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把握阿难会在婆罗尼斯,虽然我计划朝那个方向走。
现在找阿难,和两天前答应苏霏时不一样,最先我是被动的。今晚与苏霏电话交谈后,这种被动情绪消失了。疑团太多,我被逗上劲了。想看看这个八卦迷魂阵,想看看布阵的诸葛亮是否在唱空城计?
突然,屏幕上闪过一行字:“雷声如鼓,雨水入夜,世界变得有情有味,让我想起你的温柔。”
这当然是孟浩,这似乎是他有生以来写得最好的一行句子。来得正是时候,我的手指按出一个个字:
“请引路,我在待命。”
“去婆罗尼斯。”命令马上来了,而且很明确。文字继续往下延伸:“钥匙在你的手中,戴上莲花,就像圣徒拨开恒河雾幔。请到该地找退役的辛格上校。”
“请告辛格上校的地址。上校与阿难是什么关系?”
孟浩总算停止了抒情。他比苏霏强,他知道假不是真,真不是假。
“地址还没有。不清楚此人在故事中的角色。我在进一步查索。你明日到达时,可能已查出。”
“把故事说完吧。”
“真不知。”然后又来了酸溜溜的句子,“睡吧,失眠者夜长,疲累者路远。”
“再见!”我要切断他。
“此后不准主动联系,电脑里文字双重清除!”他切断我,更加干脆。
我只好合上电脑。对最后他的语气突然转变,我极不高兴。不是说他以命令的口吻不对,而是觉得从私人交情转到公事公办,这个人连眼睛都不用眨一下。如果他把这种本领付诸行动,我就得当心了。
天未亮,我就坐在旅馆的大堂里等消息。我给了旅馆的服务员小费,叫他想办法买一张任何班次的火车票去婆罗尼斯,结果他说睡觉更重要。我再三请他帮忙,并加了一倍小费,他才去了。
他慢慢走回来,却说我乘的那列火车竟一直没有走成,停在原地,说是前方障碍将排除,早晨任何时候可能走,我的票还有效:我的座位还空着。
我不想坐到停了一天的车厢里,那里的气味已经太复杂,汗气加腐烂食品。但是这班车若不赶上,下一班车不知又会有什么问题。
看在小费面上,他第二次去打听。一头大汗回来,告诉我火车准时清晨五点开,他说帮我叫了出租,马上就到。
我谢了他,就站在旅馆门口,凌晨时街道空空如也,出租和三轮车、人力车夫一定还没有醒来。火车站并不太远,我的行李轻便。为了不延误时间,我决定不等出租车,自己走路。
洁白的泰姬陵反射着日出淡红的光线和色彩,在朝雾中熠熠闪亮。我拖着带滑轮的箱子,顺古堡红砂城墙急走,往火车站赶,沿着轨道,远远看见了停着的火车。
我上了车,找到我的车厢。那两兄弟一上一下睡得很沉。车里旅客可能知道火车开不了,大都跑掉了,一夜未归。
算是赶巧了。婆罗尼斯不像去德里三个半小时就到,坐长途汽车有十二个小时车程。若火车不开,长途坐汽车一定受不了。但愿是因为找阿难,有佛陀助我。
五点十分火车启动鸣笛。我松了一口气,回望亚格那城,能看得见泰姬陵一角。太阳喷薄而出,天瞬间大亮。
没有像我这样敬业的私家侦探了。到了泰姬陵,竟然都不进去好好看一下。我谢罪,面对这世界上神圣的美谢罪:我怠慢了爱情的象征,我不得不赶去处理一件实在太像爱情的爱情。
