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兔子,跑吧(出版书)》作者:[美]约翰·厄普代克/译者:刘国枝【完结】 > 兔子,跑吧.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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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约翰·厄普代克/译者:刘国枝 当前章节:15278 字 更新时间:2026-7-1 17:51

“不,我想是第二次世界大战。”

“我说的正是这个,正是这个!你当真还记得吗?”

“当然。我是说,我当时已经不小了。我还把罐头盒锤平,换钱去买战争邮票,为此还受到学校的表彰呢!”

“我们的儿子牺牲了。”

“哦,我很难过。”

“他当时年龄很大了,很大了,都快四十了,一去就当了军官。”

“可是……”

“我知道,你以为只有年轻人才会牺牲。”

“是的,人们都这么认为。”

“那是一场精彩的战争,不像第一次。该我们赢,我们也的确赢了。所有的战争都很可恶,可赢得那一次却令人舒心。”她又用拐杖指了指那株粉红色杜鹃。“我们从船码头回来那天,这花当然没开,当时夏天已经过了一大半,所以我觉得我们是在干一件蠢事,把这花放在后座上运回来,俨然一副——”她发现自己在重复前面说过的话,顿了一下,但仍然说了下去——“王子气派。”那双几乎透明的蓝眼睛闪过一丝警觉,她审视着他的脸,看他是否在嘲笑她的糊涂。她没有发现任何迹象,便又总结性地说:“这是仅有的一株。”

“仅有的比安奇杜鹃吗?”

“对!没错!全美国再也找不到第二株了。再也没有第二株粉红的了,从金门到——任何地方。我想人们是说布鲁克林桥。全国所有名副其实的粉红杜鹃就在这儿,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有位兰开斯特的花卉专家曾经剪走过几枝,结果都死了。可能是给石灰闷死了。那家伙很蠢,是个希腊人。”

她勾住他的手臂往前走着,步履更滞重,也更急促了。太阳已经升高了,她也许是想回到室内去。蜜蜂在绿叶间飞舞,鸟儿藏在枝头鸣叫。树叶的长势已经超过了如潮的花朵,清新苍翠的墙垣散发出一阵阵强烈的气息。远远看去,花园的边缘种有枫树、桦树、橡树、榆树以及七叶树,它们形成一片疏密有致的小树林,沿着地界延伸开去。在草地与矮树之间的交接处,在潮湿的树荫下,杜鹃花还在争奇斗妍,但在草地中央的向阳处,花瓣已经凋零,沿着草地边缘撒成一条条整齐的浅色花道。“我不喜欢这样,我不喜欢这样。”史密斯太太一边说,一边步履蹒跚地与兔子一起从遍地落英中走过。“我欣赏它的美,可我宁愿看到苜蓿。有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会让我这么心烦——贺拉斯过去总在开花时节邀请邻居们过来赏花,他在很多方面都像个孩子。那个女人,福斯特太太,住在山下那间小砖房里,那儿的百叶窗上趴着一只金属猫。她的嘴唇上涂着厚厚的口红,总是老一套地对我说——”她摹仿福斯特太太嗲声嗲气的声音时,一股强烈的恨意传遍全身——“‘哎呀呀,史密斯太太,这儿可真像天堂啊!’有一年,我实在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就对她说,‘哦,如果要我每个礼拜日开车来回跑六英里,到圣公会圣约翰教堂去看什么杜鹃花,我倒宁可省点汽油,才不受那份洋罪呢!’一个上了年纪的罪人居然说出这种话来,真是可怕,对吧?”

“哦,我不知道——”

“而且那可怜的女人那么说,只是出于礼貌而已。当然了,她没有一点儿头脑,把自己的脸涂得像个少不更事的傻瓜。现在她已经去世了,可怜的人啊。艾尔玛·福斯特在两三年前的冬天就去世了。如今,她明白了真谛,我却没有。”

“也许,她觉得杜鹃花很美,就像你觉得苜蓿很实在一样。”

“哎呀,哎呀!对极了!对极了!你知道,安斯特朗先生,这真是令人开心——”她止住脚步,让两人停了下来,一边笨拙地抚摩他的手臂。在阳光下,她那张小黄脸仰望着他,眼神中既流露出年轻姑娘般的轻浮不定和水性杨花,也隐匿着老练的敏锐之光。兔子不安地站在那儿,蓦然感受到一种强大力量的冲击,史密斯先生正是在这种力量的驱迫之下,才逃去与那些没有头脑的花卉为伍的。“你和我,我们俩真是心有灵犀,对吗?你说对吗?”

