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开始跟踪她。她不知为何那么晚了还步行离开酒吧,不过这样倒方便他跟监。
刚开始他还以为她就住在附近,从酒吧出来走没几步就到了,但她愈走愈远,不像住附近的样子。这时,他怀疑她会不会是发现有人跟踪,打算带他绕路乱走一通。但他后来觉得不是这么回事。她看起来毫无察觉也毫无警觉,只是漫无目的地闲逛,几乎是在游游荡荡,即使街道橱窗的灯都熄了,但只要经过,她一定会停下来看,或是停下脚步摸摸街猫,想去哪就去哪,任意改变路线也完全没有压力。如果她想甩掉他,她大可拦一辆计程车或是跟警察讲一、两句话。她沿路碰到不少警察,但她都没有靠近过。他无法解释她难以预测的飘忽行踪,只能说她没有目的地,随意漫步。她衣着打扮都很讲究,绝不是游民,但他也无法判断她到底是什么来头。
“她沿着莱辛顿大道走到五十七街,往西转后走到第五大道上,往北走了两个路口,在薛曼将军广场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好像当时是下午三点一样。差不多每三辆车经过就会有人慢下来,问她在那里做什么,她不胜其扰,最后终于离开,继续往东走,穿过五十九街,记下每个精品橱窗的陈设布置,隆巴在后面跟着,火气愈来愈大。
“终于,正当他以为她就要步行跨越皇后大桥到长岛的时候,她忽然转进五十九街尽头的穷酸小旅馆。他从她身后瞧,发现她在柜台登记住房,看来就和街头漫步一样随性。
“一确认她离开视线范围后,他就走进去看她的名字和房号,自己也要了一间房。他签名的时候,看到登记表上最后一个名字是‘法兰西丝.米勒’,住二一四号房。饭店给他安排了两个房间,他都挑三捡四,后来确定住进她隔壁的二一六号房。那房间已经烂得差不多了,只比军舍好一点,所以他挑三捡四并不令人起疑。
“他上楼在房内待了一会,主要从他自己房内监视,看她有没有离开房间到走廊上,后来他相信她闲晃一整晚终于要好好休息了,等他回来的时候她应该还在旅馆。一时间他无法取得更多证据。他可以从门上气窗看出她房内的灯光,那旅馆年久失修,他在房内就可以听到她的一举一动,推敲出她在做什么。他听到她吊挂外衣时铁丝衣架在结构简单的衣橱里敲出声响,当然了,她没有任何随身行李。他可以听到她走动时轻轻哼着音乐,后来甚至推断出她哼的就是〈小妞小妞蹦蹦〉,那个晚上你带她去看的表演。他听到水声哗啦哗啦,是她准备要就寝了。最后,气窗后面的光线熄灭,他甚至可以听到她上床时破旧床垫的弹簧声。
他在自白书里非常详尽地描写了这一段。
“他在黑暗中走过房间,靠近窗户,外头就是通风井,他勘查从那里进入她房间的方法。窗帘降下来到离窗棂约三十公分处,不过他拉长身子从窗户往外探,就可以在黑暗中看到她床头的香烟还冒着火光,足以推敲出她床铺的位置。这两间客房的窗户之间有一条排水管,外墙有个突出的部分可以供他踩踏。他记了下来,如果有必要,等他回到旅馆之后,他可以从那里爬过去。
“确定她的状况之后,他离开了旅馆,当时还不到凌晨两点。
“他赶紧搭计程车回到安森墨。他这时要死守在那里了,有很多机会可以和酒保打好关系,调查他掌握哪些情报。他找了个适当的时机提起她,你知道那种打听人的问法:‘我刚刚看到有个孤伶伶的人自己在这里坐了好一阵子,那是谁?’或那一类的问题,先探探酒保的口风。
“酒保本来就很多话,只要开个头,就会源源不绝说出自己看到的事。说她之前只来过一次,大概六点,跟别人出去了,后来那男人又带她回来,结果留她一个人在酒吧。
“问话只要有技巧,在一、两个问题之内就可以切入重点,晓得你一走进来没花多少时间就开始搭讪她,当时才刚过六点。换句话说,这资讯完全凌驾隆巴的恐惧程度,她不只可以保护你,还是你的超完美救赎。他得立刻处理掉,下手要快。”柏吉斯这时中断叙事,问道,“我讲这么久,会不会让你很无聊?”