火车行驶在恒河平原上。不时可见低矮的房屋、独行的僧人、佛塔寺院隐在古树中,远远的山丘线条均匀地画在恒河与深蓝的天空之间。我坐在车窗前,河面宽起来,没有船,很静,阳光照着河水异常斑斓。
我看见苏霏和阿难在水里裸泳,他们的身体比在月光下更动人,她的头发在水里撒开,合拢,她的右手和他的左手拉在一起,另一只手拂开光灿灿水波,如双鹰展翅飞着,声波穿过车玻璃,响在我的耳旁。
她从水里一跃而起,肩宽臀满,双腿修长,腰肢紧窄,乳房稍有点下垂,整个身材却是一个少女的年轻和娇美。这个女人熟透了,鲜活极了。她踩着水,靠近他,倾身吻他。他的手探向她的乳头,她的腰,她的双腿间花瓣部位,她长长地叫了一声,整个小岛如发生了地震,一阵摇晃。她叫了第二声,海水被撼动得自行退开。他一把抱起她,野性地侵吞她。水珠顺着她的脸颊滚在他结实的肩膀,热烈地滑下他的背和屁股,他健壮的臀部上有颗红痣。刺得我的眼睛好痛,心里涌起一股奇特的感觉。
我一惊,再仔细一看,恒河还是恒河,不是南丫岛,没有苏霏和阿难。
我在古老的恒河上看到的爱情,想想还是非常美。苏霏越是半隐半露,矛盾百出,我就越是感兴趣。
我认识苏霏是在1995年,按照昨天她说的,她和阿难分手已经七年,在1994年秋天,就再也没有见面。那她如何能将阿难介绍我?我骄傲地婉谢她,给她台阶下,不然她早会露馅。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很爱阿难,阿难未必不爱她。虽然这一点不能确定,苏霏的爱却是真实的,不然不会直接撞击我内心坚冰一样的伤口,透过这伤口,我能看见她的伤口。
车厢里放着印度歌曲,照例哀伤、缠绵而热烈。全世界的爱情都是一样的。我拿出日记本,翻到1月20日,详细地记下这两天的行程,好不容易忍住手痒,不写下评论。
我觉得应该把苏霏以前告诉我的事全部回忆出来:不是那些有实质意义的事情,那些事情早就郑重其事地写过,此刻最好不重述。
我现在记起的是那些不登大雅之堂的男女之事,尤其是那些她当时说是阿难与别人的事,可能有关别人,但稍稍一思索,就明白大多是他与她。讲述时间不同,显得琐琐碎碎,前颠后倒。当时我认为琐碎没什么用处,不过以后写小说借一点无妨。现在或许是时候,好好清理我对这两个人的了解。
他们最初见面,是在一个电影演员家的聚会上。因为知道阿难会在那儿,她才特意赶去。那是苏霏是第一次到北京,迷路到晚了。她握着阿难的手,希望能给他做一个采访。阿难说没有时间,马上要去医院看一个朋友。她固执地说,她也没有多的时间,一起去就是。
苏霏的骄傲使他改变了主意,他骑自行车,她坐在后座上。北京的冬夜,胡同里漆黑冰凉,地上积雪太滑,一不小心车把擦到墙,车一歪她就跌在地上。她被拉起来,再次坐上他的车,不得不紧紧抱住他的腰。只要抱紧就再也不撞墙,遇见人,他也能灵巧地绕开。那年她二十多岁,眉毛高挑,眼睛深黑,脸上每个部分都精致匀称,高高的个子穿一身红大衣,头发鬈曲,围了根蓝竖条纯毛围巾,戴着宽边白呢贝雷帽。
“你是什么香港记者?”那夜他就对她说,“你是天老地荒只出一个的绝世佳人!”
