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等我回家,她也不表示出来。”
“当着孩子们的面,手心手背都是肉,妈得一碗水端平,更何况妈在你跟前尤其喜欢与你较真。”
我的眼泪一个劲儿地往下掉。从未有这么一个时候,来理理母亲与我的感情。也许是母亲不在了,姐姐们才说实话,才第一次像姐姐一样对待我这个妹妹。多少年来,我这个私生子妹妹,给她们带来了无尽的羞愧和耻辱,让她们低着头长大。她们内心对我的讨厌、埋怨甚至恨,似乎都远去了,我们从未像这个下午这么彼此亲近。四姐递了一条毛巾过来,我擦干泪水,问姐姐们:“我可以要这个笔记本吗?”
她们异口同声说:“当然。”
我把这个红色硬壳笔记本收入行李包里。
在回北京的飞机上,我抱着这个笔记本。我真是傻到家,怎么会认为母亲没有给过我什么东西,她用一生的坚强和勇敢,抵抗这个世界对她的侮辱,给我生命,把我这个私生女养大,这难道不是母亲给我的最好礼物?她不在人世了,还留给我这个笔记本,这就是她爱我的一颗心的证明。
今天是感恩节,我拿出红色笔记本,翻看着,然后紧紧地贴在胸口说:妈妈,谢谢你。
之六 1095天
谁不去大山子798艺术区逛逛,谁就不能说是到过北京。据说老外们也信这个说法,都去那儿踩踩那充斥着艺术家的地气,图个京都游览之完整。
因为住处离那儿近,又有许多画家朋友驻扎宝地,早在好些年前就在那儿活动,或有饭局,或有聚会,或只是走在那些有旧时标语的厂房,走累了,坐在阳光下喝一杯咖啡,感觉就可以把头顶上笼罩的乌云推远一些。
2005年我结交一新女友,要我把在伦敦丢弃的怕开车的勇气找回,陪我在附近宽大无比的马路上练车。那个下午,他要陪远道的女学生去798看画展,我开车回去,在住家楼下等他们。他进了车子后,看看他的女学生,说,天气有点凉,我上楼去给你取件衣服。
我等着,原以为他也会为我取一件衣服,可是没有。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踩了油门,开车朝798方向去。我开得飞快,变得狂躁不安,女友坐在我边上,后座是他和女学生,他俩有说有笑。经过一个转盘,从分岔口涌上来好些车,我觉得胸口难受,身体不对劲,脑子痛得厉害。看了一眼车外:天刮起大风,吹掉好些树叶。转到最后一个出口时,险些与一辆驶入的卡车撞上,车子里的人都叫了起来。
我的脸苍白,手发抖。
女友安慰说:“幸好,幸好,车没撞。”
我们驶进了798大门,停在画廊前。他说,不能开车,就不要开车,早就说了不开车,居然在北京开车?逞什么能?我下了车,走过去,把车门打开,请他下车。他才停了嘴,他看着我问:“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看这展览?”
我说,“我还有事,不过谢谢你。”
“你怎么变得如此客气?”他笑得有些勉强。
我说:“祝你玩得开心。”掉头就钻进车子里。
我对女友说:“你看天如此冷,难道他就没注意到我也只穿了一件衣服,他打开我的衣柜,多取一件衣服,与他何损?”
女友说:“这不是一件衣服的问题。”
我说:“当然不是衣服的问题,因为他已和别人,还以为我不知。”
“你是说,他和刚才那个女学生?”
“不是她,但也包括她。”
“他如此花心!”女友震惊。
老天助我,我总在第一时间感觉到。我不会骂他,可我气昏了头,狠狠扔一句“去你妈的798”。从那之后,我绝不到798去,世界之大,我可以去索家坟和草场地,可以去宋庄,可以去什刹海,可以去大红门红桥最杂乱的市场,甚至可以去北京火车站首都新旧机场,混入人海之中,腾轻心里的那份重。这只是我绝望之中的无助想法。事实上,只要有可能,我没少婉拒新来乍到北京的友人去798,我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生活,装得一派平静,内心却想看看冰山是如何砸坏了我,不想逃离,我必须面对。
从2005年到2008年,整整三年,1095天,我对798恨不起来,难道就能恨这个世界?我从坠入深渊处爬起来,如今真正平静地带着朋友去798了。
之七 做梦人
小时母亲带我到庙里点七星灯,家里一人一盏,我这盏灯会燃出很多小花。庙里的主持对母亲说,你看你女儿的灯燃得这么奇特,有好命,你得好好看护着她。我出生特殊,一个不该存活的私生子,冲撞了好些伪善人、好心人,不曾被家人好好看护。
每次母亲点灯时我都会许愿,盼望我这个无家之人有个家,有个人真心地看护我,如同我真心看护他一样,如果我有错,他就指出来,能理解,并原谅我。
这个愿望好像一双有魔力的红舞鞋,我穿上了,命运变了,有了一个安全温暖的家,我滑倒了,摔破了,他赶来,扶起我,帮我站起。
有一天,我回家,他把我关在门外,他变了,家不存在了,是一个火坑。我不认识他,可能他中了邪咒,把他的灵魂售给了鬼怪。我要他开门,他把我推倒。我要他清醒,他反而推我到水边,推进水里。我拼命往岸上游,他不让我靠岸,我往一艘船游,他又在船边站着,使劲扳开我紧抓着船舷的手,我落到寒冷的水里。可怕的鬼怪从水底冒起来抓我。
我只有奋力地游,要游到哪里才可以上岸?
