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史、马两位老师理论上的特点直到现在也不敢说已经了然。我听说史禄国后来看到了我那本《江村经济》时曾经表示过不满意的评论。我模糊地感觉到在他的理论框框里,我这本书是找不到重要地位的。但由于我没有吃透他的理论,我还不敢说哪些方面引起了他不满意的反应。
对马氏的理论我多少有一些捉摸。按他已经写出来的有关文化功能的理论,按我所理解的程度来说,基本是属于我上述的第一种看法。马氏的功能论的出发点是包括社会结构在内的,文化体系都属于人用来满足其基本生物需要及由生物需要派生的各种需要的手段。这一点他一直坚持的,同时他也承认文化的整体性,就是说人类的满足其需要而创造出的文化是完整的。说是完整就是完备而整体。它必须满足人作为生物体所有全部需要,本身形成一个整体,其各部分是相互联系和配合的一个体系。简单说是整体论和系统论。
他提出这一套理论是有其历史背景的,他是个人类学中主张实地调查的先行者。他长时间地住在Trobiand岛的土人中间,学会土语,直接参预土人的集体生活,他深深觉得要理解一个群体的生活必须从整体上去观察他们怎样分工合作,通过有系统的活动来维持他们的生活,也就是满足他们的需要,而人的一切需求都是从人作为一个生物体而发生的。食色性也,是从人是动物的这个属性上带来的。从这个基本的生物需要出发,逐次发生高层次的需要,如维持分工合作体系的社会性的需要等等。他用这个理论来批判当时在人类学界盛行的文化传播论、历史重构论等等,因为这些理论都是把文化要素孤立起来,脱离了人而独立处理的。比如当时就有些学者把图腾信仰脱离他所发生的具体群体而研究其起源、流动和在人类整个历史发展中的地位等等。他以当时盛行在欧洲的人类学作为靶子,针锋相对地提出功能论、整体论和系统论。这在人类学学科史上是一次革命性的行动,使人类学的研究回归到科学的行列。
三
马氏自己称他的人类学理论是功能学派。他的所谓功能,就是文化是人为了满足其需要而产生的,所以都是有用的手段,文化中各个要素,从器物和信仰对人的生活来说都是有功能的,功能就是满足需要的能力,简单说就是有用的。功能这一词是英文function的译文。这词在英文中原有两个意义:一是普通指达到目的所起的作用;二是在数学里的函数,如果说甲是乙的函数,甲变乙也随着要变。马氏称自己是功能学派实际上是一语两义都兼有的。但在叙述他的理论时却常强调第一个意义,比如他在论巫术时就强调它在支持实际农作活动的节奏和权威的作用,用以批判过去认为巫术是未开化的人思想上缺乏理性的表现,是一种前科学或假科学思想的产物。19世纪在欧洲人类学充满着当时通行的民族优越感,把殖民地上的土人看成是未开化的野蛮人,把土人的生活方式看作是一堆不合理的行为。功能论是针对这种思想的批判,但是这种理论走到极端,认为文化中一切要素都是有用的,又会给人以存在就是合理的印象。这个命题在哲学上常受到批判,在常识上也和社会的传统中颇多对人无益而有害的事实不能协调。至于把满足生物需要作为功能的基本标准更是不易为普通人所接受。因之当马氏的功能论在人类学中盛极一时之际,就有不同的看法出现。而且就出现在也自称是功能学派的阵营里。最突出的是曾到过燕京大学讲学的Radcliffe Brown。
布朗也是主张实地调查而且主张文化整体论和系统论的人类学者。但是他认为功能的意义不必挂在有用无用的鉴别上,更不应当和生物需要挂钩,他把功能意义作数学中的函数来讲,也就是把功能的含义去掉了马氏所强调的一半。当时我们这些年轻的学生,经常把他们两个看成是在唱对台戏的主角。对我这个对理论缺乏敏感的人来说,在这场争论中除了看热闹之外,并没有认真思考加以辨别,而实际上却被这个争论带进了这在本文开始时所述对社会的两种看法的迷阵里。当我接触了功能派的先锋法国涂尔干的著作之后,对第二种看法发生了兴趣。他比较明确地把社会看成本身是有其自身存在的实体,和生物界的人体脱了钩。