“这就是我的人生。”韩德森苦涩地说。
“夜长梦多,他当下就进行了第一桩交易,在其他酒客眼前。反正那酒保很好买通,就像成语说的,手到擒来。‘要花多少钱,你才能忘记曾在这里看到那女人遇见那家伙?你不必忘记他来过,只要忘记她的存在就行。’酒保开了一个不小的数字。‘就算警方来调查也能守口如瓶?’酒保听他这么问之后有点迟疑,隆巴当下就加码五十倍。他手上有一千元现金,钞票一大叠,原本是准备要带玛榭拉到南美双宿双飞。酒保立刻就没话说了,不但如此,隆巴还低声下了冷血的威胁。他显然很擅长威胁,可能是因为他不说空话,听的人也知道他是说真的。
“酒保从那时候开始就三缄其口,就算后来他知道了这案子的细节,我们也完全没办法从他口中套出任何资讯。不只是因为他收了一千元,他擅长保密又怕得要死,其他人也都一样。你也看到鼓手克里夫·密尔本的下场。隆巴心狠手辣,完全不开玩笑。他这辈子个性都是那样。
“搞定酒保之后,他顺着你几个小时前的路线,一步步来收买证人。我也不必给你所有细节了。当时很晚了,餐厅和剧场都已经打烊,但他设法联系上那些人。他为了找到其中一个,还跑了一趟佛瑞斯山丘,叫醒那人再回来。直到凌晨四点,他的任务终于结束。他还接触了另外三个要共谋的人:计程车司机艾尔普、白屋餐厅的领班,还有赌场剧院票务柜台的小弟。计程车司机只要说他没见到女人上车就行,领班要分钱给你那桌的服务生,毕竟他们两个要联手才不会穿帮,他得确保服务生说的话没有破绽。票务柜台那个人后来竟变成他的盟友,就是透过这个人才晓得,有个大嘴巴乐手吹牛说他和这女人看对眼了,至少他是这么听说的,然后他建议隆巴处理掉那乐手。隆巴到谋杀案的隔天晚上,才有机会联络上那个乐手,不过他很幸运,我们首轮调查时根本没盘问他,所以他虽然没即时找上那乐手,倒也还没事。
“这时再一个小时就要破晓,他的工作已经结束,确保她消失在所有人的记忆中。只剩一个人要处理,就是那女人。他回到旅馆准备要动手。他承认他已经下定决心,不会花钱要她闭嘴,他要用更有效持久的方式——杀人灭口,这样他才不会有危险。其他人都可能松口,但不会留下证据。
“他回到她隔壁的房间,在黑暗中坐了一会,仔细盘算。他发现在这桩谋杀案里,他的嫌疑还比较重,胜过你太太的谋杀案,不过他只是个在楼下用假名登记住宿的陌生男子,没用约翰.隆巴这名字。他还是打算上船前往南美,要是有人在附近见到他,之后被指认出来的几率有多少?会有人怀疑‘他’杀了她,但不会有人知道‘他’是谁。听懂了吗?
