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伏娃:激荡的一生》像波伏娃本人一样平易近人、轻触微温,因为两位安德烈·莫洛亚式的作者把传记写成了传记。他们把她高深的文学和哲学著作如盐糖入水一般融进日常生活,能吃透波伏娃,其辛苦必不寻常。不过,他们似乎也有自己的不得已——这传记可是波伏娃生前唯一认可的。我不怀疑波伏娃真诚、坦荡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我不能不怀疑修辞的缺陷之一是可能远离真相。作家的职业决定了波伏娃说出的不可能是绝对的真相,即使在日记里。保罗·约翰逊在《知识分子》一书中论及萨特,说此人“一向不太尊重事实”;说到波伏娃,虽然“没有萨特那些个性弱点”,但有一条和萨特大差不离,“撒谎”。鉴于约翰逊的愤怒和文风,偏听则暗,但想来“撒谎”这一条也绝非空穴来风。纵观此书,我们的确很少看见负面的波伏娃。不光彩一辈子有点难,但一辈子都光彩也不太正常,谁没有个喝醉酒马失前蹄的时候。
——他们有他们的不得已,此书的《前言》已经埋了伏笔。作者写道,对父母关系的描述上,波伏娃出尔反尔;对萨特的情人西蒙娜·若利韦,波伏娃的“嫉妒”也是一波三折;至于全世界都关心的她的同性恋问题,波伏娃和《致萨特的信》中的自己自相矛盾。那么,我们需要如何挑剔?也许我们应该理解,它已经是一部相当优秀的传记了,既然需要传主首肯,免不了得看人家脸色。这脸色,姑且算作这个伟大女人的阴影之一吧。
2009年9月13日,知春里
孤绝的火焰——重读黑塞
十几年前读黑塞,留下来的印象是,这是个我很喜欢的散文家;现在重读黑塞,我觉得他是一个诗人和人生哲学家;而真正让黑塞名世的当然是他的小说,我过去和现在读的也基本上都是他的小说——这就有意思了,为什么我读着小说却偏偏无视他的小说家身份呢?
得好好想想。
十几年前我刚念大学,正值年少,半瓶醋,生瓜蛋子往往最张狂。似乎年少时都如此,你憋了一肚子情要抒,你满脑门的歪理邪说想对人讲,你都静不下来去踏踏实实体会一个长故事,也没那个耐心去认真打捞诗歌分行后漏掉的那部分意蕴,你以为什么都理解什么都能理解,喜欢摘抄和使用甜得发腻的抒情段落和那些格调高深的哲理篇章,那么,读黑塞正合适。他的情感比我还泛滥,文字比我还美丽忧伤,对人生和精神的思索更是我所莫及——他把我镇住了,一肚子的情和话硬生生地咽回去。无知者可以无畏,即便我从黑塞那里得到了不少见识,依然无所畏惧,有的反倒是同盟者的会意与窃喜。我在他那里看到了我想抒的情和我想说的话,他如此善解人意,仿佛下笔时想到了世上还有另外一个人;他说得又如此之好,我完全可以拿过来就用,我振振有“黑塞”词,满可以把别人唬得一愣一愣,半瓶醋晃荡起来的感觉也很好。如果没看过《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你能知道精神属父、艺术属母不是我说的?
反正那时候我是把黑塞当成了摘抄本,一个刚刚看见文学和思想的影子的准文学青年,只会对他作断章取义的欣赏和理解,指点和倾诉欲望汹涌澎湃,等不及我从整体上把握一个作家。因为言说和满足言说是年少的第一要务,我看见的黑塞文字,只能是散文,不会是诗或者小说。
那么时至今日,为什么他依然不能重新做回他的小说家?或者说,在他的小说里,为何我看到的黑塞更为清晰的形象乃是一个诗人和一个哲学家,而非小说家?
