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蛋开始(出版书)》
作者:徐则臣
内容简介:
《从一个蛋开始》是作家徐则臣的散文随笔自选集。作者亲自挑选了22年创作生涯的38篇经典散文随笔,涉及人生成长、城乡故事、故乡情怀、中外文学评论、序跋发言等多篇文章。全书共分为两辑。第一辑的写作重心在于寻觅70后一代人面对中国翻天覆地变化时的心路历程和赤子之心。第二辑以对外国的所见所闻和对西方文学、传记作品的读后感为主。从马尔克斯到卡尔维诺,从福克纳到卡夫卡的阅读体验和书评也都收入其中。文字质地醇厚,亮堂澄澈,情感真挚而不泛滥。
目录
第一辑 冬至如年
放牛记
跑多远才能回到家
冬至如年
母亲的牙齿
就这样进了大学
那些路
贵人
大地上的事情
风吹一生
墙外看北大
纸上生活
中关村的麻辣烫
近乡
南海行
老屋记
望断西山
暮色四合
当我们谈论茶时,我们谈论的是什么
我看见的脸
第二辑 孤独的火焰
在信仰的国度
世界和平与葫芦丝
我为什么喜欢凡·高
有个小镇叫沃尔
《所有的名字》序
阿姆斯特丹的自行车
如果我说,卡佛没那么好
从一个蛋开始——重读卡夫卡
J. 贝恩勒夫与《恍惚》
开往黑夜的火车
去额尔古纳的几种方式
世界是男人的,也是女人的——《波伏娃:激荡的一生》
孤绝的火焰——重读黑塞
奥马哈这一段天大地大
能有多复杂,就可以有多缓慢——《耶路撒冷》跋
新世纪.com
从路的尽头处开始——华语文学传媒大奖答谢词
经典、难度和动荡的名单
哥伦比亚的马尔克斯
第一辑 冬至如年
放牛记
记忆很不可靠,现在我想在过往的时间里标出某事的起始点时,经常茫然,前头是省略号,后头还得是省略号,仿佛事情的确是无始无终。我现在就想不起我何时开始了放牛娃的生涯,又在哪一天彻底结束了这种生活。能想起来的就是一个囫囵的感觉,比如,我很小就羡慕那些吆喝牛马的孩子,觉得他们是豪放粗犷的英雄。他们身上有一种野的东西,而我只是个温顺的可怜虫,身上被家人强加了众多的文明和规矩。我总是衣裤整齐,指甲干净,不剃光头,站在他们身边像个走亲戚的陌生人。我不喜欢这些。我想和他们一样,只穿一条小裤衩,光着上身和脚,晒成黑铁蛋,坐在光溜溜的水牛背上挥舞自制的长鞭,雄赳赳气昂昂向野地里进发。能够大喊大叫,可以随地撒尿,无视课堂和作业,遇到仇人要打的架一个都不落下,轻易就能滚出来一身泥。我想当个野孩子,但是我既没有马也没有牛,没有牛马就没理由一个人往野地里跑,所以,很早我就怂恿父亲买一头牛。
我家的确需要一头牛。父亲是医生,农忙时经常搭不上手;祖父祖母年纪大了,体力活儿也帮不上忙;我和姐姐都小,还要念书;十亩田都要母亲一个人对付,运粮食时都没个帮手。父亲决定买牛,哪怕只用来拉车。草料我们不缺,每年稻草都烧不完;切草的铡刀也有,生产队分田单干那年我替家里抓阄,抓到的就是一口铡刀。
买牛的那天我记得,你能想象我的激动。那天下午,我和父亲去两里外的邻村牵牛,已经提前谈好了价。在邻村的中心路边,我头一次见到锯木厂,在一间大屋里,电锯冲开木料的声音在午后的热空气里格外尖厉,几乎能看见那声音在闪耀着银光。我停下来看阴影里的锯木厂,横七竖八堆满了木料,新鲜的木头味道和锯末一起飞溅出来。圆形的锯片发出冷峭的寒光,如此之大,过去一直困惑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这样的电锯足可以把无穷粗无穷长的木头都给切开。之前我总为大树担心,为木匠担心,那么粗的木头该如何才能锯成薄板啊。
那头牛离锯木厂不远。那个人家的屋子也很大,两头牛站在屋子的阴影里。一头庞大的老牛,某年牛棚遭了大火,后背上的皮被烧裂了,红中泛白,看上去像凌乱的刀口,有点吓人。那头小母牛还小,吃奶的时候还要哼哼唧唧,长得憨厚天真,我很喜欢。主人是个中年男人,说:回去调教半年,就能干活。他给小牛结了一个简单的辔头,缰绳递给我们,对着肉滚滚的牛屁股拍了一巴掌,我们就把牛牵出了门。现在我们成了牛主人。
小牛屁颠屁颠地跟着我们走,出了村才感觉不对,开始茫然地叫,表情如同迷途的小孩,但缰绳在我父亲手里,回不了头,只好一路侧着身子走,拧巴着被牵到我家。父亲提前给它盖好了牛棚,置了用钢筋水泥新铸的牛槽。这一路走得我兴奋又纠结,想牵不敢,只能偶尔抓抓父亲手边的缰绳头;偶尔偷袭似的摸它一下,摸完了赶紧撤,怕它踢。当然后来我知道,再没有比水牛更驯顺的动物了。
我经历了把一头小牛训练成壮劳力的全过程。换辔头,套车,驾辕,用声音和缰绳指挥行止,扎鼻眼,犁地,耙地。几年以后,我基本上成了老把式,可以一个人铡草、套车、驾辕,运送满满一车的粮食走在窄路上。我知道它回头看我是什么意思,知道它抬尾巴摇屁股是要拉屎还是撒尿。当然,这对我来说是副产品,我想说的还是放牛。
