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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初露锋芒的黑人女作家

作者:王晓英 当前章节:15026 字 更新时间:2026-7-2 01:07

一、论文获奖

1967年秋,美国著名期刊《美国学者》举办论文竞赛的消息传到艾丽斯耳中,艾丽斯一直想写一篇关于民权运动意义的文章,因为此时民权运动的高潮已过,社会上一些人认为民权运动已不复存在,另一些人则对于民权运动于黑人争取平等权利所起到的作用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亲历民权运动并深感运动给自己的命运带来巨大改变的艾丽斯,对此早已郁积了满腹情绪,不吐不快。这个论文竞赛,正好给她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将自己对民权运动的认识和看法分享给读者。

梅尔文还记得当时艾丽斯写作那篇文章时的情形。他说:艾丽斯坐在桌子旁,我在屋子的一角看报纸,只听到打字机快速而激烈的声音。不一会,艾丽斯递给我10张或15张纸。我当时想,这只是初稿吧,但我错了。整篇文章非常完美,简直就是一气呵成,写得好极了。她或许又做了少许修改。对我来说,要写出这样一篇文章,至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而她一口气就完成了。

艾丽斯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她的文章获得了论文比赛的一等奖,这个成绩是在击败了数百篇文章的基础上取得的,这个结果让她十分开心。当她收到《美国学者》的官方正式通知,告诉她获得一等奖时,艾丽斯竟按捺不住激动兴奋的心情,立即给老师穆里尔·鲁凯泽写了一封信:“千万别告诉别人,我参加了《美国学者》杂志的征文比赛,获奖了,现在我的文章就要出现在那本杂志上,是不是太让人高兴了?”

这篇题为《民权运动,好处何在?》(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What Good was It )的文章被刊登在1967年秋季期刊的《美国学者》上。这是艾丽斯发表的第一篇非虚构作品。在这篇文章中,艾丽斯阐述了民权运动的重要意义,指出不管其结果如何,民权运动在黑人心中激发出了一种永久存在的民族自豪感。

在文章前半部分,她首先描述了一位年老的黑人妇女接受别人询问时说的话,有人问她,民权运动已经结束,你是如何看待这场运动的?老妇人一边拄杖蹒跚而行,一边回答说:民权运动就像我,即使不行了,也不会就马上倒下。

艾丽斯充满感情地用诗一般的语言抒发了对这位老妇人的崇敬:

这位老太太是三角洲小镇上一位传奇的自由斗士。她因坚持追求美国公民的权利而受到残酷虐待;因唱民权歌曲而被殴打;因谈论自由而被单独关在监狱里;因向上帝为狱卒救赎祈祷而被推倒在面包和水上。对这样一个女人来说,只要她的皮肤是黑色的,民权运动就永远不会结束;只要有一个黑人幸存下来,争取与美国白人平等的斗争也必不会停止。

接着她将笔触转向自己,描写从小作为黑人对生活感到的焦虑和恐惧,以及对改变生活的期待和渴望。

当我们还是在父母呵护下成长的孩子时,我们期待了解外面世界的精彩。幸运的话,有时候父母可以提供,有时候,它来自远方其他途径。我们总是无力可为,被焦虑和恐惧所包围,希望长大后不要生活在这个狭小的世界,过眼前这样的日子。我们渴望着有活力的生活,希望有能够将我们从如死一般沉闷的生活中拯救出来的办法。我们在每一件不同寻常的事件中寻找征兆;我们在每一个陌生的面孔中寻找英雄。

直到六年前我才开始真正意义上的生活,尽管在这之前我同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现在23岁——但那时我并没有真正理解人生的真谛。我不明白生活的意义,那是因为没有人告诉我。那时我看自己,也同别人看我一样:这个忧伤寡言、心怀渴望的典型的高中生不过是个黑人。在那之前,我的思想与身体的外部轮廓和肤色是分开的,好像它和身体是陌生人似的。我有着自己的想法和精神——我想成为一名作家或科学家——但我身体的肤色不允许我这样。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只是作为符号或像幽灵一样地存在。在白人的世界里,我形同影子。作为一个生长于贫民窟里的年轻人,和许多同样生活在这里的人一样,我们不存在于书籍中、电影里,甚至也不存在于国家政府的视野中。我期待着生活的召唤。

在文章的后半部分,她描述了作为黑人代表的母亲在白人种族主义阴影下毫无自我价值的生活。她写道:

我母亲爱看的肥皂剧很乏味。肥皂剧里充斥着怀孕、流产、虚伪、不忠以及酗酒的剧情。所有这些男人和女人都是白人,他们和仆人住在有着长楼梯带天井的大房子里。但是我的母亲,带着一天的疲劳,靠在椅子上休息着,看着肥皂剧里面那些做过头发的女人们的动作,听着每一句台词,考虑着每次的暗示以及语调的变化。在看这些肥皂剧的时候,她把自己当作剧中人物之一。……我的母亲,一个真正伟大的女人。她毫无怨言地养育了八个自己的孩子以及六个邻居家的孩子。但她认为自己比不了那些肥皂剧里的人物。……有一次她问我是否认为白人天生更聪明、更漂亮、更好。提出这个问题的我的母亲,是一个从来没有丢下任何一个孩子,从来没有欺骗我的父亲,一个从来就不虚伪的人,甚至从来没有喝过酒。……黑色不仅仅是我母亲的肤色,也是一面阻挡她的墙。

