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世界变成辣椒(出版书)》
作者:虹影
内容简介:
。全书以饮食文化为载体,通过“酸”“甜”“苦”“辣”“怪”五个篇章串联起作者的童年记忆、跨国生活与家族情感,将烹饪技法与人生哲学相融合。
书中以辣椒为意象隐喻生命的热烈复杂,通过回锅肉、清明菜滋饭等菜肴描摹巴蜀乡情与跨文化饮食体验,收录家庭食谱与异国食事。附录包含美食地理随笔及他人评论,从厨房场景延伸至女性自我价值的探讨,展现食物作为情感联结的多维意涵。作者借母亲“融心入菜”的理念,将食事书写升华为对抗遗忘的情感档案,构建起私人记忆与时代对话的文学图景。
目 录
前言
酸
母亲告诉我做稀饭的秘诀
童年佳肴
别人的外婆
年夜饭的目的
印象最深刻的节日
甜
转来转去吃人间美味
罗宋汤呀罗宋汤
火鸡与圣诞节
纪念一个人
只要能活下去,嫁给谁都可以
在奈良没有找到好餐馆
最性感的菜
马德里,一座为了失恋才存在的城市
美食家黄珂
餐馆和拉拉
英国的厨房
奇怪的小村子
意大利鱼
吃好,才能睡好,睡好才能写好
苦
饥饿的痕迹
团圆饭
家乡的团圆菜
美食必修课
做菜的基本要领
吃,马虎不得
梦里掉下红烧肉
辣
做温柔的厨娘
如何做菜,怎样低碳
我的做菜原则
菜谱问题
如何捕获那颗心
女贵族必备的三件奢侈品
好菜与柔软心肠
心里喜欢,菜就会美味
鸽子衔回橄榄枝后
厨房之舞
一个女人的厨房
身在厨房
怪
糖的作用
将进醋
绝对不能忍受味精
处女座天生是营养师
拒绝用药 自治感冒的四个办法
偏爱做西菜
写作与做菜
作家与厨娘
附录
附录一:因美食而爱恋的地方
附录二:我看虹影
一位传奇作家尝遍人间美食经验及情感记录
前言
喜欢辣椒的色泽,无论黄红紫绿,都亮闪闪的,像女人配饰,拿在手上嚼在嘴里,添了许多妩媚。
喜欢辣椒的多变,甜中带麻,麻中带针刺般舒适,像印度魔鬼椒,吃一枚就可以让从不吃辣椒的人在地上打滚,汗流如注。传说红军长征时伤员开刀没有麻药,伤员喝下来便可浑身麻得无知觉。
喜欢辣椒的尖圆长短,弯着挺着,像恋爱的情侣,呈现最美的状态。
也喜欢辣椒的猛烈和挂肠牵肚,一边为之流汗流泪,一边直逼往事的深渊,追寻未来的北斗。
十八岁前,长江山城南岸野苗溪六号院子,那间小小的房里,辣椒如同三八线,把一家人划成两派,一派是母亲、大姐、四姐,每顿非辣椒不可,母亲在外做造船厂抬工,周末回造船厂上班必带辣椒:另一派是父亲、五哥、二姐,父亲是江浙人,不喜辣偏爱甜味。我和二哥属于中间派,可左可右。家里做菜时是先做不辣的,分为两碗,其中一碗放辣椒。父母对辣椒的喜爱不一,让我那时感觉这个家存在某种缺憾。却不知那是因为我是个非婚子。
吃可把陌生人变成朋友,也可把朋友间距离拉远,变成陌生人。吃在一块与否可见极其重要。
过了十八岁,我从中间地段越过辣椒三八线,跑到母亲那一派。天天吃辣椒,一天不吃,就会想的心里发慌,我更是喜欢以吃辣椒的为朋友,那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与南来北往的诗人作家艺术家切磋技艺,可是一见钟情的人大都不吃辣椒,看来吃到一块不是男女在一起的决定因素。我渐渐明白父母间的那缺憾所在了。
如今当了母亲,女儿比一般孩子喜爱辣椒,她会问些辣椒的问题,辣椒从哪里来?
