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恒河边遇到的一切把我整个人给掏空了,虚脱了好几天,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北京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的飞机,怎么回家的。
打开家门,我把钥匙一扔,行李一搁,就坐在客厅的椅子上,那里有一杯走前没有喝完的水。我端了起来,想也不想便就往喉咙里倒,听得到咕嘟咕嘟的声音,我停下,把杯子端在胸前,看到杯子空了,只剩下底上一层水。我放在嘴边,让水慢慢往下滴。我口干舌燥,要一缸水才能解渴。喉咙里发出干裂的声音,在那片强烈的阳光映照下,有一条遥不可及的岸,好像也发出过类似的声音。
桌上有丈夫留的纸条,他去了南方开会。
我洗了个澡,从头发到脚趾,到脚指甲缝,我的左腿上有一块青块,跟右膝盖上的肿块一模一样大,腿上的已经发紫了。我摸了摸,轻轻地揉了一揉。这是我唯一记得的事,之后我就完全失去了记忆,躺在床上,人傻掉了一样。
丈夫回来了,说:“你怎么啦?”
“我怎么啦?”我在心里问自己。
他端来米汤:“快喝吧,你饿了三天啊,瘦成一层皮。”
“我要和你离婚。”这是我见到丈夫的第一句话。
“来,喝点。”他用勺喂我,“你不要你自己,我还想要你呢。”他坐在床沿上,垫高我的枕头。
“我要和你离婚。”我的声音非常微弱。
他搁下碗,把我抱在胸前,抚摸着我的头发和肩膀,我感觉到他的心在颤抖。
过了好久,我才说:“你怎么知道我饿了三天?”
他说:“看了你的机票。”
他拉开我房间的窗帘:正是太阳西斜时分,远处的山和一条线似的车流在动荡,现实世界是这么一点点清晰起来。
我删掉电脑里所有写的有关阿难的事情,包括他在南丫岛的照片,路上断断续续写的东西,太像什么圣徒传记。我不准备那样写,世界上不少任何一本书,正如不少任何一个人,干脆不写与任何人无损。
孔子述而不作,让门徒编故事;耶稣创造故事,让门徒编成教义;《古兰经》由先知的门徒在他死后写成,只让讲阿拉的训示;六祖慧能干脆不识字,让大弟子神会把顿悟越说越玄。难道我是阿难这种自大狂的传教信徒?我甚至不知道他信的是什么教!
他和辛格上校肯定度过许多个不眠之夜,思考自己的存在,我的出现意味着什么,以及警方翻开的底牌——阿难已经成为全球通辑的罪犯。他们在苦恼的指责和辩解之后,明白这一切已经无意义,他们的讨论变成了如何结束这种存在,最后得出同一个结论:辛格上校看着他走向死亡,自己同时圆寂。辛格上校可能已有强令自己圆寂的功力,阿难则只能靠河水。
他们有意避开大众,找一个清静之处,他们是印度教的叛逆,正像耶稣是犹太教的叛逆,佛陀是印度教的叛逆一样。但他们是恒河的崇拜者,渴望一种超脱,用来摆脱灵魂的飘泊无依,却没有找到可以皈依的主,所以我这支笔也免了宣扬教义之厄。
他们明白,现存的宗教无法解救任何人,只有用自己孤独的手度脱世代的罪孽,更可能的是,他们借昆巴美拉大节的时刻,让自己在绝顶孤独中离开:恒河之风清兮,可以送我圆满,恒河之水浊兮,可以令我完成。
十里之下之上的人,若吸到辛格上校在菩提树下呼出的最后一口气,呛入淹死阿难肺中的漩涡之水,带有多少人的罪孽,都无损于他们的孤独。他们回到东方宗教之源的河流上,坚持生命自行消失的权利。
破坏这种完美孤独的,却是苏霏和我。
两个月后我恢复过来,感觉身体好多了。春天来临,一夜间突然下雪,有网站编辑约我去北京郊区一个度假山庄,说这恐怕是春天来时,北京最后一场下雪了,赏景应及时。
我答应了,有车子来接,由亚运村往北,过了小汤山。中午到达后,一群人吃饭,分队打保龄球,电子游戏里杀人,然后热热闹闹赴晚宴。有些人去舞厅跳舞和卡拉OK,我则拿了游泳衣去更衣室,转过一个个回廊,跨进一个院子里的露天温泉。下到冒着热气的水里,月夜下,四周灯笼一盏盏,桃花一枝枝,仿佛在梦里。有个同去的女孩出温泉,走了两步,身体就往后仰,在雪地上打滚,留下一个挨一个的清晰人体印。
在那儿玩到半夜,就在山庄的旅馆过了一夜,旅馆不错,很干净。第二天上午十点回到家,坐到书桌前,才想起日子过去了许久,应该和苏霏联系,起码得向她交代写书的事。拿了钱,就等于签了合同。
于是我给苏霏打电话,她该早就回到香港了吧。“每日集团”总裁办公室有个女人接电话,却不是她的声音,我说找苏霏。那边我问是谁,我简短解释自己是作家,应《每日报》之约写书之事。那边说:“她不在了。”
“那她什么时候在?”
