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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虹影 当前章节:15057 字 更新时间:2026-7-12 12:21

“不过,这个剧本不错,莫之因的写作,很有特色。”于堇看着桌上两杯咖啡全冷了,两人都在说话,把咖啡忽视了,“不然,我不会接这个戏。”

“对,对,我刚才就说,他就是这个戏本子改得好,原作就是他的小说,小说好,剧本自然不会糟到哪里去的。戏开头一段不错,有种神圣的气氛,让人为纯真之情感动。”白云裳突然下意识地拉拉手绣上衣的边,可能是明白自己转弯太快,赶紧补一句,“其实我是外行,戏迷而已。我真不知用什么标准衡量艺术,姐姐你教教我。”

于堇从白云裳一开始叫“姐姐”,就后悔当时未堵住这两个令人讨厌的字,现在倒成了身边这女人装傻作痴的护身符。其实按白云裳自己的说法,她们俩只相差几个月。于堇承认白云裳厉害,她被这个词劫持了。这第一个回合,两人打了个平手,于堇略输一筹。她决定主动出击:

“倪则仁是租界商会理事。我想76号不敢马上对他动手,明天我要去探监!因为他是在租界被绑架的,我在托租界巡捕房给我打听。巡捕房今天会给我一个答复。”

“明天我能去吗?”白云裳哀求地问。

“算什么身份呢?”于堇说,她看见白云裳手指有硬度了,但马上轻松如旧。

“那我怎么知道他的一些情况呢?我真是很焦急!”

于堇想想,拉着她的手说:“好妹妹,我算是代你探望倪则仁,他是你的人。你再到这里来找我,我告诉你情况。”

白云裳很感动,对于堇千恩万谢。

两人目光从咖啡转到对方的脸上,不由得相视一笑。白云裳从身后的花盆里摘下两朵玉兰花,亲热地把椅子往于堇这边靠靠,一边给她插上耳鬓上方,一边说:“即便是盆栽,恐怕也是上海滩上最后两枝了。”

于堇奇怪地看着这个女人,白云裳的大胆,性格的张扬,令她惊奇。她们说到底还是情敌相见,而不是腻友相逢。白云裳怎么知道她不会反感?

难道白云裳也知道让她再来饭店的用意?

这个倪则仁真是一号笨瓜!于堇开始有点同情倪则仁了:竟然找了这么个情妇!他哪里是这个女人的对手,他给这个女人舔脚趾都不够资格。

于堇回到1901室。洗了洗手,喝了一点茶水,便关上门出来。下了一层楼,等电梯上来。但是她想了想,就转身朝楼梯口走去,又下了一层楼。

电梯和楼梯口都有侍者守着,果然如夏皮罗所言。

于堇返回十八层,直接朝走廊左侧第一个房间走去,没有按门铃,而是轻轻地敲了四下。夏皮罗在里面应了一声,等了一会儿,他打开门,站立在门后,等到于堇坐下后,才关上。这是个朝向跑马厅的高级客房,也正对着南京路,看来是他的办公室,这一刻阳光很好,房间里显得明亮。

夏皮罗说:“现在我把我们掌握的全部线索,以及紧急情况下可能的应对措施,详细告诉你。你心里记住,不要做笔记。”

接着夏皮罗一个个说明了她将遇到的人,实际上都是什么角色,属于哪一方,大致是什么级别,可能有什么用。于堇仔细听着。尽管头绪纷繁,但她脑子格外清晰。

她不知道休伯特是如何处理这么多的线索。休伯特的习惯,倒是什么事都预先在纸上写清楚。然后马上销毁那些纸片,冲入水沟,无影无踪。

时间飞快地过去,一个小时四十分钟后,于堇才结束与夏皮罗的谈话。

当天夜里,雨下得无声无息。若不是把整张脸贴着冰凉的玻璃上,于堇不会发现外面正在下雨。

玻璃贴得她两颊如冰,寒意传遍她脖子、胸口和整个身体,她不由得后退一步,仍是朝着南边张望。隔了三条马路,众人在这声色场所遍及的大小弄堂里纵情享乐,而休伯特绝对是在他的旧书店里,关上店堂,书店就是他的家。

最近上海的英美人都想跑,把自己的藏书三文不值二钱地推给休伯特。他也知道这不是销书的时候,收进卖不出是旧书大忌,但把书扔进垃圾箱是罪过,只好来者不拒,弄得家里三个房间,连厨房卫生间、书店的地板上都堆满了书,人只能在书堆里绕着走。