在大多数苦情戏的叙述中,放牛娃都是颗苦大仇深的种子,生活如此艰苦,童年如此惨痛,你看他整天放牛。很惭愧,我的革命觉悟比较低,人生的目标也不宏伟,我把放牛的生活看得相当美好:在当时,放牛部分地满足了我的少年英雄梦,让一个必须规整地生活的少年有了一个“旁逸斜出”的机会——必须承认,我们此生多少都有一些“反动”的念头,但大部分人最终还是按照路线图过了一辈子;就算现在,我具备了足够的反思与自省能力,我也不认为整天和一头牛走在野地里是件辛苦的事,相反,我以为那是我少年时代最快乐的生活之一。那是一个放松的、空旷的狂欢时代,虽然也不乏腹诽和厌倦。
因为放牛如同工作,不能想上班就上,不想上就扔了不管,但有时候你真想扔掉不管。放牛都在夏天,放了暑假我才有时间。三伏天的午后太阳高悬,蚂蚁都被晒蒙了,晕晕乎乎爬出的全是曲线;如果要去远处找水草丰茂的地方,那我就得早早地从午睡中爬起来,戴上草帽出门。牛蹄踏在焦黄的泥土上,腾起一团团的烟尘,整条路像铺了一层炒面。我直犯困,遇到树荫就不想再动,尤其经过河边,看着那些戏水的同伴,你真觉得放牛实在是个负担。出门早未必能回来早,牛边吃边拉,看着它的肚子总是瘪的你会很着急,你要赶着回来看电视,某个动画的或者武打的连续剧已经开始了。那时候有电视机的没几家,我要到隔条巷子的邻居家看,上百人聚在他们家院子里像看露天电影,去迟了站的地方都难找。但我还得等它慢悠悠地吃,直到它开始把精力放到苍蝇和牛虻身上,蹄子、尾巴都忙起来时,那差不多饱了,可以打道回府。让人烦的还有一个,大雨天。这不是放牛的好时候,但牛出不去你得出去,割草,干不干活你都得让它每天吃饱;家里自也备了干草,只是大夏天的芳草萋萋,你不让它吃新鲜的,不人道也不牛道。还是得穿雨衣戴斗笠挎篮子割草去。漫天雨雾,汤汤水水的野地里就你一个人,蹲在草丛里形同消失,像我这种动不动就悲观的人,常常会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遗弃了,那感觉也不太好。
不过这样的时候毕竟少,英雄主义的少年时代总体上是乐观向上的——放牛的确是件好玩的事。野地自由,有一种无所事事的、透明的自然与放松。放牛通常是集体行动,几个放牛娃排成队伍往村外走,大家都坐在牛背上,屁股底下垫条麻袋。水牛走起来浑身都在动,骑牛更像坐轿子。后面的人打前面的牛屁股,一个跟着一个跑起来,六七头牛,都在撅着屁股跑,那队伍看起来很壮观。牛一跑,大肚子就呼扇呼扇地抖,活像巨大的金鱼鳃在鼓鼓瘪瘪地呼吸。如果你是新手,最好抓住缰绳,夹紧两腿,能抱住牛脖子更好,否则你会觉得是坐在一个跳动的地球仪上,随时可能掉下去。有天黄昏,牧童晚归,我骑在牛背上慢悠悠地往家走,有人对着牛屁股猛地一巴掌,受了惊的牛撅起屁股就跑,我手里还抱着自己做的一根竹笛在专心地找音,连缰绳都没抓,牛一屁股把我送到了右前方的水沟里,半个脑袋扎进了淤泥。水牛极少有如此激烈的行为。我家养过的几头牛中,最激烈者就是第一头,也只有一次,那会儿它刚来我家不久。
刚离开母亲,它整天哼唧,再好的草也是吃几口就抬起头四下看,像无助的孩子似的发呆走神。那个黄昏我们从野地往回走,突然它就狂奔起来,缰绳缠在我手上,拖着我也跟着跑。很难想象一头水牛能跑那么快。很快,我就脚步踉跄,接着摔倒,我不想放开缰绳,在地上被拖了好几米,胳膊膝盖都磨破了,然后我松开了缰绳。那时候我刚放牛不久,担心它跑丢了,爬起来揉着伤痛跟在后面追。它一直跑,在两里路外的地方停下来。我追上它时,它正围着一头母牛转圈子,东嗅嗅西闻闻,圈子越转越慢,最后停下来,伸长脖子对着虚空的远方悲哀地叫起来。母牛的主人跟我说:找错妈了。远远地,它以为两里外的母牛是它妈。认错妈的事还有几次,但都很温和。见到体态雍容的母牛就凑上去,闻着味儿不对,也就自觉地站到一边,哼几声聊以自慰。这几次之后,它就不再找妈妈,不知道是彻底绝望了还是情感自立了。
我向往牧童生活,显然是把这事理想化了。比如,我和所有的人一样,想着像牧童要在牛背上吹笛子。的确,很多放牛娃在牛背上吹笛子,因为方便,因为有大把的时间需要挥霍,因为你要用另外一种可靠的声音来消磨漫长的寂寞。笛子大概是所有乐器里最贫下中农化的,不讲究,找截竹子挖出几个眼,不吹时随手可以别在腰里,也好学,盯紧了那几个眼就行。不像钢琴、小提琴(这两样在我放牛的时候都没见过真身),高雅,啰唆,反正我缺少背负小提琴放牛的想象力;就算唢呐,这最民间和朴素的乐器,拿在一个放牛娃手里也奢侈了,价钱高不说,喇叭头太大,哨子也过于娇气,一不小心弄裂了,那声音出来还不如不出。三十年来,我笛子吹得最好的就是和牛在一起的时候。后来我离家出门念书,巨大的课业压力让我整个暑假都得抱着书本,牛还在而牧童歇业了,笛子我几乎再没摸过,现在可能连音都找不到了。那时候我在牛背上吹,牛吃草时我躺在野地里吹,那声音没准很像一回事。
