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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虹影 当前章节:15057 字 更新时间:2026-7-12 11:31

她要走,现在就走。他急了,怒火冲天,一把抱起床上她的衣服扔到门外,然后将她的箱子也丢到门外。

她蹲在地上把衣服统统塞进箱子,那时老式电梯还没有关,正好有人上楼来,她便提着自己的行李走了进去。那一夜她在巴黎的街上边走边哭,一直哭到火车站。她在那里徘徊,以为他会出来寻找她,起码会一直等着她去电话,然后请求她原谅,要她回去。却一直没有消息。她终于忍住了打电话,在凌晨两点半叫了出租去一家小旅馆。一周后才找到一个安身的地方,也是顶楼,却只有一间房,不过她已经很满足。那条街有好多家意大利食品店,一跨进门就是令人眼花缭乱的沙拉和香肠。

他打听到她的住所,一次次爬那黑漆光亮的楼梯,扶着栏杆转着圈,那高高的空间,最后通向那一扇紧闭的门。他使劲敲门,她都不开。

她很狠心,无论他怎么换着花样叫她的名字,她都不开门。

后来她索性搬了家。

新家也是阁楼,那地方离地铁很近,坐四站出来,就是一个时装中心。

失恋后,她喜欢一人去那里逛。有一家店铺不大,但衣服别致,她经常去,看见喜欢的衣服,就一件件试,试得老板心烦。不过她是懂行的,历数名师掌故,几下聊得很熟。老板说她漂亮又有口才,有心雇她做店员。

她谢了老板,仍然继续她的建筑设计学业,一直到大学毕业,有了正式工作,都没有再恋爱。

有一次她坐地铁,突然看见他在月台上,身边有一个女子依偎着。心里感伤,车厢墙壁上的诗映入眼帘:

晚霞踱在那只手抚摸过的百叶窗上

人影改变黄昏

以前他们常常手挽手散步,走远一些,就会到红磨坊,路边海鲜店的柠檬生蚝诱人流口水。偶尔他们会品尝几只,然后抄近路回家,路上一户人家有一盏纤手花苞灯,光线柔和。她对他说,不是美人便也照出美人来,不幸福的家便也幸福起来。

她回忆他时,看见他伤心的脸,如同那天她提着行李一人穿过永远温情脉脉的巴黎。黑夜里这城市一向都是美的,那夜就更美。路上的醉汉在高声骂娘,只因为她想起自己走了的那一夜而真实。他有了新欢,而她再次有了他的消息是在他离婚之后,他向朋友打听她的地址电话。

她收到他的信,约她在拉丁区的花神咖啡馆见面。他说只要她愿意,他会送她一盏千手花苞灯,包括他的心。

她一夜失眠。到了约会时间,她还是出了门。完全是出于好奇,她从咖啡馆门前走过,他没能认出她来。很多人坐在露天晒太阳,喝着浓香的咖啡。她从他身边走过去,衣裙在风中翻飞,却一点也不惊慌。她继续朝前走着,留下轻轻的脚步声,仿佛在说:一切都将过去。

之二十七 朋友

第一次到你的家,那是个夏天。那时,我刚到国外,进入一个陌生环境。当多佛白色海岸越来越远时,我离你就近了。我从火车转地铁到你家。我记得你住在林荫道,就在林荫广场不远,附近有公墓和磨坊。

我们一起经历那场大浩劫,没想到会在异乡见面。

那是一个老房子的顶楼,我就像回自家一样,你陪我去河边。

河上的雾那时像画一样朦胧,没有不快乐的理由。

有一天你家里来了一个客人,一个诗人,他甚至提来酒。那一夜我们畅谈过去几年的事,他很晚才离开。从那以后,没有谁再见过他,有人说他就在地铁站睡觉,有人说他自杀了。后来我们都不愿提到他,仿佛他就是我们的命运。

从那之后,我经过你的城市许多次,来去匆匆,都没有机会见面。有一年是荷兰和德国合拍我的一个生活记录片。我约你出来,在作家G家见面。我到G家时,你已在那里了。正好那天你生日,制片人知道后,特地邀请大家上日本餐馆吃饭——让我们一起庆祝这生日。

我第二次到你家是四年前的一个秋天。你家搬到城西面,紧挨着西郊的公园,隔着环城高速公路,在户外可听见烦人的汽车声。附近除了那公园,还有一座显得神神秘秘的小教堂外,似乎没有什么有特色的标志。从你家出来,经过一段林荫小道,走路到大学区仅需一刻钟。你那时在另一个城市做时装公司代理,正好回来休假。

天天在一起,完全不想到外面去走。我很累,每天睡觉。起床后,和你一起做饭吃,窗外红霞满天,接着一片片凋零。我第一次注意到这城市的天空,还注意到你仍是喜欢饭后抽一支香烟,留着短发,一点也不见老。