“你过得挺滋润的,是吧?”鲁丝问他。这是先烈纪念日的下午,他们来到西布鲁厄的公共游泳池。她对于穿游泳衣觉得很别扭,可事实上,当她从更衣室出来时,却别有一番风韵,戴着游泳帽的脑袋显得小巧秀美,肩膀宽而浑圆。她站在水中,大腿以下淹在水里,看上去就像一尊半身塑像。她游得很轻松,丰盈的双腿慢悠悠地蹬着,洁净的双臂缓缓划动,脊背与臀部的黑色轮廓在涟漪轻泛的碧水中时隐时现。有一次,她停了下来,浮在水里,脸朝下埋在水中,这个动作所潜伏的小小危险使他的心跳骤然加速。但是,她的臀部在浮力的作用下又漂了上来,露出水面,犹如一座圆形的黑色小岛闪现在那儿,突然间,水中那曲线毕露的胴体就像出了故障的电视机里的图像一样晃荡起来——这生动实在的图景使他心中充满了自豪,一股强烈的拥有感涌上心头,他全身上下也随之紧绷起来。他的,她是他的,他了解她,就跟这水一样,跟这抚触过她身上每一寸肌肤的水一样对她十分熟悉。当她仰泳时,冲开的水流从脸上涌到胸前,在她的乳房上轻柔地淌过,那半露水面的身体隆起得更明显了。她闭上眼睛漫无目的地游着。两个瘦小的男孩正在游泳池一端的浅水区玩水,见她一头游过来,连忙“扑通扑通”地躲开,可她的手臂向后划动时还是碰到了其中一个,她这才睁开眼睛,蹲在水里笑了。水池里人满为患,波浪起伏,她柔若无骨地舞动手臂,保持着身体的平衡。空气中不时飘来漂白粉的气味。干净,真干净,他突然悟出了干净这个词的含义,这就是:除了属于你自己的一切之外,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触碰你。就如鲁丝在水里,以及他在草地上、空气中一样。他不谙水性,水使他发冷。在水里泡了一会儿之后,他更愿意坐在铺着瓷砖的游泳池边,把脚伸进水中,并想象身后的女中学生在欣赏他宽阔脊背上一览无余的肌肉。他动了动肩膀,感到肩胛骨在阳光下支撑着他的皮肤。鲁丝蹚着水过来了,水很浅,池底的方格图案折射到了水面上。她从小梯子上爬上来,水珠仿佛一串串嫩绿的葡萄纷纷滑落。他回到他们的毯子上躺下,于是她过来时,他可以看到她站在身旁,犹如跨立在空中,湿透后的黑色体毛拧成卷状贴在大腿跟内侧。她拉下帽子,抖散头发,俯身来拿浴巾,背上的水便顺着肩膀滴了下来。他看着她擦干手臂时,一股青草的芳香从毯子上升起,无声的呼喊振颤着水晶般透明的空气。她在他身边躺下,闭起眼睛享受洒在身上的阳光。仔细端详之下,这张近在眼前的面孔仿佛是由几大片光滑的皮革镶成,经过平整之后,它们的色彩已经消退,只剩下一层黄晕,从而增添了一种从采石场直接运进庙宇的多孔的天然矿石般的质感。话语从这位塑雕美人的嘴里说了出来,其分量如同巨大的车轮从他耳边滚过,也像无声的硬币在亮光下旋转。“你过得挺滋润的。”

“这话怎么讲?”

“哦——”她的话似乎在唇边稍作停留,他先看到这些字句吐了出来,然后才听到它们的声音,“——瞧瞧你到手的一切:你有了埃克里斯,他不仅每周跟你打高尔夫球,还让你妻子对你无可奈何;你有了那些花,还有史密斯太太迷上了你;你还有了我。”

“你以为她真的迷上我了,那位史密斯太太?”

“我所知道的都是从你那儿来的,是你说她迷上了你。”

“不,其实我根本没有说过,对吧?”

她懒得开口回答,在他懒洋洋的满足神态衬托下,她那张脸显得很大。

“对吧?”他再一次问道,并在她手臂上重重地掐了一把。他原本没打算这么用力,可一接触到她的肌肤,感到它闷闷不乐地缩了一下,心里便升起一股无名之火。

“哎哟,你这狗娘养的!”

她依然躺在那儿不理他,一心享受着阳光。他用一只胳膊肘支起上身,从她纹丝不动的身子望过去,看到两个十六岁的苗条少女正站在一旁喝硬纸筒里的橘子汁,其中一位穿着白色无背带泳衣,一边用吸管吸着果汁,一边用褐色的眼睛瞥了他一眼,那又细又瘦的双腿跟黑人的一般黑,扁平的腹部两侧,髋骨明显地突起。

“哦,全天下的人都爱你,”鲁丝突然说,“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

“我可爱呗,”他说。

“我的意思是说,为什么偏偏是你?你有什么特别的?”

“我是圣人,”他说,“我给人带来信仰。”这话是埃克里斯说的,他有一次笑着这么说过,也可能是挖苦吧。你永远都摸不清埃克里斯的真正含义,所以只好按自己的意愿去理解了。兔子记住了这句话。他自己可决不会想到这一点。他很少认真考虑过自己能给别人带来什么。

“你带给我的是痛苦,”她说。

“那就是我该死了。”真是不公平——就在刚才,当她在游泳池里时,他还为她感到那么自豪,对她怀着那么强烈的爱意。

“你到底是凭什么以为自己可以不负责任?”

“你怎么这么说呢?是我在养着你呀。”

“去你的吧,我自己有工作。”这是事实。他去为史密斯太太干活不久,她就在一家保险公司的布鲁厄分公司找了一份速记员的工作。他希望她这样,他担心自己不在时,不知道她会如何打发下午的时光。她说她从没喜欢过以前那一行,他却不大相信,刚遇见她时,她好像并不显得痛苦。

“辞掉好了,”他说,“我不在乎。整天坐在家里看小说也行,我来养着你。”

“你来养着我!你既然这么有能耐,干吗不养你妻子?”