“他走出去,贴在她门上听。房内很安静,那时她应该睡着了。他小心地试了一下,但如他所料,房门上了锁,他没办法进去。他还是可以从两扇窗之间的排水管垫脚石进到她房里,他一直都没放弃那方法。
“她房间的窗帘还是降下来到离窗棂一呎左右,就和之前一样。他安静又敏捷地爬出窗外,踩在排水管垫脚石上稳定重心,然后毫不费力地跃到她窗台上,从窗帘下面爬进房内。他什么都没带,只打算空手用床单杀死她。
“他在黑暗中摸索到床边,举起手臂,揪起被套避免她尖声大叫。但他手一下去被子就坍了;床上没人。她不在那里,消失了。就像她来的时候行踪瓢忽,她又走了,在破晓前一小时,只在床上躺了一下。她留下两段烟蒂,梳妆台附近有些粉痕,床单绉成一团。
“等他最深层的恐惧退却后,他就下楼有意无意地问起旅馆的人,他们说她在他回来不久前才离开,还了钥匙,悠闲地走到街上。他们不知道她朝哪个方向走,也不知道她要去哪里,只知道她退房了——就和来时一样神秘。
“他的计划报应在他身上了。他花了一整个夜晚和大笔钱要把她变成你身边的女鬼,结果这时真的像鬼魅般消失了。这完全不是他想要的结果。这样一来,不确定性太高太危险,她可能随时又会出现。
“他在那短短几小时内,感觉去了鬼门关一遭,但他没有太多时间,如果还想搭船离开就得赶快出发。他知道希望多渺茫。他知道,就连你我也都清楚,短时间之内要在纽约找人多么困难。
“他四处找她,狂乱到不达目的绝不善罢甘休,但他没办法再找到她。过了一天,又过了一夜,他的时间到了,没办法继续留下来寻人,也只好放手。他的状况就像是颈子后头随时悬着一把斧头,时时担心斧头落下来。
“谋杀案过两天,他离开纽约,一天之内经过迈阿密和哈瓦纳,终于在第三天赶上他原订的那艘船,他跟船上人员说他启航那夜喝醉了,错过船期。
“这就是为什么,当我用你的名字传讯给他时,他那么急着赶来。他正需要一个理由、放下一切回到纽约。他一直很慌,这会终于可以回来结案。大家都说凶手犯案后会回到犯罪现场,这对他来说就像磁铁一样。你向他求助,这就是他最需要的借口。他可以名正言顺回来‘帮你找她’。他未完成的死亡追缉终于可以告一段落,确保他找出她的下落,确保她死无对证。”
“这么说来,你那天到牢房时,已经在怀疑他了,还用我的名义发讯息。你从哪时候开始怀疑他的?”
“我没办法明确说是哪一天或哪个时间点。从我改变想法认为你无罪之后,就愈来愈怀疑,从头到尾我都没有确切的证据,所以我才得那么迂回。他在你家没有留下指纹,他碰过的东西一定都擦得很干净。我记得我们发现,好几个门把都擦得干干净净、毫无痕迹。
“刚开始,那只是你侦讯过程中提起的一个名字,一个老朋友,邀请你去参加告别餐会,你很遗憾不能去。我原本安排要讯问他,只是希望他能帮我们更了解你的背景。我发现他搭船离开了,就和你说的一样,但我无意间也发现,根据船运公司的纪录,他启航那天没搭上船,三天后才搭了小船从哈瓦纳赶上。还有一件事,他原本订了两张票,他和他太太,可是当他上船时只有一个人,接下来全程都独自一人。顺带一提,他从来没有结婚的纪录,也从来没有太太,所以我又深入调查了一下。
“其实这并没有特别值得怀疑的地方,你也晓得。很多人确实会赶不上船期,尤其是他们会在启航前狂欢一番。也有些新娘在婚前反悔、退缩,或是两人都同意将婚礼延后。
“所以我当时没多想,但我也没放掉这线索。他没赶上船、后来单独搭船的事,我一直放在心上,算他倒霉,我一直注意着他。被警察盯上总没好事。后来,当我不再相信你有罪之后,案情留下一段空白,必须透过推理才能填补。他的这些事情又开始冒出来,在我察觉之前,这些线索就开始补满了原本案情不明确的部分。”
“你完全把我蒙在鼓里。”韩德森说。
“我只能这么做啊。当时什么都不明朗,最近才有些突破。其实是等到他把瑞齐曼小姐拐进树林里的那个晚上,我们才比较清楚。要是跟你讨论他的嫌疑,这风险太高了。你八成不会怀疑他,搞不好还会凭借义气警告他。或是就算你愿意相信我、配合我,但你一旦有所怀疑,就没办法演戏。他搞不好会察觉到你态度有异,然后我们变得绑手绑脚。你知道,你当时压力很大,我觉得最安全的方式,就是利用你当一个不知情的媒介,不要让你知道自己扮演的角色。这并不容易,简直是要你担任剧场的特技演员——”
“我以为你疯了——或者如果我还是原本正常的自己,我一定会疯掉。你不断不断不断地重复问我每一个小细节、小动作、每一段对话,就是为了这个计划。你知道我那时候以为你在干么吗?我以为那是止痛剂,让我不要一直去想死刑日。所以我听你的话,你问我什么我就一直回想,只是话经常鲠在喉中。”
“你的话鲠在喉中,我的心悬在空中。”柏吉斯严肃地笑了。
“调查过程中发生了那么多意外,跟他有关系吗?你有办法调查出来吗?”
