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从一个蛋开始(出版书)》作者:徐则臣【完结】 > 从一个蛋开始 [徐则臣].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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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则臣 当前章节:15479 字 更新时间:2026-7-1 05:55

因为是插班生,老师的花名册上没我名字,考勤从来考不到我。我也乐得不上课,整天往图书馆跑。外国文学那部分书架我熟悉得知道每一本书的位置,我曾按顺序一排排借出来读过。现在我依然怀念那时狂热的阅读激情,一个人,和同学们也不是很熟,跟社会没有联系,偶尔去上一节课,更多时候是条灰暗的鱼,潜在水底,从图书馆游到宿舍,再从宿舍游到图书馆。冬天冷,我坐在被窝里度过了大半个学期,看完一本接着看另一本。我只过一种生活,读,然后写,我感到从来没有过的满足。

然后是教书、读研究生,更兼不曾中断的写作,书成了我的职业轴心。出版和通信在今天如此发达,任何一本书都可能出现在书店里,我不会再像多年前那样,为了寻找一本书上蹿下跳。要新书可以进图书大厦,要旧书可以去孔夫子旧书网淘,即使孤本,只要你舍得敞开钱袋,应有尽有。当年放牛的时候,认真复习要拿那唯一的名额的时候,可曾想过有一天我的书会像到了共产主义一样极大丰富?现在我开始闹书灾,一个书架子满了,另一个书架也满了,一个个书架都跟着满了。每一回搬家,书都是最大的问题。去年夏天搬家,搬家的师傅累得浑身大汗,拍着码整齐的书说:这么多,能卖多少钱?我说不知道,一分卖不着我也留着。师傅说:上次给一个教授搬家,教授跟他说,藏书是一种病。

我说:也是药。

如果没有这些书,我难以想象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所以,为了能健康地过下去,我的书肯定还会越来越多。

2008年4月17日,海淀南路

中关村的麻辣烫

在北京待久了,多半头脑里都有一幅美食地图:川菜的有哪些好馆子,湘菜的该去哪几个地方,淮扬菜的到谁家味道更好,海鲜、西餐要往哪边走。用北京的话说,门儿清。我清不了。其实把菜如此大大咧咧地以川、湘和淮扬等作风格论,已经说明我是个外行。见过年轻的小白领说西餐,那都是具体到意大利通心粉、法式鹅肝、英国的薯烩羊排、美式牛扒、俄式的鱼子酱和德国的啤酒和自助餐的。功力深浅要看细节的落实能力。我落实不了。每一回朋友聚会,委托我在中关村找个像样的馆子,我就得赶紧百度;懒了或者上不了网,那就直接往我住的小区门口带,那一溜的馆子轮着吃。吃到熟悉的朋友都烦了,一落座就提醒我,这已经是第三轮了,事不过三啊。我心想,别随便威胁,除非下一次你站门口不进来。

中关村的人很多,你能想象出来的基本上都有。从国家领导人到大学教授、富商巨贾、中产阶级、IT精英、普通学生、平头百姓、打工仔、卖艺和乞讨的,国内的国外的,黑人和白人,各色人等,在中关村大街上走两圈你就全能碰到。我喜欢把这地方比作研究中国当代的一个标本,它就是一个微缩版的中国社会,你很难找到另外一个地方能够如此完备地与中国的当下社会同构。无数的人从五湖四海来,声音可以迅速地被改造成普通话,但被方言和母语养育出来的胃一时半会儿改不掉,所以在中关村,你能想象出来的菜和味道基本上都有。

美食很多,绝大部分我都不知道,没吃过,也没什么兴趣。这话听起来有点儿酸——有些的确想吃但吃不着;不过绝大部分我真的不想吃。我特别不喜欢正经八百坐在大饭店里,每道菜都贵得要死,一桌子吃下来什么味儿都没留下;像开会,一群人装模作样轮着发言,其实啥都没说,说的也没几句人话。我宁可找个小馆子,点一两个喜欢的菜,每一口都能吃出它们的味儿来;这相当于三两朋友间贴心的私聊,每句话都说到点子上。所以,有朋自远方来,我常说:带你去个好玩的小馆子。咱们不搞大而无当的空心排场。

这不是钱的问题,我有倾家荡产吃一顿大餐的胆量。我要的是家常,是内心与味蕾的妥帖。当然,你可以指斥此为世俗,是小门小脸的生活,我一点儿都不想反对。因为,如果连朋友都不在时,忙起来我会比这还世俗,馆子都不进,就在路边的小摊上站着解决一顿饭,完全是小鼻子小眼的日子。

比如吃麻辣烫。

在北京,我还没在哪个地方发现卖麻辣烫的有比中关村多的,也没发现哪个地方的麻辣烫卖得有中关村这么热闹火爆的。小区的后门,住宅楼底下,转过一个街角,大学的宿舍区门外,美食街的入口、中段和终点,一抬头,热气腾腾、人头往一块儿扎的地方准在卖麻辣烫。消费群体主要是穷人、学生、年轻人、女孩子、小白领,单身者居多。中关村的这类人极多。懒得一个人回家起火的,一手烧饼,一手啤酒,荤素搭配来几串麻辣烫,一顿饭就算对付了。如果不赶饭点,那就是为解馋,麻辣是上瘾的;几个小姑娘嬉笑结伴过来,即使只吃一两串也要吃——吃多了上火,脸上不太平。我是对麻辣有瘾,几天不吃心里就空落落的,丢了钱似的。我经常在傍晚或者夜半时分,看见麻辣烫的摊子前围着一堆年轻人,咝咝啦啦地吃,鼻涕眼泪都往下掉,一只手捏着麻辣串,一只手给伸出来的舌头扇风。

