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名:幻影女子
作者:康乃尔·伍立奇
内容简介
為何所有人都不記得那名女子?
難不成她只是道如煙幻影?
眼見行刑日一天天逼近,史考特.韓德森回想起五個月前的那個傍晚。
他與妻子起了爭執,一氣之下離家在街上亂逛,隨手推開路旁一間酒吧的門,朝吧檯裡的酒保點了杯酒。
她是如此惹人注目,史考特心想,尤其是那頂顯眼至極的帽子,叫人不注意也難。他手上有兩張戲票,原本想跟妻子一同觀賞的,這可不能浪費。史考特向她搭訕,女子也同意了邀約,兩人歡度一晚時光後就此分別。史考特對她印象最深刻的依然是那頂說來顯得突兀的帽子,摘去帽子的她竟是如此平凡,讓人幾乎記不得她的長相。
史考特的麻煩就此而生。
回到家中,先前與他爭吵的妻子已成一具冰冷遺體,警方很快就將矛頭指向史考特。酒保記得他,但不記得進店裡的時刻;其他人願意提供曾見過他的證詞,但沒有一個人能給予命案發生時刻關鍵的不在場證明。弔詭的是,這群證人全都不記得他身旁曾有個陪他度過一晚的女子──如同一縷魅影鬼魂般消失無蹤。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史考特心中的不安逐漸擴大,難道是自己真的殺害了妻子、幻想虛構出不存在的人物嗎?
夜色清浅,他的涉世历练也浅。只不过夜色正甜美,他却乖戾得很。从几码之外就可以看出他绷着脸,表情很是郁结阴沉。这种怒意不易消散,往往会持续闷烧个好几小时。除了怒气之外,你还可以感觉到他很难堪,周遭什么事情都看不顺眼。街景美好旖旎,只有他显得刺眼扎人。
这是五月傍晚,该去约会的时间到了,整座城市里三十岁以下的人有一半都在梳理头发、提款充实荷包,接着春风得意地去赴约。另一半的人,也不到三十岁,则是朝鼻子扑粉定妆后,穿上特别挑选的衣服,飘飘然前往同一地点。不管你往哪儿瞧,这两种人都搭在一起了。每个街角、每间餐厅、每座酒馆。药局外面、饭店大厅里、珠宝店大钟下,每个地方都被攻占了。千篇一律的开场白不断重播着,尽管老套,但每次听到总是新的。“我到了,你等很久了吗?”、“你穿这样真好看,我们去那儿?”。
就是像这样的傍晚,西侧胭脂色的夕阳艳光四射,好像也要赴约,用几颗星星当作钻石别针,妆点夜色织成的礼服。霓虹灯开始沿着街景眨呀眨,朝路人抛媚眼。计程车鸣着喇叭,所有人都在同一时间前往同一地点。空气不是空气,而是化成一片雾的香槟,还带了点科蒂香水味,一不设防就进了你的脑门,或是你的心里。
他这时走来,皱着一张臭脸,破坏了和谐的街景。他大步经过时,旁人一定很纳闷他到底为了什么发脾气。不是健康问题,能这样步履稳健的人想必无病无痛。也不是经济问题,他那身衣着看来随性但绝不是便宜货,不会只是为了撑派头。年纪也不是问题,如果他已年过三十,那顶多才过几个月,不会是过了好几年。如果他的五官不要挤在一起,他应该没什么皱纹。你可以从他靠发际线、脸部表情比较不明显的地方,看得出他皮肤还不错。
他继续带着积怒难消的表情大步往前走,嘴角往下垂,鼻子下方拉出长长的法令纹。大衣挂在手臂上,随着他的步伐上下翻动。他的帽子戴得太后面,帽冠凹的地方也不对,好像往头上一按就没再调过位置了。幸好鞋跟是橡胶做的,否则他早就在人行道上踩出火花了。
他本来没打算走进去。你可以从他突然止步的动作看出来。他临时起意踩了紧急煞车,好像双脚突然上铐,一时间动弹不得。若不是招牌在他经过时刚好亮了起来,他可能完全不会注意到这地方,跟天竺葵一般红的店招写着“安森墨”,灯光染上了整条人行道,好像有人在街上泼了一整桶番茄酱。
他旋即转身,看起来就是冲动的决定,然后闯了进去。室内空间呈狭长型,天花板低矮,约比街道矮个三、四阶。这里不大,而且这时候人也不多,看起来很适合暂歇一下、小憩一番。微暗的灯光向上打。角落的桌椅安排成半包厢陈设,沿着两面墙排列。他没多看那些座位,直接走向半圆形的吧台,从后墙面对着门口。他没看吧台坐了哪些人、或者有没有人,直接就把大衣放在一张高脚椅上,帽子叠上去,然后坐进旁边的高脚椅。这态度表示他可能一坐就是一整晚。
他低着头,眼神往下望,白外套的模糊影子进入他的视线,他听到那人说:“晚安,您要喝点什么?”
