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因为诘问被打断,或是问不出更多资讯,他们就没再继续了。当他们又开始说话时,像是漫无目的的闲谈,就像是在打发时间,没事找事聊。
“韩德森先生,你很会穿搭。”椅子上那人突然注意到。
韩德森厌恶地看他一眼,没答腔。
“你每一样都搭配得很好。”
“穿搭就是一门艺术。”原本在翻杂志的那个接话了。
“袜子、衬衫、口袋里的手帕——”
“就除了那条领带。”窗边的人不同意。
“为什么你们要在这种时候讨论这种事?”韩德森困乏地抗议。
“应该配蓝色领带,不是吗?每一件都是蓝色的。那领带让你看起来很蠢。我不是时尚达人,但光看到这样我就觉得——”他继续天真地说,“你怎么会把领带这么重要的配件给搞错呢?其他衣着都那么费心搭配了。你没有蓝色领带吗?”
韩德森差点要求他。“你现在要对我做什么?你看不出来我没办法聊这么琐碎——”
他又问了一次,口气和之前一样平淡。“韩德森先生,你没有蓝色领带吗?”
韩德森拨着头发。“你想要把我逼疯吗?”他声音很小,似乎不能忍受这种无关紧要的话题。“有,我有一条蓝色领带,应该在我的领带架上。”
“那你在配衣服的时候,怎么没想到呢?任何人都会觉得配蓝色领带才合理。”那警探做了个手势要他放低戒心。“除非,当然,你本来要配蓝色领带,但临时改变主意,把领带拿掉了,换上现在这条。”
韩德森说:“这有什么差别?你干么一直问?”他提高音调。“我太太死了。我心里很乱。我打哪个颜色的领带到底有什么差?”
警探继续问,好像水滴不间断地往下落。“你确定你原本不是打那一条,后来才改变心意?”
他按捺着脾气。“对,我很确定,就挂在我的领带架上。”
警探明白地说:“不,不在你的领带架上。所以我才要问你。你知道你每一条领带都垂在架上,一层一层就像鱼骨头一样?我们找到了你的领带架,就是你平常收纳领带的地方,我们看到架上有个空位。那个空位在最下面那层,也就是说,上面的领带都还挂得好好的。所以你看,那条领带从其他条下方抽出来,表示你一定有走到那里,原本选了那一条,而不是从上层随便抽取。现在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你都费心把那条从所有领带下面抽出来了,却改变心意打上你今天上班用的,结果根本配不上这身衣着?”
“我受够了!”他嘟囔着。“我受不了了!我跟你说,你想讲什么就讲清楚,要不就闭嘴!如果不在领带架上,那会在哪里?我没打那条领带!在哪里?你知道的话就告诉我啊!在哪里究竟有什么差别?”
“差多了,韩德森先生。”
他等了很久才继续说下去,久到他还没听完便已经脸色惨白。
“就系在你太太的颈子上。紧到要了她的命。紧到我们得用刀子割才能松开。”
3刑前第14一天破晓
在问过一千个问题后,曙光钻进窗子,让室内看来稍微不同。尽管一切都没变,人也没变。现在看起来像是彻夜狂欢派对才刚结束。每个容器里都有烟灰,很多器皿根本不是用来装烟灰的。土耳其蓝的台灯还在,在黎明之中散发微光显得有点突兀。照片也都还在,但影中人已不复存在。
他们的模样和动作看起来都很像宿醉未消。没穿大衣、没戴帽子,衣领敞开。其中一人在浴室里泼着冷水略整仪容,门没关所以听得到他漱口的声音。另外两个一直抽着烟,不断走来走去。只有韩德森安静地坐着。他整晚都坐在同一张沙发上。他觉得他好像已经坐了一辈子,永远困在这房子里,从来不知道其他地方是什么样子。
浴室里的那个叫柏吉斯,他走到了门口,拨掉头发上的水珠,好像刚刚把整个头都埋在水槽里。“你的毛巾放哪里?”他问韩德森,似乎这问题很稀松平常。
“我从来没自己找过。”韩德森可怜兮兮地说,“她——我只要开口就有,我到今天都不知道毛巾收在哪。”
那警探无可奈何地四处张望,在门槛上直滴水。“那我可以拿窗帘来擦吗?”
