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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虹影 当前章节:15096 字 更新时间:2026-7-12 12:21

《上海之死(出版书)》

作者:虹影

内容简介:

小说以1941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珍珠港事件前夕为背景,完整呈现上海国际饭店十日谍战,通过"旅馆空间"展现现代都市人际关系,采用戏中戏结构叙述女演员于堇受命获取日军偷袭珍珠港情报的惊险历程 。

作为标准的"旅馆故事",作品开创性地将国际饭店构建为微观叙事场域。于堇以排演话剧《狐步上海》为掩护,周旋于盟军情报人员、日本间谍等多方势力之间,最终以自我牺牲传递情报。文本精准还原1941年上海街景及历史细节,以女性视角重构现代性叙事。该作被译介至多国,2021年改编电影《兰心大剧院》由娄烨执导并入围威尼斯电影节主竞赛单元。

目 录

修订本说明

上部

中部

下部

《上海之死》重大事件时间表

后记及鸣谢

献给父亲,别时容易见时难。

而谜语,正如标题所承诺

不会被誊抄者写错。

——H·D

修订本说明

我是一个专业讲故事的人,只要故事精彩,我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捧着电脑打字。有音乐可放最好,但讲故事本身就是享受,如绣花女,一针一线,做得辛苦,也做得专心。在写这本书时,听得最多的就是房子装修的音乐,盖过了拉赫玛尼诺夫。

这次修订,除了全是花园那边意大利人聊天的欢声笑语外,尽是拉赫玛尼诺夫,仿佛他从久积的尘土中钻出来,我不得不向他致敬,把他的切分,他的忧郁悲伤和节奏,放在文字之中。

上部

很抱歉,上海今后多少年也不见得能下完这场雨。不等也罢,那么,机会什么时候来呢?

阴霾的天空露出一剑鱼肚白,像晨曦。

我紧握话筒,脸色大变。电话那头一片混乱中夹有熟悉的声音,你的声音,然后是突然爆发的惊叫:一大群男人的惊叫。我呆住了,电话那头似乎也不知所措。整整过了好几分钟,电话才重重地搁上。

我丢下电话,就往门外跑,跑得身子如飞,追着乌云,穿行在窄小的弄堂里,双手推开面前的房子。亲爱的人,难道你就不能在电话那头给我一句话,我最想听的那句话?

那天晚上,在那么多人中间,你几乎靠着我的肩。你的脸精巧如玉,嘴唇有点湿热,使你一下子从扮演的女神变成肉身凡胎,仿佛生命从这细腻柔软的地方开始。

现在我是一匹识途老马,从新填没的坟坑里艰难地爬出,沿着曾经的脚迹往回跋涉。他们都以为我死定了,既然再也不可能见到你,我又何必不死?但是我看到自己依然在寻找,再次等在路口,盼望能遇见你。

夜降临太早,这场雨真的永远没完。上海的马路,像一个织妇的手把细丝般的水掂捏成一束,从路角汇集到铁阴沟盖,汨汨地流下去。下水道被泡过后,潮气升出,带着磷火的蓝光,幽幽地游动在四周。

法租界兰心大戏院门口人头攒动,伞和尖顶的雨衣密密麻麻占了蒲石路迈而西爱路口。这不奇怪,每晚都如此,今天一个令人不安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信不信由你。

一辆汽车驶过霓虹灯光闪闪的夜总会,往兰心大戏院而来,车夫猛地停住汽车。从里面下来两个女人,一看就是母女俩,她们心急火燎地往戏院门口售票处跑去。门口亮着“客满”的霓虹灯。女儿回过身来,失望地对举着伞的母亲叫喊。

母亲看看门口的票贩子,从皮包里掏出钱来。票贩子瞧瞧女人手里的钱,摇摇头走开。女儿不服气地翻找母亲的皮包。的确,没有多带钱。

票贩子在等票者中穿越进行,讨价还价加上诅咒发誓,不时有惊喜或失望的尖叫。

上海早就裂成几块,法租界、公共租界,以及日本人占据的苏州河以北,电车早已互不相通,看一场戏要换几趟车,不容易。

票房墙上挂着一个西式日历:1941年12月6日,日历已经只剩下最后一小叠。

今夜的观众,与以前不一样,他们发表自己的看法。“晚报说的!”

“绝对不可能!”

“怎么回事?”有人在急切地打听。

“这是谣言!”有人否认,那吼喊带着愤怒。

在戏该开场时,戏院门外的人越聚越多,扎断了街,堵塞了交通,人数远远超出剧场能容纳的数量。这一整个夜晚,兰心大戏院人流不断。连不远处国泰影院的不少观众,也中断了看电影,甚至那些夜总会里的男女,都往“兰心”赶来。

他们赶到这儿,不是想看戏,而是想知道戏能否开演。尽管这年月天天有重大消息,他们就是在家里坐不住,就是要到这里来,看事件如何发生,如何发展。

剧场里,富丽的圆顶灯光如菊,光焰四射,也不见暗淡几分。观众觉得这一切太不真实,他们站起来,离开自己得意的座位,厅内过道上,铺着华丽地毯的走廊挤满了人。不时有人激动地往后台走,想进入后台看个究竟:女主角是否在化妆,布景工是否在检查绳索?但守着台口的人一律拦住。