此刻休伯特肯定借着台灯的光线,手里拿着一本书,心里一定比她还着急。休伯特一般在这个时候常常读索伦·克尔凯郭尔的《恐惧与战栗》,读那些生存是痛苦的妙语。

这不是一个问题,对他不是,对她也不是。在雨水中她似乎看到了亡灵,那亡灵不是对哈姆雷特说话,因为亡灵是她的亲生父母。

宽恕我吧,让我忘记那一切。那时她五岁,躲在树丛中,看见她的父亲赤手空拳拼命地与带刀的歹徒打斗,在客厅与厨房的门间,用自己的身体挡住杀手插上的一刀又一刀。

“快跑!”父亲大声叫。

他的身体许多地方喷出血,但还是拼命抓住门框。那些刀子在捅父亲的肚子和心脏,捅出许多血洞,他们还猛砍父亲的肩和手臂,父亲却不肯松开紧抓门框的双手。

母亲当时正在厨房里。她听见响声,就冲出房来,根本不看丈夫,抱起于堇就从后园小门出去。母亲抱不动她了,就拉着她的手跑。满上海的乌鸦都飞旋在眼前四周,灾难降临了。她们最后跑进一条幽静的街,看见街对面一个高大的洋人,牵着一条黑黑白白的猎狗。

于堇一身是汗,她的记忆总是在某一时刻梗住了,无法流淌下去。这场雨符合她整个回到上海后的心情,她听得见父亲的血喷涌的声音,就像这雨水声。她的脸苍白,呼吸困难。艰难地走到床边,坐下,拿起了电话。

拨饭店总机要外线,想和她的救命恩人说一句话,就一句:“世人对我不好,是正常的,人与人之间如蛇蝎。因此,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总是有特别的原因。”

她至今不明白弗雷德为什么要收留她,把她送进孤儿院也算尽了责任。“亲爱的弗雷德,为什么上帝要派你来,陪我行进在死亡的幽谷,给我杖,给我解饥渴的牛奶,守护我迷失的灵魂呢?”

总机小姐在问,请问接什么号码?

她什么都未说,放下电话,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相信自己的感觉,在黑夜的那一边,休伯特能听到她心里说的话。

等着慢吞吞敲着铃的电车驶过,白云裳才踩大车子的油门,朝西边开去。

于堇跟她想象的太不一样。在哪些地方不一样,白云裳还没有想周全。这个于堇话不多,但说出来的却有分量,绝对是个非常有主见有胆识的女人。

四年多前于堇去莫斯科参加国际电影展览会,又去柏林国际电影会议,游历巴黎伦敦日内瓦。在这个时候,白云裳与倪则仁相识,他疯狂地爱上了她,背着于堇与她在一起。白云裳很欣喜自己在情场上的胜利,当这胜利不存在对手时,她觉察出自己对于堇心存几分内疚。

奇怪,难道就因为于堇今天待我不错,我就无法洒脱?我岂是一个星光迷眼的戏迷?废话!

两人的初次见面,花了一个小时。白云裳驶着车,顺着静安寺路拐向戈登路,往住所赶。坐马桶,还是自家的舒服。哪怕专门开一趟车,也值。入厕完后,她迅速地换了衣服,抓起挂衣架上的贝雷帽,再次出了门。

雷声在远方打着圈子,闪电的银丝线浓罩在阴云里,几乎看不见。已下过几个小时的雨,明显疲倦了,起码在沪西一带疲倦了。

下午四点,天暗暗的,容光焕发的白云裳,披着水獭皮大衣从一条小弄堂走进一扇门去,风吹着脸很冷,鼻子有点冻住的感觉。

有持枪者盘问白云裳,问清楚了,才放她进去。转了一个长长的通道,到了另一所房子。那所房子有三层,她走进去,上二层,穿过走廊,到了里面一间房。

倪则仁穿得齐整,撑着头,坐在沙发上。茶几上有茶水和糕点,但是他满脸憔悴,读着一本书。这个76号的特别囚室,比高级饭店还舒服,摆设相当豪华,门锁着,门口有持枪的警卫把守。只是窗户上有铁栏,而且对面一尺就是砖墙,只是让透气而已。

警卫用钥匙打开门,白云裳朝他点了下头,走进去。倪则仁抬起头来,直截了当地说: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那个臭女人到了上海!”

“别见神见鬼的,没有的事。”白云裳若无其事地解开大衣扣子,坐进沙发。

她的右腿压在左腿上,并没有脱下大衣,只是让大衣自然地往下滑,这样露出里面镶毛边的长袖夹旗袍,那紫色泛着光泽,深紫高跟皮鞋。涂了指甲油,头发自然地绾个髻在脑后,刘海露在黑贝雷帽外。倪则仁是第一次看见她戴帽子,这帽子不适合她,使她看上去有点故作神秘。

白云裳见倪则仁仔细瞧着自己,便朝他甜甜地一笑,取下帽子。雨声终于敲打在玻璃窗上,她不由得皱了眉头,这雨才停一会儿,怎么又下起来?

