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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虹影 当前章节:15109 字 更新时间:2026-7-2 07:00

《当世界变成辣椒(出版书)》

作者:虹影

内容简介:

。全书以饮食文化为载体,通过“酸”“甜”“苦”“辣”“怪”五个篇章串联起作者的童年记忆、跨国生活与家族情感,将烹饪技法与人生哲学相融合。

书中以辣椒为意象隐喻生命的热烈复杂,通过回锅肉、清明菜滋饭等菜肴描摹巴蜀乡情与跨文化饮食体验,收录家庭食谱与异国食事。附录包含美食地理随笔及他人评论,从厨房场景延伸至女性自我价值的探讨,展现食物作为情感联结的多维意涵。作者借母亲“融心入菜”的理念,将食事书写升华为对抗遗忘的情感档案,构建起私人记忆与时代对话的文学图景。

目 录

前言

母亲告诉我做稀饭的秘诀

童年佳肴

别人的外婆

年夜饭的目的

印象最深刻的节日

转来转去吃人间美味

罗宋汤呀罗宋汤

火鸡与圣诞节

纪念一个人

只要能活下去,嫁给谁都可以

在奈良没有找到好餐馆

最性感的菜

马德里,一座为了失恋才存在的城市

美食家黄珂

餐馆和拉拉

英国的厨房

奇怪的小村子

意大利鱼

吃好,才能睡好,睡好才能写好

饥饿的痕迹

团圆饭

家乡的团圆菜

美食必修课

做菜的基本要领

吃,马虎不得

梦里掉下红烧肉

做温柔的厨娘

如何做菜,怎样低碳

我的做菜原则

菜谱问题

如何捕获那颗心

女贵族必备的三件奢侈品

好菜与柔软心肠

心里喜欢,菜就会美味

鸽子衔回橄榄枝后

厨房之舞

一个女人的厨房

身在厨房

糖的作用

将进醋

绝对不能忍受味精

处女座天生是营养师

拒绝用药 自治感冒的四个办法

偏爱做西菜

写作与做菜

作家与厨娘

附录

附录一:因美食而爱恋的地方

附录二:我看虹影

一位传奇作家尝遍人间美食经验及情感记录

前言

喜欢辣椒的色泽,无论黄红紫绿,都亮闪闪的,像女人配饰,拿在手上嚼在嘴里,添了许多妩媚。

喜欢辣椒的多变,甜中带麻,麻中带针刺般舒适,像印度魔鬼椒,吃一枚就可以让从不吃辣椒的人在地上打滚,汗流如注。传说红军长征时伤员开刀没有麻药,伤员喝下来便可浑身麻得无知觉。

喜欢辣椒的尖圆长短,弯着挺着,像恋爱的情侣,呈现最美的状态。

也喜欢辣椒的猛烈和挂肠牵肚,一边为之流汗流泪,一边直逼往事的深渊,追寻未来的北斗。

十八岁前,长江山城南岸野苗溪六号院子,那间小小的房里,辣椒如同三八线,把一家人划成两派,一派是母亲、大姐、四姐,每顿非辣椒不可,母亲在外做造船厂抬工,周末回造船厂上班必带辣椒:另一派是父亲、五哥、二姐,父亲是江浙人,不喜辣偏爱甜味。我和二哥属于中间派,可左可右。家里做菜时是先做不辣的,分为两碗,其中一碗放辣椒。父母对辣椒的喜爱不一,让我那时感觉这个家存在某种缺憾。却不知那是因为我是个非婚子。

吃可把陌生人变成朋友,也可把朋友间距离拉远,变成陌生人。吃在一块与否可见极其重要。

过了十八岁,我从中间地段越过辣椒三八线,跑到母亲那一派。天天吃辣椒,一天不吃,就会想的心里发慌,我更是喜欢以吃辣椒的为朋友,那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与南来北往的诗人作家艺术家切磋技艺,可是一见钟情的人大都不吃辣椒,看来吃到一块不是男女在一起的决定因素。我渐渐明白父母间的那缺憾所在了。

如今当了母亲,女儿比一般孩子喜爱辣椒,她会问些辣椒的问题,辣椒从哪里来?

我说原产自墨西哥,由欧洲传播,明代才传入中国。

女儿说,原来辣椒穿了一整个地球呀!难怪爸爸也喜欢,我们都是辣椒人。

没吃个辣椒的人拒吃,可不小心吃了以后,就狂爱不止,有心尝试,病吃苦不少,方才明白辣椒之真谛,拥有辣椒的世界,才可面对那最可怕的时刻来临,值得为所爱付出自己的一切。

写作也是如此,虽偶尔碰到棉花也会受伤,但想遇上了魔鬼般的辣椒,心里反而会涌起一股绵长的欣喜。

亲人·故乡·怀念

记忆对于我来说,

新的生活不是为了磨灭旧的记忆而来,

而是为了让记忆变色,

要么更深邃,要么更淡然。

母亲告诉我做稀饭的秘诀

母亲做稀饭时头很低,她的头发很短,眼睛不是太好,整个身体凑近锅。她手里握着长木勺,不时搅动米粒。母亲转过脸来,总是有笑容。2006年母亲去世,我回重庆给母亲办丧事。最后一日在重庆,毫无胃口。姐姐问我想吃什么,我不假思索地说:“冬苋菜稀饭。”说完便知是想念母亲。那是母亲最喜欢的一种稀饭,稠稠的,带点糯。饥饿年代出生的我,最怕吃稀饭,但母亲做的饭,怎么吃都觉得香。

