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她听见自己的声音清脆,好像茁茁生机在安慰衰老。
在这个晚上,这是他能够给他心爱的养女惟一的承诺,起码听了这话,可以让她眼里的泪水,不往外涌。不然于堇这一夜睡不着,任务都已经逼上身来。
“我懂了,那就是我最大的希望。”果然,于堇笑起来,把手杖递到他的手里,在他的额头吻了一下,“我对你的爱,哪怕上海沉没也不会消失。”
休伯特听得出她信任的语调中带了几分夸大揶揄。她又回到离开上海前的心境,于堇可能已明白了他的想法,这个养女,一向比他心细,脑子比他快。
休伯特看着于堇,点点头。于堇笑起来,那种笑带着撒娇的意味,完全就和小时一模一样。他的心疼痛得厉害。他很想告诉她实话,因为他已经预感到,一切都难,往前更难。前程看不到光明,只有黑暗环浮在四周。不仅他们,全人类都没有前途。整个花枝招展的上海,现在搁在汪洋中就是一只小小的木筏,只要浪掀得再高一点儿,再高一寸,这木筏就注定会倾覆。
从来做事不懊悔的休伯特,觉得自己不应该把于堇召回上海,至少在他想好脱身之计前,于堇仍应在香港。但是现在完全无法预先做脱身的布置再行动。
是他下的命令,让于堇跳进这个陷阱。他觉得自己的心啪的一下碎开了。
这一刹那的心情,完全被他掩饰得天衣无缝,笑容如他期望的那样出现在脸上。他拉开门,后退两步到外面,转身离开。
休伯特顺着楼梯走下十八层时,索尔·夏皮罗站在走廊不远处,一直很耐心地看守着。他仍是一身白西服,脸上没有一丝倦意,虽然眼睛里有血丝。
休伯特跟着夏皮罗进入1801房间,这是他的经理办公室兼住处。夏皮罗在书橱边按了一下开关,书柜自动移开了,现出一个暗道,向右转了一个弯。
他又按了一串数字,一道钢门打开,最后是一间小小的密室,里面坐着一个印度人相貌的电报员,侧脸对着门,很年轻,大约二十来岁。
休伯特手里拿着司的克,对夏皮罗说:“发报吧,‘李尔王来城堡。请给两个星期时间。立等回答’。用375式密码。”
他闭上眼睛,用手指揉自己的左右太阳穴。
国际饭店顶上,上海最高的天线,在发接各种电波,而在太平洋上,游弋的舰队——各国的舰队——都在紧张地收听每一个电符,然后有一大群人拿去分析,破译。
两人走到外间,休伯特说:“索尔,我的小兄弟,趁现在等回复,我得告诉你一个隐藏了很多年的绝对机密。”
夏皮罗看看休伯特平静的脸色,不知他的上司说的是真话假话。跟这些美国人说话要当心,他们时不时来一点幽默,你如果应付错了,就显得自己绝对愚蠢。
但是休伯特脸上似乎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意味,不仅如此,那眼神专心地看着他这个方向,在等着他回答。夏皮罗只好说:“H先生,我听着呢。”语气也是不真不假地恭顺。
两人坐下来。休伯特抿了一口早已给他准备好的威士忌,面朝夏皮罗说起来:“你知道我的书店里全是些大路货,不值钱,什么高尔斯华绥、罗曼·罗兰,几十卷的大部头小说,今后世代不知有谁会看——如果他们还看书的话。不过,我有一部镇店之宝。”
他突然停住了。夏皮罗本来端着杯子,看着加冰块的威士忌的色泽,正要喝,听到上司奇怪的话,抬起头。
“你一定要替我保密!”休伯特说:“我的店从来不进小偷,无可偷之物。这事传出去,我就得花钱买保险柜。这是我一辈子不肯示人的宝贝:《少年维特之烦恼》,1774年年初版本,上面有歌德的亲笔题签,后来尼采得到此书,又加上一段话。不知怎么会流传到上海来,我在一大堆旧书中无意碰见了!”