“那么是真的?”他们挑战似的问。

看守者平淡地说:“没听说那消息。”

早过了开场时间,台上还是没有动静。观众们陷入悬疑,又不知底细,觉得自己在受命运愚弄。他们的这份愤慨,像风中之火,往台上卷。

终于,幕布拉开,灯光仅打在一片江水之景的舞台上,一个人走出来,剧场渐渐静了下来。他戴着眼镜,穿着长衫,平时看着很高,这时孤零零的身影,却在空旷的舞台上显得个小。

老戏迷马上明白这不再是戏,这人是著名导演、爱艺剧团的团长谭呐。

谭呐镇静地朝进口招招手,让收票的人把戏院门打开,让场外的观众都进来。人们有秩序地鱼贯而入,不久过道都站满了人,沾着雨珠的雨具收拾得妥帖。场内已经没有窃窃私语,一切都太像一个仪式。已经化了装的全班演员有次序地走入舞台,连乐队也拿着乐器,站到台上两侧。

谭呐回头看了一下台上的人,转过身来。他拍拍话筒,觉得声音清晰了,才抬起脸来面对观众,宣布了大家已经知道的消息:她已经离开人世。

但是全场不知道如何反应,愣了一下才满堂炸锅似的大声哄然。

没有一个人退票,没有买到票的人,也把钱放到义捐箱里。

谭呐静穆地站在那儿,陌生人的脸在他面前出现,又消失。他的助手搬来一把椅子,让他坐下。他固执地摇了摇头,酸涩的口水艰难地涌上舌尖,吞回喉咙。

记者们赶来。谭呐不得不对他们说话。一江寒水涌入这个冬季,这一夜恐怕才刚刚开始。他尚不到三十五岁的脸上,爬上好几条皱纹。他不想演说,那蹦出嘴的话,吓了他自己一跳:什么时候,我是这样不注意措词,倾倒出心里想说的一切?

第二天早晨,上海中西文报纸大版面报道这件惨事,在名字上加了黑框。《申报》记者引用了导演谭呐的原话,“一个时代的结束!”头版头条。

她的各种剧照都被找了出来。报纸都说这是“现代孟姜女哭夫”“多情女以身殉情”:她赶到孤岛上海租界来,应邀参加话剧《狐步上海》的演出,目的是救不幸被汪伪特务机构76号逮捕的丈夫。76号假意释放,却秘密枪杀其夫,她痛苦万状,只能自杀殉情。

爱艺剧团的同事们租了一辆灵车,提前一个小时从兰心大戏院出来,赶到集合地,然后与自动集合送葬的戏迷们一起往国际饭店方向来。没有口号,没有横幅标语,只有灵车上架着的巨幅美丽画像,那是美术师连夜按照片画出来的,装在一个木架上。美人玉殒,笑颜不再,这本身就够让人悲哀的了。况且许多东西将随着她消失:那些千奇百怪的传闻,那些纠缠不清的艳事,那让上海永远生机勃勃的女性气息。

人流经过国际饭店门口时,纷纷驻足抬头,看耸入云端的上海第一高楼那堡垒式的塔顶,想象那个绝色美女气咽命绝时的惨景。国际饭店里好多中外住客也拥了出来,加入到送葬队伍中。

在国际饭店楼上,窗帘后面站着饭店的犹太人经理,正紧张地注视着整个场面,不时举起望远镜看队伍走了多远。他让饭店警卫做好准备,以免游行队伍控制不住情绪。

这个国际饭店充当不了风暴中的避难所。孤岛即将沉没,国际饭店再高,也不可能避祸。一切残存的美,都在昨天陨落。

送葬队伍往西走去,离万国公墓还有好长一段路。

经理转过身来,戴上帽子,穿上大衣,向手下人交代了几句,就关上房门。不一会儿,他出了国际饭店大门,朝送葬队伍方向急急走去,但并没有加入,忽然拐向南,加快了脚步朝相反方向走。只要这步子不停下,就会到达一个目的地。另一个人的埋葬,需要他去处理,送葬的只可能是他一个人。

我必须告诉上帝,意料之外的一切,都准备好了。

于堇坐船到达上海,是1941年11月25日,她从码头直接搭车去国际饭店。

轮船拉响汽笛,鸣叫着从黄浦江进港。她扶靠船舷,看着熟悉的外滩,扳着手指数离开上海的年月,数不清,心里就是不肯数清。这季节,弄不好,心上都会生冻疮。

日本人在码头上没有打旗设警,可能知道这是上海的门面,占领军的形迹,表面上并不很放肆。十六铺码头楼顶上的国旗,还是中华民国青天白日旗。

仔细查看,旗上面有一条黄带子,上面有几个点子看不清楚,她知道那是“和平反共建国”六个字,日本人的傀儡南京伪政府萎萎缩缩的标记。

旅客有次序地下船,于堇费力地穿过拥挤的人群。在码头一端,站着各种各样接客的人,熟悉的上海黑色出租车整齐地排列着,黄包车、三轮车各有其所。战前十六铺码头乱糟糟地叱喝抢顾客,乞丐小偷混在其中,挑夫更是拼命朝前挤,嚷着抢生意。这原是上海第一景,此刻在日本的刺刀下,倒是秩序井然。