印象中母亲做饭不多,我十八岁离家出走,有十年在路上,决心做一个孤心独胆女子。直到出国后,命运更加颠簸多劫,想到故土之根,才渐渐与母亲联系多了。我曾回去看过她,住的日子也最久,足足有三个月。我记不得,只感觉那炎夏破天荒的热。家里仅客厅有台空调,卧室只好用电风扇,我怕热,正在写《饥饿的女儿》,就在客厅里工作。每天醒来,母亲已从街市买菜回来。她在厨房做稀饭。四川人叫粥为稀饭,蒸得水干的饭叫干饭。母亲做稀饭

会加青菜,每日不同,或加绿豆、红豆,也加过红薯土豆,小火慢慢熬。她从客厅走到厨房,又从厨房走到客厅,看到我伏在电脑前工作,就一声不响地坐在我旁边。

当时家里来了一个客人,很喜欢吃稀饭。母亲笑着说客人是渠县来的人。

客人不解。

母亲说,“那是个穷地方,缺粮,就只能顿顿吃稀饭”。我流浪时去过那个地方,一个人在渠江边静坐,江水泛着斑驳的阳光,跟长江一样,那时我对自己面前的路茫然失措。那个夏天有好几日都是40度高温,而只是报道38度、39度。母亲做好了稀饭,端到客厅,降温。她挟泡豇豆和红萝卜,切碎,放两勺红辣油。一家人围坐桌边,吃着饭,听母亲讲乡里旧事。昨晚我在家里做小米红枣稀饭,做好了,却没有香味。我居然忘了母亲说过做稀饭的秘诀:料得新鲜,菜要嫩,用瓦罐和山里泉水,最紧要是要有好心境。我具有好料好水,可是悲伤充满了我的心。屋里飘浮着熟悉的音乐,母亲的背影忽近忽远,这一次她没有朝我转过脸露出笑容来。

今年春节我带着女儿去重庆,旧历初二时我们本打算去给她和父亲上坟,可是天公不作美,下起雨来了。我们只好打消了去全是泥土的南山之念。初四看到天晴,我连忙带着女儿出门,打了个出租就奔南山去。上坟的人不多,倒是有卖菊花的小贩。我和女儿买了冥币、蜡烛、香和一束菊花就上山了。她爬得比我快。

我俩蹲在坟前烧纸,女儿居然给外婆外公唱起一首英文祝福歌,她一脸严肃,唱完,看着我。我亲亲她,再看看碑石上父母的照片。

怎么看,都觉得父母的脸在满意地看着我,尤其是母亲,她嘴角有了笑容。

这之前,我怎么会觉得母亲一直以背影对着自己呢?

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母亲弯着腰在大厨房里做冬苋菜稀饭。她搅动着锅里的米和菜,说:“哎,我的外孙女,今天爬山累了,多吃点稀饭,会睡得实!”

窗外是鞭炮,一直在响,可我就是不肯醒来,生怕醒来就见不着母亲了。

童年佳肴

父亲,也就是养父,每临近清明节,都会做清明粑。每年一开春,就眼巴巴等着和父亲一起上山。

学着走路是一岁多,两岁不必大人扶,自个儿走,三岁就能跟父亲上山。坡弯弯曲曲,不是特陡,沿途开有野花,五颜六色,晃着眼香。最喜欢豌豆胡豆花,嫩粉嫩白,女孩子的花。四五岁后,慢慢走,父亲不必时时背我,他不放心,就跟在我身后。站在家门前,抬头可见南山,连绵着黄山,奇异挺拔,酷似骆驼孔雀大象,山前临江,山后有山,云雾缭绕,怪是神秘。看似近,真要爬上山顶,却要花两小时。一般我们就在山腰上,沿清水溪走,不到一碗泉就止步。

父亲在家很少说话,到了山上,他也是一句顶一句,实打实。坡上潮湿的地方,生有一种草本细叶,周身白毛茸茸。父亲蹲下,摘了一瓣,放在我手心里,说:“灾荒年没吃的,都吃它,后来连它都没的吃,就吃它的根。”

我打破砂锅问到底。父亲说,这植物在浙江老家叫“锦菜”、“米菜”,四川人叫“清明菜”。这么多名字,我记不住,但是记住了父亲说话时的神情,仿佛久远的过去,拉着他的脑袋。父亲吩咐我摘叶尖儿,留住根,明年还能摘。清明一刻最嫩,之前虽嫩但香气稍弱,之后显老,端午节一过,便老得不能吃了。

摘够满满一网篓,父亲下山前用溪水洗净,回家后又用水清一遍。切碎,晾在竹箕里,准备面。通常是面粉,偶尔用糯米粉。加入清明菜,揉均匀,拍成巴掌那么大,薄薄的一个接一个,贴在铁锅周围,锅底放半木勺水,盖上锅盖焖。十分钟后,揭锅盖,锅底还残留滚烫热水,顺时针转,一直到个个粑透黄,用锅铲翻个儿,两面黄就起锅了。蘸些白糖,原本糯是糯,菜香是香,现在是饼黄,露出点点碎白,吃在嘴里,有嚼劲,酥软软甜蜜蜜,香气妩媚,胃口大开。