“我干吗要那样?她父亲有的是钱。”

“要我说,你太自以为是了,难道你从没想过有朝一日得付出代价吗?”她定睛看着他,她的双眼因为刚刚下过水而充血。她用手遮住眼睛,这不再是那天晚上他在停车计时器旁看到的那双洋娃娃般淡淡的圆眼睛,此时此刻,那蓝幽幽的虹膜越往中心颜色越深,凝成浓厚的黑色,对他倾诉着衷曲,令他心绪不宁。

她的眼睛一阵刺痛,便转过头去,忍住泪水,心里想,这就是症状之一,动不动就想哭。天啊,上班时,她常常得从打字机旁起身,像拉肚子似的冲进洗手间,然后就哭啊,哭啊,哭个不停。站在洗手间的一个隔间里,对着朝她咧嘴讪笑的马桶一直哭到胸口发痛。还有嗜睡。天啊,午饭后回来,她就得竭尽全力地克制自己,不要在过道中铺有油毡的地上躺下,那儿一边是莉莉·奥尔夫,一边是丽塔·费奥凡特,如果她躺在那里,眯眼睛的老洪尼格准会踩在她身上。还有饥饿感。午饭时,她要了一份三明治和冰淇淋苏打,一份甜甜圈和咖啡,可是还嫌不够,又在收银台旁买了一大块糖果。而在此之前,她一直在为他而减肥,而且的确瘦了六磅,至少有一次称体重时是这样。在他看来,有了钱就该这样,她在为了他而朝着一个方向改变自己,而他却愚蠢地使她朝着另一个方向改变。他尽管满腔柔情,却是个危险人物。不过他的确是满腔柔情,他是她所遇到的第一个这样的人。你起码会觉得自己是为他而存在的人,而不是粘在他们那肮脏头脑中的什么东西。天啊,她以前一直讨厌他们,讨厌他们那湿乎乎的嘴唇和有一声没一声的轻笑,可有了哈利之后,她似乎原谅了他们所有的人,他们只有一半的过错。他们就像一堵她一直在捶打的墙,因为她知道墙后有着某种东西,接着哈利来了,那东西突然呈现在眼前,于是过去的一切似乎变得不真实起来。说到底,并没有人真正伤害过她或给她留下过什么创伤,有时候,当她回头去想时,那一切仿佛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他们好像都变得模模糊糊,仿佛她当时闭上了眼睛,他们模模糊糊,都是一副迫不及待的可怜相,渴望得到他们的妻子不愿给予的东西:几句荤话,一番呻吟,要不就是用嘴巴来干的把戏。那种把戏。他们对此是怎么想的呢?总不至于有平常的方式那么深,她真是不明白。说到底,这跟他们吸你的小蜜蜂差不多,所以干吗不大方点儿呢?第一次是哈里森,她当时反正是烂醉如泥,不过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有些纳闷嘴里到底是什么味道。但那只是少不更事时的迷信心理,说穿了并没有什么味道,有点像海水而已,只是干得很辛苦,比他们可能想象的更辛苦,女人总是干得比他们想象的更辛苦。问题就在于,他们想要那玩意儿受到膜拜,他们真的希望那样。他们以为那玩意儿非常丑陋,其实也不尽然。上中学时,她就意外地发现他们其实非常腼腆,只要你碰碰他们那玩意儿,他们就会感激不尽,然后关于你愿意干的消息就会不胫而走。他们是怎么想的呢?以为那玩意儿是怪物吗?他们如果动动脑子就会明白,你也会好奇呀,你可能会喜欢那奇怪的东西,就跟他们喜欢你那东西一样,那玩意儿并不比女人的逊色,红红的,爬满皱纹。天啊,到头来是什么呢?毫无神秘可言。这就是她的伟大发现,毫无神秘可言,只是个硬挺挺的小玩意儿,就是那玩意儿使他们成了天之骄子。如果你跟它交往,也许很快乐,也许不怎么样,但总能使你跟他们一道去对付另外那帮人——在体育馆里打曲棍球时,那帮浑小子总是跟在她屁股后面转,她当时穿着儿童套装似的蓝校服,就像一头母牛。上十二年级时,她再也不肯穿那种校服了,为此还受到学校的记过处分。天啊,她真讨厌那些父亲当承包商或药材商的姑娘们。不过一到晚上,她就占上风了,得到的是她们还闻所未闻的东西,就像一个女王。好家伙,那时根本就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甚至衣服都不用脱,只需隔着衣服摩擦一阵就行,而你嘴里还泛着一股晚餐时刚吃的汉堡包的洋葱味,汽车加热器冷却时还在滴滴答答地响着。隔着衣服,忙乎一阵,他们就完事了。他们不可能有很多的感觉,肯定只是脑子里对你想入非非。各种各样的想入非非。有时候不过是法国式接吻,倒不是因为她真的喜欢这样,舌头滑溜溜的,而且让人透不过气来,但猛然间,你感觉到他们的嘴唇在用力,然后张开,又闭上,再放开你,你就知道完事了。你也用不着推开他们,不过你自己最好退开一点,如果不想弄湿裙子的话。他们在厕所的墙上写着她的名字,她成了校园里的谈资。阿里把这事儿告诉了她,他是出于好心。不过,她跟阿里一起也干过美妙的事情。有一次放学之后,太阳还很高,他们沿着一条乡间公路将车开进一条废弃的小道,停在一处树阴下,从那儿隐约可见远处的佳济山以及依山的小镇。他把头枕在她的腿上,她的毛衣卷了起来,胸罩已经解开,那时她的小蜜蜂(是谁把它们叫做小蜜蜂的?不是阿里)比现在更结实浑圆,也更敏感,而他就像婴儿一样轻柔,那期待已久的湿润的嘴巴感到极度的满足,而在他们头顶上,鸟儿在阳光下叽叽喳喳地欢闹。阿里把这事儿传了出去,他只是按捺不住。她原谅了他,不过吃过一堑,也长了一智。她开始与年龄大一些的来往。如果有什么错的话——但怎么就没有呢?问题是怎么就没有?这仍然无法回答。她就这样想着,不知道自己错了没有,她想得很累,游泳之后湿漉漉的躺在那里,透过眼皮看到的只是一片红色,她想从那片红色中回过神来,想想自己是否错了。她长了一智。跟他们打交道,你年轻就意味着你漂亮,而他们大一些,就不会那么匆匆忙忙。老天,有些王八蛋你永远都不愿去想,他们一旦做出那点微不足道的奉献,仿佛就是干了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事情。