行李简便,就一个皮箱,船上侍应生,交给码头上的红帽子,紧跟在于堇后面。皮箱在那人手中变得很轻,他走得轻快,瞧见人多,便机灵地走到她的前面,不时用手推开挤到她身边的一些人。于堇戴着黑色贝雷帽,蓝缎花旗袍外面披了一件淡红色开丝米短大衣。

乌云故意冲着这外滩狠命地压下来,气闷得慌。幸好不时有阵阵海风袭过,爽快了许多。下船的女人,不像到达一个战争中的东方城市,个个似乎都一步不拉地紧跟着欧洲的最新款式,高跟皮鞋上的毛呢长短大衣和皮衣,每人各有色各有样。

就在这几天,巴黎已经陷落,伦敦正天天挨德军的轰炸,伦敦牛津街Miss Selfridge橱窗里的最新时装,要七张配给券,连伊丽莎白公主也买不起,只有这个上海,只有这个外滩码头,还能在全世界炸弹摇晃中领袖时尚。

她跨入出租车,脸上感到雨点,真是赶巧了,车子驶出百米,就听见雷声像锣鼓喧天,雨水往车子顶上打出切切嘈嘈的声音。非但不难听,节奏复杂得令人兴奋。

很好,于堇交叠的腿换了一下:上海知道怎么迎接我回来。

不一会儿,景色就模糊了:雨水毛茸茸地覆盖了玻璃,像戏里唱俗了的词:行人欲断魂。

车子过了九江路,于堇顺手抹抹玻璃上的雾气,出现了熟悉的场景:路人撑着中式伞西式伞,穿着各色雨衣,小贩挑着担子,戴着斗笠披着雨蓑。为了看得更清楚一些,她摇下车玻璃,雨比刚出生的小猫爪子还细巧,潮湿的空气中竟有幽幽的香气,像玉兰,也像栀子花。她心一动:这是种久违的气味,一个少女撑着一把描红花的油纸伞迎着车子侧身而过。

她赶快掉转脸,去瞧街的另一边。

出租车停在国际饭店大门前,包着红头布的锡克人门卫,恭敬地举着布伞出来迎接,上了台阶,又替她打开饭店的大门。走进几步,她发现自己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中,在这一刹那她的举止像一个茫然失措的孩子。

经理迎面而来,拿起于堇的手礼节性地吻了一下,她觉得自己走进了一个舞台。

“很高兴见到你,密斯于。”

“是索尔·夏皮罗先生吧?真高兴见到你!”于堇缓过劲来,用英文对经理说。夏皮罗四十岁不到,中等个子,肩宽,脸有点圆,模样很敦厚。

这儿仍是原样,大楼外墙是花岗岩及釉面砖,里面却是乳白色大理石,浅色砌石,连豪华的吊灯,那柜台的茶房也依旧。

她想想自己这几年来,搁浅在香港,那深蓝的海水,并没有冲淡留在心底的黑暗。

“请叫我索尔好了。”索尔·夏皮罗发现她的脸色苍白,“密斯于,你美貌如昔,而且比电影里还美貌,时光对你真是青睐有加。”他虽然是犹太人,在奥地利长大,口音却比英国人还英国,温文尔雅,不折不扣的王家英语,咬音吐字柔软而有戏剧腔,完全没有他的母语德语那种高亢。

“时光”这词让于堇从恍惚中惊醒过来。其实她和这个夏皮罗以前未曾见过,夏皮罗对她那番恭维也不过是看到过她的剧照而已。她注意到他的头发刚开始花白,却已经高度谢顶了。

但是他穿着洁白的西服,黑领结质地很好,戴得不偏不斜,双肩上一点灰尘也没有。这个人的整洁,给她一个不错的印象,而且是个有心人,知道于堇最讨厌别人叫她“太太”或“夫人”。看来首次见面之前,他就把应当知道的事弄得一清二楚。

她微笑了,客气地说:“听人说起过你,索尔。不过这个人怎么会忘了提醒我,你特别会说奉承话。”

“我的话实实在在。”夏皮罗摇着头,好像在跟人斗气似的。

“那么十九楼一号也没有变吧?”于堇的声音里有一丝不确定。

“巧了,正好一号空着,真是上帝的安排。”

“爱艺剧团要上新戏,让我来演一阵。戏演完就走。住高一点好,省得人打扰休息。”

“我当然明白,”夏皮罗陪着于堇走向电梯,“我会关照注意。”

饭店的仆欧早已从出租车里提来于堇的行李,等在一旁。于堇跨入电梯,向夏皮罗挥手:“回见了,谢谢。”她说完侧过身。

“H先生说,会尽早见你。”夏皮罗温和地说。

于堇吃了一惊,转过脸来。

“他说在他见到你之前,请你千万当心自己。”

“怎么当心?”于堇犹疑地看着夏皮罗,但是她没有对他说,而是在心里这么想。电梯门已关上,一直把她送到十八层。这楼层只有三个房间,都是高级公寓客房,非常安静。她跟着侍者,走上扶手走廊,从旁边上楼梯,到楼上,这儿没有电梯。