上初中时,父亲眼盲厉害,夜里照样啥也不见,白天视觉更差,不可能到山上摘清明菜。我呢,各种书都乱看,看到清明粑居然是父亲老家浙南的传统佳肴,历史久远,溯至“晋文公火烧介子推”。清明菜,学名叫鼠尾草,也叫艾草或陈艾。父亲说,同样名字,但不是端午节驱逐蚊虫、熬水洗澡少长疔疮用的那种。

“下年吧,我去摘清明菜,粑里可以放鲜笋芥菜肉丁?”我问父亲。

父亲没有回答。边上邻居马妈搭讪:“鲜笋芥菜肉丁?痴人说梦你了?美滋了,没天没地?”

经她这一顿抢白,我脸红了。买肉凭票,大清早排长队,还可能买不着肉,就是节省了票,有肉,可到哪里去弄鲜笋芥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真是笑话。

回想父亲一年年做的清明粑,大都是甜的,偶尔咸,撒点花椒粉。他专心致志地切菜、和面,埋头在灶前转动铁锅炕粑,与邻居们八卦做菜嬉笑怒骂截然不同。父亲嗜好叶子烟和沱茶,饭量不多,从不挑嘴。有一次,下乡当知青的大姐回城,她看厚厚的《红楼梦》。我也趁空看,边看边抄在小本子上。书里有个丫头叫晴雯,盛了一碗火腿鲜笋汤,端放在宝玉跟前,宝玉便就桌上喝了一口,说:“好烫!”另一丫头袭人笑道:“菩萨,能几日不见荤,馋的这样起来。”一面说,一面忙端起轻轻用口吹。她教一旁的人学着服侍宝玉,别一味呆憨呆睡。口劲轻着,别吹上唾沫星儿。她认为那汤肯定好喝。我年纪太小,不太看得懂小说,倒是对里面的吃感兴趣。到走廊前,对着栏杆下堂屋的父亲问,过年时他做的咸肉和鲜肉汤,是否就是小说里的宝玉吃的汤?

父亲像是没听见一样,继续裹他的叶子烟。大姐从楼下房间一步跨入堂屋,快人快语。“那是爸爸的浙江家乡菜,腌笃鲜,若是用浙江金华或宣威的火腿,味才好。爸爸以前走船时买回来我吃过,爸爸还用来做过清明菜滋饭。”她得意地说。

我好奇地问怎么做。大姐一步步上楼来,嘴里卖着关子说:“你得请我,我才说。”

我请她说。她看了我半晌,才说:“谁也不会告诉你,只有我。

用清明菜和糯米,菜少一点,米多一些,放盐、葱花和猪油。菜切碎,米淘净。油锅烧热后,下火腿和清明菜炒,撒盐炒出味来,加适量水,放糯米拌匀,盖好锅盖,文火煮熟,出锅前放葱花,就是一顿香喷喷的饭菜。”

大姐说得我馋极,口水都快流下。大姐向来会说,不会做,一上灶,再好的东西一经她手都变得难吃。我羡慕她能吃到父亲做的清明菜滋饭。尤其是父亲再也不做清明菜后,我也没有再吃过这种粑。问过家人,都说很难在重庆的山上找到清明菜,一些野菜成为佳肴,有人养,能卖出好价钱,比如马齿苋、折儿根,而清明菜几乎绝迹了。

如今父亲与我生死两隔,葬在南山八年有余。每每想起父亲,差不多都是给我做小棒、做算盘、给我穿衣的事。他把斗笠递给我,说天要下雨;他摸着黑走路,扶着楼梯上阁楼的样子,那扶着墙的手哆嗦着向前,试探性地摸着,稳妥后,才再向前一步。他能很远就知道我回家,不说话,当我近了,叫他时,他只是笑笑。好多小时的情景,像一张张发黄的黑白相片来回重叠,却忘了清明粑,和清明菜也隔开了。

细雨纷纷,去山上的路上全是行人。我走在其中,看见父亲在前面,我叫他停下。可是父亲不应,继续走。我茫然失措,回到家里,惊喜地发现父亲在大厨房里,他专心致志地转动铁锅,做清明粑,我便站在灶前,望着。父亲把做好的清明粑放在扁平碗里。我脚跟脚随

他回到屋里,父亲说等妈妈回家再吃。可我两眼还是盯在碗里。他看看我,拿起一个清明粑,分了一半,蘸了少许砂糖,递给我。我狼吞虎咽,最后把大拇指食指舔了又舔。父亲问我:“好吃,还想要?”