我说原产自墨西哥,由欧洲传播,明代才传入中国。
女儿说,原来辣椒穿了一整个地球呀!难怪爸爸也喜欢,我们都是辣椒人。
没吃个辣椒的人拒吃,可不小心吃了以后,就狂爱不止,有心尝试,病吃苦不少,方才明白辣椒之真谛,拥有辣椒的世界,才可面对那最可怕的时刻来临,值得为所爱付出自己的一切。
写作也是如此,虽偶尔碰到棉花也会受伤,但想遇上了魔鬼般的辣椒,心里反而会涌起一股绵长的欣喜。
酸
亲人·故乡·怀念
记忆对于我来说,
新的生活不是为了磨灭旧的记忆而来,
而是为了让记忆变色,
要么更深邃,要么更淡然。
母亲告诉我做稀饭的秘诀
母亲做稀饭时头很低,她的头发很短,眼睛不是太好,整个身体凑近锅。她手里握着长木勺,不时搅动米粒。母亲转过脸来,总是有笑容。2006年母亲去世,我回重庆给母亲办丧事。最后一日在重庆,毫无胃口。姐姐问我想吃什么,我不假思索地说:“冬苋菜稀饭。”说完便知是想念母亲。那是母亲最喜欢的一种稀饭,稠稠的,带点糯。饥饿年代出生的我,最怕吃稀饭,但母亲做的饭,怎么吃都觉得香。
印象中母亲做饭不多,我十八岁离家出走,有十年在路上,决心做一个孤心独胆女子。直到出国后,命运更加颠簸多劫,想到故土之根,才渐渐与母亲联系多了。我曾回去看过她,住的日子也最久,足足有三个月。我记不得,只感觉那炎夏破天荒的热。家里仅客厅有台空调,卧室只好用电风扇,我怕热,正在写《饥饿的女儿》,就在客厅里工作。每天醒来,母亲已从街市买菜回来。她在厨房做稀饭。四川人叫粥为稀饭,蒸得水干的饭叫干饭。母亲做稀饭
会加青菜,每日不同,或加绿豆、红豆,也加过红薯土豆,小火慢慢熬。她从客厅走到厨房,又从厨房走到客厅,看到我伏在电脑前工作,就一声不响地坐在我旁边。
当时家里来了一个客人,很喜欢吃稀饭。母亲笑着说客人是渠县来的人。
客人不解。
母亲说,“那是个穷地方,缺粮,就只能顿顿吃稀饭”。我流浪时去过那个地方,一个人在渠江边静坐,江水泛着斑驳的阳光,跟长江一样,那时我对自己面前的路茫然失措。那个夏天有好几日都是40度高温,而只是报道38度、39度。母亲做好了稀饭,端到客厅,降温。她挟泡豇豆和红萝卜,切碎,放两勺红辣油。一家人围坐桌边,吃着饭,听母亲讲乡里旧事。昨晚我在家里做小米红枣稀饭,做好了,却没有香味。我居然忘了母亲说过做稀饭的秘诀:料得新鲜,菜要嫩,用瓦罐和山里泉水,最紧要是要有好心境。我具有好料好水,可是悲伤充满了我的心。屋里飘浮着熟悉的音乐,母亲的背影忽近忽远,这一次她没有朝我转过脸露出笑容来。
今年春节我带着女儿去重庆,旧历初二时我们本打算去给她和父亲上坟,可是天公不作美,下起雨来了。我们只好打消了去全是泥土的南山之念。初四看到天晴,我连忙带着女儿出门,打了个出租就奔南山去。上坟的人不多,倒是有卖菊花的小贩。我和女儿买了冥币、蜡烛、香和一束菊花就上山了。她爬得比我快。
我俩蹲在坟前烧纸,女儿居然给外婆外公唱起一首英文祝福歌,她一脸严肃,唱完,看着我。我亲亲她,再看看碑石上父母的照片。
怎么看,都觉得父母的脸在满意地看着我,尤其是母亲,她嘴角有了笑容。
这之前,我怎么会觉得母亲一直以背影对着自己呢?
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母亲弯着腰在大厨房里做冬苋菜稀饭。她搅动着锅里的米和菜,说:“哎,我的外孙女,今天爬山累了,多吃点稀饭,会睡得实!”
窗外是鞭炮,一直在响,可我就是不肯醒来,生怕醒来就见不着母亲了。
童年佳肴
父亲,也就是养父,每临近清明节,都会做清明粑。每年一开春,就眼巴巴等着和父亲一起上山。
学着走路是一岁多,两岁不必大人扶,自个儿走,三岁就能跟父亲上山。坡弯弯曲曲,不是特陡,沿途开有野花,五颜六色,晃着眼香。最喜欢豌豆胡豆花,嫩粉嫩白,女孩子的花。四五岁后,慢慢走,父亲不必时时背我,他不放心,就跟在我身后。站在家门前,抬头可见南山,连绵着黄山,奇异挺拔,酷似骆驼孔雀大象,山前临江,山后有山,云雾缭绕,怪是神秘。看似近,真要爬上山顶,却要花两小时。一般我们就在山腰上,沿清水溪走,不到一碗泉就止步。
父亲在家很少说话,到了山上,他也是一句顶一句,实打实。坡上潮湿的地方,生有一种草本细叶,周身白毛茸茸。父亲蹲下,摘了一瓣,放在我手心里,说:“灾荒年没吃的,都吃它,后来连它都没的吃,就吃它的根。”
我打破砂锅问到底。父亲说,这植物在浙江老家叫“锦菜”、“米菜”,四川人叫“清明菜”。这么多名字,我记不住,但是记住了父亲说话时的神情,仿佛久远的过去,拉着他的脑袋。父亲吩咐我摘叶尖儿,留住根,明年还能摘。清明一刻最嫩,之前虽嫩但香气稍弱,之后显老,端午节一过,便老得不能吃了。
摘够满满一网篓,父亲下山前用溪水洗净,回家后又用水清一遍。切碎,晾在竹箕里,准备面。通常是面粉,偶尔用糯米粉。加入清明菜,揉均匀,拍成巴掌那么大,薄薄的一个接一个,贴在铁锅周围,锅底放半木勺水,盖上锅盖焖。十分钟后,揭锅盖,锅底还残留滚烫热水,顺时针转,一直到个个粑透黄,用锅铲翻个儿,两面黄就起锅了。蘸些白糖,原本糯是糯,菜香是香,现在是饼黄,露出点点碎白,吃在嘴里,有嚼劲,酥软软甜蜜蜜,香气妩媚,胃口大开。
上初中时,父亲眼盲厉害,夜里照样啥也不见,白天视觉更差,不可能到山上摘清明菜。我呢,各种书都乱看,看到清明粑居然是父亲老家浙南的传统佳肴,历史久远,溯至“晋文公火烧介子推”。清明菜,学名叫鼠尾草,也叫艾草或陈艾。父亲说,同样名字,但不是端午节驱逐蚊虫、熬水洗澡少长疔疮用的那种。
“下年吧,我去摘清明菜,粑里可以放鲜笋芥菜肉丁?”我问父亲。
父亲没有回答。边上邻居马妈搭讪:“鲜笋芥菜肉丁?痴人说梦你了?美滋了,没天没地?”