接着,艾丽斯描写了马丁·路德·金的出现带给她精神上的震撼和改变。

终于有一天,奇迹发生了,我受到了召唤。

……

六年前,正当我心不在焉地看着我母亲的肥皂剧时,纳闷生活为什么不能有一点其他内容时,民权运动走进我的生活。就像是未来的好兆头,马丁·路德·金博士出现在电视上,我第一次在电视屏幕上看到我们黑人的面孔。而且,就像童话故事一样,我的灵魂被他所震动了,当时,他正被押上警车,因为领导了在阿拉巴马州一次抗议游行。我爱上了他游行时严肃而又坚定的表情。当《我们一定会胜利》这首歌在我耳边响起时,我母亲的肥皂剧已经不可能对我造成任何影响了。马丁·路德·金的人生,很高大、非凡。因为他的所作所为以及他的坚毅与真诚,我相信他。他承受了很多,因为他坚持非暴力、爱和情谊这些简单的信念。也许大多数男人无法坚持这些信仰,但是金博士不顾家庭以及他自身的危险也要达到这些目标。他就是我等待很久的那个英雄啊。

在这之后,艾丽斯阐述了民权运动给她人生带来的影响和变化。

因为这场运动,……我为我的生活,为了可以成为我自己,为了可以成为一个比影子或符号更重要的人,有了努力奋斗的机会,这是我一生中从未有过的。在这之前,除了为每天的面包,似乎没有真正的理由去奋斗……

为了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我战斗过、努力过,也曾斋戒过、祈祷过,更曾诅咒过、悲伤过。毫不夸张地说,我就像重生了一样,懂得了人生的意义,这种认识使我走向了外面的世界,去上大学,去不同的地方,见不同的人。

……

在文章最后,艾丽斯充满激情地总结道:

民权运动有什么好处?如果它在我们有生之年给了这个国家一个金博士,一位有良知的领袖,那就足够了。如果它能让黑人的眼睛从白人的电视剧上转移开来,那就足够了。如果它能喂饱一个挨饿的孩子,那就足够了。

如果说民权运动“消亡”了,如果说它没有给我们任何其他东西,那么至少可以说,它给了我们永远的彼此。它给了我们一些人面包,给了我们一些人庇护,给了我们一些人知识和骄傲,给了我们所有人安慰。如同人们获得了重生和生活目标,它给了我们孩子、丈夫、兄弟、父亲。它打破了这个国家黑人奴役的模式。它粉碎了白人肥皂剧的虚假“承诺”。它给予了我们历史和比总统更伟大的人。它给了我们的孩子去追随和效仿的无私无畏的英雄。它给了我们明天的希望。它把我们唤醒。

因为我们活着,它永远不会消亡。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这篇文章发表的同一时期,美国著名黑人作家詹姆斯·鲍德温的杰作《下一次将是烈火》(The Fire Next Time)正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影响。《下一次将是烈火》是鲍德温影响最为深远的散文集,全书由两篇信件组成。第一篇题为《我的地牢在震动》,是作家在美国黑奴解放运动100周年纪念时给侄子的公开信,讲述了非裔美国人如何经历一代代的不公而幸存,并敦促侄子超越白人对黑人的狭隘定义,追求卓越。第二篇《十字架之下》,曾发表于1963年的《纽约客》,当时正值阿拉巴马州发动针对黑人的暴力事件,鲍德温凭借其对“国家的黑暗现实尖锐剧烈的批判”登上《时代》杂志的封面。在文章中,作家回忆了自己17岁时遭遇的信仰危机,描述了基督教堂里遍布的伪善和暴力,以及自己和美国黑人穆斯林运动领袖的一次分歧。鲍德温深刻地指出种族歧视的根本来源是白人对权力的病态迷恋,以及他们面对公义和历史的虚无与恐惧,号召黑人和白人抛弃黑暗的肤色政治,共同承担起艰难的历史责任。

艾丽斯的《民权运动,好处何在?》与鲍德温的《下一次将是烈火》相互呼应,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影响。艾丽斯在文章中同样劝告黑人不要谦卑地行走,要向自己的传统致敬。艾丽斯还对那些只是批评民权运动带来负面现象,但对由于不公正的罪恶迫使黑人反抗的原因视而不见的学者和批评家进行了驳斥。

现实世界的残酷让她深深感到生活不可回避的沉重,同时也使她不由自主地思考自己在文学世界跋涉的意义。这篇文章的获奖,给了年轻的艾丽斯以极大的鼓励,使她更坚定了以写作为生的道路,坚定了要用自己手中的笔为武器,去揭示美国黑人苦难生活的残酷现实,为黑人获得平等权利呐喊,为唤醒黑人民族自尊心和价值感呐喊。