“你不承认也没用,”倪则仁说,“你的表情承认了。”

“看来你没有忘掉她。”她有点生气地说。

倪则仁不想对这女人退让:“当然,一夜夫妻百日恩。”

白云裳站起来,身体一动,大衣掉在沙发里。她走到窗边,看着铁栏外雨水在屋檐下挂着。

倪则仁看着倒有点不忍,他说:“放心,我不会听她的。”

但是白云裳突然转过身来。“你少厚皮赖脸的!”她不客气地说,“你的毛病就是自作聪明。我这是第二次来看你,你就不能对我好一点。”

“我看有的人的失败,就是聪明过分。”倪则仁不客气地反驳,“把我抓起来,又故意弄得尽人皆知,无非是逼我公开合作,其实原来那种不必撕开脸皮的关系,对谁都更有利。”

她笑了:“亲爱的,请息怒,把你弄到这里来,不是我的主意!我只是来看你的。有可能的话,帮你一把。”

“当说客,更可鄙。”

白云裳耐心地说:“谁叫你的老爹当过军机大臣、殿前行走,又做民国总理。你以为你是个艺术家?错了,你生下来,就是个政治人物。政治就得公开,就得造成声势。别人的效忠可以按着掖着,你太重要了,不行。”

但是倪则仁反而越听越烦躁:“本来是可以商量可以讨论的事,现在怎么又把这个所谓的老婆弄来?这个女人来了,哪怕不露面,报纸也会闹个沸反盈天。”

他气得拍打沙发扶手,声音倒是不响,但动作够大的:“这种肮脏手段,又奈我何。老实讲,我一见于堇就头痛,好几年没见,心里清静,见到她,我说不定会做出什么莽撞事来,对大家都不好。”

“怕是一见了,会旧情复燃吧?”

“绝对如此!这下你满意了。”他讽刺地说,“难道是76号把她弄到上海来的?”

白云裳把手放在倪则仁的手上,抚摸着他,慢吞吞地说:“我问过了,于堇来上海,不是76号的主意,日本宪兵部更没有出过这主意,你得相信我。”她转过身,眼睛对着倪则仁。

倪则仁心里更纳闷:“难道是重庆军统方面的人?甚至是共产党?假定真是他们,把这事情闹大,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呢?”

他从心里闪过一个个与自己打过交道的人,似乎看到一张张脸都在冷笑。谁会认为事情越弄得沸反盈天,越对他们有利?卷进女明星,为投降造声势,为什么对这些人有利?这里的逻辑太怪。

当然,这些话,倪则仁不敢对白云裳说出来。但是他一个人自己想得太多,头脑都要炸开了。当他这么反反复复思索时,白云裳却在温柔地劝慰:

“孟姜女千里寻夫,你能不见她吗?你只有一个办法摆脱她,和76号公开合作。一旦既成事实,戴老板也就只好算了,于堇也就可以回香港去!”

倪则仁听见她的话,脸色都变了。“孟姜女寻夫”这句话,非常不吉利。白云裳像是故意说给他听,吓唬他,而并非说漏了嘴。

白云裳的温柔、于堇的盛气凌人,都是外表,他对于堇的厉害看得清楚,与白云裳做了这些年的情人,却始终弄不明白这是个什么人。因为弄不明白,即使猜到白云裳肯定参与其谋,也对她恨不起来。

白云裳见他不说话,就又加重语气说了一句:“恐怕明天报上标题就会用这字样:孟姜女寻夫!”

倪则仁抽出自己的手,垂头丧气地掉头走开。

“我很残忍,说这种咒你死的话。”白云裳微笑着坐回沙发,“你不肯骂我。证明你心里还是有我。就签个字吧,这个很容易。一切乌云就会驱散,我们就可以在一起。”

倪则仁两眼无光,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打心底里看不起自己。白云裳比他小九岁,很年轻时,就离家出走自己谋生。弄不清父母遭到什么变故,是死了还是离异,总之他们当初遗弃了她,如同她现在忘记了他们。他对她充满同情,处处呵护她,让她有安全感。

命运颠倒了过来,白云裳这刻对倪则仁充满了同情,她曾经理由充足地爱上这个自命艺术家的阔公子,况且,她的工作也需要盯上他。

平心而论,直到今天,她也是爱他的。倪则仁待她不薄,不顾一切地爱了她这些年。刚开始时背着于堇,后来于堇一走了之。他与她同居生活在一起。白云裳心里明白,他们俩都完全明白对方究竟是干什么的。这很好,这使他们工作爱情不会互相冲突。

白云裳看着沉默的倪则仁,很诚恳地说:“我们都是跨河过来的人,明人不讲暗话,作为中国人我们都明白,不管欧洲战事如何,只要英美没有向日本开战,中国无法单独抗战,只有求和才能生存。一旦全国都想通这道理,整个中国就会像这个孤岛那样繁荣平安。”

“女人花功夫抹胭脂倒也罢了,”倪则仁觉得已经到了这个地方,犯不着听高调,“竟然有一番世界局势大道理!”

这话把白云裳脸气红了:“你徒有男人身,毫无丈夫气。好吧,让我帮助你回想一下吧,你被76号抓住时,正要到哪里去?”

倪则仁不明白她的意思,他正在想别的事,叹了一口气。

白云裳接着自己起的话头:“你正去赴莫之因的约!你以为只要在租界里就是安全的,76号要绑你,照样一绑一个准。”

“怎么可能?这个浪漫文人,怎么可能是76号?”

“如果我猜得不错,他还不是个偶而打杂的喽罗。”

“这个舞文弄墨的人是职业特务?”倪则仁两眼睁得更大了,“不像,绝对不像!”