我点点头。父亲把那一半拿在手里,蘸了砂糖,又递给我。我高兴地吃起来。吃着吃着,我醒了。父亲好些年绝口不提清明粑,是因为他心里装着清明粑,对他这个一生都只能在异乡生活的人来说,清明粑就是家乡。我喜爱的食物一向会吃了再吃,可是唯独清明粑,一直有意识地避着,是由于清明粑连着父亲,我一日比一日思念他。

别人的外婆

儿时的生活给了我对美食的渴望,成人后,一个人

在世界各地,对喜爱的食物不断尝试,尽可能阅尽人间美食,而且身体力行,相遇各国美食高手,创造出自己的美食。

小时候,我遇到一个非常特别的人,她是同街的邻居,我跟着她家的孩子叫她外婆。外婆姓什么,从未得知。我家和整条街都是工人阶级普通老百姓。她家的背景跟我家不一样,据说她是南岸那一片地区最大的地主婆。

外婆不住我们的大院子,住在院子旁单独一幢有五六个正房带花园的房子。外婆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嫁给了银行家,也在银行当职员,女婿在解放之后积极地捐出财产来,政府把他调到食品公司当一个小头头,女儿仍留在银行做职员,两口子和外婆一起生活,儿孙成群。二女儿、三女儿都嫁给了解放军进城的高级干部,有一个是部长级。外婆成分不好,但是她的女儿嫁给了高干,每次运动,斗得再火,谁也不敢到她门前造次。这种半红半黑的身份,让邻

居们不爱跟他们家往来,离得远远的,外婆一家也一样分外小心。我年小不懂世事,喜欢往他们家跑,他们也喜欢我。我是一个非婚生孩子,身边每一个人都知道,现在想来外婆一家当然也知道,就我不知道这个秘密。周围人不理我,看不起我,拿脸色给我看,甚至谩骂或体罚我,我家里人对我也很冷淡。有人喜欢你,你自然就会靠近这人。他们家有两个好:一是他们家书特别多,可以随便读,有些书也可借走,读完后还;二是外婆是个美食家,以前都是花钱请最好的厨师,解放了,不敢请人了,她就自己做。外婆是个小脚,可一点不影响她在厨房里做事。她手眼灵活,不像六十好几的人,长发盘起来,后来剪成一头齐耳短发,灰白,衣服总穿棉布的,老式的民国样子,看上去干净利落,却是温柔恬静。

相比整条街的人而言,外婆一家吃得丰富,有肉有鱼,水果和蔬菜都未断过。经常清晨有人在外婆门前悄悄地搁一篓菜,也有搁鲜肉、香肠、腊肉什么的。那是外婆以前的佃农,有了新鲜蔬菜水果或杀猪宰羊什么的,不忘来孝敬东家。外婆的二女儿、三女儿也经常派人送食物来。每次看外婆做菜,我都觉得像看小人书里的神奇人物。她做菜时对着一竹篓菜,看来看去,然后择菜、洗菜、切菜。每一道菜跟另一道菜的搭配讲究,加什么调料也是井井有条。她会把同一种菜,做出许多花样。我特别爱问外婆,为什么烧肉要用小火?为什么特辣的肉丝起锅时要加半勺糖?为什么外婆你做的菜这么好吃,

看起来好像根本没有花多少工夫?

外婆说,做得好的人,你看不出来她花了多少工夫,其实在于她的技术已炉火纯青。她说了好些做菜的方法,最后她总结说,有两点做菜的秘诀:第一点在于放盐,有的菜你需要之前放,有的菜得在中间放,有的菜在起锅的时候放,有的菜,在做好之后再放。放多少盐也是一门学问,这点,要慢慢做菜,日久经验多了,才明白;另一点是不要放味精,保持菜的香味鲜味。这是我听到最早的高论。餐馆里放味精,不是一点点,而是逐年递增,非常倒胃口。

在山城南岸这么一个贫乏地区,有外婆的存在,对我这样一个女孩子来说,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多么大的希望,不能不说是好运气找上了我。外婆给予我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爱自己爱他人爱世界。后来我离开了家乡,等我多年后回去时,外婆一家已搬离原址。听人说外婆一直活了九十二岁,才离世。

不过节,人们无所谓家不家。

过节时,再自由自在的人也会想家。

我在节日时,会问自己,我的家在哪里?

为何我总是这样孤独?

年夜饭的目的

人做很多事情都是在给自己找借口,年夜饭又何尝不

是借口?一家人一年来都各自奔波,到年关了总要团圆一下,于是凑在一起吃个饭,聊聊天,分外亲热。

但也并不都这样,我在餐馆里,见过有人吃年夜饭,吃着吃着,为了一句话不和就打起来。我自己家里,大姐的脾气火爆,会在年夜饭饭桌上大发雷霆。其实这是因为亲近,她才对鸡毛蒜皮的事在乎,压抑了一年,总是要爆发的,说出来是好事情,说出来了,就好了。来年,我们还是亲兄弟,亲姐妹。

我对母亲心怀愧疚,她去世后,我重新看自己与她的关系。除了我们彼此深藏不露的爱外,我很少向她展露我的痛苦,她也一样。其他种种事也几乎同出一辙。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我都没向她展现过我的厨艺。我与她,聚少离多,回回在一起,要么是带她去我认可的好餐馆,要么是姐姐哥哥把菜准备好了,我不必亲自下厨。母亲也未再向我要求过。其实我自己是一直喜欢研究美食的,一直以为有机会,有机会,谁知道,就这样机会没了。再也无法弥补回来。有了孩子后,让我改变了很多,整个人,我的人生观、世界观都有了改变,我更能理解家的含义,年的含义,团圆的含义。孩子甚至开始让我爱这个世界。