前段时间朋友发短信给我:一定要看《悉达多》。她的意思或许是,我与黑塞有相同的职业,既为典范,且是她千里挑一的钟爱之书,我应该看一看。朋友的眼光素来令我敬佩,我赶紧往书店跑,拿到这个3月份刚出的新译版本。恰好之前刚读过菲利普·罗斯的小说《凡人》,和《悉达多》一样,是个薄薄的小册子,题旨也颇类似,都是对人一生的证悟:前者凡俗,一生琐碎卑微,死有无奈也有清明;后者修道,艰辛破执求索,终得了晚年宁和的正果。两相比较,我回朋友短信:我更喜欢《凡人》而非《悉达多》。原因是,我在《凡人》中看见了小说应有的丰沛的人间烟火和日常细节,看见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如何一点点死去,他遵循着在这个世界里生活的逻辑;而在《悉达多》中,我看到的只是一个人在往一个抽象的真理狂奔——尽管悉达多悟道的历程缓慢曲折,但他的历程如公交车线路一样早就被黑塞预设好了,悉达多只要不出轨,必定能如愿抵达终点。黑塞在小说里给了形而上充分的空间,形而下的世界则寥寥几笔,我看不到一个人在通往未知的征程中必将面对的无数的偶然性,也看不到他在众多偶然性面前的彷徨、疑难、否定和否定之否定,那些现实的复杂性被提前过滤掉了,生命的过程因此缺少了足够的驳杂和可能性。
不唯《悉达多》,《盖特露德》《罗斯哈尔德》《德米安:埃米尔·辛克莱的彷徨少年时》《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等等,大多皆如此。我知道它们都是振聋发聩的经典,作为小说从它们诞生之日起即开始惠及众生,我在阅读中也时时为之唏嘘动容,但我仍然要说,我看到的更像是一个卓越的诗人和哲学家在讲故事——故事从来不是诗人和哲学家的目的,他们只在借故事表达古怪的激情和某种涉及精神疑难的真理。他的小说如同一个诗人自闭于修道院里写就的,少了市声、杂音和喧嚣,他激情难抑,但少有鲜活澎湃的生命感;他对灵魂的追问一意孤行,以至无暇顾及纷扰的日常细节和现实逻辑,人物和故事因此自在地在意念的空间里生长,主人公很容易抬脚就迈上一条纯粹的精神之路。
的确,很少有作家有能力像黑塞这般深入我们的精神困境,因为很少有作家有能力面临黑塞那样多的精神问题。这个从小就以逃学来反抗陈腐的教育制度和枯燥的宗教家庭氛围的德国人,敏感,多思,对浪漫的幻想永无餍足;浪漫主义者从来都是理想主义者,而理想主义者中几乎所有的人都只能是失败者,世界永远不会给他们提供匹配的时代和生活,黑塞在其中,注定与世界为敌。当他的信仰为世所伤时,他会像堂吉诃德一样提枪上马,大战风车。设想一下他火焰般的激情,以及他追寻内心的孤绝的志向,再设想一下,如果一个认死理的人疯狂起来,结果会是什么?——他必定身陷重围。有黑塞的一生为证:一个人反战,一个人隐居,一个人独自承担畸形残缺的家庭生活。不出问题才是怪事,所以他不断经历精神危机,不得不求助于荣格的弟子。
由此,就能理解为什么内心、精神、信仰、意义等宏大抽象的命题充满了黑塞的文学,甚至很多小说本身就是破解一次次精神危机的产物。也由此,可以解我的疑惑:黑塞想做的其实是正视内心,寻找灵魂的出路,小说不过是用来展示他寻找的历程;他怀抱如此巨大的激情和精神焦虑,小说也只好趋于诗化和哲学化了。
2009年9月22日,知春里
奥马哈这一段天大地大
车在乡间路上跑,阴天,我问:往东?陪同的Y教授说:往南。
又错了。在奥马哈,这个美国中西部的城市,我的方向感突然变得极不可靠。在奥马哈城里转个向还情有可原,因为很多人家的房门乱开,哪个方向方便就朝哪边开,到了半天碰不到人家的野地里我竟然也转向,很过分。这地方实在是天大地大视野开阔,你只要踮起脚尖几乎随时可以看见地平线,方向感应该恢复到最佳状态才对。在北京,深陷楼群,抬头只能看见一小块灰蒙蒙的天,是东北还是西南我都能感觉个差不离;现在视线解放了,偏偏问题很严重。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方向感的“自由的眩晕”?没道理呀。
这些年去过国内外的很多城市,很少在哪个城市让我感觉到,我看见了真正的大地和天空,让我看见了大地之大和天空之空。高楼大厦正肆无忌惮地切割大地和天空,空气被污染,到了下午空气就开始变灰、发酸,更多的星星在夜晚只能躲在看不见的地方闪亮。但是奥马哈房屋低矮,地势用了几个柔和低缓的起伏就把辽阔勾勒了出来,仿如大海的波浪缓慢地向远方推展,然后无边无际;到了4月下旬,站在某一个高处,我能看见整个城市被淹没在广阔、浓郁和平坦的绿色之中。
有一天傍晚我们驱车去城边的批发市场采购,出来时无意中往斜上方瞟了一眼,当时就震惊了。天被浓烈的深蓝色填满,颜色浓得阴险恐怖,几乎要流下来,因为色泽纯净,“满”在此刻变成了“空”。天上除了蓝什么都没有,夕阳落尽,看不见乌云和飞鸟,那个纯粹的蓝和空让人心醉,让你的心里既充实又空荡,空空荡荡的空荡。我想我头一次看见了空的天空,什么都没有的空的天,周围是旷野,大地相当配合,如同一声叹息谦卑地向远方滑翔,直到气若游丝在地平线处停下。环顾四周,大地是一个圆。天因此也得以恢复本初的模样,成为盖子,一个圆圆的、开阔的、疏朗的穹庐一样的盖子,严丝合缝地扣在大地上。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壮观的天和地。