她记得一清二楚,这个号称远东第一大厦的二十四层楼饭店,有二百多个客房,十九层是客房最后一层,只有两套房间,另两个房门是露台和通道门。再上面是机房水房和冷藏室,塔顶设有瞭望台。实际上地下还有两层,装有锅炉房等设施,另一半地下室特别加固,防火防水防爆炸,租给各银行安置钢质保险柜,另门进出。

侍者打开门,请于堇先进去后,才进到房里,殷勤地准备拉开窗帘。但是于堇抬起手来,止住了他,并拿出小费,侍者知趣地告辞了。

仆欧把行李送到,他从另一个电梯上来。

他们的脚步声都很轻捷,关门如一阵微风无声无息。几分钟不到,这儿就静得仿佛属于另一个世界。于堇走过宽敞的过道,经过沙发椅桌的客厅,向右直接走进卧室。

她静静地站在窗前,拉开窗帘,忽然间,整个眼界被熟悉的景色占满,大上海无边的建筑苍苍莽莽,似乎在缓缓沉沉转动。于堇感觉自己的身体突然生了根,不像刚从船上下来那么悬空了。

转身坐在椅子上,她蹬掉皮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感觉舒服多了。地板上的高跟皮鞋,雨中走来,干干净净,一点污渍也没有。

茶几上有一盆凤尾花,红得热烈,羽毛状花穗浸出香味。

晚于堇一步,夏皮罗进了旁边一台电梯,但他只到十八层,进了1801房间。雨水的细丝线贴着窗玻璃,朝一个角落流淌。他干脆打开窗来,用手去摸那个角落,窗台的水泥好像有一丝微小的裂缝,浸透雨水后,才看得出来,好像专显示给他看的。

七年前盖的饭店,依然崭新。这个世界上的人,专事枪林弹雨搞破坏,房子却比人长久。多少代之后人尸骨无存,可能这国际饭店照旧傲视上海?

他关上窗子,走到桌子边,拿起电话找到人,一清二楚地说起来。

下午两点,爱艺剧团小小的办公室里,团长兼导演谭呐焦急地搓着手来回转圈——助手告诉他:于堇来过电话,人已经到了上海。

谭呐刚才只是肚子饿了,出去找个地方打发午饭,吃碗阳春面,恰恰就错过这个等了一个多礼拜的电话。

其实他有预感,久等不至的于堇,很可能今天会到上海。只是怕双方错过,他才未去码头接她,而是在办公室坐等。因为下雨,气温比往日冷,他穿着暗条纹的裤子,上衣是中式棕色夹绒套衫。

十来分钟前,他进了面馆,把雨伞搁在凳子边,坐在对着门的地方。凉风贴着皮肤窜,看着湿湿的马路上的人影,他心里惴惴不安。老板娘端面上来时,他正好猛一回头,差点撞翻热腾腾的面碗。他气得想骂人,但忍住了。老板娘倒是好性子,笑着给他放好碗,上漂了层绿绿的葱花,冒着一股香味。他把油吹开,想让汤面凉一些。心里一急,吹重了些,油汤水溅出来把手烫着了。他惊叫一声,连忙掏出手绢,把手擦干了。老板娘端来一碗清水,嘴里连连道不是,其实这与老板娘无关。他镇静了下来,心里直为自己的失态冒火。

谭呐拿起桌上一本杂志翻起来,他第一次发现杂志上的内容真是无聊透顶,顺手扔进垃圾筒。助手比高个子的谭呐矮一截,一张圆脸,他耐心地说:“于堇小姐说等一阵子再来电话。”便小心翼翼地等着谭呐发话。

“她留了电话号码没有?”谭呐看了助手一眼,不快地问。

“没有。”

“你也不问一下?”谭呐止不住发火。

放在门边的雨伞突然倒地,声音响得不合雨伞的身份,从伞边沿细细徐徐有一注水往地板上流。谭呐走过去,拾起伞来,干脆撑开,仔细地搁到有屋檐的阳台上去。

“她还说了什么吗?”谭呐皱着眉头问。

“她说过一阵再打电话来。”助手给谭呐倒了一杯茶水,放在他的桌上,“她这么说了,我就不便问她的号码。”

“不便?!”谭呐坐下来,他重复一句,心里很是不快。“大明星的牌子能砸死人,连剧团里的人见了大明星也两腿发颤。”

但是他没有说出这些话,只是在心里嘀咕。或许整个上海就他一个人不必佩服明星——好几个特等大明星都是他调教出来的。

谭呐拧亮台灯,拨弄着桌上的铅笔,在纸上乱画,那一叠画纸,全是他设计的《狐步上海》的舞台背景。几天前舞台布景美工师全部做完,从昨天开始,他又在纸上重新设计,好像是为再度演出之用。

追求完美,这本来是他的毛病,世上哪件事能够完美?艺术一完美就有匠气。这点他明白,但是至少比枯坐等电话,感觉好受一些。这天气糟透,做什么事都打不起精神来。窗帘脏得可以做抹布,插曲已经排演完毕,他在考虑是否再加一首可以唱得入心的歌曲,让于堇自己唱。