住了一周,你把我送上去外省的火车,按车厢号上车。你走后,我才发现把车厢号弄错了,完全是两个方向。你不知道,如同你不知道我在男人的世界失败得一塌糊涂。我提着行李,想去正确的车厢号。可车速太快,只得随便在一个空位上坐下来。那是个抽烟的车厢,上上下下的旅客抽烟厉害,熏得人昏昏欲睡。我这才想起这次见面,竟未与你好好说话。

火车仍在外省境内行驶,秋色迷人。多年前你收留过我这个无家可归的人,处处护着我。我们每天说我的小说、别人的小说到凌晨,那么多的话,像和镜子说话,然后就说生者,说死者,说老家的天井。我喜欢在那里,看鸟飞过天空,闪电咔嚓咔嚓响,雨水如帘,灰瓦上突然生出一枝黄花。

那一切是无法解释的。如同现在我失语,我看火车驶过的原野,那一棵棵花树飞逝而去。我看到一株玫瑰,仿佛透过车玻璃涌来阵阵香气,一种《辞海》里也找不到的香气。

哦,人闻久了,晕乎乎,就难找到自己。

之二十八 舞台

她在跳舞。那个地方的女人天生是舞者:用手指,用腰肢,用眼睛。

二十七八年前,她开始跳舞时,并不在长江边上。现在不想跳了,却想回到那个地方去。她像被偷走魂魄,眼神发呆,盯着江水的湍急处看。这是一个薄雾的早晨,周围旅客都消失了,世界都消失了,只有她若隐若现的身影,脖子上围着一根长长的白绒线围巾。

祖母坐在饭桌上说起陈年往事,像数碗里的稀饭粒,故事偶然停下,是因为要纠正孙女捏筷子的姿势,“不要拿筷子太靠上!那样你会远离这个家。”她听从祖母的话,趁着祖母讲故事入神,她的手就偷偷移到筷子上端。

祖母间间断断地回忆:曾祖母聪明过人,在众多小妾之中,本来曾祖父独宠她一人,后来嘛,也像其他女人一样,不受专宠了。她每天天未亮就起床,打扮好后,就在丈夫入寝的房门前如轻风般走过。他醒来第一刻,听到流水声花鸟声,走到窗前一看,是她在弹琴。夜晚明月高悬,孤寂之中她点烛飞针走线,专心地绣丹凤朝阳图。为了他生日,想使他感动,又学会跳蝶儿舞,叫厨娘研制美味,请花匠种植奇花异树。她这一生呀,都在挖空心思讨丈夫的好,想再次独占他的心。

等到明白事与愿违,男人越拉越远,她气疯了,索性放了一把火把整个院子烧了。那场火烧了整整一夜,谁也救不了,家就这样败了。

“那结果呢?” 她忍不住问。

祖母叹气:“谁也没有再见过她,有人说她溺水而死,有人说她上吊了。”

祖母瞧瞧她的脸,说她不仅模样长得像曾祖母,连脾性也像,比如从小到大都怕闻厨房的烟味儿,甚至发展到害怕的程度。无奈,祖母请来道士做法,最后,道士留了一尊灶神爷,叫她日日跪拜。

所以,她从小就跟神呀上帝呀有缘。

你听这个女人讲这些事,觉得比听戏本子还带劲。她乘乌篷船,你搭了一艘货船,你和她一前一后到岸上。山民扛着我的箱子,你拿着自己的背包,前头有两个本地汉子,扛着从县城买的百货用品。山坡陡峭,爬一段,停一段,你早就在她的视野之中。她最后干脆站在半山腰,看着你满脸是汗地爬上石梯。她是你开始旅行时第一个遇见的女人,那时她脚上是一双红鞋,梳着两根长辫子。“二十岁了,还没有一个人吻过我。该嘲笑我了吧。”她对你说了这句话,你抱住她。她推开你,朝后退,慢慢地朝门口走去,突然转过头来,手一扬,为你跳起了舞。澜沧江上游女子的舞,曲线特别夸张,专显细腰丰乳。她边跳边唱,民歌调子,你听不懂,却发现一旦进入就难越出,你着魔地注视她毫不夸张的扭动。那个早春二月的下午,她把自己交给你,你无法拒绝这上天的礼物,觉得愧对她。

很好的阳光,如同当年一样。她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感觉天光可以照清人五脏六腑。成年之后,她并不像祖母所言,惧怕什么烟味,那种曾经害怕的感觉早已忘记。若怕,她就怕你突然出现,虽然她想你日夜就在面前。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可能,她才必须要做这次旅行。

山外有山,山下是水,水连着水。她想看清自己的真实想法:“我是值得继续活下去或是应该结束生命?”