——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这样的天和地只能是诗,只能是这样的诗。
奥马哈是一个让我时刻感到大地和天空存在的城市。上可见天,下可立地,这样的生活你会十分放松。没有高楼压迫,没有污染追命,没有巨大的人流和交通堵塞,陌生的行人在错车时会向你友好地挥一挥手。80号公路行经奥马哈,这是美国一条极重要的公路,很多人和车沿此路往东往西、往东往西、再往东往西,穿过美国。在奥马哈附近一段开始可以每小时七十五英里,而一般公路只能到七十英里。因为视野开阔,不用担心突然从哪个地方冒出辆车迎头撞上,你可以放开了跑。J教授说,有时候工作太忙了,就开车出来转转,可以大声唱歌听音乐,开车在这里是一种放松。这种感觉很好,打开车窗,烦恼和劳累让风都吹走。
就是在80号公路上,我遇到一个哈雷摩托车队,十三辆,一个女的,一个小伙子,其余都是四十岁以上的男人,而且绝大多数满脸皱纹和白胡子。这帮老头和准老头身穿短袖T恤和短裤,露出两条腿上的长毛,戴头盔墨镜和露指皮手套,在风里加油门,经过我们身边朝我们伸大拇指。我坐在车里,身穿一件薄毛衣,J教授他们取笑我,我是奥马哈在那种天气里唯一穿毛衣的人。我对老头子们挥手,他们坐在哈雷上的姿势真的很酷,这一段路让他们跑得很开心。
我在很多影视和小说里看到过哈雷摩托车族漫游世界,这样一群老家伙还是头一次见识,而他们竟搞得比年轻人还年轻。很多年里我一直也有漫游世界的冲动,但基本上发乎情止乎冲动,从来就没有真正践行过。我总有理由安慰自己,这次是因为这个原因,那次是被那件事情耽搁了,还有某某次出于某某考虑,反正我从来都是为了那些宏大的理由安静地活到了现在。我再次向车里的朋友表示出自我安慰:
“我一定会在这帮老杆子的年纪之前,完成我伟大的周游世界的计划。”
朋友说:“他们不是今天才上路的。”
我立马翻白眼。是啊,他们风尘仆仆远道而来,很可能是从比我年轻得多的时候就上了路,栉风沐雨,细皮嫩肉跑出了满脸褶子,小白脸跑成了大胡子,从孙子、儿子跑成了穿短裤的老爷爷。奥马哈这一段天大地大,适合他们加油门,敞开嗓子唱豪放的歌,跑更远的路。
能有多复杂,就可以有多缓慢——《耶路撒冷》跋
《耶路撒冷》写了六年,就它四十余万字的篇幅,这时间不能算短,可见,我写得很慢。写作之慢到了一定程度,当然让人恐惧,你会觉得你在从事一项永远也干不完的工作;那种孤筏重洋、茫无际涯之感你会生出彻骨的孤独和恐惧。谁也帮不了你。所以,小说写完,朋友问我关于此小说最得意之处是什么,我总是说:写了六年。六年的冷板凳我坐住了。在这个凡事效率为上的时代,朋友们禁不住要赞叹我的慢性子和执着的血型与星座,我只好继续解释:想快也快不了,这小说有点复杂。
《耶路撒冷》里的故事也不是像一阵风那样跑得飞快。人物多半都是走走停停、愁肠百转,过去、现在和未来,任何一个时间段都可能让他们沉溺其中。《箴言录》里有一段话:如果你能看,就要看见;如果你能看见,就要仔细观察。为了让他们看见进而看清楚——其实是让我自己看见和看清楚——我不得不对他们做加法;的确,我几乎是不厌其烦地深入到他们的皮肤、眼睛和内心,我想把他们的困惑、疑问、疼痛和发现说清楚,起码是努力说清楚。就三五天的事,我讲了五百多页,同样在这个讲究效率的时代,这显然不是“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节奏。但我不得不动用如此纠结、缓慢的节奏讲述这个故事,因为,这一代人的事情的确比较复杂。
——慢是因为复杂。能有多复杂,就得有多缓慢。
我试图尽可能地呈现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同龄人的经验。以代际划分人群和文学多年来饱受诟病,但多年来似乎也并未有更高明的方式更好地界定出中国现当代历史中显在的阶段性差异。1949年以降,大事频仍,多可以十年计。事实上,这些一个十年又一个十年的确每每都有翻天覆地之变化,且每一个十年似乎都可能在中国的历史上留下沉重的一笔。历史不会规矩地匀速、均质前进,我们所见之历史的轨迹显然取决于那些有效的拐点:有些拐点相距十万八千里,有些拐点触目惊心地挤作一团。所以,谈历史可以几百年云淡风轻、弹指而过,“一夜无话”;也可以巨细靡遗、分秒如年,得耐着性子地把那几天、那几年角角落落都说到,实在太重要。我不敢妄言生在20世纪70年代的一代人就如何独特和重要,但你也许必须承认,他们的出生、成长乃至长成的这四十年,的确是当代中国和世界风云际会与动荡变幻的四十年。人创造历史,历史同样也造就人;如果这一代人真的看了,真的看见了,真的仔细观察了,那么,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这一代人一定是有看头的,他们的精神深处照应了他们身处的时代之复杂性:时代和历史的复杂性与他们自身的复杂性,成正比。如果你想把这个时代看清楚,你就得把他们看清楚;如果你承认这个时代足够复杂,那你也得充分正视他们的复杂。
