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笑了起来,可不是吗?“那么,安斯特朗先生认为哈利该怎么办呢?”
“滚回去呀,还能怎么办?他也会的,可怜的孩子。他骨子里跟他父亲一个样,心肠太软。我想,正是因为这样男人才统治世界吧,他们都是菩萨心肠。”
“这可是个奇特的观点。”
“是吗?在教堂里他们就一直是这么讲的,男人是心,女人是身。我不知道谁该是脑了,也许是上帝吧。”
埃克里斯微微一笑,心里想,路德教给人们灌输的就是这类观点吗?也许路德本人就有点儿这样——摆出一副可笑的愤怒姿态,来给那些半真半假的道理助威生势。也许全部新教中最神秘的自相矛盾就是由此开始。所谓孤立无助、命运天定的人,造物之主等等。彻底的堕落,狂妄自大地置细节于不顾。也许吧,他们过去灌输给他的那些神学理论,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他突然想到,该去拜访一下安斯特朗的牧师。
安斯特朗太太又捡起刚才的话题。“你瞧,我女儿米丽亚姆就很老成稳重,她一向都是这样,我从没为她操心。记得很久以前,我们星期天到采石场那边去散步,哈罗德总是非常害怕——那时他才十二岁——怕她会从旁边掉下去。我知道她不会的。你瞧着吧,她才不会像可怜的哈西那样因为同情而结婚,然后再因为想摆脱而受到天下人的指责。”
“说他受到天下人的指责,我不敢苟同,我刚才还跟那姑娘的母亲谈到,情况似乎恰恰相反。”
“你可别那么想,我是丝毫也不会同情那姑娘。上至艾森豪威尔,下至每一个人,大家都站在她那一边。他们会说服他的,你也会说服他。哦,现在又来了一位。”
前门打开了,声音很轻,只有她听见了。她丈夫来到厨房,身上穿着白衬衣,系着领带,可指甲上却有一些黑迹,他是个印刷工。他跟他妻子一般高,却显得比她要矮。他的嘴巴难为情地包住不合套的假牙,鼻子跟哈利的一样,犹如一颗端正光滑的纽扣。“你好,神父,”他说。他要么是从小受到天主教的教育,要么就是生活在天主教徒之中。
“安斯特朗先生,见到您我很高兴。”他的手背青筋凸起,手掌却柔软干爽。“我们在谈您的儿子。”
“这事儿让我烦透了。”埃克里斯相信他的话。厄尔·安斯特朗脸色阴郁憔悴,被这件事情折腾得萎靡不振。他的嘴唇在松动的牙齿上抿了抿,就像患有胃病的人打嗝时一样。痛苦在啃噬着他的内心。他的头发和眼睛失去了光泽,就像褪了色的廉价墨水一般。这是个正派的男人,一辈子都在踏踏实实地排字装版,可有天早晨回去一看,却发现排好的铅字全给搅乱了。
“他总是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那个姑娘,好像她是基督的母亲似的,”安斯特朗太太说。
“不是这样的,”安斯特朗心平气和地说,一边身着白衬衣在瓷面餐桌旁坐下,由于四套餐具年复一年的摩擦,桌面已经留下了污痕。“我真是不明白,哈利怎么会把事情弄成这么一团糟。小时候,他可不像其他孩子那么懒散,他做事一向是有条不紊的。”
安斯特朗太太手上湿漉漉的还沾着肥皂泡,就忙着为丈夫煮起了咖啡。这照料他的细小举动使两人显得和谐起来,就像一对经常争吵的老夫妻突然又重归于好一样,他们开始互相帮腔了。“都是因为当兵,”她说,“从得克萨斯回来之后,他就变了一个人。”
“他不肯进工厂,”安斯特朗说,“他不愿干那种脏活。”
“埃克里斯牧师,你要来一杯咖啡吗?”安斯特朗太太问。
机会终于来了。“不用,谢谢,不过,我倒是很想要一杯水。”
“只要水吗?加不加冰块?”