“她说过一阵就打回的。”助手像是自辩像是安慰地咕哝了一句。

“她的‘过一阵’,就是半夜——半夜前她不会有空。”一个低沉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谭呐一点不惊奇地慢慢回过头来,是莫之因靠在爱艺剧团办公室的门框上。此人不管天是否下雨,照样穿得整齐,惟恐不符自己小说的风流情调,头发抹着凡士林,脚上登着黑黄双色意大利皮鞋,戴了一根丝绸领带。

这个《狐步上海》的剧作者,是这里的常客。谭呐取下眼镜来看玻璃镜片,洁净得很,他还是用绒布揩揩戴上,心里倒是惊奇莫之因断语如此肯定。助手和他面面相觑。刚才两人都没听到任何上楼的脚步声,看来他们的脑子都被于堇的电话搁死了。

“之因兄,你好作惊人语。”谭呐挥手让他坐,自己也不抬起身来:他们很熟了。以前在一些文人的聚会上碰来碰去,却一直没有深交,这次才算正式携手合作。戏开排之后,莫之因几乎天天现身一次,有时在排练场,有时径直到谭呐的办公室。对此谭呐不由得在心里打个问号:这人是否时间太多?后来明白了作家也喜欢在演剧界进出,既然人生如戏,且看职业戏子如何过人生。

这上海滩也怪,专门生长文人,就像蘑菇,一大篓去了内地,一片空白的地上又冒出一大筐,而且更加色彩斑斓。

墙上挂钟显示两点过五分。天突然明朗,阳光照进房间里来。莫之因脸无表情,走了两步,站在椅子前。一束阳光穿过阳台,正好打在他的膝盖上。“这个女人好作惊人事!”他说完,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你一直反对请于堇主演。”谭呐理解地说,“不过你相信我们吃这碗饭的,明白什么角色,非得什么人演不可。”他的手抬起来,点向莫之因,朗声笑起来,“说到底,你创造了这个角色,罪责在你!”

看看墙上的钟,谭呐跟助手说他可以下班了,由他守在这里等电话。助手默默地走了,顺手拉上门。门重重地合上,把这幢洋房震得直颤。谭呐皱了皱眉头。这个房间并不小:两张桌子,三把木椅,一个大书橱,中外书都有,房间正中间有一个尚未生火的壁炉。同层的另一个房间是他的卧室。楼下是厕所和洗澡间,另两间房空着。这个当作办公的房间朝东,有两面窗子,如果是大晴天,光线很好。

不过,谭呐写东西时并不太喜欢阳光直射,靠着桌子的这面窗总是拉上一半窗帘,情愿开着台灯。

看见莫之因在对面坐下,叭地一下,谭呐关了台灯。

“这么节省?”莫之因抬了一下头。

“剧团不是银行。”谭呐把桌上散开的纸片叠好。

窗外又飘起雨丝,天压在上海屋顶上的一部分亮着。这雨会继续下,天黑前没准会更大。

莫之因从西式裤袋里掏出银光闪闪的烟盒来,手指灵巧地一按,盒打开,里面是排列整齐的十根古巴雪茄。他淡淡地说:

“你是要她主演《狐步上海》,她却是来上海救倪则仁,等人反被人等恼!来,先抽支Cigar吧!”

谭呐站了起来,接过莫之因递过来的雪茄,弯身凑近莫之因的打火机。他惊奇地发现,抽烟厉害的莫之因的手指,居然没有被熏过的痕迹。这人爱漂亮,身上喷了古龙香水,他的牙齿也不黄,天天猛喝咖啡,牙齿缝一点黑斑也没有。

此人明显自恋,过分爱惜自己,大概常去牙医那儿。能把自己周身上下装饰得这么整齐的男人,谭呐生平没见过第二个。整个上海滩喷香水的男子,恐怕全是洋人,外加这半个洋先生。

谭呐背靠扶椅,含着雪茄,抽了一口。透过烟雾看着莫之因。这个人似乎提了一盏危险的灯笼来,灯笼漏出的不是亮亮的光线,而是一滩水,湿了这屋子,甚至他的鞋,都重得抬不起来。这感觉很强烈,他坐下来,又狠狠地吸了一口。

不管如何,既然于堇人到了上海,事情已有眉目,今晚可以轻松地睡一觉。其他事不必过早操心,莫之因的潇洒加雪茄提醒了他。

莫之因绕过桌椅,走到谭呐身边,把手放在他的肩上,拍了拍,像说什么重要秘密似的,低声道:“倪则仁被76号逮捕的消息传来后,我就知道这次于堇会接受你的请帖。这个女人端足架子,几年都不愿意回上海演戏。你是乘人之危,劫掠美女。”他把雪茄搁在桌边,脱下西装,仔细地挂在椅背上。他的马夹罩着白衬衣,人显得更高了一些。

看着他拿起雪茄,谭呐笑了起来,把话扔过去:“你不是一直夸口,说于堇绝对佩服你的作品。现在你可以当场领受钦佩的眼光!我看你算是前世修了福,我们剧团也借了你的光!”