“可以。”韩德森有点同情他。
又开始了。正当他以为诘问已经全部结束时,一切又开始了。
“不只是两张票而已。你为什么一直要我们相信你们为了两张票在吵架?”
他先抬起头,发现看错了人。他习惯对着人说话。但问他问题的不是这个人。
“因为事情就是这样。整件事就是如此,我还能说什么?你没听说过两个人为了两张票吵架吗?你知道,争执就是这么鸡毛蒜皮。”
另一人说:“少来了,韩德森,不要拖时间了。她是谁?”
“谁是谁?”
“噢,又来了。”问他问题的人一脸厌烦。“我们又要回到一、两个小时前,今天凌晨四点就问过了,她是谁?”
韩德森疲倦地拨发,无力地垂着头。
柏吉斯从浴室走出来,边走边扎衬衫。他从口袋里拿出手表戴回去,呆呆地看了一眼,然后漫无目标地踱到玄关。他一定是拿起了他家电话,这时听到他出声。“好了,提尔尼。”没人理他,尤其是韩德森。他虽然眼睛张开着,但快要睡着了。
柏吉斯又踱了进来,好像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最后他走到窗前,稍微调整窗帘,让更多光线进来。外头窗棂上有一只鸟,一副很懂事的样子歪头看他。他说:“韩德森,来一下,这是什么鸟?”他看韩德森动也没动就继续说,“快来,免得它飞走了。”好像这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事情一样。
韩德森起身走过去,站在他旁边,背对整个房间。“麻雀。”他简短地说。他看了柏吉斯一眼,好像是说:这不是你要的答案。
“我就知道是麻雀。”柏吉斯说,然后要他继续往前看。“你家的景观很优。”
“尽量看吧,景观和鸟。”韩德森苦涩地说。
室内明显安静了下来,所有诘问都停止了。
韩德森转过身,然后停在原处。沙发上有个女性,就在他原本坐的地方。她进来的时候完全无声无息,连大门铰链都没发出声音,她走路时衣裤也没有任何沙沙声。
那三个警探眼神犀利的程度,简直像是要挖进他的脸孔里,把每一层皮肤都剥下来。他内心一揪,外表依然保持镇定。他表情有点僵硬,像纸板一样,但他至少确定脸部肌肉都没有动作。
她看着他,他也看着她。她很标致,是盎格鲁萨克逊人,甚至比盎格鲁萨克逊人更正统。蓝眼睛,太妃糖色的直发俐落地划过前额,驼色大衣披在肩上,双臂没穿进袖子里。她没戴帽子,不过提了个手提包,年纪很轻,应该还在相信爱情与男人的阶段。又或许她一辈子都会相信爱情与男人,就是很理想主义的个性。你可以从她看他的方式判断出来。从她的双眼就可以看出她的内心正在焚香祈祷。
他舔了舔嘴唇,点点头,但那幅度几乎无法察觉,好像是对着一个见过面却喊不出名字的人打招呼,或许他们从没见过面,但他不想轻慢。
在那之后,他对她好像就没兴趣了。
柏吉斯一定是暗地里做了什么手势,瞬间只剩他们两个,其他人都离开了。
他想要打手势,但来不及,驼色大衣凌空飞起,她已经不在衣服底下,大衣落在沙发一角。她飞扑到他怀里。
他想闪开,于是往旁边一站。“别这样。小心,他们可能就想看到这个。他们搞不好在听我们的每一句——”
“我没什么好怕的。”她勾起他的手臂轻轻晃。“你怕吗?你怕吗?你告诉我呀!”
“这六个小时我都在避免说出你的名字。他们怎么会把你卷进来?他们怎么知道你?”
他用力拍肩膀。“可恶!我宁愿把我的右臂剁掉,也不要把你给卷进来!”
“但我想要陪你,他们都困住你了。你还不够了解我,是吧?”