“随便好了,怎么样都行。”
“是啊,厄尔说得对,”她说,“现在大家都在说哈西有多懒,可他并不懒,他从来都不懒。你知道,他上中学时,我们为他篮球打得好而自豪,他们就说,‘是呀,可他那么高,当然容易了。’可他们不知道他为此下了多少功夫!每天傍晚,他都在后面练球,一直练到天黑,简直不知道他怎么看得见。”
“大概从十二岁开始,”安斯特朗说,“他就没日没夜地练球。我在屋后帮他竖了一根柱子,当时车库的墙已经太矮了。”
“他一旦下决心要干什么,”安斯特朗太太说,“就谁也拦不住他。”她在制冰盒的把手上用力一拉,随着一阵清脆的咔嚓咔嚓声,冰屑四溅,冰块也松了。“他当时想做最棒的球员,而我也的确相信他是最棒的。”
“我明白你们的意思,”埃克里斯说,“我跟他打过几次高尔夫球,可他已经打得比我好了。”
她把冰块放进杯子里,在水龙头下接满水,然后递给他。他端起杯子凑到嘴边时,厄尔·安斯特朗沮丧而激动的声音透过杯中的水传了过来。“当兵回来后,他就一门心思跟在女人屁股后头转。”
“说话文明点儿,厄尔,”他妻子一边说,一边把咖啡倒进桌上一只被他捧在手里的有花纹的杯子里。
他低头看着那冒出的热气,说:“对不起。一想到那小子的所作所为,我的肺就要气炸了。他成了布鲁厄最没出息的混混,如果让我这双大手逮住他,神父,哪怕他会杀了我,我也要把他揍扁!”他脸色灰白,轻蔑地撇了撇嘴角,浑浊的眼睛里闪着亮光。
埃克里斯像举麦克风似的斜举着杯子,说了一句“别这样”,然后将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直到冰块磕碰着他的上嘴唇。他擦了擦唇边的水,说:“你们的儿子有很多优点,我跟他在一起总是非常开心,到头来完全忘了要见他的目的,尽管这实在是很遗憾。”他朝安斯特朗先生笑了起来,见他面无表情,又转向他太太。
“你们打高尔夫球,”安斯特朗说,“有什么用呢?依我看,他需要的是让人狠狠地踢一顿!他居然那么不检点地跟一个骚货住在一起,那姑娘的父母就该去布鲁厄报警。”
埃克里斯朝安斯特朗太太瞥了一眼,觉得自己的眉毛就像粘在额头上的干糨糊。就在一分钟之前,他还不曾指望她会是自己的盟友,也没有想到这个心力交瘁的老好人却是一个言语粗俗、令人失望的对手。
“别胡说了,厄尔,”安斯特朗太太说,“斯普林格干吗要让自己的名字上报呢?你说出那种话,别人还当可怜的哈利是你的敌人哩。”
“他就是我的敌人,”安斯特朗说,那带有污迹的指尖碰了碰茶碟的两侧。“那天晚上,当我满街找他时,他就成了我的敌人。你是不会这么说的,你没看到那姑娘的神情。”
“我干吗要在乎她的神情?说到妓女,她们不可能仅仅凭着一张结婚证书,就变成我眼中纯洁无瑕的圣女。那姑娘想要哈利,就用她所知道的唯一招数得到了他,可现在她的招数使完了。”
“别这么说,玛丽。你这个人就是刀子嘴。想想看,如果我像哈利那样对你呢?”
“哦,”她一边说,一边转过身来,埃克里斯看到她的脸绷得可以发射导弹,不禁有些害怕。“当年我可没有缠着你,是你缠着我。难道不是这样吗?”
“是这样,当然是这样,”安斯特朗喃喃道。
“那么,还有什么好比的?”
安斯特朗弓起肩膀,低头对着咖啡,将自己缩成一团,仿佛被她逼进了一个极小的角落。“唉,玛丽,”他叹了口气,不敢再往下讲了。
埃克里斯想帮他辩护几句,发生争吵时,他几乎会不自觉地站在弱者一边。“我想,”他对安斯特朗太太说,“您不能说詹妮丝当时就没有希望自己的婚姻是建立在互相倾心的基础之上。那姑娘如果这么有心计,就不会这样轻易地让哈利溜掉了。”
安斯特朗太太知道自己把丈夫逼得太狠了,便失去了讨论这个问题的兴趣。她所坚持的关于詹妮丝在控制一切的观点显然与事实不符,所以她只好让步。“她没有让他溜掉,”她说,“她会让他回去的,你瞧着吧。”
埃克里斯问她丈夫:“您也认为哈利会回心转意吗?”
“不,”安斯特朗低垂着眼睛说,“决不会。他已经走得太远了,现在只会越陷越深,最后我们就只好忘掉他。如果他只有二十岁或二十二岁,倒还有救;可到了这个年龄……在工厂里,有时也能遇到这类布鲁厄的小混混,干什么事都长不了。他们就像残废人,只是腿不瘸而已。大伙儿把他们叫人渣。两个月来,我一直坐在机器旁想着,怎么可能偏偏是我的哈利?他过去是最恨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的。”
埃克里斯朝哈利的母亲看去,心里不禁一震,只见她靠在洗衣槽边,眼镜以下的面颊湿漉漉的闪着泪光。他惊讶地站起身来。她怎么哭了?是觉得丈夫道出了真相吗?还是认为丈夫这么说是为了刺伤她,是对她逼他承认曾经缠着她的一种报复?“但愿您错了,”埃克里斯说,“现在我得走了,谢谢你们两位跟我讨论这个问题,我知道这很痛苦。”
安斯特朗领他穿过屋子,在昏暗的餐厅里碰了碰他的手臂,说:“他一直喜欢生活有条有理的,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孩子。家里的任何争执,他一概都看得很严重——哪怕是当玛丽和我,你知道,互相开个玩笑。”埃克里斯点点头,但怀疑“玩笑”这个词能否准确描述刚才看到的场面。
在客厅的阴暗处站着一个苗条的姑娘,穿着一件无袖连衣裙。“米姆!你刚回来的吗?”
