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那首歌“外婆给我一枚小小橄榄,啊又涩又酸又涩又酸,我随手就把它抛掉,扔得很远很远,过了一会儿嘴里泛起回味,啊清香甘甜”。
等回去再找那小小橄榄,却再也找不到了。人的感情就是这么复杂。我对橄榄喜爱有加。它们从里到外都好,既好看又实用,让人没法挑剔。
记得小时候,我吃过一颗盐津橄榄,慢慢回味。大人说它能化痰、清热、解毒、止咳,但我觉得其美味无比。现在,我喜欢清淡的盐水泡橄榄,从瓶子里捞出来,淋上橄榄油,开胃极了,与四川泡菜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英国,我家位于伦敦南郊一个叫摩登的小镇,常有一些开房车的法国人,专程来镇上小街摆集市,用橄榄做各种小食。有些橄榄适合做下酒菜,有些则适合搭配芝士享用,有些适合做色拉。橄榄油里泡了辣椒、西红柿、香草,味神奇得无法形容。用来做菜烤肉,梦里都会想念,不过,那种咸咸苦苦的橄榄,若是和苦艾酒一起吃,不太能下咽。
但是如此美的东西,苦一点,之后才可体会之美好,谁会弄错呢,弄错也是宁愿的——比如我家乡辣断肠的小尖辣椒。
国内用橄榄油烹饪的主妇比较少,通常对西式菜肴有些了解的人,才会使用。国外用得多些,主妇们也把它看得很珍贵。英国人用得少,南欧人用得多。
很多人做色拉时,用超市卖的那种白色色拉酱,弄得菜一塌糊涂,卖相不太好看,也不好吃。再说,色拉酱含高油脂,吃多了也不好。法国菜、意大利菜,还有西班牙菜,讲究的厨师,通常不用色拉酱,他们用橄榄油、柠檬汁、醋、香草,甚至蒜,调出别致的色拉汁,这样拌的色拉爽口又美味。
橄榄油的味道比麻油醇正,不油腻。在吃很辣的川菜火锅时,我会用橄榄油调一道新鲜的蔬菜色拉当配菜,感觉就像一个爱穿衣会穿衣的女子,有红衣裳配短短的七分绿裤,十分地妖娆,也百分地清新。口味上是一种对比,对味蕾来说,更是一种休息和美妙的转换。还有一种方法,油炸花椒粒,或是辣椒丝,放入橄榄油,加点醋,用这样的调味汁来拌海鲜色拉,特别可口。
有主妇担心用橄榄油价格较高,花费不起。
我有个建议。凉拌或直接食用时,就用那种品质好——贵一些的特级初榨橄榄油;煎、炸、煮、炖,不妨选用那些橄榄和菜子混在一起的油。我喜欢用橄榄葵花油,做的菜有股淡淡的橄榄果香。在营养标识上,这种油每100克含维生素E40毫克、大量不饱和脂肪酸,比较健康。
天性喜爱下厨,我对食物有种本能的判断。比如,纯正的菜子油让人用起来心里踏实,而一些胆固醇含量高的玉米油、花生油,让人望而生畏。核桃油、红花子油、山茶子偶尔用,也恰到好处。
电影《英国病人》中有个情节,印度锡克人基普在花园里用凉水冲洗头发,女护士汉娜送给他一小碗珍贵的橄榄油,他抹在长长的头发上,那头发变得油光水亮。
看过影片后,我就想自己试试,验证一下橄榄油的护发功效。洗完头发后,我在湿发上抹一点儿橄榄油,用毛巾包起来,一刻钟后,用水冲洗。效果的确很好,滋润如黑绸,味也清香。有一年冬天,我从英国回到北京,空气太干燥,周身皮肤都粗糙如蛇皮。我试了好几样护肤品,皮肤依然如故,索性周身涂橄榄油,擦后周身皮肤湿润,尤其是嘴唇,自然鲜亮,比兰蔻还兰蔻。
厨房之舞
小时家里不仅像囚室,生活更困难,不可能拥有单独的厨房。一个院子十三户人家有两个厨房:一大一小。我家分在大厨房,与院子后部的人共用。那厨房差不多28平方米,炉子一个个并排着,还有三个自搭的小炉子。墙被熏得黑黑的,灶神爷无人烧香,已经面目全非。每家靠柴和煤球烧饭,灶面脏,三合土的地也脏极。不过厨房是院子里人最热闹的地方,东家偷西家的菜、盐、煤,吵一场恶架,肯定免不了,边吵架打架边做饭菜,是常事。
多年前我就想:有一天我定要拥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厨房,不必每天蹲在灶坑前煽火,不烧煤球,要想有火,按个键,温暖的火就来了;锅碗筷盘子皆有,鱼鸭鸡肉新鲜蔬菜不可少。这厨房包容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少女的梦想。