“威士忌。”他说。“外加一杯水,多小杯我都无所谓。”
那杯水他完全没动,酒杯已经空了。
他坐下来的时候,一定无意间瞄见了右手边有碗小饼干或下酒的零食。他看都没看就伸出手,他的手没摸到饼干,倒是摸到了一只温润柔腻的纤手。那手迅速抽了一下。
他猛一转头,放开手,先来后到要有规矩。“抱歉。”他咕哝着。“你先请。”
他又回头继续想自己的事情。当他再次转头、看她第二眼时,他的眼神却无法离开了。
他直盯着她瞧,但阴郁、烦燥的心情依旧。
她全身上下最不寻常之处,就是那顶帽子。像极了一颗南瓜,不只是形状、大小,连颜色都一样。火焰般的橙色,鲜艳到几乎刺眼,仿佛点亮了整间酒吧,就像低垂的花园派对灯笼。帽子正中心有一根长长细细的公鸡羽毛,像昆虫触角一样突出来。敢搭配这种颜色的女人恐怕不到千分之一。她不但敢,还穿出了气势。她的模样令人吃惊,是惊艳,不是惊吓。
她的衣着则低调不抢色,静默的黑,在那如发光灯塔的帽子下显得黯淡。或许这带有一种解放的意味。或许她要传递的讯息是:“当我戴上这顶帽子,你们就给我注意了!我没有极限!”
同时,她啃着小脆饼,装作不知道他扫视的眼神。当她终于吃完,才表现出她注意到了。他走下自己的椅子,靠过来,站在她身旁。
她微微歪着头,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好像在对他说:“我不会阻止你,想说就说吧。至于我会不会听你说完,就看你要说什么事了。”
他要说的事相当明白精练。“你今晚有计划吗?”
“有。也可以说没有。”她的回答很有礼貌,却不像是鼓励他说下去。她没有露出笑容,也没有要接话的意思。她很懂得呈现自己——不管要她做什么,她可不随便。
他也不是随便的人。他继续说下去,这回口气显得冷淡拘谨。“如果你已经有安排,请直说。我不会打扰你。”
“你没有打扰我——至少目前没有。”她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我还没做出决定。
他瞄了吧台上方的时钟一眼,那钟正对着他们两人。“听我说,现在是六点十分。”
她也看了一眼。“确实是。”她只单纯同意这件事。
他拿出皮夹,同时从夹层里取出一只长方形小信封。他打开信封,抽出两张绯红色硬纸卡,再傩开来。“今晚赌场剧院有表演,我有两个上好的座位,最前排,靠走道。愿意和我一起去吗?”
“你很直接。”她的眼神从票券移到他的脸上。
“我得直接一点。”他又绷着脸皱着眉。他甚至看都没看她,只带着恨意盯着那两张票。“如果你已经有安排,请直说,我就找其他人和我一起去。”
她眼中闪过一丝兴趣。“这两张无论如何一定要用掉?”
“这是原则问题。”怒火不灭。
“别人可能会以为,这么说吧,你这是种拙劣的搭讪方法。”她让他明白。“我之所以不这么想,是因为你实在太唐突、太直率了,实情应该就是你说的那样。”
“这不是搭讪。”他的表情线条还是一样深刻。
这时,她的身体已经稍微转向他了。她接受邀请的方法就是说:“我一直都很想做类似的事情,不妨趁现在。这种机会未来可能就碰不到了——至少没那么真诚。”
他扶她下高脚椅。“我们要不要先有个君子之约?这样表演结束后也比较单纯。”
“那要看你约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只是今晚的伴,两个人一起用餐、一起看表演。不需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和住处,不需要个人资讯和细节,只是——”
她接下去说:“两个人一起用餐、一起看表演,陪伴一个晚上。我想这很合理,事实上我们也很需要这样的约定,我了解。我们就这么做吧,省得尴尬,也不必撒谎。”她伸出手,他们迅速握了握。她首度露出微笑,很迷人的微笑,内敛,不太甜。
他挥手请酒保过来,想要结两个人的帐。
“我这杯在你进来之前就付掉了。”她对他说,“我只是慢慢喝。”
酒保从外套口袋拿出小记事本,用铅笔在第一页写下“威士忌一杯——六十”,撕下来之后递给他。
他发现每张单子都有编号,酒保在上方画了个大大的、突出的黑色数字十三。他扮了个苦脸,依照金额付费,把单子交给酒保,便转身跟着她走出去。
她比他先走到门口。他们经过时,有个女孩和约会对象坐在墙边的雅座,忍不住探出头来看那顶光芒四射的帽子。他走在后面,正好捕捉到了女孩好奇的眼神。
一到外头,她转身面对他,疑惑地说:“接下来呢?”