那个花家地医院,离机场不太远,围栏高过人,大片的荒地,与小饭馆相邻处是铁丝网。北京的雪在花家地没有融化,连地上也是厚冰,夜泛着白光。病房里躺着的姑娘刚做过手术,见了他,不当一回事似的,可一握着他的手,就抽泣起来。那是他先前的女朋友。那个冬天真冷,全都凝冻了,在她眼里,只有他是鲜活的。那寒冷,对于一个香港人真是太凶猛一点,但她一点也没有感觉:她全身燃着火。
另一天晚上他一人在家,对着镜子坐着拉大提琴。她推开门,没惊动他,悄悄走近。他在镜子里看见了,却继续拨弄琴弦。
她站在他背后说:“你不爱我,我专门从香港飞来看你,你也不愿意对我好一点。”她瞧见自己的脸在镜子里,还有他的脸和大提琴。
对她的话,他只当没有听见,照旧拉琴。
灯火通亮,如同北极光下的荒野。但是当她转过身准备走出去时,她听见阿难“咚”的一声跪下,抱住她的双腿,泪水涟涟。
她说“大丈夫有泪不轻弹”,她也跪了下来。两个人尽情享受互相流泪的放肆,享受天选地配的结合。
他说:“你哪是什么绝世佳人,你是活生生剔取灵魂的魔鬼!”
每和一个女人做爱,他都留下几根女人的阴毛。她主动让他剪取。后来苏霏要求看看他的收藏,他坦荡荡拿了出来。那些美丽的阴毛,颜色不同质地不同,放在一个红色的盒子里。她的阴毛单独用一个古色古香的雕花银器装,里面垫有一层柔软的蓝丝绒。
她问:“为什么我单装一盒呢?”
阿难听见这话,就跑到厕所里,把两个盒子都倒空。“不用保存了,永远不用了。”
苏霏明白,阿难是说他从此不会沾别的女人。这种山盟海誓式的表白,反而让她心中不安:她越是爱阿难,越是觉得独占反而危险。这个男人能力太强,太迷人,很少有女人不喜欢他。如果他不拒绝,女人很难拒绝他。苏霏觉得,过于忠实他们的爱情,会对他的心理压力过大。阿难此后的确不再理睬任何女人,哪怕他生活的世界里,艳色重重,美女如云。
苏霏说过她重新见到阿难,是1994年秋天。至少苏霏昨晚是这么说的,她突然接到电话,他再次来到香港,约她到中环一家旅馆见面。
她去晚了,进房间后,他就脱她的衣服,要和她做爱。她抱怨阿难半年多没影,抛弃了她。既然抛弃了她,为什么又要见她?两人争吵起来,他骂她,她哭了。他愤怒了,手碰到什么东西,就砸什么,镜子和窗玻璃都碎了。他狂暴而神经质,把她狠狠地推倒在地上,压在她身上,进入她的身体,变成一头野兽。她咬紧牙关才推开他,穿上衣服跑掉了。
此后苏霏伤心地在家里等电话,可是等不到。
其实苏霏知道,他一直住在南丫岛她的别墅里。但是他没有同意,她不敢去,直到有一天夜里他打电话告诉她,离开香港的时间到了。
她说她想见他。
他想了想才答应。
第二日上午她到了岛上,站在别墅的花园里看着他从房里走出来。她指着胸前的照相机,笑着对他说,最后当一次模特儿吧。
他看看她,说这是荣幸。
他们如朋友一样去岛上一家英国女人开的餐馆吃饭,那儿生意好,总是客满,布置典雅舒服,墙上总有标新立异的摄影作品。见他们是老顾客,老板给了他们一个既可看海景又可听海潮的位子,叫了烤牛肉、一瓶法国红酒和甜点。
吃完饭,他们又像朋友一样回到山上的房子,她帮他整理行装,他收拾房子和花园。临近黄昏,他们才下山到沙滩。她举着相机,咔嚓咔嚓地拍,眼里全是泪水,怕一动,就会弄脏化妆不好看,她不愿意看到自己这样,只得停下来。如果有一张手帕就好了。