我在医预科和在体质人类学课上受到的基础训练和社会文化和生物挂钩原是比较顺理成章容易接受的。但是我对社会的看法却被马、布的争论所动摇了,特别是联系到在瑶山和在开弦弓的实地调查的经历,使我逐渐倒向布氏的一面。我在初步进入社区的实地调查中所得到的感受值得在这里回忆一下。
当我踏入一个社区时,我接触到的是一群不相识的人。我直接看到的是各个人在不同场合的行动举止。在这一片似乎纷乱杂呈的场面里。我怎样才能从中理出个理解的头绪呢?这时我就想到了社会行为是发生在社会所规定的各种社会角色之间,不是无序的而是有序的。如果我从这个角度去看在我面前展开的各个人的活动,就有了一个井然的秩序。不论哪一家,我们如果用父母、子女、亲戚、邻居等社会角色去观察这些似乎是杂乱的个人行为,就可以看到在不同人身上出现重复的行为模式,比如不论哪一家,母亲对儿子之间相互的行为都是类似的,成为一种模式,而这套行为模式却不同于妻于对丈夫,甚至不完全相同于母亲对女儿之间的相互行为。我在实地调查中才理解到一个社区中众人初看时似乎是纷杂的活动,事实上都按着一套相关的各种社会角色的行为模式而行动的。再看各种社会角色又是相互配合,关关节节构成一个网络般的结构。从这个结构去看这社区众人的行为就会觉得有条有理,一点不乱。而且这个有条有理的结构井不是当时当地的众人临时规定的,而是先于这些人的存在,就是说这些人从小在生活中向一个已存在的社会结构里逐步学习来的。这就是个人社会化的过程。这个结构里规定的各种角色间的相互行为模式也是个人在社会中生活时不能超出的规范,一旦越出就有人出来干涉,甚至加以制裁。也因之在一个外来的调查者所能看到经常都是些按照社会模式而行为的行为,有时也可以见到一些正在或将会受到制裁的超规行为。作为一个人类学者在实地调查时,通常所观察到的就是这些有规定的各种社会角色的行为模式。至于角色背后的个人的内在活动对一般的人类学者来说就是很难接触到的。
我的社会调查不论在瑶山或在江村,现在回头来看,郁是不够深入的,还是满足于社会角色的行为模式,因而影响了我对社会的看法,把它看成了自成格局的实体,表达得最清楚是我根据讲课内容编出的《生育制度》。
我本人的具体经历也影响了我学术观点的形成。所以在这里得补充几句。我是1938年离开伦敦的。那时,我国的抗日战争已进行了一年,我的家乡已经沦陷,原在沿海的各大学都已迁入内地。所以我只能取道越南回国,到达昆明,在当时的云南大学和由清华、北大、南开联合的西南联大工作。实际上,我到了云南,立即继续我的社会调查,接着以罗氏基金对燕京大学的社会学系的资助在云南大学成立了一个社会学研究中心,为了避免轰炸,设立在昆明附近呈贡的魁星阁,而普通就称魁阁。从这时起,我的学术环境是相当偏僻和孤立的,除了少数原来的师友外,和外地及国外的社会学界几乎隔绝。不仅我们在当时和自己这个小圈子之外的思想很少接触,而且没有搜集和储藏过去社会学书籍和资料的图书馆,我们对国时外过去的社会学遗产也得不到运用。这种缺乏消息交流对学术思想的发展确是一个很大的限制。现在回想起来,就能看到这种抟殊环境的确对我自己学术思想有很大的影响。影响之深不仅是当时孤陋寡闻,而且造成了自力更生,独树一帜,一切靠自己来的心理,一直发展成为我后来不善于接受新的社会学流派的习惯。
1943年我虽则有由美国国务院的邀请参加了当时所谓“十教授访美讲学”的机会在美国住了一年,但是我却利用这时期,忙着编写魁阁的调查成果。在美国几个大学的同行协助下写出了Earthbound China和China Enters the Machine Age两书。说实话我并没有用心去吸收当时国外人类学和社会学的新思潮。比如我在哥伦比亚见过Linton,在芝加哥见到Redfield,在哈佛商学院见Elton Mayo,我也在编写上述两书时都得到了他们的关切和具体协助,但是我对他们的著作却没有深入的钻研。除了我回国后翻译过Mayo的一本著作外,对其他几位老师的著作并未认真阅读。至多是吸收了一些皮毛,为我已在胸中长成的竹子添些枝叶。