她的吻让他无法回答。他说:“你第一次吻我的时候,还不知道我是不是——”
“不,我不知道,”她坚持地说,吐气在他的脸颊上。“唤,我不可能错得那么离谱,没人会看走眼,如果我错了,那我的心应该要关进精神病院,但我的心可聪明了呢。”
“好,替我告诉你的心:没事的。”他哀伤地说,“我不恨玛榭拉。我只是不够爱她,没办法和她继续走下去,如此而已。但我不可能杀了她。我没办法杀人,杀男人都无法了更何况——”
她把头埋在他的胸口,说不出的感激。“你何必解释这些?我见过流浪狗朝我们走过来时你的表情,或是载货的马儿停在街口——噢,现在不是告白的好时机,但你以为我为什么爱着你?你该不会以为因为你长得俊帅吧,是吗?还是因为你聪明?还是因为你潇洒?”他带着微笑继续抚摸她的头发,这时停下手,吻着她的发丝。“我爱的是你的内在,没有人发现,只有我看得见。你那么善良,你那么棒——但这些都藏在你心里,只让我一个人知道,只让我拥有。”
她终于抬起头,双眼盈泪。
“不要这么做,”他温柔地说,“我不值得。”
“值不值得我自己决定,你少泼我冷水。”她顶嘴。她不以为意地看着门口,脸上的光芒暗了一些。“他们呢?他们觉得——?”
“我想目前一半一半吧,否则他们不会把我困这么久——他们是怎么把你拖进来的?”
“我六点收到你的讯息,就是我昨晚到家的时间。我最讨厌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去睡觉,所以我忍到最后才回电到这里给你,大概是十一点。警方那时候已经在这里了,他们立刻派人过去找我谈话。从那时候就一直有人在我身边。”
“太好了,你也整晚没睡!”他愤恨地说。
“我也不想睡。你有麻烦了我怎么睡得着?”她的手指抚过他的轮廓。“只有一件事最重要,其他都无所谓。一切都会水落石出的,一定会。他们一定有方法可以查出到底是谁下的手——你说了多少?”
“你是说关于我们吗?完全没说,我就是不想讲到你。”
“搞不好就是纠结在这里。他们可以感觉到你有所隐瞒。我已经陷进来了,你不觉得应该把他们该知道的都交代清楚吗?我们没什么好怕的,也没什么好丢脸。你愈早讲,这件事愈快调查清楚。他们或许从我的态度就已经猜到,我们已经踰越了分际——”
她话还没说完,柏吉斯就回到房里,像是找到证据般洋洋得意。当另外两个跟着进来时,韩德森甚至看到他对他们眨眼睛。
“楼下有一辆车,可以带你回你的住处,瑞齐曼小姐。”
韩德森走到他面前。“听我说,你可不可以不要把瑞齐曼小姐卷进来?这不公平,她真的没——”
“一切都看你,”柏吉斯对他说,“我们之所以会带她过来,都是因为你让我们觉得有必要提醒你——”
“我知道的一切、我能告诉你的一切,你都会晓得。”韩德森向他保证,“别让她给记者缠上了,你们不必公开她的名字,把事情搞大。”
“只要你讲的都是实情。”柏吉斯有所保留。
“都是实话。”他转身面对她,比之前更温柔地说,“凯萝,你先回家吧,去睡觉,别担心,马上就没事了。”
她当着所有人面前吻他,好像无畏表现她对他的情感。“你会保持联络吗?可以的话就打给我?如果可以的话,今天就打。”
柏吉斯和她走到门口,交代守在外头的警察:“跟提尔尼说,不准任何人靠近这位小姐。不泄漏名字、不回答问题、不提供任何资讯。”
“谢谢,”韩德森等他走回来之后,郑重致意,“你很值得信赖。”
警探不置可否地看了他一眼,坐下来,拿出笔记本,翻过两、三页密密麻麻的笔记后,画了一条歪歪斜斜的线,然后翻到新的一页。“我们开始吧?”他说。
“开始吧。”韩德森顺从地说。
“你说你们有吵架,这是真的吗?”