她哭着告诉你她的身世:没有一个人需要我,家人没赶我走,我也想走得远远的,远到我看不见过去。

她那么多话,从下午到晚上,又从深夜到凌晨鸡叫,即便你进入她,她也没有停止。那一天你和她的对话,几乎是所有女孩变成一个成熟女人都会说的话,你最爱听,却又最怕听。

你决定离开的那刻,她沉默了,抬头看微光上了窗户,天空几乎在她的注视下变亮。果然,碎石铺的小街上已有人声。她突然转过口气,说:“我不留你了,这就送你上路。”

松开你的手时,她又说:“很嫉妒,前面有个地点等着你。”

你穿上衣服,离开床,走到镜子前,用手理理头发。镜子里映出窗外的树,覆盖了雪。这恐怕是这个冬天最后一场雪了。“雪把窗子变成无数的花朵,花朵谢了,还会再开。可一个人的爱却不这么幸运。”

如此回答,你和她都心里一惊。这很不像你的一贯行事。说实话,你的脸与四十岁的年龄不吻合,倒像五十多。她一向喜欢年纪大一些的人。你的脚印从木门前的雪中踩出一条路来,虽然雪还在下,那脚印却一直留在那儿。

直到今天,她重回小镇,就是想在旧地,和你对话,就一个问题,虽然这个问题晚了这么些年:“你是否改写了我的一生?”等等,还有半个问题,也许根本不算个问题,“你是否记得她说过的这句话:‘你一直在写女人,但是你的心思并不在女人身上。’”

“我是个处女。” 她故意一本正经地说。

“我并非一个处女收集狂。”你一边抚摸她一边说。

“我听许多人说,你就是这么一个坏人。”

“再说你也不屑做处女,你也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你亲吻着她的头发。

她又说:“除了我将来的丈夫外,我还会有像你一样的情人。”

“到底多少?”你感兴趣了。

她笑了:“一个军团。”

那是在一个便宜旅馆,也是那个乡镇唯一的客栈,更像一个简陋的家,墙上有一张张你的画,全是她的身体。你住了三天,每日在她身上留下一个符号,并且画了下来,她看看,就用饭粒粘上,往墙上一贴。

“任何人看了那些符号,都会不可救药地爱上你。”你走过一棵老树,回望她,喃喃自语。

可她听见了,她走进房门,第一件事就是,扯下墙上的所有的画来。她拿着画片,到雪地上,划根火柴烧掉。她倒掉热水瓶里的水,脱掉衣服,擦洗身体,不想让符咒起一点作用。

之二十九 另一个女人

你不时会想起她,哪怕是多年以后,半个地球之外。那是另一个女人,完全不同的女人。

这个女人穿着长长的大衣,头戴黑色贝雷帽,看起来比你还高。她已经过了青春年华,但是她的背影依然那么风姿绰约。掉光树叶的梧桐树,衬托出这个地中海地区不常有的寒冷。她乘火车到法国南部,凛冽的风刮在身上,使她的脸微微发红,这个下午,日落之前,到达可爱的普罗旺斯。

她是从波兰来的,在奥斯维辛时,她还是一个婴儿。一个犹太女人,生来就受尽折磨。因为受尽折磨,反而显出一种气定神闲的气韵。你记不起她的名字,她告诉你时,你的眼睛在看她的脸,没有留神她说的话:好像是叫苏姗娜或莎宾娜,反正名字里有一个什么娜。

她不管你在想什么,把手套取下,便把话直接扔过来:“今晚我们可以在一起吗?”

你微笑了,女人这么直截了当,非常少见,但是极其可爱。突然你有点伤感,因为她长得不像一个西方女子,而有点像从前一个什么女人,当然是在中国。

你客气地说:“我来找你。”

“不,我到你的房间来,我喜欢到别人的房间。”她说完,就走掉了。

旅馆外的风有点凉,你也是今晚火车到达南部,没准与那个胆大的女人同一趟火车。来南方,仿佛就是为了这场艳遇。你摇摇头,顺着有些斜坡的小街,那儿有家咖啡馆,香味浓烈。你决定先喝一杯,再吃点东西,便去会场。好久没一个人轻松地坐在陌生人中间,静静地待着。

墙上挂满各式画,其中有幅画,是个穿旗袍的东方女子,旧上海,错了,画下面有行字,提醒你这是满洲国的电影明星广告。那个女人老家应该在长春一带,皮肤白皙,头发生得好。她躺在床边,右手拿着一把剥水果的小刀,她剥了一个大甜橙,将橙瓣摆成一个方形。看着皮从刀尖上掉下地板,脸转向天花板,右手往下一用劲,左手腕被她割破。刀子一进去就没有拔出来,血一点一点流尽,浸透在床下的橙子上,顺着地板的缝往下渗,爱恨皆像生命结束时那一刻虚无,空气轻浮。她紧闭的嘴唇苍白,眼睛里光散尽。现实就是一把刀,她想爱你一生。她割腕前与你大吵,要你和她结婚,还要你与她一起结束生命。

“如果婚姻可以改变可怕现实,那么我愿意与你结婚。”你说完摇摇头,决定从她的生活中离开。事实上,那时你已经受到有关部门的警告,勒令你从这城市消失,否则你这个人就会消失,而不仅仅是你的声音。