如果真要找一点和别的放牛伙伴的不同,可能就是我放牛时经常带本书——课本或者小说。很多武侠小说都是在坟地里看的。乱坟岗子里草好,把缰绳缠到牛角上让它们自己吃去,我们找个形状合适的坟堆,铺上麻袋就着坟势躺下来,跷起二郎腿。想睡觉的睡觉,想唱歌的唱歌,想发呆的发呆,我想看书,从兜里拽出一本武侠小说来。清风徐来,头顶有松树遮阴,天上流云飞动,此时看武侠,几等于尘嚣坐忘,那一个白衣飘飘的侠义世界美不胜收——大虚乃是大实,大无中有大有。
父亲对此很不满意,这么好的时光怎么能看武侠书呢,挑好的看,古诗文。我带到野地里的就变成《唐诗三百首》《千家诗》等书,也有祖父订阅的《中国老年》上的一些父亲认为好的旧体诗。那时候记忆力好,背书从来不是问题,现在差不多全就着稀饭喝下肚了,能记起来的也多半上句不接下句。在长文里,唯一还能全文背诵的,只有《岳阳楼记》。因为父亲觉得这文章好,他也能哗啦哗啦背出一大串来。
但事情就是这样,一旦成了任务,再好玩的也会无趣,放牛时背书成了对我的折磨。随后我牵牛出门,希望口袋里空空荡荡,放牛就是放牛。可是,放牛没法只是放牛,我还想骑马。关于放牛时骑马,我在一个叫《奔马》的短篇小说里写过。在那个小说里,放牛的是我,骑了马的那个“黄豆芽”其实也是我。因为牛比马慢,因为马比牛高大、漂亮、洋气,放马的同伴总觉得跟咱们不是一个阶级,一高兴就不带我们玩,一不高兴也不带我们玩。因为跑得快,他们可以去找最好的草吃;哪个地方有个风吹草动,他们打马就去了,等我们的牛哼哧哼哧赶到,热闹已经结束,他们趾高气扬地高踞马背回来了。他们可以去偷西瓜、桑葚,看瓜看果的人永远不可能追上。最关键的是,他们可以到公路上和汽车赛跑。不需要马鞍,他们的屁股像长在马背上一样牢靠,风鼓荡起马鬃和他们扣子掉光了的褂子,传说中英雄的造型,要多拉风有多拉风。我们骑在土得掉渣的牛背上,只能流口水。
作为一个骑马爱好者,我想尽办法和他们换马骑。也许,一个牧童的英雄梦不仅在于你和一头牛走进空旷的野地,还在于你有机会从牛背上转移到马背上。事实上,在几年的牧童生涯中,我骑马没超过十次,我是说以那种接近英雄的造型端坐马上,我没法感到自己很拉风。和牛相比,马让我恐惧,可能是因为有一次我坐在邻居家的马背上,还没准备好它就四蹄生风,在打麦场上跨越一个矮草垛时,它前腿着地时把我扔到了地上,两个大蹄子贴着我的肋骨跳过去。稍有差池,我亲爱的肋骨、肚皮和内脏不知道会以怎样暴烈的形式平摊在这个世界上。现在想来,我还觉得后脑勺和肚皮上同时凉风飕飕。
如果非要给我的放牛生涯找一个遗憾,那就是没有痛快地在马背上当一回“英雄”。我猜所有的放牛娃可能都希望在马背上实现自己的“英雄梦”,因为牛跟马如此接近,区别又如此巨大。除此“英雄”,我以为放牛给了我一个几近完美的少年时代,放松,自由,融入在野地里,跟自然和大地曾经如此贴近。我在放牛时没能让自己成为一个野孩子,或者说没能成为我希望的那样的野孩子,不知道这个结果是好还是坏。往事总在回忆时被赋予意义,在放牛这个经历上,我更愿意就事论事,返回到当年的心境里,看一看当时的悲欢和忧乐。
念书日久,离家越远,再也当不上放牛娃了。记不得哪一年,假期回家,牛棚里只剩下那个水泥牛槽,我很喜欢的那头牛卧在槽边死去了。再一个假期回家,牛棚也不在了,母亲说,牛槽送人了。
我家不再养牛。
2011年7月26日,知春里
跑多远才能回到家
我想跟你说的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她从一条据说可以返回故乡的马路匆忙小跑,三十里路,可能还不止,直到她来到一个岔路口,那么多条道路同时出现在她面前,她迷路了,然后发现了自己的恐惧、脚上的血泡和一瘸一拐的双腿。所有的房屋都面向北方打开窗户和门,夕阳落到了东边,这个黄昏,车辆和行人有他们各自的目标。
而她突然失去了,记不清哪条路通向她家的门楼和高高的烟囱。她抱着脚坐到路边的一块石头上,努力回想十天前是如何走过这条路的。但是十天前她只有痛哭,以回家的名义被从一个家里带走,坐上一辆破旧的中巴车,在安慰和哄骗中低着头,被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别人告诉她那是家,她却始终认为那是个新地方,长这么大头一次来这里。来时的路记不得了。她又想弄清楚是如何独自跑到这里的,仍然想不清楚。这些天她一直想回到原来的那个家,每夜都听见自己在梦里哭。终于忍不住了,放学后没有回家就直接上了路,她要回来。上路的时候有一种大无畏的豪情和焦迫的乡思,想外公外婆舅舅舅妈,想哥哥姐姐。