夏皮罗喝了一口酒,打趣地说他不知道休伯特还收集原版德文书。
休伯特双手叠在一起,感叹道:“在远东,要收西方珍本,等于痴人说梦!但有时西方文明的命运就是在远东决定。这样吧,你保证于堇的绝对安全,你交给我一个完整无损的于堇,我就把这本镇店之宝送给你。”
夏皮罗想,这个休伯特,是不是也认为每个犹太人都见钱开眼?他丢弃了一切家产,才得以在德军占领维也纳前及时逃脱,流落到上海。对此他没有怨言:上帝总是公平的,复仇的机会,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但是他本能地不喜欢听别人对犹太人开钱财玩笑。“H先生,你不要逗弄我了。”他看着休伯特的眼睛,郑重其事地说:“我用自己的生命保证于小姐的安全。”
“你以为我的奖品太不值钱!”休伯特大笑起来:“想想,战后三十年,这本书会拍卖出什么天价!那时你的命,我的命,哪怕还在,都绝对不会比这本书值钱!你如果有这个想象力,你就会用一切办法保证于小姐的安全。”
夏皮罗也笑了:“我们犹太人,就是从来拒绝与美国人耍嘴皮。”
休伯特与夏皮罗碰了一下酒杯,不过只是嘴唇沾了沾酒。“幽默是给失败者的安慰剂——你为什么老是把我称为美国人,我是欧洲人——不过不说了。一言为定,我把《少年维特之烦恼》留给你。你帮我看好于堇。”休伯特的口气很认真。
夏皮罗做事说话都稳,而且与他的外貌略显拙朴相反,不仅脑子闪得快,工作效率也高,非常能干。正是这点,深得休伯特的重用和信任。夏皮罗从来没有听休伯特说过自己的私人生活。他只知道这个怪老头,在上海这冒险家乐园,竟然一辈子做开旧书店这种绝对无风险的小生意,其中必有隐情。但是他从来没问过——在这个乱世,知道得越少,就越安全。
“我没有亲生子女,所以,没法比较于堇对我是否比亲生子女还亲。但她是我惟一的亲人。”休伯特握着酒杯。他看出如果他不说,夏皮罗就不会问为什么于堇对他如此重要。
“H先生,我瞧得出来。”夏皮罗喝了一口酒,继续说,“你放心,十七层以上,目前除了于堇外,只有我们的密室人员。这个饭店里只有他们能上十七层。轮班有人日夜看守着几条楼梯口的门,谁有资格上楼是有规定的。”
他看看休伯特无表情的脸,似乎在专心品酒,没有听到他的话似的。他明白这个上司心里在想什么,于是他思考一下,加添了一句话:“这样,从今天起,每次有人上楼,都要由我特别批准。”
夏皮罗没有多说话的习惯。休伯特老先生依然不作声,但是脸色显然平和了。
休伯特刚到上海时,还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小职员,带着他的新婚妻子,他与那些到上海来的西方人一样雄心勃勃。他的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美国人,大学里专攻德国文学,银行看重他的语言才能,认为这会使他在上海这个各国人混杂的都市大显身手。
那还是十九世纪末,从中国皇帝到平民百姓,每个人脑袋后都挂着一条辫子的年代。
他一向温顺的妻子忍受不了侨居远东,整日来往的只有几个无法挑选强加给他们的朋友。她好不容易怀孕,对他们却是折磨,她脾气暴躁,整个变了一个人。晚上与他大吵,到了天亮,还是想不通,一个人爬下床,赌气跑到早春二月的室外,在晨风里奔跑,受了风寒。被送进医院之后,开始出血,才三个月不到的孩子流产了。她整个人精神崩溃,朝窗而坐,从此拒绝和他说一句话。休伯特不得不同意让她回到英国去。从此之后,她再也没有回来。
他请假回英国去找到妻子娘家,丈母娘说女儿不知去向,反而向他要人。后来,倒是有一个律师寻到他住的旅馆来,说是他妻子的代理人,要求他在离婚书上签字。
他很痛苦,现在回忆起来,觉得生命其实比婚姻更枯燥无味,甚至不用签个字就可以了断。他的日子如同冰冻的大海,不再起任何波澜。
在他一个人等船回远东的那期间,他整天泡在书店里。忽然他发现,每天看别人的悲欢离合的故事,不管是虚构还是传记,倒是忘掉自己的失败的最好办法。他买了不少旧书,跟查林十字街的几家著名旧书店老板聊上了友情。当他回到上海时,心里就清楚了:当银行职员虽然赚大钱,远远不如开一家旧书店有趣。隔了一段时间,他便盘下了别人离开上海准备放弃的四马路上一家旧书店,他自己积存的书,也已够做开店的垫底。
西方人离开上海时,与其千里迢迢把藏书运回去,不如贱卖给他。他的生意虽然清淡,货源倒真不愁。
开店之后,他养了一条小狗。这条狗是用书从一个客人那儿换来的,纯种的英国西班牙猎犬。黑白两色,长耳朵如垂下的卷发,像个西班牙女郎,它寸步不离他身边。他给了狗取名珂赛特,是少年时读的第一本法文小说《悲惨世界》里的女主人公。他想或许能如书中说的那样,与狗终生为伴。
每日白天坐店,很晚才关门,然后他晚上带着狗,在上海街头走一遭,就回来安枕。这样,日子过得很快。
有一天晚上,他在上海街头遛狗时,借着黯淡的路灯,看到街对面,一个女人牵了个孩子,在杳无一人的街头匆匆奔跑,孩子跑不快,被半拖半拽地拉着。当那个女人看到他时,把孩子一把抱起,穿过马路,朝他身边一推,急急忙忙说:
“有人追杀我们,她爸爸已经死了,我也逃不过,求你救救孩子一命!”