“告诉你吧,我和他在日本是同学。虽然我和他不熟。”

倪则仁惊异地问:“你以前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白云裳却说:“这种事说不得,就像女人月经期间不能做床上事,做了就会病缠身。有的事情不多嘴为好,不然自己会掉脑袋。”

“有道理。”倪则仁笑了起来,“难怪我这么倒运,我一下明白了,我告诉你的东西太多了。”

他嘴上损了白云裳一下,心里却想,乱世之中,什么也不能信。更何况此话出自白云裳的嘴里,她的虚构能力太强。从他被抓进这个死活不知的地方的第一天开始,就该明白,白云裳与他在一起的四年中说的话没有一句可以当真。她在床上想象力丰富,让他神魂颠倒,但是用在政治上,就是另一回事。

“你明白了吧?”白云裳用手肘碰了倪则仁一下,拿起帽子戴上,表示要离开了。她可不想与这个男人再来拥抱之类的道别方式。“这是劫数,跑不了的,认了吧。”

倪则仁怨艾地看着白云裳朝外走,他曾多年占有的这个情妇,现在对他没有任何当初的柔顺之态,说不定这几年,她一直把他玩弄在股掌之上。

当初他觉得于堇太聪明,瞧不起自己,心里很不舒服。这个白云裳头脑简单,一心一意给他床笫之欢,床下之事也都顺着他。白云裳与日方有联系,对此她也不隐瞒,实际上这是他们长期保持关系,与各方合作的默契。只有到被软禁在这个房子里,他才明白这世界上没有容易打整的女人。

回想起来,于堇是把自己当一回事,才会事事与他较真,吵成那样翻天覆地,不可收拾。

这后悔药,一旦吃了,就苦不堪言。眼瞧着窗外所有的树叶在一夜之间,从绿变了红,承受得住的,都挂在枝上,承受不住的,都飘落在地上,随风逝去。

上海啊,上海,妖魔鬼怪的城堡,虎斗鲛争的天地。本就不是他这种人应当呆的地方,当初于堇劝他到后方去,他不听。

此刻于堇的分量一下在他心里重了。若可能重来一生,他会对于堇全心全意,多少个白云裳来魅惑他,都会没用。

门在白云裳的身后被关上,门口守卫马上站立,在她走开后才把门锁上。她朝楼下走,走得很自如,大衣只是披着,并没有穿上。在走廊的另一端,她没有敲门,就直接推开,拐过一个玄关。这个长长的房间,地上铺有榻榻米,有方格子日式活动门隔成两间。白云裳脱了鞋子,推开门。

莫之因坐在矮木几边等她,烟灰缸里已有两支雪茄烟头。她脱了大衣,不仅未像一个日本女子一样跪坐,反而坐到莫之因面对的木几上。她把木几上的雪茄一把拿过来,取出一支点着,吸了一口,可能觉得自己的姿势不错,就说:“女人抽雪茄,你说我像不像法国女作家乔治·桑?”

皱皱眉头,莫之因走过去将敞开的门合上,回过身来,重新盘膝坐在木几前。他像没有听见她的话,冷漠地说:“得有个办法了吧?”

白云裳吸了一大口,吐出烟圈,她的手指弹着烟灰,非常优雅:“好吧,就按你的意思办:往那最让他害怕的地方送,让他们用刑。”

“什么地方?”

“自然不是日本宪兵部,那儿日子还算好过。”

“早就应当做的事。”莫之因淡淡地说,“每次为这事找你,你都不同意。”

“但是不能真打,这个少爷不经打。这次只能打在脸上、手上,打出外伤,打给于堇看。”

莫之因嘲笑地说:“还是舍不得。”

白云裳忽地站起来,她声音不高,但是咬牙切齿:

“放你的狗屁!你们这种76号蛮痞子!都是些什么下三滥人物?吴四宝之类的流氓!靠蛮力就能征服中国人的心吗?这几个月你们杀红了眼!先前四年,放出你们这群狗,只不过是捣乱租界,让西洋人日子不好过。等租界完了,瞧你们这群狗还有什么用?那时你莫之因别忘了,我白云裳用得着你,才让你在上海滩摆威风,到处自命风流乱勾女人。你不识相,别怪我我到时不愿搭救你——凭什么要让你摆谱?!比如那辆汽车,借你用的,可不要以为坐上你的屁股就是你的了。天底下哪有这等好事!”

莫之因被白云裳这一口气不停的长篇狂骂震昏了,他从来没听到这样漂亮的女人骂出此等粗话,也是倪则仁这件事,他才和这小女人弄在一起,真是霉气!他弄不明白自己什么话说错了,惹恼了她。大概是在倪则仁那儿窝了一肚子气,才在他身上泄气。

这个女人前些日子,甚至昨天见面,还在求他帮忙,想在《狐步上海》戏里演个角色,即使是个上台五分钟的配角也行,这时竟然训孙子似的训斥他。当时谭呐一听说莫之因想推荐一个演员,一问演戏经验,说是非专业演员,就连眼皮都不抬一下,说他这里不办艺训班。谭呐无疑是对的,每个人应当明白自己应呆的地方。

他莫之因凭什么就得受这气?这辈子都是女人围着他转,可偏偏这个女人骑在他头上拉尿拉屎,以上司的身份教训他,无非是凭着她在日本人那里说得上话,或许是在榻榻米上服侍得他们高兴!比走狗更臭的母狗!