二十七年前,你宁愿天天都在田地种地瓜和玉米,进入田边洞穴睡觉,不再想其他任何事。可事与愿违,你成了一个作家,即便是不在意身外之事,可是身外之事却始终萦绕你。她手缝的枕头套子,上面的蓝靛花,这么多年了,总晃动在你眼前,甚至她的呼吸,就像这杯咖啡冒出的热气,撩着脸颊,有点痒,有点心暖。

晚上的演讲很平淡,你,还有三个女人,在台上谈生活和写作。写作使你成为一个听见来自世界尽头声音的人,想想也是,不管是当年还是现在,他们要消除的是你的声音,你的声音比你的生命更让他们害怕。

那个爱你的女人如今葬在何处?你很想从这空谈艺术的台上走下来,到她的坟边坐一会儿,说一下你的心事。你很想握着她的手,抚摸那一道存在于你心里的刀伤。

台上的三个女人,一个在说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自由创作,身体写作;一个在说如何在法国用法语写作成功,不管什么潮流,她都混得转。是否还有一个女人,是否需要写。

当晚,那个从奥斯维辛来的女人果然进了你的房间,她像一只猫,钻进你的被窝。你搂住她,是由于她来自那种地狱似的地方。你一改平日的冰冷,目光变得温情脉脉。可十五分钟过去,你仍是对她没有欲望。她摸摸你,轻轻嘘一口气:“这样就好,就这样躺着最好。”她懂得安慰,声音里听不出来她的失望。房间里没有开灯,屋里月光稀弱,能看见附近教堂的尖顶。你像对一个老朋友一样,和她讲起这晚上的演讲,说你很后悔来这里,没有必要讲话。

她说她当时在下面,她把你的手拿到唇边,轻轻吻了吻,说:“无语就是呼喊。”

其实她习惯逗弄异性,这个世界有什么可以让人忘掉国家加给个人的灾难,唯有做爱。她很小就这么认为,一旦开始身体力行,便收不住。她对你简单说起她的经历,波兰犹太人,一大家子就她们母女俩死里逃生。战争结束后,母亲在镇上小小的邮局上班,她上完学后,在一家诊所当护士。但是母亲日夜无法摆脱在集中营的日子,“只有做爱,在一个男人的身体里,装入一些我身上的负荷,就行了。”母亲这么告诉她时,声调带着疯狂。母亲总是带一些陌生男人回家,他们大多是她的顾客。当她开始感到母亲的痛苦,母亲的痛苦就减轻了许多。命运如此有理由让她承继了母亲的活法,而且在母亲过世之后,她从未梦见母亲,相反,总是梦到集中营,一件件事就同亲历。应该是这样的,她的胎教就是集中营。母亲死了,就算母亲活着,那个不安的魂也会一样附在她的身上。

她坐了起来,慢慢脱衣服,声音有点怪。你好奇地拧亮床前灯。她倒很大方,没有改变动作,仿佛有意让你看,也喜欢被你看。乳罩摘掉后,她的乳房、她的脖子,早在许多年前,就不像一个少妇,岁月在她身上拿走很多东西,不过,她的眼睛依然明亮。

“因为我没有言语,你最后才决定来这儿。”你把她没说完的话点出来。通常如此,语言胜过行动的人,真要行动,却是要下一番决心。

她笑了,伸手去关灯,“是的,亲爱的。”

一夜情通常是惊天动地。可那一夜,你和她如爱人,她的温柔缓解了你内心绷紧的神经。第二天,你坐火车回巴黎,叫出租回到半山坡的公寓时,你终于想起,她到底叫什么名字,而且,你不止一次遇到过她。

如果这是个错觉,当然更好。火车轰隆,火车摇篮般使你沉入梦中。真是的,好久没有这么一个安宁的睡眠了。

之三十 火车

我忽然发现,你就在我的对座,静静地看着我。一个小皮箱放在座位上端行李架上。我不相信,再打一回瞌睡,睁开眼,发现你也睡着了。这一切怎么会是假象、是错觉和幻想?想象中的女人不可能如此旁若无人地睡着。

我站起来,一个人经过车厢过道。那过道是一个舞台,布置得很逼真:在中学读书时,我喜欢写作文,也喜欢画画。我爬上学校后面的小山,那儿有座破庙,蹲在地上学倒坍的石头上的刻字。我写得一手好字,这给你很深的印象。

后来我变成一个热爱你小说的读者,与你通信,一年又一年。我告诉你:有一天,我读到一本回忆录。那是20世纪20年代,在巴黎,有家咖啡馆,有人把一个女婴留在桌子上,抽身离开,一去不复返。

我觉得那个孩子就是我。如果是我,该多好,因为你就在巴黎,你就会把我拾走,带我离开。

现在长年通信结出果来,我和你终于见面了,而且约在这趟列车上见面,事情就是如此巧合。我睁开眼睛,你也睁开眼睛。

现在我们正在往巴黎去。正往那家咖啡馆去。

你已经过了一生中最好的年华,看什么风景都一样,可是对面这个女子,仍然让你心不安。好像你的回信是这样的:当年那个婴儿在咖啡馆得到了上帝的照顾。西边三圣者,中间是阿弥陀佛,左边是观世音,右边是大势至,如同小时候我在庙里看到的情景。你问我:“陌生的旅行者,你是否能把我们带向净土?”