而看清楚是多么艰难和缓慢:有多复杂,就有多艰难;有多艰难,就有多缓慢。
这还只是认识论上的复杂、艰难和缓慢,我要用文字呈现出来,还面临了小说艺术上的难度。这个难度同样导致了缓慢。
实话实说,我并非在六年里每天都写,甚至在前两三年里除了做越来越详细的笔记,正文一个字都没写。写不出来。我几乎看见了小说里的每一个细节,但我就是无法将它们形诸文字。那感觉特别像有一肚子话要说,张开嘴,发现失了声。我找不到自己的声音。这声音是小说的腔调,也是小说的结构,我没办法把一部分在我看来十分重要的东西和谐有效地纳入到要讲的故事中。因为后者,我已经在构思中推翻了三四次小说的结构。它们的确貌似与小说主体故事无关,但是它们对于这一代人、这一代人的故事却有着撕扯不清的关系。它们确证了他们的复杂性,它们也增益了他们的复杂性。假如不能同时把它们呈现出来,这小说于我就不能成立;我不能有悖自己对当下长篇小说这一文体的理解。
2010年10月,在美国爱荷华大学参加国际写作计划,到了后半夜还在床上“翻烙饼”,突然头脑里一亮,仿佛焰花盛开,我找到了小说的结构:分奇数章和偶数章。奇数章是小说的主体故事,偶数章是初平阳写的专栏,总题目为《我们这一代》,以期全方位、多层次地勘察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这代人;所有无法有机地糅进故事里的重要问题,得麻烦主人公初平阳用专栏一个一个地写出来。绕了很久的鬼打墙终于突围出去,我赶紧从床上跳下来找纸和笔。这些专栏要和小说的主体故事若即若离:太近了它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适当的间离感要在;太远了跟故事八竿子打不着,要它何用?必须拿捏好那个度。哪个问题重要,哪个问题更重要,哪个问题用哪种方式呈现出来更合适,那个在美国的后半夜,我在桌子上留下了一堆画满图形和文字的纸张。
奇数章和偶数章确定下来,事情还不算完,奇数章故事的结构我还得解决。大框架有谱了,小说的形象就越来越清晰,我几乎能看见它一天比一天长得具体。在奇数章里,根据不同章节的叙述任务,采用了严格的对称结构:以第6章为中心,第5章和第7章对称,第4章和第8章对称,第3章和第9章对称,第2章和第10章对称,第1章和第11章对称;相对称的两个章节里,叙述的重心落在同一个人物身上。
然后是人称的问题。以我对这小说的理解,三种人称全操练了一遍。因文体需要,专栏大多采用第一人称;故事部分,第6章采用了第二人称,以期更好地实现追问与自我质疑之效果;其余章节则采用了相对客观、全能的第三人称叙述视角——上帝或许不在,但上帝的眼必定在。
到这个时候,小说的前写作阶段才算真正完成。接下来才真正进入三年同样漫长的写作过程。但构思和预设是一回事,真刀真枪地干起来又是另一回事,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只会比前三年更多,而不是稍有减少。繁复曲折的结构固然解决了一部分小说的复杂性,但当你深入到细部,发现更具体、更可怕的才刚刚来临:构思是以大见大,写作是以小见大。如同建造宫殿,立起几根柱子固然不易,垒加砖石更加困难,你得掌握好每一块砖石的尺度和分寸。你垒下的不仅仅是一块块砖石,你垒下的是这座宫殿的四十五万分之一;每一个四十五万分之一不单是四十五万分之一,还是四十五万这个整体本身——你必须让它以具体而微的精确之身呈现出整座宫殿的雄浑的、自然的开阔和复杂。开阔、自然、复杂,是我对长篇小说这一文体的期许,如同莫言对长篇小说尊严的定义:长度、密度和难度。
所以我慢;所以我让小说也慢。我不畏其慢,我相信,有了复杂和难度你就不得不慢。慢也许是长篇小说必要的好品质:你能有多复杂,你就可以有多缓慢;你能有多复杂,你才可能有多缓慢。
2014年4月6日,知春里
新世纪.com
一
千禧年让我头疼。在这千年一遇的时间里,我有一堆事要做:大学毕业,工作,立志看很多地方,读书和写作,开始新生活。最后一条最重要,我常常想象我是冷兵器时代的将士,将提刀纵马一个人闯进陌生的生活里。一直宏大地挂在嘴上的抽象的“生活”,即将由名词转变为形容词和动词,父母、故乡和学校都靠不住了,没有理由继续赖在一些人的怀里,我得替自己独当一面。这一年我二十二岁。胡风说,时间开始了,全世界为此提前一两年激动不已。我没感觉,我不相信2000年的第一天和1999年的最后一天有什么不一样,我也不想在秒针经过零点时听见那震撼世界的咔嚓一声——我的手表从来不准,守得再专心到头来还是个错误。我有一堆事要做,并为此焦虑,所以全世界越隆重我就越烦。他们如此真诚地拥抱新世纪让我觉得很傻,时间总要流逝,太阳落下去就是为了升起来,跟你们扯得上吗?有朋友还真就提前跑到某名山大川,哆哆嗦嗦过了一个寒冷的仪式之夜,在凌晨看见千禧年的第一个太阳顶破了地平线。看照片时,我指着他紫不溜秋的脸说,擦掉你的清水鼻涕。他露出圣徒般的微笑,为了新世纪,流再多也值。