绝不轻饶过这莫大的侮辱。但他只是猛吸烟,他做到了第一步:不说话,以后才说话,那话说出来,就完全不一样。哪怕是在这里,两个人大吵起来,还是不妥。他的面子,即使丢,也不能丢在白云裳的跟前。白云裳拿起榻榻米上的大衣,披上准备走。

“我最喜欢看刀子嘴菩萨心肠的女人,”莫之因磕了烟灰,拿着雪茄,站起来,走近白云裳,对气还未平的白云裳说,“你念起情人吵架的台词时,特别美丽。”

白云裳猛地一转身,好像要给他一个耳光。不过只是拉了拉大衣领子,深深地看了一眼他,把房间门推到一边,穿上高跟皮鞋朝外走。

出了玄关,经过走廊,就是一个小花园。天空布满晚霞,雨说停就停了,真是见鬼了。在走出大门去之前,白云裳却侧过脸来,似乎朝他一笑。

白云裳这一笑,让莫之因惊诧莫名,这女人能在这种时候笑出来,是本事,是修炼,要骂就骂说笑就笑。他莫之因差点沉不住气,手心沁出冷汗,他得小心些,这台戏,比他写的剧还难编。

其实白云裳的笑,根本不是对着他,而是冲着一个不在场的对手——这莫之因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白云裳心里想的是于堇,想这下子她如何对于堇得意地说话:可爱的于姐姐,你说“76号不敢马上动手”。错了,只要我给他们一个命令,76号就敢“马上动手”,而且动个辣手给你瞧瞧!

高高的屋檐上,那些湿湿瓦间生满苔藓。先是一只鸟,长尾巴闪蓝闪蓝,接着是第二只鸟,黑得浓郁,在雨水中扑闪着翅膀。不到十分钟,一排乌鸦停栖在路灯下,完全不惧怕行人,另一些晚到的鸟就落在戏院的铁栏杆阳台上。

谭呐坐在兰心大戏院前排的位子上。这个细雨绵绵的上午,台上正在排练《狐步上海》的开始一段。

女主角是出身于高贵家庭的上海小姐,她跟着父母礼拜天上徐家汇天主教堂,唱诗班正在唱圣歌。

谭呐租的兰心大戏院地处法租界,因为母国是沦为德国傀儡的法国维希政府,法租界当局受到日本人压力最大,事事唯恐破坏小心维持的平安。若不是领事亲自批准的剧目,就只能演外国戏。要演中国自己的剧目,就要冒风险。没有戏,兰心大戏院平时只是放有文化品位的电影;兰心这名字来自拉丁语Lyceum,原是罗马大演说家西塞罗的学苑,欧洲许多剧院常用的名字,“蕙质兰心”,中文可谓妙译。

这家戏院建得精致,有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风貌,墙棕色面砖,立面采用横竖轮廓线。设施完备,既摩登又古典,最适合演文化浓郁的话剧,地点也好,向南去,一会儿就到了国泰电影院,算得上法租界马路最优雅的一段。

特地请来客串的徐家汇天主教堂合唱团,还真调教得不错,气氛很圣洁。但是,谭呐心里仍然不快。助手把当天的一叠报纸给他,他看了头上一张,瞄了一眼,就扔在旁边座位上。一大早于堇打来电话告假,说身体不舒服,或许明天就能来。这么说来,她一定是看了今天的报纸。

报纸标题说,“孟姜女千里救夫!大明星无暇排演”。记者的嘴真是苍蝇,到处盯,连于堇今天不能到剧场排练,都探听得一清二楚。

他想,应该理解于堇才是,男人那头总得有个安排。

试着理解于堇,使谭呐的心情有所改善。他很想抽一支烟,可是身上就是摸不到烟匣,想来是落在办公室了。

回想两天前,就是于堇来上海的那天,他一直在办公室里等她的电话。助手说不一定今天非等到不可。谭呐让助手先回,说他还是要等下去,有关整个戏的成败,不能马虎。他不敢回卧室去,就坐在桌前看笔记本上的东西。晚上十一点差五分,于堇终于来了电话,她的声音很疲倦,说抱歉这么晚才来电话,她之前本想休息一下就打,不料睡着了。

两人在电话里略略说了几句客套话。之后谭呐把排练的大致时间表告诉于堇,说已经随时可以进行彩排,红舞娘一角由一个年仅十八岁的新人暂时顶着排练,整个戏排练才能进行,显然那姑娘不可能代于堇演出,所以于堇必须尽早到场,参加彩排。

于堇说船来上海的途中,已经把剧本背得烂熟,已设计好自己的台步动作,只要能合排几次,肯定能与整个剧团配合默契。她让谭呐放心好了。

谭呐说他的心当然放不下来,广告都打出了,票都预售了,万事只欠东风——于堇到场。

于堇只得抱歉,她说有事急需照应,处理完就来参加彩排。什么时候处理完,却没有一个准数。谭呐没追问下去,问也白问,没有用。他窝着一肚子火,局面已如此,只得忍着。

尽管于堇那晚电话里的态度很好,但是她的每句话,谭呐怎么听怎么不顺耳。他与于堇是老相识,比一般的朋友近,又比最亲密的朋友远,虽然以前有好几次可能合作,都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做成。两人内心都觉得很遗憾。谭呐一直也知道在艺术圈于堇的敬业精神是有名的,可这彩排之事,怎可含糊?于堇无论如何,也应当把排戏作为第一个首要任务。