在文章发表之际,《美国学者》杂志曾让她提交一份个人简介。在这份个人描述中,她简要描述了自己的童年之后,讲述了自己先后在斯佩尔曼女子学院和莎拉·劳伦斯女子学院接受教育的经历。在结尾处,她介绍她正在进行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的写作:“目前,我还没有被越南战争、种族主义暴乱和遍及全国的悲伤与混乱所麻痹,我正在写我的第一部小说,书名还没有确定……我想写一部关于人性的小说,一部维克多·雨果式的作品。”雨果是艾丽斯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也是她效仿的榜样。可见,那时年轻的艾丽斯早已树立了远大抱负,她希望自己能像伟大的法国作家雨果那样,在文学作品中写出人类的苦难和人性的伟大。

二、《曾经》和《让死亡见鬼去吧!》

1968年,在密西西比州杰克逊城参与艰苦卓绝的民权斗争的日子里,艾丽斯得到一个好消息——她的诗集《曾经》(Once)出版了!她很惊讶,因为自从她写完这些诗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她没有想到从门缝里塞进老师穆里尔·鲁凯泽家中的那些诗,不仅被穆里尔·鲁凯泽送给朋友们传阅,还被投给了出版社,而出版社在三年之后将这本诗集正式出版了。之所以选用“曾经”作为标题,艾丽斯解释说,它反映了自古以来讲故事的传统,人们从小听的故事都是以“曾经/从前有一个……”开头的。艾丽斯和梅尔文的朋友们听闻艾丽斯出版了一部诗集,都惊诧不已,因为在这之前,他们都没想到,身边这位文静寡言的黑人女子竟是一位诗人。

作为莎拉·劳伦斯女子学院教师,同时也是著名诗人的穆里尔·鲁凯泽十分欣赏艾丽斯的诗,她认为这位黑人学生的诗歌技巧娴熟,主题深刻,语言优美。虽然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出现过一批黑人天才作家,并因此形成了哈莱姆黑人文艺复兴运动;但到20世纪60年代,黑人文学已经衰退,活跃在文坛上的只剩下像詹姆斯·鲍德温等少数几位黑人作家。穆里尔·鲁凯泽有心将这位她称之为“我最好的学生之一”的年轻黑人女学生推上文坛,她将艾丽斯的30首诗交给了哈考特出版社的编辑希拉姆·海顿。希拉姆回忆道:“我收到一本诗集的稿件,是一位年轻的黑人女诗人的作品。这些诗写得很有力量,有的生机勃勃,有的回味无穷。……我们立刻决定将它结集出版。这本诗集刚一面世就售出了三千多册,对于一本诗集而言,这个数字相当可观。”很快,这部诗集又被第二次印刷。

《曾经》出版后,虽然没有得到广泛的评论,但它标志着艾丽斯作为一个与众不同的天才作家的首次亮相。《黑人文摘》的评论家卡罗琳·M.罗杰斯注意到了艾丽斯诗歌“精确的措辞,微妙的、意想不到的曲折……”。《芝加哥每日新闻》的评论家德维特·比奥则惊呼道:真的很令人兴奋,我终于发现有一位诗人,她没有模仿现代诗歌中任何人的手法,也没有受任何人关于黑人革命教条的约束。她只是用她看待一切的方式描述出来,在这个教条时代,这让人耳目一新。在文学圈颇有影响力的《出版商周刊》也刊登文章,称赞艾丽斯的诗歌唤起了鲜活的生活形象,指出艾丽斯的诗纯净、坦诚、朴实、老练,体现出一种神秘感,但又蕴含具有救赎力量的优雅和温暖。

就像许多作家在经历了特殊遭遇的情况下会产生创作灵感一样,《曾经》里的诗歌就是艾丽斯在莎拉·劳伦斯女子学院最后一年经历了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体验之后创作的。当时艾丽斯的心境无法向身边的朋友述说,只能用诗歌涂抹下那些日子她所经历的痛苦和欢乐的痕迹。连续一个星期,她一口气写了30多首诗。这些诗叙述了她对自己处境的绝望,以及她在民权运动和非洲之行中的经历。

事实上,在艾丽斯心目中,《曾经》是一部主题快乐的诗集,充满歌颂生命的乐观主义精神。虽然诗集中的许多诗歌源自悲伤,但它们实际表达了作者对这个世界的热爱和人与人之间关爱的感受。就在艾丽斯创作这本诗集的同时,她还完成了一篇短篇小说《让死亡见鬼去吧!》(To Hell with Dying),同样是因为与死神擦肩而过的经历激发出的灵感而创作的作品。故事讲述的是一位黑人老人无数次被邻居孩子的爱从死亡中拯救出来。“我是孩子,也是老人,”艾丽斯在一次访谈中说道,“对我来说,那次经历并不十分重要,更重要的是写作诗歌和小说这件事让我明白,能够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

就在经历了那次绝处逢生后不久,她得知自己家乡一位年长的邻居斯威特先生去世了。斯威特先生喜欢弹吉他,爱唱蓝调,深受孩子们的喜爱。于是,艾丽斯写了这篇短篇小说,一部分是为了纪念斯威特先生,一部分是为了庆祝自己获得新生。在这篇小说中,她把斯威特先生和孩子们之间的爱描写成一种战胜死亡的力量。