多年后,我到了英国,在伦敦郊外,用写书的稿酬拥有了自己的房子。这房子有一个大玻璃窗。我自然也拥有了一个自己的厨房:有抽油烟机、洗碗机和微波炉、大小不一的柜子,两个冰箱,应有尽有,切菜的地方很宽大。厨房非常亮,挂了三幅北欧流行的超现实风格的画,靠窗的地方挂了一个铜框灯,阳光照射进来,灯上的玻璃泛出许多颜色。站在这儿,可望见花园。一回头,正对着的墙上是一个铜铸的老虎面具。
厨房和饭厅本来有一个大窗口相连。入住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厨房和饭厅隔开,用一块很大的玻璃放在中间,玻璃可移动,直接从厨房里把饭菜递到饭厅,像食堂的厨子通过窗口往外递菜。久看腻之,我嫌别人可在厅里看见我在厨房里面做事。于是,我就放了两个书架,从厅里往厨房里看都是书,我却能通过玻璃看见饭厅的人,既神秘又有偷窥的感觉。
厨房好像是我的闺房,带有“女红”色彩,只有跟我亲密的女友,才让她进来,绝对不喜欢男人到我的厨房里来。唯有我的爱人除外,他偶尔会在我做饭的时候待在厨房里面,一般都是手里拿着书,坐在独凳上,边看书边跟我说话。
我喜欢做菜,边做边打扫,做完了菜后,厨房总是干干净净。若有客人来,我不会把菜一下子全上来,而是一道一道地上。我喜欢让人不停地吃最新鲜的、带些羞涩的菜。不了解我做菜的客人,都以为马上就快没菜可吃了,他们觉得我真吝啬,就那么一点点。可一会儿,他们的眼光变亮了,心也放平稳了,待我菜上第三道的时候,他们想吃都吃不了了。
我做菜从不放味精,情愿费工夫熬骨头鸡汤做调味,有的菜在下锅前放,有的菜在放油之后,有的菜在炒的时候,一般都不在菜快上盘时放,否则味道不如所期望的。放盐却很当心,比如炒肉片,在最先搅和淀粉时把盐放在里面,但人说这样肉会非常的老,不过稍放点香油在里面,看好火候,肉就不会老。
去朋友家,朋友都会偷个懒,让我做菜。不太熟的朋友,我自己主动请求,希望主人能让我去厨房。看什么料做什么菜,海鲜火锅、烤鸭子、凉拌菜、素炒蔬菜,海鲜火锅也可变成牛羊肉火锅,烤鸭子也可变成烤鸡,不是垫黑木耳就是粉丝。
吃不仅仅是充饥,吃是一门高超的艺术。吃的学问太大,保持吃的欲望,吃得好,吃得妙,吃得有文化。有女子为了减肥,喝难喝得要命的减肥苦汤,给我的感觉,就像这人不懂一个人的乐趣,也不懂得吃,如此痛苦不堪,又达不到瘦身。可怜的人儿,枉来世上一次了。
记得最愉快的一次吃,是在马德里。就是那家由一个旧火车站改建的玻璃房顶餐厅,有耸入云天的热带植物和花卉。
那天傍晚,华灯初上,英俊的男侍者领我和西班牙的出版家到预先订好的位于二楼的座位。坐下后,我从漂亮的白栏杆望下去,若大的空间几乎座无虚席,室内温暖如春。
头道菜端上来了:西红柿里放了海鲜。划开完整的西红柿,送一块入嘴,奇妙的感受,现在还记忆犹新。西红柿红、酸,那透明,鲜得快滴出水来。盘边用骨头做的盛有粉红色的调料,衬在一片夏天才有的粉花叶上,绝色美艳。吃了一口,便不忍再吃似的,我停下刀叉来,很想知道毫无破口的西红柿,里面的海鲜是怎么放进去的。问侍者,侍者含笑,故意不作回答。我左瞧右瞧却怎么也找不到开口。真是有趣又有点惊喜。
我的出版家有趣地瞧着我,连连道:“你喜欢吗?真好。”在饥饿中活过来的人,对美食总怀着特殊感情。饥饿的体验影响了我的一生。我吃的原则是得健康、重质量、有快感。之所以用“快感”而不用“幸福”、“快乐”,是想强调与食物相遇那一瞬间的感觉:随心所欲,独一无二。
在我小时,在重庆野猫溪那条街,有一户人,属于半红半黑。半红是家里有女嫁给入城的解放军军官,半黑是本来成分是地主。所以家境比起街上邻居,算最好。有一次,我从后院溜进他们的厨房,这家的外婆一人正在炒两只鸡蛋。又黄又香,厚厚地盛了一小碗。她让我尝,脆极了。我问她怎么她的鸡蛋不一样呢。她说,搅拌好蛋,倒入锅时小心,薄薄地铺在油上面。
我做菜从不看菜谱,看菜谱做菜失去想象力。我蒸饭也跟别人不一样。西红柿的皮剥掉之后,一切为二,放在泰国米上面,用过夜茶水,再加点橄榄油、盐,饭蒸出来,香气四溢,颜色好看,有一点酸酸的味道,米粒不硬,也不粘。
比如做茄子:先把茄子洗干净了,放在锅里煮。十分钟后,熟了,撕成一丝一丝。茄子有一个把儿,其实也挺好吃,不要扔。把茄子丝装好盘,放点醋、糖、香油、蒜、辣椒油和花椒油,一拌,就可以吃了。