那个女人这才说明:“对不起,她辞了职,离开了本公司。”
我问:“什么原因?”
那女人说:“报上早登过本公司声明,前副总裁辞职,纯属个人原因。”
我就往苏霏家里打电话,只有机器的留言在一遍遍放。手机响了,没有人接。看来她不接我的电话,她的电话有显示,她记得我家里电话号码,故意不接。我换个路边用卡电话打。还是没有人接。
我不死心,因为手机在响,证明总有她可能接的时候。果然第三天清晨,她的手机里有声音回答我。
“你在哪里呀,苏霏?”我的声音有点嘶哑,突然心里非常想她。
“我不是苏霏。”
“那你是谁?”
“那你是谁?”对方反问了一句。
不过那柔绵又刚烈的嗓音不是苏霏还会有谁?我说了自己的名字。对方马上说:“我知道你。真是抱歉,我是苏霏的妹妹。”我心一冷,难怪她的声音和苏霏相像。
“那你姐姐呢?”
“对不起,她走了。”她添了一句,明显是怕我不懂,“不在人世了。”
“什么时候发生的。”我的声音都变了。
“两个月前自杀了。”
自从恒河边那样相遇后,我就没有见到过她,也没有与她联系过。没有给她写过一封电子信,也没打过一个电话。奇怪的是,我也没有收到她的一封信一个电话,我们的断交,与结交一样毅然决然干脆彻底。现在等我要与她联系时,已经迟了整整两个月。
我想问那边她的妹妹“苏霏的坟在哪里?”好不容易才止住了自己。需要问吗,生离死别已经决定了,她躺在坟墓里,也肯定不愿与外界联系,尤其不想与我联系,恐怕最不想联系的就是我,不然怎么我一次也没有梦见过她呢?她首先要躲开的就是我。
阿难一死,这个世界上可能只剩我一个人,明白她在阿难的生命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其他人都只知道她是导致阿难堕落的“贪财情妇”,在当今中国已经成批出现的一类死亡天使。她打定主意,就是不需要任何同情怜悯。所以,有什么必要问如今她睡在何处?
我不知道苏霏是怎么结束生命的?我突然明白,本来苏霏是准备和阿难一起死在恒河。她来印度,本来就是自投罗网。即使她能阻止阿难自杀,他们也会捆在一个耻辱柱上。她不顾一切地扑向阿难,决定与他一起,是活是死都不再分离。我在场,加上我与她一起喊叫,造成意外的结果。这就是为什么她被警察抓住时,那样愤怒地咆哮,她撕碎自己的衣服,作最后的挣扎。如果她能腾起化作一只鸟,飞出几十米,也要往水里落。她很绝望地望着我的方向,可能就是本能地求助于我这“唯一”了解之人,希望我最后成全她。
可是我没看见,有意无意都一样,不管我能做什么,结果都一样。我这么想时,如缅甸丛林那种吸血的蚂蚁成群爬上腿一样恐怖,我可以想象她被关着的三天是怎样度过的。
她被放出来,可以追随阿难,但是她恨印度,印度夺走了她家的男人。她回到香港,将阿难和她的所有东西都处理掉,电脑里所有的文件图片永久清除。
她坐船去南丫岛,在半山腰那幢别墅里。阿难最喜欢的一套白西服,她穿在身上当然大,而且长,不过这样更好,她打了一根斜条纹领带,有60年代摇滚怀旧气味,这领带是她爱上阿难后,他给她的第一个生日礼物。她的内衣是维多利亚式的,镶花边,有绳结,这是阿难向她求婚时送给她的,她的腿上套了一双薄黑丝网眼的袜子。
她在那张双人床上躺下来,床下是一双紫色绣花鞋。如此搭配不和谐,但仔细一想,她当然是一个懂得美的人。她躺在床上,双手抬起来,放在枕上,她的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她满意地看着天花板大镜子里的自己,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个新娘,笑意出现在她骄傲的嘴角。
她挪挪身体,往右边靠,留出左边,她习惯在右边,像以往两人做完爱后,她轻手关掉床前灯。房外就地挖了一个小坑,浇了汽油,正燃着她和他两人这些年来的信件和纪念品,包括阿难收集的各种音乐盘子,两人喜欢看的一些碟片,当然也有阿难的音乐盘子和两人的照片集,一本又一本。从山下看,以为这家人在准备篝火晚会,烧烤肉玉米棒子喝香槟酒。她听着火焰燃烧的声音,闻着衣物烧的特别气味,慢慢地举起了手枪。
血,大片的红色,会将一个个细节全部抹去,过程不会像我此时说的这么轻松而诗意。不过那一切对谁都不重要了。
我从客厅走回书房,皮椅背上搭着一条粉色的印度手绣丝绸披巾,本来它应该戴在苏霏美丽细长的脖子上,我拿了起来,看了看,然后放在写字桌上折叠起来。我在家里找了好久,才找到一个塑料包,把披巾放了进去。将椅子搬到书橱前。我脱了鞋,小心地站上去,把塑料包往书橱最高层里搁,太高了,搁了两次才放稳。
关上书橱门,门吱呀吱呀的响,仿佛是苏霏在说:“无所谓,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冷心人。你像阿难一样冷酷如兽。”
那天孟浩接到印度警方消息,奔到现场。他要求立即打捞尸体,作为办案调查人员,他非要确证不可,不然就要考虑主犯假造自杀现场逃逸的可能。