可是这个家伙,真是个怪人。她不明白他有什么特别之处。他是个美男子,侧躺在那儿,那东西在体毛簇拥下软绵绵的,包皮也没割,可是突然之间,他就像天使之角一般使她充盈起来;但肯定不仅如此,不仅是由于他那么孩子气地给她买来小手鼓和对她说一些甜言蜜语,因为他对她也有一种奇特的力量。当他们难解难分时,她觉得自己似乎融化了,肯定是因为这一点吧,她所追求的肯定就是这样。跟男人在一起时觉得自己像融化了一般。老天,那第一个晚上,当他用那副自命不凡的口气说“嘿”的时候,她就不怎么介意翻到他身下了,相反还觉得那样理所当然。接着她就原谅了他们所有的人,他的脸和他们所有人的脸叠合在一起,变得模糊不清,她仿佛置身于某种比她自己更好的东西之下。可很快你就发现,他到头来并非那么特别,只是抑郁而多情地缠着你,一旦得到满足,就转过身去想别的事情。男人不像女人一样靠爱情活命。后来就变得越来越快了,就像是例行公事。如今,当他感觉到她没有兴致或她这么告诉他时,他尤其是对付了事,于是她只能躺在那儿心不在焉地听着,那也是一种安慰,可事后却无法入睡。有些晚上,他想激起她的欲望,她却睡意太浓太沉,下面毫无反应。有时,她只想推开他,摇着他,对他大吼:我不行,你这个白痴,难道你不知道自己要当父亲了吗?但是不能这样。她决不能告诉他。只要说出一个字,就全完了。只不过是一次月经没有来,下一次快来了,也许一两天后就会来,然后她就什么也没有了。尽管弄成这么一团糟,她却不知道那样自己是否真的会快乐。她这样一个劲地把糖果往肚子里填,至少算是有所行动。天啊,她甚至不清楚自己之所以想要,是不是因为他行事的方式表明他想要,他从来不用什么该死的工具,只是让那玩意儿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她甚至不清楚这一切是不是她自作自受,她在他的怀里睡着了,就为了向这个自以为是的王八蛋表明她已入睡。而他呢,在睡着之后,并不介意她半夜起来溜进冰冷的卫生间,只要他自己看不见,也不需要干什么就行。他就是这样,生活在自己的皮囊里,对任何事情都从不顾及后果。如果把自己不停地吃糖和总是想睡的事告诉他,他很可能会吓得溜之大吉,他,连同他那干净清爽的玩意儿、他可爱的小上帝、还有每星期二一起打高尔夫球的可爱的小牧师。那个牧师最该死的一点就是,兔子以前至少还认为自己做得不对,可现在却自以为是降临人世的耶稣基督,只需随心所欲便能拯救世界。我真想抓住主教或诸如此类的什么人,并告诉他,他的这位牧师是个危险分子。给可怜的兔子灌输了满脑子让人无可奈何的念头,就连此时此刻,响在她耳边的还是他那柔和的自鸣得意的腔调,他漫不经心而又有些自作聪明地回答着她的问题,她气得眼泪终于涌了上来。

“告诉你吧,”他说,“离开詹妮丝时,我有一个有趣的发现。”她的泪水夺眶而出,紧闭的口里都是游泳池水的咸味。“如果你有胆量去实现自我,”他说,“那么,别人就会为你付出代价。”