也不等他同意,女人似乎听到什么,就继续狂奔。路灯下,他注意到女人穿的旗袍,已经被撕开了。一个人到了紧要关头,穿高跟鞋也能跑得飞快,让他惊奇万分。孩子躲在他身后,吓得不敢作声,珂赛特倒是亲热地朝女孩甩着尾巴,嗅孩子的腿。
就在他脑子这么一分神时,沿街追来三个凶狠狠的男人,其中一个身上还有血迹。狗冲着他们狂吠。这几个人朝街对面的这个带着孩子和狗的西方人看了一眼,继续朝路口狂追下去。
不久,他就听到远远的街角,有女人的惨叫。他把孩子抱在一起,吓坏了,不敢作声。狗懂事地望着主人,警惕地注视黑暗,却不再吠叫。
等到街上又杳无人声,他才蹲下来细看这个紧紧拉着他衣角的孩子:是个女孩,约摸五六岁,大大的眼睛惊恐无助地看着他,很是让人怜惜。他想了想,抱起孩子,招呼着狗,回到书店。
那个傍晚,好像还是昨天的事。他记得一清二楚,已经二十三年了,爱犬珂赛特老死都已经十二年了。这个奇怪的城市,总有人想要杀人,每天有人被杀,有的年月则是成批被杀。而且常是满门杀绝,绝不留祸根。
他不知道这女孩的父母惹上什么麻烦,不知是青帮杀洪帮,还是青帮杀自己的叛徒,还是这个军阀杀那个政客,还是强盗见财起歹心,也可能只是报个人仇雪他人之恨。反正,他当时决定,最明智的办法是带着孩子快走,避开那遭难的女子,也不去寻找孩子的家里是否还留下什么人,那无疑是去送她回死路。
孩子很奇怪,居然也不哭闹,跟着他回家,对命运的恐惧似乎是本能的。他问孩子叫什么名字,孩子脆生生地说:“于堇。”
孩子蹲在地上,蓝灯芯绒裙子下是一双黑牛皮鞋。她顺手写下自己的名字,字写得很好,明显父母注意她的教育。
他要把于堇送进天主教会办的女子寄宿学校,只好先去行洗礼。神父为于堇洗礼前说,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教堂那天洗礼的孩子并不多。她静静的,却一步不离休伯特。
此世如花,难以存留,因为飞去如影。神父没有这么说,他沾了圣水,洒几滴在于堇的脸上,转身对上帝祈祷:“这个孩子若是砍下的树枝,得了你的水气,就会发芽长枝。”
上教会女子寄宿学校时,于堇报的名就是Jean Hubert。注定是天意,他的姓Hubert来自他的法国父亲,法文念成“于培尔”,他的中文名字就叫于培福——命中注定跟于堇同姓。但是他从来不想让于堇叫他父亲。从婚姻失败后,他对女人就失去了兴趣,对家庭也抱同样态度,早就打算做一辈子单身汉,根本没有想到一个孩子会贸然进入自己的生活。妻子的不幸流产,使他认为自己没有资格做一个父亲。
不过,一个天性聪明的孩子,什么都记得清楚,又什么都情愿忘掉,几乎过早地进入成人心态。她没有和他提过一次自己的父母或家里的事,这令他敬畏。于堇完全记得自己的身世,不过不管是在表里还是心里,都是把他当惟一信赖的人,他们喜欢彼此只叫小名“Jean”和“Fred”。
随着时间一年年过去,孩子好像见风就长。他越来越喜爱这孩子,而且发现自己对孩子很有耐心。他仍住在原来的一幢房子里,屋顶阳台上放了许多花盆,有于堇挑选的花,她喜欢一片色一种花,比如兰花和茉莉,一式白洁清香,但是玫瑰和菊花却总是嫩黄,像一片锦绣。
先前,他半心半意地开这家旧书店,只是为了消磨时光,免于陷入病态悲观。于堇上学后,就不得不一本正经地做起这生意,要从中赚出于堇昂贵的学费来。亏得店面就在四马路热闹之处一条街口,他的家在店面楼上,附近还有一些报馆书店。他稍稍注意一点生意经,打了几次广告,居然也成为上海书业的一个特色店。他认识了不少中国知识分子,以及住在上海的西方读者。
于堇毕业后到了联华歌舞演艺学校,做了职业演员。休伯特感觉于堇远了。于堇成名后,他自己的生活却朝相反的方向变化,变得更加深藏,他觉得生命再次变得空空落落。他预感到危机来临,却不知道如何救出自己。
那是在1935年的春天,他得了忧郁症,一个经常来跑旧书订新书,也经常卖书给他的美国领事馆职员,约他到霞飞路的罗宋面包房吃个便饭聊聊天。
夕照西斜,他们按约定时间走进餐馆,选了一个僻静的桌子坐下。玻璃杯放得很讲究,铺了一浅一深的两条绿色餐巾。
那是上海一二八抗战之后,意大利入侵阿比西尼亚,而希特勒纳粹党势力正在德国兴起。谈到了会集在上海的各国侨民,谈到墨索里尼的女婿齐亚诺在上海的活动。那人放下烟斗,郑重其事地问他:“世界在碎裂,魔鬼在肆虐,你还能只管旧书吗?”