《让死亡见鬼去吧!》通过一个女孩的眼光描写了名叫斯威特的可爱的黑人老先生,他是个吉他手,善良,乐观开朗,年轻时曾经想成为医生或律师或水手,但发现因为自己是黑人,这些理想都无法实现。到了老年,他嗜酒如命,还是个糖尿病患者,身体虚弱,好几次都病重,眼看就要死亡,但都被从死亡边缘拉回来——因为每逢他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时候,故事叙述者的父亲就会让自己的孩子们去用亲吻唤醒他,父亲会大声说:“让死神见鬼去吧,伙计!”“这些孩子们需要斯威特先生!”小说中描写道:

而他们确实需要他。因为只要父亲给个暗示,他们就会挤到床周围,跳到被子上。无论谁只要是最小的,这时就会吻遍他那皱巴巴的棕色的脸庞,瘙痒他,逗他笑,他就会笑得整个肚皮以及他那长长的十分凌乱的小胡子都会一齐抖动起来,就像西班牙的寄生藤,连那颜色也都一样。

叙述者回忆自己小时候,斯威特先生与她一家人相处的愉快时光:

对于我们所有的孩子他是很善良的,还有点想要讨好我们的害羞,那在成人来说是不寻常的。他很尊敬我的妈妈,因为她从未在他醉酒的时候批评过他,甚至当他因醉酒就要倒向壁炉的时候,还会让我们和他玩。虽然斯威特先生有时会完全迷失或几乎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头部、颈部,以致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但他的头脑仍然很敏锐,他说话也不太受影响。他的酒量和理智同时使他成为一个理想的玩伴,因为他虚弱得同我们一样,所以我们通常最适合和他摔跤,同时都能保持相当清醒的谈话。

和他一起玩的时候,我们从未感到斯威特先生与我们在年龄上的差距。我们爱他那满脸的皱纹,也会在我们自己的眉头上面画些线条来模仿他,而他的白头发更是我特别珍爱的宝物,他也知道这个,所以当他在理发店刚理过发后就不会来看望我们。有一次他有事来到我们家,可能是为他的作物施肥的事情来看我父亲,虽然他从来也没关照过他家的庄稼,但是如果他已经做了,他就想知道什么东西施用于它们最好。他刚刚在理发店剃掉头发,他戴着一顶巨大的草帽遮挡阳光,也让我看不见他的头发。

但我一看见他,就朝他跑过去,让他带我玩,要他用他那滑稽的胡子吻我,那胡子有一股子强烈的烟草味道。他也期待将我的小手指插进他那毛茸茸的头发里,但当我揭掉了他的帽子才发现他对头发做了什么,头发压根就不存在了!我放声号哭,以致我的母亲以为斯威特先生最终将我掉进那口井里了,还是别的什么的,而就是从那天起,我一直对男人的帽子不敢轻举妄动。然而,不久以后斯威特先生再次出现时,他的头发又长出来了,还是那种卷曲的白发,还像以前那样让人琢磨不透。

……

叙述者一家人与斯威特老人相亲相爱的情节十分动人,特别是几次将老人从死亡边缘唤醒的经历,让年幼的孩子真的以为自己对老人有特殊的魔力,每当老人陷入病危之时,他们相信自己一定能将他唤醒,而这成了孩子们一生中深感自豪的事,仿佛老人只要在他们的呼唤下就会醒来,永远不会离开这个世界。

我们非常担心某一天他会死去,离开我们。我们万万没有想到,我们是在做着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我们还不知道当死神突然降临的时候这就是一个人的终结。我们认为那么多次都战胜了死神,死神也算不了什么,事实上人们被死神带走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我们也没有想到,如果我们的父亲快要临终时我们也不可能阻止它,斯威特先生是唯一一个我们有能力唤醒的人。

当斯威特先生八十岁的时候,故事叙述者去外地上大学。故事最后,斯威特先生已经九十岁了,一天早上叙述者收到一封电报,说斯威特先生不行了,她放下一切事情,立刻奔向机场,回到家乡,来到老先生的身边:

他双眼紧闭,双手交叉着放在肚皮上,细瘦而精致,不再是皱巴巴的。我记得在此之前我总是跑啊跳啊甚至可以爬到他身上的任何地方;现在我知道他再也不能支持得住我的体重了。我环顾四周,看到了我的父母,却惊奇地发现,我的父亲和母亲也显得年老体衰了。我的父亲,他的头发也灰白了,他俯身注视着那位安静地沉睡的老人,像他做了很多次那样说:“让死神见鬼去吧,伙计!我的女儿回来看斯威特先生来了!”