“新世纪”是我最艰难的常识之一。究竟该从哪年开始,十年了我也没得到确切答案。一说2000年,一说2001年,两派会一直争下去,现在到网上搜,依然各说各的。看来千禧年对很多人,的确莫名其妙地无比重要。千禧当天我在学校后门口买了一份《扬子晚报》,特刊,一百多版,拿到手就卖废纸也赚钱,据说这一天的广告收入高达多少多少万。厚成那样,让我不得不另眼相看,打算当成千禧年的唯一纪念物传之后世。半年后毕业,行李实在太多,和那些精挑细选的书相比,我还是决定把它给扔了。
如果姑且服从“千禧派”的结论,那我新世纪的第一个细节就是报纸,我的新世纪从一份《扬子晚报》开始。那时候有电脑的学生极少,新闻主要从报纸中来,女生宿舍我不太清楚,反正男生楼里几乎每个宿舍都买报纸,以《扬子晚报》和《服务导报》为多。第二天满楼道都是旧报纸。我们一致认为宿舍楼里最有钱的是传达室的大爷,他楼上楼下地跑,每天都可以捡到半人高的废报纸。在宿舍楼里,对千禧年的记忆一片灰暗,我能看见自己走在找不到阳光的潮湿走道里,两边挂满了长久不能阴干的衣服,散发着绝望的怪味,脚底下的报纸油墨漫漶。梅雨季节到来之前,南京也会有漫长的阴天。我住一楼,除了去图书馆和自修室写小说,绝大部分时间都窝在床上看书,每天看见潮湿和废纸沿楼梯往上蔓延。
本来我想看很多地方,明孝陵,燕子矶,江心洲,再去南京周围几个城市转转,我想时间足够,因为我不需要花时间去找工作。我从一个大学来到现在这所大学插班读书,照规定毕业后要回到原学校教书,定好了的。我打算在同学们忙着找工作的时候去游山玩水。事实是,哪里也没去成,总有琐碎的事情耽误了行程。我总会无端地为很多事情焦虑,也许仅仅因为不久生活就要开始新纪元。这些年都如此,内心里顽固地生发茂盛的出走欲望,但成行者甚少。在南京,南京的很多该去的地方没去;现在北京,北京很多该去的地方也没去。我梦想漫游世界,当个背包族或者驴友,一不小心就给朋友寄一张远方的明信片,但最想去的几个省份一直没去,最想看的几个国家也一直没看。理由和借口总是有很多,我受着出走和停滞的双重煎熬。一遍遍地写有关“在路上”的小说,大约也是为纾解内心里的煎熬所致。
在毕业前,我在自己身上发现了缪塞《一个世纪儿的忏悔》中的“世纪儿”和屠格涅夫笔下的罗亭,他们的忧郁和犹豫,他们的懈怠和志大才疏,他们的彷徨和恐惧,他们的疏于践行,这些全都是我所痛恨的毛病。在世纪之初,我也是个有病的人,生活局限在校园,眼睛盯着纸和字,即便出门,也多是去逛书店和鼓楼邮政大厅,那里卖很多最新的文学杂志。那时候我想,如果我也要去东奔西跑地找工作,也许人会活泛些,年轻人应该有年轻人的样子。我喜欢安静,但不喜欢暮气沉沉。
二
所幸的是,我还是安静地读了一些书。这在教书时帮了我不少忙。回到原来的大学,我教写作和美学。对陈旧的写作理论,我一点兴趣都没有,想必学生们更没感觉,我照我的设想做了一个写作课的提纲,以小说为主,从语言、故事、结构等小说的基本面入手,结合作家作品进行分析,间以单个作家整体作品的考察梳理,比如马尔克斯,我会把读过的他的所有作品都列出来,放在一起比较研究。我不要他们接受那些老生常谈的理论,而是让他们从具体而细微处看见一部小说是如何生成的。
教授写作给了我巨大的乐趣,梳理、总结,得到新的体悟。我发现自己竟然读了不少书,这是灰暗和暮气沉沉的大学时代为数不多的鲜亮遗产。教授大三、大四学生的美学时,有些学生比我年龄还大,课间他们会拍着我的肩膀叫“徐老师”,出了教室门就变成“小徐老师”或者“徐则臣”;在食堂里遇到了,我会自觉地请他们吃饭。有一个学期我讲西方美学史,半年时间只讲了三个人: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三位大师,我还算比较了解,但其中的弯弯绕绕讲起来颇费力气,我感到了勉为其难。这课不能再教下去了,捉襟见肘事小,误人子弟事大,还是继续念书,工作一年后我决定考研。
在我的愿望里,其实是希望能在一个小城市生活,读书、写作、工作,过懒散的日子,时光的速度到自行车为止,如果能回到骑驴过长安的年代,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我又受不了长久地待在一个地方不挪窝,出走的欲望继续折磨我。那么好吧,最痛快的出走莫过于连根拔起,我去别样的地方生活。我总以为我在教书的学校里不高兴,消息闭塞,没有人聊文学——文学在那里,是名副其实的一个人的事业。没有人询问我,我的小说写到哪儿了,写得怎么样。我常觉得自己是在世界之外写作。