她是我妹妹,姑妈的孩子,从小在我家长大。
我妹妹在石头上想不起来路上的任何东西,有东西在赶她,让她快跑,以致忘记了长路上的孤单和恐惧。她什么都没看到,听到了不懈的鸣笛却没看见一辆汽车。一定有无数辆汽车赶到她前面,但她视而不见,只看见一条回家的路和自己迈得太慢的脚。麦地没看见,生长的树木没看见,还有被忽略的青草、河流、飞鸟和临街而居的一户户人家。
现在她都看清楚了,连同蛰伏已久的恐慌:她并不知道如何才能回到家里,她以为一条路会冲着家门而生。我的妹妹离开了家,又回不了家,像河流上的一棵草,停留在大水的中央。原以为只要向前走就会与外婆越来越近,谁知道恐惧告诉她,她甚至无法确知他们到底在哪里,他们在确定的位置上突然模糊起来。于是我妹妹坐在石头上哭了,她为自己的恐惧和无家可归而哭,为越发捉摸不定的外祖母而哭。
我要一生都感激那些好心人,一个老阿婆,一个中年的母亲,一个慷慨的汽车司机。老阿婆最先发现正在哭泣的妹妹,为她擦掉眼泪,问明了妹妹的去处。然后,嘱咐那个中年母亲照看一下,把妹妹带到青湖去,妹妹兜里一分钱都没有,司机没要她的票。十二岁的妹妹到了青湖一颗心才安定下来,这地方她熟悉,家的概念重新清晰起来。在此之前她根本不知道下一分钟会发生什么事。她忘了道谢,下了车就跑起来,又是十里路,我妹妹一口气跑回了家。
最先见到的是她的舅舅,我父亲。她一头冲进屋里,没等我父亲反应过来就死死地抓着他的手,放声大哭,怎么也遏止不了。她要把思念、恐惧和委屈都哭出来。
这是第一次。第二天早上妹妹就被送走了,她还要上课。一个月后第二次回来,她有了点经验。我愿意相信这经验得自一个月来的计划和推敲。星期天一大早,别人都还在床上,她起来,留了个字条在桌上,告诉他们,她要回外婆家。口袋里仅有十块钱,是她一个月的积蓄。妹妹来到车站,不知道哪一辆是开往青湖的车,一辆一辆地问。站在路边的妹妹像个可怜的小乞丐,个头小,身子单薄,脸都没顾得上洗,还留着做梦时流的眼泪。三块钱从东海坐到青湖,五块钱雇了一辆三轮车,从青湖到我家。
下了车又哭起来,十二岁的妹妹见人就哭,说她想我们。
才十二岁,她竟然坐了这么远的路,还雇了一辆车。问她如何想到这些,她说不知道,只想着要回家,就一件一件地做出来了。我想对你说的是,妹妹将来一定会做成很多大事的。
那些日子正是祖父身体极差的时候,有一天他在院子外突然感觉不好,被人架了回来。妹妹吓坏了,扑在床边抓着祖父的手,哭得惊天动地。十二岁的孩子,懂什么呢。她竟然都懂了,只是不能清楚地表达出来。她抓住祖父的手拼命摇晃,她一定知道,这其实是在挽留一个亲人。
2002年2月1日,在东海
冬至如年
人老了对生命和死亡的看法会变。七十岁后,祖母突然热衷于谈论死亡。之前有二十年她对此毫不关心,每过一天都当成是赚来的,一年到头活得兴兴冲冲,里里外外地忙,不愿意闲下来。这二十年的旷达源于一场差点送命的病患。五十岁时,医生在我祖母肺部发现了可疑的阴影,反复查验,尽管好几家医院都说不清楚这阴影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但结论惊人地相似。当时正值寒冬,马上到春节,医生们说:回家准备后事吧,过不了这个年。那时候中国还处在喑哑灰暗的20世纪70年代,医生的话跟老人家的语录一样权威。一家人抱头痛哭之后,把家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又借上一部分,决定再跑一家医院。去的是大城市里的一家军队医院,在遥远的海边上。其实也不远,一百里路,但对一个一辈子生活在方圆十里内的乡村女人来说,那基本上等于天的尽头。我祖母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了大城市,有楼有车,马路上的人都有黑色的牛皮鞋穿,她觉得来到了天堂里,死也值了。她做好了准备。可是在经过繁复的检查之后,医生告诉我们家人:没查出明确的毛病,但应该不至于死,回家好好活,活到哪算哪。