“每一件都有。最奇怪的是,其中克里夫·密尔本的死亡最有可能是谋杀,经过调查后竟然真的是自杀。当然酒保是死于意外,但另外两件看起来像意外的其实都是预谋杀人。他犯下的两起谋杀案,死者分别是盲人乞丐和琵儿海特·道格拉斯,当中都没有一般常见的凶器,盲人乞丐的死法特别残忍恐怖。
“他留那盲人在房间里好一会,表面上是要到街上打电话给我。他知道那瞎子怕警察取缔他装成残障人士诈骗行乞这回事,知道那乞丐一定马上想逃离现场,于是就在那等着。他一走到门外,就在楼梯口系一条很粗的黑线,裁缝用的那种,大概到脚踝的高度。一边绑在栏杆的底部,另一边绑在墙头钉子上,然后他打开灯。他知道那假瞎子这时会张开眼看路,他假装脚步声渐行渐远,你知道那种小诡计,然后他躲在楼梯下面,从楼梯口看不到的地方等着。
“那瞎子慌慌张张冲出来,急着要在隆巴带警察回来之前离开,所以他设的陷阱奏效了。那条线绊倒他,让他整个人滚下来,头先撞上墙。虽然那条线断了,但威力很够,他没摔死,只是头骨破裂,失魂无神地躺在那里。隆巴赶紧回到楼梯上,跨过他,先上楼收起陷阱和断线。
“然后他回到那动弹不得的人身旁,徒手检查后发现他还没断气。他的头撞上墙,往后折成不自然的角度,颈子不能动,就像一座吊桥,肩膀平贴在地板上,头半倚在墙上。他固定好颈子的位置,站起身,抬起一条腿然后重重踩下去——”
凯萝立刻别过头。
“对不起。”柏吉斯低声说。
她又转头回来。“这是案情的一部分,我们应该要晓得。”
“那时候他才走出去打给我。当时他人就在一楼大门口,等我的时候刻意一直和员警说话,如果要接受调查,员警可以证明他一直在警方视线范围内。”
“你在现场就看出端倪了吗?”韩德森问。
“我那个晚上送他回家之后,才去太平间验尸。我看到死着两条小腿都有那条线留下来的红色印记,还看到他颈子后方有灰尘。那时候我才搞懂事发经过。从这两点看,谋杀就可以成案,但那时候还没法靠这件案子判定他涉入你太太的谋杀案,线索太薄弱。我比较想要继续等下去,办大案。盲人的事情只是小案,我不想因小失大。而且我不希望在时机还不成熟的时候就逮捕他,结果证据不足又放他走。我一抓到他就要定罪,所以我一直没说出来,继续看他发展下去。”
“你说那个抽大麻的乐手,死因跟他无关?”
“尽管现场有两种不同的刮胡刀,但看起来乐手不是他杀的。克里夫·密尔本吸毒之后过于畏惧消沉,所以割断了自己的咽喉。安全刀片有可能是前任房客或他朋友借用浴室时留下来的。
“行为学家会很感兴趣,他在自杀的时候,本能地迴避了用途不同的工具,这是所有人都会有的反应,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太太拿安全刀片削铅笔时,我们男人会皱眉头。”
凯萝轻声地说:“经过那一晚之后,我永远都不会再拿刀片了。”
“但道格拉斯太太是他杀的?”韩德森好奇地问。
“他那次下手就更俐落了。她家地板很平滑光亮,玄关阶梯前有条长地毯,一路延伸到落地窗前。这样铺很危险,他自己在地毯上打滑了一下,才兴起这个念头,她当时还笑了他。他一边和她说话,一边用眼睛打量环境。那条又长又直的地毯简直就是在邀请他拿来当犯案工具。他在心里做了个记号,她得站在那里才能一滑就整个人失衡往后跌出窗外,他算好距离之后就一直记在心里。听起来很容易,实际上没那么简单,尤其你一边走动一边对话,只能分神去准备谋杀的时候。
“这不是我靠假设重建的犯罪现场,他全部亲口承认,并且白纸黑字写了下来。从他动了杀机之后,死神就在两人中间跳舞,他慢慢地导引她到那个位置。他开好支票之后便站起来走向窗边,好像要让风吹干墨水。他接着侧身一站,要她收下支票,于是他顺势离开了地毯。他伸出手好像要递支票给她,他没移动步伐,只在原地伸出手臂,所以她得靠近来拿。
这就是斗牛士所用的技巧,牛往红披风冲过去,不会刺到斗牛士。她朝向支票前进,来到了他的侧边。她一就定位,他就松开指头,将支票交给她。
“她专心看着支票上的字样,一时间没有其他动作,他立刻往旁边一站,穿过客厅,像是要急着离开。走到玄关口,他转身看着她,对她大声说‘再见!’她抬起头,眼神离开支票,准备转身——这时身体还背朝窗户。这就是他需要的位置和姿势。如果面对或侧对着窗户,她可能会攀在窗框上。背对窗户就没办法了,人类的手臂没办法往后旋扭。
“他身子一蹲,毯子拉起来高过头部,再放下,简单俐落。他说她像一阵风飞了出去,甚至连尖叫的时间都没有。他一定是在她要开口说话的时候下手。
“她的鞋子飞落到地板上时,人已经整个摔出去了。”
凯萝眯起眼睛,“这比用刀枪杀人更过分,过程中还包括了多少心机、算计和欺骗!”