他指着前面在排班的计程车。这时有一辆计程车经过,看到他的手势就打算切进来抢生意,但第一辆计程车赶紧往前滑行,不让那一辆得逞。两辆车的挡泥板稍微刮了一下,不免互相叫骂一阵。等抢客之战结束,第一位司机冷静下来要赚钱的时候,她已经坐进去了。
他站在驾驶座外报上地点。“白屋餐厅。”然后才坐进后座。
车内灯亮着,他们便任由灯持续发光,或许是因为关灯通常暗示着亲密接触,他们两人都不觉得这时适合关灯。
此刻,他听到她放松地叹口气,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他相当客气拘谨地露出笑容。计程车司机登记证上的相片往往都不好看,但这张太像漫画了,双耳招风、下巴短浅、双眼暴凸。他的名字则简短好记:艾尔.艾尔普。
他记在心里,不过马上又忘了。
白屋是最适合带情人约会用餐的地方,并以精致佳肴闻名。这种餐厅通常很安静,每个人都在仔细品味口中食物,就连最忙碌的时段也是。美食是饕客前来唯一的目的,不准任何音乐或噪音打扰。
她在玄关处跟他暂别。“可不可以给我几分钟修补时间的痕迹?你先进去坐,别等我,我会去找你。”
当化妆室的大门敞开迎接她时,他看到她的双手抚上了那顶帽子,好像打算拿下来。她的动作还没结束,门就关上了。他这时才明白,或许她这么做是想要低调一点。她之所以暂时离开他,是为了把帽子拿下来,在他之后单独走进餐厅,不要引起太多人注意。
领班在餐厅入口招呼他。“先生,一位吗?”
“不,我订了两个人的位子。”他报出名字。“史考特·韩德森。”
领班在订位清单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啊,没错,”他瞥向这顾客的身后。“韩德森先生今晚单独用餐吗?”
“不。”韩德森不置可否。
四下望去只有那张餐桌空着。那位置很隐密,嵌在两根柱子中间,只有从前方走来的人才看得到他们,其他用餐顾客都看不到。
当她出现在餐厅入口时,帽子已经拿下来了,他没料到那顶帽子的效果这么强烈。她现在毫不起眼,光芒全失,她的性格都崩塌了。她只是个棕发黑衣女子,混杂在背景里,如此而已。不是宜室宜家那一型,不是甜美可人那一型,不高挑纤长,不小巧可爱,不时尚、不邋遢,不属于任何一种类型。她就是个平庸的女人,毫无光彩,简直就是路人。普通、平凡的芸芸众生之一。
就算有人转过头看她也不会超过一眼,看完之后也不会有任何印象。
领班正在拌沙拉,没时间招呼她。韩德森站起来让她知道他在哪,他发现她没有直接穿越餐厅直直朝他走来,而是从两边绕过来,虽然路径比较长,但是完全不引人注意。
她把那顶帽子放在第三张餐椅上,一臂之遥,再覆上餐巾,或许是怕沾上食物污渍。
“你常来吗?”她问。
他刻意没听见她说话。
“抱歉,”她口气一缓,“这算是个人隐私。”
负责他们这桌的服务生下巴有颗痣。他没办法不注意。
他没问她意见就点了两人份的晚餐,她仔细听着,在他吩咐完后赞许地看了他一眼。
接下来,两人的对话相当困难。她能选择的话题不多,况且他的心情还那么沉重。他和大部分男人一样,把暖场的工作交给她,自己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虽然他佯装在对话,其实心思多半飘到其他地方去了。他时不时会把思绪拉回来,但那简直是一种精神摔角,他得很努力才不会显得太失礼。
“你不想脱掉手套吗?”他问起。黑色的手套就和她全身上下的衣着一样,只有那顶帽子除外。喝鸡尾酒或浓汤时戴着手套还不算奇怪,但这时她正拿叉子挤压鲽鱼旁边的柠檬。
她迅速脱下右手手套,左手手套还戴了一阵子,好像不打算脱下来,不过最后像是放弃无谓的挣扎般,她还是把左手手套也脱了。
他刻意不去瞄那枚婚戒,眼神落在远处其他东西上,不过他知道,她发现他看到了。
她很健谈,不必费心经营话题。她也很机伶,不会挑些无聊、陈腐、琐碎的话题。他们聊天气、时事、桌上的美食。
“那个狂野的南美歌手梦杜莎,我们今晚就是要看她的表演。我第一次看她表演大概是一年前,她那时候讲英语几乎没有口音。现在,她都在这里表演,为了强调她的南美来历,英语反而退步了,我看再表演个一季,她就回到纯西班牙语了。”
他露出三分之一的浅笑。她见多识广,他观察得出来。只有见识够多的人才能做出她今晚做的事,而且不会搞得一团乱。她很中庸,有礼貌又不轻率。话说回来,如果她稍微逾越分寸,或许会给他留下更深的印象、更正面的记忆。假设她教养没那么好,她可能会比较三八、比较泼辣、比较像暴发户。如果教养更好一点,她可能会更舌灿莲花——那也会留下深刻的印象。她不属于这两种极端,比这两种极端都好。
晚餐快结束时,他发现她在研究他的领带。他好奇地低头看了一眼。“颜色不对吗?”