经她这一顿抢白,我脸红了。买肉凭票,大清早排长队,还可能买不着肉,就是节省了票,有肉,可到哪里去弄鲜笋芥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真是笑话。
回想父亲一年年做的清明粑,大都是甜的,偶尔咸,撒点花椒粉。他专心致志地切菜、和面,埋头在灶前转动铁锅炕粑,与邻居们八卦做菜嬉笑怒骂截然不同。父亲嗜好叶子烟和沱茶,饭量不多,从不挑嘴。有一次,下乡当知青的大姐回城,她看厚厚的《红楼梦》。我也趁空看,边看边抄在小本子上。书里有个丫头叫晴雯,盛了一碗火腿鲜笋汤,端放在宝玉跟前,宝玉便就桌上喝了一口,说:“好烫!”另一丫头袭人笑道:“菩萨,能几日不见荤,馋的这样起来。”一面说,一面忙端起轻轻用口吹。她教一旁的人学着服侍宝玉,别一味呆憨呆睡。口劲轻着,别吹上唾沫星儿。她认为那汤肯定好喝。我年纪太小,不太看得懂小说,倒是对里面的吃感兴趣。到走廊前,对着栏杆下堂屋的父亲问,过年时他做的咸肉和鲜肉汤,是否就是小说里的宝玉吃的汤?
父亲像是没听见一样,继续裹他的叶子烟。大姐从楼下房间一步跨入堂屋,快人快语。“那是爸爸的浙江家乡菜,腌笃鲜,若是用浙江金华或宣威的火腿,味才好。爸爸以前走船时买回来我吃过,爸爸还用来做过清明菜滋饭。”她得意地说。
我好奇地问怎么做。大姐一步步上楼来,嘴里卖着关子说:“你得请我,我才说。”
我请她说。她看了我半晌,才说:“谁也不会告诉你,只有我。
用清明菜和糯米,菜少一点,米多一些,放盐、葱花和猪油。菜切碎,米淘净。油锅烧热后,下火腿和清明菜炒,撒盐炒出味来,加适量水,放糯米拌匀,盖好锅盖,文火煮熟,出锅前放葱花,就是一顿香喷喷的饭菜。”
大姐说得我馋极,口水都快流下。大姐向来会说,不会做,一上灶,再好的东西一经她手都变得难吃。我羡慕她能吃到父亲做的清明菜滋饭。尤其是父亲再也不做清明菜后,我也没有再吃过这种粑。问过家人,都说很难在重庆的山上找到清明菜,一些野菜成为佳肴,有人养,能卖出好价钱,比如马齿苋、折儿根,而清明菜几乎绝迹了。
如今父亲与我生死两隔,葬在南山八年有余。每每想起父亲,差不多都是给我做小棒、做算盘、给我穿衣的事。他把斗笠递给我,说天要下雨;他摸着黑走路,扶着楼梯上阁楼的样子,那扶着墙的手哆嗦着向前,试探性地摸着,稳妥后,才再向前一步。他能很远就知道我回家,不说话,当我近了,叫他时,他只是笑笑。好多小时的情景,像一张张发黄的黑白相片来回重叠,却忘了清明粑,和清明菜也隔开了。
细雨纷纷,去山上的路上全是行人。我走在其中,看见父亲在前面,我叫他停下。可是父亲不应,继续走。我茫然失措,回到家里,惊喜地发现父亲在大厨房里,他专心致志地转动铁锅,做清明粑,我便站在灶前,望着。父亲把做好的清明粑放在扁平碗里。我脚跟脚随
他回到屋里,父亲说等妈妈回家再吃。可我两眼还是盯在碗里。他看看我,拿起一个清明粑,分了一半,蘸了少许砂糖,递给我。我狼吞虎咽,最后把大拇指食指舔了又舔。父亲问我:“好吃,还想要?”