等于从鬼门关走一遭又回来,祖母满心再生的放松和欣喜,决定遵照最后一个医生的嘱咐:活到哪算哪。就活到了七十岁。七十岁的时候身体依然很好,好得仿佛死亡的威胁从没降临过。这个时候,祖母突然开始谈论死亡。那时候我念中学和大学,每年只在节假日才回家,一回来祖母就跟我说,在我不在家的这些天,谁谁谁死了,谁谁谁又死了。白纸黑字,好像她心里有本“录鬼簿”。祖母不识字,也不会抽象和逻辑地谈论死亡,她只说一些神神道道的感觉。有一阵风过去,她就说,有人死了。一块黑云挡住太阳,她就说,谁要生病了。满天的星星里有一颗突然划过夜空,她就说,某某得准备后事了。有一年暑假我在家,祖母坐在藤椅上觉得浑身发冷,她跟我说,这一回得多走几个人了。
的确,年纪大一点的老人经常会约好了一起死,七十五岁的这个刚埋下地,七十四岁的那个就跟上去了。一死就一串子。过去我不曾在意过。到祖母七十多岁开始不厌其烦地谈论死亡时,我才发现,在乡村,死亡真的像一场瘟疫,开了一个头,总会一个接上一个。所以祖母说,你看巷子里的风都大了。她的意思是,人少了,没个挡头,风就可以越来越肆无忌惮地满村乱跑了。在七十多岁的某一年,祖母开始抽烟、喝酒。过去活得劲头十足,每天都像过年,现在要把每天都当年来过。七十多岁了,祖母还是很忙,但动作和节奏明显慢了下来,从堂屋到厨房都要比过去多走好几步,往藤椅上一坐,经常一时半会儿起不来。她肯定很清楚那把老藤椅对于她的意义,所以经常擦拭和修补;她坐在藤椅里慢悠悠地抽烟,目光悠远地对我讲村里已经发生的、正在发生的和将要发生的死亡。
现在想起祖母,头一个出现在我头脑里的形象就是祖母坐在藤椅里抽烟。祖母瘦小,老了以后又瘦回成了个孩子,藤椅对她已经显得相当空旷了。她把一只胳膊搭在椅子上,一只手夹着烟,如果假牙从嘴里拿出来,吸烟时整个脸都缩在了皱纹里。除了冬天,另外三个季节藤椅上都会挂着一把苍蝇拍,抽两口烟她就挥一下苍蝇拍。有时候能打死很多苍蝇和蚊子,有时候什么都打不到。这个造型又保持了二十年;也就是说,从祖母热衷于谈论死亡开始,时光飞逝中无数人死掉了,祖母在连绵的死亡叙述中又活了二十年。
临近九十岁的这几年,祖母每天都会有一阵子犯糊涂。除了我,所有半个月内没见到的人她都可能认不出来。即使是我,她最疼爱的唯一的孙子,有一次在电话里也没能辨出我的声音。我在北京,隔着千山万水跟她说了很多嘘寒问暖的话。然后她放下电话,跟我姑妈说,刚才有个男的打来电话,让我多喝水,多吃点东西,谁啊?
还有一个重大变化,祖母不再谈论死亡。烟还继续抽,酒也照样喝,一天里有越来越多的时间坐在藤椅里,偶尔挥动苍蝇拍,话也越来越少。死亡重新变成一件无足轻重的事。
因为间歇性的糊涂,我们经常把她的沉默也当成病症之一,看她安详地坐在藤椅里,不忍去打扰。只有等祖母想要说话了,我们才陪她聊一聊。祖母开始谈论各种节日和节气,往欢欣鼓舞上谈。这个我能跟她老人家谈得来。土节、洋节,各种稀奇古怪的节日,我基本上都知道一点,传统的二十四节气也能扯上几句。我还不识字的时候,二十四节气歌和一些农谚就会背了,这大概是大多数乡村知识分子家庭里的孩子都要经历的最早的知识启蒙。不过启蒙完了也就完了,跟土地渐行渐远,与乡村为数不多的联系之一,也仅是靠着那点童子功,能把二十四节气有口无心地顺溜地背下来了。祖母在谈论这些节气时像回到了二十年前,而一旦回忆起在这些节气中的个人史,祖母思路之清晰,简直就是回到了四十年前。某年某节,某件事发生了;某年某节,某个人如何了。她用她为数不多的清醒时光回忆了九十年里的各种节日和节气。
“那个时候,”祖母说,“我就想活到过年。”
我明白。医生当时断言,她过不了年。“都过去的事了,奶奶。”
“现在不想了。过了年也就那样。”
祖母的口气里有一个胜利者在。但她对春节还是相当看重。实际上是最看重,在她的时间节点里,一生中最大的事情不少都发生在这个天寒地冻的日子里。因为过年的时候一家人总要团聚在一起,一夜连双岁,是终点也是起点。
但祖母去世在冬至那天:她完全是掐着点儿要在那天离开人世。这当然是我们事后的推断和发现。
是我们迷信吗?祖母能决定自己的死亡?我们一直在怀疑,但不得不承认,从祖母决定不再进食开始,她的确就一直在扳着指头数。冬至前的半个月,祖母从藤椅上下来,经过走廊前的台阶时摔倒了,摔裂了右脚踝骨。就算对一位九十岁的老人来说,这也不算多大的伤。对祖母来说更算不了什么。在之前的五年里,因为股骨头坏死,祖母相继动过两场大手术,第一次植入了人造的左股骨,第二次植入了人造的右股骨。换了两根股骨头,祖母依然能够拄着拐杖到处走。