胃疼的时候,用牛奶煮大米,煮粥吃,胃就会舒服起来。感冒的时候喝苦瓜鸡汤是最好的:把苦瓜的子去掉,切成小方块,等鸡汤快好的时候放进去。但不要吃里面的鸡肉,汤是非常的清淡,不苦,喝了还想喝。夏天适合做蔬菜汤,把南瓜和绿豆放在一起煮,又解暑又美容。
都说英国饭不好吃,可我在英国住了这些年以后,发现英国人的烤羊肉烤牛肉非常好吃。我做烤羊肉烤牛肉,不用超市里配好的调料,习惯把一块肉从中间切破,拿橙子和柠檬,挤出汁,浇在上面,再浇两勺威士忌酒,就顶好,若放任何香料,便糟蹋了肉本来的香。
闺房,在于它是让你舒服的地方,
厨房跟闺房相似,
让你好好休息,做白日梦,
把自己放在这空间里,能找到自己。
一个女人的厨房
看一个女人的厨房,就可以知道这个女人是什么样的人。
这话得从头讲。我小时候成长在长江边上,在重庆南岸的一个贫民窟里。准确地说是在一个大杂院里面。很多人共用厨房,厨房里什么都有,乱七八糟,窗子也是破的,屋顶经常漏雨水,一下雨,得穿雨鞋或打赤脚。院子里的人自己凑钱买油毛毡盖上,才堵住了漏风漏雨的洞。
那时候没有自来水,都得自己从井里或江里挑水,经常桶堆得天井全是,用明矾清江里的水,节约钱。水变得金贵,洗菜后得洗衣洗鞋,若是谁把菜不小心弄脏,那就惹来一身祸。没完没了地被骂。
每家炒菜都看得见,不仅骂,倒霉的那家有充分理由去吃惹事的那家的菜。菜也变得金贵,一根泡豇豆,可以下一碗稀饭。一碗酸的稀饭可以发面粉,做一笼馒头。最早关于美食的教育,来自那些寻常百姓。
“无米下锅”,你就得想办法弄吃的,比如挖野菜来吃,到河里钓鱼,钓到一条鱼怎么把这鱼保留一星期之久——那时没有冰箱,等到客人到时,还是新鲜的。最好的方法是洗净刮鳞剖腹去内脏掏净抠鳃,抹上一些盐、花椒,吊放在通风处,等到下锅或清蒸或用剁泡椒烧,都跟活鱼一样细嫩、味美、可口。
鸡蛋那时很珍贵,可能常常一个星期才可以吃一个鸡蛋,一个鸡蛋打破放在碗里,连蛋壳里的汁都刮得干干净净,筷子搅拌许久,油开之后,倒也小心,转圈,让鸡蛋汁顺着锅沿薄薄地流,这样可以炒出很多,装出大盘来。如此说来容易,具体操作是考验技术。
我看得眼花心乱。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并不因为食物的贫缺而降低。傍晚时分很多厨娘厨爷在厨房里面忙碌,他们对食物那样倾心,让我特别感动。
那样的一个生活背景,给了我很多东西,真是造就了我,成为了现在的我。
对一个作家来说,有一个房间写作,就满足了。我呢,仅仅有一个房间写作是不够的,还想有一个厨房,我可以在那里一边写作,一边做菜。而且是从很小的时候,我就想要一间自己的厨房。
第一,厨房可以种一些菜,很新鲜的,比如说我喜欢香菜和薄荷,伸手就摘一片,西红柿种子,放在盆里,浇上水就长起来了。新鲜的西红柿,拿起来就可以吃,也可以做菜。葱也是这样的,你把葱放在灶台上,随手可摘。有一块地儿种时令蔬菜,有一块地儿放各式好看的碗盘,有一块地儿放各式调料,有一大块地儿可放各式美食书。
第二,朋友亲人坐在厨房里,他们和我一起边交谈边享用美妙的食物。这是我的一种梦想。
不识我之人都以为我爱复杂,其实我喜欢简简单单。
作品靠什么物质制造?
三种物质:面包,水,电脑。
还有旅行,行万里路,尤其是在这座水城,
每一个地方都隐藏着一位艺术家和美食家,
相遇他们就是一种奇迹。
身在厨房
厨房有书,比如一些喜欢的国外厨师的书,很少看,偶尔看一眼,只是刺激做菜的灵感,更多的是放一些喜欢的画册,或是幽默笑话书。厨房有花,有画,有照片,尤其是孩子和朋友的照片,会想起过去的好时光。
很多人的厨房,完全是做菜的地方,看不到一点主人的个性。想想看,若是一个厨房按照自己的心愿布置,可以做饭,熬着汤,看着书;在厨房给孩子缝缝补补,做女工,把一段好看的花布做成一条围巾;也可跟闺密坐在厨房喝茶聊知心话,与爱人、孩子分享做菜的快乐。
厨房可以变得远比本有的存在还要更大的存在,如同卫生间一样,它并不仅仅是解决问题的地方,可以放很多书,还有鲜花,布置得很舒服,可听音乐可看书。
有一种好心情,是我们在厨房做菜时必要的。经常有人觉得在厨房会弄得手忙脚乱。
为什么会手忙脚乱?