“是的。”
“这是神父——我是说牧师——”
“埃克里斯。”
“埃克里斯牧师,他来谈哈利的事情。这是我女儿米丽亚姆。”
“你好,米丽亚姆。我听哈利谈起过你,他很疼爱你。”
“嗨。”
随着她的话音,她身后的大窗户仿佛变成了小餐馆里的大窗户,映射出暧昧的亮光,轻浮的问候似乎也与一缕缕烟雾和廉价香水味一道飘了过来。安斯特朗太太的鼻子在女儿脸上隐约可见,轮廓分明,像撒拉逊人[7],或比撒拉逊人更古老,更野蛮。由于这引人注目的鼻子,乍一看去,她的身材像她母亲,可当她父亲与她站在一起时,埃克里斯发现她继承的是她父亲的身材,这漂亮的姑娘和疲惫的父亲在体型上非常相似:它们同样瘦长,都有一种让埃克里斯不喜欢的经久不去的粗俗。他们遇事能够对付,他们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是他的一个弱点,只喜欢那些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的人:那些迷茫无助的人,以及那些高高在上无需帮助的人。而那些居于两者之间、大体上应对从容的人,从他的贵族偏见来看,是在左右逢源,两头获益。当他们来到门口时,安斯特朗伸手搂着女儿的腰,埃克里斯不禁想起在厨房里默然无语的安斯特朗太太,想起她湿漉漉的面颊和红通通的手臂,就像一个发了疯的囚徒。可是,当他来到人行道上,转身朝父女俩挥手告别时,他不由自主地笑了——只见他们站在门口,显示出一种不协调的对称:一边是戴着耳环的阿拉伯小子般的姑娘,对他脖子上的牧师白领怀着天真的不屑,另一边是像老太婆一样面容憔悴的印刷工,两人挽在一起,身材同样修长。
他口干舌燥、心烦意乱地进了别克车。刚才那半个小时的谈话中,也不乏令人开心的东西,可他却记不起来了。他只是感到又恼又热又渴又困惑;他整个下午仿佛是在荆棘丛中打转,见了六个人和一条狗,却没有人赞成他的观点,认为哈利·安斯特朗不仅值得拯救而且能够拯救。相反,在那荆棘丛中,哈利似乎根本就不存在,那里只有污浊的空气和陈年的枯枝败叶。天色不早了,明亮的下午已经过去,蓝色的漫长春夜即将来临。他驾车拐过一个街角,从旁边楼上一扇敞开的窗户里,传来有人练小号的声音。嘟嘟哆哆哒哒嘀。嘀嘀哒哒哆哆嘟。已经到了下班时间,无数的车辆正“嗖嗖”地驶回家去。他穿过小镇,斜插上与远方山岭平行的街道。弗里茨·克鲁本巴赫在佳济山镇当了二十七年的路德教牧师,他家住在离公墓不远的一幢高大的砖房里。一辆摩托车倒在车道上,那是他十七、八岁的儿子的,有些部件已被拆卸下来。倾斜的草地被十分讲究地整理成阶梯状,看上去一片嫩黄,十分平坦,显得很不自然,这都是由于化肥和除草剂使用过多以及修剪过勤所致。克鲁本巴赫太太前来开门——露西什么时候能有这副漾着笑窝的温顺模样呢?她穿着一条不合时令的深色羊毛裙,灰白的头发编成两条紧紧的大辫子盘在头上。如果她把头发披散下来,一准会像个巫婆。“他在后面割草,”她说。
“我想跟他谈谈,几分钟就行,是关于一个牵涉我们两个教区的问题。”
“你上他的房间去等,好吗?我这就去叫他。”
这所房子从门厅、过道、楼梯一直到牧师在楼上的那间摆着皮家具的书房,到处都弥漫着烤牛肉的香味。埃克里斯在克鲁本巴赫书房窗户边的一张长椅上坐下,这是教堂更新家具后留下来的橡木靠背的唱诗班长椅。坐在这把长椅上,他产生了一种想祈祷的强烈冲动,可他只是转眼凝望着山谷对面那绿茵茵的高尔夫球场,他真想去那儿,与哈利一起。埃克里斯发现,跟他一道打球的人要么比他强,要么比他弱,只有哈利是两者兼而有之,也只有哈利才使打球成为一种不顾一切的乐事,仿佛他们是在共同从事一项无法完成的探索,这项探索出自一位仁慈而荒唐的神灵的安排,尽管常常将他们羞辱得几乎流泪,但只要来到发球座前,探索就会在另一片青葱翠绿之中重新开始。对埃克里斯而言,还有另一个愿望,他暗下决心要击败哈利。他认为,使哈利不稳定、使他无法每次都优雅而轻松地挥臂击球的原因,也正是造成他所有问题的根源;如果能决定性地击败他,埃克里斯就能抓住这种不足或弱点,所有的问题也就会迎刃而解。与此同时,经常听见哈利“嘿,嘿!”或“我喜欢这样,太喜欢了!”的叫喊,也是一桩令人惬意的事情。有时候,他们的友好交往使埃克里斯觉得十分快乐和陶醉,于是,那丑恶的现实世界也就变得遥远,变成了球形,变成了绿色。
主人的脚步声使房子震动起来。克鲁本巴赫上楼来到他的书房时,还在因为割草被人打断而不快。他穿着一条黑色的旧裤子和一件被汗水湿透的汗衫,肩膀上长满了又粗又硬的灰色卷毛。
“你好,切克[8],”他用布道般的嗓门招呼道,完全没有欢迎之意。他的德国口音硬邦邦的,说出来的字眼就像一块一块的石头,愤愤然地蹦了出来。“有什么事儿吗?”