我在老朋友面前无需掩饰,从40年代后期起,直到70年代结束前一年,我在国际的社会学圈子里除了两次简短的接触之外是个遗世独立的人物。
四
回顾我在昆明这一时期,我们在魁阁的研究工作是按照了《江村经济》所走出的这条路前进的。这条路我们称之为社区研究。社区这个名词是我这一代学生时代所新创的。其由来是1933年燕京大学社会学的毕业班为了纪念派克教授来华讲学要出一本纪念文集,我记得其中有一篇派克自己写的文章需要翻译,其中有一句话“Community is not Society”,这把我们卡住了。原来这两个名词都翻成“社会”的,如果直译成“社会不是社会”就不成话了。这样逼着我们去澄清派克词汇里两者的不同涵义。依我们当时的理解,社区是具体的,在一个地区上形成的群体,而社会是指这个群体中人与人相互配合的行为羌系,所以挖空心思把社字和区字相结合起来成了“社区”。
社区这个概念一搞清楚,我们研究的对象也就明确了,就是生活在一个地区的一群人的社会关系,社区可大可小。一个学校,一个村子,一个城市,甚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以致可以是团结在一个地球上的整个人类。只要其中的人都由社会关系结合起来,都是一个社区。有了这个概念我们实地观察的对象也有了一定范围。我当时就提出可以在瑶山进行民族集团的社区研究,也可以在各地农村里进行社区研究。在1933年这种社区研究就在燕京大学学生里流行了起来。我到了昆明还是继续走这条路子。
还应当提到的是魁阁研究工作标榜的特点是比较方法和理论与实际结合。在接受派克社区研究的概念和方法的,同也接受了是由吴文藻先生为首提出的社会学中国化的努力方向。燕京大学的学生就是想通过社区研究达到社会学的中国化。社会学中国化其实就是社会学的主要任务,目的是在讲清楚中国社会是个什么样的一个社会。通过社区研究能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呢?当然我们要说明中国社会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科学的方法只有实地观察,那就是社区调查。但是有人就质问我们,我们的社会研究如是一个具体的社区,那也只能是中国的一部分,你们能把全国所有的农村城市都观察到么?社区研究只能了解局部的情况,汪洋大海里的一滴水,怎能不落入以偏概全的弊病呢?我们对此提出了比较方法和理论与实际结合的对策。我在这里不能洋细加以说明,好在我前年在东京的一个讨论会上发表的“人的研究在中国”的发言中已经答复了这个问题,这里不再重复了。
这里我想说的是社区研究的理论基础是直接和1936年到燕京大学讲学的布朗有关的。他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开讲的人类学课程,就称作为比较社会学。社区研究接纳了布朗对社会的系统论和整体论的看法。我想只有从每个社区根据它特有的具体条件而形成的社会结构出发,不同社区才能相互比较。在互相比较中才能看出同类社区的差别,而从各社区具体条件去找出差别的原因,进一步才能看到社区发展和变动的规律,进入理论的领域。
魁阁的社区研究从1938年到1946年,一共只有8年,而且后来的3年由于教课任务的加重和政局的紧张,我自己的实地调查已经无法进行。所以魁阁的工作只能说是社区研究的试验阶段。这种工作一直到80年代才得以继续。