踝骨骨裂无须大惊小怪。不过伤筋动骨一百天,需要耐心。照例治疗,上药,石膏,夹板,休养。祖母枯瘦,医生建议打点滴给祖母消炎和补充能量,以利于恢复。这个建议很好,祖母在医院里静脉注射了几天药水,出院后回到家,某个早上突然决定不再进食。祖母自己的决定。祖母多年来一直是过于有主张的人,说一不二。开始还愿意喝点粥,两天后,一粒米粒都不进,只喝稀汤,然后稀汤和牛奶也不喝,只喝白开水,很快连白开水也不愿大口喝,只能过一会儿喂一汤匙,润润喉舌。12月天已经很冷,祖母躺在床上,你把她两只胳膊放进被子里,她就拿出来,两手交叉,闭着眼,缓慢地扳动手指头。不说话,只是一遍遍数手指头。给她挂盐水打点滴更不答应,连着针头一起拔了扔掉。不吃,不治,闭着眼数手指头,数得越来越慢。直到某一天,手指头不再数了,很长时间才能艰难地睁一次眼。祖母不再说话,除了嗓子里偶尔经过的痰音,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一大早我还躺在北京的床上,母亲打来电话,说祖母可能不行了,抬头纹都放平了。乡村里的死亡有一套自己的伦理和秩序,抬头纹摊平了意味着是眼瞅着的事。我赶紧往机场跑,回到家,祖母躺在床上,睁了半只眼看了看我,接着又把眼睛闭上。我不知道这一次她老人家是否认出她的孙子来。祖母没吭声,再也没吭过一声。
接下来是残忍却无可奈何的漫长的守候过程。漫长是指那个煎熬的过程,残忍也指的是那个煎熬的过程,你知道她在奔赴死亡,你知道无法救助,你还得眼睁睁地看着她的生命一寸寸地从她的身体上消失。这种守候完全是一种谋杀。一天过去,一夜过去;又一天过去,到晚上,祖母早已经神志不清。你知道缓慢的死亡对她也是煎熬,但你也得顺其自然。先是胳膊不再动,然后是腿不再动;祖母偶尔转动一下脖子的时候,九十三岁的祖父经过祖母身边(这也是在他们共同的生活中,最后一次经过祖母身边,其余时间祖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人悲伤和回忆),祖父说:
“她要等到十二点。”
十二点就是半夜,零点,是新一天的开始。被祖父说中了,十二点附近,祖母突然挺了一下身体,不动了。再没有比那夜更漫长的夜晚。
的确没有比那夜更长的夜晚。那天是冬至。那一天太阳光直射南回归线,北半球全年白天最短,黑夜最长。那一天在北方,是数九寒天的第一天,明天会比今天更冷。
我们的哭声响起。祖父在房间里说:“这日子她选得好。”
是不是祖父都知道?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七十年。祖父说,这一天要吃饺子,要给祖先烧纸上坟,这一天要当成年来过。我知道往年冬至也要吃饺子、上坟,但从不知道这节气有祖父这一次语气里的隆重。
安葬了祖母,我查阅相关资料:这一天,“阴极之至,阳气始生”,古时它是计算二十四节气的起点,也是岁之计算的起讫点;这一天如此重要,仅次于新年,所以又称“亚年”;民间常说,“冬至如大年”“大冬如大年”。
祖母过了年,也到了冬,圆满了。愿她在天之灵安息。
2014年3月13日,知春里
母亲的牙齿
小时候我总担心母亲丢了,或者被人冒名顶替。每次母亲出门前我都盯着她牙上的一个小黑点看,看仔细了,要是母亲走丢了,或者谁变了花样来冒充她,我就找这个小黑点,找到小黑点就找到了母亲,找不到她就不是我母亲。那小黑点是两颗牙齿之间极小的洞,笑的时候会露出来。我们生活在一个村庄里,念高中之前,除了偶尔走亲戚,我的活动范围只在方圆五公里以内。五公里处是镇上,我常跟爷爷去赶集。世界对我来说就这么大,所以世界外面的世界对我来说就很大,大到我不知道有多大,大到想起来我就两眼一抹黑,心生恐惧,大到每次母亲出门我都担心她会在无穷大的世界里走丢了。
母亲每年要去一两次外婆家。外婆家离我家也就四五十公里,但因为跨了省,让我倍觉遥远;即使不跨省,四五十公里也不是个小数目,走丢一个人不成问题。所以我担心。母亲出门前我就盯着她牙上的小黑点看,努力记忆到最完整全面,一旦该回来时母亲没回来,我就到全世界去找她;如果回来的是另外一个人,就算她长得和母亲像极,我也要看她牙上的小黑点在不在。
过年前母亲也常出门,卖对联。很长时间里我家都不太宽裕,为补贴家用,爷爷每年秋后就开始写对联,积攒到春节前让母亲带到集市上去卖,换个年前年后的零花钱。我爷爷私塾出身,教过很多年书,写一手好字,长久不用也怕荒废,所以秋后闲下来,买红纸调焦墨,一门门对联开始写。十里八乡集市很多,年前的十来天里,每天母亲都得往外跑。年集总是非常拥挤,去晚了占不到好地势;天亮得又迟,早上母亲骑自行车出门时天都是黑的,冷飕飕的,星星和月亮在头顶上。我不必起那么早,但如果我醒了,我都要在被窝里伸出脑袋看母亲的牙,那个小黑点。到晚上,天黑得也早,暮色一上来我就开始紧张,一遍遍朝巷口望。如果比正常回来时间迟,我和姐姐就一直往村西头的大路上走,母亲都是从那条路上回来。迎到了,即使在晚上我也看得清那是母亲,不过我还是要装作不经意,用手电筒照一下她的牙,我要确保那个小黑点在。