最早培养出来对麻辣烫的兴趣是在2005年。刚从北大毕业,在学校西门外与人合租了间房子,一个月只拿一千五百块钱的工资,如果不是隔三岔五还有点儿稿费,付完房租的我每个月必须有一半时间靠喝西北风才能活下去。那时候不仅日子紧巴巴的,裤带也紧巴巴的,小馆子都不敢乱进。一周里经常半数以上的晚饭都是两个韭菜馅饼外加一碗粥,咸菜是免费的。假如每天都吃鱼翅燕窝也会腻,请发挥一下想象力,把鱼翅燕窝换成馅饼、稀粥和咸菜会是什么结果。离我吃馅饼喝粥的地方隔一座桥,是两个卖麻辣烫的摊子,成年累月地在下午的时候出现在桥的另一端,那地方是北大承泽园的门口。

承泽园里外住了数不清的穷学生、复习考研者和打工仔,加上附近疗养院的年轻职工,太阳还没落到园子的另一边,一茬茬的人就像蝗虫一样围住了麻辣烫的摊子,大冬天远看过去,像一堆人头碰头在练邪门武功,因为人头攒动之上,麻辣烫热气腾腾。因为既烫又辣,走近了你就看见每个人都在歪着嘴吃得舌头直蹦。到夏天,一个人单待着都热,吃货们就不再把头往一起扎,端着浇过芝麻酱的盘子,挑好了麻辣串就到一边吃。零零散散,三三两两,倚墙站着,就地蹲着,找块石头坐着,在暮色里,在麻辣烫滚沸的汤料升腾起的热气和重口味里,五湖四海的年轻人因为麻辣烫团结在一起,仿佛这既麻又辣、且麻且辣的各种煮熟的素菜和荤菜就是他们此刻生活唯一的目的。这烟火繁盛的日常景观让我感动。那时候我刚从校门里走出来,深陷不曾预料的复杂社会,也因为写作沉溺于不可名状的悲伤里,再没有比最平常的人间烟火能让我感动了。每天看见他们兴致盎然地吃着麻辣烫,我都觉得他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由此认定麻辣烫也必是世上最好的美食。

我开始把晚饭桌往桥那边移。买几个烧饼,荤素搭配挑几串麻辣烫,一顿晚饭就会吃得相当舒服。如果遇着开心事,再从旁边的超市买一罐啤酒,汤汤水水地下了肚,待酒劲儿上来,晕晕乎乎去逛公园旁边的两个旧书店,这是我当时能想象出来的最好生活。

吃了两年的麻辣烫,搬家到了中关村大街的边上。那地方人多车更多,车和人都到齐了就开始交通堵塞,摆不下一个麻辣烫的摊子。况且,也不会让你摆,繁华的大街上冒出来个卖麻辣烫的,成何体统。但我还是在散步时有意无意地往街边和巷口处瞅,希望看见哪里冷不丁地就升腾起一片重口味的热气。终于在人大东门斜对面的一条小街上找到了。那条街小店林立,卖什么的都有,街头和巷尾果然各摆了两个摊,麻辣烫爱好者们像赌徒一样围了一个圈又一个圈,我很不客气地挤进去,说:老板,来个盘子。挑最进味的串串堆满了一盘子。

还是那么够味。但从住处走到那条街实在有点远,我的日子也开始好过了一点儿,不必顿顿都要为晚饭精打细算,人也就跟着懒了,吃麻辣烫的次数越来越少。吃得少不代表把它给忘了,偶尔从那条街边经过,我会找个借口拐进去,多少吃上几串。如果谁问我是否为解馋,我可能会告诉他:纯属怀旧。那是因为长久不跟一群更年轻的年轻人挤在一起抢麻辣串,乍一抢有点儿不好意思——麻辣烫爱好者的队伍正在年轻化,老同志得有点儿老同志的样子。不过如果碰巧你也有此俗好,那咱们大哥不笑二哥,我会跟你说:走,来几串;可解馋,可怀旧,也可以放开肚皮当晚饭吃;我请客。

2012年7月9日,知春里

近乡

无法返回的生活

晚上七点钟村庄就已进入了深夜,四下里漆黑一片。天有点阴,遥远处的星星闪耀清光,稀少而清醒。没有人声,房门和紧闭的窗户遮住了邻居们的生活。偶尔,一块方形的灯光从窗玻璃中映出,更显出夜的黑。只有散落在各个角落的狗叫还张狂和充满热情,不懈地从大地上与黑夜一同升起。

曾听人说过,乡村里的阴气太重,原因是辽阔而潮湿,人烟稀少。也许是吧,白天冷白的村庄到了夜间一派让人忧伤的滞重,人气不旺则地气应是太盛吧,寒冷从人和动物足迹陈旧的大地上沉沉升起,变成了与史前无异的寒夜。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和冷。我提着电瓶灯从房前经过,灯光像明亮的喇叭果断地切入黑暗,我听到了自己的脚步声,突然害怕了,担心看不见的地方里被灯光惊醒的东西一起向我扑过来。光从我手中发出,摇摇摆摆,我成了黑暗的大地上唯一的目标。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如果它们冲上来,我就完了。它们是什么我不知道。然后听见风经过枯树枝,发出旗帜抖动的猎猎之声。乡村的上空活了起来,单调的嘈杂,风不是排山倒海地来,而是东拉西扯地去,把混沌的夜豁开了一个个冰冷巨大的黑口子。