印方拒绝了,说是在如此宽阔的恒河上,无法进行此种作业。实际上他们是害怕事件公开,引起集中在恒河上下游的国际媒体注意,一报道,就会砸了他们眼看就到手的奖金。
孟浩极端愤怒,强烈提出抗议。印方也就不客气,请他去警察局“谈话”。整整一天后,孟浩明白此事无法可想,只能退而求其次,要求立即逮捕中国香港公民,重大贪污、行贿、共谋杀人嫌疑犯苏霏,罪名是隐藏罪证,涉及人命。
印方说原先中方出示的拘留引渡要求,只有黄亚连,没有此人,何况她用的是英国护照来印度旅行,罪名模糊逮捕此人引渡中国,会引起印英外交纠纷。
等到孟浩出警察局向总部汇报,苏霏已经离开印度回香港。总部要孟浩立即回到北京,汇报黄亚连案余留问题,涉及港商“每日集团”部分,待证据确定才能行动,不宜莽撞。
他回北京后没有几天,就得到苏霏的死讯。孟浩为此受到严肃批评,上级认为他坐失时机,应当及早逮捕案犯,不应延宕,以至案犯畏罪自杀,线索中断。他的另一条错误是用人不当,派出的调查人员思路混乱。孟浩为我辩解了几句:无非是印度警方不愿配合,未能及时查出案犯躲藏地点,他承认此人记忆受到损伤,不宜参与工作。
有文学院来请我教小说写作课,我觉得小说创作,无课可教,一向自由自在惯了,客气地推掉了。我原先半真半假的“自由作家”临时身份,就此成为我的永久职业。
两个主犯畏罪自杀,整个案件重点转向追查腐败渎职干部,以及追索非法资金。幸亏这个方面损失不太大,“飞翔集团”在各大城市的不动产大幅升值,足可抵债。向“每日集团”索取流散资金遇到困难,那里报告说苏霏及其母亲留下的遗产,情况复杂,两个妹妹与若干亲戚正在争夺,需要相当长时间清理。
牵进此案的干部,尤其是海关人员按受贿和滥用职权的轻重依法制裁,有三人判死刑,其余判二十年、十年、五年徒刑不等。
孟浩在电话里告诉我他在帮助清账结案,他的声音让我觉得,他并未像他答应的那样忘记我。他在拿我做了一个试验,如果在我身上找不到他希望的那种东西,那么他对这个世界就真的没有任何想法了。他患了深深的孤独病。不过,不用担心,他有理性,他的理性一向能慑服他自己。
不久他又参加了另一个案件的调查,这个世界有足够的贪婪无耻和愚蠢够他忙碌。
有一段文字,一直珍藏在我心里:那些文字组合得非常决断,像手夹刀片划出的一片词句,对着这个世界。是的,是则遗言——记不得是谁写的,或许是一本书里的,总不至于是我的吧!曾在我电脑的文件夹里,被我删掉了。现在只能凭记忆写出来,不完全一模一样,意思差不多,我用电子信给孟浩送了过去。
之后,我将电话与手机号码都换了。
这是个雾气沉郁的清晨,我刚跑完步,在回家的路上,顺着高楼旁的花园走。有辆黑色轿车停在对面,我继续朝前走,腰上系着解下的外衣。那辆黑车降下车窗,仅仅一分钟不到,车窗又升上去。我装着没有看见,走在马路边上。那车子开走了,开得飞快,清晨的浓雾里,居然没有打灯。
我停了下来,注视车子消失的方向。
看来他会放过我。他是个聪明人,他不想给我添麻烦。
我推门走进住的大楼里,在收发室里取信。很奇怪,有人从印度给我写信。没有落款,信封是我不认识的字迹。信走了两个月。我拆开,只有一张纸,两面都复印了一些东西。一面是一段我不懂的字体,看来是巴利文,另一面却是英文。我看懂了,这是一段佛教经文的英译,我以前读到过:
此时阿难正一人在返回的途中,这一天他没有得到供奉,他就手持食钵,在他驻足的城中沿街乞食。阿难在心里计划,待乞到最后一家施主时,就在那家接受供奉,不管那家是否干净,也不论那家是尊贵之姓还是卑贱之姓。阿难正走过城楼,慢慢向街上走去。他仪容庄重严慧,恭敬肃穆地按行斋的律仪乞食。就在他乞食到一处淫逸的住所时,他遭遇大魔法,一名叫摩登伽的女子使用婆毗迦罗先梵天咒,将阿难捉按到了淫床之上,并施予淫行,即将毁坏阿难的持戒之体。
如来已知道阿难遭了摩登伽的魔法,于是离筵归来,命文殊菩萨去护卫阿难。一时之间,摩登伽女的魔咒被破,阿难和摩登伽女都被带到了如来这里。阿难见到如来,行礼佛足,悲泣起来。他悔恨自己,久远以来一向以“多闻”称名于世,然而并未成就圆满的道行。阿难恳请十方如来佛,助成他获至无上智慧,获至无上止寂禅定。
我看懂以后,失声笑起来。原来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原来这个阿难,就是释迦牟尼最钟爱的堂弟阿难,那个多才多能,却容易受诱惑的少年,原来他那个本来要成就阿罗汉果的“戒体”,被摩登伽女往床上一按,就毁了道行,只好用悲泣来求“止寂”。
这是阿难留给我的吗?借个老故事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也未免太方便。
这是辛格上校写的吗?好像辛格上校对人生的理解复杂得多,也从不把苏霏看得那么重要。
那么是苏霏写的?她就是“摩登伽女”在“淫室”里等着抓男人,毁他们道行?苏霏要自我谴责,也已经谴责够了,何必引经据典?