说到这里,又要过年了,记得以前一家人在一起,吃饭时,妈妈总是会跟我们说故事。现在,吃饭时,轮到我给孩子说故事了。

印象最深刻的节日

有一年在慕尼黑过圣诞节,那是我生命中的一道分界线。我一个人住在城里一间小房子里,写东西。家人都不知我在哪里,他们也不想知道。我知道那个家会四分五裂,马上就会消失。我害怕,就逃得远远的。

圣诞来临。漫天大雪。在我的《好儿女花》中,我是这样写的:

临近圣诞节,慕尼黑街上火树银花,充满节日气氛。雪下得很大,我到住处附近的土耳其人开的小店里买牛奶面包,看着路人冒着雪花买圣诞礼物回家。我的家在哪里?我一直都是一个没有家的人,一直以为有丈夫的那个屋檐是自己的家,哪怕他的家的根已腐坏,我也当成一个家。事实上,好些年我都是客居四海,孤单一人,没人安慰,没人同情。电话到手上,我拨了家中号码,听到了母亲的声音,我却说:“妈妈,我很好,和很多人在一起,我们会吃火鸡布丁,唱歌跳舞。新年时会放焰火。”

是的,我又一次与母亲错过心灵沟通的机会,我真想听到她对我说:“六妹呀,不要怕,太阳走,月亮出,月亮走,太阳出。”自然,我也错过与她在一起的机会。

记忆对于我来说,是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新的生活不是为了磨灭旧的记忆而来,而是为了让记忆变色,要么更深邃,要么更淡然。

过圣诞节,与亲人在一起,让我们对生命更珍惜,也会更在意亲人的存在。过圣诞时,我会对孩子讲圣诞的故事,重点不在于宗教,而是让她知道什么是美的,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善的,尽量给她一个美好童年。

旅行·朋友·爱恋

食物让朋友更亲密,让家庭更温馨。

能做酒肉朋友,也是一种福气。

转来转去吃人间美味

圣诞节后约翰和妻子来看我家女儿,带来一本他朋友写的长篇。我花了一天时间看完,说的是纽约一对学者夫妇请客的长长短短的故事,他们转来转去吃饭,有趣生动,通过请客吃饭把好些中国人在国外的境遇呈现出来,难怪夏志清老先生会给他写序。其中有一章提到约翰。因为珠宝商的岳父喜欢他这女婿,便把家业传给了他。这当然是小说,小说就是杜撰,现实里,约翰是个学者,不过他的法国妻子做得一手好菜,尤其是会在圣诞夜做火鸡、鸭子、鸡重叠的三鸡菜,她这美食家倒是名副其实。

我吃过两次他妻子做的菜,厨艺当属京城西人的高手。抱着希望去他家吃饭,基本没失望而归过。芦笋汤,是用骨头汤作底,不用机器管子水,上桌时加奶油。一种法国才有的羊胎菇,切得碎碎的,撒在汤面上,既好看,又好吃。我打破常规,不去窥视人家的厨房,因为毫无兴趣。但汤如此之好,引发了好奇心。一般好厨师都不喜欢被看,她倒也大方,默认不说,还拿出一厚本法国烹调书来,给我一一介绍。不懂法文,但是有图片,不碍事。许多经典法国菜和意大利菜,甚至中国菜做法类似。她准备烤的羊排,先用盐和胡椒抹香草,大蒜片夹在肉中间,用线将羊排联结起来,竖起来放成拱形。烤好后,把做好的意大利米饭置于拱形中。一尝,羊排嫩又香酥,米饭软,超级好吃。

几天后,她来我家,吃过我的小金瓜汤、鳕鱼、西红柿虾、咖喱鸡块、墨西哥米饭后,点评说,我的菜是不按菜谱做的,而她的菜,是按菜谱做,不太灵活。

我说你做的羊排就不是,菜谱上没有米饭,你自己创新了。我前后请他们两口子吃饭都是做的西菜或泰国菜,没有做过家乡菜。相谈甚欢时,我说,下次做四川菜,请你们。他们非常高兴。

我一般很少做家乡菜,有人说,虹影能做西菜,未必能做好川菜。说这话的人没动脑子。我是吃这菜长大的,做川菜如同轻车熟路。做川菜,对我是回忆,尤其是和不在人世的父母相关,痛苦多,弄得自己伤生忧世。情绪控制能力一年年增强,想些无关紧要之事做菜。

过瘾的川菜是乡下菜,料新鲜,味醇正。胎中受饿,小时受饿,我梦里出现食物的次数比别人多。梦还常常重复,大都是历年吃过的好东西,绝不漏过乡下菜。

十四五岁我一人坐长途汽车去宣汉,又走山路到清溪镇看四姐。知青赶场时偷农民的鸡,清理完毕,用树叶子燎烧嫩毛去腥,砍成小块,用鸡油和鸡块一起爆炒,加水,摘一片肉桂叶子或扔两枝茴香一把盐,烧一个小时就满屋喷香。那鸡是家养,狗咀嚼骨头都会放慢速度,恋着吃,知道吃完,此生难有。

十八岁出远门,在全国无目的乱跑,曾歇脚在渠县一个写诗的朋友家,两间平房,父母在煤矿做工,平日就她和妹妹两人。屋后有一块自留地,种了些蔬菜。做晚饭时,天已暗黑,她带我去扯了一把大白菜,在井边洗干净,柴火烧红了大铁锅,倒入菜油,放一勺盐,把菜倒入冒青烟的油锅里。白菜本来张牙舞爪,结果三下五除二就乖顺了。吃起来,比肉还意味深长。