“只有书才能给我们保存一点文化。”休伯特还是那句老话。这餐馆居然演奏爵士乐,而且很地道,布置也舒适,老板做事认真,俄国女招待热情备至,他喜欢这种气氛。
“那么,亲爱的弗雷德,为了世界文明,能不能为我们注意收集一下日军的动向?”
他惊呆了。他一直有个感觉,这个小职员似乎太聪明了一些,原来这人是个间谍,没准比美国驻上海领事地位都重要。看来此人注意他已经很久了,对他的家庭背景了解得透澈。
甚至比他自己还清楚:比如休伯特的父亲十年前在河边滑了一跤中风去世,母亲三年后在当地医院住了半年,因思念丈夫成疾而亡。只有一个表姐在俄亥俄,大他两岁,是个老姑娘。他什么时候从美国到牛津大学,上的是什么学院得过什么奖,修过哪些科目,学了几门外语,此人如数家珍,了若指掌。他们认为他天生地注意细节,他的脾性,低姿态,他的职业,包括他未老先衰的外貌,都是最佳间谍人选。
“想知道你离婚的英国妻子,后来嫁到何处了吗?”
“我不想知道。”休伯特脸色都白了,说实话,那个女人的长相,他都忘干净了,但是很多事却比她的模样难忘。
那人看看他,就转过话头:“当然我们也知道你的明星女儿对你如何重要。”
“她不是我的女儿!”休伯特脸色更白了,心跳加快,说话的声音都变了。
那人似乎没有听到他的抗议,继续说下去:“为了你所爱的人,你不能再置身事外!”
休伯特沉默了,这个家伙知道他的弱点。
那正是于堇去当电影演员,很快走红之际,也是她刚开始交男朋友的时候,他心里担心之极。于堇从小到大都很少住在和旧书店几乎连在一起的“家”里,周末回家,像是两人的节日。连亲密的朋友都不知道于堇和他的关系,在学校在剧团电影厂,于堇一直自称是孤儿出身。
“这个特务恶棍!”休伯特不高兴地想。他不喜欢别人打听他的隐私,当然他也不喜欢做专事偷窥的间谍。他想马上站起,离席而去。
但立马表示愤怒,不是他的习惯。女招待殷勤地上着罗宋汤炸猪排、土豆红肠色拉。又端来烘烤热得乎乎的面包。她漂亮的手斟了红葡萄酒。对方向他举杯。他推说,身体不舒服,不能喝酒。
对方觉察出他的神情,忽然就换了个题目,提起一个无藉藉之名的捷克德语作家卡夫卡的小说,仿佛是投休伯特所好,不过果然让他高兴:几乎没有人欣赏这个奇怪的作家。
休伯特笑了。卡夫卡的第一本书,对了,就是《观察》出版社用一种非同寻常的大号字体排的那个版本,类似古代的感恩刻板,只有九十九页,仅仅印刷了八百本,今天已经罕见这个珍本。小职员说,他也有这本书,十一年前,也就是1924年,卡夫卡病逝在维也纳基尔灵疗养院,他当时调去维也纳任职,本想见一见这个怪人,结果,他打听到的是卡夫卡的死讯,成了一生遗憾。但是他读过他的手稿,印象很深。
小职员和休伯特就卡夫卡死后被发表出来的小说是否忠实于原著,争执起来,各不相让。他们那天就没有重新回到参与谍报工作的题目上来,喝完了咖啡也未提半个字。
只有在最后道别时,对方说:“亲爱的弗雷德,我等你仔细考虑的答复,需要等多少天就等多少天。”
对此,休伯特无法不点头。他其实只想了三天,就同意参加工作。他想到的是卡夫卡那样犹太人的处境。
三年不到,1937年7月7日,中日战争正式爆发的时候,休伯特已经成为上海小组的组长,上海战事开始后,他成了远东谍报机关负责人。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他这样一个书呆子,弄起千难万险的谍报工作——头绪纷繁,而且要在生死危急之中,立马采取应对措施——竟然游刃有余。也许,这工作需要的就是卖旧书那样悄没声息的实在判断力。
后来,当他不得不告诉于堇他的真实身份时,于堇一点也没有吃惊,反而说:“我从小就明白你是一个敢于负责任的人!”