不管是他们哪个人,要用这种方式说明原委,说而不明,反而俗了。况且,他们何必向我说呢?我毕竟是个外人。
于是我看信封上的字迹,信是寄到纪检局,转过来的。当然被查看过,可能为此才耽搁了那么久。地址是英文,字体朴拙,看来是一个像我这样成年后学会英文的人写的,不会是辛格,阿难,苏霏,他们的英文比我娴熟得多。
我糊涂了。
费劲地想了许久才想起来:当时我过于激动晕倒了,被送到医院,注射了镇定剂。那天夜里,我终于醒了过来,沿着那家高级医院的走廊寻找盥洗室,走回来时看到一个图书室亮着微弱的灯,杳无一人,就走了进去。我在书架上看到一本很大的双语对照宗教词典,便打开台灯,从索引中查Ananda,发现条目奇多,佛要讲什么,都对阿难说。佛的其他弟子,都太高尚智慧:佛只要拈花,伽叶就微笑,开出禅宗一路,几千年不绝。只有这个阿难,总是让佛担心,要对他反复讲解提醒。佛灭后,差一点被佛弟子取消传经资格,结果偏偏他传经最多。“如是我闻”的,常常是他。
我觉得,只有他传的经,才值得我这样的俗人听。于是就在《楞严经》这段开场故事夹了一张纸。
不知什么人,很可能是那个印度女警察,她那天夜里在医院里负责监视我。或许她后来发现了这本夹纸的书,明白了我的心思,就给我复印寄来,算是她的一点歉意吧。她可能想提出她的一点理解,印度式的理解,她是好心,想帮我弄清命运安排的因缘。
看来我已经忘记很多事情,也会忘记更多。这样好。我已经不想听阿难的歌,哪怕有人提起他的各种事,我没有感应,实际上的确记忆淡了。这样好。我新的写作,中规中矩,尺寸分明,已经不需要任何音乐来提示情调,再听音乐写作,就是多此一举的事,变得有点做作。
丈夫与我协商,不离婚,他愿意中断和别的女人的关系,我们俩的生活持续。我是一个容易妥协的人,事实证明,睁开眼睛比闭上眼睛更能事事皆空。每一个曾经漫游的人,都有别人不知道的理由。我不知道别人,我只知道我自己。
不过这一切已经离我远去,我又开始写作,虽然只是为南方一家杂志写专栏,只谈风花雪月。现在,一切都无意中和苏霏的意愿吻合,我的生活走上一条新轨道,我的样子看上去的确比过去幸福得多。
只是偶尔做梦,见到紫红的九重葛,耀眼似火,一大石墙全是,开了落,落了开,如潮水般涌来。逐夜变淡,有一夜竟花开蓝色,干净的蓝,慢慢成冰山的光。
我的牙齿一颗颗落下,头发大把大把掉,手上盖满斑点。不过我一点不在乎,转了一个身,继续睡觉。终于,那门外的脚步声响起,朝我走来。
章外章
昆明之春
那年昆明大学生举行示威游行,抗议美军强奸中国妇女。这些美国大兵,哪怕当友军时,也管不住自己。苏霏的母亲在游行队伍之中。游行队伍被警察冲散,她惊慌失措地跑,跟着同一学校的人群,横穿过一条条街,步子慢下来,走到黑林铺,雨就下起来,即刻成了倾盆大雨。
黄慎之先一步躲雨进茶馆,刚在抹脸上的雨水,转眼看见一个短发穿旗袍的中国女子推门走进来,上气不接下气,皮肤瓷器似的细,奔得通红的脸,美得惊人。他当然认出那是英文系的校花,比他低两个年级。只是他从来没有仔细打量过她。
1941年春天,苏霏的母亲为躲雨,一进茶馆就看见一位英俊的男子盯着自己,惊慌得赶快退了出来。她记得那是一个高年级同学,听说写诗很有才气。二十五岁就发表十四行组诗《远眺》,传诵一时。她脸通红,不知是否另找一个店躲雨?