新世纪的那些伟大的消息总是和我们没关系,的确也没关系。我不看电视不读报纸,只看着自己和周围的人与小城一块儿成长。我们过着缓慢的生活,从经济发展到学术研究到我的写作到我兼任的中文系团总支书记的工作,以及从最初每月四百五十块钱渐渐涨起来的工资。对,我还兼任系团总支书记。前团总支书记出去进修了,系领导让我兼着,每周至少要开两次会,先听学校和系里的领导布置工作,再把工作向学生布置下去。我不擅长开会,在会场总觉得生命漫长得令人生厌,所以给学生会布置工作时,一二三短平快,说完散伙。在兼团总支书记的那段时间里,我发现自己缺少一心二用的能力,所有跟文学、教书无关的事,都让我手足无措。一个人的兴奋点只会越来越少,而世界越来越大,我必须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有些必须放弃,有些必须抛弃,走为上计。所以我考了北大的研究生。
现在回头想两年的教书生活,早不是当年的激愤,回忆里充满运河边温暖的落日阳光。现在我经常回到那座城市,去战斗过的地方见过去的同事和朋友,喝酒聊天,借辆自行车一个人沿运河瞎逛。我还是喜欢自行车的速度。那时候不知道,这座城市已经部分地培养了我的文学趣味,决定了我小说里的重要故事和场景,已经给我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观察世界的角度——在水路之间,在现代的边缘。我一度坚信它在世界之外,其实在世界之中,乃至世界的正中。那两年是充满“事情”的时光,塞得满满当当,因为在我的回忆和重游中,细节越来越丰盛,让我觉得,我实实在在地“生活”过。毕业时对新生活的焦虑已经不在,硬着头皮进入了你会发现不过如此,剩下来的就是顺其自然,当然,焦虑又会来自另外一些问题。
2001年,如果把这一年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开端,那么我可以说,我进入了“新世纪.com”时代,这一年我终于有了一台电脑。386,十四英寸显示屏,主机里的零件来自很多台更破旧的电脑,内存小得装不下一个像样的游戏。花了一千多块钱,三个月的工资,卖主是学校设备处的一个电脑维修人员。他把我带到报废品仓库里,指着一堆垃圾问我喜欢哪一个显示器、哪一个主机箱,几天以后他把我“钦点”过的东西拼在一起,说,看,跟原配的一样。几年以后,我在北大听到一个真实的段子,有学生想买二手自行车,在三角地贴出求购信息,很快有人找上门,带他去教室和宿舍前后的车棚里看,问他喜欢哪一款;第二天,他指认的那一款就到了他面前,不仅是那一款,完全就是那一辆。我把这个段子用进了中篇小说《跑步穿过中关村》里。设备处的同志为了表示他的慷慨,多送了我一个鼠标。后来有朋友鼠标坏了,我把多余的那个送给他,被大大嘲笑了一通,如此低级的鼠标也好意思送人。当时我对电脑知之甚少,除了开机、关机、打字和基本的文档处理,啥也不懂。不过我总算有了电脑,成了一个靠敲键盘来写作的人。
感谢386,它让我更清醒地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写作者,直到现在。此刻我在迅捷高效的笔记本电脑上写作,若这电脑通灵,在我叙述它的前辈近亲时,是否也会为其间浩荡的近十年的光阴发出感叹?386之前,我在大白纸上写,信笺纸我用反面,坚决不用线条和方格纸,那让我觉得不自由。但投稿还是要工整地誊抄上稿纸,我是一个老实的文学青年,辛辛苦苦誊好一叠稿纸寄到编辑部,自由来稿,接下来等待石沉大海的命运。我总以为人家不用的原因只有一个,看不上,于是继续埋头看书和磨炼,不知道还有自由来稿可能根本就不看这回事。我以为就像写作者要写一样,编辑有什么理由不看稿子呢。
好在从1997年开始正儿八经写小说和投稿后,我已经习惯了无声无息地消失,也习惯了检点和讨伐自己,凡事先问自己为什么,总不会错。这是美德,多年后尝到了甜头,因为自我怀疑,我戒除了浮躁,扎出了看得过去的文学马步。对艺术而言,基本功不仅仅是起点,很可能也预见了终点。
三
北京风沙很大,传说中的沙尘暴我头一次去就赶上了,大街上到处可见头蒙纱巾匆忙赶路的人,我怀疑自己置身于阿拉伯的人群中。考北大之前我没来过北京,坐大巴进北京时天已经黑了,一路华灯,漫长的环线高速,我在想北京到底在哪儿啊。从未谋面的朋友到车站接我,我住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他的宿舍里。第二天风起,尘沙漫天,世界像盘古开天前一样混沌,我这个江苏人哪见过这样的白昼,很快就糊涂了。朋友送我到北大有事先回去了,回北航我一个人走,车坐反了,越走越远。那些头戴纱巾走路的人哪,我的嘴唇发干,牙齿间尘沙在响。
被赋予的象征和仪式之意义消磨掉后,时间还是时间,分分秒秒坚持的是自己的节奏。从2002年之后,“新世纪”的响亮口号渐渐平息下去,我们重新生活在万古长存的时间里,至少进北大读书以后,我再没有被“新世纪”之类的宏大叙述所激动。二十一世纪和过去的二十个世纪一样,时光荏苒,除了高科技日新月异地空前,除了因为先进的武器可以让一个人、一群人死得更有效率,除了因为环境污染等等原因造成的癌症品种如此繁多,人类的所有情感和事物我相信和耶稣诞生的那一年没有区别,和正值这一年的西汉平帝元始元年没有区别。新世纪对我来说基本上成了一个抽象的名词,唯一一次形象化是2005年我的小说集《鸭子是怎样飞上天的》入选中华文学基金会的“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