我点点头。父亲把那一半拿在手里,蘸了砂糖,又递给我。我高兴地吃起来。吃着吃着,我醒了。父亲好些年绝口不提清明粑,是因为他心里装着清明粑,对他这个一生都只能在异乡生活的人来说,清明粑就是家乡。我喜爱的食物一向会吃了再吃,可是唯独清明粑,一直有意识地避着,是由于清明粑连着父亲,我一日比一日思念他。
别人的外婆
儿时的生活给了我对美食的渴望,成人后,一个人
在世界各地,对喜爱的食物不断尝试,尽可能阅尽人间美食,而且身体力行,相遇各国美食高手,创造出自己的美食。
小时候,我遇到一个非常特别的人,她是同街的邻居,我跟着她家的孩子叫她外婆。外婆姓什么,从未得知。我家和整条街都是工人阶级普通老百姓。她家的背景跟我家不一样,据说她是南岸那一片地区最大的地主婆。
外婆不住我们的大院子,住在院子旁单独一幢有五六个正房带花园的房子。外婆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嫁给了银行家,也在银行当职员,女婿在解放之后积极地捐出财产来,政府把他调到食品公司当一个小头头,女儿仍留在银行做职员,两口子和外婆一起生活,儿孙成群。二女儿、三女儿都嫁给了解放军进城的高级干部,有一个是部长级。外婆成分不好,但是她的女儿嫁给了高干,每次运动,斗得再火,谁也不敢到她门前造次。这种半红半黑的身份,让邻
居们不爱跟他们家往来,离得远远的,外婆一家也一样分外小心。我年小不懂世事,喜欢往他们家跑,他们也喜欢我。我是一个非婚生孩子,身边每一个人都知道,现在想来外婆一家当然也知道,就我不知道这个秘密。周围人不理我,看不起我,拿脸色给我看,甚至谩骂或体罚我,我家里人对我也很冷淡。有人喜欢你,你自然就会靠近这人。他们家有两个好:一是他们家书特别多,可以随便读,有些书也可借走,读完后还;二是外婆是个美食家,以前都是花钱请最好的厨师,解放了,不敢请人了,她就自己做。外婆是个小脚,可一点不影响她在厨房里做事。她手眼灵活,不像六十好几的人,长发盘起来,后来剪成一头齐耳短发,灰白,衣服总穿棉布的,老式的民国样子,看上去干净利落,却是温柔恬静。
相比整条街的人而言,外婆一家吃得丰富,有肉有鱼,水果和蔬菜都未断过。经常清晨有人在外婆门前悄悄地搁一篓菜,也有搁鲜肉、香肠、腊肉什么的。那是外婆以前的佃农,有了新鲜蔬菜水果或杀猪宰羊什么的,不忘来孝敬东家。外婆的二女儿、三女儿也经常派人送食物来。每次看外婆做菜,我都觉得像看小人书里的神奇人物。她做菜时对着一竹篓菜,看来看去,然后择菜、洗菜、切菜。每一道菜跟另一道菜的搭配讲究,加什么调料也是井井有条。她会把同一种菜,做出许多花样。我特别爱问外婆,为什么烧肉要用小火?为什么特辣的肉丝起锅时要加半勺糖?为什么外婆你做的菜这么好吃,
看起来好像根本没有花多少工夫?
外婆说,做得好的人,你看不出来她花了多少工夫,其实在于她的技术已炉火纯青。她说了好些做菜的方法,最后她总结说,有两点做菜的秘诀:第一点在于放盐,有的菜你需要之前放,有的菜得在中间放,有的菜在起锅的时候放,有的菜,在做好之后再放。放多少盐也是一门学问,这点,要慢慢做菜,日久经验多了,才明白;另一点是不要放味精,保持菜的香味鲜味。这是我听到最早的高论。餐馆里放味精,不是一点点,而是逐年递增,非常倒胃口。
在山城南岸这么一个贫乏地区,有外婆的存在,对我这样一个女孩子来说,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多么大的希望,不能不说是好运气找上了我。外婆给予我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爱自己爱他人爱世界。后来我离开了家乡,等我多年后回去时,外婆一家已搬离原址。听人说外婆一直活了九十二岁,才离世。
不过节,人们无所谓家不家。
过节时,再自由自在的人也会想家。
我在节日时,会问自己,我的家在哪里?
为何我总是这样孤独?