在这夜里一切都是孤单的。我提着灯走在隔一条巷子的老二嫂家门口,门敞开着,含混的灯光像个醉鬼直直地摔倒在门前。豆腐房里蒸汽蒙蒙,二嫂在蒸汽里挽起了袖子,面前是一口大缸,她指点着十八岁的女儿张开纱布,热热闹闹的鲜豆腐就要上筐了。提前做好了豆腐,明天一早担着在街巷里叫卖。

乡村的凄清和寒冷的确是年甚一年了。为什么我说不清。我知道灯光之下和黑暗之中的他们的生活也会理所当然地十二分热闹,但不能改变我的感受。他们都学会了躲在家里,各自的生活秘不示人。他们留下的巨大的寂静的空间里只有我,一个从乡村走出去的人,走得太快太远时间太长,当我回来的时候,已经成了一个外乡人。我怀念童年时光中邻里们无间的往来,煤油灯无法照彻的夜里交融一起的欢乐。我怀念那时的黑暗。我关上灯回到了黑暗,可是,我能回到那些无间的欢乐里吗。

半个月亮爬上来

狗又叫了起来,无数的狗,零散地从大平原上发出声音,不是遍地是贼的狂吠,而是缓慢的、梦幻般的遥远的吠叫,更像是叫声的影子。这是我在夜晚听见最多的声音,也几乎是唯一的声音。夜幕垂落,好像黑暗把村庄从大地上一把抹掉,只剩下这些孤零零的狗吠,和清白的台灯下半个明亮的我的房间,一张书桌,一叠纸,一支握在手里的笔。

白天有那么一会儿,我的情绪是明快的。太阳很温暖,漫无边际地把金黄色的光洒遍村庄。光线清澈,把我的房屋顶上的天空抬得很高。一片明净,白杨树光秃高拔的树梢伸向蓝天。漆黑的夜和沉沉的睡梦终于过去了,我一觉醒来已是上午九点,头一歪看见金色的窗户。母亲在院子里说,快起来,多好的天,冬天里的大太阳。

难得的好天气。我出了门就看到高远的青天,兔子在院子里追逐跳跃,我得把棉袄的另一个袖子穿上。草草地洗漱,吃了点早饭,我没有按照原定的想法去读书写作,而是决定好好地在阳光里走一走看一看。昨天晚上村庄给我的是一个冷清的黑脸,沉寂的冬夜让我难过。现在好了,把那些黑的、冷的东西翻出来,就像晒被子一样拿到太阳下照一照。

我只在房前屋后走了走,没有越过岸边堆满了枯枝败叶的后河。后河水将要干涸,亮出了泛白的河底,河对岸是田野和庄稼地,铺展着平坦的麦苗,麦苗之上挺立着瘦硬的枯树。好多年了,我只在寒暑假时节匆匆地在家小住,用母亲的说法,屁股还没把板凳焐热就走了。短短的时间里,我很少走过颓废的后河桥去到对岸,再向北走就是我家的菜园子。我也很少去,尤其在冬天。我知道这时候的菜园子形同虚设,一畦畦田垄了无生气,只有几株瘦小的菠菜和蒜苗,因为寒冷而抱紧了大地。无数年来菜园子们都是这么度过它的冬天,可是此刻,我总是能发现它们的陌生。而阳光是多么的好。

祖母坐在院子中的藤椅里,半眯着眼,阳光落满一身。多好的天,祖母说,照得人想睡觉。然后自顾说起话来。祖母也许知道我会坐下来认真听。我喜欢听她讲述那些陈年旧事,尤其从写小说之后,特别注意搜集那些遥远的故事。对我来说,祖母那一代人的时光已经十分陌生了,对于今天的世界,那是些失踪了的生活,如果祖母不在太阳下讲述出来,它们就永远不会回来了。祖母讲的多是这个村庄里多年前琐碎的恩怨情仇、奇闻怪事。每一位祖母都是讲故事的好手,这绝非作家们为了炫耀师承而矫情编造的谎话。祖母们从她们的时光深处走过来,口袋里的故事我们闻所未闻,更具魅力的是她们讲故事的方式,有一搭没一搭的,想到哪说到哪,自由散漫,间以咳嗽和吐痰的声音,不时拍打老棉袄上的阳光,然后就忘了刚刚讲到的是谁家的事,提醒也无济于事,她又开了另一家人的故事的头,从老人的死说起,从小孩的出生说起,或者从哪一家迎亲时的牛车和一个大饼说起。那些已经有了霉味的故事被抖落在太阳底下,也像被子那样被重新晾晒。

祖母年迈之后,讲述往事成了她最为专注的一件事。听父亲说,祖母睡眠很少,夜里一觉醒来就要把祖父叫醒,向他不厌其烦地讲过去的事。那些事祖父要么经历过,要么已经听过无数次,反正他已是耳熟能详。但祖父还是不厌其烦地听,不时凭着自己的记忆认真地修正。他们在回首过去时得到了乐趣。人老了,就不再往前走了,而是往后退,蹒跚地走回年轻时代,想把那些值得一提的事、那些没来得及做和想的事情重新做一遍想一次。他们想看清楚这辈子如何走了这么远的路。祖母显然常常沉醉在过去的时光里,或者真是太阳很好让人想睡,她讲着讲着就闭上了眼,语速慢了下来,仿佛有着沉重的时光拖曳的艰难,讲述开始像梦呓一样飘飘忽忽。