如果先想好要做什么菜,需要什么材料,配好在边上不就行了,慌什么呢?一个将军,要打胜仗,得有布置,得有规划,一旦着手,按着计划进行。更何况做菜不是打仗,你需要做将军,面对千军万马,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厨房,一道小小的菜而已,即使做糟了,天也不会塌下来。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就不简单,一开始就得要求自己,多做几回就有经验了。
怪
习惯·个性·执着
我下定决心,做个沾酸惹醋的女人。
不在醋罐子里游泳的女人,
不能翻江倒海般发醋威掀醋风的女人,
肯定被男人看不起。
糖的作用
四川人吃辣,用尽办法,无所不辣,只求辣尽世界每一角落。
母亲做烧炖炒蒸各种菜,或荤或素,皆爱放辣。不过她也照顾不吃辣的父亲。父亲是浙江人,出生于下江,我们院子有好些船员是下江人,与父亲一样始终受不了辣味。母亲做完菜后,分出大碗来放辣,另装一小碗给父亲。晚年母亲做菜更是为父亲着想,做油辣子,用一小碟装着,倒点儿花椒粉,一点酱油和醋,把不辣的菜沾着调料吃。
她也专门为父亲做家乡菜腌炖鲜,也做父亲爱吃的糖醋排骨。排骨砍成一小块,洗净晾干,用盐和白酒腌几个小时。然后用菜子油烧热后爆炒。放红糖、姜丝、橘皮,再炒几分钟,加水慢火炖。有时还放糯米,待骨肉开始分离,再放少许白糖,起锅。糯米充满排骨香,排骨也糯香极了。
母亲去船厂上班时,父亲做菜多,后来眼睛不好,由我做菜。
我喜欢在辣菜里放糖,比如凉拌面,加了糖,味道就截然不同,很鲜美,也给麻辣增添了不同的韵味。
如此做,得到了母亲赞许的眼光,她平日很少赞许我,唯独对我做菜会指错或对。于是我对做菜有了信心。
父亲在船上有不少好朋友,哪怕后来他闲在家里,朋友们偶尔路过重庆,也会给他捎来红糖或白砂糖。
那时糖珍贵,得靠票买,一家子一个月加起来也不到半斤。
母亲把糖放在大床下瓦罐里。不允许家里孩子偷吃。
大姐一向胆子大,趁无人时,像猫一样蹿到床下摘了瓦罐的盖,伸进拇指,蘸白砂糖吃。一来二回,尝到甜头,不仅自己做糖开水喝,也偷到学校与同学分享。
不到一周,那瓦罐里的糖就只剩下底了。
母亲回家,累坏,心慌,想喝红糖水。二姐发现瓦罐里的“军情”,报告了母亲。
母亲想也不想,就叫来大姐。大姐不承认,说是三哥干的,三哥说是大姐所为。
那时我还未出生,若是我出生,大姐必拿我这个软柿子捏。据说大姐第一次偷糖那天被罚到江边洗被子,打扫楼上卫生。后来她偷惯了,罚她便没用了,糖就锁在柜子里了。
以前小时听母亲讲这个故事,心里也好想去偷家里的糖,但因为大姐的缘故,家里糖仍是锁在柜子里,没法偷。母亲柜子里还藏着解放前做工考究的旗袍,每年要放些樟脑,趁院子后院没人时晒太阳。做这事时,母亲总是悄悄的,可是大姐有一次瞧见了。
她当知青回家,无顾忌地偷了一件,与同样是知青的女友去照相馆拍照,后来干脆偷得一干二净,件件都送人。
母亲气得差点吐血。
“文革”开始,红卫兵挨家挨户搜,看到别人家遭祸,有一天母亲说,亏得大丫头偷掉了那几件旗袍!坏事成了好事。父亲点头称是。
我们现在提到那些旧事,大姐倒是不好意思。这回春节我带女儿回家,与家人过除夕,初一也在一起。父母都不在了,兄姐们都在五哥家过节,五哥做了母亲曾做过的糖醋排骨。女儿酷爱糖,吃了一块又一块。大姐为了与她亲近,也陪着她吃,她一边吃,一边说,糖真是好东西。本来过节人就开心,吃母亲做过的菜,想起母亲对自己从小到大的点滴关爱,心就格外温暖。
因为父母,我们成为姐妹兄弟,曾生死相依地在这个世界艰难地成长。因为失去父母,我们如今更是血浓于水,骨肉情深。
女儿用手中的筷子蘸着排骨的汁在白桌子上划着一个方格子。我说:“你在淘啥呀?”
“不,妈妈,我在画窗子。”她拉我的头过来,让我看窗子里,说:“妈妈,快看外婆外公在里面幸福地笑!”