黑夜第一次这么柔和,这么有节奏,你朝我靠近,你的手伸进我的衣服,说:“你的胸脯长得这么高,我原以为是假的。”于是我走进你的家,让你剥光我的衣服。

你止住了幻想,我不会走进你的家。错了,现在是你走进我的家,把你的身体安置在我的身体中。

火车别停下,地平线的边,就是死亡的边。穿着制服的查票员来了,他一个个包厢一个个位置地看,很敬业的样子。隔壁舱房响起法语,软软的、甜甜的:“就只喝咖啡,其余什么也不需要。”还没有人敲你们车厢的门,你已经醒了过来。你知道不管下一个梦什么时候来,你再也见不到我了。

“为什么要等待?”说话者声音模糊,有一把伞撑开在头顶。

一个女人在峭崖上,从那些悬着石棺的山间小道走过来。她天天都在等一个男人。男人走了,再也没有任何消息。“那么,不必等待。”这个念头占据了她的思想。雨天的山里路很滑。男人把她的日记交给了组织,因为她有了情人。

“这是我的故事。我要见证背叛。”

你听完我说,笑了:“你在写小说吗?”

“雨水有种天然的激素,让人情意绵绵。”我这么回答你。

你双手合十,然后将雨伞收起,朝我走近。

那天,你清心寡欲,与我坐在一棵大树下。四周的雨水滴落下来,这个喧嚣无比的世界突然显出安静的面目。世界并不是一直这样,因为人把世界弄成一个非世界,让人害怕世界。你手上已有斑点,白发增多。我,还是三十年前那么娇小秀气,连声音都没变,说话的方式男子气十足。

我跑到山脚,走向有喷泉的街心,说谁都在指点世界,谁都想当上帝。你跟着我信步游荡,没有目的。所谓目的,不也就是如此,放个狮子出去,狮子吃饱了,却不会回头。而你在哪里?我回头,不见你,只有雨零星地飘着。我原地转圈,随手指一方向,只要坚持走下去,就能见到你。

“只要心诚,我们果然就能相遇。”有位圣人说过。

雨越发大起来,我走到雨中,脸上湿得厉害,弄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我笑了,你第一次看见我笑。一个女人的笑竟然是这样的美,你突然发现,本来你已经决定消失,实在忍不住,又从街角里走出来,走向我,双手捧起我的脸,热烈地亲吻我。

之三十一 灵山

她取掉修女的面具,还原成本身,一个街头流浪女。她走到你跟前,提起你脚边的皮箱,回身往台上走。皮箱很沉重,又旧又脏。

“里面到底是什么呀?总不会是性欲。”

“或许是一颗头,也或许只是一封绝情信。”

“说清楚点,行不行?”

“行,你可以叫这里面的东西叫做正义,或者良心。”

“太麻烦,会弄得每个人性冷淡。”

“要不,怎么办?”

“能不能扔了?起码,今夜别打开。这样,今夜可以变得单纯一些。”

“有个国家的人,脑袋里就少这个东西。佛让我急着送去。”

演出已经开始很久。她在长江上游那个叫乌衣镇的地方与你邂逅,现在在台上,她正在勾引一个长得很像你的人。给她一个名字,叫朱花婆好了,名字不好听,可她就是那个你忘不掉的女医生,生得美丽,而且神秘。在中场休息后,她变成诱惑男子的妖女。你和她在舞会上认识。后来你才知道,她做过县图书馆女管理员,也做过夜读外国小说的中学生。她在茫茫人群中认出你,把你带进我孤独的心里。就像你和友人在江南水乡度过的那个长夜,三人一起躺在船舱里时,不能碰的她,反而给你最美好的梦想。

你在台下观看,你的记忆加入了演出。你悄悄地离座,像是出去方便一下,没有惊扰一起观看的人。你绕道到了后台,你让导演离开,你决定自己亲自导。这是一本几乎占了整个舞台的书,她和一个人在大堆书上做爱。

音乐呢,你们最熟悉的音乐呢?不是这种抒情的,也不是那种伤感的,而是那种集体大合唱的,就是这种可以用音乐蒙上伪装的什么玩意,如此可怕的集体发出的声音才能逼真,才能重现过去,在那三十年前,四十年前,甚至更长。

翻过一页,又是一个女人;再翻过一页,又是一个男人。一切像魔术,生活就是魔术,艺术是什么?艺术能模仿生活吗?

书与台上的男女在火焰之中。书成了灰烬,人成了白骨。

几乎在同时,台上盛开了一朵莲花,又一朵莲花,有白有红。木鱼声响起来。莲花继续在盛开。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说:“我们在火车上遇见时,你只看窗外。”

你讲完故事,在她整齐的发髻里,挑出一根细细的白发,她笑着说:故事催人老,一日等于七千二百个白昼。

很多年后,你离开了这个国家,漂流世界,到处见到的只是陌生人。而这个女人还是天天站在长江边上,面朝日出背对日落,一次一次地跟踪你而来。为了通得过边境,为了不得罪异国人各有千秋的唯一上帝,她变成各种身份的女人,各有自己的故事。

好吧,从那个叫苏珊娜或莎宾娜的女人那儿重新出发。艺术远远比时间、比声音迅速,穿过海洋沙漠,连绵的群山,她问:“你为什么在每本书每个戏里写女人?”