二十来岁时和几个诗人一起到川西金沙江,寨子里有个小旅馆,做了一道过桥鸡,一大盆青红辣椒粒和花椒油调料,鸡在汤里煮熟后,捞起,撕成一块块,吃一块放入调料盆里浸泡半分钟,比一向红火的火锅和水煮鱼强百倍。

三峡深山中一小餐馆,只卖肉丝和米饭。先是听人说过,后来和一个朋友专程去找。走了很久的山路,小餐馆在一个临小河的小镇子里,只有两张桌子,位子得先订,一人一锅,人再多也只是一锅。切肉如丝,大铁锅倒入肉后,用斗笠盖上,往上浇一大木勺冷水。起锅后这肉丝,根根如蛇在动弹,放入嘴里疑是仙境之物,就是即刻死也值。

重庆八一路的老四川,那灯影牛肉、白汁牛肚、枸杞牛尾汤、沙参牛鞭汤、清炖牛肉汤,也在我的梦中占有一席之地。不过最不能忘

的是那竹笼中的粉蒸牛肉,几条街都闻得见那香,一闻见就饥肠咕咕叫,饿得直想奔过去,抓一笼过来,不顾烫热,就伸手抓来吃。

四川人初一、十五打牙祭的当家菜回锅肉,也该是四川菜的无冕之王。据说源于民间祭祀,四川人天生嗜吃,重实际,敬鬼神、祭祖宗的祭品之一熟猪肉,扔之可惜,把熟猪肉回锅,加以调料,当佳肴。

在四川,人人能做回锅肉,做得都不会比外地大厨差。清末成都的一位翰林,宦途失意隐居在家,潜心烹饪。原本煮后炒的回锅肉,蒸熟后再炒,保持肉质浓郁鲜香,曾名噪一时。从小邻居少用此法,我母亲也不这么做,为的是煮肉的汤,肉汤是稀罕,可派上用场,或放西红柿或放青菜头,做出一锅好汤,吃泡菜或咸菜,就是过节一般。回锅肉配料里泡姜胜过生姜,蒜苗胜过蒜苔,豆腐干胜过红薯粉,辣青椒胜过肉椒,郫县豆瓣胜过永川豆豉。

在伦敦数年,少不了在家里请客,朋友都要求我做回锅肉。我当然从命。不过英国的猪肉并不好吃,如同美国的猪肉一样,不香,有股草味。那就先泡酒,多搁泡姜。

在统一的超市或个人的小肉店里二刀肉并不好找,五花肉倒是容易,而且便宜,放在蒸笼里蒸熟。热的时候烫手,下刀难以均匀,肉冷了再切,肥瘦易断。我把肉放在冷水里浸一浸,若是急,就放到急冻室里两三分钟,趁外冷内热时下刀,就非常好切。中火倒一些菜油,下肉片,下郫县豆瓣,混合熬炒,让豆瓣色泽和味道深入肉中。

肉片熬制成一个一个灯盏窝,放豆腐干、蒜苗、甜酱、酱油少许。入盘后最好等到其他菜都做好,那时回锅肉已冷,再回一道锅,来回翻炒,肉香到脑子受不了时起锅。

这道菜至此,才算真正完成。窗外狂风吹拂着松树,哗哗作响。和至爱亲朋,在温馨的灯光下坐下来,放一盘巴赫的CD,捧着一碗白米饭,安心地品尝这人间美味。人称到四川没吃回锅肉,就等于没到过四川。那么远在天涯海角的人,因为有了这回锅肉,就像回到家乡一样。

哦,我不止一次感叹,没吃过我做的回锅肉的人,若突然甩手离世,我会为他/她万分遗憾。

美食是一种色彩丰富的欲望,

带有一种爱和激情,

怎么吃,如何吃,

是一门学问和艺术,

对每一个人来说是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事情。

罗宋汤呀罗宋汤

对西餐最早的印象是在重庆,和一帮朋友去心心咖啡店。母亲说过这是抗战时孔二小姐经常光顾的地方。母亲的第一个丈夫袍哥头子也在这儿显派,前呼后拥,招摇过市。母亲提起这个地方,脸上表情很复杂。

我是这种人,吃过的餐馆,差的好的都不会忘,中不溜的,就当没去过。心心咖啡馆的罗宋汤和牛排做得不差,都说那儿厨师的父亲就是当年给孔二小姐做罗宋汤的,这道汤让我对西餐产生了兴趣。

80年代在北京,有朋友请我到莫斯科餐厅吃饭,那道罗宋汤让我倒胃口,西红柿放得太晚,土豆也炖得不烂,奶油似有怪味,我尝了一口,就想吐,看看朋友关注的脸,止住了,抱歉地说自己身体有些不适。想想80年代的北京,别说西餐不对劲,中餐哪有什么地道的,那时若想在京城吃上顿舒服的饭菜,选涮羊肉和烤鸭绝对不会错。