“是。”
“为了两张票,是吗?”
“为了两张票和离婚的事情。是真的。”
“讲到离婚了,你们之间交恶吗?”
“不是交好或交恶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感觉,你可以说是麻木了吧。我好一阵子之前就问她要不要离婚。她说她知道瑞齐曼小姐的事。我说了。我没打算隐瞒。我本来就想好好处理。她不肯离婚。离家出走也行不通,我不想那么做。我想娶瑞齐曼小姐。我们尽量避开彼此,但这生活简直身处地狱。我受不了。这真的有必要说明吗?”
“有必要。”
“我前晚跟瑞齐曼小姐谈过,她看得出来这件事让我压力很大。她说:‘让我试试,让我来跟她谈。’我没答应。她说:‘那你得再试一次,用不同的方式。理性地谈,想办法说服她。’虽然不愿意,但我还是试了。我上班的时候打给她,订了老地方的双人晚餐,买了两张表演票,第一排靠走道的位子。下班前我最要好的朋友约翰·隆巴邀我去参加告别派对,我还拒绝了,他接下来要去南美几年,这是他出发前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机会。但我还是以晚餐为重。我会对她好,就算要了我的命。
“后来当我回到家,她什么都没准备,根本不打算和解。她喜欢现状,打算维持现状。
我怒气都上来了,我承认发了一顿火。她竟然忍到最后一分钟,让我去淋浴、换衣服,然后她就坐在那里笑问:‘你怎么不带她去呢?’她一直刺激我。‘何必浪费钱呢?’于是我从这里打电话给瑞齐曼小姐,就当着她的面。
“可是没有用。她不在家。玛榭拉笑到脸都歪了。她故意的。
“你知道,女人笑你的时候,都会让你觉得自己像个白痴。我气到没法冷静思考。我大喊说:‘我现在就出去,邀见到的第一个女人代替你!第一个有曲线、穿高跟鞋的,不管是谁!’然后我就戴上帽子,甩门出去了。”
他的声音就像需要上发条的时钟。“就这样。我已经全部讲完,没法更清楚了,因为事实就是这样,没能再添加什么。”
“那你离开之后,之前给我们的行踪都是对的吗?”柏吉斯问。
“是,只不过我不是一个人。我和别人一起。我跟她说我会找路人一起去吃饭、看表演,我真的这么做,对方也答应了。我整个晚上都和她在一起,直到我回家前的十分钟。”
“你几点见到她的?抓个大略的时间。”
“离开这里没几分钟,我走进一间酒吧,在第五街那边。我就是在那里遇见她的——”
他手指动了一下。“等等,我想起来了。我知道我几点碰到她的。我们那时候一起看时钟,因为我要给她看我的票。六点十分,一秒不差。”
柏吉斯的指甲划过下唇。“哪一间酒吧?”
“我不记得了。招牌是红色的,我现在只记得这些。”
“你可以证明你们六点十分在那里吗?”
“我刚刚就说我在那里了。为什么?这有什么重要的?”
柏吉斯慢条斯理地说:“嗯,我可以诱导你,但我不干那种事。就直接说了吧,你太太的死亡时间正是六点十分。她断气的时候,手表撞到梳妆台,就刚好停在——”他看着笔记说,“六点——八分——十五秒。”他放下笔记。“现在呢,任何两条腿的生物,或就算长了两片翅膀,都没办法在一分钟又四十秒之内从这里到第五街。你只要证明你六点十分在那里,这件事就结了。”
“我已经说了!我在那里看了时钟。”
“那不算证据,只是你的片面之词。”
“那怎样才算是证据?”
“要经过证实。”
“为什么要由我举证?我解释得还不够?”
“因为目前看来没人有犯罪动机,除了你。你以为我们干么在这里陪你坐一整夜?”
韩德森任双臂垂到膝盖上,最后叹口气说:“我懂了。”在他说完之后,寂静盘旋在室内好一阵子,久久不散。
柏吉斯最后开口了。“你说你在酒吧遇到的这个女人,她可以证实你所说的时间吗?”