今日这著名的花花大才子,打进门后,脸就一直绷着,未露出一丝笑容。他恐怕是知道于堇到上海,才专门来送信的。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一份好心。

莫之因一向财大气粗得很。谭呐心里给他算算,光靠稿费够不够?这次剧本付酬,是票房分成,和大家一样都一文钱尚未到手。不过,雪茄的味道妙不可言,当属上品,没有怀疑的余地。莫之因哪来这本事:孤岛万物腾贵,他照样抽货真价实的古巴雪茄?

据说此人只是每天中午前写作两个钟头,下午泡咖啡馆,晚间出入名餐馆和高级舞厅。前一阵子胳膊上老是挎着的依人小鸟,是百乐门的一个红舞女。后来那舞女跟上别人,倒也见不着他伤心。他是那种衣食不愁的单身贵族,三十岁刚出头好年华,又正负盛名,整年到头唤朋呼友地玩。

有时谭呐被他强拖着,只好跟着去,每次都发现艳如桃花的女人们抢他转。莫之因能让这么多女人抢他转,互相之间居然不争不闹,肯定有他过人的本事。天生艳福,让时时觉得忙不过来的谭呐佩服之极。他自己的脑子只配搞戏剧,即使有点羡慕,却明白这不是他玩得起来的游戏。

莫之因冷笑道:“借我的光?”

谭呐不想继续这个题目,便说:“能来就好!”

莫之因又叹了一口气:“她瞧得起我?”

谭呐看着手里的雪茄,莫之因这个上海第一登徒子,竟然不怕丢脸拈酸吃醋,倒也有趣。他试探地问:“假定于堇回上海真是千里救夫,难道你不觉得应该同情?”

“她是什么货,我清楚。”莫之因说。

对此话,谭呐觉得恶心,人一旦酸劲不控制,就只能出自己的洋相,于是他半开玩笑半带讥讽地回应:

“这圈子里,谁是什么货,谁都清楚。”

莫之因灭了烟蒂。桌上有个精致的小瓷盘做烟灰缸,谭呐虽然不常抽烟,却非常在意小细节小情调。他早就觉察出今天谭呐说话太不客气,不像平日从来都注意言词 ,照顾各人的情绪。今天话一出谭呐的口,在他听来就尖利得很。莫之因面子上下不来,又不想再与这个戏剧界名人斗嘴,只好拿起西装外套要往外走。

“这是你的戏!”他嘀咕一句。

谭呐装着没听见,站起来,并不留他。手中的雪茄,只抽了两口,就有意不再抽,任其慢慢燃出一股香味。时候不对,地点不对,又凑上一个倒霉的下雨天。今天他来,又是从谈于堇开始,以谈于堇结束。看来人还是得有名,名人加漂亮女人,就更了不得。

“恕不远送。”谭呐说。

莫之因想笑,却未笑出来。这个剧基本上已经筹备就绪,场子也租定了,十八层楼附近的兰心大戏院,就等着饰主角的于堇来最后合戏彩排。这下面的戏,已经不关他这个剧作者的事。

谭呐看着莫之因边走边穿上西装外套。他虽然比莫之因年长几岁,在上海演艺界,却是老资格,说话很有分量,什么大人物都接触过,什么怪人也能团结。对付这个莫之因还是游刃有余。花花公子诗人作家,他在戏剧生涯中也颇领略过几个,大部分是空心萝卜。

不管如何,他坚持自己的主意:请于堇来。上海人一向怀旧,三十年代的女明星自天外飞来,这个孤岛就会大抽一阵筋。就冲于堇影戏两栖红星这名字,大部分的票都会预先售光。

不过租界工部局的洋大人,对日本人的压力越来越顶不住,早就开始禁演有抗日内容的戏,原已准备上演的明末美人剧《陈圆圆》也通不过审查,说有“危险倾向”。换上莫之因的这个软性剧本,递上去果然一路顺风。谭呐选上这么一个洋场风月戏,让演艺界都有点惊奇。他自己明白,这可能是他在上海的最后一剧,他只是非得上演一个剧不可。

而于堇,可能是这盘残局中,他要走的惟一精彩的一步。

莫之因走到门口,下面是并不宽敞的楼梯,通向一楼。他的脚步很重,似乎有意重得让谭呐听见,楼梯吱吱呀呀地响,扶手的木质很好,光滑滑的。墙上贴了几张三十年代的画报封面,都是些电影明星,有一张是报纸,于堇演戏的广告。不过,年代久了,人相和字都模糊。他抬着头,完全不看脚下,似乎他的傲气不是摆出来给人看的,而是气质中含有这种东西。这样走了十来步,莫之因忽然停住,回过身来,很大声地说:“谭兄,我知道你的女王的住处。”

这倒不是文人咸淡白扯的事,那声音很正经。谭呐赶紧走到门口,冲着莫之因喊:

“她住在哪里?”

莫之因嘴角露出冷笑,用手抚顺头发,看着楼梯的扶手,不屑地说:“肯定住在Park Hotel!”

“国际饭店!那么贵的地方,搞什么名堂?”谭呐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

“很多人说她在香港演电影挣了大钱,你到底付了她多少?”