我弯下腰,轻轻地抚摸着他那紧闭的双眼,它们开始渐渐睁开了。紧闭着的葡萄酒色的嘴唇抽动了一点点,然后微微裂开了一个温纯的略微尴尬的微笑。斯威特先生能看见我,他认出了我,他的眼神看上去很活泼,但只闪烁了一瞬。我把我的头放在他旁边的枕头上,我们彼此只是看着对方,看了很长时间。然后他开始用他那纤瘦而光滑的手指捋摸我的发线。当他的手指停在我的耳上时,我就闭了双眼,他的手掬成杯状拢着我的脸颊。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相信我正赶上了他要离开的那一瞬间,他的眼睛闭上了。

叙述者不愿相信自己的失败,以为老人还会像从前一样醒过来。她长时间地看着老人的面孔,满是皱纹的前额,红红的嘴唇,双手依然还伸向她。父亲将斯威特先生的吉他放到她的手里,那是斯威特先生几个月前就交代要留给叙述者的:

他不想让我觉得这趟旅途是徒劳的。

这把旧吉他!我拨了下弦,哼起了“甜蜜的乔治亚布朗先生”。斯威特先生留恋的神奇的美感仍然徘徊在冰冷的钢制共鸣箱里。透过窗户,我能捕捉到那嫩黄色的玫瑰的香味。在那高高的老式床上被罩下的老人和那飘逸的白胡子就是我的初恋。

这篇小说充满浓浓的人性之爱,十分温馨,从故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对普通黑人平凡生活和生命的敬意。穆里尔·鲁凯泽把这个故事寄给了被誉为哈莱姆的莎士比亚的著名黑人学者和作家兰斯顿·休斯。休斯非常喜欢这个作品,将它收入他于1967年编辑出版的《黑人作家最佳短篇小说:从1899年到现在》(The Best Short Stories of Black Writers:from 1899 to now)一书中,使年轻的艾丽斯跻身当时最有名气的黑人作家之列。更让艾丽斯感到惊喜的是,休斯不仅对她的作品不吝赞美之词,还主动与她联系。当艾丽斯羞愧地说,她没有读过他的作品时,休斯便立刻将自己的作品都送给了她。艾丽斯和梅尔文结婚时,休斯还曾寄去贺卡祝福这对新人。

1967年,诗人休斯意外去世,年仅65岁。1974年,艾丽斯出版了《兰斯顿·休斯:美国诗人》(Langston Hughes:American Poet),这是她专门为青少年读者撰写的记录诗人一生的传记文学作品。在该书的后记中,艾丽斯称休斯是她的“文学父亲”,她写道:“我第一次见到兰斯顿·休斯时就在心里发誓,要为孩子们写一本关于他的书。为什么?因为我在21岁时,对他的作品竟然一无所知,他没有批评我,而是送给了我一摞他的书籍。我一直心存感激,他用他的同情和慷慨让我实现了内心深处的梦想,并让我明白一个真正的诗人应该是怎样的。”

三、《格兰奇·科普兰德的第三生》

1969年女儿丽贝卡的诞生,用艾丽斯的话来说,是一个奇迹。因为丽贝卡的出生既帮助了她父亲逃避征兵,也没有影响艾丽斯完成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格兰奇·科普兰德的第三生》,丽贝卡是在小说完成后的第三天来到这个世界的。

写一部有关南方黑人佃农的长篇小说,一直是艾丽斯计划中的事。在创作体裁上,她感觉到散文和诗歌已经承载不了自己想要表达的内容,只有能够包含丰富社会内容含量的长篇小说,才能够充分地容纳她所想表现的这个世界和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感受。《格兰奇·科普兰德的第三生》以现实主义的描写手法,直面黑人种族内部存在的问题,在文学界和读者中引起了震惊。这部作品引起广泛关注的,不是对白人如何压迫黑人,或黑人如何反抗白人的描写,而是对黑人佃农家庭中男性暴力的大胆真实的袒露。

早在艾丽斯刚刚大学毕业于纽约福利局工作的那段时间里,她就开始了这部小说的构思,最初她打算以一个名叫露丝的黑人女民权律师的成长历程为故事线索。但是,很快她就认识到,有关黑人民权运动的报道每天都会在新闻中出现,成为所有人耳熟能详的事件,但普通黑人的真实生活却很少受到关注,特别是黑人妇女在遭受种族主义歧视的同时还受到黑人男性的性别压迫,以及男性家庭暴力等事实,不为世人所知。因此,艾丽斯决定将小说主人公转移到露丝的祖父格兰奇·科普兰德身上,通过一个黑人家庭中发生的故事,将黑人文化中存在的男性暴力和女性遭受身体及情感虐待的那层面纱揭开。随着艾丽斯人生阅历的不断丰富,这部作品的主题也逐渐清晰,故事的叙事方式和情节安排也日益成熟。1970年,艾丽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格兰奇·科普兰德的第三生》正式出版。

故事以主人公格兰奇·科普兰德的三个人生阶段为线索:第一阶段是作为美国南部被剥削的黑人佃农;第二阶段是在北方纽约作为流动劳工;第三阶段,也就是小说标题所标示的“第三生”,格兰奇返回南方故乡,在这段人生中,他已然蜕变成为一个与过去那个对家人粗暴残忍的形象完全不同的善良仁厚的老人,甚至为了保护孙女露丝避免遭受上一代黑人妇女同样的悲剧命运,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