年夜饭的目的
人做很多事情都是在给自己找借口,年夜饭又何尝不
是借口?一家人一年来都各自奔波,到年关了总要团圆一下,于是凑在一起吃个饭,聊聊天,分外亲热。
但也并不都这样,我在餐馆里,见过有人吃年夜饭,吃着吃着,为了一句话不和就打起来。我自己家里,大姐的脾气火爆,会在年夜饭饭桌上大发雷霆。其实这是因为亲近,她才对鸡毛蒜皮的事在乎,压抑了一年,总是要爆发的,说出来是好事情,说出来了,就好了。来年,我们还是亲兄弟,亲姐妹。
我对母亲心怀愧疚,她去世后,我重新看自己与她的关系。除了我们彼此深藏不露的爱外,我很少向她展露我的痛苦,她也一样。其他种种事也几乎同出一辙。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我都没向她展现过我的厨艺。我与她,聚少离多,回回在一起,要么是带她去我认可的好餐馆,要么是姐姐哥哥把菜准备好了,我不必亲自下厨。母亲也未再向我要求过。其实我自己是一直喜欢研究美食的,一直以为有机会,有机会,谁知道,就这样机会没了。再也无法弥补回来。有了孩子后,让我改变了很多,整个人,我的人生观、世界观都有了改变,我更能理解家的含义,年的含义,团圆的含义。孩子甚至开始让我爱这个世界。
说到这里,又要过年了,记得以前一家人在一起,吃饭时,妈妈总是会跟我们说故事。现在,吃饭时,轮到我给孩子说故事了。
印象最深刻的节日
有一年在慕尼黑过圣诞节,那是我生命中的一道分界线。我一个人住在城里一间小房子里,写东西。家人都不知我在哪里,他们也不想知道。我知道那个家会四分五裂,马上就会消失。我害怕,就逃得远远的。
圣诞来临。漫天大雪。在我的《好儿女花》中,我是这样写的:
临近圣诞节,慕尼黑街上火树银花,充满节日气氛。雪下得很大,我到住处附近的土耳其人开的小店里买牛奶面包,看着路人冒着雪花买圣诞礼物回家。我的家在哪里?我一直都是一个没有家的人,一直以为有丈夫的那个屋檐是自己的家,哪怕他的家的根已腐坏,我也当成一个家。事实上,好些年我都是客居四海,孤单一人,没人安慰,没人同情。电话到手上,我拨了家中号码,听到了母亲的声音,我却说:“妈妈,我很好,和很多人在一起,我们会吃火鸡布丁,唱歌跳舞。新年时会放焰火。”
是的,我又一次与母亲错过心灵沟通的机会,我真想听到她对我说:“六妹呀,不要怕,太阳走,月亮出,月亮走,太阳出。”自然,我也错过与她在一起的机会。
记忆对于我来说,是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新的生活不是为了磨灭旧的记忆而来,而是为了让记忆变色,要么更深邃,要么更淡然。
过圣诞节,与亲人在一起,让我们对生命更珍惜,也会更在意亲人的存在。过圣诞时,我会对孩子讲圣诞的故事,重点不在于宗教,而是让她知道什么是美的,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善的,尽量给她一个美好童年。
甜
旅行·朋友·爱恋
食物让朋友更亲密,让家庭更温馨。
能做酒肉朋友,也是一种福气。
转来转去吃人间美味
圣诞节后约翰和妻子来看我家女儿,带来一本他朋友写的长篇。我花了一天时间看完,说的是纽约一对学者夫妇请客的长长短短的故事,他们转来转去吃饭,有趣生动,通过请客吃饭把好些中国人在国外的境遇呈现出来,难怪夏志清老先生会给他写序。其中有一章提到约翰。因为珠宝商的岳父喜欢他这女婿,便把家业传给了他。这当然是小说,小说就是杜撰,现实里,约翰是个学者,不过他的法国妻子做得一手好菜,尤其是会在圣诞夜做火鸡、鸭子、鸡重叠的三鸡菜,她这美食家倒是名副其实。
我吃过两次他妻子做的菜,厨艺当属京城西人的高手。抱着希望去他家吃饭,基本没失望而归过。芦笋汤,是用骨头汤作底,不用机器管子水,上桌时加奶油。一种法国才有的羊胎菇,切得碎碎的,撒在汤面上,既好看,又好吃。我打破常规,不去窥视人家的厨房,因为毫无兴趣。但汤如此之好,引发了好奇心。一般好厨师都不喜欢被看,她倒也大方,默认不说,还拿出一厚本法国烹调书来,给我一一介绍。不懂法文,但是有图片,不碍事。许多经典法国菜和意大利菜,甚至中国菜做法类似。她准备烤的羊排,先用盐和胡椒抹香草,大蒜片夹在肉中间,用线将羊排联结起来,竖起来放成拱形。烤好后,把做好的意大利米饭置于拱形中。一尝,羊排嫩又香酥,米饭软,超级好吃。
几天后,她来我家,吃过我的小金瓜汤、鳕鱼、西红柿虾、咖喱鸡块、墨西哥米饭后,点评说,我的菜是不按菜谱做的,而她的菜,是按菜谱做,不太灵活。