魁阁时期的社区研究基本上是瑶山和江村调查的继续。如果把这两期比照来看,这一期除了继承整体性和系统性之外,加强了比较研究同理论挂钩的尝试。先说比较研究。如果要从我本人的经历中寻找比较研究的根源,还应当推溯于我在清华研究院里补读比较解剖学和跟史禄国学习的人体类型分析。我们既然已在由内地看到了和沿海不同农村在社会结构上存在着差异,我们更有意识地在昆明滇池周围寻找条件不同的农村进行研究,用以求证我们认为凡是受到城市影响的程度不同的农村会发生不同的社会结构的设想。这种方法上的尝试,我在Earthbound China一书的最后一章里作了系统的申说。这不能不说是魁阁的《云南三村》比起瑶山和江村的研究在方法及理论上提高了一步。
比较研究的尝试在另一方面更使我偏向于本文开始时提出的对社会的第二种看法,就是把社会作为一个本身具有其发展的过程的实体,这种思路难免导致“见社会不见人”的倾向,也进一步脱离马氏的以生物需要为出发点的功能论,而靠近了布朗对重视社会结构的功能论了。
五
魁阁后期,由于兼任云大和联大两校的教授以及当时政治局势的紧张,我不便直接参预实地调查,所以更多时间从事讲课和写作。也可以提到,当时直线上升的通货膨胀使个人的实际收入不断下降,而我又在1940年成了一个孩子的父亲。我们在呈贡的农村里赁屋而居,楼底下就是猪圈,生活十分艰苦。因之,我不能不在固定的薪金之外,另谋收入。我这个书生能找到的生活补贴,只有靠我以写作来换取稿费。我在当时竟成了一个著名的多产作家。大后方的各大报纸杂志上经常发表我的文章,我几乎每天都要写,现货现卖,所得稿费要占我收入之半。写作的内容,不拘一格,主要是我课堂上的讲稿和对时事的评论,以及出国访问的杂记。这段时间里所发表的文章后来编成小册子发行,其中比较畅销的有《初访美国》《美国人的性格》《重访英伦》;《内地农村》《乡土中国》《乡土重建》《性育制度》《民主·人权·宪法》等。
这许多为了补贴生活而写下的文章,其实更直接地暴露了我的思想,而我的思想也密切和我的学术思路相联系的。现在回头翻阅一看,其中很明显地贯串着我在上面所说的向社会实体的倾斜。我的三本访外杂写,实际上是把英美的社会分别作为各具个性的实体所谓民族性格来描述的。尽管其中我常用具体看到的人和事作为资料,我心目中一直在和中国社会作比较。比如我把住处经常迁移的美国城市居民和中国传统的市镇和乡村的居民相比较而以“没有鬼的世界”来表明美国社会的特点。文内尽管有人有事,而实际是把它们作文化的载体来处理的。
我在美国时特别欣赏R.Benedict的《文化模式》和M.Mead的《美国人的性格》,我根据Mead这本书,用我自己的语言和所见的事实写出了《美国人的性格》一系列文章,并编成一册。这里所说的社会性格都是超于个人而存在和塑型个人的社会模式。这不是把社会看成了超人的实体的思路么?我又写出了《乡上中国》一系列文章,也许可以说和《美国人的性格》是姐妹篇,现在看来,这种涂尔干式的社会观已成了我这一段时间的主要学术倾向。
上面已提到这种倾向在理论上表白得最清楚的是在1936年完成的那一系列《生育制度〉文章。我明确地否定家庭、婚姻、亲属等生育制度是人们用来满足生物基础上性的需要的社会手段。相反,社会通过这些制度来限制人们满足生物需要的方式。这些制度是起着社会新陈代谢的作用,甚至可以说,为了解决生物界中人的生命有生有死的特点和社会实体自身具有长期绵续、积累和发展的必要所发生的矛盾,而发生社会制度的。我说如果从以满足两性结合的生物需要作为出发点,其发展顺序应当是说由于要满足两性结合的需要而结婚生孩子,接着不得不抚育孩子而构成家庭,又由子孙增殖而形成亲戚,这种一环扣一环可说是“将错就错”形成的社会结构。如果反过来看由于社会需要维持其结构的完整以完成其维持群体的生存的作用,必须解决其内部成员的新陈代谢的问题,而规定下产生、抚养新成员办法,而形成了“生育制度”。这个制度并不是用来使个人满足其生物上性的需要,而是因婚姻和家庭等规定的制度来确定夫妻、亲子及亲属的社会角色,使人人得以按部就班地过日于。这两种对“生制度”不同的理解正好说明功能派里两派的区别。