午饭之后我又听了半个下午。三点钟的时候太阳依然很好,我也挺不住了,不得不回到房间把推迟的午觉捡起来。

一觉混沌。醒来时已经五点多,天色黯淡,夜晚迫在眉睫。阳光消失不见了,我大梦醒觉的不知今夕何夕的满足感陡然败落,心情也跟着坏了下来。真想闭上眼接着睡过去,以便在一片大好的阳光里重新醒来。但是此刻睡意全无,母亲正张罗着晚饭,让我起床,一会儿就该吃晚饭了。

看来夜晚无法避免。

祖母说

从十二岁时出门,读书,工作,再读书,一晃又是十二年。每年回家两次,名为归乡,实是小住,总是鬼撵着似的匆匆去来。回到家也难得外出,关在房里读写,偶尔出去也只是房前屋后遛上一圈,漂泊不得安宁的心态常让我感觉自己是故乡的局外人。除了周围的邻居,稍远一点的都在逐渐陌生,那些曾是我的同学和少时玩伴的年轻人,多半已经婚嫁生养了。生疏是免不了的,要命的是他们的孩子,完全是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好像我与这个村庄无关。

尽管这样,我依然没能太深地发现村庄的变化,大约是这种变化正在缓慢进行,而我一年两次的还乡多少也对此有些了解,孩子们的成长与谁家的一座平房竖起来并不能让我惊奇。都是生活的常识了,有些东西的确在人的心里也展开了它们的规律,它们的生长节奏不会让我们意外,也就无法把它称作变化。我常以为我的村庄是不会变化的,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相同,院门向南开放,白杨和桑树还站在老地方,后河水的荣枯也只是遵循着时令的安排。当我从村庄后面的那条土路走向家门时,沿途一成不变的景物令我失望。我就想,还没变。外面的世界一天一个模样,故乡却像脱离了时光的轨道,固执地守在陈旧的记忆里,生活仿佛停滞不前,一年一年还是老面孔。

若是从生活质量论,现在的乡村绝不是一片乐土。小城市正跑步奔向小康,大都市早已在筹划小资和中产阶级的生活,而乡村,比如我的家乡,多年来依然没有多少起色。当看到他们为人民币深度焦虑,而将正值学龄的孩子从教室里强行拽出来的时候,我是多么希望她也能与时俱进、富足祥和啊。那些田园牧歌的美誉,那些关于大自然的最矫情的想象,加在乡村的枯脑袋上是多么的大而无当。生存依然是日常最重大的话题的村庄,要田园牧歌和大自然的想象干什么。看到他们和若干年前一样扛着铁锹茫然地走进田野,我常觉得自己在这片大地上想起诗歌是一种罪过。他们当然需要诗歌,但更需要舒服滋润的一日三餐,和不再为指缝里的几个硬币斤斤计较,需要所有的人都和他们一样,把粮食高高举过头顶。

可是祖母说,村庄一直在变,一天和一天不同。她又向我历数我离家的这半年中村里死了多少人。祖母越来越执着地谈论死亡了。这几乎是年迈的一个标志,在乡村像老年斑一样不可避免。祖母八十了,有理由为众多的生命算一算账。祖母说,东庄的某某死了,才六十八岁;南头的某某得了癌症,没钱治,活活疼死掉了;路西的某某头天晚上还好好的,一早醒来身子就僵了,那可是个能干的女人,六十五岁了还挑着一担水一路小跑;后河边上的某某也死了,一个炸雷轰开了柴门,把他赤条条地劈死在床上,那声神出鬼没的雷怎么找到他的呢,不到六十,刚刚把白胡子蓄了两寸长;还有卖烧饼的媳妇,一口气生了三个丫头,刚得了个儿子没满三岁,莫名其妙地一头钻进烧饼炉里,拽出来时人已经烧焦了。

祖母坐在藤椅里,在阳光下数着指头,讲述死亡时只看天。她说日子一天一个样了,他们那一代人差不多都没了,出门满眼都是不认识的人。他们都走了,少一个人村子里就空出一块地方,能感觉出来院子里的风都比过去大了,没人挡着,风想怎么吹就怎么吹,来来往往都不忌讳了。

这是祖母的变化。村庄越来越让她不认识了,世界因为死亡在一点点地残缺,她所熟悉的那个村庄在逐渐消失,属于他们的往事和回忆被死去的人分批带走了,剩下的最终是面目全非的别样的生活。在祖母变化的生活里,不停地走进陌生的面孔,那些身强力壮、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而这正是我所不解的,他们像血液一样奔突在村庄的肌体里,但是为什么多年来故乡依然故我,连同我们的土地都要为粮食焦虑?

一座桥

从落成到废弃,四十年间都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字。我们随口叫它“后河桥”。因为河在村后,桥在河上。当初落成时是个什么模样,我不知道,那时我还没有出生。即使参与建造的匠人也记不起来了,双手扶起的建筑和日子一样多,谁记得一座普普通通的河上桥呢?但我知道四十年后它的模样。已经没有人再从上面经过了。通往田地的道路几年前重新整修,渡河的责任落到邻近的另一座高大的水泥桥上。而它低矮,大青石上只能堆积厚厚的黄土。它破败不堪,桥断路也断。过了桥上岸是一片瓜地,偷瓜的小孩也只能一跳一跳地从后河桥上谨慎地通过,那一处一处坍塌的土石,置在河水的边缘,像年迈的老人坐卧在阳光里,守着过去繁华的记忆,等待有朝一日河水也远离了它,记忆也抛弃了它。