“可以。她和我一起抬头看时钟。她一定记得。对,她可以。”
“好,那就这样办。假使你没和她串供,加上她能证实你不在犯罪现场,就能消除我们的疑虑。她住哪?”
“我不知道。我们回到相识的原处——回到那间酒吧后,我就离开了。”
“嗯,那她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我没问,她也没说。”
“连名字都不知道,没有昵称吗?你和她在一起六个小时,你怎么称呼她?”
“‘你’。”他闷闷不乐地回答。
柏吉斯又拿出笔记本。“好吧,她长什么样子?我们自己去找她,把她带来作证。”
漫长的等待。
“怎样?”他终于说话。
每过一分钟,韩德森的脸就更苍白一分,他用力咽下口水后说:“我的天,我说不出来!”他话都说不清楚了,“我完全不记得她,她消失了。”他无助地把手圈在面前。“或许我刚回到家的时候还可以告诉你,或许;但现在我完全想不起来了。从我到家以后发生了太多事。玛榭拉意外死亡,然后你们又整晚缠着我。她就像是一部过曝的电影,完全褪色了。当时虽然在她旁边,我也没仔细留意,满脑子都在想我自己的事。”他轮流看着他们的脸,想寻求协助。“她就是一片空白!”
柏吉斯想帮他。“慢慢来,认真想。现在,专心,她的眼睛?”
韩德森颓然张开手掌。
“想不出来?没关系,那头发呢?头发是什么样子?发色?”
他把双手贴在眼窝上。“我也不记得了。每次想讲一种发色,就觉得可能是另一种,然后又想到其他颜色。我觉得可能是第一种。我不知道,可能是混色。不是棕色、不是黑色。
她大部分时间都戴着一顶帽子。”他略怀希望地抬起头,“我最记得那顶帽子。橘色的,这有用吗?对,橘色,就是这颜色。”
“假设她昨晚拿下帽子之后,接下来六个月都不戴那顶帽子呢?那我们去哪找人?你能不能想起她的个人特征?”
韩德森痛苦地再次把太阳穴揉进脑袋里。
“体型呢?胖的?瘦的?高的?矮的?”柏吉斯不耐烦了。
韩德森扭着上半身,先转向一侧,再转到另一侧,好像要逃避问题。“我想不出来,没了,我想不出来!”
“你在耍我们啊?”其中一人冷冷地说,“这是昨晚的事情,又不是上星期或去年。”
“我从来就不擅长记脸,就算我心平气和、没什么事情好烦也记不得。噢,她很大众脸,我想——”
“当真?”黑脸警探嘲弄地说。
他的表现愈来愈糟,想到什么就直接讲,完全没经过思考。“她的身材就和其他人一样,我只记得这么多了——”
够了。柏吉斯的脸愈拉愈长,显现他隐藏已久的霸气凶狠。他显然是脾气来得慢的那种人。他没把已经写钝的铅笔收回口袋里,反倒像射飞镖一样,既愤怒又精准地瞄向他对面的墙壁掷去。他涨红着脸,穿上忽略多时的大衣,整了整领带。
“兄弟,走吧。”他粗鲁地说,“我们离开吧,已经很晚了。”
他在玄关前的拱型走道下停了一会,冷冷地瞟了韩德森一眼。“你把我们当什么了?”
他怒叱着,“以为我们很好骗吗?你跟一个女人出去,待了六小时,就昨晚的事,然后你说不出她的长相!你在酒吧里肩并肩坐在她身边,整顿晚餐从吃沙拉到喝咖啡这段时间,你坐在她正对面——但她的脸就是橘色帽子下的一片空白?你以为我们会信吗?你想唬我们,用个女鬼,没有名字、没有长相、没有身高、没有胖瘦、没有眼型、没有发色,什么都没有,我们就要拿你的话当真,相信你老婆死的时候你在那里不在家?你连撒谎都那么笨拙,十岁小孩都可以拆穿你。事情就这两种可能,你要嘛独自一人,凭空捏造出一个女人;要嘛更可能的就是,你独自一人,昨晚某个时刻在人群里见到她,就想跟我们说她一直和你在一起,但她明明就不在你身边。这就是为什么你刻意把她讲得那么模糊,让我们不知道她的长相,没办法调查真相!”