他说那就好,并希望她能分担他的责任。于堇同意了。
他提出送她到香港受训,于堇虽然不情愿离开他,也照着他的话做了。
休伯特也知道于堇同意去香港的另一个原因,是她的婚姻已经无法维持。他对于堇说,“这个世界大舞台就要炸裂了,你应当去做好准备演你最适合演的角色。”
其实他当初心里另有算盘:只想让于堇离开战火远一些。香港比上海安全得多。而且他安慰于堇,最可能的结果是,他也撤到香港,与她会合。
但是,现实往往与愿望相反,现在他不得不把于堇叫回上海。而且让她执行最危险的任务。
夜已很深了,他还一点没有睡意。电报员在里面紧张地摆弄,叫了一声:“回音来了。”
夏皮罗和休伯特从各自的沉思中惊醒过来,走进去看译电结果。
“不可能给两周时间,一切系于早一刻或晚一刻。”
他们看了,都一声不响。
房间里空气很凝重,听得见彼此的心跳。过了一会儿,休伯特说:“回电:我们将实施最快方案。”
在出密室前,休伯特低声对夏皮罗说:“那就按三号方案进行,随时向我汇报,不要打电话,派人来传话,只告诉他暗号中的几个字,我就会明白的。”
夏皮罗点点头。
一辆车开到国际饭店后门。休伯特坐了上去。他清楚地记得,这时已是26日凌晨三点。车子开出一段路时,休伯特回头看国际饭店高耸在上海地平线之上的顶层,那里灯光早熄灭了。但愿于堇进入了一个甜美的梦乡。
他闭上眼睛,这熬夜的生活,也真够累的。可这是于堇到上海的第一夜,他身份再多,最重要的是父亲的责任——一个他自己一生从无勇气承认的责任。有夏皮罗看护着国际饭店这个基地,他应当觉得比较安心。但是快就是明天,慢就是后天,报纸一定会报道于堇已到沪的消息。那时一切就会转动迅速。
今夜他恐怕用了安眠药都难入睡。那就加倍,必须睡上几个小时,哪怕医生一再警告他,安眠药对他的心脏不利。
有酒鬼突然从暗处跌出来,蹿到车子前。司机急刹车,压着性子,等酒鬼狂笑着过去才驶入路口。
休伯特摇摇头,这世界总是有无忧无虑之人。
中部
白云裳没有戴礼帽,也没有化浓妆,可是穿着别出心裁:白纱灯笼长袖手绣上衣,白色长裤,显得身材修长、曲线丰满;她的头发梳着辫子,却是盘着,白皮鞋,跟不高,戴着一副网眼的半长银色手套,左手腕上搭了一件白薄呢大衣。
今天雨停了,天气出现了难得的深蓝,这个下了也几天的雨能在这个下午停住,就是好兆头。
白云裳推着旋转门进入国际饭店,在她前面三四步的一个女人,穿着闪光的白缎长裙,后背开得很低,可看见腰臀部左弯右曲的沟线。这样的装束在十里洋场也不多见,在国际饭店却不新鲜。白云裳知道这里是各国女人比时装的地方,每次若来这儿,总得让自己的打扮不会被人比下去。
况且,今天她是要见一个等了几年的人,一个她必须取得好感的人。在出门前,她对着柜子里各式各样衣服,着实动了一番脑筋。发式也换了好几种,最后,打扮完毕,前后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
为了这个人,她昨天还专门去了洋人开的女子沙龙,烫了头发,洗了蒸汽浴,修眉美甲,总之全套美容。美容师涂上面霜按摩她的脸时,有半个小时,处在迷迷糊糊之中,觉得戴着口罩的女人用小钳子揭掉她整张脸。她惊恐万分,突然睁开眼睛。唉,真好,她透过天花板的镜子看见她的脸还在,洁洁净净,又是一新人。
美容师合上她的眼睛,耐心地说,对不起,还有几分钟才好。
今天她心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轻松,奇怪,以前她很少有这样的感觉。
柜前的侍应生见白云裳走近,客气有礼地微笑:“我能为女士做什么?”
“我要见十九层的于堇小姐。”
侍者微笑不变,只是头低了下去,在一本客人名单上看了一下,口气肯定地说:“对不起,敝饭店住客中没有于堇小姐。”
白云裳脸侧了一下,从眼边看着他说:“当然没有,你们连十九层的任何一个房间都没有。我去二楼咖啡厅,你告诉于小姐,我叫白云裳,白云的衣裳。”
“对不起,国际饭店没有于小姐这样一位客人。我无法转告你的口信。”
“知道,知道。你们的住客名单保密,这我知道。很好,敬业。”白云裳大度地说,“你只管说一下,让她决定是不是来见我,不就行了?”
白云裳说完,便往左边的半弧形大楼梯走去,步子很自信,脸上的笑容却是甜甜的。她的小皮包里有一面镜子,不过不必看镜子,她也知道自己不仅美艳,而且青春夺目。
她小时候就有看镜子的习惯,她在一面镜子前,看见一张脸,眼睛大大的,亮亮的。除些之外,没有发现什么,倒是背后的钓鱼竿,比她自己的脸更具有吸引力。
发现这点,她就经常站在镜子前,因为那鱼竿就是一个象征。父亲和母亲经常带她坐在湖边,大冬天一结束,冰未完全化开,一家三口就搬了木凳、带上鱼竿鱼食坐在湖边。用铁锥掘了个窟窿,扔下鱼竿。阳光下亮的冰闪着亮亮的光,如镜。母亲看着她,常常说,你跟我一样,有颗不安分的心。
当只有她一人回想这湖边时,差不多过了十个年头。她到了另一个大城市。都说,他们消失在湖底,可是为了什么?她不相信这种说法;都说他们的心伤透了,是因为她,所以这个家走到了尽头?不安分的女子,命大都不会好。她长大了,有点懂了母亲说她不安分时那种忧虑的神情。
经理夏皮罗亲自到1901房来,他觉得内部电话都不够保险,不能掉以轻心。
房门虚掩着。他敲敲门,自报名字,于堇让他进来。
她正在准备剧本,在房间里对镜试走,说着台词。夏皮罗进来后,于堇抱歉地笑笑,请他坐下。夏皮罗并不坐,只是站在窗边,对她说:
“有个叫白云裳的女人来饭店,要见你,现在二层咖啡厅。”
于堇一听,愣住了:“是她?要见我干什么?”