埃克里斯不敢对这位比自己年长的人直呼“弗里茨”,便哈哈一笑,含糊地说:“您好!”
克鲁本巴赫皱了皱眉头。他的大脑袋方方正正,剃着平头。他是个实心眼的人,仿佛生来就是土质的,几十年的风吹日晒使他变得像砖块一样质朴实在。他再一次问道:“什么事儿?”
“您有一家姓安斯特朗的教民。”
“没错。”
“父亲是位印刷工人。”
“没错。”
“两个多月前,他们的儿子哈利撇下妻子离家出走了,而他妻子的娘家斯普林格一家是在我的教区。”
“是的,没错。有这么个孩子,是个浪荡子。”
埃克里斯不大明白这话的意思。他想,克鲁本巴赫之所以没有坐下来,大概是怕汗水弄脏了家具。他一直站着,相形之下,埃克里斯就像唱诗班的孩子似的坐在长椅上,处于一种卑怜的地位。烤肉的香味越来越浓了;他按自己所了解的情况解释起发生的一切:哈利如何在某种程度上被过去的体育成就所宠坏;他妻子——说句公道话——如何在婚姻生活中缺乏想象力;他自己作为牧师如何尽力使那孩子感到愧对妻子,但又没有逼他过早地回家与她和好——因为那孩子的问题不在于缺少感情,而在于感情过盛没有克制;双方的父母出于各种原因又如何无能为力;就在几分钟之前,他自己如何目睹了安斯特朗家的争吵,这也许多少可以说明他们的儿子为什么——
“你以为,”克鲁本巴赫终于打断了他的话,“你以为你的职责就是干涉这些人的生活吗?我现在明白你在神学院里都学了些什么了:无非是这种或那种心理。可是我不敢苟同。你以为你目前的职责就是当一名免费医生,东奔西跑,查漏补缺,让事情顺顺利利。我可不这么认为,我不认为这就是你的职责。”
“我只是——”
“不,你听我说完。我在佳济山镇呆了二十七年,你才来两年。刚才我听了你的故事,但我听到的不是关于别人的情况,我听到的是关于你的情况。我所听到的是:上帝的一位牧师如何兜售自己的使命,并换回几段道听途说和几场高尔夫球。好了,你认为上帝会怎么看呢?一位幼稚的丈夫遗弃一位幼稚的妻子?你有没有认真考虑过上帝看见的是什么?要不就是你已经不再考虑了?”
“不,当然还在考虑。不过在我看来,遇到这种情形,我们的职责——”
“在你看来我们的职责就是当警察,不用手铐,不用枪支,什么也不用,全靠我们的良知,就是当这样的警察,对吗?你不用回答,只想想我说的对不对。那么,依我看,那是魔鬼的想法。依我看,让警察去当警察,去维护他们的法律好了,这与我们毫不相干。”
“我同意,但在某种程度上——”
“不存在什么某种程度!我们应该去做的事情是没有理由没有限量的。”他一边说,一边用粗壮的食指——指关节间毛乎乎的——敲着一把皮椅的靠背以示强调。“如果上帝想结束苦难,他现在就会宣布天国的降临。”杰克觉得自己脸上一阵燥热。“在上帝所看到的亿万个生灵中,你以为你的小朋友们有多大的分量?在孟买,现在每一分钟都有人倒毙街头。你说到职责,我看你不知道自己的职责是什么,要不然你就会关在家里做祷告了。你的职责,就在于使自己成为信仰的典范,而安慰的源泉就在于信仰——而不在于肉体凡胎随时可为的小奸小猾或无事生非。你四处奔忙,却背离了上帝赋予你的职责:他要你信仰坚定,这样,一旦人们需要你,你就可以去对他们说,‘是的,他已经死了,但你们将在天堂与他再次相见。是的,你们在受难,可你们当爱你们的痛苦,因为这是基督的痛苦。’然后,在礼拜日上午,当我们走到他们面前时,我们就不应该为痛苦所压倒,而应当昂首阔步,心中怀有基督,满腔热情——”他握紧毛茸茸的拳头,“——我们与基督同在,要像火一样燃烧,用我们信仰的力量去点燃他们。这才是他们来的目的,否则,他们干吗要花钱供养我们?除此之外,所有我们能做能说的,其他人也都能做能说,那些事情有医生和律师去干。圣经里讲得清清楚楚——一个有信仰的窃贼胜过所有的伪善者。别弄错了,我这么说是当真的,别弄错了。对我们来说只有基督,而其他的一切,所有那些死要面子呀,忙忙碌碌呀,都毫无意义,那都是魔鬼的事情。”
“弗里茨,”克鲁本巴赫太太在楼下小心地喊着,“吃饭了!”
他穿着汗衫,满脸通红,低头看着埃克里斯,问道:“你愿意和我一起跪下片刻,祈祷基督降临这个房间吗?”