我这本《生育制度》是在1946年和潘光旦先生一起住在乡间时完成的,他最先看到我的稿纸,而且看出了我这个社会学的思路,和他所主张的优生强种的生物观点格格不入。当我请他写序时,他下笔千言,写了一篇“派与汇”的长文,认为我这本书固然不失一家之言,但忽视了生物个人对社会文化的作用,所以偏而不全,未能允执其中。
他从社会学理论发展上提出了新人文思想,把生物人和社会结合了起来,回到人是本位文化是手段的根本观点。这种观点我们当时并没有会通。而且我们在当时的处境中并没有条件和心情展开学术上的理论辩论。我把全书连着这篇长序交给商务印书馆出版后,自己就去伦敦访问。1947年回国,我和潘先生虽则同住—院,但却无心继续在这个社会学的根本观点上进一步切磋琢磨,这场辩论并没有展开,一直被搁置在一旁,经过了近半个世纪,潘先生已归道山,我在年过80时才重新拾起这个似乎已尘灰堆积的思绪,触起了我的重新思考,这已是90年代的事了,留在下面再说。我这本《生育制度》实际上结束了我学术历程的前半生。
1947年在英国访问以及回国之后到1949年北京解放,这段期间从我写作上说我曾称之为“丰收期”,北京的《中建》周刊,上海的《观察》周刊和《大公报》经常有我的文章,但我所写的主要是时事评论,其中固然表达我对社会的基本观点,而且通过《观察》及三联书店社出版了我在抗战时期所发表的文章的集子,一时流传很广,成了当时的一个多产作家,但是回头来看,这段时间,在学术思想上并没有什么新的发展。
六
如果限于狭义的学术经历来说,我觉得可以用《生育制度》一书来作为我前半生学术经历的结束。从1930年进入社会学园地时算起到1949年解放,一共是大约20年。接下去的30年是一段很不寻常的经历,包括解放、反右和“文革”的中国大变革时期。这一段时期里我的思想情况在Curent Anthropology杂志发表的1988年10月我和Pasternak(巴博德)教授的谈话记录中有比较直率的叙述,这里不用重复了。但是联系上面所提出有关对社会性质的根本问题时,我觉得有一些补充,说一说我近来才有的一点新的体会,足以说明我后半生学术思路的若干变化的由来。我越来越觉得一个人的思想总是离不开他本人的切身经历。我从解放后所逢到的我称之为不寻常的经历,必然会反映在我其后的学术思想上,以至于立身处世的现实生活上。我如果完全把这段时间作为学术经历中的空白是不够认真的。
在比较这一生中前后两个时期对社会本质的看法时,发现有一段经历给我深刻的影响。我在前半生尽管主张实地调查,主张理论联系实际,但在我具体的社区调查中我始终是以一个调查者的身份去观察别人的生活。换一句话说,我是以局外人的立场去观察一个处在生活中的对象。我自身有自己的社会生活,我按着我自己社会里所处的角色进行份内的活动。我知道我所作所为是在我自己社会所规定的行为模式之内的,我不需犹豫,内心不存在矛盾,我所得到别人对我的反应也是符合我的意料的。这就是说我在一个共同的社会结构中活动。尽管这个社会结构也在变动中,这种变动是逐步的,而且是通过主动能适应的变动。我并不觉得自己和社会是对立物。
但是在解放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自己所处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动,也就是说构成这个结构的各种制度起了巨大变动,在各个制度里规定各个社会角色的行为模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动。表演得最激烈的例子发生在“文革”的高潮中。作为一个教授的社会角色可以被他的学生勒令扫街、清厕和游街、批斗。这种有着社会权力支持的行为模式和“文革”前的教授角色的行为规范是完全相悖的。当然“文革”这种方式的革命是很不寻常的,但是在这不寻常的情景中,社会的本来面目充分显示出来。我觉得置身于一个目的在有如显示社会本质和力量的实验室里。在这个实验室里我既是实验的材料,就是在我身上进行这项实验。同时,因为我是个社会学者,所以也成了观察这实验过程和效果的人。在这个实验里我亲自感觉到涂尔干所说“集体表象”的威力,他所说的集体表象,就是那“一加一大于二”的加和大的内容,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社会的本质这个试验证实了那个超于个人的社会实体的存在。