现在,就是现在,我不顾一切地上了岸,可是我要去哪里呢?一次比一次大的雪,人人都在为躲过这个冬天奔忙,看不见我,就是他路过,他中的邪咒一定更厉害了,在他眼里我成了一个罪人,他把所有的失败和过错归于我的存在。看来,当年庙里的主持一定是眼花看错了,我从未有好命。
如果他能亲眼看见我沉浮于水面,他一定会快乐起来。那么,成全一个人的快乐,又有何不可呢?
不错,这是母亲离世后,我做过的一个梦!
有的人做梦,能接着做梦,并把梦重复做,醒来时,依然记得一清二楚。我就是这样的人,经常在梦里,和我不在人世的亲人说话。
父母在哪,家就在哪,父母不在了,家就失去了。我迷惑了,我究竟在哪里,怎么会想起一个生活中完全不存在的人来呢?
奇怪,我接连两个晚上都梦见他是坐船而不是火车离开,在码头,我朝他挥手,挥得手臂都痛了,他却没有看见。
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怀疑自己不是兰波那样的人——心向往生活在他方。为生存奔波在伦敦、北京,以及一个个陌生的地方,久而久之就觉得所有的地方,都代表一个地方,就是早已失去的那个地方。
是啊,那时我该就是兰波,希望有一个他方存在,失望于异性,心里只有同性,自闭,不打电话不见人,只求溺死的那一刹那,出于本能,我向远在慕尼黑的女友发出一封电子邮件。
女友让我去她那儿。
那天我离开伦敦是上午十点,有点儿潮湿,但没有雾。我的行李非常简单。拖着行李箱到地铁,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慌张,想取消这次旅行。
可是我能回头吗?
这么问自己两遍,都摇了摇头。
机场安检特别严格,脱鞋解皮带不准带化妆品,折腾够了,上了机舱,坐定,看伦敦天空,好陌生,如十多年前第一次看见时一样。
慕尼黑比伦敦阴冷,刮着大风,我在机场出口处找到大巴士。因为乘客不多,司机一路有话没话地与我搭讪,德国男人个个长得比英国男人中看。我得在一个有地铁与公共汽车站的城中心等女友的丈夫,他正好下班,可将我顺路带到他们的家。
我等在那儿,看着马路上的人和车,孤单无助。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也不见人影。正想走开,找一个旅馆,一转身,他来了。
我们去了超市,我买了鱼、蘑菇和柠檬。
车子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天边竟然出现了一抹火燃云。
这个晚上我做了蘑菇烤鱼,三个人坐在房子里吃着饭喝着葡萄酒,玻璃窗外的湖水,像海一样泛着波纹。
第二日我一个人去了他们在城中心的一个小房间里,阳台上飘起大雪。那儿有一盆玫瑰,缺少水,已经干枯了,雪花落下,枝杆显出当时的落寞。我的心里是否也有这样一个小小的房间,住着一个内心装着痛苦却不肯叫出声的女子,没有人爱她,她也不爱人,不对,她一直在爱人。
我有好多话想对她说,一开始说话便无法停下来。天黑下来,天又亮了起来,雪静静地下着,几天几夜过去,我发现自己变得轻盈无比,透明如蛹。
房间里有面镜子,我走了进去,我再也不能回来。
有人打开门,是女友和她丈夫进来。她走到桌前,清理上面的灰尘。他拿起桌上的门钥匙问,“嘿,亲爱的,你的朋友说要来住,怎么还没有来?”