大牌明星,说到底,还是要端一下大牌架子,谭呐想。他在艺术圈混了十多年,知道大牌女明星最难对付。但是没有女明星,也就没有艺术。一丝冷笑现在他嘴角。

助手从后排走到谭呐身后,他俯下身,很高兴地对谭呐耳语。谭呐点头不语,眉头皱起来。他让助手先去,他得想想。

这天清晨,于堇起床后,收拾妥当。坐在饭店十一层吃早餐时,她让侍者给她买来当天的早报,赫然看到对她抵沪轰炸式的报道,有的说得实在离谱。她卷起报纸,一股脑儿地扔进纸篓。

她有正事要办,必须赶快准备。第一步是查一下情况,于是她到饭店门口找了一辆出租车。

雨不紧不慢,浓得落不下来似的。路上湿漉漉,大多人都打着伞,却没几个人穿雨靴。老天爷喜欢变脸,上海人冬春两季出门前就备好了雨具。她几年前曾托人从英国买来雨靴,就是为这样的日子穿的。离开上海异常匆忙,需要的物件来不及归拢,雨靴忘了放在什么地方。于堇自嘲地笑了:那时离开这座城市,根本没准备回来。

车子停到霞飞路西端的一幢两层楼洋房前。

这是倪则仁以前和于堇住的地方。她的钥匙竟然能用,锁竟然一直没有换!可能倪则仁根本没想到她会回来。她打开门,走进去。一层是客厅饭厅,楼上是由两间打通的大卧室和卫生间。一切依旧,甚至家具都未挪动位置,铺了一层灰,墙角挂有蜘蛛网。那么说,倪则仁已经很久不住这儿了。他被捕至今只有两周左右,想来他在这之前很久,就住到别的地方去了,是在躲什么呢?

卧室的五抽柜上,有一张于堇和倪则仁亲密的合影照片,让于堇很吃惊。她完全不记得跟这个男人如此亲密过,任何相关的回忆早就消失。这事情有点奇怪,看来当时她还以为这婚姻很美满。

雕花床档头依然很新,化妆台的圆镜不清晰地映出她的背影,雨天的光线从未关严密的窗帘里透进来,仿佛在揭开那淡掉的记忆。她坐在床罩上,仍是收集不了那以往的一点点痕迹。或许曾经与他并肩坐在这床边,欢喜地接受他的拥抱亲吻,听他诉说多么爱她,爱她的身体有一股特殊香味,他嗅着这气味,便激动得不能自已。

不,没有这事。

有一点她倒是记忆清晰:她喜欢吃鱼头,他学会姜丝辣椒烧鱼头。倪则仁和她都吃辣,喜欢尝试美味。上海滩每开张一家像样的餐馆,尝鲜的人群中,都会有两人快乐的身影。

于堇不愿意往下想,事实上,如果她可以回到以前,也颇煞风景:那些夜晚,于堇在入睡时,手里总是拿本书,而倪则仁上床前是不看书的,他喜欢一上床就关灭台灯,扒掉于堇的睡衣。

他曾有一时不高兴于堇与养父休伯特的关系,他说那个美国老头子,浑身上下都是一股旧书霉气朽烂味。而休伯特面对倪则仁,就是找不到话说,连客气话都很难说出口,搭讪几句不沾边际的话,不管对方是否尴尬,就沉默地走开了。于堇明白休伯特故意装作中文不够好。

于堇在倪则仁面前为休伯特辩解说:他是我的从前,只是父母的朋友,好心收留我几年,你是我的现在和未来。

至于自己全部的真实身世,于堇觉得还是不告诉倪则仁为好。关于休伯特的事,她也尽可能不提,好像她根本不在乎那个美国人似的。倪则仁自然不把那个穷光蛋洋老头当一回事,他知道,于堇从未住在寒酸的书店楼上,从小住学校。

她一直把自己和养父的世界,单独划出,这是一个独立王国,任何人不得进入。她从小时候就感觉到休伯特貌似无志向的平淡生活,一味摆弄书本,后面隐藏着傲视俗人的精神生活。

她生命中只有他一个人,休伯特只是一个养父,情早就还了。于堇记起来了,她对倪则仁说这些肉麻的安慰话,是在一个清晨。那天鸟叫得清脆,倪则仁对她非常温柔体贴,终于把那个洋古董从于堇的生活中划掉,那天,倪则仁在男人与男人的较量中得胜。