夏皮罗问:“这是什么人?”这只是于堇和夏皮罗第二次见面,两人已经像多年好朋友一样熟稔。于堇知道,在整个上海,她遇事只能跟这个人商量。
“我丈夫的情妇。”
“噢,”夏皮罗觉得奇怪,“有背景吗?”
“情妇!——情妇能有什么背景?不,不,我的意思是:倪则仁要一个有背景的情妇做什么?他想要的是什么类型的女人,我很清楚。”
于堇说着发起火来,走到里间,把剧本搁在梳妆台上。她想起夏皮罗在外面,走到卧室门口。今天饭店送来的中外报纸全是于堇抵沪的消息,有张报纸把她比作孟姜女救夫,她恨不得破口大骂。
夏皮罗的眼睛跟着于堇的眼光移到沙发上一叠报纸上,拿起一张中文报纸,扫了报纸头条内容,“这些记者弄消息倒是快。不过,密斯于,你不要在意。”
于堇看了夏皮罗一眼,夏皮罗正专注地看着她,似乎在等着她决定怎么处理楼下那个不速之客。丈夫还未见着,他的情妇先打上门来。于堇三年多前离开上海时,就知道这个白云裳与丈夫之间的关系,后来在香港也不断听到消息说两人打得火热,弄得上海尽人皆知。她虽然与倪则仁早就切断了夫妻关系,犯不着对白云裳有什么酸意,但似乎也没有必要给此人什么面子。
“那么,你是见她一下?”夏皮罗试探地问。
“不见,”于堇说,“我对这个人不感兴趣。”
“当然,”夏皮罗说,“密斯于,小心一点没错。”
于堇想了想,又说:“我恐怕得见见她,能多知道一些情况,总是好的。但是否现在就见呢?”
夏皮罗顿了一下,说话的口气就全变了:“H先生交代,这是个最重要的人物,是你此次任务是否能顺利完成的最关键一环。”
“嗨,你刚才还问我她是什么人。”这下子轮到于堇惊奇了。
夏皮罗抱歉地笑笑:“我只是想知道你是否了解此人,”他脸上有点尴尬,“我的职业习惯是让别人先说。”
于堇没有生气,受夏皮罗的启发,她思索了一阵,转头对他说:“我明白了,看来她是打进军统的钉子,是她控制了倪则仁。对吗?”
夏皮罗点了一下头,他的眼光鼓励她说下去。于堇思忖着说:
“究竟是汪伪特务机构76号的人,还是直接为日本人服务的?从她的大胆直入找我的样子看,恐怕是日本梅机关的?”
夏皮罗竖起了大拇指:“于小姐好敏感,判断得好。”
“而且他们把倪则仁抓起来,可能目的有好几个,其中之一,是为了钓我上钩,”于堇又推进一步,走到夏皮罗面前,“他们在想,靠拢我,可能会摸到一点底,知道‘我们’对局面了解多少。”
“你真是一环通环环通。”他由衷地佩服。
于堇不好意思了。她移开报纸,坐在扶手椅子上,请夏皮罗坐在沙发上。“如果我猜得不错,那个白云裳想从我身上追出我的上司,在为时尚不晚前,一举破坏上海情报网。”
两人都轻声笑了,但是他们心里明白,这是箭上强弓,迫在眉睫。
“于小姐,你该知道,你的上司就是我。”夏皮罗说,“只是我一个人。”
于堇懂得这话的全部意义:夏皮罗几乎是公开的,他不躲,也躲不了。而休伯特隐在幕后,甚至不太可能再来见她。
“这点你放心,我比你还明白。”她沉思起来,然后才说,“就目前的情形来看,最快的方式,我只有拉住白云裳,才能接近日方机要人员。”
“如果她今天不来,我们就要设法让你去拜访她!她来得正好,太好!”夏皮罗的声音一点没有激动。
这下子弄得于堇奇怪了:“那么你刚才怎么说见不见由我?”