“不,不行,我正在气头上,那岂不是口是心非。”
这种拒绝即使来自世俗之人也是不可思议的,它没有使克鲁本巴赫软下心来,反而使他更坚定了。“口是心非,”他不温不火地说,“你在开玩笑吧?难道你不相信下地狱这一说吗?当你戴上牧师的白领时,难道不知道自己承担了什么风险吗?”他的面孔像砖块一样,眼睛仿佛是上面的细小瑕疵,微微发红,泛着一层潮湿的光,犹如在酷热中受着煎熬。
不等杰克回答,他就转身下楼吃晚饭去了。杰克也跟着下来,一直走到门外。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就像一个挨了骂的孩子,膝头也气得发软。他上这儿来是为了交流看法,不想却遭到一顿劈头盖脑的训斥。装腔作势的超级德国老丘八,根本就不知道牧师的使命是传递光明,也许是从某个卖肉铺里跑出来爬到这个位置的。杰克知道自己这些想法很恶毒,很卑劣,但是他不由自主。他坐在别克车淡灰色的方向盘后,沮丧极了,只想压抑住这种心理,便不住地对自己说,他是对的,他是对的。他低下头,顶在那光滑的塑料方向盘上,可是他欲哭无泪。这种羞辱和失败沉重地压在他的心头,无从排解。
虽然他知道露西希望他回家——如果晚饭还没有完全准备好,他还来得及给孩子们洗澡——可是,他却驾车朝镇中心的杂货店驶去。柜台后那位一头鬈发的姑娘是他的“青年会”会员,还有两位教民不知道是在买药品还是避孕工具或面巾纸,他们愉快地跟他打着招呼。只有在这里,他们才能真正找到人生的解毒剂。他感到坦然自在了,在没有上帝的公共场所,埃克里斯感到最为坦然自在。他把手腕搁在冰凉洁净的大理石台面上,要了一份加有枫糖胡桃冰淇淋的香草冰淇淋苏打水,在等候的间隙,还用可口可乐杯子喝了满满两杯清澈异常的凉水。
响板[9]俱乐部得名于战争期间风行的那股南美热,它是华伦大道和跑马街呈锐角相交之处的一幢三角形建筑,位于布鲁厄南部,这里是意大利人、黑人和波兰人聚居区,兔子信不过这个地方。房屋正面的玻璃窗在冲着你咧嘴而笑,使它看上去就像一座死亡城堡,它的内部陈设晦暗,影影绰绰,绿色的盆栽植物四处可见,音乐低回,犹如一处现代停尸所,就连空气中也同样飘浮着条状地毯、荧光灯管和威尼斯式百叶窗板的气味,还有那极为隐秘的烈酒的气味。你喝上一点,就会满身酒气。自从住在杰克逊路上与他们相隔不远之处的一个人丢掉殡仪馆职员的差事,而成为酒吧招待之后,兔子就把这两种职业联系了起来:从事这两种工作的人说话都轻言细语,而且总是站立式服务。他和鲁丝在靠前的隔间坐下,从这里往窗外看去,只见一种柔和的红光闪烁不定,那是外面广告牌上的响板状霓虹灯在模仿它的“咔嗒”声而来回晃动。
这颤动的红光使鲁丝的脸显得清秀了一些。她与他相对而坐。他试图想象她过去的生活:这种阴森的地方在她看来可能很亲切,就像他对赛场边更衣室的感觉一样。但一想到这里,他就觉得不安;他一直想将她懒散的生活以及他自己有家有口这一事实抛诸脑后。晚上只要呆在她那里,他就觉得快乐,她看侦探小说,他则跑到下面的熟食店去喝点姜汁酒,有时也去看场电影,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那第一天晚上,他的确把那杯代克利酒派上了用场,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想喝过,并且希望她也一样。有一段时间她也确实如此,可近来好像又有了什么烦心事,在床上总是死气沉沉,偶尔瞥他一眼时,那眼神就像在打量一头猪。他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但心里明白,两人之间的默契似乎已不复存在。今天晚上,她所谓的朋友玛格丽特来了电话,铃声响起时,他几乎魂飞魄散。近来他常常觉得会是警察或他母亲,或别的什么人,他感到山那边正在发生什么事情。他住进来之后,电话铃响过几次,总是有个男人粗声粗气地问:“是鲁丝吗?”或者一听到是兔子接电话就马上挂掉。当鲁丝接电话时,她只是对着话筒一遍又一遍地说“不行”,事情似乎就解决了。她知道如何应付他们,而且话说回来,差不多也只有五个人来过电话,所有的过去只是一根被这五条根须所维系的藤蔓,被毫不费力地连根拔起,使她变得干净、蔚蓝而纯洁。但是今天晚上,玛格丽特却从那过去中冒了出来,要他们来到响板俱乐部,而鲁丝非常愿意,兔子便陪着来了。只要是换一种方式,怎么都行,他已经过腻了。
他问她:“你想要点什么?”
“一杯代克利酒。”
“你确定吗?你确定它不会让你难受?”他发现她有时好像有些难受,而且毫无胃口,有时又吃得下一头牛。
“不,我不大确定,可我为什么就不该难受呢?”
“哦,我也不知道。也是,有谁不该这样呢?”
“行了,我们今天就别充当哲学家了,只管帮我要一杯得了。”
一个穿橙黄色制服的黑人姑娘过来了,从她衣服的褶边来看,他猜她是有意装扮成南美人。他点了两杯代克利酒后,她“啪”的一声关上本子就走,他看到她半个背部都裸露在外,现出一段黑色的胸罩。与胸罩相比,她的皮肤根本就不算黑,在灯光的映照下,隐约可见她背上的淡紫色肌肤。她走路时两脚呈内八字形,橙黄色的衣服褶边也随之摇来晃去。她对他毫不在乎,他喜欢这样,喜欢她的不在乎。鲁丝近来有些不对劲,总想让他为什么事情感到内疚。
她问道:“你这是看什么呢?”