幸好,雨说停就停了。
他们后来在窄小的校园见面时,就自然地说起话来。原来她竟然能背得出他的诗句!以至于满校传说,他们才子佳人,好妙的一对。
再见好莱坞
房间里的落地窗帘敞开,正对着蔚蓝的海。透过玻璃可以看到整匹山。每个人都到最后逃避存在的恐怖,将秘密隐藏心里,无法向任何人讲述?谁也信不得。
他们刚吵了一架。收购米高梅,进军好莱坞?他认为这种野心——扩展传媒帝国,与默道克比个输赢,野心很大,但是没有实质意义,风险太高。如他一贯的风格:他一旦否决,就不容她反驳,对于她描述的美好图景,不再想听一字。
再听两分钟,行不行?她说着,心里有点内疚,如果她的雄心小一些,这个男人就不会那样拼搏天下神通广大。
不行。他说你这是虚荣过分:好莱坞或许是赚得暴利的好地方,但一点小事都会成为全世界小报谈资,盈利亏损都一样树大招风。除了弄得大群记者带着照相机追拍你这个女大亨,其他没有任何好处。
她忍不住了,点出他的疮疤:你只会在大陆烟民、女中学生口袋里掏小钱。眼光短浅,要做就有声有色,富也要富得青史留名。
他哈哈一笑,说越是小钱,利润越大。你在香港的排场不就是大陆烟民臭熏熏的肥料钱堆起来的?你装什么高贵?
她气红了脸,说你别忘了,没有我给你的第一笔资金起步,你有今天的局面?
他看看她,声音突然降下来:没有你的贪财无餍,我会弄到今天四周没有一个能相信的朋友,个个都在算计我们?这是什么生活?我告诉你,我讨厌这样生活,我真想回到扛着吉他到处蹭饭吃的日子!他说话时,眼睛里忽然闪出凶光。
她从未看到过他这样可怕的神情,他一向是个深藏不露的人,哪怕发脾气也最多是摔坏花瓶或扔掉手机而已。或许这种人一旦下狠心,就是另一个人。她一下子不知道如何办才能缓解这局面。二十年来他们生活与事业紧紧交织在一起。她没有想到这个一向了不起的男子汉到了关键时刻,会把一切都怪到女人身上,说到底他和其他男人还是一模一样。
“你真是太虚伪了!”她气极了。
没等到她骂出第二声来,他站起来,手指着她的脸:“听着,你走你的好莱坞,我去我的地方,今后不必见面了。”
他竟然说出如此绝情的话!而且头一扬就从她身边走过。她心冰透地看着他走出去,他仿佛也明白她在注视着他,所以走得利索,丝毫不犹疑。她知道那个子公司的案子已经弄得无法收拾,有人正要动刀子。幸好她和他多年来一直抽出尽量多的资金投到海外市场。正在这紧要关头,他居然想这样头一转干脆地分开?
这个傲慢独断的男人非常可恨,不过她知道他会回来,以前每次都忠实地回来,不提旧事,只是给她一点别的惊喜,例如同意她另一个投资方案,只要不是同一个就行。
可是打了一夜他的手机,全是“暂停使用”的回答。她便开始从受伤的情绪里挣脱出来,心神不定,几天之后,就恐慌得魂不守舍了。
她给他可能去的地方打电话,希望他知道她在找他。所有他的电话没有人接,她只能一遍遍听他留言上的声音。她从不这么疯狂,一个人坐在床上,想他想得没有办法。她开始派手下人到处打听他。
她每天刷牙五次,早晚各一次,三餐各一次。有一支牙刷是为他准备的。她有颗牙有病,医生要拔掉重做,但她暂时不想做,牙一变,脸就变。医生说脸形只会更好,但她不愿意,因为怕他会认不出她。
她穿着绣花拖鞋,蓝丝绒的衣裤。她的头发还是老样:左边长右边短。她实在受不了,每次过几分钟都用手机听留言,希望有他的消息。
可是没有,总是没有。事情的严重超出了她的任何想象:这个人实际失踪了!
遇见玄奘
这是你走过的地方,你记载过的地方。你是这个地方我唯一的同胞,我想再次相遇你。找一间木屋,生上炉火,点上烛光。想象你剃度的头发在树林外生长。
与大象并行的老者,朝我这边看,我走了过去。他的眼睛像杏仁般苦涩,竟递给我一枚酸果。
我拿在心里,听那路上的脚步,倾听几种语言在蜂窝里甜蜜,其实有一点儿你的消息就好,知道你在这儿就令我心满意足。
老者在树林捣鼓,他打翻了果浆的瓦罅,连连说:吸果皮,吸果皮,最后惊叫起来,狂笑不已。我连忙阻止他。突然十来人围上,朝我扔拖鞋和可乐易拉罐,然后把他按在一本厚书上,是小三十二长条开本,上面印的火车时刻表,已经被罢工打乱。
有人递我一杯果汁,还说:“不用找钱了。”
这一刻,我看见你的眼光:一枚闪亮的铜币,中间有方孔,“贞观通宝。”老天!公元7世纪。
寻醉那一次
她的脸埋在水里,就听见他的音乐响起。呵,紫兰陀,天外国度,萍水相逢的销魂音乐。他们认识的那天,他反问她,你不喜欢吧?她故意点点头。她喜欢在游泳时想起这些。
她喜欢白葡萄酒,啤酒太轻飘;他则红酒喝一点,啤酒也喝一点。说混着喝,才各异其趣。
她慢慢喝。端着酒杯上阳台,暗红暗黑的街还没有点灯,人并不见少。
她从卫生间出来,他已经不在了。她拿起酒瓶,个个瓶底都是干的,倒不出一滴酒。将酒瓶通通放在落地阳台上,整整齐齐一排。她斜依在沙发上,围巾滑落在地毯上。身体有依靠,觉得舒服多了。
他回来了,只穿着天蓝衬衣,像长高了一截。他摊开双手,说,“没有酒。”
“没有酒?哦,没有关系。”
“根本买不到。”
“买不到?”