“因为我在寻找一座神秘之山。”

“那座山到底在哪里?”

其实她也知道,这个问题不需要回答。

那你是在想我,想那个还是处女的我?”

“我想你,不错。但是为什么你总是出现在我身边,为什么你的忠诚,给了我一个人。”

“我的灵魂属于很多人,我的身体却只给你。”

难道她说的不是反话?故意来戏弄你,给你枯燥无味的生活添一点苦涩味。她提起简单的行李,下了火车;她走在路上,坐上船,往下游驶去。

她在离开你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了这旅行,如今你和她都无法停下来。她的旅行是为了再次见到你,你的旅行是为了与她分离,你这才明白:她的话可能真是对的。

这个你是你,也可以不是你,但是她肯定是她,所有的她都是她。

冬天雪一会儿下,一会儿停,全是一片白色。狗在白色中奔跑,脚印串成一线。远远的一排灰暗房子,在刺眼的雪上,自然地进入你的回忆里。你走到桌子前,在电脑键盘上打下一排字:一匹独角兽,两个神秘人。

之三十二 诗人

自从失恋后,他开始泡吧,南城大小酒吧他都去。每夜必醉,到月亮下山,他才打辆出租回家。有夜醉到不省人事,朋友将他送到医院吊盐水,他拉住朋友的手不放,连连说,不去,绝不去那地,任何地都不去。

果然,他还真是说到做到,清心寡欲似的过了一阵子,酒吧里的朋友寻不到他的人影,都说这小子八成被酒灌毙了。可是一夜他突然飘飘而至,如一新人,他掏钱对酒吧里的人说,今晚我请大伙喝一杯。那夜有一清丽女子跟他走。

从那之后,他没有再来酒吧,原来他是来告别众酒友的。不过也有人在什么隐秘场所见过他,都说他不再写诗了,他转行,炒股发了。这人神了,半年不到,钱滚滚而来。

他搬了家,搬家时狂喜,恨不得跑到电视新闻节目上去对全国人民宣布沦落人从此站立起来!但稍稍过了几分钟,他就想,怎能向外承认他有钱,还想不想今后有安静日子?什么三亲四戚,毫不沾边的朋友的朋友,都会找来,他不是慈善机构。

旧城一夜间升起许多高楼,破坏了原有古典的美,但没到不堪入目的程度。他买了大楼里二层,本是精装,提着衣服进去,除了留给自己的一套,其余全租出去。

十多年前他除了写诗,还玩票当过导演,在浴室里有张广告,制作很差的电影,只上演一周就被淘汰;电视做过一次,应该是纪录片,中途没资金,最后被人霸占。他在落地阳台上巡视一圈城市风貌,已心里有数,有钱也有闲,接下来该干点什么。

他跑遍了有关商店,甚至飞了无数次外地,然后他的卧室变得极大,装了最先进设备,由一台电脑操作控制,鼠标点到哪套房间,当下的情景就显现出来。

开始两个星期,他基本上摸清住户的大致情况,没啥戏剧性的情节可记下,包括床上的事也没啥新花样,吵架也没新词,居住就是居住,平常安稳地过日子,哪有好莱坞电影里的惊险凶暴和色情!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照样扫兴,腻烦毫无吸引力。这天傍晚他的手乱移动,在甲座3474停下,一个穿泡泡纱白裙的女人站在客厅,四下在看。不该是主人,主人是一个年纪大得多的胖女人,印象中他没有看见过这女人,可能是来看家的。她转过身来,几乎是朝他的屏幕伸出双手,太难看。他关了控制器。

他决定打破习惯出去找乐子。为刺激感官,他将早已换成的美钞放在双肩背包里,看背着这包钱到处逛是何滋味,有没有人嗅出来抢?这背包比足球明星贝克汉姆的手提包还够格,识货的人应该抢他,他讨厌自己,要来抢都请便。

在大楼取信处,他与一人对撞,都倒地了。是那丑女人。他站起来,走开。她没爬起来,好奇心使他折回。她在流血,膝盖和手肘上都摔破了皮。他说,想赖他不成?