尽管低矮,桥还是有它热闹的过去的。

我的有关后河桥的记忆始于一场大水。在我们那里有如此大水实属罕见。说水大,也仅仅是那个夏季水漫过了桥,到达我幼小的膝盖的高度。水把泥土全卷了起来,一派混沌。我随姐姐去菜园里割韭菜,两人循着过去的感觉,试探着在看不见桥面的深水里拉着手向前走。桥上来来往往的都是喜气洋洋的人们,谁见过这样的大水?一个个都穿着小裤衩,拎着渔网,哈哈哈地从这头走到那头,盯着桥面和离桥更远的地方,希望有一条鱼能跳起来落进网里。我清楚地记得一条大鱼跃出了十几年前的后河水面,我看见了,是一条大青鱼。很多人都看见了,他们一起往鱼跃出的地方扑去,然后一块儿倒进鱼消失的地方的深水里。

后来水落下去了,辣辣的阳光把泥泞的桥面烘干了。我跟着姐姐去桥边的青石上洗衣服。应该是为了一条花手绢吧。母亲说,谁洗了就归谁。我很少用手绢,但是喜欢手绢上的图案。所以当姐姐从盆里拿出那条手绢准备洗时,我一把将它夺了过来。我来洗,我在对面的一块青石上说。姐姐不让,她早就梦想能够拥有一条属于自己的手绢。姐姐猛地伸手到对面去抓,我闪了她一下,姐姐就钻到水里去了。科学的说法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惯性了。我为此得意,但过了一会儿还不见姐姐露出水面,我急了,大声喊叫在桥那边捶衣服的人。一个本家的堂哥立即跳进水里,摸索了半天,才在桥洞里把姐姐给拉出来。救上来她好久没能说话,睁开眼后,突然放声大哭。堂哥说,让她哭吧,哭完了就不委屈,不害怕了。后来姐姐告诉我,她其实很想从水里出来的,可是水位太高,头触到桥面的石板也找不到空气,姐姐说她怕极了,因为到处都是晕晕乎乎的水。

再后来水就干了。村里决定把水抽干捞鱼。河底见淤泥的那天我也去了,实际上我每天都去,放了学背上书包就去。如果运气好可以捡到一条鱼,运气不好还可以看看抽水机怎样把水喝下去又吐出来,看看穿一身皮衣服的年轻人在及腰深的淤泥里跋涉,身子前倾,不像走倒像爬。

那天我见到了一条大鲇鱼,孤零零地躺在桥洞里的石板间。石板上长满了青苔,茸茸的凉湿滑腻。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我坐在一块大青石上,垂下的双腿恰好可以遮住那个藏鱼的洞。直到没有人注意这边时,我才跳下桥,伸手去抓那条鱼。可是鱼身上覆满黏液,根本抓不住。我急得能听见自己轰隆隆的心跳声。焦急和祈祷都帮不上忙。我被一个叫东方的小孩推到了一边,愣愣地看着他把手指抠进鱼鳃,稳稳地拎起它,跳上桥跑回家了。这是我整个童年第一次捉鱼,惊险而无所得。常常想起这事时都要笑,不就是将手指抠进鱼鳃里嘛,可是我当时不懂这一点。

如今我也看了二十多年的后河桥,它老了,瘫痪了,破败了,几乎被人遗忘。后河的水变得混浊肮脏,再没有人抱着木盆去桥边捶衣服了。通往田地的路也断了,再没有人想着要走过后河桥。后河桥在我家屋子后不远,连母亲也很少对我说,后河桥怎么样怎么样了。还能时时想起它的,大约也就是那些曾把童年遗落在桥边的人,如我者,还有现在正在成长,时时觊觎对岸瓜地的一群偷瓜的小孩。

这个冬天我又来到后河桥上。到处是没落的遗迹,残缺不整。让我惊心的是两行车辙印,峻峭艰深,碾起的泥泞翻卷在两边,坚硬如铁。因为前面又坍塌了一处,这车辙只剩下了掐头去尾的一个片段。不知道是哪年的辙印,大约也没人能够记忆起来。它像这座苍老的后河桥的一个断章。哪一天连这辙印也被风雨销蚀了,后河桥也许就消亡了,不再是桥,只是一堆纠缠在一起的青石和泥土。

空心柳

我穿过田野到乌龙河边等车。道路从麦地中间切过,拐弯向右,再向左,直走就是。风大如海,太阳也冷,我裹紧帽子侧身低头疾走,右拐,前行,左拐,猛一抬头,看见了拐弯处桥边的空心柳。

一棵足以连抱的老柳树,身上长满炭一般黑的僵硬的“鳞甲”,粗壮的枝干扭曲着向上生长,在四米高的地方戛然而止,顶端被潦草地劈掉了,那把斧头大概来自多年前的一个响雷。断面以下是稀疏的枝条,早落光了叶子。这样的造型和生长状况不免古怪。最惊心的是柳树从根处向上开始空洞,高约一米,这一米的范围内,树干四周不时洞开,有着清晰的火烧痕迹。风从树洞经过,发出呜呜的轰鸣声,像古战场上呜咽的号角声。

我记起来了,小时候我曾在树洞里烤过红薯和土豆。从路边随便谁家的地里刨出一两个红薯或土豆,和几个邻家孩子捡来树枝当作柴火吹火烤食。那时候从没想过那是偷,理所当然地认为要吃东西就得找。当时这棵柳树还年轻,一树葳蕤茂盛的枝叶。如果不是天生了这么个洞,就该是饥饿的老鼠半夜里一点点啃出来的,总之是已经有了一个不大的洞。我们在树洞里烤红薯和土豆纯粹是为了好玩。原来都是在桥洞里或者哪个避风的地方架起火堆,而且树洞太小,几乎施展不开。不过我们还是在里面点起了火,点了很多次火,烧熟了很多个红薯和土豆,还有玉米和鱼虾。没有听到柳树在火烧内心时焦灼的喊叫。