“什么也没看。”
“你得不到她的,兔子。你的皮肤太白了。”
“我看你的心情挺好嘛。”
她不屑地一笑。“我就是这样。”
“天啊,我可不希望这样。”
黑人姑娘回来了,将代克利酒放在他们之间,而他们则默默地坐在那里。身后的门开了,玛格丽特带着一股凉意走了进来,兔子一眼就发现,与她一同进来的是他不大愿意见到的罗尼·哈里森。玛格丽特对兔子说道:“喂,是你。你还缠在这儿?”
“哎呀,”哈里森说,“这不是了不起的安斯特朗吗?”他似乎处处都想取代托瑟罗。“我听人说起过你,”他又不怀好意地加了一句。
“说什么了?”
“哦,传闻而已。”
哈里森从来就不讨兔子的喜欢,至今也没有长进。以前在更衣室里,他开口闭口就是与女人亲热的话,要不就是在自己毛乎乎的小啤酒肚下面玩弄着,那个肚子倒是长大了不少。哈里森很胖。不仅胖,而且还半秃顶,黄铜色的鬈发越来越少,脑袋一歪就会现出头皮。这裸露出来的粉红色头皮与他挂在嘴上的话题所关注的露骨念头一样,让兔子觉得恶心。另外,兔子还记得有天晚上,哈里森的两颗牙齿让别人的胳膊肘撞掉了,回到球场时,还装出一副见到他很高兴的样子。球场上一次只有五个人,而那一次的另外四个人简直是举世无双。
但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此时此刻,哈里森就站在一旁傻笑着,使得那一切显得更加遥远。他穿着泡泡纱面料的窄肩套装,一副事业得意的翩翩神采,这使兔子非常不快,有一种被逼入绝境的感觉。眼下的问题是,座位该如何安排?他和鲁丝已经在桌子两边相对而坐,这是个错误。哈里森没有迟疑,走过去在鲁丝旁边坐下,他的动作有点轻微的趔趄,暴露出打橄榄球时留下的腿伤。兔子一心想挑哈里森的毛病。他像意大利佬似的系了一条白领带,从而糟蹋了那套名牌大学派头的制服的效果。当他张开嘴巴时,那两颗假牙与其他牙齿不大合宜。
“嗯,我们的高手过得怎么样?”他说,“我听说你给迷住了。”他有意朝鲁丝斜了斜眼睛,鲁丝正一动不动地坐在旁边,双手捧着酒杯。由于经常为他洗盘子,她的指关节已经发红;当她端起杯子喝酒时,玻璃杯后的下颌显得有些变形。
“是他迷住我了,”她说,并放下酒杯。
“不只他一个人吧?”哈里森问道。
玛格丽特在兔子身边扭了扭身子。她给人的感觉有点像詹妮丝,很神经质。她出现在他视野的左侧,仿佛一块黑色的湿抹布正朝他的左脸凑来。
“托瑟罗呢?”他问她。
“什么托瑟罗?”
鲁丝吃吃地笑了起来,去她的。哈里森朝鲁丝探过头去,小声说着什么,粉红色的头皮露了出来。鲁丝抿嘴笑了;这情景与在中国餐馆那天晚上一样,不管他说什么她都会高兴,只是今天晚上的“他”成了哈里森,而兔子则坐在他们对面,被自己不喜欢的姑娘缠住了。他敢肯定,哈里森一定是在谈他这位“高手”。从他们四个人凑在一起的那一刻起,他就必定会成为受气包,就像那天晚上的托瑟罗一样。
“你自己心里清楚,”他对玛格丽特说,“是马尔蒂·托瑟罗。”
“是咱们的老教练呀,哈利!”哈里森叫了起来,一边从桌上伸过手来碰碰兔子的指尖。“是那位使我们不朽的人!”
兔子缩回手指,不让哈里森碰着,而哈里森却满意地傻笑着,也抽回手去,手掌从光滑的桌面擦过,发出刺耳的“吱吱”声。
“你指的是我吧,”兔子说,“你可什么都不是。”
“什么都不是。这话好像有点儿过分了,有点儿过分了,老兔子哈利。让我们回想一下当年吧。当托瑟罗想要人捣乱时,他派的是谁上场?当他要人密切掩护你这样的得分高手时,他想到的又是谁?”他拍拍自己的胸膛。“你当时是大明星,是不会干脏活的。不,你从来不会侵人犯规,对吧?你也不打橄榄球,不会弄伤膝盖,对不对?不,先生,大鸟哈利可不会这样,他长了翅膀,只需把球传给他,你就等着进球吧。”
“的确进了球,你也看到了。”
“是有时候,有时候进了。哈利你别皱鼻子,别以为我们都不佩服你的能力。”他的双手不停地挥动着,动作非常熟练,兔子想,他一定是经常在餐桌上长篇大论。但他的声音有些发抖,兔子看出哈里森有点怕他,不禁兴趣顿失。女招待走了过来,哈里森为自己和玛格丽特点了加奎宁水的伏特加,又为鲁丝要了一杯代克利酒。兔子目送着她渐渐离开的背影,仿佛那才是世界上唯一实在的东西:那小小的三角形黑色胸罩下,那两团软绵绵的蓝褐色肌肉。他希望鲁丝注意到他在看那个姑娘。
哈里森失去了推销员的耐性。“我有没有对你讲过,托瑟罗有次跟我谈起过你?棒小子,你在听吗?”