他想知道问题出在哪。这是素色领带,没有图案。
“不,挺好的,单独来看。”她马上安慰他。“只不过,和衣服不搭——只有领带和你这身衣着搭不起来。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批评。”她做出结论。
他又低头看了一眼,带着不经意的好奇,好像这时才注意到自己选了哪一条。就连自己都很惊讶竟然是这条领带。她点出了配色冲突,他便把胸前口袋的手帕往下塞一点,降低撞色的冲突感。
他点了两支烟,两人慢慢啜着白兰地,最后才离开。
当她站在玄关全身镜前戴回帽子时,她又活了过来,她又有了个性。他不禁想着,这帽子真是她的造型神器。就像打开水晶吊灯的开关通了电流一样。
魁梧的剧场门房身高约六呎四吋,在计程车停下来时替他们开门,当那顶帽子从他眼皮下方迅速经过时,他的双眼像卡通人物一样,差点要掉出来。他的白色胡须像海象一样,活脱脱就是《纽约客》杂志里的漫画人物。她下车时与他擦身而过,他暴凸的双眼跟着帽子从右方溜向左方。韩德森留神默默看着这两人的无声喜剧,以为自己一会就忘了。好像任何事都忘得了一样。
剧场大厅空无一人,显见他们来得多迟。就连门口验票员都不在位子上。舞台灯光下有个无名的身影,可能是负责通知大家进场的员工,他替他们开了门,拿手电筒看了他们的票券,然后领他们循走道而下,沿着地上一排小灯走。
他们的座位在第一排。太前面了。舞台是一阵灼眼的橘光,过了一会他们的双眼才适应眼前的景象。他们耐心地坐着看滑稽剧一幕幕变化。她偶尔露出微笑,有时甚至爆出笑声。
他顶多挤出勉强的笑容,好像觉得不笑不得体。声音、颜色、灯光愈来愈强,最后布幕落下,结束了上半场。
中场休息,灯亮了。四周观众纷纷起身往外走。
“要出去抽烟吗?”他问。
“我们留在这儿吧。我们没像其他人坐了那么久。”她把大衣领子拉起来,往后颈拢一拢。剧场内空气已经很闷了,他猜想她这么做,应该是尽量别让其他人看见她的侧脸。
“看到认识的人了吗?”她悄声说,带着一抹微笑。
他低头才注意到自己的指头一直忙着折起节目单每一页的右上角,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整本节目单都折过了,每一页右上角都有个后折的小三角形。“我每次都这样,这毛躁的习惯已经跟着我好多年了。有的人是涂鸦,我则是折页。但我当下都不晓得。”
舞台下方乐团进场的门开了,乐手一一就座,准备开始下半场。鼓手最靠近他们,只隔着一道扶手。他看起来像只老鼠,一副十年来都没有呼吸过新鲜空气的样子。颧骨周围的脸皮绷得很紧,头发贴在头皮上油腻发亮,像是一顶湿答答的浴帽,正中央还有一条白色的缝线。他的胡须好细好小,简直像是脏东西从鼻孔流出来。
他刚开始没望向观众,只忙着调整座椅,不知道在拉紧什么或是在调音。不过当他一忙完,稍微放空,就马上注意到她和她的帽子。
那一眼不知道让他怎么了,那张无趣蠢笨的脸瞬间冻结,像是催眠或着魔了一样。他微微张口,像一条鱼,嘴巴一直开着。他时不时提醒自己不要盯着她,但她已经停在他心上,他就算别开眼神也无法忍很久,双眼总会再飘回她身上。
韩德森留意了一阵子,带着一种事不关己却甚感幽默的好奇心。终于,他发觉鼓手的眼神开始让她不自在,决定出手阻止,他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让鼓手的眼神盯在谱架上,再也不乱瞟。不过你可以看得出来,即便转过头去,他还是一直想着她,因为他的颈子很僵硬也很刻意。
“我好像很惹人注目。”她憋着笑意。
“厉害的鼓手就这样把一个晚上给毁了。”他表示同意。
人群陆续回到观众席,灯光一暗,观众就座,第二场的序曲便开始了。他继续折他的节目单。
下半场进行到一半,乐声渐扬,美式管弦乐团放下乐器,筒鼓与手摇鼓的异国曲风取而代之迎接主秀,南美歌手艾思黛拉·梦杜莎登场了。
他还没有发现任何异状,就被他的伴推了一下。他不明所以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又看向舞台。