“好了,站起来,”另一人命令韩德森,那口气就像锯木机划过松树一样,“老柏难得动怒,”他半幽默地说,“但他怒火一烧起来,再强硬的人都会焦掉。”
“我被捕了吗?”史考特·韩德森起身被另一个人架到门口时问柏吉斯。
柏吉斯没直接回答他。但是他从柏吉斯给第三人的指令得到了答案。
“乔,把灯关了,这里好一阵子不会有人了。”
4刑前第14一天
傍晚六点
车子就停在转角,某处看不见的钟楼开始报时。“来了。”柏吉斯说。他们已经等了十分钟,车子一直没熄火。
韩德森还未获得自由,也还没遭到起诉,他就坐在后座,夹在柏吉斯和另一个昨晚今晨都在讯问他的人中间。
他们叫第三个人“荷兰人”,他站在车子外面的人行道上,傻傻呆呆的。他蹲在人行道中央系鞋带,站起来的时候正好是钟声第一响。他站直了。
这晚就和前一晚一样。正值下班后大家约会的时间,西侧的天空化了妆,每个人都在同一时间前往同一地点。韩德森没做任何表示,坐在两个看住他的人中间。这时他一定在想,没料到几个小时之内变化这么大。
他家就在他们身后那个转角,只是他已经不住在那里了。他今天住在警察总局附属的拘留室。
他沉闷地说:“不,回到上一家店,”他对柏吉斯说,“第一响的时候,我正好走到这间内衣店门口。我现在看到店铺又听到钟声,就记起来了。”
柏吉斯传话给人行道上的那个人。“荷兰人,退回刚刚那一家店,从那边开始。就是这里。好,开始走!”六点的第二响钟声传了出来,他按下手中的码表。
人行道上那高瘦的红发男子开始往前走。车子同时往前滑,沿着人行道并行。
“荷兰人”刚开始看起来有点不自在,腿很僵硬,渐渐地比较自然。
“他的速度怎么样?”柏吉斯问他。
“我想我走得比较快,”韩德森说,“我发现我烦心的时候走很快。我昨晚走得很急。”
“荷兰人,快一点。”柏吉斯指导车外的大个子。
那个高瘦的家伙稍微加快脚步。
第五响,最后第六响。
“现在怎样?”柏吉斯问。
“差不多是我的速度了。”韩德森确认。
红绿灯出现在他们面前。红灯把车拦了下来,但行人可以继续走。韩德森前一晚根本没在看路。他们的车在下一段路追上了荷兰人。
他们走到了第五街。一个街口过了,两个。
“看到没?”
“没,就算有也没印象。招牌很红,比这个红,整个人行道像泼了红油漆。”
第三个街口。第四个。
“看到没?”
“没印象。”
柏吉斯警告他。“你给我小心点,如果再拖下去,你的不在场证明也就完了。你现在应该已经坐到酒吧里,过了八分半钟了。”
“如果你不相信我,”韩德森提不起劲,“又有什么差别?”
“实测两点之间的步行时间也无妨,”坐在他另一边的人这时说,“我们可以等到查出你实际出现在这里的时间之后,再重新计算一次。”
“九分钟过了!”柏吉斯念出时间来。
韩德森头低低的,从车内慢慢扫视经过的每一间店铺。
有个名字飘过他面前,招牌灯无色无光。他很快地转过去看。“就是这里!我想就是这间,安森墨,就像是这间店。我几乎可以确定。有点异国的——”
“荷兰人,停!”柏吉斯大叫,用力按下码表。“九分钟,十秒半。”他宣布道,“十秒半上下的误差我们也会算进去,毕竟人群疏密还有等红绿灯的时间每次都不一样。整整九分钟,从那个街角走到这间酒吧,再加上从你家走下来到第一个街角、听到第一声钟响的那段时间,我们都测过了,也就是说——”他转身看他,“若证明了你最晚在六点十七分走进这间酒吧——不能更晚——那你还是可以自动排除嫌疑。”
韩德森说:“我可以证明我在六点十分之前就到这里,只要能找到那女人。”
柏吉斯甩开车门。“我们进去。”他说。
“你见过这人吗?”柏吉斯问。
酒保僵硬地扬起下颚。“有点眼熟。”他承认,“不过,我的工作就是一直看脸、脸、脸。”
他们给他多一点时间,他侧脸看着韩德森,然后走到正对面,从那里看着他。“我不知道。”他还是很犹豫。
柏吉斯说:“有时候,相框和照片一样重要。我们用别的方法试试。你站到吧台后面去。”
他们一起走过去。“韩德森,你当时坐哪张椅子?”