之八 珂赛特
珂赛特是一条西班牙纯种猎犬,名字来自雨果小说《悲惨世界》中那个可怜的拿拖把的小姑娘。她两个多月时,我把她弄回家。
我与珂赛特相处不到十天,就有事得飞回国内,这下苦了姐姐。姐姐说珂小姐不知疲倦,永远在蹦跳奔跑,看到任何值得抓捕的目标,便像会转弯的子弹,从几道门里飞射出去。
为了给珂小姐拍照,姐姐从头学习摄影技巧,因为珂小姐永远在运动。
不久,我的电邮里塞满照片,都是珂小姐的,有追玩具凶猛如豹的,也有追邻猫如饿虎扑羊的,更多的是她在花园里奔跑。
我回到家,她扑上来,左亲右亲,如同见到亲妈一般。兽医说,若把她的尾巴截掉一节,她窜进草丛、树林的速度更快,能逮住任何兔子。家里曾有过一只兔子,大名袁世凯,肥胖雍容,从不耍阴谋诡计。我担心珂赛特欺负他,就把他保护在笼里。有一天早上,我四处找珂小姐,找不到,最后发现她居然打开了笼子,在里面抱着袁世凯睡了一夜。把珂小姐弄出来后,可怜的袁世凯浑身还在发抖。
下雨天,当我在厨房和客厅里忙碌时,珂赛特跑得比我欢,逗我开心。我从心里觉得动物比人还懂感情。我上楼去了,珂赛特不敢上楼,就在下面静静地注视楼梯。等了半天见不到我,就开始轻声叫,像小孩子那么哀求。
我立刻跑下楼。坏坏的珂小姐知道,这一招很灵,会迫使我来陪她。
我不在时,姐姐每天代替我,到附近几个公园里的大草坪去遛她。说是遛,其实是她反复练习百米短跑,或是到流经公园的泰晤士河支流里游泳——珂赛特的拿手游泳姿势是狗刨式,速度也非常快。公园里有各种各样的狗,经常比着赛跑,珂小姐身体强悍无比,总是跑在前面。有其父就有其女,她父亲曾多次获得猎犬比赛的冠军。
我在时,我会扔一个球,无论扔到哪里,珂赛特都会衔着球回到我面前,有时还故意不给我,让我跟着她跑。
因为有了珂赛特,我无形中参加了运动,不锻炼也得到锻炼。
姐姐呢,生活有了重心,也变得快乐。
可是珂小姐怎么会想到,有一天我和姐姐都会弃她而去,把她独自留下,留给一个在莎瑞乡下有着农场的英国女人。
生活变故,人虽很脆弱,可承受的程度到了极限,还能凭本能活着,随着时间流逝而慢慢痊愈,珂赛特呢,恐怕很难,内心的伤会一直在那儿。夜深人静之时,我偶尔听到房外有狗嘶鸣的叫声,便觉得是她,借着风,可以吹过半个地球,亲爱的,为何要如此?
可是亲爱的珂赛特,不要永远不原谅我们,过一阵子,再过一阵子,有一天,希望你会原谅,哪怕一点点,就一点点,我心里的难过也减轻好多。
之九 北京
好朋友听说我要坐几天几夜火车去北京,发现我没有厚毛衣,说首都冰天雪地,羽绒衣内得穿暖和点儿才行。她找出一堆咖啡色的粗毛线。她织正身,我织袖子。我们一边织一边说话,披星戴月赶活儿,天发亮,一件厚厚的毛衣织成。火车是中午的,还有时间,她又要给我织一条围巾,不停地飞针走线。到我上火车时,脖子上系了一条围巾。
那时我青春年少,整个身体鼓满了渴望。面对北京,就像一只饿狼见了中意的食物一样扑了上去。第一天一口气就走遍了故宫的每个角落,然后直接爬到景山最高的亭子,这是北京城内的制高点,四下望去,整个古都一览无遗,气势恢弘。故宫一重重城门,一直到最前面的天安门,整齐得像棋盘。整个北京也是个大棋盘,东城、西城以中轴线相对。西北城外,颐和园、万寿山下湖面上,一座座白玉桥,尽是色亮瓦亮的建筑。
多年后,我写长篇《K-英国情人》,一对乱世中必然走到一起的异国男女的爱情悲剧。两人一起登景山看北京,女对男说:“登高好,登高不仅看得远,登高还阳光充足。”落笔之际,记起当年的我满眼风光。
那时不曾想过,日后行千里万里路,都会返回这座古都。窄长的胡同里传出老北京腔叫卖着冰糖葫芦,掉漆的木门,爬出院墙来的腊梅花,朵朵幽香,一切恍若旧梦。有一次到西山,注视着那山顶和寺庙顶端的残雪,我看见一列火车驶入北京站,一个少女一步跨上站台,东张西望,不错,她正是无家的、流浪的、年轻的我。
护城河边的古城墙差不多全坍塌了,阳光刺得耀眼。一位诗人朝我走来,他写《虹》时,不识我,我却能背诵他的一本本诗集。心中的布谷鸟已飞离,只剩下一根羽毛,在结冰的河上随风呻吟。
河上有的地方冰裂开了,我想踩上去。这种疯狂的自杀般冲动,使我的脸通红。他伸过手来,握着我说,孩子,记住,人要能忍,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那个下午,我们在古城墙边来来回回地走。他说自从到延安参加革命后,每次运动都遭到打击,爱情也抵挡不了命运的愚弄。政治圆得可憎,诗尖得无形,把脑袋里的筋击裂又重组,一次又一次。
他终日漂泊在一个个城市之间,有时到偏远之地一住就是一年。他说旅行就是艳遇,是黑塞教会他用艺术来填塞周身上下痛苦的洞穴。好在诗神没有像女人一样丢弃他,终于成就了他的一代诗名。
我这个异乡人在北京,因为遇上他,感觉北京没有寒冷刺骨。渐渐地,北京这个名字在我心里成了一个象征。我日复一日想找一个妥当的词来比喻,又日复一日地抹去,皆不满意。一直找到二十多年后,我也没有找到。我不再写诗。
今天,我独自一人沿着那段护城河走着,也许整个北京城就只剩下这一段古城墙。太阳褪掉光环,在一片疯长的建筑群中,建国门、永定门倨傲之态如从前。他不在人世,已有好几个月了。他走得很安静,只有几个诗人去送他。如果我当时在北京,我会去送他吗?