他的男性观察力还没发挥功能之前,这两个女人已经变成死对头了。一句低沉隐密的话钻进他耳里。“看看她的脸,幸好舞台脚边有灯光,否则她一定会杀了我。”
舞台上那双灵动的黑色眼睛中明显透露出敌意,在那灿烂的笑容上方是完全一模一样的头饰,就和第一排座位上他的女伴同款,他们坐那个位子歌手不可能没注意到。
“现在我知道他们这身特殊装扮的灵感打哪来了。”她咬牙低声说。
“干么这么酸?我想她应该觉得有人模仿是一种恭维。”
“男人不会懂的。你可以偷我的首饰、可以偷我的金牙,但不可以偷我的帽饰。最重要的是,这帽子是她表演的特色,是她的招牌。或许被抄袭了,我不觉得她曾经允许别——”
“我想这是剽窃的行为。”他兴致盎然地看着,甚至有点忘我。
她的演出很纯粹,就像所有真正的艺术。有时候遗忘也是很纯粹的行为。她以西班牙语演唱,不过歌词并不复杂,尽是“小妞、小妞、蹦蹦、小妞、小妞、蹦蹦”不断重复。同时她的双眼不断看向两侧,每一步都用力摆臀,将身侧小花篮里的花束抛向观众席里的女性。
唱完第二遍的时候,前两、三排的女性观众都接到花了,明显只有韩德森的伴除外。
“她故意排挤我,就是因为那顶帽子。”她信誓旦旦地悄声说。事实上,每一次舞台上这个踩着高跟鞋卖力演出的歌手经过他们的绝佳座位时,都会刻意绕过去,她会不爽地转个身,在经过时任那身像保险丝电流一样的晚礼服强光闪烁。
“你看看我怎么对付她。”她屏住呼吸,只说给他听。她扣紧双手,支着下颚,像个老虎钳。
她的暗示完全被忽略。
她把手臂略向前伸,约半条胳臂的距离,藉以吸引目光。
舞台上的双眼眯了一会,然后又恢复自然的表情,望向其他观众。
韩德森的伴突然用力弹手指,声音响得盖过了音乐。那对眼睛又转回来,怒视这打扰演出的人。又抛出花朵,但还是没给她。
“我从来不认输。”他听到她固执地咕哝着。他还没搞清楚她的意思,她已经站了起来,站在她的座位上笑盈盈地,等对方正眼回应。
那一瞬间,两个女人之间很僵。不过她有不公平的优势。台上的歌手虽然一直被这位观众挑衅,但为了所有观众,她还是得保持甜美迷人。
韩德森的伴站起来之后,产生了意料之外的结果。歌手走向舞台另一端时,聚光灯也一路跟着表演动线走,却低低划过台下第一排她的头颈,偏偏她是全场唯一站着听表演的人,还站在乐团前方。结果每个人都注意到两人的帽饰竟如此相似。观众开始议论纷纷,往外扩散,就像平静的水面被落石掀起了涟漪。
歌手投降了,而且投降得很快,避免大家继续比较她们的装扮。她像是被勒索般抛出了花束,优雅的曲线划过灯光。歌手在台上略微蹙眉噘嘴,想掩饰之前刻意忽略她的行为。
“哦,我刚刚没给你吗?真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不过她皮笑肉不笑,那表情后面还是带着欲置人于死的怒意。
韩德森的伴迅速接过花束,双唇勾起亲切和蔼的线条后坐回座位上,只有他才听得到她口中说出:“谢谢喽,你这个小心眼的拉丁妹!.”他感觉喉头一呛。
气势大减的歌手慢慢踏着碎步回到舞台侧边,音乐渐消,就像渐行渐远的车轮。女歌手一到舞台侧边,他们便看到短暂的武打戏码,尽管全场观众仍欢声雷动。有个穿衬衫的男子,应该是舞台经理,他以粗壮的手臂阻挡歌手再度冲上台去。显然她若要回到台上,不只是为了谢幕。他熊抱着她,把她的双手压在身体侧边,她的手握成拳头,不断抽动着想给台下那女人一点教训。接下来舞台一黑,另一首曲子又开始了。
落幕后,他们起身离开,他把节目单扔在座位上。
没想到她弯腰捡了起来,叠在她仍保留的节目单上。“做个纪念。”她说。
“我没想到你这么感性。”他沿走道顺着缓慢移动的人群向前。
“说起来也不算感性,只不过——我有时候很佩服自己这么冲动,这些小东西可以提醒我。”
冲动?因为她从来没见过他就答应陪伴他一个晚上吗?他耸耸肩——只是想像,没真的做出动作。
大家在门口抢计程车,一团混乱,这时发生了一段不幸的小插曲。他们都已经招到计程车、准备坐进去时,一个盲眼的乞丐靠近她,无声地讨钱,捧着杯子推向她。她手上的烟已经点着了,这时不知是被乞丐还是旁人一推,不偏不倚落进杯中。韩德森看见香烟掉进去,她却没有。他还来不及阻止,那乞丐以为是钱往杯中一掏,结果痛得立刻把手收回来。