很多年后我常想起那个小黑点,我对它的信任竟如此确凿和莫名其妙。那时候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担心说破了,小黑点也可以被伪造;我确信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它,它是证明一个人是母亲的最可靠、最隐秘的证据。我的确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
后来我年既长,事情完全调了个个儿,总在出门的是我,念书、工作、出差,到地球的另外一些地方去,而母亲却是常年待在了家里,小黑点陪着她也常年待在家里。她不必再卖对联,去外婆家可以搭车,去和回都可以遵循严格的时间表,不必再经受安全和未知的考验——我离我的村庄越来越远,进入世界越来越深;我明白一个人的消失和被篡改与替换,不会那么偶然与轻易,甚至持此念头都十分可笑;但是每次回家和出门,我依然都要盯着那个小黑点看一看,然后头脑里闪过小时候的那个念头:这的确是母亲。这成了习惯。
与此同时,母亲开始担心我在外面的安全和生活。我在哪里读书、工作和出差,她就开始关注哪里的天气和新闻,一有风吹草动就给我打电话,最近如何如何,要当心。我在国外她也是如此。那些这辈子她都不会去的国家,那些此前半生她都没听说过的城市,母亲都尽力在电视上搜索它们的消息,只要见到一个和她儿子此行有关的信息,眼睛和耳朵就会立马警醒起来。过去,电视里所有絮絮叨叨的新闻节目她都要跳过去,现在养成了看新闻和天气预报的习惯;我在国内她就关注国内,我在国外她就关注国外。我现在在美国中部的一个小城市待几天,她连白宫的新闻也顺带关心上了。我不知道她是否像我小时候那样,需要牙齿上的小黑点来确认一个人的身份,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母亲总是比儿子担心母亲更担心儿子;我同样可以肯定,在母亲的后半生里,我和姐姐将会占满她几乎全部的思维。
我长大,那个小黑点也跟着长,我念大学时小黑点已经蔓延了母亲的半颗牙齿,中间部分空了,成了龋齿。我不再需要通过一颗牙齿来确认自己的母亲,我只是总看到它,每次回家都发现它好像长大了一点儿。我跟母亲说,要不拔掉它换一颗。母亲不换,不耽误吃不耽误喝,换它干吗?乡村世界里的一切事情似乎都可以将就,母亲秉持这个通用的生活观;我似乎也是,至少回到乡村时,我觉得一切都可以不必太较真,过得去就行。于是每年看到小黑点在长大,一年一年看到也就看到了,如此而已。
前两年某一天回家,突然发现母亲变了,我在母亲脸上看来看去:小黑点不在了,换成一颗完好无损的牙齿。母亲说,那颗牙从黑洞处断掉,实在没法再用,找牙医拔了后补了新的。小黑点不在,隐秘的证据就不在了,不过能换一颗新的毕竟是好事。只是牙医技术欠佳,牙齿的大小和镶嵌的位置与其他牙齿不那么和谐。在众多牙齿里,它比小黑点还醒目。我说,找个好牙医换一颗更好的吧;母亲还是那句话,这样挺好,不耽误吃不耽误喝,换它干吗?能将就的她依然要将就。别的可以凑合,但这颗牙齿我不打算让母亲凑合。它的确不合适。我在想,哪一天在家待的时间足够长,我带母亲去医院;既然小黑点不在了,应该由一颗和小黑点一样完美的牙齿来代替它。
2010年10月10日,奥马哈
就这样进了大学
高一时我就给自己设计了前途:学文科,当律师。看过很多香港连续剧,戴假发、穿法袍的大律师让我无限神往,在法庭上闲庭信步,侃侃而谈,能把死人说活,能把稻草说成金条,我想我要有这种能力就好了。其实我是一个胆小的乡下少年,念高中之前,四十里外的县城都没去过几次,见到陌生人第一反应是躲起来;可能正是因为我的僻远和羞怯,让我向往自信和挥洒,暗暗祈求一夜之间神灵附体,有了应付复杂世界的本领和口才。在我看来,律师就是神灵附体的典范。高三时填高考志愿,一溜到底几乎都是法律,到最末了,我最要好的朋友说,若是真到这一步才被录取,那我看法律不法律意思也不大了,就念中文吧,继续一块儿玩。朋友前一年考进了那所大学的中文系。我说好,趾高气扬地填了中文,我想不至于就堕落到那个境界。然后,一头钻进了中文系。
大二的一个早上,我在学校门口的小饭馆里吃早餐,遇到系里一位精研《易经》的老师。该老师脑门光洁敞亮,据说算命测字看相皆擅长,一说一个准。聊及怎么进了这个大学的中文系,该老师歪头看了看我,说:“你幸亏来了,要复读一年你连这个学校也考不上。”
“我有那么笨吗?”