夏皮罗谦恭地说:“于小姐自己想做的事,才能做得好。”
这话很像是休伯特对夏皮罗的点拨。看来养父至今念念不忘她的个性太强,也把这弱点详细介绍给夏皮罗,她几乎要生休伯特的气了。但是她转而想,休伯特不愿在关键时刻,让她的脾气误事,这也没错。她心里还是对养父的周到感到温暖。连如何对付她的性格这种小事上,他也仔细关照夏皮罗。
于堇心里一下子涌上一股温暖。她想念弗雷德,哪怕是到四马路上,像一个顾客走进他的书店,问问最近到了什么新的英国小说,哪怕是听听他的声音也好。
可是不能。他说了,不行,就是不行,他只是H先生。
于堇看看腕上的手表:下午两点。她乘电梯下到饭店大堂,让白云裳等了十多分钟,是让这个女人明白谁在求谁。顺着半弧形白玉大楼梯朝上走,白云裳一定是这么走到咖啡厅的,她也同样转一圈。
依着金光闪闪的围栏,可以看见一层的沙发上坐了几个洋人,那儿是饭店让客人会客用的场所,布置的确可比欧洲任何一家最华丽的饭店:用专程从泰国一带运来的热带鲜花作点缀,吊灯上的每个水晶都擦抹得闪亮如钻石。
于堇在栏杆右侧走了大约十来步,进入一个二十五平米的房间。下午茶时间未到,咖啡厅大部分桌边已有人。于堇一眼就看见坐在左端屏风隔开些那张桌子旁穿着时髦的女子,年纪二十七八岁左右,肯定此人就是自己的“情敌”。
暗暗的灯光打在那女子身上,瞧见那白衣白裤,于堇突然想大笑。因为下楼来之前,她在换掉旗袍的那一刹那,确定穿嫩绿色西式裤子衬衣,系了根深绿色披肩,接近男装,绝对做对了。她对自己的对手如何装束,经常有个直觉。于是她把鲜艳的口红擦掉了,不过仍显得齿洁唇红。每次在电影里当主演时,化妆师端详她的脸几分钟后,总是对她说:你的脸越是用非女性化的装饰,越是显得清丽迷人。
今天这场戏,是她回上海的第一次出台,她必须先人一筹。
那女子也马上认出了于堇,远远看见她,就从桌边站起,挂满笑容地注视着她靠近。待于堇站在桌前,那女子说:“于堇小姐!我早就是你的影迷。今天有幸一见,真是天大的福分!”
于堇已经习惯了陌生人说这些话,纡尊降贵地点点头。
“我叫白云裳。叫我云裳好了。”对方说。
这女子如此大大方方,一副对她敞开心肺的姿态,倒是出乎于堇意外。白云裳找她,当然是有事,这事自然与“丈夫”有关。退一步想,总不至于男人关在牢里,她们这两个女人这时候抢那男人?
于堇与倪则仁断了关系已三年多,至今没有办离婚手续,只是因为战事,没有顾得上。而且,应当到哪一家法院去办理——伪政权、孤岛租界、香港英国当局,还是国统区?到哪个法院折腾,都可能在其他法院无效。他们每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这才发现彼此什么都不投合。这桩婚姻,是她青春期盲目反叛之中最没头脑的一步。
她对西方人办的女子寄宿学校修女式教育恨透了,只是紧闭着嘴不对休伯特说,他花了大笔钱才送她就读,不能让他失望。管理严谨,全套英文课本,不准戴首饰,灰色被套般的校服。这些无所谓,班上同学的势利气氛使她度日如年。还好,学校并没有拦住学生看电影。
少女时期的蠢蠢欲动,使于堇把全部狂热投入电影。后来上了银幕,当了明星;又嫁了个追求自己不到三个月投资做电影的阔老板,有意让休伯特生气。现在看来,这两件事,一件大半错,一件整个儿错。外界谣传她另有意中人,说是她把倪则仁抛弃,大半是倪则仁“透露”给报界的。有一个人说给报界,就等于一百万人说,有一百万人说,就等于一辈子也说不清。
她在香港的这段时间,一直在想快点与他办离婚。在海船上,她还希望,这次回上海,如果他不死,她就得办妥离婚,或许到租界的法院办理,那里不会让他对妻子可以一休了之,至少,分一半两人共有的财产,让他,还有这个白云裳以后每次想起她来,就觉得揪心地痛。
像个坏女孩一般,于堇笑了。她对站着的白云裳一摊手:“费您云裳小姐的心,来看我。您请坐。”
白云裳也做个姿势,对于堇说:“于小姐,您先请坐。”
两人坐定了,两份香味四溢的咖啡端上来,侍者举着托盘离开。于堇声音平缓地说:“云想衣裳花想容,好名字好意境,哪是一般人可得,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瑤台月下逢。”白云裳嫣然一笑,“什么群玉山头,瑶台月下,李白这首诗是典型的男人意淫。”
“那你父母为什么要取这名字?”于堇挑战地问。
“这名字不是我父母取的,”白云裳得意地说,“他们没有这么大的胆子。我自己用这名字。我意淫自己。”
于堇被她的坦白吓了一跳,但立即镇定了。“妙!高明!真是的,何必为肮脏男人服务。”