韩德森马上把还在燃烧的香烟捡出来,然后放了一元纸钞进去赔偿他。“对不起,老兄,那不是故意的。”他低声解释,发现那乞丐还可怜地朝烫伤的手指吹气,他又再放了一张纸钞,因为那乞丐大有可能误会她刻意欺负盲人,但韩德森看她一眼就知道她绝非故意。
她跟着他坐进计程车,车子便往前行。“是不是很可怜?”她只这么说。
他还没告诉计程车司机要开去哪。
“现在几点了?”她这时问。
“快十一点四十五。”
“不如回去安森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喝今晚最后一杯酒,然后就此道别。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我喜欢完整的一个圆。”
圆通常是空心的,他这么想,不过这时讲这个似乎很扫兴,所以他没说出口。
酒吧在他们抵达时人声鼎沸,比傍晚六点热闹多了。不过他还是在吧台末端替她找到了一张空位,他靠墙站在她身旁。
“那么,”她端起酒杯,离吧台一吋高,试探地看着酒杯,“再见了,很高兴遇见你。”
“你这么说真客气。”
他一饮而尽,她只喝了一小口。“我会在这儿待一会,”她的口气像是要打发他。她朝他伸出手。“晚安了——祝你好运。”他们轻轻握了握手,就像今晚刚结识的朋友。就在他准备转身离开时,她眯着双眼看他,好像要给他什么忠告。“你既然气已经消了,何不回去弥补她?”
他惊讶地看了她一眼。
“我整个晚上都晓得。”她静静地说。
那话说完,他们就分别了。他往门口走,她继续饮着她的酒。这出戏结束了。
他走到门口时回头望了一眼,他还能看到她坐在那里,就在弯曲吧台的末端靠近墙壁的位子,孤单地低着头,或许拨弄着吸管。有两个人站在吧台转角处,可以从他们的肩膀缝隙微微看到那顶亮橘色帽子。
那是他最后的印象,香烟烟雾弥漫与人影叠叠的空间里,隐约见得到那顶帽子的橘影,就在他身后,像一场梦,不真实且从来没发生过的梦。
2刑前第150天午夜
十分钟后,他家离酒吧才距离八个路口——两条直线,直走过七个路口后左转——他在转角的公寓前下计程车。
他把车资找剩的零钱放进口袋,用钥匙打开前门走进去。
大厅里有个男子在等人。他站着,有点无所事事地来回踱步,从这里走到那里,又走到别的地方,和所有在大厅等待的男人一样。他不是住户,韩德森从没见过他。他不是在等车子来接,若是等车的话会开大厅指示灯,应该是楼上没动静。
韩德森没多看一眼就经过他身边,按下电梯按钮。
那人发现了墙上的画,过分认真地欣赏。他背对韩德森,其实他有点刻意装作不晓得大厅里有人,不过太假了。
韩德森推定,他一定很心虚。那幅画根本不必看得那么投入。他一定是在等人下楼,一个他没资格陪伴的人。
韩德森心想,他凭什么管那么多?关他什么事?
电梯到了,他走进去,沉重的黄铜电梯门自动关上。他按下六楼,最高楼层。从电梯的菱形玻璃窗往外看,大厅逐渐往下沉,就在要消失之前,他看到那个看画的人,显然是没耐心继续等他约会的对象了,那人离开画前,快步走向控制板。不过这个小动作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他踏上六楼走廊,摸索着钥匙。走廊很安静,周围完全没声音,只有他找钥匙的时候听到铜板在口袋里叮咚作响。
他把钥匙插进自家大门,然后开了门。室内没有灯光,另一端也是完全暗的。他一见状,不知怎地猜忌心起,便从喉咙深处发出轻蔑的声音。
他点亮一盏灯,小巧整洁的玄关出现了,但这盏灯只照亮这个小区域,那拱型开口的后方仍是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到。
他关上大门,把帽子和大衣扔在椅子上。这股寂静、这片黑暗似乎让他很不高兴。阴沉的表情又回到他脸上了。当他晚上六点一人在街上时,表情也是这么阴沉郁闷。
他对着黑暗喊出一个名字。“玛榭拉!”命令般的口吻不是很友善。
黑暗中没有回音。
他走进黑暗里,用同样严厉的使唤口吻。“够了,别闹了!你明明醒着,你以为你在骗谁?我刚刚在街上还看到你房间灯亮着。成熟一点,这么做没有用!”