90年代初在苏联转飞机时,我肚子饿极,看见一家日本餐馆,就进去要了一碗面。本来狼吞虎咽,突然闻到空气里有股鲜美之香,抬头四下望去,原来是一家俄国餐馆,不错,就是罗宋汤。面条在我嘴里变得如同麻绳,后悔走错了门。付了账单,我走过去隔着玻璃窗一瞧,真是一家不错的店,汤是汤,肉是肉,而且服务员都是超级美妇人,挺着大乳房,头上系了头巾,热情地招待着客人。

在伦敦有一位美厨娘兼好作家黄宝莲,我上她家吃过好多次西餐,但是真正征服我的是她做的罗宋汤。她在厨房里如蜻蜓点水,一会儿拿出红萝卜,一会儿拿出牛肉,西红柿又红又大。我们说着读过的一本书,回忆认识的一个人,在遥远的东方,那个叫南丫岛的地方,那人在自家门前一棵树前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她写过这个从前邻居的故事,那是小说,是艺术,在活生生的现实里,叙述这个敢决定自己命运的人时,我发现死也有自身的美。宝莲在用笔和声音讲这个人,这个人其实又活了两次,活得都非常精彩。

那天在厨房做着罗宋汤的时间里,我喜欢上这故事,喜欢南丫岛,喜欢上这个傍晚。宝莲的客人们陆续来了,她点上灯,划了火柴点上蜡烛,音乐也从角落里升起。

我们一一落座,喝着罗宋汤时,夜色呈现出深紫色。伦敦,神秘的伦敦,第一次向我露出她真实的面孔。

在我试着自己做罗宋汤时,我变得对这道汤非常渴望,很长一段时间不敢沾它,拒绝想它,比如情愿吃清汤、奶油汤、蔬菜汤、浓汤、冷汤,不管是地方性或是传统性的,像蘑菇汤,咖喱青瓜汤等等,就是绕开罗宋汤。仿佛思念一个情人,已到了极致。忘记他——

其实是为了他,到不顾一切的关头。有好几次我上街,眼睛都是盯上做罗宋汤的料,甚至不假思索地

买回了家。但我放弃了。牛肉该是不肥不瘦,一斤左右,加些土豆、胡萝卜、西红柿、芹

菜,切成丁。洋白菜、白胡椒粒、盐,还有糖。糖,这是一个口味宜重的汤,盐和糖都要多一点,盐可提鲜,糖可盖住酸味。盐和糖都要一点点地加入,时不时地尝一下,以掌握分寸。在上桌前浇上些许酸奶油。

一直到有久违的好友自远方来,她有些感冒。我问她,你想吃什么?她摇摇头,然后说吃什么都没有胃口。她脸色苍白地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树叶,她突然说:“我好想吃一种东西。”

“什么东西?”我好奇地问。“可是你未必能做得出来。”她说,“罗宋汤呀罗宋汤,我真想

上海红房子的罗宋汤。”我让她等等。家里一直都备着做这道菜的料,但嫌光是牛肉不够

做成我想要那种味,于是上街买了牛尾来制作底汤,用了矿泉水,而放弃自来水。开了一罐西红柿酱,那红色和酸味比新鲜西红柿浓烈,加了一点儿新鲜西红柿,先把它们用油炒,油温要适中,太高容易破坏番茄酱的酸度,炒要炒透,炒透了汤色才会好看。

厨房里什么声音都没有,非常安静,我都听得见自己的心跳。

把装汤的盘子从柜子里找出,洗好擦净,一勺勺把汤盛入。然后端上

桌,盖上盖,再放上黑麦面包。我请好友来。好友坐下来,我揭开盖子,她看了看盘子,又看了看我,低下头去,吸了一口气。然后用勺子盛了一口放入嘴里。之后她再也没有看我,一直到把那盘汤扫荡干净,到用面包擦净盘底,那姿势既淑女又刁钻,非常妖娆。她突然笑了起来,我认识她十一年,从未看见她那样开心地笑过。

“你得教我做这汤。”她说。我说这是秘密,概不外传。我开始吃罗宋汤,哈,和我想要的效果一样。可怜的好友,她永远不知道这是我第一次做这道汤,除非她碰巧读到这篇文章。

火鸡与圣诞节

在伦敦十余载,每进入12月,街街火树银花,户户张灯结彩。我这异乡人,总是隔岸观火,心里惆怅莫名。收贺卡,也买来贺卡,写上祝福邮走。夜里,有可爱的小孩子们挨家挨户唱圣诞歌。按习俗给巧克力糖果,一关上门,与家人对影成六人。

吃过别人家N次圣诞大餐,火鸡差不离皆成了老太太的肉,牙齿如锯,却难下咽。若是自家非吃火鸡,倒是情愿火鸡腿,酒盐油浸透,放点水,水蒸干,上盘,像盐焗鸡。讲究的英国人说,仅是火鸡腿,那可不是过圣诞节。

有一年感恩节在加州伯克利大学开会,好友设家宴,邀请到会者参加。一听吃火鸡,我表情不怎地。好友说,尝一下我的火鸡吧,或许不一样。他家客厅在二楼,一楼是他的大书房兼卧室,全是堆至屋顶的书,还有一架大钢琴。好友带我到花园,有一个大瓦罐在花丛中,煞是醒目。好友说,那是用来做吃的。