“就在这附近,时钟在正上方,放零食的小碗就在那边。”
“好,坐上去。酒保,再试一次。别管我们,好好看他的脸。”
韩德森愁眉苦脸低头看着吧台,就和他当时一样。
奏效了。酒保一弹手指。“这有用,老天啊,我想起他来了。就昨晚啊,对不对?一定是只喝一杯,没待到让我马上有印象。”
“现在我们要知道他几点来。”
“我上班的第一个小时,客人还没满。我们昨天满晚才开始热闹的,有时候就是这样。”
“第一个小时是什么时候?”
“六点到七点。”
“好,那是六点之后过多久?我们得知道。”
他摇摇头。“对不起,长官,我只有快下班才看时钟,刚上班的时候不会。可能是六点,可能是六点半,可能是六点四十五。我根本说不准。”
柏吉斯看着韩德森,眉毛微扬,然后又转头过去看酒保。“讲讲当时在这里的那个女人。”
酒保直接问:“什么女人?”
韩德森的脸瞬间像是色谱,从自然肤色变成苍白再变成惨白。
柏吉斯挥手要他闭嘴。
“你没看到他起身去跟一个女人说话吗?”
酒保说:“没,长官,我没看到他起身去跟任何人说话,我没办法发誓,但我的印象是,当时酒吧里没别人可以陪他说话。”
“那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女人独自坐在这里,搞不好你没看到他过去跟她说话。”
韩德森无助地指着旁边两张椅子。柏吉斯还来不及阻止,他就抢着说:“她头戴橘色帽子。”
“不要这样。”警探警告他。
酒保突然变得很不爽,不知道为什么。“听我说,”他说,“我做这行已经三十七年。我看人看腻了,夜复一夜,开张又打烊、开张又打烊,我负责调酒。不要走进来问我他们戴什么颜色的帽子,或者他们有没有搭讪谁。对我来说,他们就是顾客。对我来说,他们就是一杯一杯的酒,对,就是一杯一杯的酒。你跟我说她喝了什么,我可以告诉你她有没有在这里!我们帐都收得很好。我去老板办公室拿来给你。”
他们这时全都看着韩德森。“我喝威士忌和水。我只喝威士忌,从来不点别的。给我一分钟就好,我想想我能不能记起她喝什么。那时候她快喝完了——”
酒保拿着一个大锡盒走回来。
韩德森揉着额头说:“她杯底有樱桃,然后——”
“我们有六种调酒都有樱桃。我去拿给你。高脚杯还平底杯?酒体是什么颜色?如果是曼哈顿,那就是高脚杯,酒体是棕色的。”
韩德森说:“她把玩着高脚杯,不过酒体不是棕色,不,是粉红色之类的。”
“杰克玫瑰。”酒保反应很快。“这下简单了。”他花了点时间把账单翻过来查,最早结的垫在最下面。“你看,我们都整理得很好,上面还有编号。”他边翻边说。
韩德森灵光一闪,身体往前倾。“等等!”他屏息说,“这让我想起来了。我记得我那张账单的编号:十三。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我记得他递给我的时候,我特别看了一下,若是你看到那种数字也会特别有印象。”
酒保把两张账单放在他们面前。“对,你说得没错,”他说,“在这里,但不在同一张账单上。十三是威士忌和水。杰克玫瑰在这里,有三张,七十四号,这张是记在汤米帐上,前一班的员工,负责午后场,我认得他的笔迹。不只这样,一定还有另一个男人跟她在一起。从这账单看来,三杯杰克玫瑰和一杯兰姆酒,没有哪个正常人会混喝这两种酒。”
“所以?”柏吉斯缓缓问道。