寂静中没有回音。
他在黑暗中走对角线,朝墙边某处走去,显然他很清楚动线。他这时比较像在发牢骚,声音没那么尖锐了。“我回来之前,你明明就还醒着!你一听到我回来就睡了!这是在逃避问题!”
他伸直手臂摸索着,还没摸到任何东西灯就开了。突然涌入的光线让他吓了一跳,光线来得太急,他还没准备好。
他沿着手臂的方向看过去,开关距离他的手指还有几公分,根本还没摸到。有只手刚离开电灯开关,往墙边滑。他的双眼顺着那袖子往上,看到一张男人的脸。
他吃惊地转了半圈,那里还站了另一个人。他又转了半圈,完全背对刚刚的方向,那里站了第三个人,就在他身后。这三个人面无表情,不动声色像雕像一样,把他围成了半圆。
这三个安静的幽灵让他太震惊了,他狐疑地环顾四周,想找到方向,想找到熟悉的物品,想确认自己有没有走错地方,他真的是走回自己家吗?
他的双眼落在墙边桌上那土耳其蓝的灯座上,这是他的东西。他又看到墙角低矮的椅凳,那也是他的东西。书柜上的对开相框,一边是嘟着嘴、张着大眼、一头卷发的漂亮女子,另一边是他的脸。
那两张脸朝不同的方向,互不关心,视线没有交集。
所以这是他家没错。
他们三个似乎永远都不会说话,他只好先开口。他们似乎打算站在那里瞪他一整晚。
“你们几个人在我家干么?”他厉声问。
他们没回答。
“你们是谁?”
他们没回答。
“你们想要干么?你们怎么进来的?”他又喊了她的名字。这次喊她则很像是要她解释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转头过去面对一扇门,但那门闻声不动,依然神秘兮兮、不明所以地关着。
有人说话了。他的头猛地转过去。“你是史考特·韩德森吗?”他们把半圆缩小了些。
“对,那是我的名字。”他继续看着那道紧闭的门。“发生什么事?怎么了吗?”
他们继续问问题,不打算回答他的提问,简直让他抓狂。“你住在这里,对吗?”
“我当然住在这!”
“你是玛榭拉·韩德森的丈夫,对吗?”
“对!听着,我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其中一人做了个手势,他没来得及理解那是什么意思。等他会意过来已经迟了。
他想靠近那道门,却发现他们其中之一挡在他面前。“她在哪?她出去了吗?”
“她没出门,韩德森先生。”其中一人静静地说。
“那么,如果她在这,为什么不出来?”他一生气就大声了起来。“讲话啊,讲点话啊!”
“韩德森先生,她没办法出来。”
“等一下,你刚刚给我看的那是什么,警徽吗?”
“韩德森先生,放轻松。”这四人的互动像是拙劣地跳着团体舞。
他稍微移动一下,他们就跟着他动,然后他往另一个方向挪移,他们又跟着他走。
“放轻松?但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们被抢了吗?发生意外了吗?她被车撞了吗?手放开!让我进去,可以吗?”
但他们三双手对他一双。每次他挣脱其中一人,另外两个就会揪住他别处。他马上就激动到无法克制,接下来就要出拳了。安静的房内只听见四人局促的呼吸。
“我住在这里,这是我家!你们不可以这样对我!你们有什么权力不让我进我太太的卧室——”
突然间,他们都松手了。中间那个人朝最靠近门口的那人做了个小动作,无奈又有点不情愿地说:“好吧,乔,让他进去。”
原本用力阻挡他的那条手臂忽然放下来,他开门的时候差点重心不稳,踉跄了两步才走进去。这里布置精细,是个充满巧思的空间,以蓝色和银色为主调,弥漫着他熟悉的香氛。
梳妆台上的娃娃穿着蓝纱蓬蓬裙,无助的大眼睛似乎饱含恐惧地看着他。两根用来支撑蓝色丝帐的水晶柱,其中一根横倒在她膝上。两张床,两条蓝色绸被,一条平整光滑如冰,另一条则裹着人藏在里面。可能睡着了,或是生病了,从头到脚包得紧紧的,只有顶端冒出一、两撮卷发,像古铜色的泡沫。
他走到一半停下脚步,脸色惨白。“她——她对自己做了什么!噢,这个小笨蛋!”他恐惧地瞄过两床之间的床头桌,但那上面没东西,没有水杯或小药瓶。
他颓丧地走向床边,身子一低,抚着她的被子,揉着她圆润的肩膀,不解地摇晃着。
“玛榭拉,你没事吧——?”