我吃了一惊,赶紧朝窗子里看,我的姐姐哥哥们也凑过来看。
不错,我和他们真的看见了女儿说的情景:父母真的喜呵呵地笑着呢。我们彼此看着,又惊又喜。
“看到了吗,妈妈?”女儿急切地问。
我点点头,把她搂在了怀里,眼睛早已湿透。
将进醋
都知道我喜欢吃醋。没见过我的人,知道我醋劲十足,与我有一面之交的人,更觉得我是在醋罐子里长大的。
男人怕惹一身醋味,由此决定不必与我打交道;女人躲我更远些,以免不小心醋火烧身。
这样一来,我的生活清闲,冷观风花雪月,热对雷电狂雨,透过久远的历史,残酷的战争,重述心里一层层映像,在讲故事中度过平淡日子。写故事累时,给友人写写专栏,偶尔浇上浓厚的四川麻辣醋,让不爱我故乡之人,支吾得一言发不出。
说起故乡,都说重庆人“口重”。哪怕一碗普通的担担面,也要放十多种调料,辣椒、花椒、麻油、蒜、姜、糖、花生酱等一样少不了,自然不可没有醋。重庆人做菜少不了醋,什么糖醋排骨、醋熘肉丝和白菜等等。每家小店铺里最占地方的,就是一个大酱油缸,一个更宏伟的大醋缸。
我小时几乎天天只能吃泡菜,吃腻了,还是得吃。母亲长年在外做工,父亲眼盲,摸着换泡菜坛沿的水,常常把水洒在坛沿外,所以,家里泡菜较酸,夏天经常用来做酸菜汤。那时全国经济紧张,生活困难,凭票买肉,肉稀罕得要命,没有一丝肉腥的漂着几叶青菜的酸菜汤,久吃让我倒胃口,恨酸味。当时我是给酸怕了,决定逃离重庆,远走他乡。他乡再苦,至少可以与吃醋再见。
不料全中国人民都吃醋:北方人吃饺子,没有醋宁愿饿肚子;南方人宽容一些,吃馄饨,也要蘸着醋才香。不过到秋天螃蟹肥大,就非要姜丝和醋沾着吃,不然对不起被烧红的螃蟹。真是祖国大地一片醋香。
我却坚持初衷,许多年,都拒醋而远之,若无菜,宁愿拌酱油下饭。后来到了西方,食品不一样,英国的辣椒酱带甜味,着实不好吃,也将就着混过去。欧洲好几国有特色醋,吹得好听,尝过依然是醋,我依然不敢恭维。
一个人阅历丰富了,才知道年轻时,有的叛逆心理,实在是缺乏大包容之心。觉悟有时候来得很奇怪:五年前的春天,到长沙签售新书《阿难》,出版社就在当地,对我照顾得很周到,美容足浴全套服务,吃饭每顿选不同的饭铺。
我当然非常高兴,胃口大开。况且每顿饭,虽然店铺不同,却必有一样,上好的红葡萄酒,比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名酿醇得多。赞美之余,我忍不住打听湖南人的职业机密:为何酒到湖南,就香味奇特爽口滑润,让我精神也好,睡眠也佳。说了不少好话,才听出了湖南人的秘密:酒里兑了一种醋,叫作贵妃醋。原来湖南人闹革命,理由总与别人不一样。我的拒醋决心,开始动摇。
回到北京后,竟然思之心切。查寻京城,竟无一店售之。在网上辛苦搜索半天,才找到一家店。只好打电话订了一箱贵妃醋,天天晚上当饮料喝。
后来与朋友一起到一家香港人办的饭店吃饭,首先端上来一种淡淡的清汤,味美如天外之水。喝了,又要了一碗。一问,结果是饭店老板自家酿的醋。
到东南亚一圈,看见柠檬的多种用途,也尝试了各种用柠檬做出的菜、汤和鸡尾酒,都是恰如其分的好。回到家里,我试着用青柠檬和黄柠檬做菜,酸味完全不同,青柠檬更鲜,黄柠檬酸味中性。用柠檬更能消除鱼、牛肉的腥味,加入色拉或中式凉菜,更能提味,满嘴清香。
若是吃饺子或面条,加入柠檬汁,可保持饺子本来的美味。为了试出柠檬的更多用途,我比较了一向受宠的贵妃醋,觉得柠檬味鲜,醋口感醇厚。于是我下定决心,做个沾酸惹醋的女人。说到底,不在醋罐子里游泳的女人,不能翻江倒海般发醋威掀醋风的女人,肯定被男人看不起。世界秩序太乱,没有吃醋女人出来维持秩序,男人肯定弄得自己不想活下去。
因此,我还是借着那越来越浓的记忆,从厨房飘出的醋味,写了这文章。快哉此醋,可浮一大白,豪情依旧。
调料是增加味道的东西。
但放得不当,会毁了原来的美味,
色香味三种,味道最重要,
有味道才有香气,有了香气才需要去观赏那色。
绝对不能忍受味精
朋友们都知道我有一个习惯,很难请到我去餐馆吃饭。
为什么?去餐馆,我肯定是最挑剔之人,很快会发现这个餐馆的缺点,吃每一道菜都有问题,而且常常把他们批评一通。朋友总是挑啊挑,选啊选,也难尽人意。所以,最好我就不去。有的餐馆的菜好吃,却放了大量的味精。
这是我最不能忍受的。
味精吃多了,掉头发不说,破坏了本来食物原有的美味。做带子贝类不必放味精,除非不新鲜,开始有异味,那更不能吃。餐馆为了赚钱,把这种不怎么样的海鲜加味精卖给顾客吃。
一个朋友听说我要过生日,建议我去一个新开的大连海鲜餐馆。我有点不放心,万一我把朋友请来了,菜不好,到时怎么办?我决定先试吃。餐馆装饰一般,桌布餐具还算干净,服务员身着旗袍整齐地两溜站在厅前夹道等候。落座之后,服务却不怎么好,服务员既不拿菜单也不倒茶。
叫来服务员点了菜后,也等了好久菜才上来,举筷一尝,印象更差:葱炒海螺片,片成了块,放了味精和大量酱油,很难吃。
我叫过服务员来,对她说:“你这个菜做成这个样子,咸极了,味精这么多,你们厨师是怎么回事?”