多少年过去了,一晃我都二十五了,不在田野里游荡也有十余年了,这柳树竟然还在,它在奔向自己的风烛残年的路上身体里的空隙越拉越大。树干粗了,树洞大了,树皮薄了。我也说不清它在这里站了多久,一场场火烧毁了它的年轮。毫无疑问,自我之后,一茬茬的孩子在热衷野火的年龄都在树洞里找到了乐趣。一茬茬的火烧起来又灭掉,一直到了现在。我眼前的空心柳的肚子里还存留着两块烧焦的石头和一堆灰烬,在它们被风吹尽之前,一定还会有几个拖着鼻涕的小孩及时地续上他们的那把火。他们已经不再局限于烤食,这样的冬天无物可食,他们生火也许只是为了烘一烘冰凉的手和冻得通红的鼻头,或者干脆是发一回狂,放把野火,只是想看一看一团火如何在一棵老柳树的身体里燃烧起来,想听听它是否能痛得喊出声来。

石头都烧焦了,树洞越来越大,树照样活着。如果它还活得清醒,是否还能记得那一堆堆火焰扬起的五谷杂粮的暖香。多少年了,我又忍不住想起“一晃”这么个词。什么时候开始把这个词挂在嘴边?记不得了,但是现在我习惯对别人和自己说,一晃就二十五了。就是那么一晃,摇摇摆摆就长到了现在。多少个晃晃悠悠的日子,哪一天都没落下过,可又记住了哪一天。就像一场迷迷糊糊的漫长的浅眠,晃了一下肩膀睁开眼,就不一样了。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背着我暗暗生长。

按理说,我没资格感叹时光的流逝,我还是你所说的刚开始生长的轻狂的年纪,别人过的桥比我走的路都多,那些逝者如斯的手势放在我的指头上显得大而无当,滑稽可笑。可是我的确看到了岁月的遗迹,它们均匀地撒遍大地,就像这棵老朽的空心柳树,站在拐弯的路口等你,只要你不经意地一抬头,就把过去明明白白地亮给你看,躲都躲不掉。

我果真看到了过去?我只看到了一棵还很年轻的柳树,一个小得多的树洞,一群小孩尖着脑袋聚在散发出土豆香味的火焰前,其中一个是我;可是现在,它老了,几乎负载不了内心里的一个巨大的空洞。这么多年它是如何一寸一寸空下来的,我没看到,那个漫长的过程就像眼前的田野一样让我茫然。野地无人,长千里宽万里的大风像水一样卷过漫过,道路修长泛白,是谁家的一条炊烟从村庄飘摇而出。路两边是麦地,矮小的麦苗伏在地上不敢稍动声色,为了躲过几乎无始无终的这场浩大的西北风。冻僵的土块裸露在风里,把积攒一年的水碱献出表面。

如同一幅静止无边的褪了色的水粉画,年复一年的时光停在大地上。它用另一种方式告诉我,这停滞背后突然“一晃”的结果,就是这棵空心柳。经久不息的大风穿过树洞,相同的一场风,它在树洞里徘徊的叫声是多年前的两倍还要大。

南海行

半夜醒来,从舷窗望出去,大海上有一种奇怪的黑。为了看明白,我从船舱里出来,一个人跑到甲板上。这艘大轮船从海口出发,去三沙市的永兴岛,夕发朝至,正行驶在半道上。我没坐过长途轮船,听说海上惊涛骇浪,会吐得里外掉了个个儿,吓得我上了船就在耳朵后头贴防晕贴;船开动,先在床上躺半天,平心静气,发现那种胃里长草的晕车感觉没上来,有的只是火车硬卧上铺硬邦邦的微小颠簸之感,放心了,才敢爬起来去看大海。大海坦荡如砥,天热,海鸟飞得都低。

这是8月,南海是一个大汗淋漓的蒸笼。海风吹到脸上黏糊糊的,摸一把,汗双倍地咸。从黄昏进入夜晚的漫长三小时里,我待在甲板上,想认认真真地看一回海。我生长在黄海之滨,很惭愧,距离海岸线不足百里,但就是没机会去海边饱饱地看一次海;坐轮船浮游苍茫大海上,那更是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的奢望。坐船上了南海,那新鲜感你不猜都明白。而且是南海,南海啊。在绝大多数中国人的认知里,南海都远得像个传说:在海之南,在中国版图的尽头,千百年来,涌动着一片我们祖先命名的辽阔海域。现在南海上是黑夜,我来到空荡荡的甲板上,来看南海上奇怪的黑。从未见过如此之黑,囫囵混沌,天地间简直就是无缝焊接。黑到一丝气都不透,这黑反倒不真实,我总算知道为什么奇怪了:没有灯光和浅一层颜色的参照。天黑,水黑,陆地在无穷远处,远得你都想不到这世上还有地方可以结结实实地落下一双脚。南海上只有单纯、绝对的黑,让人生出一种茫然和诗意的恐惧。

南海之行的第一夜,见识了黑。事实上,在接下来的五六天里——我真搞不清是五天还是六天,在苍茫的大海上,时间是最没有意义的东西之一,山中无甲子,海上亦然,我只看见相同的日出日落、大雨奔袭,相同的蓝天白云和墨水一样蓝酽的海,相同的岛礁上守卫、耕作和建设的火热生活——我一直在一点一滴地积累、印证和实践我所欠缺的那部分僻远的海上生活。不管此行的初衷多么正大,我所收获的其实只能是一个人琐碎的南海行,就像认识了另一种私密的黑。