你不讲理?她的声音细细的,怪了,这声音有魔力,吸住他想再听。

他朝她伸出手,她也没有拒绝,让他扶进电梯。她的皮肤也怪,一粘上,他就脱不开了。干脆当一回君子,送她回家。

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抽身就走,刚到门口,她说,她知道他住哪里。

他心中有鬼,一时竟愣住。不对,他是被她的声音吸引,他忘了她有多丑,世上美女见多了,没有到异类份上,他瞧都不瞧。

她说自己很丑,她知道。

他摇摇头。

她说你不用安慰我,你把那边柜子里的红药水拿来吧。

他拿到药水,她将手和腿伸给他,他将红药水涂抹在受伤处。

他把包放下,倒了酒,两人喝了一杯。喝完后,她站起来,扭着步子到厨房倒来两杯红酒。真见鬼,又是红色。他想,和丑女打发一夜也许有新感受,自从他设计了房间的控制装备后,已好久不近情色。突然抬头,她的头发也是红的,不要大惊小怪,女人这年头都发疯了,头发不是染绿就是染白,红色早几年很酷。

他觉得这红酒有问题,不然怎么会有喝不够的感觉。

你是帅哥,她说。

不用你来说,他回答。

你不需要爱情吗?她问。

自古丑女多作怪,她倒抢先诱惑他。他若在这儿待下,就该回家,把整个过程录下来,她的声音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演员都好,好在哪儿,说不出,就凭这原因,他就该回家一趟。她上卫生间,他溜出门,回家后以飞快的速度将机器打开,对准甲座3474,然后以飞快的速度返回。

很好,她没有发觉,从卫生间出来,换了一袭红红的拖地长裙。他的包不在,他心跳了,不,在沙发边,被移了地方。

他们继续坐着喝酒,不再说话,他有疑惑时很容易醉,但这晚就是不醉,两人都不吃下酒菜,很西方,比酒量大,原来如此。

谁输谁脱?她说。

你有什么可脱的,男人你见过吧?他不以为然地说。

她摇摇头,明显是捉弄他。她说,你是鬼,听清了吗,不是人。

那你跳一段给我看,娘子军或变成后街男孩吧,他站到沙发上。

她说赌啥?她看了一眼那包。她八成是打开过包,知道那是一扎扎美钞,好几百万。她继续说,你就背着那破包到处跑。此话更可疑,他一口喝干酒,说换白的,你把房里的烈性酒都拿出,咱俩好好喝喝。

赌那包或是爱情?她说。

他不说话。她手一伸开,客厅里出现一个会踮着脚尖的舞女,那是“文革”时的芭蕾舞,但从纽约百老汇跑到这个城里来演,滑稽好玩。这一套谁不会,他跳下地,与她对跳。她的脸,变了,怎么看都像他母亲,他一直认为只有他母亲才是美人。仿佛她脸上有层皮,撕的过程他没有看见。这时他头晕,有点醉了,干脆脱了衣服,也脱她的衣服,她顺从得惊人,他们躺在地板上。

爱我,说爱我,不管我美还是丑。她胡言乱语,但声音还是要命的好听,比她的身体还要他的命。她说,你包里已全是金条。你爱我还是爱金子?

她翻过身,拿住包,笑:太重了,你看你看。

果然是金条,他说,都爱,不只爱你,管你是什么,都爱。

她松开他,她的裸体是红的,涂了红色,这女人喜欢演戏,走到窗边,将包往窗外倒。他一步上前,抢过包。一口酒呛出来,他就地而坐。她走到窗前,伸出双手,一个飞的姿势。他顺手抱住她的一只腿,她倒在他的怀里。

没劲,没劲,你是没有选择的鬼,虽然你是人。她喃喃地说。

他的选择就是无选择,她被他压在身下,再也不说话。白酒红酒使他这次爱一个女人特别快乐,汗水像雨水哗哗而下,整个地板都是水。

他醒来是第二天下午,屋子里就他一人,包还在,他松了一口气。上面搁了一个纸条:你很有意思,但不是我的菜。

不懂这话,他想不起自己怎么到这屋子里来,不过没关系,可能走错房过了一夜。他回家,冲澡,上床前他数那包钱,一分不差。天哪,他想起那美妙的声音,记忆渐渐恢复,他失去了他一直在找的东西。他在房里像个疯子,冲到电脑前检查,一个个房间依旧,甲座3474里有一男一女,看不出男的是他,倒像是房主人,女的美如天仙,莫非之前她化了丑妆。后来,录像全是花点,录制有错,他垂头丧气,这时楼下人声喧哗,他朝下一看,围了太多人。

他来到楼下,大楼有人叫住他,听说你妈跳楼自杀了。

我啥时有妈?他理也不理,绕过人群,朝停车场走去。就算他做了一夜噩梦,就算是他自家老娘也输上了,他也要当导演,当个好导演。缺好演员?没事,现在就去找,不过要进行得自然而然,让这幢大楼每天都有不同的惊天动地的故事发生。

之三十三 阿多米

她急急地穿过马路,在中间地段突然停住,眼泪哗哗而下。来往的车辆按喇叭,有人对着她乱喊乱叫。她听不见,足足站了两分钟,之后她走上人行道,一脸平静。

记不得有多久没走这条路,杨树据说因春天生絮乱飞通通被砍掉,全成了枯死的树桩,立在运河两岸。这儿没有成双成对的人散步,和半年前哪怕一个月前都不一样,河水有点浑浊,还好,垃圾扔得不多,破塑料袋和易拉罐,雪糕棍倒插在草丛中。她望得见附近一排排的住宅,西山落日,照出远远近近一线玫瑰色。

天气突然就热了,百分之八十的人家都开了窗。她走到花园中心的长椅上坐下。对面二楼的阳台上端坐着一只小黑猫,毛发水亮,瞅了瞅她。隔一会儿,猫爬下来,跑到她跟前。这时有人问她:“对不起,小姐,我可以坐在这儿吗?”