小说开始,格兰奇的亲戚从北方费城来访,他们的富裕与格兰奇一家在南方穷困潦倒的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并由此揭开了格兰奇的三段人生。作为一家之主的格兰奇为白人地主做佃农,不公平的现实和生活的压力,以及经常遭到白人地主的欺负和贬低,使格兰奇逐渐扭曲了人性,他形成了双重人格:在白人地主面前唯唯诺诺,形同机器;回到家中面对妻儿,则如同暴君,稍有不满便对他们施以暴力。每当他喝得烂醉回家时,总是挥舞着手枪威胁要杀死妻子和儿子,迫使妻子玛格丽特不得不带着儿子逃到树林里躲起来。由于得不到丈夫的关爱和尊重,原本淳朴善良的玛格丽特开始堕落,甚至被白人地主引诱。这件事情彻底剥夺了格兰奇作为黑人男子的最后一点尊严,他选择了离家出走,逃往北方。被丈夫抛弃的玛格丽特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不久就在树林里自尽了。

父亲的出走和母亲的自杀,使得布朗菲尔德成了无人照看的流浪儿。爱的缺失导致布朗菲尔德的畸形发展。成年后的布朗菲尔德也曾经付出过爱,有过一段短暂的幸福生活。他不由得爱上善良淳朴的教师梅姆,平生第一次感到自惭形秽,希望自己变得好一些,能够配得上梅姆。他从白人那里租种了五十英亩棉田,打算通过辛勤的劳动养活妻子。然而生活并没有像布朗菲尔德期望的那样发展。他工作得越辛苦,欠白人地主的债就越多。他带着家人从一个白人地主的土地转到另一个白人地主的土地,到处找活儿干,然而生活却没有任何改善。生活的煎熬使他过早地衰老并忍受病痛的折磨,他也变得越来越暴虐,常常对妻子施以拳脚,完全成了当年父亲格兰奇的翻版。

与此同时,格兰奇在北方纽约的生活也没有丝毫起色,靠乞讨、打工,甚至偷窃为生。虽然赚了一些钱,但感受不到尊严。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他在纽约中央公园遇到一个怀孕的白人女子,那女子因为被男友遗弃,处于绝望痛苦之中。格兰奇对这个女人心生同情。然而,当白人女子看到黑人格兰奇时,一方面显示出恐惧,另一方面又表现出满脸的厌恶和愤怒。她试图逃跑,却不幸掉进了冰冷的池塘里。格兰奇伸出手想帮助她,但她拒绝了他的帮助,并用最后一口气对格兰奇说了声“黑鬼”。格兰奇心中燃起了对白人的满腔愤怒,他开始用极端的暴力行为攻击白人,并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自认为是在为黑人所遭受的苦难对白人进行报复。但是暴力的行为并不能消散他心中郁积的怨恨,他的内心始终得不到安宁平静,渐渐地,格兰奇开始意识到自己灵魂的丑陋,他心灵中的邪恶开始被一种对爱和自尊的渴望所战胜。“每个人都必须解放自己……创造一种不需要别人承认的生活。……至少人会为自己付出过爱而感到骄傲。而仇恨只能给人留下羞耻感。”

格兰奇回到南方家乡,开始了他的第三生。他在偏远的地方买了一块农田,为的是能够远离白人。他见到了儿子布朗菲尔德一家人,对梅姆和孩子们充满了关爱之心。目睹布朗菲尔德对待家人的恶行,格兰奇告诫他的儿子:

我知道你把生活搞得一团糟的责任推到别人头上的危险。我自己就这样掉进了陷阱!我相信这就是白人摧毁你的方式,即使你以前反抗过。因为当他们让你认为他们应该为你所拥有的一切负责时,他们实际上让你将他们看成神!没有他们的支持,你不能做任何事。你变得和水一样软弱,感到什么事情都做不好。然后你开始变得邪恶,并开始摧毁你周围的每个人,你把它归咎于精神错乱。狗屁!没有人能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强大。我们有自己的灵魂,不是吗?

然而,布朗菲尔德扭曲邪恶的心灵使他对父亲的忠告充耳不闻,他要在自己的妻儿身上找回所谓男性的自尊。一个有文化知识的妻子梅姆与一个几乎不会读写的丈夫形成反差,于是布朗菲尔德强迫梅姆放弃她所热爱的教书职业,烧光了她所有的书和杂志。他还用羞辱的话语逼迫梅姆放弃她在学校里学会的正规英语,说当地的黑人方言。为了降低梅姆的身份,布朗菲尔德让梅姆到白人家做女佣。梅姆在一位善良的白人家做女佣,挣来的钱远比丈夫在地主家做佃农挣得多。这使得布朗菲尔德更加愤怒。小说中描写到,是布朗菲尔德对自己的愤怒,是他的生活和现实世界让他发狂,让他对梅姆拳脚相加……因为在发狂中,他可以也确实把一切都怪在了梅姆身上。梅姆在情感上比玛格丽特坚强,她敢于反击。有一天,在遭受了布朗菲尔德又一次恶毒的殴打之后,她抓起一支猎枪,对着他说:“你要为你所做的每一件错事承担责任,不要再把责任归咎于我……还有周围50英里的其他人……你要尊重我的房子……你再也不会叫我丑鬼、黑鬼、婊子了,因为你已经看到了这个又丑又黑的婊子发疯时能做什么了!”但是,邪恶的布朗菲尔德,最终摧毁了梅姆的精神。由于意外怀孕,她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她对读书也失去了热情,不再照料她曾经引为自豪的花草。在小说的后半部分,布朗菲尔德无端猜疑梅姆与白人雇主有婚外情,于是在一个圣诞夜,当带着节日食品和礼物下班回来的妻子走在回家的路上时,躲在路边的布朗菲尔德跳出来,对着妻子的脸扳动了枪栓。