那个清晨,有一种过去了一个世纪的感觉。真像上辈子的事。

一掉头,于堇又看见照片上那张合影。她走过去拿起照片来仔细观看。镜框上也有一层灰,想用手摸去,却忍住了。还是让灰尘盖在这对笑得幸福的男女脸上,比较合适。

仔细地查看床头柜,只有几页空白纸,五抽屉柜子,还是装着针线手绢桌布之类的东西。打开靠墙的大衣橱,倪则仁的衣服一件不剩,而她的衣服都在,如走时一模一样。

突然她的眼睛模糊了,吓了她一跳。因为她根本没有动感情。在一个并不想回来的房子里,或许,悲伤会自动找上我。

真正和倪则仁分手,其实不是感情原因,也不是因为白云裳夹在他们中间。说到底,倪则仁并不是一个花花公子,只是爱财如命,这点她无法过分抱怨。于堇没有告诉过任何人,除了休伯特。她与倪则仁最终破裂是因为她发现了这个人的底细:他能过挥霍生活,甚至能投资电影生意,原来不是祖传家产,那家产早就倒了,只剩下一个空架子,他的钱财来自为军统经办上海物资。

事情不得不说穿之后,倪则仁要于堇为军统工作,尤其在“八一三”之后,富春一线成为物资交换的重要交通线,倪则仁获利钜万,兴奋异常,一定要于堇加入,帮助他倒卖,居间中饱,这才使于堇忍无可忍。

于堇走出自家房子,预感到这个男人是在自取杀身之祸。

那天,于堇回到四马路的家,与休伯特谈了很久,悔恨自己婚事孟浪,休伯特以前对这个男人的评论几乎全都兑现了:这个男人本来就与她不是一类人。她不是不愿为国家刺探情报,而是觉得借爱国名义,发国难财,实在太丑恶。

听了这话,休伯特感到非常幸慰,他心里早就明白,于堇不会为钱财出卖原则。于是休伯特告诉于堇他的间谍身份,并且建议于堇既然有正义感,那么不妨为“干净”的机构——美国情报部门工作。于堇考虑了几天,甚至一人在外滩落日下坐了许久,第一次仔细考虑自己的人生意义与世界大事。人生需要一个真正的意义:如果能将身后的混乱世界收拾一下,那她就该尽一份力。

在这个沾满灰尘的卧室里,她为自己当初的选择庆幸,这选择至少使她心安。她知道休伯特是绝对不会沾任何来路不明的钱。倒不是认为西方人个个洁身自好,而是休伯特这个人从来不把钱当作生活的一个内容,他经营旧书店,就是由于赢利微小,小到几乎不能算赚钱。

于堇在房子里东看看,西瞧瞧,仿佛这里并不是她的家,而是属于一个跟她毫不相干的人。每样东西都熟悉,却陌生。她无法相信,自己曾经在这儿生活过。

楼梯间的储藏室里,拉亮电灯,于堇看到一双雨靴依然放在鞋子的一格,雨靴奶黄色,半长未及膝盖。她弯下腰拿起来,到楼上卧室。取了几样自己喜欢的衣服,又把可能需要的东西,统统装入了一个皮箱。

整个战争的胜负,几百万人几千万人的生命,全系在她于堇一人身上。这是到达上海第一夜,休伯特对她说的话。虽然不是原话,却就是这样的意思——赌注现在押在她一人身上。

于堇提着箱子下楼。整幢房子空空荡荡,风声从窗户缝里钻入。没有人住的房子如同鬼屋。就是在这下楼梯至际,于堇忽然看清了现在,也看清了以后,她把皮箱搁下,抓住楼梯的扶手,感到全身战栗,自己能够继续活在这世上,一切都是神差鬼使。做间谍,就是与死神打交道。这次,她有信心从魔鬼的手指缝里溜过去。

谭呐对她今天的请假,心里一定气恼之极,但是他没有在电话里多说,甚至语气也没有丝毫不耐烦。这个人的涵养,令她敬佩。

她看看手表,时间好像还来得及,当即决定改变今天的日程。

心里窝着火,谭呐对着台上喊:“最后一场再过一次!”

他的话使台上的唱诗班全跑下了台。大多是半大孩子,演戏很难管,虽然他手下工作人员用了哨子。他走过去,对负责这个唱诗班的人说:“带他们回去吧。”

手下人马上点头,让他们排成队。

台上布景改变。没隔十分钟,准备就绪,排练起最后一场。

女主角在男主角病中幻想自己在与他跳舞。一男一女先是跳着狐步舞,四分之四,快步间隔慢步,爵士乐,有大量切分,音乐摩登,倒是可与纽约百老汇相比。谭呐未曾亲眼目睹于堇的舞技,听说她演电影《百乐门》时接受过专门训练,舞艺国内第一,不仅姿势优雅,而且脚步花妙敏捷,令人目不暇接。这点台上的片段狐步应当不成问题。

很多人谈到她在舞台上有抓魂之术,让观众的眼光始终跟着她,男人女人都喜欢听她的声音,看她俏丽的脸。谭呐自己就是明星制造者,觉得绕在明星脑袋边的光环,绝大多数都是气泡。谭呐看过不止一部于堇的电影,却独独漏过了《百乐门》。准备这部戏时,他专门借来那部电影的拷贝,仔细看每个镜头,使他原先的印象变成深信不疑:只有于堇能演好这出戏。

