,会有食物果腹,这都是我给他的。我不明白为什么仅仅因为你生了一个儿子,就必须为了让他过得更好而荒废你自己的生命。你和他一样有生活的权利。”

他给我讲了一件事,我很感兴趣。就在他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处理掉之后的第二天,他去看一个朋友,这个朋友住在离班加罗尔几英里远的地方。他去的时候是步行,在回来的路上,他觉得累了,就跳上了一辆路过的公共汽车,但他突然想起他的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只好让司机停下来下了车。我问他后来都住在哪里。

“如果有人留宿,我就睡在阳台上,如果没有,我就睡在树下。”

“那吃的呢?”

“如果有人给我食物,我就吃,如果没有,我就不吃。”他回答得很简单。

我认识他的方式相当奇特。当时我是第二次去孟买,他从班加罗尔给我写信,说他想来看我,因为他确信我有一些重要的话要对他说。我回信说我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只是一个写小说的,别的什么也不是,不值得他花两天来看我。尽管如此,他还是来了。我问他哪里来的钱买火车票,他说他去了车站之后就在那里等着,过了一会儿,他和一个等火车的人攀谈起来,他跟那个人说他要来看我,但是没有钱买票,那个人就给他买了张票。我提出要给他钱让他买回程的票,但他不愿从我这里拿钱。

“我总有办法回去的。”他笑着说。

我们长谈了两天。这两天我一直感觉很糟糕,我知道他期待我讲一些崇高的教义,或者起码能跟他说一个重要的信息。但我没有什么可以讲给他的。他只能失望了,也许我本应该做得更好些,给他讲些冠冕堂皇的套话,但我无法强迫自己那么做。

果阿。你驱车穿过椰林,椰林中到处都是房屋的废墟。渔船行驶在潟湖里,三角帆在灿烂的阳光下闪闪发光。教堂高大、洁白,正面装饰着蜂蜜色的石柱。教堂内部又大又宽敞,空荡荡的,有一个葡萄牙巴洛克风格的讲坛,上面雕刻着精美绝伦的图案,还有相同风格的祭坛画。

侧祭坛的一个讲道台上,一个牧师(是个本地人)正在做弥撒,旁边有一个黑脸侍祭在给他帮忙。没有人来做礼拜。在圣方济各教会,你会看到一个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受难木质雕像,向导告诉你,在这座城市被毁的六个月前,它曾流过眼泪。他们正在教堂里举行仪式,有人在弹奏管风琴,管风琴台上有一个由当地人组成的小唱诗班,他们唱得很刺耳,他们的嗓音让天主教的圣歌染上了一丝神秘的印度异教特征。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看到这些空荡荡的大教堂,日复一日地,没有一个人听牧师们做弥撒,这场景给我留下了奇怪的印象。

牧师。他到旅馆来看我。他是一个高大的印度人,既不瘦也不胖,五官端正,略显扁平,一双乌黑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他穿着长袍。起初他很紧张,双手不停地动来动去,我尽力让他放松下来,不一会儿他的手就安定下来了。他的英语说得很好。他告诉我,他属于婆罗门家庭,祖先是婆罗门,是受到圣方济各·沙勿略的一位追随者的感化而皈依的。他三十出头,体格健壮,风度翩翩。他的声音浑厚悦耳。他在罗马待了六年,在欧洲逗留期间游历了许多地方。他想再回欧洲,但他的母亲老了,希望他能留在果阿直到她去世。他在一所学校教书、传道。他花了很多时间来感化首陀罗,想要改变他们的宗教信仰。他说,现在想要在高等种姓的印度人身上做任何事情都白费力气。我试图让他谈谈宗教。他告诉我,他认为基督教足够宏大,可以容纳其他信仰,但遗憾的是,罗马并不允许印度教会按照本土的倾向发展。我感觉,他接受基督教教义是把它作为一种纪律,却没有热情,我不知道,如果有人能够弄清自己信仰的真相,会不会发现自己对它多少持有一些怀疑态度。我觉得,即使他背后是有四百年历史的天主教,他内心深处仍然是一个吠陀派。我不知道,对他来说,基督徒的上帝是否与《奥义书》中的婆罗门有所融合,就算这种想法没有出现在他的脑海中,至少在某种模糊的潜意识深处他是否这样想过?他告诉我,即使在基督徒中,种姓制度仍然达到了严格的程度,他们不会与自己种姓以外的人结婚。一个婆罗门血统跟一个苏陀罗血统的基督徒结婚是前所未闻的。他很得意地告诉我,他的血管里没有一滴白人的血,他的家族始终保持着血统的绝对纯正。“我们是基督徒,”他对我说,“但首先我们是印度人。”他对印度教的态度是宽容和同情的。

特拉凡哥尔的回水河汊。它们都是狭窄的运河,或多或少算是人工修建的,也就是说,天然的水域被挖出的沟渠连接起来,形成了一条从特拉凡哥尔到柯钦的水道。两边都种着椰子树,水边矗立着泥顶的茅草屋,每座茅草屋四周都环绕着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香蕉、木瓜,间或还有一棵波罗蜜。孩子们在玩耍;女人们有的在闲坐,有的在舂米;男人和孩子们慢慢地划着破旧的船,有时载着椰子、树叶或喂牛的饲料;岸边有人在钓鱼。我看见一个人背着弓箭,身上还挂着一小串他射到的鱼。大家都在河里洗澡。这里绿意盎然,凉爽而安静。你会对田园生活产生一种非常奇特的印象,觉得它宁静而原始,却没那么艰苦。不时有一艘大驳船经过,两个人撑着篙,从一个小镇驶向另一个小镇。时不时会看到一个不起眼的小寺庙或小礼拜堂,因为这里的大部分人都是基督教徒。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