服务员说:“我们厨师很好。”
我说:“刚才和你一起去称的海螺是活的,不必放任何调料,就很好吃,你们放这么多味精,像抹布一样的,海螺的鲜味都没了。”
服务员看着我,还怪怪地笑。
我问她笑什么,她说她没有笑。
我要她退菜,她笑了。
我说:“你是什么意思?”
“退菜也没用,还是会原菜加工。”
我让她把老板叫来。她才收住了笑。
处女座天生是营养师
有一年夏天,我和另一个英国作家到菲律宾去参加英国国家艺术部门的一个授课项目,到那儿的大学的创作系讲课,讲自己的书,一共半个月。日程很满,其中一项是学生们和当地的一位作家一起交流。地点安排在一个著名女作家家里。女作家是当地作家第一号,有一个特别漂亮的房子依山而立,面朝大海。女作家专门请人来家做了丰富的自助餐。
工作谈完,到了就餐时间。每个人拿着盘子,排队自己装菜。有一道菜是一条特别大的金枪鱼,有五六斤,烤的,扮相好,香菜绕在上面。每个人都不会错过这道菜。我看着这鱼,有些害怕,觉得它对我有危险,俯身闻,闻不出什么味道。我选了边上的鱿鱼色拉。第二天上午去上课,发现那个英国作家和两个教授都没来,创作班的学生也没来。一问才知道他们生病了,拉肚子,拉得很厉害。我马上想到是那条大金枪鱼。后来问了那位英国作家和其中一个教授,是不是吃了那道鱼,他们说吃了那道鱼。
那道鱼肯定有问题,可能是冰冻太久不新鲜,可能是鱼虽新鲜,但是里面内脏没有取干净,染上细菌,也可能是家里老鼠咬过一口。我经常旅行,从来没有拉过肚子。食物对我有威胁或不安全,哪怕一杯茶水,我也会有感觉,这是天生的,我味觉好,嗅觉也好,对食品我会看出来好坏,也闻得出好坏。处女座就是这样,天生就是一个营养师。那些被人毒死的皇帝皇后,肯定不是处女座出生的,否则就会避免。
我在旅行时吃饭小心,多喝点酒,多吃点蒜。
拒绝用药 自治感冒的四个办法
北京城里每天几千人被感冒击倒,新年第二天,我就被好友传染上感冒,击倒了。发烧、头痛、咳嗽不止,猛烈时咳出血来,鼻涕长流,无法入睡,说话困难,连写字都困难,更是无法冲博客之浪了。
我一向反对进医院,更反对用药,任何药都有副作用。感冒纠缠我最难受时,感觉呼吸都停止了。最惨的是还得参加出版社在三联书店的《上海魔术师》讨论会,我穿着大衣,不停狼狈地擦鼻涕。会完后,出版社问刘震云一席人吃饭吗,刘震云说:“你看虹影病得这样,还吃什么饭?”
大伙儿各自打道回府。回府了,还得吃饭,这是我们众生活下去必须做的事。
我有种郑板桥式的性格,郑板桥生病不会去看郎中,也不吃中药。他在庭院里种了很多果树、蔬菜,将种植的枇杷叶摘下来,放入泉水里,用瓦罅慢火煮。煮好后在里面加些糖类的蜜汁。我喜欢人回归到这种生活状态。为了吃饭,吃好饭,我用生姜做汤,然后放蜂蜜,早晚喝两大杯。这是我采用的第一种“药方”。
第二种“药方”是用新西兰的茶油,放入水中,蒸沸后,倒入碗里,将嘴鼻子贴近吸气,同时用大毛巾盖严四周熏,这样一天来回两次,每次半小时。
第三种“药方”是睡觉前蒸一个桑拿,洗热水澡,出一身汗后,换上舒服的干净衣服。
第四种“药方”,用鸡炖苦瓜汤,当饮料喝,吃青菜少放盐,而吃四川泡菜下米饭。
这段时间看宫崎骏的片子,一会儿在幽灵公主进退两难的身份中想到自己的处境,一会儿与千寻白龙一起在桥上听他们的故事,然后跟着她坐火车去找钱婆婆。我们穿过感冒之城,到了城外,我这一身变得轻巧,渐渐神清气爽。仿佛又看见她的父母在餐馆里止不住地大吃大喝,变成一头大肥猪。10岁的小女孩居然有节制,不贪吃,这让成年人得好好学习。面对食物得三思而后行。感冒前,那些经历说来算得上离奇惊险,我正在走出一条神秘隧道,不回首,怕一回首,就回到了感冒时。
谢谢上帝保佑我平安在这儿!