“托瑟罗说什么了?”天啊,这家伙还不到三十岁,却像个喋喋不休的老太婆。
“他对我说,‘我这是私下告诉你,罗尼,我靠你来调动全队。哈利打起球来缺少团队意识。’”
兔子低头看了看玛格丽特,又朝鲁丝望去。“好了,我来告诉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吧,”他对她们说,“这位老哈里森找到托瑟罗,跟他说,‘喂,我是个真正的核心队员,对吧,教练?是个真正的组织后卫吧?我可不像那位蹩脚而爱出风头的安斯特朗,对不对?’而托瑟罗当时可能睡着了,没有回答,于是哈里森就一直在想,‘哈哈,我是个真正的英雄,是个真正的组织后卫。’你们知道,在一支篮球队里,只要有谁又矮又笨,什么都干不了,大家就称他为组织后卫。我不知道他该在哪儿组织那些进攻,也许是在卧室里吧。”鲁丝大笑起来;他不清楚自己是否希望她笑。
“不是这么回事儿,”哈里森那双老练的手挥动得更急迫了。“是他主动告诉我的,倒不是说我自己不知道,当时全校上下都知道了。”
是吗?可谁也没有告诉过他。
鲁丝说:“天啊,我们别谈篮球了行吗?每次跟这王八蛋出来,就总是谈这老一套。”
他心里想,是因为他脸上露出了疑虑,她才这么说来宽慰他吗?她是否多少有点同情他?
哈里森也许觉得自己刚才太下作了,与他在销售谈判时的温文尔雅不相符。他抽出一支烟,拿出一个蜥蜴皮的龙森牌打火机。他们不由自主地看着他,只听见“啪”的一声,打火机里冒出一团漂亮的火苗。
兔子转向玛格丽特,他脖子里的神经在缓缓转动,这情形依稀发生过,使他觉得一百万年前他也曾这样朝她转过身来。他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混蛋,我不知道他在哪儿。我想他那天回家了,当时他病了。”
“只是病了,还是——”哈里森的嘴巴滑稽地动了动,既像微笑又像噘嘴,仿佛在谦恭地把这点曼哈顿式的小聪明首次介绍给他的乡巴佬朋友,他敲敲自己的脑袋,好让他们全都“明白”,“——是病了,真有病了,还是不正常?”
“都是,”玛格丽特说。她脸上掠过一道严肃的阴影,哈利觉察到了这一点,这似乎将她和哈利与另外两个人分隔开来。鲁丝和哈里森坐在他们对面,在忽明忽暗的红灯映照下,仿佛在地狱的熔炉中微笑。
“亲爱的鲁丝,”哈里森说,“你近来好吗?我常常为你担心。”
“你不用担心我,”她嘴里这么说着,却显得很高兴。
“我只是在想,”他接着说道,“不知道我们这位共同的朋友是否有能力维持你所习惯的生活方式。”
黑人姑娘端来了酒水,哈里森像炫耀奖章似的将手中的蜥蜴皮打火机展示给她看。“是真皮,”他说。
“呣,”女招待喉咙里哼了一声,说,“是你自己的?”
兔子哈哈大笑,他喜欢这小黑妞。
她离开后,哈里森像讨好孩子一般笑眯眯地凑过身来,问哈利道:“你知道吗,鲁丝和我曾一起去过大西洋城?”
“还有另外一对,”她连忙对哈利说。
“是令人恶心的一对,”哈里森说,“他们宁可关在自己的破屋里,也不愿到户外去享受金色的阳光。那一对中的男士后来用按捺不住的自豪口气告诉我,在那短短的三十六个小时里,他享受了十一次性高潮。”
玛格丽特笑了起来。“说实在的,罗尼,有时听你讲话,就觉得你好像上过哈佛大学。”
“是普林斯顿大学,”他纠正道,“普林斯顿大学才是我预期的效果,在这一带,哈佛不怎么被人信任。”
兔子朝鲁丝看去,发现她的第一杯酒早已下肚,已经在喝第二杯了。她“噗嗤”一笑,说:“最可怕的是,那两位在车里就干了起来。那是星期天晚上,路上的车辆很多,可怜的罗尼在那儿辛苦地开车,遇到一个红灯时,我往后一看,贝特茜的裙子已经掀到了脖子上。”
“我并没有一直开车,”哈里森对她说,“记得我们最后还是让他开了。”他朝她侧过头去,想得到她的肯定,那粉红色的头皮也随之一亮。
“没错,”鲁丝看着杯子,又“噗嗤”一笑,可能是想起了贝特茜赤裸的样子。
哈里森仔细观察着兔子对这件事的反应。“那家伙,”他说,声音虽然很低却咄咄逼人,好像在做一笔交易,“有一套有趣的理论。他认为——”他的双手在空中一抓,“——在关键时刻,我该怎么说呢?——进展到关键时刻,你得用巴掌扇你的同伴,得对准她的脸,尽可能用力地扇,只要你的姿势允许,要不然就扇你够得着的任何部位。”
兔子眨了眨眼睛,他真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这可恶的家伙。就在那眨眼睛的一瞬间,他胸腔里的酒精蒸腾起来,他觉得自己已经死去。他放声大笑,是实实在在地放声大笑。让他们全都见鬼去吧。“他认为用牙齿咬怎么样?”