他们跟在他之后穿过房门。他略微感觉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监视之下,他们不断分析着他的行为。但他没时间理他们,他只在乎她。
门口的三双眼睛直盯着,看他摸索着蓝色绸被。他掀起一角。
那瞬间恐怖惊骇、超越现实,足以在他心上留下一辈子的创伤。她笑盈盈地看着他。那死尸惨澹的笑容已完全静止。她的头发在枕头上披散开来。
警探的手伸过来阻止他。他往后一退,拖着脚步,一步步慢慢退。蓝色绸被一盖,她又消失在眼前。永远离开了。
“我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他声音都裂了。“我没想到会看见——”
那三双眼睛互看对方,在心中默记下他的话。
他们带他到另一个房间,引领他到沙发旁。他坐下来。其中一人回去关上门。
他安静地坐下来,用一手盖着眼睛,好像房内光线太强。他们似乎没看着他。其中一人站到窗边,没特别注视哪里。另一人站到小茶几旁,翻着杂志。第三个人在他对面坐下,但没看着他。他拿个小东西清指甲缝,专心的程度看起来好像此刻对他来说这是最重要的事。
韩德森此时把手放下来。他发现自己看着她的照片。他伸出手把对开相框给阖了起来。
那三双眼睛用心电感应沟通了一回。
室内的寂静仿佛让天花板降了下来,压得他们喘不过气。终于,坐在他对面的人开口
了
。“我们得和你谈一谈。”
“你们可以再给我一分钟吗?拜托?”他一脸苍白地说,“我实在太震惊——”
椅子上那人体谅地点点头。窗边那人继续看着窗外。桌边那人继续翻着女性杂志。
最后,韩德森揉揉眼角,好像想看得更清楚。他简短地说:“好了,你们开始吧。”
刚开始的对话很随意,不像诘问,根本不知道他们开始侦讯了没。或者这只是一种技巧,让他们能得到更多资讯。“韩德森先生,你今年几岁?”
n二士一。”
“她的年纪?”
三十九。”
“你们结婚多久了?”
“五年。”
“你的职业?”
“仲介业。”
“韩德森先生,你今晚几点离开这里的?”
“五点半到六点之间。”
“可以更清楚一点吗?”
“我可以缩短范围,没问题,但我不知道门是几点几分关上的。嗯,大概是五点四十五到五十五分之间。我记得我走到街角时,正好听到六点的钟声。下个街口有间小教堂。”
“了解,你当时吃过晚餐了吗?”
“没有。”他紧接着说。“没,当时还没。”
“那就表示你今晚在外面用餐喽。”
“我今晚在外头吃饭。”
“你独自用餐吗?”
“我在外面吃饭,没跟我太太一起。”
桌边那人已经把杂志翻完了。窗边那人对他失去兴趣。坐在椅子上那个则是小心翼翼地接着问,好像怕冒犯他。“那么,嗯,你很少不和太太一起吃饭,对吧?”
“我通常会和她一起。”
“好,既然你这么说,你今晚是怎么过的?”警探没看他,望向他在烟灰缸弹下的一座烟灰。
“我们计划今晚一起出去吃饭,结果她临时说身体不舒服,说她头痛——我就自己出门了。”
“有争执吗?”那问题几乎听不见,问得很若无其事。
韩德森同样以若无其事的方式说:“稍微,你知道的。”
“当然。”那警探好像很清楚这种家中口角是怎么回事。“但不严重,对吧?”
“绝对没有严重到让她做出这种事,如果这是你调查的方向。”他反问了一个问题,像是突然提高了警觉心。“话说回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们还没告诉我。怎么——?”
外门一开,他的话就停了。他歇斯底里地看着,直到那人关上卧室的门。他略微弓身,想要站起来。“他们要做什么?他们是谁?他们在里面做什么?”
椅子上的那人走过来,把手按在韩德森的肩膀上,让他坐回去。不过他其实没多施力,那只是个安抚他的动作。
窗边那人看过来说:“有点紧张是吗,韩德森先生?”
一种属于所有人类的本能和自尊逼得他说:“我要怎么自在轻松?”他苦涩地指责,“我才刚回家,就发现我太太死在家里。”
他说得有理。窗边那人显然点到为止。
卧室房门又开。他们的动作很笨拙不协调。韩德森的瞳孔放大,慢慢地巡着房门到玄关之间的短短距离。他的双脚不自觉抖了起来。“不!不可以这样!你看看他们在干么!像拖一袋马铃薯一样!她那美丽的长发竟然拖在地上,她那么爱护——”
警探的手按住他,把他压在原处。外门静静地关上了。卧室里的香气散出来,似乎在悄声说:“记得吗?记得你曾经爱过我吗?记得吗?”
这次他忽然颓坐,把脸埋在纠结的手掌里。你可以听到他的呼吸声,看到他的太阳穴暴凸。他放下双手后无助又意外地说:“我以为男人不掉泪——结果我刚刚就哭了。”
椅子上那人递给他一根香烟,替他点燃。他的双眼在火柴光芒下看起来很明亮,韩德森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