“我包里有大麻。”
“你真是一个唱摇滚的。”她说。她往沙发边移动,看见他在烛光下裹烟,裹得长长的。他放在嘴里,点上火,吸了一口。然后递过来,她吸了一口说:“好像不对?”
他说:“骗你的,这是烟草。”
“不对,这也不是烟。”她闻闻,就笑了。她说:“来,抱紧我。”
三十九岁爱上荷花
我曾经在导游书上读到过这变性巫师包治各种怪病,她 / 他艰难地摸寻一张牌,随意地看一眼,便丢在桌上。
我看了吓了一跳:那是个死人。
她 / 他又摸了一张,还是一个死人,只是换了种死法。再摸时,她 / 他犹疑地看着我,可能想知道,我是否有胃口面对那么多死亡。我的脸色已经代替我说了话。她/他收回牌,示意我坐到边上,好好想想,自己到隔壁房间接待下一个顾客了。
阳光中的椅子,向暮的窗子已经没有多少热气。此后,再看看风声综合的黄昏。我忍不住要问:“是什么药丸在我的肠胃里滚动?能给我水吗?”一股气流在如此强劲地摇动我的身体,好像在说:
我们不是乘客,而是船舟,
不是船舟,而是航行,
不是航行,而是航行之幻想,
航行的航行,给我水吧!
我离开时,回望那搁在桌上的纸牌,有点像欧洲“泰洛”算命牌,只是上面的图像有的更为艳丽,有的更加恐怖,样子更走极端。这个无所谓的民族,当然命也算得更戏剧化。不过死亡最不需要任何预言。我早知道要死人,我早知道两个人要死,因为我就是催命使者。只是现在我多知道一些这两人将如何死法而已。
那天,我买了一袋荷花种子,什么地方荷花可生长,我想我就会到什么地方去。
阿难解释自杀动机
他是艺术家,艺术任意而为,没有动机。
他是商人,他不做不算计清楚的事。
此刻,他既不是艺术家也不是商人,二者都功亏一篑,唇前杯落,未能圆满。但愿他能给自己解释清楚,为什么明天他会走进恒河。
今后会有人写到他。他的后代(总该有个女人生下他的后代没有告诉他吧!)会到法庭去告作者“诽谤先人罪”。很简单:他自己弄不清的,这个人怎能说分明?这个无聊文人!
他知道他的自他弹性太大。他从小卑微,多少年习惯低头服软,但是压力一撤,气球就立即膨胀,傲然升空。
他怀念当年蹲5·16学习班牛棚的日子。那时生存目的多么清楚,每活过一天,离纵火罪名公判死刑的威胁近一分。死亡让他确信他活着,双手牢固地抓着存在。
他也怀念当穷歌手的日子,他的音乐感动的首先是他,他完全不稀罕观众是否买票,是否买碟,因为艺术是他与神同在的证据。
他也怀念经商的日子,孤注一掷的意志,战胜对手的欢乐,迫使摆架子的干部就范的快意。
最不值得回顾的,是成功。他瞧不起那些疯狂的歌迷,他们都是害怕被忘却被命运弃遗的俗人,只想与一个名字,一个球队,一个明星联系在一起。他也瞧不起他的公司建起的那大片大片的高楼新房,那些小白蚁似的白领小康钻进钻出。甚至“文革”当年,烟火喷出英国领事馆窗口,他都有一丝怅然若失——这对手溃败得太快。
生命已经十分无聊。没有对手,也就失去了欲望,气压过小,气球就会毁灭。
只有一件事能激动他,那就是几个小时后计划中的死亡。他想得头痛欲裂,也想不出一个自他终止之后,他会是什么样:这种绝对的不确定,让他开始流汗。
是的,他怕。他已经很久没有如此痛快地恐惧。
雨季的死亡
英国军队中高级军官只能是英国人,英军在缅甸只有两个师。日本飞机出现在仰光上空。
开始缅甸战役后,日军一个师团狠追,另一个师团向西包抄,英军主力节节败退。这天拂晓,辛格所在的部队从仰光撤下来,潮水般涌过皮尤河大桥,情况相当危急。