我不敢说,我能去。
当年他说人生反复无常,生死更是如此。如果有一天我死,你得答应我,不必送我。
人生的确如此。没了他的北京,朝着天空生长的玫瑰改变了盛放的轨道,那个我寻找了许久的词接近了我,谢谢他,使我重新成了一位诗人。
之十 大姐与二姐
我不敢写唐代女子王宝钏,也不敢写她爱着的薛平贵,为什么呢?是因为他们已经成爱情典范了?
非也。那是由于我打小就听见大姐说,我不想成为王宝钏,不想独守寒窑十八载,我定要弃旧爱找真爱不可。于是乎,每隔三五年,大姐就离一次婚,弄得惊涛骇浪、血雨腥风;爱情的结晶呢,皆扔回山城父母身边,一拍屁股,走得干净,去寻新的爱情。
也奇怪,我身边有不少大姐这样人物,却几乎没有出现过“王宝钏”,居然没一个女子愿意等意中人十八年。也许穷人家女儿早谙世事,知道世上男子靠不住;也许那本就是传说,听传说信传说易,化入传说难也。
我有三个姐姐和两个哥哥,只有二姐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婚。曾有二姐的一个男同学追求过我,我婉拒之。二姐毕业分配,进城中心当教师后,我才把他带回家。
一个花开的日子,男同学带了相机到我家。他高高个子,书生模样,对老院子里那些雕花木窗、踩上去嘎吱响的木梯和蜘蛛网产生了浓厚兴趣,拍个不停。
来看热闹的邻居围了三层。母亲对二姐说,你们去苗圃玩吧。
二姐和他走出院门,又折回,叫上小小年纪的我。
苗圃里迎春花谢了,桃李花皆开得正繁,路边青草丛生。男同学小心地牵我小手,仔细听二姐说话。他拍照时,让我不看镜头,而是看天,可我只是盯着镜头。他笑起来,舒缓了一身紧张,看上去像个好人。
可是父亲说他面带女相,不实在,反对二姐与他搞对象;母亲也说他长得不壮,两人都体弱,到时生病谁照顾谁?
二姐啥也没说。我坐在床沿上,看着一堆曝光过度的胶卷,男同学拍的照片一张也没有留下来。
没过多久,母亲带二姐到从前纱厂的姐妹家去,那人把二姐介绍给对门邻居的大儿子。
二姐临结婚前,突然把男朋友家的聘礼退回。父母把二姐狠狠地训了一顿。经双方父母调解,没多久就吃他们喜糖了。
父母从未在意过家里子女的婚姻,除了二姐。大姐是天棒,管不了,总是先斩后奏,而三哥、四姐、五哥几乎都是快结婚了,父母才知晓。我更叛逆,躲到半个地球之远的英国,嫁人、离婚,都自个儿做主,父母就是想操心也没办法。我们都与幸福背道而驰,可二姐这一生与丈夫过得比较安稳。
这难道不是笑话?
想想,王宝钏若是听从父母,嫁个门当户对的人家,哪会等没了青春好年华,等回一个早就做了别人丈夫的男人?难怪十八天后她就撒手人寰。
我早年去过西安,在城南小雁塔前留影,却未光顾那武家坡上的古寒窑。时光穿梭一千多年,我阅览天下男女,觉得那古寒窑是面明镜,告诫女子莫学王宝钏,男子莫像薛平贵,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君心似我心,永永远远。
父母是过来之人,知道生活的残酷和存在的本质,明白该选择一个什么样的人做孩子的终身伴侣。我们这些儿女,却不懂;等懂了,一生已过得差不多了。
幸运的二姐呢,面对春暖花开,背朝群山,她有点忧伤,可她的心是静的,静得让我心碎不已。
之十一 亲爱的人
我生病在床上已经半个月了。每天清晨听着大提琴或竹扫帚划过院墙的声音,心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忧伤。那个人说过我离得最远,心却离她最近。
那个人问我:太阳上山了,你是否还在沉睡?