我说你做的羊排就不是,菜谱上没有米饭,你自己创新了。我前后请他们两口子吃饭都是做的西菜或泰国菜,没有做过家乡菜。相谈甚欢时,我说,下次做四川菜,请你们。他们非常高兴。
我一般很少做家乡菜,有人说,虹影能做西菜,未必能做好川菜。说这话的人没动脑子。我是吃这菜长大的,做川菜如同轻车熟路。做川菜,对我是回忆,尤其是和不在人世的父母相关,痛苦多,弄得自己伤生忧世。情绪控制能力一年年增强,想些无关紧要之事做菜。
过瘾的川菜是乡下菜,料新鲜,味醇正。胎中受饿,小时受饿,我梦里出现食物的次数比别人多。梦还常常重复,大都是历年吃过的好东西,绝不漏过乡下菜。
十四五岁我一人坐长途汽车去宣汉,又走山路到清溪镇看四姐。知青赶场时偷农民的鸡,清理完毕,用树叶子燎烧嫩毛去腥,砍成小块,用鸡油和鸡块一起爆炒,加水,摘一片肉桂叶子或扔两枝茴香一把盐,烧一个小时就满屋喷香。那鸡是家养,狗咀嚼骨头都会放慢速度,恋着吃,知道吃完,此生难有。
十八岁出远门,在全国无目的乱跑,曾歇脚在渠县一个写诗的朋友家,两间平房,父母在煤矿做工,平日就她和妹妹两人。屋后有一块自留地,种了些蔬菜。做晚饭时,天已暗黑,她带我去扯了一把大白菜,在井边洗干净,柴火烧红了大铁锅,倒入菜油,放一勺盐,把菜倒入冒青烟的油锅里。白菜本来张牙舞爪,结果三下五除二就乖顺了。吃起来,比肉还意味深长。
二十来岁时和几个诗人一起到川西金沙江,寨子里有个小旅馆,做了一道过桥鸡,一大盆青红辣椒粒和花椒油调料,鸡在汤里煮熟后,捞起,撕成一块块,吃一块放入调料盆里浸泡半分钟,比一向红火的火锅和水煮鱼强百倍。
三峡深山中一小餐馆,只卖肉丝和米饭。先是听人说过,后来和一个朋友专程去找。走了很久的山路,小餐馆在一个临小河的小镇子里,只有两张桌子,位子得先订,一人一锅,人再多也只是一锅。切肉如丝,大铁锅倒入肉后,用斗笠盖上,往上浇一大木勺冷水。起锅后这肉丝,根根如蛇在动弹,放入嘴里疑是仙境之物,就是即刻死也值。
重庆八一路的老四川,那灯影牛肉、白汁牛肚、枸杞牛尾汤、沙参牛鞭汤、清炖牛肉汤,也在我的梦中占有一席之地。不过最不能忘
的是那竹笼中的粉蒸牛肉,几条街都闻得见那香,一闻见就饥肠咕咕叫,饿得直想奔过去,抓一笼过来,不顾烫热,就伸手抓来吃。
四川人初一、十五打牙祭的当家菜回锅肉,也该是四川菜的无冕之王。据说源于民间祭祀,四川人天生嗜吃,重实际,敬鬼神、祭祖宗的祭品之一熟猪肉,扔之可惜,把熟猪肉回锅,加以调料,当佳肴。
在四川,人人能做回锅肉,做得都不会比外地大厨差。清末成都的一位翰林,宦途失意隐居在家,潜心烹饪。原本煮后炒的回锅肉,蒸熟后再炒,保持肉质浓郁鲜香,曾名噪一时。从小邻居少用此法,我母亲也不这么做,为的是煮肉的汤,肉汤是稀罕,可派上用场,或放西红柿或放青菜头,做出一锅好汤,吃泡菜或咸菜,就是过节一般。回锅肉配料里泡姜胜过生姜,蒜苗胜过蒜苔,豆腐干胜过红薯粉,辣青椒胜过肉椒,郫县豆瓣胜过永川豆豉。
在伦敦数年,少不了在家里请客,朋友都要求我做回锅肉。我当然从命。不过英国的猪肉并不好吃,如同美国的猪肉一样,不香,有股草味。那就先泡酒,多搁泡姜。
在统一的超市或个人的小肉店里二刀肉并不好找,五花肉倒是容易,而且便宜,放在蒸笼里蒸熟。热的时候烫手,下刀难以均匀,肉冷了再切,肥瘦易断。我把肉放在冷水里浸一浸,若是急,就放到急冻室里两三分钟,趁外冷内热时下刀,就非常好切。中火倒一些菜油,下肉片,下郫县豆瓣,混合熬炒,让豆瓣色泽和味道深入肉中。
肉片熬制成一个一个灯盏窝,放豆腐干、蒜苗、甜酱、酱油少许。入盘后最好等到其他菜都做好,那时回锅肉已冷,再回一道锅,来回翻炒,肉香到脑子受不了时起锅。
这道菜至此,才算真正完成。窗外狂风吹拂着松树,哗哗作响。和至爱亲朋,在温馨的灯光下坐下来,放一盘巴赫的CD,捧着一碗白米饭,安心地品尝这人间美味。人称到四川没吃回锅肉,就等于没到过四川。那么远在天涯海角的人,因为有了这回锅肉,就像回到家乡一样。
哦,我不止一次感叹,没吃过我做的回锅肉的人,若突然甩手离世,我会为他/她万分遗憾。
美食是一种色彩丰富的欲望,
带有一种爱和激情,
怎么吃,如何吃,
是一门学问和艺术,
对每一个人来说是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事情。
罗宋汤呀罗宋汤
对西餐最早的印象是在重庆,和一帮朋友去心心咖啡店。母亲说过这是抗战时孔二小姐经常光顾的地方。母亲的第一个丈夫袍哥头子也在这儿显派,前呼后拥,招摇过市。母亲提起这个地方,脸上表情很复杂。
我是这种人,吃过的餐馆,差的好的都不会忘,中不溜的,就当没去过。心心咖啡馆的罗宋汤和牛排做得不差,都说那儿厨师的父亲就是当年给孔二小姐做罗宋汤的,这道汤让我对西餐产生了兴趣。