“对,但这很难向陪审团证明。他的手没碰到她,从二十呎外杀人。证据当然还在那条地毯上,我一进去就看到了。地毯绉折的地方比较靠近他,她站的位置反而平顺,只是离窗边偏了点。如果真的是她滑倒或失足,那应该反过来,绉折会在她那边,是她的脚踢开了地毯。他站的位置应该很平顺,震动不可能传那么远。
“现场有一根香烟还在燃烧,好像是她留下来的。那只是他故布疑阵、想假装她在我们抵达前才刚坠楼,而他十五分钟前就已经打电话给我了。如果我忽略掉这条线索的话,至少在我抵达消防局前和他会合时,他已经花八到十分钟和我的员警在一起。
“我没被他唬了,但他所布下的机关花了我三天时间才做出满意的推论。那个直立式烟灰缸架中间有个让烟灰落下去的洞,经过长长的支架,最下面的底盘就能接住烟灰。那里应该有道活门,但他卡住活门。他拿三根正常尺寸的香烟,拔掉其中两根的滤嘴,相接在一起,变成一根三倍长的香烟,最后一根的商标留在末端,这样才有足够的长度让我调查。然后他点燃香烟,一根接着一根烧下去,通常那样斜放的香烟,又有流通的空气,就算没人抽也不会自己熄灭。余烬慢慢地从第一根烧到第三根,前两根烧完就掉下去,完全不留痕迹;第三根完整搁在烟灰缸架上,留在原处,正如他所安排,我们抵达的时候看起来就只像一段完美的烟屁股。
“这个不在场证明对他来说反而绑手绑脚,如果他略过这一点反而容易脱身。为了要建立这个不在场证明,就不能跑太远,他得赶快回来,香烟才派得上用场。他得挑个很近的地方,还要一眼就能让人认出来,如此一来骗局才完整,这样我们两个才没有理由在外面调查或问问题。所以他选了消防局,看一眼就知道在哪里,我们可以立刻回到她的住处。
“也就是说,他为了靠香烟建立不在场证明,反而削弱了他证词的可信度。她何必给他一个明显的假地址,派他到附近走一圈?她要不给他真的地址,或者不给他任何地址,或——真要将他耍得团团转,就该给他一个很远的假地址,让他整个晚上和隔天白天都疲于奔命,这样她可就轻松了。总之,他想要制造谋杀犯另有其人的假象,宁可牺牲证词的合理程度。毕竟已经有盲人乞丐被杀的前例了,我想他不敢冒太多风险。
“除了这项重大失误,他其实执行得很完美。他还让电梯服务员听到他对着空房间说话,在他身后缓缓关上门,让他误以为是隆巴离开之后,她自己关的门。
“我想我也可以用这个案子来办他,”不过他接着说,“但还是没办法认定他杀了你太太,所以我又装傻,让他自己重述案情。”
“用凯萝当诱饵,是你的主意吗?”韩德森问。“幸好我之前不知情,如果我事前知道,你绝对没办法——”
“是她提议的,不是我。我原先要找外面的女性来当替身。她很坚持。她气势坚定地走进我们布下的岗哨,在他要收摊的那个晚上看着他在杂志店里忙碌,就很坚持说她要进去面对他,不管我准不准,她都会进去。拜托,我根本没办法阻止她,只能让她去。我们去剧场找来化妆师,好好地易容一番,然后就送她进去了。”
“你想想看,”她对着两人任性地说,“难道要我坐在那里,看那随便找来的女演员搞砸这出戏吗?时间已经不多,不能再出错,我们已经没时间了。”
“她从来没出现过,对吗?”韩德森若有所思,“我是说真正陪我去看表演的那个人。最奇怪的就是,不管她是谁、究竟在哪里,她真的很会玩捉迷藏游戏。”
“她才没这闲工夫,也根本没玩游戏。”柏吉斯说,“这才是最奇怪的地方。”
韩德森心惊了一下。“你怎么知道?你是说,你终于有她的下落了吗?你查出她的身份了?”