该老师说:“要笨你早走第一志愿了。你的问题是,想得太多了。”
第一志愿我报的是南京大学的法律系。我听不出他是不是在夸我,那顿早饭我没有抢着替老师付钱。不管头脑出了什么问题,我确定无疑进了中文系。父亲对我进中文系没任何不满,父亲说,挺好,去吧。可是,我去中文系干什么呢?
我真不知道去中文系干吗,也不知道去了中文系能干吗。从没想过法律之外的事,虽然我在高二时就开始写小说,高三在一个书法作业本的背面写了整整一本诗。我只是写小说和诗歌,写小说和诗跟中文系有什么关系呢?父母已经开始帮我收拾行李了,姑妈送了我一个行李箱,祖父给我生活费时,嘱咐我千万别在嘴头上克扣自己,还有,要舍得买书。
大学在两百多里外的隔壁城市,不通火车,只有长途汽车。我不记得当年是如何坐上长途汽车的。车站在县城,去县城要先到镇上,这中间的折腾可能就得换两种不同的交通工具。我记得的是,坐在哐啷哐啷的破旧长途汽车里,汽油味让我犯晕。那时候高速公路还没有通,或者已经通了但长途车不愿走,它要穿过一个个村镇和小城沿途带客,多挣一点。上下车的乘客拎着头朝下的鸡鸭鹅,也有的抱着兔子和其他小畜,我坐在窗边,把车窗开到最大,让8月蓬勃的草木气息涌进车里,以便抵御汽油之外更加浓郁的乡村集市的气息。
半个车里都是午后火热的阳光,我有点晕车。父亲让我盯着窗外看,看得越远越好。我最终是往高处看,头一次发现异乡的白杨树如此之高,清峻细瘦地直往天上钻。我的故乡也到处是杨树,为什么它们都粗壮低矮,还是我忙得没来得及抬起头来看?我把路边的每一棵白杨树都从根儿看到梢儿,然后就在阳光里昏昏然睡着了。醒来出了一身汗,胃里舒服多了,晕车的感觉没了。这是我十八年来最长的一次长途车经历,及时地找到了治疗晕车的良方,就是上了车先睡一觉,醒来百无禁忌。
以后的很多年里,听很多同学和朋友讲述了他们去大学之路,不管路长路短,他们通常浮想联翩,对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做了无数种设想。我也看过很多此类文章,看过后就惭愧,我好像在那个午后的长途汽车上,对此行的终点无动于衷,我对我的大学没有好奇。对我来说,就是高中生活结束了,我得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待几年。如此而已。而我根本不知道我要干什么。对中文系,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我觉得坐了很久,起码一个下午。后来寒暑假往返,同一班车,我发现其实就是三四个小时。反正那天到了终点站,天已然傍晚。高我一级的朋友在车站接我,他让我也早点到,在家闲着也是闲着。我就成了那一届中文系第一个报到的新生。那天晚上,朋友把我和父亲安排在他们宿舍里住,我记不得说了些什么,第二天一早,醒来就看见父亲已经收拾好了,他得赶早班车回家。一天也只有那一班车去我的故乡。
因为早了好几天报到,我整天跟在朋友屁股后头,他去哪我去哪。他在中文系学生会任职,负责宣传,那两天正在为迎接新生做各种准备,我帮着打下手。因为从小学书法,字拿得出手,写写画画的事一天之后就全堆我头上了,我写了标语写牌子,写了宣言又写了祝福。我在学生会写字的时候,系领导去视察迎新工作,很奇怪他竟然不知道中文系还有字写得这么好的学生。领导问,你是学生会哪个部门的?我根本就不知道学生会有哪些部门。旁边秘书处的秘书长说,咱们秘书处的。开学一周后,我果然就进了学生会秘书处。
报到那两天,我像老生一样跟着忙活,接了一个新生又一个新生。第一天晚上回到我自己的宿舍,累得躺下来就不想起来。快熄灯时,室友问:“学长,你怎么还不走?”
“走不动了,”我说,“跟你一样,我的大学也刚刚开始。”
2016年8月29日,知春里
那些路
火车开过去,十万条道路从大地上浮起来。从北京到东海,近八百公里,城市、村庄、树木和行人,然后是光秃秃的冬天。北国的野地里什么都藏不下,那些道路一条条浮出大地。我从小迷恋火车,喜欢简陋苍茫的小车站,开始坐上火车之后,又迷恋火车经过野地的时分。很多年了,说不清楚为什么独独喜欢窗外一路荒凉的景色。车穿过城市,我有离愁;经过村镇,我心生温暖;唯有驶入野地,我才充实、喜悦,莫名悲壮一般的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