我没有睡,我在看书,以每天看一本的速度,跨越孤独和病痛的海洋。忧伤只属于一个人,包括哭的时候。
那天傍晚,他结束生命,从空中往这个尘世坠落,以此来推倒聚集在他身上厚重的黑色。我站在窗前,之所以没如他一样飞向天际,是因为看到一片云海翻卷,仿佛天使在扑闪着翅膀,说NO。
我只能远行。飞机带我到一个个陌生的国度,我企图在陌生中忘掉一切。
当我精疲力竭,不能再前行,需要寻找一个可藏身之地时,我便条件反射地面向东方,买张离那个人最近的机票。那遥远的东方,一望无际的机场外,总是停有一辆白色本田车。那个人总是一身休闲装,好不容易在我说服下蓄了长发,一边开着车,一边不时用温暖的目光看着我。他把我带到一个干净的房间,每次都不忘留下一束鲜花,然后身子灵巧地一闪,带上门走了。
花香陪伴我进入梦乡,我裸身在水边行走,沙滩绵延起伏,摇着波浪,水妖在身后低低地哼起哀歌:让我们看一个邪恶的时代,让我们划十字。
我掉头,天使在水妖身后,藏起白色的翅膀。
有天使护卫的人,必是有福祉的。
如同那个人。
在异国他乡时,我经常去墓地,记得整个山坡全是白十字架,那些十字架在阴雨雾霭中变幻,仿佛预言战争即将开始。
那个人对我说,如果活着的人不能记住那些死者的名字,那么死者就不会这么心平气和地长睡!道理简单,谁爱听织布的声音,谁就会喜欢看燕子飞过瓦楞的姿势,自然也不会射出弓箭伤害他们。
我看着花园里紫玉兰树如鸟般盛开,不能不说,浸染着硝烟的空中,美难以存在。
因为过度担忧,我开始生病,天天吃草药,苇茎和冬瓜子、薏苡仁和桃仁,给自己打一针红霉素。春天未彻底靠近,战争已先到;春天快结束时,战争也该停止。如果爱能分开河水,天使就会再次露出脸庞。
我们走,再向前走,爬上青绿的山冈,走入风景。
那个人说,我无法走得比这个更远了。
难道我能做到?
如果我能,我的遗书会怎么写?但肯定不想让那个人看到。
在这个世界上,亲爱的人是不应该有的,不然如何让另一个人孤单地留在世上?
那个人流着泪,继续说,可我相信,真的相信。
信就能将虚无和幻想实现,有那么一天,那个人看见已成鬼的我从窗前走过,多少次天使都与我和那个人顽皮,只有这一次天使不想玩了。
我便先走入风景的那一面。
之十二 女孩
植树节那天,整个京都还未有那么多人对“非典”病毒充满恐慌,那时人们仍旧喜欢外出。我出门去见你,正好赶上集市,看见做棉花糖的机器在转动,那白绒绒的棉絮一样的甜甜的味儿就是一场梦。幼年时若梦里有棉花糖,感觉就跟过节一样快乐。
于是,我买了一卷儿。
拿着棉花糖,我站在巷子里,和周围很多人一样眼巴巴地看着校门,等着你放学出来。学校里有三只孔雀,发出动人的叫声。这个时候,人群开始沸动,好多只手都在挥动,我看见了你,你用目光在寻找着。
好奇怪,我竟带着激动,走到你的身边,叫你的名字。你瞧见是我,惊喜地叫我,惊喜地看着我手中的棉花糖,然后开心地吃起来。
我牵着你的手,把你带走。
就是这次,你说你长大了要当律师,要为我的书因涉嫌黄色而遭禁止出版争取一个公正的说法。天哪,你才十岁不到。我们一起坐在车里,你兴奋地从我的左边转到我的右边,不停地与我说话,惊得开车的人叫你好好坐着。可是你一直在笑,与我比谁的声音更大。
你吃完棉花糖,擦净手指,说你在养蚕,一共二十八只,你分给同学们,最后留下一只。
你打开盒子,给我看蚕,问:“它会吐丝吗?”
“会的。你看我的丝绸裤子就是用它吐的丝织的。”
你又问:“你以前养过蚕吗?”
“养过好多蚕。”
“蚕吐出丝,能不能做成春天,让春天像丝绸一样。”
我笑了。
“蝴蝶是蚕变的么?”
我否认,说蚕大都由害虫变的,是妖精。蚕也变成蛾,但是不那么美。你说有意思,把蛾写进作文。我说昨夜我正好写了一首《蛾》。
“真巧。可是为什么呢?”