但就在同时我也亲自感觉到有一个对抗着这个实体的“个人”的存在。这个“个人”固然外表上按着社会指定他的行为模式行动:扫街、清厕、游街、批斗,但是还出现了一个行为上看不见的而具有思想和感情的“自我”。这个自我的思想和感情可以完全不接受甚至反抗所规定的行为模式,并作出各种十分复杂的行动上的反应,从表面顺服,直到坚决拒绝,即自杀了事。这样我看见了个人背后出现的一个看不见的“自我”。这个和“集体表象”所对立的“自我感觉”看来也是个实体,因为不仅它已不是“社会的载体”,而且可以是“社会的对立体”。这个实验使我看到了世界是可以发生不寻常的社会结构革命性的变动。这种变动可以发生在极短的时间里,但它极为根本地改变了社会结构里各制度中社会角色的行为模式。为期十年的“文革”在人类历史上是一次少见的“实验”,一次震度极强烈的社会变动。我的学力还不够作更深入的体会和分析,但是我确是切身领会到超生物的社会实体的臣大能量,同时也更赤裸裸地看到个人生物本性的顽强表现。
从这次大霞动中恢复过来,我初步体会是做个社会里的成员必须清醒地自觉地看到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尽管有时较慢较微,有时较快和较为激烈。处在社会结构中的个人,应当承认有其主动性。个人的行为既要能符合社会身份一时的要求,还得善于适应演变的形势。学术工作也是个人的社会行为,既不能摆脱社会所容许的条件,也还要适应社会演进的规律,这样才能决定自己在一定历史时期里应当怎样进行自己的学术工作。这种自觉可说是既承认个人跳不出社会的掌握,而同时社会的演进也依靠着社会中个人所发生的能动性和主观作用。这是社会和个人的辩证关系,个人既是载体也是实体。
这点理论上的感受,虽则一直潜伏在我的思想里,在我“文革”后的公开讲话中也有所表达,但是还不能说已充分落实在后半生的学术工作中。“见社会不见人”还是我长期以来所做的社区研究的主要缺点。
七
下半生的学术生涯,可以说从L978年开始,直到目前一共有15年。刚从“不寻常”的经历中苏醒过来时,我就想既然得到了继续学术研究的机会,就该把30年丢下的线头接下去,继续从事社区研究,而且这时我对社区研究本身的功能有了一些更明确的看法,正如我在和巴博德教授谈话中所说的,我们做的研究实际上是发挥人特有的自觉能力,成为自然演化的一种动力。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的,表现为生产力的不断增长。我们就得有意识的把中国社会潜在的生产力开发出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个进化观点我是早就接受了的。解放之后我又接受了当时的马列主义学习,认识到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基本推动力。这种思想和我早日翻译的奥格朋的《社会变迁》中强调科技的发展也正相合。我的《江村经济》调查就是接受了我姐姐改革蚕丝生产技术的启发而进行的。所以我在80岁生日那天以“志在富民”四字来答复朋友们要求我总结我过去80年所作所为的中心思想。“志在富民”落实到学术工作上就是从事应用科学,所以我把调查看作应用社会学。这一个思路,我有机会于1980年2月在美国丹佛接受应用人类学会授予我马林诺斯基奖的大会上发表的“迈向人民的人类学”讲话时,得到公开发表的机会。