“对,我找到了她的下落。”柏吉斯简略地说,“有些时日了。我已经知道她原本的身份好几个星期,到现在已经好几个月了吧。”
“原本的身份?”韩德森倒吸一口气。“她死了吗?”
“不是那个意思。她还活得好好的,起码身体还活着。她住在精神崩溃到没救的那种疗养院里。”
他慢慢将手伸进口袋,开始翻出许多信封和纸张,任那两个人目瞪口呆地望着他。
“我亲自去探视过,不只一次。我也跟她说过话,对话的时候不会觉得她精神失常,只是有点恍惚迷濛。但她连前一天发生的事情都不记得,过去的回忆更是一片模糊雾茫茫。她没办法帮我们办案,一点用都没有,更不可能作证。所以我没说出来,继续用我们的方法调查。我们唯一的机会就是找人取代她,用他的口将自己定罪。”
“多久——?”
“她在和你看过表演之后的三周内入院,后来一直进进出出,最后一次住进去就没出来过了。”
“你怎么找到她的?”
“很迂回,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那顶帽子自己现身在旧货店,你知道,有的人会拿不要的东西去卖个几分钱。我的手下看到了那顶帽子,我们循线追查回去,就和隆巴一样,只是方向相反。有个老太婆在回收箱捡起帽子,拿去旧货店兜售。她指出那个回收箱之后,我们包围了整个社区,进行地毯式搜索,花了好几个星期,这才终于找到那个拿帽子去回收的女佣。她的雇主不久前住进疗养院。我问了她先生和全家人,除了她自己之外,没人知道她和你相处过,但他们给我的资讯足够让我确定那就是她了。她那样行踪不定已经好一阵子,经常彻夜一个人在外游荡,或自己住进旅馆。有一次,他们还发现她日出时坐在公园长椅上。
“这是他们给我的。”
他递给韩德森一张快照,一个女人的快照。
韩德森认真地看了很久,终于点点头,但比较像是给自己信心,而不是向他们确认。
“对,”他低声说,“对——我想这就是她。”
凯萝立刻从他手上抽走那张照片。“不要再看她了。她这辈子对你造成的伤害已经够多了。你现在这样很好,继续不记得她。来,照片拿回去。”
“当然,这有助于我们办案,”柏吉斯收起照片,“那个晚上,我们替凯萝乔装易容的时候,就参考了这照片,化妆师可以把她妆扮得很像这个人,足以骗过他。他只从远处在光线不足的时候见过她。”
“她叫什么名字?”韩德森问。
凯萝立刻挥挥手。“不,别告诉他。我不希望她跟着我们。我们要展开新生活了——那里没有幻影鬼魂。”
“她说得没错,”柏吉斯说,“结束了,埋葬这段过去吧。”
即便如此,他们三人还是安静了好一会,想着她;他们未来还是会时不时想起她。这种事总是会纠缠你一辈子。
他们走到门口离开前,凯萝挽着他的手臂,韩德森转过身面对柏吉斯一阵子,眉头深锁。“这整起事件应该要有个理由,或至少给我们一点心得吧。你是说,她和我经历了这一切——都只是冤枉?这件事应该至少要给我们一个教训。”
柏吉斯拍了他的背一下,催他上路。“如果你想要一个教训,我说啊,不要随便带陌生人去剧院,除非你很会记住别人的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