“跟大家一样,一文未付,预支了一笔路费。”谭呐不愿意多说,他语气很坦诚,“我手头不能松,这情况你知道。”

莫之因整个身体转向谭呐,脸抬了起来。他觉得谭呐根本不理解女人。

“这个女人要面子,倒贴住高级饭店也甘心,她就是要上海人佩服剧界女王凯旋的排场。”他索性敞开说出他的不屑,“Park Hotel,西方人设计,西方人当经理,四大银行的产业。现在我告诉你了,你又奈她如何?你知道了,也没法去找她!甚至连电话都打不进去。他们给住客保密,守卫又全是门神一样的人物。”他掉转脸,脚往下迈,话却更刻毒,“说难听了,她在那里当婊子你都不知道。”

他突然冒出的粗话让谭呐一愣,但谭呐当即反应过来,开怀大笑:“莫兄呀,怎么你的悲情剧已经开场了?她在上海有谁作伴,干卿底事?”

莫之因没有再作声。走到一层,走出门,也不顾外面正下着纷纷小雨,冲进院子,满腔悲愤的样子。

这幢两层西式小洋房是哈同夫人罗迦陵的产业。外观很普通,甚至围墙都显得灰暗。房子和略显空旷的院子虽说不寒伧,只要修理一下,哪怕墙上清除一点青苔,都会有明显的改观。前院里长了两棵梧桐树,夹竹桃和竹子都长年没有修剪,疯长得厉害。

近年欧洲局面混乱,上海的英美人人心惶惶,都在抛售房子,罗迦陵正好低价收进。可是现在租得起这种洋房的人太少,她就来个顺水人情,先借给谭呐做办公室兼住处,无非是喜欢攀演艺界名人。莫之因愤愤不平地出了大门,觉得什么好处都让谭呐这种文艺界“元老”占尽!

谭呐的眼光好奇地跟莫之因下楼,看着他走出院子。没料到助手举着伞从院子里进来,手里捧着一堆报纸。谭呐从他跳过渍水的奇特姿势里,发现助手最近胖了,肚子多一圈肉,脸上也长了膘,年纪不到三十,头发却掉得厉害。这人做事认真,在爱艺剧团做事务员才不到一年,事事替他着想,脑袋瓜子反应快,一般他想到什么,助手都想到了。比如,他脑子里闪过今天的晚报可能有用,这家伙下班居然没直接回家,而是先到外面买了一沓报纸回来。

谭呐回到办公室,听见助手推开房子的大门进来,大概是尿急了,他往厕所里去了,关厕所门的声音很响。谭呐想了想,迅速拨了一个电话号码。

“到了。”他简短地说。

“可以上演了?”那头在问。

“应当可以开始了。”他很有信心地说。

放下电话,助手还没有从厕所里出来,谭呐下了楼梯,把梯子上放着的几张报纸拿在手里。他回到房间,喝了一口茶水,这才拧亮台灯,坐在桌前读报纸——报纸竟然已经有于堇近日将到上海演出的消息!他不敢相信。取下眼镜,眯着眼凑到灯光下再看。

真有这条消息!

他四下看了看,小瓷盘里整齐地堆着烟灰。那是莫之因抽的雪茄,还有他自己抽掉一点的雪茄,依然在灰烬上升起袅袅烟雾。

没想到于堇真的会回到上海,莫之因心里很不是滋味,甚至觉得自己整个生活给搅乱了。他走到街上,才发现细雨涟涟,淋在他前额脸颊,昂贵的西服两肩上全是雨点。他打了个激灵:今天比昨天天冷,他穿少了。

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像无数的手臂在挥舞。为了躲雨,他只好走到树下,稍稍把胸中的怒气晾一些。梧桐树叶发黄,有些落在地上,被水浸泡,大多数树叶已经现出焦黄的病态。有几张叶子沾在树杆上,他拾了一片,看了一下,便扔了。他看着自己的手指,没有一点灰尘,但他掏出喷过香水的手绢,擦干净。

《狐步上海》请于堇来主演,这事情一开始他并未反对,只是心里很矛盾。于堇的演技超群卓绝,在上海市民中风头很足,他不便反对,好像也没有理由反对:本来于堇就是交际花一个,来演一个百乐门的红舞娘,没有什么不妥。

但这个剧本,是他根据自己的小说改的,里面的爱情如火如荼。他也曾是于堇的戏迷,却不想看于堇演他的戏。最重要一个原因,就是他不愿看到假戏真演——他知道上海演艺界从好莱坞学来的时髦病:演一场爱情戏,就来一场绯闻。好多对男女,就是这么拆拆聚聚、合合分分的。

这个剧写百乐门一个舞娘,原是高贵千金出身,因父亲生意失败,她才不得不下海。在舞厅遇上一个诗人,狐步舞跳得出色,这舞女对这种奇异的舞步也十分娴熟,两人一时绝配,双方都急切地等着每晚一会。诗人狂热地爱上她,父母本来对她下海当舞女十分反感,现在坚决反对她嫁给一个诗人。她被扫地出门。她还是与一贫如洗的诗人结合,为了爱情,她可以舍弃一切。诗人靠写诗难以维生,她只好继续做舞娘,继续跟各种男人周旋。诗人受不了,追到舞厅。舞娘告诉他不跳舞可以,但必须要有个活下去的办法,诗人说必须有一个死得尊严的办法。两人决定在舞厅跳最后一曲,在全上海舞客羡慕的眼光中,跳到窗台上,双双跳楼自杀。