布朗菲尔德枪杀了梅姆,被捕入狱。格兰奇担负起了抚养孙女小露丝的责任。祖孙两人相依为命,天真无邪的露丝不仅唤醒了格兰奇心中沉睡已久的爱,并促使他进一步意识到,并非所有白人都是邪恶的,不加区分地盲目仇恨白人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只能让黑人逃避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此时已到20世纪60年代,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波及佐治亚州,打破了小村庄的平静生活,也让他看到了孙女露丝改变命运的希望。他希望露丝能够彻底摆脱已经毁灭了科普兰德家几代人的命运悲剧,在一个崭新的世界里找寻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布朗菲尔德从监狱里出来后,要从格兰奇那里夺回对女儿露丝的监护权,而这只是为了能在女儿身上证明他拥有的权力。格兰奇为了避免露丝遭受同样的悲剧命运,在法庭上开枪杀死了布朗菲尔德,就这样,格兰奇用自己的生命制止了家庭悲剧的循环。

在这本小说的后记中,艾丽斯阐述了该小说的主题:“我是那些抚养和引导我成长的人们的女儿,在他们身上,我既能看到最好的一面,也有看到最坏的一面。我全心全意地相信,……白人对我的压迫永远不应成为我压迫你的借口,不管你是男人、女人、孩子、动物,还是树。”在格兰奇身上体现了艾丽斯的一种信仰,她相信人是会变的,而社会的变化离不开个体的变化。格兰奇的改变是因为他后来的社会经历开阔了眼界,使他有机会产生变化,而他对露丝的爱使他的灵魂得到了净化和升华,因此他才会牺牲自己,去成全另一个美好的生命。

《格兰奇·科普兰德的第三生》出版后,不论是在白人读者还是黑人读者中都激起了强烈反应,很快一些报刊上纷纷出现了对该书的评论。最先发表的是佐治亚州立大学英语教授维克多·克莱莫的文章,他在《图书馆杂志》上评论说:“这部小说将20世纪20年代以来的黑人家庭生活压缩成了小说中呈现的仇恨……在一个看似近乎幻想的情节中。沃克塑造的人物并不出彩,但其主题颇有价值——尊严可以在极度恶化的情况下得以保持。”另一位评论家凯·波恩则注意到艾丽斯对黑人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揭露,指出小说:“最令人痛心地揭示了黑人妇女的生活,她们成熟、坚强、值得信赖,但却常常被压迫她们的生活环境和她们的愤怒的男人们所虐待。这本书比一般历史小说更具真实性。沃克希望将活生生的现实生活展现在读者面前,她已经成功了。”

这部小说也引起了不少质疑和批评,对此,艾丽斯基本都能接受。但一篇发表在《星期六评论》的批评文章却激起了艾丽斯强烈的反应。文章出自白人女批评家约瑟芙·亨丁之手,在文章中亨丁写道:“你还能为底层的黑人流眼泪吗?他们的苦难是不是太普通,他们如此平静地忍受痛苦,以至于无法唤起一颗沉溺于极端暴力时代的同情心?”她直接批评艾丽斯,说她作为一名南方黑人妇女“对自己笔下人物的自怨自艾如此厌恶,以至于无法客观地剖析他们的困境”。艾丽斯立刻给《星期六评论》的编辑写了一封信,对此反驳道:

亨丁读了《格兰奇·科普兰德的第三生》,然而,她所能理解的内容不多,而且她认为此书令人厌烦。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就是,她宣称我的主人公“可能”通过殴打尽可能多的白人来治愈自己的自怨自艾。这侮辱了我的想象力,而且很可笑。这并不是说,我认为殴打压迫者不是个好主意,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更奏效。然而,在这部小说中,促使老人改变的恰恰是对自己的爱(而不是对白人的爱或恨——因为对他,以及对我来说,白人并不是最主要的问题,除非他们直接阻挡了我们的阳光;当然,他们经常是这样……)。

在另一封信中,艾丽斯解释了她为何要回击约瑟芙·亨丁对她小说的评论:

黑人艺术家必须抗议对他们作品的种族主义解读,对他们作品傲慢和粗暴的处理方式,以及白人在评价黑人艺术家作品时一贯的不诚实。……我拒绝接受其他人对我或我的人生经历的歪曲看法,无论他们在哪里被发现,我都会挑战他们,这不仅关涉我自己的作品,也关涉其他黑人作家和诗人的作品。让我这样说,在过去的十年里,我的英雄都去世了,他们的死不是为了我或我的人民继续受到那些显然在这十年时间里阅读厄普代克的人们的侮辱。

还有一些黑人批评者,将批评的矛头指向艾丽斯的跨种族婚姻。发表在著名的黑人杂志Jet上的一篇评论文章,附了一张艾丽斯、梅尔文和女儿丽贝卡在纽约中央公园拍摄的照片,文章中写道:“艾丽斯是黑人,她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白人压迫导致的绝望,她认为黑人不应该为了任何东西而看重白人。黑人必须珍惜他们的家庭,珍惜其他黑人。她还说,‘白人无论如何都不能激励我。我可以经年累月不见一个白人’。那么,她的白人丈夫梅尔文呢?”