80年代在北京,有朋友请我到莫斯科餐厅吃饭,那道罗宋汤让我倒胃口,西红柿放得太晚,土豆也炖得不烂,奶油似有怪味,我尝了一口,就想吐,看看朋友关注的脸,止住了,抱歉地说自己身体有些不适。想想80年代的北京,别说西餐不对劲,中餐哪有什么地道的,那时若想在京城吃上顿舒服的饭菜,选涮羊肉和烤鸭绝对不会错。
90年代初在苏联转飞机时,我肚子饿极,看见一家日本餐馆,就进去要了一碗面。本来狼吞虎咽,突然闻到空气里有股鲜美之香,抬头四下望去,原来是一家俄国餐馆,不错,就是罗宋汤。面条在我嘴里变得如同麻绳,后悔走错了门。付了账单,我走过去隔着玻璃窗一瞧,真是一家不错的店,汤是汤,肉是肉,而且服务员都是超级美妇人,挺着大乳房,头上系了头巾,热情地招待着客人。
在伦敦有一位美厨娘兼好作家黄宝莲,我上她家吃过好多次西餐,但是真正征服我的是她做的罗宋汤。她在厨房里如蜻蜓点水,一会儿拿出红萝卜,一会儿拿出牛肉,西红柿又红又大。我们说着读过的一本书,回忆认识的一个人,在遥远的东方,那个叫南丫岛的地方,那人在自家门前一棵树前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她写过这个从前邻居的故事,那是小说,是艺术,在活生生的现实里,叙述这个敢决定自己命运的人时,我发现死也有自身的美。宝莲在用笔和声音讲这个人,这个人其实又活了两次,活得都非常精彩。
那天在厨房做着罗宋汤的时间里,我喜欢上这故事,喜欢南丫岛,喜欢上这个傍晚。宝莲的客人们陆续来了,她点上灯,划了火柴点上蜡烛,音乐也从角落里升起。
我们一一落座,喝着罗宋汤时,夜色呈现出深紫色。伦敦,神秘的伦敦,第一次向我露出她真实的面孔。
在我试着自己做罗宋汤时,我变得对这道汤非常渴望,很长一段时间不敢沾它,拒绝想它,比如情愿吃清汤、奶油汤、蔬菜汤、浓汤、冷汤,不管是地方性或是传统性的,像蘑菇汤,咖喱青瓜汤等等,就是绕开罗宋汤。仿佛思念一个情人,已到了极致。忘记他——
其实是为了他,到不顾一切的关头。有好几次我上街,眼睛都是盯上做罗宋汤的料,甚至不假思索地
买回了家。但我放弃了。牛肉该是不肥不瘦,一斤左右,加些土豆、胡萝卜、西红柿、芹
菜,切成丁。洋白菜、白胡椒粒、盐,还有糖。糖,这是一个口味宜重的汤,盐和糖都要多一点,盐可提鲜,糖可盖住酸味。盐和糖都要一点点地加入,时不时地尝一下,以掌握分寸。在上桌前浇上些许酸奶油。
一直到有久违的好友自远方来,她有些感冒。我问她,你想吃什么?她摇摇头,然后说吃什么都没有胃口。她脸色苍白地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树叶,她突然说:“我好想吃一种东西。”
“什么东西?”我好奇地问。“可是你未必能做得出来。”她说,“罗宋汤呀罗宋汤,我真想
上海红房子的罗宋汤。”我让她等等。家里一直都备着做这道菜的料,但嫌光是牛肉不够
做成我想要那种味,于是上街买了牛尾来制作底汤,用了矿泉水,而放弃自来水。开了一罐西红柿酱,那红色和酸味比新鲜西红柿浓烈,加了一点儿新鲜西红柿,先把它们用油炒,油温要适中,太高容易破坏番茄酱的酸度,炒要炒透,炒透了汤色才会好看。
厨房里什么声音都没有,非常安静,我都听得见自己的心跳。
把装汤的盘子从柜子里找出,洗好擦净,一勺勺把汤盛入。然后端上
桌,盖上盖,再放上黑麦面包。我请好友来。好友坐下来,我揭开盖子,她看了看盘子,又看了看我,低下头去,吸了一口气。然后用勺子盛了一口放入嘴里。之后她再也没有看我,一直到把那盘汤扫荡干净,到用面包擦净盘底,那姿势既淑女又刁钻,非常妖娆。她突然笑了起来,我认识她十一年,从未看见她那样开心地笑过。
“你得教我做这汤。”她说。我说这是秘密,概不外传。我开始吃罗宋汤,哈,和我想要的效果一样。可怜的好友,她永远不知道这是我第一次做这道汤,除非她碰巧读到这篇文章。
火鸡与圣诞节
在伦敦十余载,每进入12月,街街火树银花,户户张灯结彩。我这异乡人,总是隔岸观火,心里惆怅莫名。收贺卡,也买来贺卡,写上祝福邮走。夜里,有可爱的小孩子们挨家挨户唱圣诞歌。按习俗给巧克力糖果,一关上门,与家人对影成六人。
吃过别人家N次圣诞大餐,火鸡差不离皆成了老太太的肉,牙齿如锯,却难下咽。若是自家非吃火鸡,倒是情愿火鸡腿,酒盐油浸透,放点水,水蒸干,上盘,像盐焗鸡。讲究的英国人说,仅是火鸡腿,那可不是过圣诞节。