后来辛格与黄慎之经常说起那次战事。辛格只知道英军不得不撤的道理,中国远征军兼程南下,刚赶到,就给英国军队殿后掩护,他后来才听到。
对大英帝国的利益来说,战略方针很简单:英军兵力不够挡住日军。缅甸并不是大英帝国的皇冠,缅甸无足轻重,印度才是帝国皇冠上的珠宝。印度的民族主义正在燃烧,一旦生变,危险万分。英军只能与日本人比谁先赶到印度。
刚南下的中国部队唯一的出路就是保存实力,赶快跑。
黄慎之所在的第二百师是整个中国远征军的先头部队,在这天凌晨接到电报命令,坚守同古城,为掩护英军撤退。二百师官兵凭借简陋的工事和武器,拒敌于城外。当日军退下去,一群群饿鹰疯狂地飞到阵地上来啄食腐尸。
所以黄慎之说他自己从那一刻成了鬼,他是一个愤怒的鬼站在莫里森上校的办公室。
这是一个可怕的错误,辛格上校说。1942年5月,同古城之战后,中国远征军接连挫败,日军早已包抄北路,在密支那设下陷阱,专等着中国军队。唯一的出路是,转头与英军一起退往印度,但是中国远征军不愿撤到印度去仰望英国人的鼻息。
于是中国部队抛弃辎重,从山中小路北撤,试图回国。几场苦战后,很快被日军分割,几个师只能分途突围,二百师只得转入缅甸中北部山区打游击,伺机进入国境。可是缅甸人恨英国人,中国人是英国的盟军,他们将中国军队的行踪透露给日本人。
中国士兵边打边撤。他们杀出血路,遁入八莫以西的森林和峡谷。黄慎之听见日本人在枪杀战场上受伤的中国士兵,那些惨叫传来,他没有办法,只有抓一把泥,塞住两个耳朵。
中国远征军落入惨境,遁入凶险的野人山后,几万大军在丛林里寻觅野果植物块茎、野芭蕉和竹笋。捕杀飞鸟青蛙老鼠,能吃下就行。开始有人饿死,为了争夺一口食物大打出手。甚至吃自己同胞的死尸,用篝火架起来烧。
魔鬼的手伸向了他们的喉咙。
剩余的部队终于捱不过命运,只得停止往北而向西行进,往印度去。日行二三英里,没有道路,翻越野人山。雨季已经来临,这是最可怕的季节。整天倾盆大雨,洪水阻塞河沟小渠。身上总是湿的,既不能徒涉,又不能搭桥摆渡,工兵扎的木筏,还未使用,就被洪水冲走。手脚脸,身体只要露在外面的地方,就粘上千奇百怪的小巴虫。在丛林中散宿,等于在魔掌里,丛林里有种食肉的巨蚁,还有种热带蚂蟥,体长粗壮,吸人血直到它自己胀破爆炸。
他们在丛林里转了三个月。许多人都染上回归热,黄慎之也未能幸免。没有针药,连日发高烧,昏迷不醒,以为必死不误,被队伍拉下了。一家好心的当地人发现他们,把他们救了,用土方医,病好后,他们沿着当地人画的地图走小路。八月里,他们走出丛林,到达宁静的印度小镇利多时。
夜印度
我特别想你,记得那天在火车上,突然下起大雨,往窗外看去,轨道两侧全是一色黑雨伞,这是我们俩曾经一起谈论过的一幅画。
有点触目惊心。火车穿过大片贝叶棕,有你喜欢的动物:牛羊,还有马和老虎。想起我们刚住在一起时你经常说,希望每天能吃到新鲜水果,有一个花园和水井,可以自己发电,可以自耕自足。米酒足够整个冬天夜晚跳舞时享用。你的声音有磁性,尤其半夜睡过两个小时后,当你吻醒我时。
夜还是凉,紧身红绒衣,黑大棉布裤,坐下来仔细想你说的话。
一早房子里有人送花和水果。
河边有人提着瓦罅倒亲人的骨灰。
婶婶的遗言
有一天他问她,你喜欢窗帘什么颜色?
她说白色。
三天后她看到白色卷帘在他们卧室的大玻璃上挂着。以前他喜欢窗子什么也不挂,所以夜里他们熄了灯就对着夜色不停地说话。屋顶的大镜子蒙有一层淡淡的蓝光,她深情地看着他,他说从来没有谁像你这么看着他,除了婶婶。
她觉得奇怪,你婶婶不是恨你吗?不是威胁要告发你叔叔吗?