蜡烛点亮,主客落座,空气里溢满葡萄酒香。一只大火鸡端上桌来,熏过,如腊肉的味道儿,看相也极好,诱人直掉口水。从火鸡肚里掏出小洋白菜、土豆泥、面团、腌苹果,鸡肝汁调料。切一片送入嘴里,果然味美,舒软有致。我惊喜地看着好友。他说,火鸡就是用花园里的瓦罐熏烤的,一天一夜,用小火侍候。这夜晚因为有这只火鸡,变得温情脉脉,与好友多年不见的距离,也一下子缩短。

还有一年圣诞,在慕尼黑旅行。朋友邀我去她家过圣诞,传统是吃鱼。她、她母亲、丈夫和我,一共四个人,一人一条虹鳟鱼。家住湖边,与鱼店约好,圣诞前夕去拿新鲜的鱼。结果我一看鱼,条条肥壮,一个人根本吃不完,身为厨师的我建议只做两条。大家反复讨论,最后决定先吃两条,若不够再做。要做整鱼,只得用大铁锅。油热后,爆姜丝蒜,倒入水,放入香草和火腿蘑菇,放鱼,浇上杜松子酒,盖上盖,二十分钟后即好。朋友为过世的父亲摆了盘,盛了鱼。四个人为他举杯。她母亲自从丈夫走后一直伤心,这圣诞之鱼易接近天堂之魂。

那晚我睡在她家客房,想着不在人世的父亲,想着远在山城的母亲。母亲是不过圣诞的,到她去年走后,我整理遗物,发现她把历年我寄给她的所有圣诞卡都保存着,有一张是一个女孩子站在圣诞树下,树上有一只大火鸡。

有字歪歪地写着:“祝爸爸妈妈圣诞快乐。希望能为你们做火鸡。”

是我的笔迹,已发黄了。上面的日期是1991年。我常年离开父母,从未有一个圣诞节,和他们度过。想来妈妈心底里一定盼着我做火鸡,一直盼着。而我,忘了。

今年圣诞,11月末就准备了圣诞树,12月中旬才陆续装点,只是北京店里无火鸡出售。费尽心思,终在燕莎国际超市买到一只美国原装7公斤重的火鸡。用胡椒和盐、伏特加酒抹过火鸡内外,密封好放在阳台挨尽寒风,三天后解开,火鸡已有股浓浓香味。皮上抹黄油,肚子里塞栗子、茴香菜、精选鸭肉、牛肉、面包、蘑菇、红萝卜、土豆、迷迭香草,大火220度烤着。

手里握一杯香槟酒,马斯卡尼的歌剧《乡村骑士》从客厅远远传来,图里杜的咏叹调,揪着心痛。一小时过去,又一杯香槟握在手中。两小时过去,烤箱铃响。端出黄澄澄的火鸡,香气扑鼻而来,止不住泪水滴到上面,皆成盐粒,厚厚的一层。爸爸妈妈你们不会觉得咸。你们安静地坐在客人中间。第一次用刀叉,也一点不生不俗,慢慢地划一小块,送入嘴里,咀嚼着,享受地闭上眼睛。

我欢喜异常,走到你们身边,生怕客人们听见,俯下身来悄悄地说:“谢谢你,爸爸。谢谢你,妈妈。圣诞快乐,天天快乐!”

转身看镜,都说镜子可传达这世界与另一世界的信息,那么只要可能,我都想如此:以后年年圣诞能在餐桌上与父母之魂相见,即使就一分钟也好。

纪念一个人

二十年前,也是一个初冬,北京冷,冷到心寒。我坐了三天两夜火车,从南方来北京申请去英国的签证。朋友家是红星胡同的一座小四合院,一半姐住,一半他和母亲住。其父是诗人,介绍我们认识。朋友知晓我去英国一事,来信欢迎住他家里。

那个清晨,我背着包,手提一篓橘子和家里一小泡菜坛。朋友交代我住西厢房,就去上班。屋里没暖气,有张电热毯,我缩在床上休息,马上睡着了。

醒来,太阳已过头。出来一看,我的橘子,掉了一个在门前。红红的,摸在手里,透着冰冷。

院门开了,伯母提着菜进来。她的眉眼端正,身材高挑,走路时腰很直,很高贵。不难想象,年轻时有多美,多吸引人。我把泡菜坛和橘子送给她,她笑了笑,说老罐子泡菜味好。

朋友晚上回来,伯母饭菜已备好,有肉片,还有菜花,放了干虾仁儿。剩下的菜汤,第二天中午做面条,当调料,可口极了。

伯母与丈夫离婚,一人带着几个孩子,非常辛苦。有一儿子“文革”时因为对现世绝望,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我与她说话很谨慎。她要去参加一个老同事聚会,来不及去剪头发。我说我可剪,如果你信任的话。她看看我,把剪刀找出,递到我手上。不到二十分钟,我剪完。她照镜子,说我把她变漂亮了。我说你本来就很美。

我去申请签证前一天,伯母买了鲤鱼,说是吃了鲤鱼可跳龙门,会顺利得到签证,转好运到英国。可那天我非常倒霉,当场被拒签。

伯母说鱼也吃了,怎么不灵?她的难过并不亚于我。我匆匆回到复旦。三个月后,我又申请了,得到签证。以后每年

回国,都要看她。我们之间话多起来,但只说文学和日常生活。2000年,生活遭变,我搬回北京。因为伯母搬到望京居住,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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