莫之因敢以自己的生命打赌,于堇气质孤高傲岸,绝不是这样情深义重的女人,演不了这样一个为情而痴为情而死的热血女子。对此,他承认没有什么证据。没办法,偏见先入为主。若是冷静的作家,可以静观其变,他是诗人出身,就难做到。

正是这些问题,此时折磨着他:于堇与她的丈夫倪则仁闹出来的风波,已经过了三载,别人可以忘记,他当时是个仰慕明星的文学青年,无法不把当年连接到现在。

对艺术圈里的男女之事,观众往往比当事人更着急。当时报上于堇的婚变,闹得与战争消息一样轰轰烈烈。娱乐界的花边新闻,报导得津津有味,大致上说是于堇另有意中人。倪则仁当时在银行做事,后来是上海演剧界抗日慰问团的领袖人物之一,冒着炮火到前线歌唱,得到全上海喝彩,报界捧之为“粉墨岳飞”。于堇偕同意中人离开上海出走香港拍电影。

莫之因至今想来,觉得倪则仁那种找死的蛮横劲,是被于堇气出来的。但此后,倪则仁却从演艺界消失,或许在寻找剂量更大的刺激?终于,这个岳飞进兵到间谍场上去了,现在被抓进76号,正是求仁得仁。

退一万步,于堇是什么人?他莫之因何苦钻这牛角尖。上海报纸,一向同情女方的不多。不过,上海人对女明星特殊健忘。今天只有他记得于堇“背叛丈夫”。

本来嘛,他只是舞文弄墨的人。把自己的小说改成话剧剧本之后,下面就全是别人做主,爱弄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谭呐是资深导演,主意大得很。他莫之因提再好的建议,告诉谭呐,都等于零,说不定还嫌他多嘴。谭呐请了作曲家,请了乐队和舞蹈团,反正近来上海闲着无戏可演的艺术家多得很。

一开始选女主角时,谭呐就一口咬定必须是于堇主演。但是他却有比艺术判断更有力的权威:并不是他谭某人自己的想法,而是房地产大王哈同遗孀罗迦陵的主意。这个胖胖的老太婆,是爱艺剧团的投资老板,样子长得既不像中国人,也不像西方人,说的中国话也是怪怪的。几个月前老太婆真的来过一次剧团,还当着整个剧团的面说:不管选什么戏,都非要于堇主演才能成功。

这些生意人就知道投资生财,钱越多说话越气壮如牛,哪儿懂什么艺术。不过他看出罗迦陵气色很差,说话喘气,站都站不稳,走路要人扶,不像能活到看于堇演出的样子,果不其然,上个月就听说她重病住院了。

莫之因越想越生气。他的头发仍是一丝不苟,不过心情跟街边流淌的水一样,越流越低。路人在他面前走过,奇怪地看着这个一表人才的青年男子失了魂的样子。

雨天路上仍有黄包车,莫之因招手,黄包车未停,全被租了,没有空车。他突然想起今天他是开车来爱艺剧团的,车停在院子里,居然忘得一干二净。他捏捏自己的手心,疼痛感是真实的,一跺脚,他转身折回去。

那个罗迦陵说于堇什么来着呢?他想起来,她说于堇就是唯美的化身,一身黑丝绒旗袍,犹如一朵黑牡丹:于堇每次演出,在开始说话之前,都只是背对观众,四周一片黑,一束灯光投到她一个人身上,她慢慢吐出一句台词,才徐徐转过身,让全场观众悄无声息地惊叹不已。不管是古装或是现代戏,都这样开场。

她演女皇武则天,背景是一座古庙,落难的她一身道姑装束,居然不穿白色或深黄,依然一身黑,跪在舞台中间。当她徐徐站起,转过来的脸,面对台光时,全场被这架势,这冷艳之美,镇得统统屏住了呼吸。

令人讨厌的罗迦陵说,她只见过一次于堇演出,那美貌使她一辈子无法忘怀。又说在孤岛弄艺术,不好高喊爱国,正要唯美提神,而且要卖出票,才不至于大家吃西北风度日。

笑话!莫之因想,这种灯光慢转亮相,噱头而已。哪个女演员做不了?还有必要从香港费尽心思弄回来?排戏时主角的位置一直空着,让别的演员暂时顶一下。如此排戏,当然很别扭。这上海街头,多少女人不是美得神秘?就像这满街的梧桐树叶,青春本身就是美,等到黄叶飘零,谁来怜惜?

好在谭呐邀请于堇的信发出后,许久都没有于堇的回音。莫之因心中窃喜。可是报纸偏偏把倪则仁被捕的事捅出,这个女人借了这个由头来演红舞娘。此人一到,事情就完全不同了。一句话,这戏就不是“诗人莫之因巨作”,而是“于堇主演大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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