有一年感恩节在加州伯克利大学开会,好友设家宴,邀请到会者参加。一听吃火鸡,我表情不怎地。好友说,尝一下我的火鸡吧,或许不一样。他家客厅在二楼,一楼是他的大书房兼卧室,全是堆至屋顶的书,还有一架大钢琴。好友带我到花园,有一个大瓦罐在花丛中,煞是醒目。好友说,那是用来做吃的。
蜡烛点亮,主客落座,空气里溢满葡萄酒香。一只大火鸡端上桌来,熏过,如腊肉的味道儿,看相也极好,诱人直掉口水。从火鸡肚里掏出小洋白菜、土豆泥、面团、腌苹果,鸡肝汁调料。切一片送入嘴里,果然味美,舒软有致。我惊喜地看着好友。他说,火鸡就是用花园里的瓦罐熏烤的,一天一夜,用小火侍候。这夜晚因为有这只火鸡,变得温情脉脉,与好友多年不见的距离,也一下子缩短。
还有一年圣诞,在慕尼黑旅行。朋友邀我去她家过圣诞,传统是吃鱼。她、她母亲、丈夫和我,一共四个人,一人一条虹鳟鱼。家住湖边,与鱼店约好,圣诞前夕去拿新鲜的鱼。结果我一看鱼,条条肥壮,一个人根本吃不完,身为厨师的我建议只做两条。大家反复讨论,最后决定先吃两条,若不够再做。要做整鱼,只得用大铁锅。油热后,爆姜丝蒜,倒入水,放入香草和火腿蘑菇,放鱼,浇上杜松子酒,盖上盖,二十分钟后即好。朋友为过世的父亲摆了盘,盛了鱼。四个人为他举杯。她母亲自从丈夫走后一直伤心,这圣诞之鱼易接近天堂之魂。
那晚我睡在她家客房,想着不在人世的父亲,想着远在山城的母亲。母亲是不过圣诞的,到她去年走后,我整理遗物,发现她把历年我寄给她的所有圣诞卡都保存着,有一张是一个女孩子站在圣诞树下,树上有一只大火鸡。
有字歪歪地写着:“祝爸爸妈妈圣诞快乐。希望能为你们做火鸡。”
是我的笔迹,已发黄了。上面的日期是1991年。我常年离开父母,从未有一个圣诞节,和他们度过。想来妈妈心底里一定盼着我做火鸡,一直盼着。而我,忘了。
今年圣诞,11月末就准备了圣诞树,12月中旬才陆续装点,只是北京店里无火鸡出售。费尽心思,终在燕莎国际超市买到一只美国原装7公斤重的火鸡。用胡椒和盐、伏特加酒抹过火鸡内外,密封好放在阳台挨尽寒风,三天后解开,火鸡已有股浓浓香味。皮上抹黄油,肚子里塞栗子、茴香菜、精选鸭肉、牛肉、面包、蘑菇、红萝卜、土豆、迷迭香草,大火220度烤着。
手里握一杯香槟酒,马斯卡尼的歌剧《乡村骑士》从客厅远远传来,图里杜的咏叹调,揪着心痛。一小时过去,又一杯香槟握在手中。两小时过去,烤箱铃响。端出黄澄澄的火鸡,香气扑鼻而来,止不住泪水滴到上面,皆成盐粒,厚厚的一层。爸爸妈妈你们不会觉得咸。你们安静地坐在客人中间。第一次用刀叉,也一点不生不俗,慢慢地划一小块,送入嘴里,咀嚼着,享受地闭上眼睛。
我欢喜异常,走到你们身边,生怕客人们听见,俯下身来悄悄地说:“谢谢你,爸爸。谢谢你,妈妈。圣诞快乐,天天快乐!”
转身看镜,都说镜子可传达这世界与另一世界的信息,那么只要可能,我都想如此:以后年年圣诞能在餐桌上与父母之魂相见,即使就一分钟也好。
纪念一个人
二十年前,也是一个初冬,北京冷,冷到心寒。我坐了三天两夜火车,从南方来北京申请去英国的签证。朋友家是红星胡同的一座小四合院,一半姐住,一半他和母亲住。其父是诗人,介绍我们认识。朋友知晓我去英国一事,来信欢迎住他家里。
那个清晨,我背着包,手提一篓橘子和家里一小泡菜坛。朋友交代我住西厢房,就去上班。屋里没暖气,有张电热毯,我缩在床上休息,马上睡着了。
醒来,太阳已过头。出来一看,我的橘子,掉了一个在门前。红红的,摸在手里,透着冰冷。
院门开了,伯母提着菜进来。她的眉眼端正,身材高挑,走路时腰很直,很高贵。不难想象,年轻时有多美,多吸引人。我把泡菜坛和橘子送给她,她笑了笑,说老罐子泡菜味好。
朋友晚上回来,伯母饭菜已备好,有肉片,还有菜花,放了干虾仁儿。剩下的菜汤,第二天中午做面条,当调料,可口极了。
伯母与丈夫离婚,一人带着几个孩子,非常辛苦。有一儿子“文革”时因为对现世绝望,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我与她说话很谨慎。她要去参加一个老同事聚会,来不及去剪头发。我说我可剪,如果你信任的话。她看看我,把剪刀找出,递到我手上。不到二十分钟,我剪完。她照镜子,说我把她变漂亮了。我说你本来就很美。
我去申请签证前一天,伯母买了鲤鱼,说是吃了鲤鱼可跳龙门,会顺利得到签证,转好运到英国。可那天我非常倒霉,当场被拒签。
伯母说鱼也吃了,怎么不灵?她的难过并不亚于我。我匆匆回到复旦。三个月后,我又申请了,得到签证。以后每年
回国,都要看她。我们之间话多起来,但只说文学和日常生活。2000年,生活遭变,我搬回北京。因为伯母搬到望京居住,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