“因为我失恋了。我感觉是失恋了。”
“你不会的,你天天都在恋爱。” 你突然说。
我无言以对。当然喽,好作家就是这样虚又实,实又虚。
晚上打开电脑,看他的照片。
他有勇气决定离世,于是他走了。那一瞬间他是个盲人,同时也是一个处在幸福恋情中的恋人。真正失恋的人是不会自杀的,只有不想失去爱的人,在绝望与无奈之中才会把自己的命交出去。
我不想再见到任何人,深陷忧郁之中,我以为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诱惑我。
一个月过去,两个月过去,有一天,我听到电话里一个女孩的声音,问我可好,说好想我,要我去学校接她。那种脆脆的、带着甜味儿的声音,像棉花糖。难道不是诱惑?起码对我是。
这个晚上,我受到了诱惑,亲爱的女孩,我想让你知道,假若他有你,哪怕他沉入水中,像一只鲸鱼那样一口气潜行八千里,到时也会游回,冒出水面。
之十三 岛国
我们一起在苏州旅行,住的旅馆是个院子,有竹林、假山石和水塘。总有些年轻的男子想亲近我们,说是爱好文学。那个旅馆像个秘密基地,不时有人在院墙外刺探,想窥视我们的私生活。
当我们整理好行李,要离开时,我的叔叔来了。他戴着细边眼镜,短发苍劲,人斯文秀气,话不多,却真诚含蓄。他带来一套线装书,还有两件一模一样的黑色丝绸大衣给我们。我们翻看着衣服,衣服里层是纯白的羔羊毛,袖口和衣边也各镶了一圈,衣背下摆开叉,还有连身帽子,时髦华丽至极。我们穿在身上,非常合身,就像照着我们的身材做的,细工慢活。
我们喜欢极了,不肯脱下身。
这是一个梦,你的梦。
大概你不知我从未有过叔叔,无论是生父或是养父的弟弟,都没有机会见到。不过,也许你是知道的,所以才在梦里给我一个那样周到的叔叔,既给我们精神粮食,又给我们这样的女子喜欢的衣服。
现在,这个英伦岛国得穿毛衣了。半月前我回来,觉得自己被这儿的天气击中了,患上了忧郁症。后来我突然明白我是想念江南水乡,那些鲜衣美食,还有朋友相拥、呼风唤雨地搅得天地不安、夜夜笙歌宴席的生活。在这里,我过的完全是孤独的隐居生活,除了读书和写作,就是收拾花园里的杂草,幸好,还有你这样的朋友在这座城市里。
你说,你醒来后就想找个裁缝依样做梦里的那件黑色丝绸大衣,但是,哪里有羔羊毛?哪里寻得到中国的丝绸布料?哪儿有裁缝?现在已不像过去,可以经常出入于裁缝师傅的店铺,比手画脚跟师傅讲解心里想要的衣服式样。如今的服装设计师,不是随便给张三李四做衣服的。
这些,我渐渐记不清,但是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那个晚上。
当时,我也是刚回岛国,还未到春天,天气非常冷。那天晚上,我和他没有开车,而是乘地铁到北部一个朋友家里。你和男朋友早已在那里了。之前我就知你是个好作家,但见面时彼此还很生分。你端庄美丽,我惊为天人。你和我所有认识的台湾女子一样,说话慢慢的,你说我的衣服好看,问我是在哪里买的。
我穿了一件法国人革新的半长丝绒旗袍,长袖呈喇叭状,有许多纽扣。我告诉了你店名,说那儿有许多拐来弯去的小街,小街上有好些奇怪的小店和手艺人,一下子,我觉得你离我近了。
一屋子人围着火锅,边喝葡萄酒边聊天,我们竟忘了时间。等发觉,急急赶到地铁站时,已错过最后一班地铁。你邀请我和他去你家里,说这么晚了,没有一辆出租车肯带我们回到最南边。他同意了。可是第一次见面,就去住你家里,我有些不好意思,你再三说没有关系。
盛情难却,于是我欣然接受了。
到你家后,你点上蜡烛,升起壁炉火,我们听音乐、抽烟、喝酒。楼上的书房里有一张你长发飘飘、手握毛笔的黑白照片,那神情,那份优雅,我只在张爱玲的小说里见过!第二天早晨,我们坐在玻璃房子里吃早餐,接着昨夜的话题聊,说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说得最多的是南丫岛,你在那里住过。你讲一个邻居自杀的过程,我发现你不仅是个天才的作家,还是个知人情冷暖、细腻精致的人。
后来我在台北,与你一起聊天,说到我们认识时,我说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实,仿佛是小说,这座岛屿是一个巨大的迷宫。
可正因为它是个迷宫,当我与你谈厨艺、园艺、一部电影或一本书,分担烦恼或说起我们身边发生的一件细小的事时,比如说自家花园青蛙的故事、一只丢失的纽扣如何找到等,生活真实的一面才显示在我们眼前。
要不要去有山的公园或运河边走走?是否愿意去一块绿地野餐散心?你总是有好主意、好心情。不然,你说,天就冷了,一冷人就想蜷缩在房间里了。
我想最好在冬天到来时,我们还是去你梦里的南方,乘一列火车去找那个有竹林有假山石和水塘的小院,如何?