但是沙漏一样的缓慢时光对个体有意义,对个体来说,稍微重大的改变都堪称惊天动地。北大三年,从2002年到2005年,足以改变一个人。
在此之前我的重要时段有两个。一是童年,我赤脚走路,在野地里狂奔,放牛、下水、推磨、插秧割麦子,到收获完毕的田地里捡剩下的粮食,这个漫长而又快乐的自然启蒙,让我在被钢筋水泥封闭的城市里依然时时想起天空、大地和弯腰驼背的人,让我只有不断地虚构一条条回故乡之路时身心才能稍事安妥,让我的字句有一个不竭的绿色和丰沛的水的源头。另一个时段是高中的后半部分。高二时我患了严重的神经衰弱,一直到进了大学才好转。这是把一个少年送入孤独、忧郁和幻想之境的最有效的病症,死不了人,但会把你整疯。我怕吵,极度敏感,找不到说话的人,尽管我努力融入同学们的快乐里,甚至也的确融合得很好,我依然有很多话、很多想法只能对自己说。你没法跟一个不明白神经衰弱是怎么一回事的少年说清楚,为什么你会整夜整夜浮在睡眠的表层,一根针落地也能把你惊醒;你也没办法让他们相信,你睡觉的时候会感觉到还有一个你站在床边看自己;他们不理解坐在安静的教室中你的耳朵里为什么能响起很多种诡异的音乐。一个人永远不能明白附着在另一个人的神经上的问题。我不能整天自言自语,只能在纸上写,一本又一本地记日记。在我的教育中,文学化的书面表达从来都是被忽略的,因为一种病我无意中把它捡了起来。在书面化的自言自语里,我把自己写开了,无心插柳地窥见文学的门径。而在此之前,我的伟大理想是成为一名大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让死人说话,让稻草变成金条。
那么北大,它给予我的,是对文学和这个世界的更高一级别的认识。哪怕三年里我大部分时间其实是窝在宿舍里的一把廉价的电脑椅上,眼睛盯着书本和电脑,也可能仅仅是走神发呆,但当出了门以后,积蓄百年的人文传统会以各种琐碎细微的方式进入你的精神深处。你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学习、施展想象、虚构、思辨和表达,背景里逐渐就会出现一个博大的整体观和幽远的文学史轮廓。也许这就是一所好的大学所能给你的既现实又抽象的营养。而整体观和文学史观对我的写作和艺术鉴赏,树起了清醒的路标和巨大的自信。还有我的老师,他的言传身教让我逐渐有能力将文学一一落实到艺术的最基本的层面上,而最基本的总是最重要的。
2005年毕业至今,我依然十分留恋北大的生活,不是因为我有多勤奋好学,而是我更喜欢校园里的纯粹和清静。我算不上好学生,对高深的学问提不起兴趣,考试和论文也不太上心,读书也任由自己偏僻的爱好,心思全放在编故事上。和社会上的喧嚣和复杂比,我更愿意待在清静的地方写小说。校门之外的事情常常让我疲于应付,生存、工作、交际,电话的铃声,日程表和备忘录,一天被切割成无数的一小块又一小块,而一天又一天永无止境。而我希望一天二十四小时全是我自己的,可以让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我一直讨厌日程表和备忘录。
研究生的宿舍在校外,我们每天要坐车或者骑自行车十里路到北大。这十里路上我学到的东西也许并不比在北大校园里学到的少,它让我知道一个写作者该怎样使用自己的眼睛。这一路可能经过的地方:万柳中路南口、万柳中路、巴沟村、万柳新新家园、稻香园桥、六郎庄、海淀妇幼保健医院、海淀南路、苏州街、地震局、海淀图书城、海淀桥、硅谷电脑城、海淀体育馆、芙蓉里、蔚秀园,与蔚秀园东门相对的是北大西门。现在一闭眼我就能看见这条明晃晃的路线从北京地图里升起来,我走了三年。三年不算长,但在这三年里这条路两边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一棵树栽下了,一片林子长起来;一栋楼建起来了,一个个小区住满了人;一个陌生人走过去,一群群陌生人涌过来;可能永在的突然消失,想象之外的骤然降临……如果不是一直在走,你可能会怀疑走错了路。2002年刚到万柳,宿舍周围全是低矮的小房子和废墟,大卡车穿过旁边的土路,尘土飞扬;毕业时,北京西北的这块角落成了新贵们争逐的要地,海淀区政府在这里落了户,公安局也安了家,高级社区一个接一个,最先进的服务业也及时地跟进来,房价像吃了激素见风就长。谁要跟你说他在万柳买了房,你基本可以断定这是个富人,不是一般的有钱。
——我想说的不是财富的聚集和流散,我想说的是,在这条路上,我看到了这个世界如何疯狂地变化,我看到了被改变的世界和改变世界的众多的人,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人的走路姿势和面部表情,我对他们和对书本一样抱有顽固的兴趣。我想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接下来要到哪里去;我想知道他们和这个城市的复杂、暧昧的关系。然后有了关于“北京”的小说。从2003的《啊,北京》开始,到《西夏》《我们在北京相遇》,一直到后来的《跑步穿过中关村》《天上人间》和现在的《逆时针》《居延》。