他递过手帕,他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不接,反而用手抹抹,情愿让脸花着拍照。
离别把那天晚上的压抑气氛点燃,她和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坠入海水里,撕掉衣服,挣脱一切束缚,狂热地在海水里做爱。
我想这是他们唯一的一次在海水里做爱,只是在苏霏的记忆中,出现过许多次。
只有南丫岛的海水有如此伤心饱满的蓝,是天之尽头的蓝。他离开的那夜,还有月夜抛洒的碎银,近处远处都是:那石头和弯来扭去的小路,别墅回廊里的风铃,落地窗外的金莲花,院里梧桐紫荆,被那样的银光分解成一个个静止的图像。
她赤着脚,一头秀发飘散,披了件透明的睡袍,先是小跑,然后狂奔起来,跑下山谷,跑上对面的山上,再跑下山,在姜花和竹林中穿行,海水涨潮的巨响灌入耳边,她心痛得叫出了声,惊飞了岛上所有的鸟,一只只成为犀利的剪影,把月亮切割成均匀的一块块。
开始得太好,结束就糟到不能再糟。自南丫岛离别后,她一咬牙,干脆不再找他,硬着心肠与他彻底断绝来往。俗务牵累,必须各奔新路。
如果苏霏认定已是七年,就是七年:在时间上,五十天,与五千五百天,没有太大区别。
她一点也没有他的消息,也不知他在哪里,打听过,还是没有踪影,也就作罢。想或许等一两年,或四五年就会有联系的,就会见面,重新在一起,和好胜过当初。
谁知道世事风云变幻无常,风筝断了线,而且本来线就不在手里。
她慢慢脱掉自己的衣服,躺在旧地板上。燃烧的晚霞映照着她孤绝的脸。唱盘里打了重复符号,她不断地听他的歌,抚摸自己,想着是他在进入她的身体。可她的手怎么会是他的手?她的乳房抗议地鼓胀,双腿委屈地弯了弯,那神秘的喷泉竟然消隐无踪,如封死的地火岩浆一般难受。她站起来,又急又恨地关了唱盘,走到卫生间拧开热水冲洗。
生命里一年没有男人行不行?行,十年也行,她发誓再也不需要任何一个男人。非阿难不可,阿难不在,她宁肯做一个修女。谁会比阿难更爱她呢?浸透过阿难身体的海水,缺少了阿难,不仅从咸变成苦涩,还发出一种臭鱼味,她一闻见就会呕吐。
我记得苏霏曾在我的笔记本上写过两行字:
两只乌鸦一高一低,
需要灯,就得点亮翅膀。
我开始懂这些字了,一个人的翅膀碰上火星,两个人的翅膀就会燃烧起来。
她想说什么?我开始有点害怕此行,不敢去想结果。
一夜几乎没有合眼,我对自己说,你必须睡,念咒似的重复。果真有用,竟然睡着了。可是一小时不到,我就醒了,眼睛睁得大大的。
我想起苏霏不时会露出一些情况,例如上一次我与她见面,她问我是否知道阿难用“重金属”风格开始他的艺术生涯的原因?我摇摇头。她便说了起来。
阿难对她说,什么都是公平的,劫难未必不是福分。“文革”时阿难还是个中学生,被抓进学习班。审查阿难时,“革命群众”把他的头塞在书桌的抽屉肚里,四周用木板打,共鸣声把他弄疯了。上面每隔一段时间规定不能用肉刑,每次文件刚下后,就用这种毒辣打法,看不见伤痕。一个清华大学一年级学生,受不了这耳膜带着头脑一起震荡的酷刑,飞奔出教室,跃出窗口,摔碎了头颅。
当时苏霏说完,直感叹:“真是恐怖!真是恐怖!”