别别扭扭的拜访对埃克里斯来说是一种痛苦,至少一想到这种拜访就是一种痛苦。通常情况下,梦想比现实更为可怕,因为上帝支配着现实。实实在在的人总是可以忍受的。斯普林格太太身材肥胖,皮肤黝黑,骨架较小,相貌像吉卜赛人。母亲和女儿身上都有一股不祥之气,不过在母亲身上,这种制造不安的能力是一种既成的天分,完全融进了中产阶级的生活策略之中,而在女儿身上,它还在飘忽不定,毫无用处,但对己对人都可能造成危险。看到詹妮丝不在家,埃克里斯不禁松了口气,在她面前他感到尤为内疚。她和福斯纳希特太太到布鲁厄去看名为《各有所爱》的电影去了,她们的两个儿子在斯普林格家的后院里。斯普林格太太领他穿过屋子,来到装有纱窗和纱门的阳台,在这里她也可以顺便照看孩子。她家里陈设奢华,但显得凌乱,每个房间似乎都多了一把扶手椅。他们从前门进入,得在拥挤的房间里七绕八拐才来到后门。她慢吞吞地在前面带路,两只脚脖子上都缠着绷带。她痛苦地迈着碎步,使他越来越觉得她的臀部就像是打了石膏。她小心翼翼地坐在阳台摇椅的软垫上,两腿猛地抬起,摇椅被她压得“嘎吱嘎吱”地剧烈晃动起来,吓了埃克里斯一跳。她的动作透出一种快意,露在外面的那截苍白的小腿直直地伸着,一双便鞋一时间抬离了地面,鞋子已经破了,磨得光秃秃的,仿佛在湿木盆里打磨了多年。他在一张用铝材和塑料制成、可以巧妙地折叠的休闲椅里坐下,透过旁边的阳台纱窗,可以看到纳尔逊·安斯特朗和稍大一点的福斯纳希特家的孩子,他们正晒着太阳,在那套秋千、滑梯和沙坑的玩具旁玩耍。这种玩具埃克里斯曾经买过一套,刚买回来时,全都零零散散地装在一个长纸箱里,他发现自己居然无法将它们拼装起来,觉得很丢脸面,后来还是那位身为教堂司事的聋老头安古斯帮他装好的。

“见到你很高兴,”斯普林格太太说,“从上一次之后,你已经很久没来了。”

“不过是三个星期,对吗?”他答道。椅子靠背顶着他的背部,他用脚后跟勾住椅脚的横杆,以防椅子回叠起来。“这段时间很忙,有坚信班的事,还有青年会决定今年组建一支垒球队,另外,教区里还有几桩丧事要处理。”鉴于以往与这个女人交往的经验,他不想表示歉意。她家的住房这么大,对他那贵族式的阶层意识是一种冒犯;如果她家小一点,他会更喜欢她,她自己也会更舒服一些。

“是啊,换了我,是无论如何也不干你那差事的。”

“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很喜欢的。”

“我听说了,我听说你都快成高尔夫球专家了。”

老天!他刚才还以为她是在缓和气氛,在那一刻,他还以为他们是在一所墙皮脱落的破房子的阳台上,而她只是一个备受艰辛、早已学会认命的肥胖的工人老婆。刚才她就是那副模样,而且本来也很可能一不小心就变成那样的。弗雷德·斯普林格娶她时,很可能不及哈利·安斯特朗在娶他女儿时那么英俊。他想象着哈利四年前的样子,脑中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身材高大,风度翩翩,在学校里颇有名气,聪明过人——是个大有前途的年轻人。他那充满自信的神态肯定使詹妮丝极为着迷。就像大卫和米甲[2]。汝等不可尔虞我诈……。他挠了挠额头,说:“跟人打高尔夫球是了解这个人的好办法,我所做的就是这样,您得明白——是为了了解别人。我想,如果对一个人不了解,就不可能把他引向基督。”

“那么,关于我的女婿,除了我所知道的,你还了解些什么?”

“首先,他是个好人。”

“好在哪儿?”

“非得这么具体吗?”他想了想。“是啊,我想也是。”

“纳尔逊!马上给我住口!”她在摇椅里僵了一下,但并没有起身去看看那孩子为什么哭。埃克里斯坐在纱门边,所以看得一清二楚。福斯纳希特家的孩子站在秋千旁,手里拿着两辆红色塑料卡车,而安斯特朗的儿子比他矮几英寸,正举着一只空手对着大孩子胸前作势欲打,却又不敢上前一步真的打下去。小福斯纳希特稳稳地站着,像一个狂热地相信自己刀枪不入的傻瓜,只是低头看着小家伙挥动的手和扭曲的脸,没有露出一丝满足的喜悦,犹如一位地地道道的科学家,在不动声色地观察自己的试验效果。斯普林格太太提高了嗓门,声嘶力竭地对着纱门外吼道:“你听见没有?我要你别嚎了!”

纳尔逊朝阳台这边抬起头,开口解释道:“皮利[3]把——皮利——”可是,当他想解释自己的委屈时,好像突然感到一种忍无可忍的力量,仿佛被人从背后打了一掌似的,他趔趔趄趄地走上前去,拍打着那强盗的胸口,而小福斯纳希特只轻轻一推,他就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干脆扑倒下去,胡乱地踢着小腿,一边在草地上打起滚来。埃克里斯的心似乎在跟着孩子身体的翻滚而扭痛;他深知冤屈强加于人的后果:人的意志会不断地反抗,而每一次徒劳的抗争都会耗费掉空气,直至最后,全身的鲜血和筋骨只好在已成真空的世界中爆毁。

“那孩子抢了他的卡车,”他对斯普林格太太说。

“那就让他自己再抢回来,”她说,“他得学会这样。我这两条腿不好使了,不可能老是站起来跑出去,他们已经这么闹一下午了。”

“比利!”埃克里斯喊道,那孩子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吃惊地抬起头来。“还给他。”比利掂量着这一新情况,一时犹豫不决。“还给他,马上!”他终于明白自己别无选择,便走过去,面无表情地松开玩具,使它直落下去砸在哭哭啼啼的同伴头上。

纳尔逊挨了这么一下,不禁更加放声痛哭,但一转眼看见卡车就在自己脸边的草地上,哭声又戛然而止。过了片刻,他才明白自己痛苦的根源被拔除了,再过了片刻,他终于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当他控制自己时,还重重地干咽了几声,修剪过的草地和阳光似乎也随之颤栗起来。一只黄蜂刚才还在纱门上一阵猛撞,此刻已经掉了下去,埃克里斯坐的铝制椅子也快要压弯,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与纳尔逊一起进行重新调整。

“不知道这孩子为什么这么娇气,”斯普林格太太说,“不过也许我知道。”

她话中有话地加上这么一句,使埃克里斯有些不快。“为什么?”