事实上,这条路也是从北大进入社会的缓冲,没有这个缓冲,毕业后我可能会比现在还不知所措。当然,接触世界还有网络。到北大以后我才学会上网,打开电脑,整个世界在同一时间“扑面而来”,“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我进入了名副其实的“.com”时代。这个时代既立体又平面。
四
毕业后我从原来教书的大学辞了职,做了文学编辑,每周三次穿过大半个北京城去杂志社上班。四年里搬了三次家,忍受越来越高的房租,只是希望能有一个独立的书房,希望它大一点,能让我所有的书都有地方站起来。坐拥书城的感觉极好。现在我的房子依然很小,但至少有两间,我把最大的一间用作了书房,六个书橱壁立三面墙,我知道每一本书放在哪个地方,伸手就拿到,我终于过上了遥想多年的歪在沙发上随便翻书的日子。即使不看书,围着书橱转几圈也很惬意,花花绿绿的一排又一排,我觉得自己是个有学问的老地主,站在自家田头上张望,感到生活在这一刻非常美好。
关于北京的生活感受,以及所谓的“京漂”问题,在很多文章里,我已经被迫说过很多次。因为它的当下,因为它是我正在生活的生活,因为它还有更漫长的未来,所以,我觉得此前我说得已经太多了。感觉和想法终会过时、失效,硬邦邦的是生活中的一件件事,一个个拐弯的点。
和任何一个生活和工作在北京的人一样,我绕着家和单位两个点像蜘蛛一样不停连线。如果不出差,不外出,生活规律得可怕,乏善可陈。无非是到单位看稿子编杂志,在家写文章过日子;遇上假期,食物充足,我可以待在家里一周不出门。不是不愿意出门,而是不愿意出了门在人声鼎沸的大街上到处跑。如果不把这个城市作为观察的对象,北京的繁华对我毫无意义。我喜欢后半夜的北京,中关村大街上偶尔跑过几辆车,你会觉得尘土终于在此刻缓缓落定,张牙舞爪了一天的这个名叫北京的庞大固埃总算消停了。2008年春节没回老家,大年初一上午出门,中关村大街空空荡荡,简直令人心旷神怡,城市彻底地还原为建筑和马路、钢筋水泥和混凝土。那空寂的盛况大概只有“非典”时期和前现代的北京可比。
在北京待久了憋得慌,只要有机会我尽量出远门。大多是参加一些文学活动,这些公事公办式的出门与我理想中的出走实难相称,也聊胜于无了。换个空气呼吸一下,心里也跟着宽敞。若是好的旅程,也大可以增广见识、愉悦精神。这几年去得比较多的地方是上海,先是在上海市作协和上海市社科院合办的首届作家研究生班上念书,断断续续地连着去了两年,然后是2009年4月,转到上海市作协做了专业作家。
到上海对我不算是小事,在北京,我“漂着”,不只是精神上没着落——当然在哪里我精神都没着没落,包括故乡。回到老家我都觉得自己是个异乡人,“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身份上也“漂着”,我揣着一个暂住证生活在北京。辞职以后,我的户籍档案留在江苏,在人才中心的档案架上安静地躺了四年,转到了上海。上海,这个在念作家班前对我还是个传说中的城市,出现在我新的身份证上。朋友们开玩笑,说我成了个写北京的上海作家。写北京只是因为我熟悉这个城市。在一篇文章中,我说,如果碰巧待在东京、纽约、耶路撒冷和伊斯坦布尔,我也会写那些地方。我当然也希望写一写上海,事实上我对上海一直充满了探究的兴趣——我不喜欢喧嚣的大城市生活,但对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城市满怀文学意义上的好奇。我想看一看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最大的两个城市在双骑绝尘的城市化进程中,城与人的关系;我想说清楚在最具代表性的两个城市中看见的和理解的,我想写出我一个人的“双城记”。每一次踩到上海的土地上,我都在想,我在一点点接近一个文学中的城市。
出远门总让我兴奋。2008年10月应韩国外国语大学之邀去首尔,2009年4月应美国克瑞顿大学之邀赴该校做驻校作家,一个人背上行囊,操着半吊子英语,兴致勃勃上了路。两次远行别样的景致的确看了不少,重要的是,有了一个机会从习焉不察的环境里抽身而出,用另外一种距离和眼光观看自我、中国和文学。在美国的时间长一些,我像个密探潜伏在日常生活的最底部,高速运转大脑和五官,我需要细节,作为直接经验的生活细节和可供反刍与辨析的思想细节。对自我的反思与对世界和文学的认识说到底是三位一体的,我既要拿自己当外人,又不能拿自己当外人。你要充分敞开,然后接纳、过滤、生发和抽象。在这种长途中,我觉得世界和内心都是开阔的,神思邈远安宁,拿得起也放得下,放得去也收得回,很让我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