1981年我又接到英国皇家人类学会授予我赫胥黎奖的通知,并由我的老师Firth的建议,要我在会上介绍江村在解放后的变化,为此我特地三访江村进行一次简短的调查。就是这次调查引起了我对当时正在发生的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研究兴趣。从那时起我就抓住这个题目不放,组织了一个研究队伍,跟着农村经济发展的势头,从江村一个村,扩大到吴江县的七个镇。然后一年一步从县到市,从市到省,从一个省到全国大部分的省;从沿海到内地,从内地到边区,不断进行实地观察,直到现在已经有10年多了。我每去一地调查常常就写一篇文章,记下我的体会。10年来已积了近40篇,其中大部分已收集在今年出版的《行行重行行》一书中。这一系列文章还在继续写下去,可说是我下半生的主要学术方向。
这一系列文章在理论上说是以《江村经济》为基础的。把社区的经济发展看成是社区整体发展中的一主要方面,并和其人文地理及历史条件密切联系起来,进行分析。我看到在不同条件下社区发展所走的路子不同,于是我又应用比较观点分出不同模式,并提出“多种模式,城乡结合,随机应变,不失时机”的发展方针。更从城乡结合的基础上升到经济区域的概念,逐步看到整个中国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位区格局。这种社区研究是以农民自己创造的社会结构为出发点,分析这种结构形成的过程,它所具有的特点,并看出其发展的前景。这是实事求是的看法,而其目的是在使各地农民可以根据自身所处的条件,吸取别地方的经验,来推动自身的发展。所以可以说这种社区研究是应用社会学,一门为人民服务的社会科学。
回顾我这十年的研究成果总起来看还是没有摆脱“见社会不见人”的缺点。我着眼于发展的模式,但没有充分注意具体的人在发展中是怎样思想,怎样感觉,怎样打算。我虽然看到现在的农民饱食暖衣,居处宽敞。生活舒适了。我也用了他们收入的增长来表示他们生活变化的速度。但是他们的思想和感情,忧虑和满足,追求和希望都没有说清楚。原因是我的注意力还是在社会变化而忽视了相应的人的变化。
翻阅我这段时间里所发表关于社会学的言论时,我看到这思想确是已经改变了一些原来对个人和社会关系的看法,我不再像在《生育制度》中那样强调社会是实体、个人是载体的论调,而多少已接受了潘光旦先生的批评,认识到社会和人是辩证统一体中的两面,在活动的机制里互相起作用的。这种理论见于我在1980年所讲的《社会学和企业管理》及《与精神病医生谈社会学》里。
《社会学和企业管理》是我在第一机械工业部的讲话,在这讲话里我提到了1944年我在哈怫商学院遇见的埃尔顿·梅岳教授(Elton Mayo),他曾在芝加哥的霍桑工厂里研究怎样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问题,做了一系列实验。起初他采取改变各种工作条件,如厂内的光线,体息的时间等,来测验工作效率是否有相应的提高,结果确是上升了。但梅岳认为并没有解决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问题。他接着再做实验倒过来一一取消了这些客观条件的改变,出乎大家意料之外,工作效率却依然上升。他从中得到了一个重大的发现,原来不是客观条件的改变促使了工作效率的上升,而是他的实验本身起了作用。因为工人参预了这个实验,自己觉得在进行一项有意义的科学工作,从而发现了自己不仅是一个普通拿工资干活的机器,而是一个能创造科学价值的实验者了。这个转变提高了他们的积极性。梅岳在这里发现了普通“工人身份”后面潜伏着一种“人的因素”,这个因素是工作效率的泉源,梅岳的“人的发现”改变了美国的工厂管理。联系我们所关心的问题来说,他是使社会身份,即社会规定的行为模式,背后这个一直被认为“载体”的个人活了起来了。使行为模式变成人的积极行为的是潜伏在社会身份背后的个人。其实我们在舞台上评论演员时,总是看他是否进入了角色。进入了角色就发挥出演员的积极性,演好了戏,演唱的好坏还是决定于演员本人。明白这一点,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也就明白了。