但是她若是与男主角配合勉强,出不了真情,这整个戏的高潮就起不来。不行,无论如何得让于堇尽早来排戏,早点进入角色。

她该清楚,这次这个戏,不是光能说台词就行了,还有大量音乐舞蹈,能叫上海滩耳目一新。关于他给这个戏设计的种种新花招,报上已经真真假假透露不少,刚才助手说前几场的票全部预订完,但很多人要求爱艺剧团保证必须是于堇上场。

音乐重新响起,台上的两个主角,明白自己只是在敷衍,自然上不了全部心思。谭呐明白,既然于堇已经到了上海,于堇不亲自来排,一切都有以假充真的味道。

谭呐决定今日排练完就去国际饭店,亲自去请于堇,他本来准备让莫之因出马做护花使者。莫之因这个人对付女人有耐心,而且似乎有的是时间,这样起码让于堇感到他谭呐的诚意。不料莫之因无影无踪,这小子本是每天会到他这里上班报到似的,这两天打了几次电话,也钓不着这条鱼。谭呐推推自己的眼镜框,觉得有点奇怪。

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陷于爱情,二是从爱情中跌出。莫之因自命貌比潘安,追他的女人都是上海舞厅的名花,有一朵还是什么银行老板的女公子。自吹吧。不过,听说莫之因现在在外面说于堇钦佩他的作品,这话有点来者不善。不行,得亲自去,不管碰壁不碰壁,他谭呐一定得把于堇这尊菩萨请到。

他叫:“停。”走上台去,把男主角叫到一边,对他做了一些指示,要他准备好演对手戏的是于堇,不要马虎,也不要怯场。他走开一阵就回来。

在去国际饭店的途中,谭呐改变了主意,决定直接去莫之因的家。可是,他到了莫之因的住所,不由得大吃一惊!厅堂倒是宽敞,可是里面只有两个房间,有个胖胖的女佣,呆头呆脑地对着他说:“莫先生不在家。”

他走在屋子里,几乎没什么家具,脏乱厉害。楼上的房子看来是别人租住,或是他自己只租了底楼。难怪此人从不邀他到家里。这个女佣据她自己说,每天来一次,帮莫先生打扫房间,但很少看见莫先生本人。这胖胖的女人明显是个大懒虫。也不清理清理自己。不过这样一个家,即使弄得干干净净,比起莫之因平日那一身气派的穿着,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告辞出来,纳闷着想不清楚。

一辆崭新的跑车在弄堂口停住,莫之因从车里出来,给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说拜拜。他没有看见谭呐站在他家门口,他从西裤里掏出雪茄,为了遮挡住迎面的风,背过身去,用打火机点上火。谭呐正好闪到对面,好奇心让他没有和莫之因打招呼。

那女人大约三十来岁,摇下车玻璃,笑嘻嘻地叫住莫之因,说着什么。

莫之因笑了起来,手衬在汽车门上,女人抓起他的手,有说有笑,看上去很亲热。

谭呐决定从弄堂的另一端走掉。女人缘使这个莫大才子想风得风,招雨得雨。难道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在绷面子上?他自己那辆漂亮的别克车呢?

不巧的是,谭呐前脚离开排练场,于堇后脚就推门进来。两人正好错开,但演员们看见于堇来,都高兴地围了上来。

于堇对大家道对不起。男主角主动介绍自己,说谭呐导演有急事走一会儿,过一会儿就回来。他说现在由他负责排一些过渡场面。

于堇问他能不能现在合排一下试试看?男主角表示很乐意。她说:“真是抱歉,我只有一个钟头。先和你合跳舞部分。放音乐。”

男主角说乐队已经走了,但是有一张唱片可以代用。

于堇把绒线外套和丝绸围巾、皮包一扔,就把自己的右手伸给了对方。他看着于堇,握住这手。她胸挺起,吸口气含在嘴里。左脚退后,身子带着一点儿罗曼蒂克的倾斜,软下来。左转右转,慢快快慢,围着这层轻柔的浪漫转动。她和他脸错开,眼光看对方的耳朵。

《狐步上海》的音乐由快节奏转换成慢四步,两分钟后,加入笛子和小号,丝丝扣住她的心,这谭呐请的是何方高手作的曲?来,我们像波纹起伏,反身。别碰乱我的头发,她妖艳地踩着小步子。后退,呵,抱紧些不妨。

在爱没有开始之际跳舞。在世界消失之际跳舞。她记得那时她的房间窗子对着另一幢房子的后院,一阵子吹口琴,一阵子拉胡琴,吹者拉着都是酸掉牙的曲子,夏天来得早,也去得快。

她喜欢那些夏天的晚上,一台风扇吹拂着。那户人家的曲子已熟悉,一旦熟悉就觉得是生活的所需。休伯特哄于堇入睡前要讲故事,这习惯延续下来。这天,于堇一直在说她听来的事:外滩对面的百老汇大厦,因为泥沙地基,有点往外倾斜。

“在遥远的意大利中部比萨古城,那儿教堂的广场上,有一座塔。”休伯特声调很慢地说着。在到达上海之前,他和妻子在比萨城度蜜月,一生中最不能忘,也最应该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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