不知道久居内陆乡村的同龄人是否有同感,少年时代我们都有悲壮浩大的情结:去边地,到大海上,做一个军人。因为地处荒远,我们想到世界去;繁华处当然诱人,更具蛊惑的其实是更偏远的边地,天之涯,海之角,西北偏北,海南之南。

小时候喜欢看武侠小说,对侠客们天外飞仙般的绝世武功固然艳羡不已,心里向往的其实还是侠客才能到达的世界尽头。在众生的版图之外,他们登临一处处人迹罕至的荒凉所在,那里有冰山大川、江洋湖海,有荒野戈壁、修竹茂林,有稀奇古怪的瑞兽出没,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其翼若垂天之云;那里天高地迥,他们在大地上,在石头山,在汹涌的波涛上修习出旷世绝技。他们过着与我们完全不同的生活,他们生活在我们的生活之外。因此,他们的孤独、辛苦、贫瘠和荒僻就有了别具一格的悲壮、阔大之美。我真心觉得他们美好、飘逸、伟岸,只有他们才是真正生活在了一块神奇的土地上,只有他们才算过上了真正有意义的生活。这些疆域远居我所生活的世界的边缘,因为它们,我对这个世界的想象才有了着落,才源源不断地生出到世界去的愿望。

南海在海南之南。“中国幅员辽阔”,只有到了南海,我才能把这个抽象的判断具象化,明白中国之大究竟有多大。在国土的最南端,有碧波千顷万顷,沉雄浩荡地给大陆一个界限,然后“中国”豪放地挥手向南,直到曾母暗沙。船行海上,小时候的毛病又犯了,我想象着轮船巨大的涡轮是脚,一步步铿锵地踩在南海上,如大侠再赴征程,千里万里地远走,到曾母暗沙去。

内陆的久居者对大海多半怀有奇怪的想象,脚下坚实的大地置换成柔软的一片汪洋时,内心基本上都有一种恐惧的悬空感:动荡的水面上,我们的生活如何安放?恐惧却也是另一种诱惑,就像荒远、孤独和壮烈一样。多少年里我都在想象和认知一种叫作“海上生活”的生活。在船上,狭窄逼仄的空间里我们丰富复杂的日常生活如何有效地展开?当夜晚降临后,我们躺下,是否做的也是晃晃悠悠的漂浮的梦?当风暴来临时,我们如何稳住自己的身心?还有,像我半夜从船舱里出来,天地间一片绝对的黑,我们到哪里去找一线希望的光?必须承认,我对辽阔到不可知的海上生活缺少足够的想象力,在我看来,它几乎等同于一个哲学问题。你无所依傍,你只能独自面对苍天和大海,面对单调、单一、单纯的孤独和恐惧,面对生命和死亡。当然,也只能独自面对意义、价值和所有需要我们回答的终极问题。所以,生活在海上,甚至单单置身海上,都可能是个哲学问题。

由此,多年来我谨慎地想象过我的海上生活,先在近海走走,胆子大一点,众多问题慢慢能够勉强应付了,再逐渐往深水里去,我得看着陆地一点点撤退,但最好地平线一直都在,让我的安全感和思考有个可靠的支点。而事实是,上来就是尖峰时刻,头一次入海就到了南海。一觉醒来只剩下天和水、船和人,风、潮湿的咸和撬不开一丝缝隙的黑暗——我已在深海,而南海广大。我的确惊出了一身的冷汗:此刻正置身于我曾有过的最深远的海洋想象里。一个苏北少年的梦想一步就变成了现实,几乎没有过渡。这就是大海。这几乎就是最大的海。我在这最大的大海上,漂游于它雄浑的心脏。那个时刻全然没有想象的复杂,轮船破浪前行,如履平地:天气预报说,天高云淡,风和日丽,近日宜远航。我在甲板上站着坐着,一直到平静的困意袭来。进船舱之前,我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照亮一个小范围的南海,海水在灯柱里黑魆魆地涌动,像一座座微小的山从几万里的海底下沉默地挺身而出,一群山峰涌起,另一群平息,再一群起身,又一群降落,连绵而去,无休无止,无始无终。这就是大海的真相之一:安宁祥和,百无禁忌,而群山涌动?

英雄袭远,杀伐以济天下,这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式的故事,只能在武侠小说和历史传奇里出现。在我的少年英雄梦里,侠客被现实地转换成军人,穿军装、戴军帽,走到哪都是红星闪闪的解放军战士。村子里有人当兵,每年探亲回家,那身军绿都让一群男孩口水直流,我们涎着脸,硬着头皮往人家门口蹭,为的是摸一摸他们军帽上的五角星和宽得让我们绝望的八一皮带。谁有当兵的叔叔、哥哥和远房的姑丈、姨夫都让我们羡慕,好像他因此也有了超越常人的力量、正义和尊严,成了半个英雄。那个感觉很好。为此,我们挖空心思寻找自己的军属关系,就像后来很多人削尖脑袋攀附海外关系一样;有了海外关系意味着你有暴富和“到世界去”的可能,扯上军属关系意味着你因此也正大庄严,可以顶天立地、匡扶正义了。我对军人的英雄式想象也基本停留于此。不是思维偏狭,也不是见识浅陋,而是少年时代根植的梦想过于深重。