她抬起猪肝色的下眼皮,撇着嘴角,拉长了脸,摆出若有所思的样子。“哦,是跟他爸爸一样,给惯坏了。他被娇惯得太厉害了,以为自己想要什么,全世界都该给他。”

“是因为另外那个孩子,纳尔逊只是想要回自己的东西。”

“你说得对。但是我想,在他爸爸的问题上,你大概以为全是詹妮丝的错吧?”她提起“詹妮丝”时的语气,使“詹妮丝”这个人比埃克里斯想象中的可怜相显得更实在,更宝贵,也更重要。他心里想,不知道是否她才是对的,不知道自己是否偏向了另一边。

“不,我没有,”他说,“我认为他这么做很不应该,但这并不是说他的行为毫无理由,而有些理由,您女儿本来是可以控制的。在我的教会里,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负有责任,既对自己也对彼此负责。”他顺口说出的这些话在嘴里就像粉笔灰一样寡然无味。真希望她能给点水喝。春天已经转暖了。

老吉卜赛人看出他自己也将信将疑。“哦,说起来倒是容易,”她说,“可如果是你怀了九个月的身孕,还是在体面人家里,而你丈夫却在几英里外的地方跟什么野鸡鬼混,于是大家都说,这真是自某某事情发生以来的最滑稽的事情了。如果是这样,你大概就不会这么想了。”“野鸡”这个词脱口而出,就像一只黑乎乎的野鸡猛地窜了出来。

“没有谁觉得滑稽,斯普林格太太。”

“有些闲话你没有听到,可我听到了。你也没有看到别人那种嗤笑。唉,几天前,还有个女人差不多就是跟我说,如果她管不住他,就没有权力拥有他。她居然敢当面耻笑我,我恨不得要掐死她。我对她说:‘男人也有责任,一个巴掌拍不响。’就是她这种女人才使男人们产生了那些念头,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为了供他们寻欢作乐。从你所做的事情来看,你好像也相信这一点。唉,如果世界上的人都成了哈利·安斯特朗,你想想看,你的教会还用得着存在多久呢?”

她已经坐了起来,黑眼睛里闪着泪花,但是没有流下来。她的嗓门也提高了,像锉刀似的磨着埃克里斯的脸,他觉得自己伤痕满面。她所说的围绕这件事情所引发的传言和讥笑使他陷入可怕的现实之中。这种现实就像是礼拜日上午十一点半时,他登上布道坛,面对那几百张面孔,脑海中的经文突然不翼而飞,他的讲解也变成了一派胡言。他绞尽脑汁在记忆中搜索,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我觉得哈利的情况有些特殊。”

“他唯一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他不在乎伤害了什么人或伤害得有多深。埃克里斯牧师,我不是有意要冒犯你,考虑到你这么忙,我相信你确实尽了最大努力,可是说心里话,如果一开始那天晚上就依我的去报警就好了。”

他就像是听到她要去叫警察来抓他自己一样。怎么就不可能呢?他戴着白领,口口声声打着上帝的旗号;他本该给孩子们以教诲,却窃取了他们的信任;对那些诚心聆听的人,他用胡说八道扼杀了他们的信仰。他以训练有素的调门行骗,口中念着“我们的父”,心里却非常清楚,那位真正的父亲,那位他在尽力取悦、而且终生都在尽力取悦的上帝是要抽烟的。他问道:“警察又能怎么办呢?”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总不至于只是打打高尔夫球吧。”

“我敢肯定他会回来的。”

“这话你已经说了两个月了。”

“我还是相信会这样。”可是他并不相信,他什么都不相信。两个人一时无言,斯普林格太太似乎从他脸上看出了他的心思。

“请你——”她的声调变了,恳求道,“——把角落里那个凳子递给我好吗?我得把腿抬高点儿。”

他眨了眨眼睛,眼皮有些发涩。回过神来之后,他拿起凳子递给她。她粗壮的小腿上穿着小孩子穿的绿色短袜,她轻轻地抬起腿来;他把凳子塞在她的脚底下,那弯着腰的样子,就像宗教宣传画上的基督在替乞丐洗脚,他的身体也准备汲取新的力量。他直起身来俯视着她。她拽了拽膝盖上的裙子,把它往下拉了拉。

“谢谢,”她说,“这样我就好受多了。”

“恐怕这是我所做的唯一让您觉得好受的事了,”他坦白地说,语气非常真诚,他发现这种真诚令人赞叹,又因为这种发现而觉得可笑。

“唉,”她叹了口气,“我想,大家都有些无能为力了。”

“不,还是有办法的。也许您关于报警的想法是对的,或者起码可以找一位律师。”

“弗雷德不同意。”

“斯普林格先生有他充分的理由,我不仅仅是指生意上的理由。法律大不了只能使哈利承担起赡养义务,而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钱不是真正的症结所在。实际上,钱是否曾经成为问题的症结,我看都不一定。”