上面提到的第二篇讲话是我在北京医学心理学讲习班上的讲话。我最初的题目是《神兽之间》,意思是说人既是动物而又已经不是动物,人想当神仙,而又当不成神仙,是个两是两不是的统一体。社会总是要求“满街都是圣人”,把一套行为规范来套住人的行为,可是事实上没有一个人是甘心情愿当圣人的,即便是我们的至圣先师孔老夫子也是到了快死的70岁时方才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但是人又不能不在社会结构里得到生活,不能不接受这个紧箍咒,小心翼翼,意马心猿地做人,所以我用了Freud所说的三层结构来说明人的心理构成:一是id(生物性的冲动),二是ego(自己),三是super-ego(超己)。id就是兽性,ego是个两面派,即一而要克己复礼地做个社会所能接受的人,一面又是满身难受地想越狱当逃犯。super-ego就是顶在头上,不得不服从的社会规定的身份。我当时指出神兽之间发生的形形色色的矛盾正是(精神病)医生要对付的园地,神兽之间有其难于调适的一面,但是普通的人并不都是要挂号去请教精神病医生的。那就是说神兽之间可以找到一个心安理得做人的办法的。于是我得回到潘光旦先生给我的《生育制度》写的序言里所提出的中和位育的新人文思想。
新人文思想依我的理解就是一面要承认社会是实体。它是个人在群体中分工合作才能生活的结果,既要分工就不能没有各自的岗位,分工之后必须合作,岗位之间就不能不互相配合,不能没有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有了规则就得有个力量来维持这些规则。社会是群体中分工合作体系的总称,也是代表群体维持这分工合作体系的力量。这个体系是持续的超过于个人寿命的,所以有超出个人的存在、发展和兴衰。社会之成为实体是不可否认的。但是社会的目的还是在使个人能得到生活,就是满足他不断增长的物质及精神的需要。而且分工合作体系是依靠个人的行为而发生效用的,能行为的个人是个有主观能动性的动物,他知道需要什么,希望什么,也知道需要是否得到了满足,还有什么期望。满足了才积极,不满足就是消极。所以他是活的载体,是可以发生主观作用的实体。社会和个人是相互配合的永远不能分离的实体。这种把人和社会结成一个辩证的统一体的看法也许正是潘光旦先生所说的新人文思想。
我回顾一生的学研思想,迂回曲折,而进入了现在的认识,这种认识使我最近强调社区研究必须提高一步,不仅需看到社会结构,而且还要看到人,也就是我指出的心态的研究。而且我有一种想法,在我们中国世世代代这么多的人群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经历了这样长的历史,在人和人中和位育的故训的指导下应当有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不仅保留在前人留下的文书中,而且应当还保存在当前人的相处的现实生活中。怎样发掘出来,用现代的语言表达出来,可能是今后我们社会学者应尽的责任。对这个变动越来越大,全世界已没有人再能划地自守的时代里,这些也许正是当今人类迫切需要的知识。如果天假以年,我自当努力参预这项学术工作,但是看来主要还是有待于后来的青年了。愿我这涓滴乡土水,汇归大海洋。
(原载《北京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