偏爱做西菜
一个人的美食构造,与出生和整个童年相关。如果让我想到最美好的或者最值得回忆的事物,我一定会说,跟我的家乡有关,跟我的母亲有关。那长江水的波澜,在母亲肚子里,听着母亲的心跳,出生后看到她的模样,她说话的神态,她喂育我的眼光。
如果让我想到最美好的或者最值得回忆的菜,不用说,我会说是川菜。如果让我做一难度最大的菜的话,川菜对我来说没什么挑战性。
西菜中,地中海的或者特别少见的菜,对我来说有吸引力。
东西方在饮食上差异大,大多西方人不吃动物内脏,也不吃动物的手、头、脚。他们说吃这些很残忍,看见就不舒服。中国人认为动物这些部位肉活,好吃。西方人吃鱼,不爱吃皮,中国人就觉得鱼皮特别好吃,专门用来做凉拌菜或水煮。我们中国人吃辣椒,吃稀奇古怪的东西,西方人喜欢黄油,特甜的糕点。我们吃甜点并非天天如此,吃汤圆也是过年时,汤圆也不会像西餐甜点那么甜,那么多奶油。你让一个西方人吃一顿重庆火锅,他会觉得有意思,也许很喜欢,但让他吃一个星期的重庆火锅,他觉得简直在地狱。重庆人天天若是吃火锅,顿顿吃,他会觉得是在天堂。你让一个中国人在国外,哪怕是到意大利西班牙那样遍地美食的地方,他也会想中餐到生病的地步。我认识好几个住在国外的中国作家,他们与我参加作家节,不吃西餐,要去街上找中餐,找不到,情愿饿。很多饮食习惯,有地域性。上个世纪80年代很多日本料理在重庆开后不久都倒闭,生鱼片在重庆,远远不如西餐火,现在少数重庆人能接受,绝大多数重庆人对生鱼害怕,觉得吃了会得病。重庆是内地,那儿的人对海鲜有种想象力,做海鲜时,要特别多的辣椒把海鲜的鲜味轰炸掉。
我这个重庆人偏偏喜欢日本料理,尤爱生鱼片。也爱做西餐。
我做西餐时,喜欢请不同国家的人来品尝,请法国人来吃,他们觉得是他们国家的菜;请西班牙人来吃,他们认为是他们国家的菜。当然我做的菜带有所请客人国家的一些特点,但又有自己独特的味道。
我做菜招待朋友时,你可要求我做什么,就是说我让你点菜,你喜欢吃意大利面,我就给你做意大利面,你说你更想吃重庆担担面,我就给你做重庆担担面,所以完全是因人而异的。所以当别人或记者问我:“什么是你的拿手菜?”我的回答是:“我没有拿手菜,对我偏爱做西菜而言,个个都是拿手菜。我不喜欢做重复的菜,即使用同样的原料,我也能变出花样来。”
比如说多加一点柠檬汁和少加一点柠檬汁,菜的味道就完全不同,是放在机器里打,或是用手挤,用在何处何时,菜也都不一样。
回想过去,那时候是害怕过圣诞节的,
别人家都一家团聚,
有火鸡吃,有欢乐和笑声,
而在我家里,最多就是一棵小圣诞树。
如果心里没有那棵圣诞树,
那么圣诞节就是不存在的。
写作与做菜
很多人装修房子后很后悔,这也不满意那也不满意,不到一年就砸了重装。我对生活细节算是挑剔之人,倒也没后悔。这些年一个地方也没换过,甚至窗帘,也是越看越喜欢,地板选择特别淡的颜色,也不厌烦。一种非常简单的生活——整套房子像书房,对此,我心满意足。
以前写诗时时间多,常有很多朋友来吃饭,喜欢给朋友做菜。从写小说后,时间少了,不太爱做菜给朋友了。不过还是天天做菜,只是做给我喜欢的人。再说,以前年轻,到处飞啊,整个人都飞起来。现在各种各样的活动,包括我自己写作,被分割得一块一块,要看书,写作时必要的研究和调查,上网、看电影、看戏、朋友见面,全是利用零碎的时间。
写作和美食是紧密结合的。几乎每年我写一部长篇,写的时候,把自己关在这儿,需要什么东西,比如米菜肉鱼,打个电话,东西就送来了,买花也打电话,买水也打电话,买药、牙膏,我都打电话,完全可以不出这门。朋友要吃我的菜就不可能,不过一个人也会做菜,炖一瓦罐鸡汤,蒸一盒米饭,炒一个时鲜蔬菜,不太草率。边吃饭边想小说细节。饭菜不香,自然也想不出好的小说细节来。比如说小说发生在20世纪40年代的旧上海,那时上海人吃什么呢?那时上海有钱人家的菜该是非常讲究,黄鱼做得嫩嫩香喷喷,牛柳青辣椒,刀工炒工都没话说。上海菜,无论在上海还是在其他城市的上海餐馆里,厨师把菜弄得黑糊糊油糊糊黏糊糊的,三个糊糊,什么菜都放很深很重的酱油,冲掉本来的味道,可惜了。
我不能说自己不喜欢这样的菜,起码在我的小说里面,我不写这样的菜。倒很多酱油,红烧肉会很好吃。有时我做菜跟小说相关,像上面说到的一样,我会做条黄鱼,或者跟小说风马牛不相干,做印度菜,咖喱海鲜,让我的想象力飞升起来。用这样的想象力来写小说,益处不少。我刚完成的《上海魔术师》中,主人公靠的就是一种魔术。做菜也是一种魔术,把这种魔术融合在自己的生活里面,融合在自己艺术里是大幸运。别无他求,希望这种幸运可以一直随我的生命保持下去。
作家与厨娘
作家与厨娘这两个身份,我都喜欢,相互有联系。