她站起来,看也不看那个搭讪的人,手一摊:“你坐吧。”

加快步子,抄近道走。

她打开房门时,发现黑猫在身后,见她没有反对,就跑到屋里。她抱了猫扔进浴缸里洗个澡,这猫越看越是好模样,又格外听话。

“得了,看来我俩是有缘。从今儿起,和我一样叫阿多米好了。”

她用干毛巾擦水滴,坐在沙发里,拿着一个吹风机,开小档吹着猫。

“不要她,阿多米。”

“现在我被人像臭抹布一样扔掉。有猫做个伴。”

“猫不会说话。”

“偏见。”

“女人得避着她才有男人运。”

她听见自己的腹语,摇摇头。她在一家连锁洗衣店当副经理。这些天她自愿烫衣服,像是一架机器,胳膊酸痛,脚也站痛,自虐后给衣服编号码,一一挂起来。遇到急件的客人得取货送货,她总是按时到达,从未误事。高个子的男人来时,她一次也未遇上。高个子男人穿竖条淡蓝衬衣牛仔裤。店员说他的衣服总是这两样,上衣是毛衣或西服,总不见来洗。

有人敲门,她没有理会。那人继续敲。她干脆用双手塞住耳朵。好了,停了,四下死寂。她起身,先到窥视孔看,没人,这才打开门。门外那人早走了。她准备关门时看见了小纸条。是寻猫的,说是两岁半的家猫,患有糖尿病走失,非常担忧,若能寻见,必谢之。有一照片,正是阿多米。

她看着门口边的猫,应该还给主人吧。她弯下身来,去抱猫时,猫却躲开了,胡须伸展开来,样子很生气,一副不情愿。

试了好几次,猫都不让她近身。她有点急了,安慰着猫,可再怎么说,猫也是如此。没办法,她只好锁上门。

走进药店买糖尿病的药,她猛一抬头,看见高个子男人正在门外墙上贴寻猫告示。她拿着药就往家里赶。身后有脚步声,是他追来了,仿佛在说:“我要和你好好谈谈!”

她加快步子,走得飞快。那人似乎停下,她也停下,往后看:一个少年拉着一个像妈的女人在着急地解释什么。神经出问题,就是那东西,也不会怕。

她又失眠了,没有办法,到凌晨三点多,她只有穿上衣服,拿了钥匙出门,去跑步。她跑到一幢房前,看那阳台,雪亮的一盏盏灯亮着。阳台上似乎添了一盆竹子,屋里有人也不会瞧见她。

周身是汗,慢慢朝家里走。走到家时听见猫叫。她想起自己有了一只猫,明显是猫在找她,或许不是找她,是在找自己的主人——高个子男人。

经过这么一折腾,果然睡着了,半梦半醒中,她翻了一个身。她又梦见了从前的事。她还是一个小女孩,母亲带她去见一个中午男人,告诉她这人是生父。她从没有父亲。父亲生病去世了,母亲总是这么说。生父常带她去吃中心街的灯影牛肉和饺子屋的三鲜面。女孩对生父不好,但也不差,她按他的要求,叫他爸爸,声音怪怪的,他倒不怪她。

有一次生父对她说,他并不爱她的母亲,但母亲怀了她,生父才一直与母亲保持往来。他们做情人做得很累,母亲的欲望很强,他勉强支撑。她不懂欲望。生父的脸倒红了,让她跟着难为情。

想来生父是试着告诉她,让她的母亲不要和他见面,因为他根本不需要。作为一个父亲,告诉一个这么小年纪的她,他真是不要脸。

她长大了,到外省读书,干脆不回家,她要让她的所谓的父母后悔,她也不需要他们。

而他们偷情的结果,就是她。她从小到大一直躲着男人,并不爱男人,只有当遇见了命中的王子后,她的心才热起来。可这王子是个花花肠,他带新的女朋友回家,她一气之下搬出来。他并不追她,她折回去,他只是把门漏一点,说是你自己要走,我并没有赶你,好说好散。之后他拒绝见面,发展到最后,她打电话去,一听是她的声音,他就挂电话。

昏沉沉地,她又睡了过去。他在吻她,她大叫着睁开眼睛,原来是美丽的阿多米依偎着她,用舌头舔她的脸颊。

梳洗之后,她给猫倒了豆浆,又喂了药片,自己才喝了一杯牛奶。准备去上班,发现今天是周日。脑子好糊涂,若不是周日,肯定会迟到。因为那个鬼高个子男人,最近一段时间她已迟到了两次,这份工作早晚会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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