她仔细瞧白云裳,这才发现她们俩长得很像,几乎一般高,身材脸容都有不少相像的地方,年龄也差不多,至少看来差不多,只是白云裳稍微丰腴白净一些。倪则仁本就有那个怪癖,他拈的野花闲草,外表都像于堇,性情脾气却正好相反。但是白云裳会的,她未必能会,比如白云裳就能与倪则仁相处四年而不散,她于堇算是正式结婚的,却无法忍耐四个月!就这点,她得佩服这女人。
男女关系就是这么怪,其实男女一旦骑马上追猎场,已经决定了谁处于什么样的位置,谁必须迁就谁。
于堇心里发笑,现在这新戏刚开场,她却要与这个女人比一轮新的高低。
白云裳滔滔不绝地说起自己的经历,她的北方话很好听,带点东北腔。但她有意学一点时髦上海口音,与于堇为了当演员才学的北平话正好相反。于堇免不了在尾声时显出上海口音,而且一放松时,就不经意地插进几个英语词。
这是在听倪则仁的情妇说话,她把身体靠在椅背上,强迫自己放松。
在国际饭店二层咖啡厅,个别座位旁边有屏风,与周围的人群既隔开又未全部隔开。于堇觉得自己对白云裳说话的声音,比对她所说的内容更感兴趣。有意思的是,她对面是一个仿古屏风,几乎画满了鱼,鱼群渴望游出核桃木质的连排框子。
于堇当然明白,白云裳说的不会全是真的:“九一八”后,她从东北流亡北平,在燕京大学读法律,没有读完就放弃了,到上海来想当女作家,一事无成,只能在中学教语文谋生。1938年遇到倪则仁,就给他当听差,拿一笔干薪。她没有专业,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前途,渺茫之中,对于堇这样事业有成的女子特别羡慕。她看过于堇所有的电影和戏,喜爱她的眼睛,迷恋她的声音,觉得于堇像一个受难的天使。
“受难的天使”。于堇听到自己紧闭的心,吱呀一声打开了一条缝,她看见一个小女孩跪在女子住宿学校的祈祷室里,仰望上帝那副神情。于堇眼帘垂下,她看白云裳的目光柔和多了,心里带着一点惊喜听对方诉说身世。在这个时候就权当真的听,又未尝不可。
白云裳站了起来,学于堇在电影《百乐门》里边走边舞的步子,说了一句于堇在这电影中有名的台词:“春风,秋雨,吹打的难道不是同一个我?”
然后白云裳坐了下来,点了一支香烟,却是于堇在舞台上抽烟的姿势。只不过两条腿换了个位置,本来左腿压着右腿,现在是右腿压着左腿,像她的镜像,一副弱女子惊慌失措强作镇静的神情,左手悬在半空,不想知天多高地多厚地挥了挥点烟的火柴。
这一套功夫,真是太惟妙惟肖!于堇几乎要大笑起来,是高兴的笑。倒不是看到又一个影迷的狂热,这个白云裳的模仿,几可乱真。
真是个聪慧女子!于堇在心里感叹。
可是白云裳把香烟放在玻璃缸里熄灭了,突然声音非常压抑地说:“可是现在倪则仁被逮捕了,我不知该如何活下去?所以,来求见你,盼望你指我一条明路。”
既然白云裳主动提起了这个话题,于堇就直截了当地说:
“我这次来,是跟倪则仁离婚的。我觉得他有了你,应当很幸福。”
这话来得突然,白云裳止不住一下子脸红了,不太像假装的。这女人一直扮天真女孩,也并非无隙可击,天真本身就是虚晃一招。但于堇是职业演员,懂得这脸红假不起来。她担忧地对白云裳说:
“不过,要离婚,先要把他救出来才行。但是我至今不知道他被逮捕在哪里,关在哪里,你知道吗?”
白云裳眼泪簌簌直下。这下子于堇觉得假了,这白小姐演戏的功夫,离炉火纯青还差一段修炼。白云裳哭着说:“我什么地方都打听不到。报上说是汪伪76号抓的,我到76号去问过,回回问都是天不知。我一直在等姐姐来救他,只有你能救他!”
她掏出手绢,没有一点生分,丝毫不忸怩地擦眼泪擤鼻子,好像她有资格做个受人爱怜的小妹妹。
于堇想,这是什么李渔《怜香伴》格局,两个女人亲如姐妹,为一个男人服务!如果此白小姐一定要装那么一个温顺的小妾角色,怎么才能抓住这个小妾的破绽呢?
白云裳恐怕也知道这个题目是她的弱处。她不让于堇有插话的机会,突然换个题目说起《狐步上海》来,说于堇演这个戏,一定好看,这故事太感人,既适合青年男女,又适合上老资格戏迷。
“你怎么知道这个戏?”于堇问,觉得饭店的热气温度烧得过于高了,有点热,把绿披巾取下。
“莫之因!报上都说是他编的剧。”
“我不认识这个人。”于堇故意这么说,她等着白云裳下面的话。
“他呀,被称作孤岛文坛奇花!像姐姐这样的一流人才到内地去之后,空出地盘给了这批庸才。”白云裳鄙夷地评价莫之因,“二流艺术,一流花心。软性文学,不敢直面现实。坦白地说,他的本子,跟三十年代你们的戏不能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