很多人对我有误解,觉得我是一个先锋作家,竟然去写美食书。
这是一个误解。
像十年前,我的小说《英国情人》因为涉及淫秽内容被法院禁掉时,很多人认为我是一个坏女人,根本不进厨房的只会吃餐馆的女人。我写房中术,就只是关心房中事的作家。我写婚外恋,认为我就是一个婚外恋。
亲眼所见才是真,可人就是喜欢道听途说。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但很多人就是会被人牵着走路,没动脑子。做菜也一样,人云亦云,没动脑子,做出来的菜肯定难吃。
我本性喜欢去山里乡间看看花、看看草,更喜欢过一种自给自足、发电、挖井、种菜的生活。
做做菜,打扫打扫屋子,按照自己的心愿布置房间,这是挺幸福的事。女人应该回归家庭,回归厨房。很多女性朋友说,回归厨房很麻烦,是否太贤妻良母了。其实回归厨房,我们女性不是丧失了很多权利,恰恰相反,而是掌握了这个权利,你掌握了人家的生死大权。
附录
附录一:因美食而爱恋的地方
欧洲
【马德里】
西班牙首都,在伊比利亚半岛梅塞塔高原中部,瓜达拉马山脉东南麓的山间高原盆地中。
曾被西班牙出版社请去做新书宣传,我被带去好些餐馆,就那个旧火车站改建的餐馆令人叫绝。它至今还保留着旧火车站的门面,据说是西班牙最早时期的一座火车站。不走进去,根本想不到会是餐馆。内部整体结构看得出没有变动,空间很高,在二楼可以看到下面大厅就餐的人,就像在歌剧院看歌剧一样,加之配乐也十分优美。欧洲有历史的建筑,一般都不会被拆毁,而是略加改造做新的利用。
有大玻璃墙一直盖到天花板,就像北京的鸟巢。餐馆像温室,种着不少高大的热带植物,有些长得像椰子树,神秘,梦幻,有点《阿凡达》的感觉。
餐馆在城中心,对面有一个广场。周围都是古老的旧建筑,神秘莫测。餐馆外有大停车场,远处有宫廷式的建筑。
繁华地段GRANVIA大街12号的奇科特酒吧,是当年海明威经常去的。有七八十年历史了。
旋转门显得古老,有里外两间餐厅,外厅较小,墙上挂满海明威等名人的黑白照片,很是有历史。这里不仅酒好,餐前点心烤蘑菇也很知名,还有西班牙最有名的乐队演出;尽管根据海明威小说,当年酒吧是“没有音乐助兴和新走红的歌星之类”的。在这里,心里有由衷的喜悦:哇,我喜欢的作家曾在这里。会回想,当初他是怎样离开马德里的,离开时会和谁告别。我的长篇《英国情人》中的朱利安,离开中国后,回英国不久,到西班牙参加反法西斯的国际纵队,死在了马德里。
【布拉格】
捷克共和国首都,位于该国中波希米亚州、伏尔塔瓦河流域。
每个餐馆都是油炸的食物,比如炸牛排,现在不会问津了。但在此地不会为吃而遗憾。布拉格太美了,玲玲珑珑的,很安静,见不到战争的痕迹。它是不夜城,商店的橱窗会彻夜亮着灯,让大家不敢忘记它的美。
每个地铁站都叫人欢喜。出口少则四个,多至十几个。站外一般有壁画,站内宽敞、干净,没有巴黎地铁的尿骚味,也不像英国地铁站那么深,一层一层,十八层地狱似的。
布拉格的地铁,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崭新,淡绿、深蓝的颜色,坐上去很舒服。它一半在地下,一半在地上——在驶往郊区时,就是在地面上的,这和北京的城铁相似。过地铁的通道,不像别的国家,黑乎乎,而是亮亮的,墙壁上有凸出来、凹进去的圆洞,很有现代感。当地铁飞驰,你会觉得前去的似乎不是真实世界,而是未来世界。
布拉格广场的地铁站,曾见艺人在表演杂耍。从此广场出来,穿过一座桥(桥的两边,有很多古老的塑像,铜的,生了绿锈),就有一条路通向霍拉德查尼王宫。这条路特别像重庆,有很多石阶,不习惯走山路的人,一定会累得够呛。王宫背后也有一条路,路上有许多矮的石砌房子,曾经是仆人住的,越往下走,屋子越矮小,都不像人住的了,这样子奇怪。再想想,没准卡夫卡也住过这样的房子,所以能写出《城堡》、《变形记》那样沉闷、奇怪的文章。走过这些房子,再走过一些大的石阶,就到了山下。
【慕尼黑】
位于德国南部阿尔卑斯山北麓的伊萨尔河畔,为德国巴伐利亚州的首府。
慕尼黑很美丽,到处是宫殿,教堂和博物馆,那巴洛克和哥特式建筑,处处能见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精华,或大气磅礴,或小巧玲珑,每一处都有历史和文化。在这儿可以尽情喝啤酒吃德国香肠。在一个早市,有天看到有家店在卖猪头,就买下了,卖菜的就特别高兴。朋友听说我要吃猪头,吓坏了。德国人很少吃动物内脏的,头、脚,怪人才会吃。猪头拿回家煮了,切了,放上作料,香气扑鼻,我的朋友猛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