“如果你从来就不愁钱,说起来自然简单。”他没有介意。这句话似乎是随口而出,她只是无心,并没有什么恶意。他知道她想听听他的意见。

“也许吧,我不知道。可不管怎么说,我所关心的——我相信也是每个人所关心的——是整个事态的正常发展。假如真有解决办法,也应该是哈利和詹妮丝自己去解决。真的,不管我们多么想帮忙,也不管我们在一旁如何努力,我们都只是局外人。”他像他父亲那样把手别在身后,而且背对着听众。透过纱窗,他看着另外一位也许不算局外的人:纳尔逊正带着福斯纳希特家的孩子穿过草坪,追赶邻居家的一条狗。纳尔逊身子不稳、趔趔趄趄地走着,一边发出阵阵笑声。那是一条毛发泛红的老狗,体型很小,行动缓慢。小福斯纳希特听到他的朋友喊着“狮子!狮子!”时,有些不解,但是很高兴。让埃克里斯感到有趣的是,在和平环境下,是安斯特朗的孩子在领导着另一个孩子。隔着一层模糊的窗纱,可以看见外面绿色的空气在纳尔逊的叫声中颤动。埃克里斯明白了这种情形:纳尔逊无意识的兴奋之情在不断地向外流溢,那个较笨的孩子的小心眼里自然无法容纳,于是经常会发生堵塞,形成回流,导致偏执的欺侮行为。他很同情纳尔逊,他会一次又一次地陷于自己天真的惊讶之中而不知所措,结果却发现那些怪事的根源反而在自己身上。埃克里斯觉得自己小时候似乎也是这样,总是付出,付出,却总是猛然间陷入困境。孩子们朝那条老狗走去,狗在摇着尾巴,可当他们欢叫着像猎人似的围拢上前时,它不摆尾巴了,只是警觉而犹疑地弓起身子。纳尔逊伸出双手,在狗背上拍打起来。埃克里斯想大声喊他,狗可能会咬人的;他不敢再看了。

“是啊,可是他越滑越远了,”斯普林格太太抱怨道,“他有钱了,没有理由再回来,除非我们给他找个理由。”

埃克里斯又在铝制椅子上坐下。“不,他会回来的,理由就跟他离开时一样。他太挑剔了,转了一圈还得回到原地。他这会儿所过的生活,他在布鲁厄跟那姑娘所过的生活,不会继续满足他的幻想。我每周都见到他,我注意到了他的变化。”

“哦,你没有听到佩吉·福斯纳希特是怎么说的。她说她亲自听说他过着风花雪月的生活。我不知道他有多少个女人。”

“只有一个,我敢肯定。安斯特朗这个人也怪,他天性就是一个居家男人。哦,天哪!”

外边那一伙又发生了骚乱,孩子们朝这边奔来,狗向另一边跑去。小福斯纳希特停住了脚步,纳尔逊却还在跑着,吓得脸都拉长了。

斯普林格太太听到他的哭声,气冲冲地说:“他们又让爱尔西来咬人了吗?那条狗一准是疯了,总是一次又一次地跑到这儿来。”

埃克里斯一跃而起——身后的椅子倒在地上——推开纱门冲了出去,在阳光下截住纳尔逊。孩子想躲开他,却被他一把抓住。“狗咬你了吗?”

孩子被这个黑衣男人一把抓住,不由得怕上加怕,哭声也戛然而止。

“爱尔西咬你了吗?”

福斯纳希特家的孩子与他们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埃克里斯搂住纳尔逊,意外地发现这孩子很结实,满脸是泪。纳尔逊连喘了几口粗气,又想放声大哭。

埃克里斯摇着他,不让他大哭,同时急于让孩子明白他的意思,便猛地扑向孩子脸边,咬了咬牙齿。“像这样?狗有没有这样?”

这番模仿吸引了孩子的注意力。“像这样,”他口齿不清地说,然后翘起可爱的小嘴唇,露出牙齿,鼻子也皱成一团,还把头朝一旁摆了摆。

“没有咬吗?”埃克里斯追问着,并松开了手。

那小嘴唇又翘了一下,在小脸上模仿那副凶恶的样子。埃克里斯觉得这细小的表情变化对他是一种嘲弄,这神态和动作跟哈利的如出一辙。纳尔逊又哭了起来,挣脱开埃克里斯,奔上台阶,冲进阳台,扑到他外婆身上。埃克里斯直起身子,只蹲了这么一会儿,背上的黑袍就给太阳晒得开始汗湿了。

上台阶时,他想着孩子在学狗咬时露出的整齐的小牙齿,内心深处受到触动,产生了一股恻隐之心。这是一种毫无恶意但确实存在的本能,就像小猫见了棉线轴,就本能地伸出软绵绵的爪子去抓一样。

他来到阳台上,发现孩子正依偎在外婆的双腿之间,脸扑在她的肚子上。他在外婆温暖的怀里扭动着,蹭开了她膝上的裙子。失去遮掩之后,老人那难看的肥胖而苍白的大腿与孩子刚才模仿给他看的咬得紧紧的小牙齿叠合在一起,老人腿上的白色从孩子细筛般的牙缝中渗了出来,就像乳汁一般,而埃克里斯觉得这就像他自己的血。他感到自己有了力量——仿佛怜悯不是一种无助的呐喊,而是可以拯救世界的强大潮流,人们就是这样教育他的——于是走上前去,对低着头的祖孙俩信誓旦旦地说:“如果她分娩时他还不回来,你们就诉诸法律。当然是有法可依的,而且还不少。”