对此,艾丽斯也同样愤然回击,在写给杂志编辑的信中写道:

我对你的文章的主要反对意见是你的一些读者被它引入歧途。我收到了女人们愤怒的来信,她们认为我是伪善的。她们的意思是,看了经过杂志压缩扭曲之后的我的观点,认为我似乎在为与一个白人结婚而道歉,或者试图为我的婚姻辩护……

我知道你们有些读者对此解释难以理解。一位女士写信给我说,她觉得如果她能爱白人,她就能爱他们所有人。这种简单的思维显然是你在读者中所鼓励的。遗憾的是,事情竟然如此。无论你是否同意我的观点……你都应该向你的读者、我和你自己,将我的观点完整呈现,而不是试图把我的话按照你的意思来歪曲。

艾丽斯之所以受到众多批评,是与她所采取的立场与“黑人文艺运动”的支持者不同有关。20世纪60年代是美国各类民权运动风起云涌的时代,始于1964年的“黑人文艺运动”也是其中之一,该运动旨在改变美国黑人在文学艺术中的形象,创造出适应黑人时代精神风貌的作品来。这是美国黑人历史上一次新的文艺复兴,是美国黑色权利运动的具体体现,其规模和影响超过了20世纪20年代的哈莱姆文艺复兴。

由于“黑人文艺运动”作家心目中的读者主要是黑人,因此他们更加刻意开拓种族的文化、历史和群体传统。黑人美学家阿米里·巴拉卡认为,民族主义理想是恢复在欧洲殖民时期一度失落的非洲文化的关键,他提出了“黑色是美的”口号,号召黑人作家以文学艺术为中介来表现这一美学原则,从社会和政治价值上来重估黑人文学的意义。黑人文艺理论家拉里·尼尔在《黑人文艺运动》一文中写道:“黑人文艺运动倡导对西方文化美学观进行根本的重构,提出独立的象征体系、神话、评论和偶像观。”他指出,至少在修辞学上要坚持黑人艺术家培养出的一种集体的黑人意识,这种意识专门表达黑人的社会政治关切。拉里·尼尔写道:“黑人艺术运动强烈反对任何让其与社会隔绝的艺术家观念。黑人艺术是黑人权力概念的美学和精神上的姐妹。因此,它要求直接表现黑人需要和渴望的文艺……”

然而,艾丽斯的《格兰奇·科普兰德的第三生》中所表达的主题,显然与当时宣扬的“黑色是美的”,以及以批判白人种族主义为目的的创作观不太吻合。在这部小说中,梅姆和玛格丽特对黑人男性的控诉与布朗菲尔德和格兰奇对白人的控诉等量齐观,艾丽斯的观点显然没有与“黑人文艺运动”的宗旨(艾丽斯总结其特征为:三分之二内容为控诉白人,三分之一内容为我是黑人,我美丽、强大,总是正确)相一致。按照这样的标准,在“黑人文艺运动”支持者的眼中,艾丽斯的作品显然有缺陷,更何况作者还是一位犹太白人的妻子、混血女儿的母亲。

在所有对《格兰奇·科普兰德的第三生》发表的评论中,洛伊·哈利斯顿在1971年第2期《自由途径》(Freedom ways)上发表的文章,是艾丽斯认为最能体现出她在这部小说所要表达的思想的评论。艾丽斯说,其他评论者大都只看到她所塑造的黑人男性残暴的一面,而哈利斯顿却注意到小说主人公格兰奇的改变。哈利斯顿在文中指出了艾丽斯的小说《格兰奇·科普兰德的第三生》与契诃夫、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普希金等作家的作品之间的关联,认为这本小说会让人联想起高尔基笔下受压迫的贫民形象,“运用如同俄罗斯文学大师一般的技巧,沃克女士在小说中塑造了众多人物,他们对生活的情感在愤怒中沸腾,在沮丧中接近恶魔。作者如此有效地通过她的文字唤起了哀伤,如此深刻地探索了被折磨的人们的灵魂深处。”哈利斯顿还对小说的现实主义色彩大为赞赏,认为艾丽斯对黑人生活现实的描述既是真实的,也是必要的,小说所刻画的黑人男性的残暴形象也并非极端。哈利斯顿还特别强调了《格兰奇·科普兰德的第三生》贯彻始终的悲剧性基调具有重要的艺术价值。

艾丽斯坚持认为《格兰奇·科普兰德的第三生》描写的生活非常现实,她说,我想让我的读者知道,像格兰奇和布朗菲尔德这样的人确实存在,并且知道该如何面对他们。在小说发表后的一次访谈中,艾丽斯表达了她的文学创作思想:作家——如同音乐家或画家——必须自由探索,否则她或他永远不会发现和揭示需要让人们知道的东西。这通常意味着,自己可能不被大众所接受,因为许多人认为,作家的义务不是探索或改变,而是附和大众的趣味,不管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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