原来阿难对“重金属”刺激的迷恋,来自受酷刑得来的变态乐感,是他少年时期创伤的发泄。西方时髦摇滚,可能与这一代青年集体的压抑感恰好暗和,却不料成为他音乐名声的起端,可谓无心求名而得之。
等到阿难的音乐成熟,却无人欣赏,他的音乐会一再受挫,事业走下坡。想制作唱片,没有资金。他放下面子,低三下四寻求资本家赞助,却受尽他们的“胯下之辱”,得到的施舍几乎无法过穷日子。
暴怒之后,他认同了当时开始流行的一种想法:“自己赚了钱后,才能做个自由的艺术家。”
这是一条万劫不复之途,一旦踏上,开始赚钱,就会无所顾忌,就难回到艺术的悠然心境。阿难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此种显而易见的道理,可他情愿装糊涂。
关于阿难在“文革”中的经历,他在采访中说得很少,我只是从音乐圈里耳闻一二。这次苏霏主动提起了,我有了理由,每次我们会面,从她嘴里掏出一点东西,关于他的身世,勉强凑成一个比较清晰的肖像。
阿难是个孤儿,父母早逝,叔叔婶婶把他养大。
阿难的叔叔一直在外文局做翻译英文工具书工作,外貌不像个读书人,生得五大三粗,只有脚下的圆口黑布鞋始终干净这点,能看出他做人精细中求稳妥。阿难从小皮肤黝黑,绰号小黑炭。从小学起,他都是按照叔叔的要求,一切表格上填孤儿。婶婶开始对他还好,等到叔叔决定不要小孩,全身心视阿难为己出时,开始与叔叔吵闹不休。
家里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叔叔没有搭腔,婶婶一人也能吵,从她的角度吵,又从叔叔的角度反驳自己,再从自己的角度辩护,一人照样吵得很热闹,日子过得烂透。
阿难上小学这一年,1957年冬天一个深夜,婶婶已经睡了,叔叔照常点夜灯在做翻译。婶婶起床,走到叔叔的书桌前,她准确无误地在书架底层拿出叔叔的日记,一个硬壳本。她说:“我早就知道,你连我也不说实话,那个鬼魂——阿难的父亲,原来死在国外,是国民党的人,货真价实的反革命!”
婶婶举着日记,威胁叔叔要将日记上缴单位领导。
阿难在自己的小房间里,被吵醒了,却听不懂他们在吵什么,他感到害怕。叔叔声音突然变得低三下四,连连说:“轻声说,轻声说,别那样做,别逼我们往死路里走。”
里面声音突然小了,灯也关上了。房门紧掩,阿难蹲在门外,什么也听不到。仿佛很奇怪的一个梦,他爬回床上,马上睡着了。
第二天婶婶出事了,半夜下班的路上,不小心跌下护城河,落进冰下的彻骨的凉水中。好不容易救上来后,得了急性肺炎,不到一个月哮喘病复发,送进医院后就病逝了。
叔叔烧掉他所有的文稿和日记。他说:“她总是认为我偏心。她真是错了。”叔叔哭了,“这下就你和我两人相依为命了。戴面具,戴个面具吧,我们都必须适应社会。”
他们两人戴着面具,不提这些往事,叔叔知道他少年老成,就偷偷教他英语。看到他的特长,也鼓励他学音乐。在寒冷的冬夜,叔侄俩听着保存下来的老唱片,叔叔用英文给他讲提琴和弦背后的故事。
他长到十六岁。“文革”了,档案一条条翻出来,叔叔这个老实人,立即被党委作为“外国特务”抛出,党委正在受造反派冲击,抛出知识分子转移斗争矛头是最简单不过的自卫。各地党委都这样做,无一例外。
叔叔被关押起来不久,就打碎窗玻璃,用碎玻璃片割颈动脉自杀,他无法坦白“里通外国,为反华集团做间谍”的底细。
阿难夜里翻高墙准备去看叔叔,差点从大楼摔下来。即使爬上去,也没有用,因为叔叔那时已经死了,那是他永远也够不着的地方。1966年8月红色风暴,自杀的人太多,叔叔被送到医院,没有抢救,医生要单位开出并非牛鬼蛇神的证明才肯动手救人。医生这样做也无可厚非,确实也够疲倦的,每天都要处理太多自杀的人,一旦他们抢救优先顺序出问题,自己就得进牛棚。