他说,是的。女人都是这样,想法变来变去,但是她的确是很喜欢我的。他说起少年时的恐惧,他那一天回家,看着家门前围了很多陌生人。
婶婶那天出事后,在医院急救。他去看她,她一直昏迷,当她握着她的手,她苏醒过来,短暂的几分钟,此后就再也醒不过来。
他说,不知为什么我很思念她,我是从那时开始写歌,献给她。
她是我遇见的第一个美丽的女人。她有很浓密的一头黑发,有一枚木发夹,手工雕的鱼,她的手绕在脑后夹头发的姿势真是美。他说,你知道第一次我对你说她的发夹,是我们在火车上,你背对着我弄你的头发,我当时就想,这个女人才是我梦寐以求的。而且我当时对自己这感觉非常吃惊。
他说,因为你和婶婶回头看我的眼神几乎是一个人。记得她临死前对我说,等你长大了,有一天你与一个女子在一起,清晨醒来发现她仍然是美的,那这女子就是你的妻。我每天早上醒来看见你都是美的,所以你命中是我的妻。
决斗
葬礼那一夜,辛格上校喝酒了。他从不喝酒,阿难的奶妈已经睡着了。他将阿难抱在怀里,眼泪掉在阿难的小脸上。阿难张开眼看自己的舅舅,笑了,辛格上校哭得更厉害,他从知道出事那一刻到这个晚上,一直坚持不哭,日后他的父母去世他也没有哭。
他回到婆罗尼斯那幢房子,就把父母及舅舅的照片取掉,换上他亲爱的妹妹和妹夫的照片,他终生不娶,他的魂在这个夜里有一半被他们带入恒河,这些年他一直是和他们俩在一起,几乎就生活在一起。他们永远年轻,而他自己早就老得像一棵枯树。
莫里森有一天回家,辛格上校虎视眈眈等在门口。
莫利森说:“我知道你要做什么,你让我先回家看一下妻子,就跟你走:我以一个英国军人世家的名誉起誓,我不会不出来。”
当天中午正1点,太阳直直地照在梅登广场上,没有斜影,他们两人在广场北部从东西两方朝对方走,两人都穿着白衬衣,戴着墨镜。
太阳正毒,中午街上只有几个人,巨大的广场上一个人也没有,遥遥相对的要塞和纪念碑庄重而漠然。但突然警车响了,警察跳下来,看见两人谁也没有开枪,他们都还没有来得及掏出决斗的手枪来,所以就装起朋友一样走到一起,握起手来,警察看看这两个奇怪的人,就走到广场一边去,不过并没有离开广场。
他们表情轻松地开着自己的车离开广场。莫里森比辛格上校还愤怒,辛格上校只是沉着脸,车子一前一后,但开出城中心,就不对了,莫里森在拼命加速,辛格上校不顾一切地追。几个小时已经到了海边,辛格上校赶上了,将车横在莫里森车前,坡下是孟加拉海湾透明的蓝,左边是陡峭的山岩,除非从面前的车上飞跃过去,莫里森只得踩了刹车。他打开车门时,辛格上校也拉开车门。
辛格上校掏出他的手枪说:“我们不必用枪,我今天用拳头打死你。”
莫里森说:“好汉,来吧。”
他们同时把枪扔进悬崖下的大海。辛格上校像被夺走雏鹰的巨鹞,猛扑上去,一拳打在莫里森脸上,同时莫里森的右拳击中了辛格上校的胸部。这第一拳都太狠猛,两人都踉跄倒退了几步,正眼瞧了对方一下。然后他们又扑在一处,扼住对方的喉咙,一直滚下坡去。他们脸上身上全是血,打红了眼,头发在冒烟。辛格上校卡住莫里森脖子,抵在岩石上,仇恨使他脸形扭曲。
莫里森突然变了一个人,干脆松开扳住辛格上校的双手,闭上眼睛,听之任之,脸上的笑容很奇怪。他费劲地说:“你有胆量,你就下手吧。你这是暗杀。”
辛格上校退后一步,站稳,拍拍自己的手,慢慢地说:“想谋杀你,就不必和你决斗,要杀你的人有一大批,我不。否则就便宜了你。”说完,他就艰难地爬上坡,莫里森跟了上来。
两人爬回各自的汽车,朝不同方向疾驰而去。
丝绸的内部
这个小岛在安娜号台风中摇撼,像水面的一个豆荚,几乎翻了过来。已有一周,电视里报道四周许多小岛房屋坍塌,树木折断,岸边走的人落入巨浪。
忽然又风平浪静,小岛没沉下去,又是太平盛世,灯红酒绿。新年刚过,街上装扮依旧,远望维多利亚港湾,焰火炸开,人群相拥大笑。他们总有可庆祝的大事小事。
他从别墅的窗口往空中望,她是否会如约于今日来?这个小得到憋扭的岛,成了相互舔伤口的洞穴。
他等了一夜,没睡,等不到她。雨细得似有似无,像猛兽轻柔的尾毛。他觉得肚子饿,就到林子里走了好久,色迷迷的蝴蝶总飞来遮挡他的眼睛。
走到街上。有人追着他要给他算命。AB血型。生肖:龙。星座:巨蟹座。
命信则灵,不信拉倒。算命人像香烟广告般预作忠告,这太煞风景。他拂袖而去,我就是一直不信命,所以我才成为我。他穿过广场,找了家小饭馆靠窗位子坐着。要了一碗面条。岛上洋人多,前嬉皮在这里才如鱼得水:种种语言与怪声怪气的广东话普通话乱飞。他望着上早班的人匆匆忙忙的身影,这一刻,若是有她在身旁就好了。一个金发男人停在窗口,朝他看。他站了起来,走出去。他朝右边小贩摊走,那儿有新鲜的水果、煮熟的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