岳飞、关羽、赵云、郭靖、杨过和金世遗,我们是做不成了,勉强可以当的是解放军叔叔,他们在我们英雄梦的边缘,似乎醒来伸出手就能抓住。我们收集五角星,三天两头磨叽父母给我们做军绿色的衣服,帽子也要买军绿色的,为的是能把五角星缝上去。我穿各种真军装假军装一直到上高中,直到彻底断了这个英雄梦。高考报名前,我参加了军检,检查通过就可以报考军校。医生看了我的脚,摆摆手,你就算了吧,一个平足凑啥热闹。据说平足的人脚力差,不宜长途跋涉,急行军跟不上还考什么军校。我很是难过了一阵子,那是经年的情结无从化解反倒被活生生断了念想的难过。我一厢情愿的想象里,军人必须是“造型”型的,举手投足都得是个伟岸的英雄,但在南海,我看到了完全不一样的、有着完整日常生活的军人。

三沙市有很多岛礁,能住人的都有守卫的战士。他们常年局限在方圆狭小的岛礁上,从一个岛礁看另外一个,远在天尽头。除了隔段时间供给船送来的食物和日用品,其他的都得自己解决,战士们于是琴棋书画、柴米油盐,耕种劳作样样在行。脱了军装,他们就是晒黑的年轻农民和渔民。他们可军可民,两只手也在钢枪和锄头之间自由转换。俯身劳作和辗转灶台时,无论如何与我想象中的英雄不相协调。但他们就是军人,最好的、真正的、吃得了苦耐得了寂寞的职业军人。苦能吃,寂寞能受,驻守边陲的大海之上,手握钢枪时慷慨激昂,放下枪,完全又是一个烟火繁盛的平常人,既兵又民,且兵且民。古时的将士如此,战时为兵,闲时为民;古时侠之大者也如此,衣袂飘飘行侠仗义,短装褐衣,又泯然众人矣,大隐于市。在这个意义上,南海岛礁上的战士,可能更接近军人的本义。不得不说,这些祖国南大门的卫士,改变了我对英雄的看法,英雄不仅仅是个伟岸的造型,还可以弯下腰来,过出一段凡俗的、完满的烟火人生。

2016年9月20日,知春里

老屋记

2011年4月24日,在山东某地出差,因离家近,朋友顺道送我回了趟老家。家里正在翻盖房子,两层半的小楼已经完成了两层,钢筋水泥混凝土和红砖,脚手架,混乱得如同一场战争。因为楼顶刚浇筑水泥,要多晾几天,工人们暂时都散了,父亲带我爬上空荡荡的毛坯房的二楼。房子算不上高,但视野开阔,半个村庄都在眼里,陡生了身轻如燕和豪迈之感。这两个感觉实在不搭界,但我踩着楼顶尚未抹平的水泥板,转着圈子把邻居们的院子看了一遍,生出的就是这感觉:想飞;钢筋水泥混凝土的楼顶很结实,有登高望远的豪迈。

这感觉从老屋里来。老屋在旁边,低矮的平房,红砖白瓦,为了给新房子腾地方,拆了一半,看上去悲伤破败,像一只折了翅膀的老母鸡。多少年来一家人就生活在老屋里,当然,那时候还不觉得它老,也不叫它老屋,我们在瓦房里出出进进,不认为它狭矮陈陋,我们过得喜气洋洋。那时候我小,对世界充满最朴素的好奇,坐在院子里仰脸望天,整个村庄的人声和狗吠都拥到一个院子里,我想站到高处,看一看别人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看一看到了夏天的傍晚,他们是如何在院子里摆出一张桌子吃饭。但是院落低矮,除了爬到树顶,我只能坐井观天。我爬过很多树,可是村子里的树能有多高,到处又都是树,目光越过别人家的山墙就被枝叶挡住了,能见度太差。挂在树梢上整个人颤颤巍巍,感觉很不好,所以羡慕鸟,能飞上天,在某一个瞬间静止,一动不动。我想像一只鸟飞抵村庄上空,十万人家尽收眼底。后来看到电影和电视,知道了弄出浩大镜头的叫航拍,那时候我就希望像鸟一样俯瞰我的村庄。因为我住在老屋里,在一个几千人的村庄,我们低矮,贴着地面生活,如同一枚棋子,被摁在了低海拔的角落里。当然,所有的人都在自己低海拔的角落里。

只是我想看清楚,大家是如何生活在自己的角落里。所以我想飞。我喜欢像一只鸟飞抵村庄上空,我更喜欢像一个人一步一步走到高处,足够高,直到他把这个世界看清楚。所以我想登高望远。这些念头没有微言大义,也无寓意更非寓言,就是一个贫乏的孩子对世界最微小的好奇心。

此后的很多年,我离家念书、工作,寒暑两季放假回家或是小住,不是钻进书本里不出来,就是火烧屁股一般转个身就走。也是待在老屋里,但全然没有了少年时的天真,自以为知道外面的世界也无非如此,也不再会对邻居家的院子和饭桌感兴趣。就算坐飞机经过村庄上空,我也不过是从舷窗往下看看,在千篇一律的村镇中挑一个可能是我故乡的位置,哦,那是我家——我家离机场只有十多公里,小时候每见到飞机经过头顶都要大喊:飞机,停下。那只鸟从虚构中飞走了,回到家我几乎再想不起要登高望远。

——但是现在,站在二楼粗糙的房坯上,我突然想起了那只鸟,想起了童年时我一个人的关键词:登高望远。现在,房子的确长高了;现在,房子长到二层,还要再长高半层。以我小时候的想象力,也许我曾经设想过有一天房子会做梦般地长高,但我肯定不会想到,真正站在长高了的房子上看村庄,究竟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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