当时在你家时,我与他已分手,只是尚未对外公开;两年后,我与他彻底分手。
之十四 英语教师
被乡下狗咬的事,第一次说起,是对一个注定会进入我文字的人。他很斯文,甚至有点女人的羞涩。
一群人关上灯,借着月光跳黑灯舞,就这样,我认识了他。他比我大十来岁,准确地说是一名中学英语教师。他在女孩子身上不费功夫,反倒是很多女孩子费功夫追求他。可能比起那些生猛的做音乐或画画的前卫艺术家们,他看书多,又喜欢沉默,在那个年代显得很酷。
那条街很像山城中流传的《一双绣花鞋》一样阴森鬼祟,传说有吊死鬼出没。每次走在路上,我都很害怕。很长的石阶,路灯都被淘气的小孩子用弹弓打破了。每次,他都有感觉,走出门来迎我,总能在半路截住我。
在那座城市他的家属于另一个阶级,独门独院,父亲有警卫和小车接送,经常去疗养。可是我并未觉得我们之间有什么等级的差别,他给我放松的感觉。现在想起来,他就是和同样出身背景的人不一样,也许就是因为他根本没有那种优越感,甚至瞧不起自己过的那种日子,才让我对他产生一种特殊的依赖。
我把腿上被狗咬后留下的疤痕给他看,他用手摸了摸那儿,那是他的手触及我的皮肤,我很希望他继续,可是他偏偏停住了。
他的院子里有狗,一条高大的斑点狗,每次我去他那里,他要么让人把它牵走,要么把它关起来。那狗见我,很知趣,从未哼过一声。
在我流浪在路上的那十年中,他是唯一让我感到安全的男人,虽然他和我没有走近,像一对情人,但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愉快,而且不止一次互相嘲笑对方“柏拉图的恋爱”。
“我是不是爱他的”,当时,我无数次问过自己,也被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追问过。
他什么都告诉我,比如他以前的女友,现在的女友——一个比他年龄小一半的少女。“她的家里和你家里一样穷。”他还告诉我她得了心脏病,需要他照顾。
其实我还知道,他还同情着前女友,因失去他前女友变得精神不正常。但他仍和我往来,照顾我。
他的心里很苦闷,他喝酒时,眼睛会把所有对这个世界的不满表现得很充分。但他几乎不会喝醉,并不是他酒量大,而是太能控制自己的情感。就是他的那种控制能力,让我远离他时,连一声招呼也未打。我走出他的圈子,去到另一个圈子。我活得很迷失,经常走投无路。有一次,我专程坐一夜的火车回到有他在的那座城市,不由自主地徘徊在那个院门之外,如果我当时高声地叫他的名字,也许我的路和他的路都会不一样了。
可是,我没有。
二十多年过去,当年的一个女友,现在国外成了一名记者,来信采访我时,随便提到了他的名字,我一下子觉得这名字像一根没有尽头的怪刺,扎进我的内脏。女友写道:知道吗?他从江上的大桥上跳下去了,是自杀。
好久好久,我都拔不出那根刺。我既没有问他是何时何地为何自杀,也没问他的尸体葬在何处,我几乎想不起他的具体相貌了,只记得那一个晚上,那双轻轻地抚摸过我腿上疤痕的带着体温的手。
仿佛感觉到那双手的体温变冷,冷如石头。我不由得叫了一声他的名字,问:你为什么要自杀呢?而且从那么高的桥上跳下去?
我没有哭,也没有问女友他的那条斑点狗的结局。无需问了,当年我连这狗叫什么名字都不想知道,现在知道了,又有什么用呢?
只有一点,我清楚,我爱过他。
之十五 新加坡
那是周五一大早,我的侄女,当然随我姓陈,小名花儿,在山城网购了一张去新加坡的单程机票,一袭白裙,穿平跟鞋去了机场。她皮夹子里只有一百块美元,包里有四本书和两件换洗衣服。过了安检,她换了钱,上了飞机。
在厦门转机时她遇到一个四川老乡,看上去四十来岁,生得白净,有个二十二岁的女儿,正好和花儿同年。花儿帮老乡提行李找座位,巧的是两人座位只相差一排,她俩就调换在一起。老乡听说花儿一个人要到新加坡找男友,非常感动。她告诉花儿她丈夫在新加坡有一个大公司,如果花儿需要工作,她愿意帮助。
老乡问花儿:“如果找不到他呢?”
花儿肯定说:“不会的,这么久的感情,再怎么也会见上一面。”
新加坡海关人员告诉花儿可停留新加坡九十天,花儿欣喜若狂。老乡把花儿带回家吃了午饭,一家人都往她碗里夹菜,说她太瘦了,如花的年龄,长身体呢,多吃点。
花儿哭了。
老乡安慰她:“别哭,等找到他了,你就安心了。”
花儿点点头,其实男友或许并不希望再见面,两人分开已近一年。
老乡看她心事重重的样子,就不再说什么。她女儿问花儿:“要不要上网?”