“爱尔西之所以咬人,”斯普林格太太说,“是因为你和比利惹了它。”

“爱尔西淘气,”纳尔逊说。

“纳尔逊淘气,”斯普林格太太纠正道。她抬起脸看着埃克里斯,继续用纠正的语气说:“是呀,离她的预产期只有一周了,可我连他的影子还没看到。”

他对她片刻的同情已经过去了。他在阳台上与她告辞。爱是永无终止的,他引用《标准修订版圣经》[4]里的话对自己说。英王詹姆士的说法是爱永不消失。他穿过房间时,斯普林格太太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下次再看到你惹爱尔西,外婆就会抽你一顿。”

“不要嘛,外婆,”孩子撒娇地恳求道,他已经不再害怕了。

埃克里斯想找到厨房,从水龙头上接点水喝,但是由于房间太多,他绕来绕去,还是没有找到厨房。他鼓了鼓嘴巴,使口里生出一些唾液咽了下去,一边离开了这幢刷过灰泥的房子。他钻进别克车,驶过约瑟夫街,又沿着杰克逊路开了一个街区,来到303号的安斯特朗家。

安斯特朗太太的鼻孔四角清晰,呈菱形嵌在她的鼻子里,这只鼻子与其说太大,不如说占地太多,上面的小块肌肉、软骨和骨头都轮廓分明,在强光下把皮肤分成若干平面。他们的交谈地点是由好几只灯泡照着的厨房。之所以在大白天里点灯,是因为这是一幢两家合住的砖房,而他们家住在背阴一边。她来到门口时,红通通的手臂上满是肥皂泡。她将他领到一个水槽旁,水槽里泡满湿涨的衬衣和内衣。他们一边谈话,她一边精力充沛地搓洗那些衣服。她是个精力充沛的女人。斯普林格太太身上的脂肪软绵绵的,多得令人发愁,全都鼓鼓囊囊地堆在她小小的骨架之上,那副骨架曾经属于一个跟詹妮丝一般娇小的女人。而安斯特朗太太的脂肪却结实地分布在她高大健硕的骨架上,哈利的体型肯定是遗传于她。埃克里斯心里一直想着那被她庞大的身体挡住的长水龙头,清凉的水马上就会流出来,他只想提出要一杯水这样的小小要求,但是机会却始终没有出现。

“不知道你干吗要来找我,”她说,“哈罗德已经二十多岁了,我管不住他了。”

“他没来看过您吗?”

“没有,先生。”她侧过身,左肩对着他。“你们让他觉得颜面扫地,所以我想他没脸回来。”

“您难道不认为他应该感到羞愧吗?”

“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从一开始我就不赞成他跟那姑娘来往。你只要一看到她,就知道她的神经有一大半不正常。”

“哦,不至于吧?”

“不至于!你瞧,那姑娘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干吗不弄一台洗衣机呢?她跑到我的厨房里,随便扫了一眼,就教训起我该如何安排生活来了。”

“您当然知道她是有口无心的。”

“是呀,她是有口无心,她的意思不过是说,我干吗要住在这么破旧的半栋房子里,而她住的却是约瑟夫街上气派的大房子,而且厨房里设备齐全;还有,能把儿子塞给这么一位家里应有尽有的小美人,我真是太走运了!我从来就不喜欢那姑娘的眼睛,她从不正眼看人。”她朝埃克里斯转过脸来,而埃克里斯经过她的提醒,这时便迎着她的目光。她戴着一副老式眼镜,金属镜架里的椭圆形双光镜片透出一抹灯光的粉红色反光;在那雾气迷蒙的眼镜下面,她的鼻子傲气十足地翘着,露出多肉而复杂的内壁,她的嘴巴很宽,微微抿着,隐隐带着一丝期盼。埃克里斯发现这个女人是个幽默大师。而幽默大师的难对付之处就在于,他们总是把自己相信的和不相信的搅和在一起——只要能奏效就行。可奇怪的是他很喜欢她,尽管她对他毫不客气,就像对那些脏衣服一样。但事情就是这样,对她来说是一回事。她跟斯普林格太太不同,实际上,她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她是在跟所有的人作对,在她宽广的挖苦面下,他觉得很安全,说起话来可以毫无顾忌。

他直通通地为詹妮丝辩护道:“那姑娘很腼腆。”

“腼腆!如果她真的腼腆,就不会怀孕了,害得可怜的哈西[5]不得不娶她,而他当时连自己的衣服都穿不齐整。”

“他当时已经二十多了,就像您所说的。”

“没错,可那只是年龄而已。有些人到死都是孩子,而有些人生来就很老成。”

名言警句,真是精辟。天啊,她可真是有趣。埃克里斯大笑起来。她假装充耳不闻,只是忿忿然而又神情严肃地转头去洗衣服。“那姑娘呀,”她说,“腼腆得像一条蛇。这些小个子女人都是毒蛇,眼睛鬼鬼祟祟的,摆出一副可怜样儿到处骗取同情。哼,我可不会同情她,让男人们为她哭去吧。你没听到她公公是怎么说的,他觉得她是圣女贞德[6]以来最悲壮的殉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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