哈里森原本满脸堆笑,仿佛在说,我摸透你的底细了,伙计,但听兔子这么一说,他的笑容不由得僵住了。他的反应太慢,来不及这么急促地转弯。“用牙齿咬?我不知道。”
“哦,他不可能认真地想过这一点。要大咬一口,血淋淋的,没有比这更妙的了。当然,我也看出这对你有些不便,因为那两颗假牙。”
“你有假牙吗,罗尼?”玛格丽特叫了起来,“太刺激了!你从没提起过。”
“他当然有假牙,”兔子告诉她,“你不会以为那两枚钢琴键是他的吧?它们一看就不合套。”
哈里森抿紧嘴唇,却又不能不强露笑容,一张脸绷得紧紧的,说话也不清楚了。
“以前在得克萨斯时,我们常去这么一个地方,”兔子说,“那里有位姑娘的屁股常常被咬,到后来变得像旧纸板一样。我是说,像淋过雨的旧纸板一样。她所干的只有这个,所以还是个处女。”他扫了大家一眼,只见鲁丝摇了摇头,动作非常轻微,好像在说,别这样,兔子,显得十分伤感,他心里顿时像蒙上一层沙尘,闷得喘不过气来。
哈里森说:“还有一个类似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妓女,她拥有最大的——嗯——你们不想听这个吧?”
“想听呀,尽管讲好了,”鲁丝说,“也许我还能学点儿什么。”
“哦,这家伙,你瞧,他在那儿卿卿我我,却把他的,嗯,工具,给弄丢了。”哈里森的脸在闪烁不定的灯光下跳动,他的双手又开始比画了。兔子想,这可怜的家伙肯定每天都得做五六次推销宣传,不知道推销的是什么,反正是某种交易,不会有魔力削皮器那么实在。“……直到他的胳膊肘,然后是肩膀,接着他的整个脑袋都进去了,然后是胸部,然后他开始沿着这条隧道往里爬……”可爱的老伙计,魔力削皮器,兔子心里想着,几乎可以感觉到手里就拿着一个,手柄有三种颜色,公司称为天蓝、猩红和金黄。说来有趣,它的功能的确如他们所说,的确能削皮,白萝卜皮、胡萝卜皮、土豆皮、红萝卜皮都能削得又快又好,它的上面有一条长槽,嵌着锋利的刀刃。“……见到了另外一个人,就说,‘喂,你有没有看见……’”鲁丝顺从地坐在那里,他惊恐地想,她肯定以为他们是一路货色,以为他跟哈里森毫无区别,可到底有没有区别呢?这地方就跟一个巨大的胃里一样一塌糊涂,一片鲜红,他们全都在被消化之中。“……另外那个家伙说,‘打洞机,去你的。我在这儿找我的摩托车,已经找了三个星期了!’”
哈里森期待着与大家一起放声大笑,等来的却是一片沉默,他抬起眼睛。他的推销没有成功。“太有趣了,”玛格丽特说。
兔子衣服下面的皮肤黏糊糊的,觉得从身后敞开的门里吹进来的风带有几分寒意。哈里森说:“喂,那不是你妹妹吗?”
鲁丝从酒杯上抬起头来。“是吗?”他毫无表示,她又说:“他们的长脸很相像。”
兔子一眼就看见了。所幸米丽亚姆与她的男伴已走到里面,与他们的桌子有些距离,在那儿等待空出的隔间。这地方呈楔形布局,门口很窄,越往里面越宽敞。吧台位于正中,两边各有一排隔间。那对年轻人朝对面那排隔间走去。米姆穿着一双显眼的白色高鞋跟,与她一起的男孩有一头柔软的金发,剪得很短,刚能梳理;他棕色的皮肤光滑发亮,夏天在户外只玩耍不干活的人就是这样。
“那是你妹妹吗?”玛格丽特说,“她很漂亮,你和她准是一个像父亲,一个像母亲。”
“你怎么会认识她?”兔子问哈里森。
“哦——”他的手胆怯地弹了一下,仿佛手指尖在空中的一道油脂上滑过。“在这一带经常能见到她。”
兔子原本不想动弹,但哈里森暗示她是个妓女,他不由得站起身来,走过橙黄色的地板,绕过吧台。
“米姆。”
“哦,嗨!”
“你在这儿干什么?”
她对与她一起的男孩说:“这位是我哥哥,从死人世界回来了。”
“嗨,大哥哥。”兔子不喜欢那小子这样叫他,也不喜欢那小子坐在隔间的内侧,而让米姆坐在外侧男人常坐的位置上。他不喜欢这所有的感觉,似乎是米姆在带着他见世面。那小子穿着一件蓝运动衣,系着一条窄领带,既摆出一副臭架子,又像一个小学童,看上去似乎太嫩,又似乎太老。他的嘴唇也太厚了。米姆没有介绍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