花儿点点头,用老乡家的电脑发了一封邮件,告诉男友,她有事来新加坡了,会去他学校,让他等她。最后她加了一句:“现在是下午三点多一点,希望四点前能见到你。”
老乡开车送花儿去南洋大学,仅花了二十分钟就到了。她让老乡回家,说:“阿姨,祝我顺利吧!”
老乡说:“花儿,给我打电话。”
花儿紧紧地握着老乡的手:“我会的。谢谢你。”
看着老乡的车子远去,花儿的心里一下子空了,空得发慌。她取出手机想打个电话给山城的母亲,可是手机没有开通国际漫游。为了不让母亲担心,她没告知自己来新加坡。她有点后悔,走时起码应留一个纸条给母亲,若是发现了她不在山城,母亲不知有多么担心。
昨晚,花儿从朋友那里了解到男友现在南洋大学一个研究所里当研究员,得知具体地址后,她几乎未多想,就决定来这儿会他。
进了校门走了一会儿,花儿才发现自己找错了研究所,男友的研究所不在校园里,而在校园外。天气热,路上没人,无法问路,也没有巴士,她只能走路。虽是平跟鞋,但脚还是走出泡了,沉重的背包把肩膀也勒红肿了。想到马上要见到心爱的人,花儿的心止不住怦怦跳起来,她非常想念他。
终于有人经过,她打听到,已临近下班时间,若是走路,肯定来不及赶到研究所,正好一辆出租车驶来,她便坐进去。花了33新币,出租车载她到目的地。研究所坐落在一个小山丘上,花儿在男友的实验室外面等,想到他近在眼前,她激动得都快哭了。正好前台有公用的电脑,花儿没有其他办法联系男友,便发了一个邮件,告诉他她在前台了,请来见面。等了好一阵子,也不见人。她就进去了。
已到了下班时间,实验室里还有人,她敲了门,里面人说:“请进。”
花儿进去一看,只有三个女的和一个男的,男友不在。花儿着急了,问他们。
男的指了一个桌子,说:“你看她不是坐在那儿吗?”
花儿愣了,问:“是女士?”
男的说:“是啊,不是你要找的人吗?”
花儿慌了,借了他的电脑一查,原来学校里有三个人与男友同名同姓。排除两个女性,剩下一个,当然是男友。于是她写信给男友,因为她没带电脑,唯一的办法就是在附近的麦当劳等他。
花儿要了一杯可口可乐,在麦当劳进门靠窗的地方坐下。有一对情人,手拉着手,身体依偎着走过她的面前。以前她和男友也是如此。那时她和母亲住在伦敦,考上帝国理工学院建筑系,在一次学校的聚会上认识了他。之后,他从柏林飞来看她,她也飞去柏林看他,后来索性离开家,不顾一切抛弃了学业,到他身边。
记得当时我对花儿说,你不能为了他,置学业和母亲不顾。花儿写了一封长信,骂我,说她已是一个成年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用不着我来教训。她说,小姨,如果你读过这句诗:“是你照亮了我的世界,因为认识了你,我成为了世界上那个最幸运的女孩。”小姨,你难道就不能明白他在我心里有多重要吗?
我明白,亲爱的花儿,我还能说什么呢?人年轻时都得折腾,不折腾老了就会后悔。
花儿和男友好得像一个人,过了一年,回国见了彼此的家人,也见了我。她男友外貌一般,但有内秀,有主见,也很有建树,读博士时好几所大学都破格给了他研究所的工作。后来,是什么原因,两人在一起就不像一个人了呢?花儿说不出来,总觉得他不像以前那么爱她,她经常发脾气,有一次不辞而别回到山城,后来还假装爱上另一个人,故意气他。看到他真气了,她便回家。他说是原谅了她,可是没有。等她回到柏林了,他便很晚才回家,后来又说要去美国开会,她便回山城看母亲。没多久,他来了一封信,说他不准备回柏林了,她的衣物会全部邮到她指定的地方。
结束时,他们没说声“再见”。
花儿坐在桌边,把包里的所有书取出来,一本是《万有引力之虹》,一本是《草叶集》,还有两本《战争与和平》,全是要送给他的。她翻着书,觉得惠特曼真是个了不起的诗人,“哦,船长,我的船长!我们险恶的航程已经告终。”她把这句写在诗集的扉页上。然后又叫了杯咖啡。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流逝。整整三个小时。花儿等得耐心、坚定。他会来见她的,起码可以补说一声“再见”。
麦当劳里人总是那么多。天色暗下来,还是不见男友的身影,花儿变得焦急起来。她提着包上了楼,好多人坐在外面的一个阳台上抽烟。
她走了过去,一直走到边上,下面是一个空地。可以跳下去,跳下去不会死,会摔成一个残废。
不,没想好。
“我们陪你跳!想跳吗?”她闻声回转头,是两个当地女孩,穿得很酷,全是迷彩服,头发扎在花头巾里。花儿没动。
两个女孩拉起手来,说:“一二三,跳!”跳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