“文革”是平等的,对每个人都是炼狱,只是炼狱轮流进而已。可以说阿难没有什么特殊的冤屈,他没有资格借伤痕撒娇,当时没有,以后也没有。他躲过了革命轰轰烈烈的高潮,与其他逍遥分子一样,大部分时间把吉他塞上棉花轻轻拨弄,自己做梦,熬过革命岁月。
唯一出格的事,是在1967年8月22日。那个高中少年,突然听说了外交部造反派正在冲击英国驻华代办处,他马上骑自行车从海淀赶到城东光华路。人多得压断了街,停着的汽车上架着喇叭,喷射语录歌和口号。
他搁了自行车往前挤,看见人群冲开大铁门。大使馆的人翻墙往隔壁阿尔巴尼亚大使馆逃命,但被拒绝收容,只能再爬墙狼狈地逃到荷兰大使馆。三十年后阿尔巴尼亚人视英国人为上宾,那是后话。
又黑又瘦的少年带头冲进大使馆,本想找任何英国人单练,一个也没找到,就掏出怀中的打火机,他刚开始学抽烟,打火机是衣袋里必有之物,多年的愤怒,集中在他手里的打火机上。他抓起地上的传单点着,又提起地毯的流苏引上火,火苗顺着上等的毛质地毯往上熏出一缕黑烟。他耐心地吹气,终于燎起大火:满场的人,看到都来了狠劲,个个往火里扔木棍桌椅,没人救火,乱糟糟地呼口号“打倒帝国主义!”“帝国主义滚蛋!”爆燃的火焰,燎烤着几百张年轻激动的脸。
等到警车、救火车蜂拥而至,人们才开始不慌不忙走散,一把火终于烧出了“文化大革命”的最高点。这场混乱不堪的造反,没有煞车装置,早晚要出事,但谁也没料到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点了这一柱全世界注目的大火。
少年阿难手里的打火机,红红蓝蓝的火苗,跟眼前的天空比较接近。设想以后成立“文化大革命”博物馆,处理1967年8月22日火烧英国大使馆事件,会成为一个问题,那个又黑又瘦的少年,破坏“文革”的暴徒连张照片都没有留下。
当时这是件大事,严重影响中国对外关系和声誉,各国都准备关闭驻中国使馆领事馆。8月中旬,外交部与外语学院不少造反派头面人物陆续被捕,8月底打击面扩大到许多红卫兵组织成员。那个炎夏,北京已经开始抓516反动学生,冲击英国大使馆有上万人,中坚分子大都是北京外语学院的学生,全部被军管会关押起来审查。
设立了专案组重点追查谁是放火者,结果有好几个人指证是一个中学生。专案组认为平白出现敢动手的神秘少年,必有重要黑手在后,必是外交部内阴谋集团派出的人物。追了很久,才找到一个人,说是认识这个中学生。
大半年之后,1968年春天,阿难终于被逮捕,关了起来,在“516分子学习班”关了整整一年。这段日子怎么过来的,阿难最不愿意提起。在学习班里,不论如何施压,他也一直装幼稚无知,不承认是他放的火。上面也不愿意把最大责任归到一个无所谓的中学生身上,只是一再逼他交出指使的“黑手”名字。双方软磨硬顶,长期作战,最后只能不了了之。他被戴上“不肯交代的516分子”帽子释放回家。
从“学习班”放出来,已是1969年底。阿难回到家,家已经被邻居占了,反革命的房子,人人占之有理。在四合院边上一间没有窗玻璃的储藏室里,堆满了叔叔和他的无用杂物,幸好里面还有他那把断了弦的吉他。大冬天,阿难在杂物堆里蜷缩了一夜,冻得不行,想来想去,整个北京没有一个他可以告别的人,也没有任何值得去再看一眼的地方。第二天上午就干干脆脆到街道报名去农村插队。虽然他还顶着一顶沉重的帽子,对于一个自愿到云南边疆去的中学生,什么样的帽子,什么样的档案袋,都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