“就算她待到我的值班时间,可是她的酒是汤米调的,不是我,我还是不记得有见到过什么女人。但如果她待下来,根据我在吧台三十七年的经验,他应该没有走过去跟她说话,她身边一定有其他人了。三十七年的经验也告诉我,那个人最后一定和她一起离开,因为没有人会连续请女性三杯杰克玫瑰,最后还让别人坐享其成。”他拿抹布擦擦吧台作为结论。
韩德森声音发颤。“可是你记得我在这里。如果你记得我,怎么会不记得她?她还比较引人注目。”
酒保讲得头头是道。“当然,我记得你,是因为我现在又看到你了,你就在我面前。要是把她带到我面前,我或许也会想起她。我没看到人就是想不起来。”
他两手撑在吧台边缘,像是喝醉酒后双腿无力的人。柏吉斯拨开他的手臂。“走吧,韩德森。”
韩德森另一条手臂还不肯放开,准备朝酒保扑去。“不要这样对我!”他哽咽地争取著,“你知道他们要控告我什么吗?谋杀!”
柏吉斯立刻捂住他的嘴。“闭嘴,韩德森。”他的指令很简单。
他们把他带出去,他还持续想挣脱他们回到酒吧。
他们走到街上以后,紧紧围着他往前走。“十三号账单确实是你的。”其中一个警探哼了一声。
“就算她这时候出现,只要晚那么一点,对你来说都没用。”柏吉斯警告他,他们坐下来等其他同仁追踪到计程车司机,看能不能带他过来。“她得在六点十七分之前到酒吧。但我很好奇她会不会晚一点才出现,会的话那是多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一步步把你那整晚的行程从头到尾走一遍。”
“她会!她一定会!”韩德森坚持地说。“一定有人记得她,在我们去过的其他地方,等你找到她了,她自己就可以告诉你,她是几点几分在哪里第一次见到我。”
柏吉斯派出去查案的那人回来报告了。“阳光车行有两个司机那天在安森墨外面排班。我把他们两个都带来了,分别是巴德·希奇和艾尔·艾尔普。”
“艾尔普。”韩德森说。“就是这个奇怪的名字。我一直想不起来。我跟你说过,我们两个都在笑这名字。”
“把艾尔普带进来,另一个司机没事了。”
本人的长相比登记证上更滑稽,因为活生生的人是彩色的。
柏吉斯说:“你昨晚有没有跑一趟白屋餐厅?”
“百无、百无——”他一开始很迟疑。“我一个晚上载好多人——”然后他用自己的方法加速回忆。“百无,人不多的时候一趟大概六十五分。”他嘟哝着,然后又恢复了音量。
“有,我有!我其中一趟赚了六十五分钱,前后那两趟才三十分钱。”
“看看四周,有印象是谁付钱吗?”
他的眼皮扫过韩德森的脸,然后又回到他身上。“这个人,对不对?”
“我们在问你,不要问我们。”
他拿掉问号。“就是他。”
“一个人还是有别人?”
他想了一分钟,然后缓缓摇头。“我不记得还有其他人,我猜是一个人吧。”
韩德森往前一倒,好像有人踹他的脚踝。“你一定有看到她!她比我先上车,又比我先下车,女士总是优先——”
“嘘,安静。”柏吉斯不准他说话。
“女的?”那司机一副委屈。“我记得你,我很记得你,因为我为了载你,挡泥板还撞凹了——”
“对、对,”韩德森赶紧同意他,“或许就是这样,你才不记得她上车,因为你的头转看另一边,但等我们到——”
“等你们到那边,”计程车司机讲得很笃定,“我的头没有看另一边,因为司机在收钱时不会看旁边。我没看到她下车,这样可以了吗?”
“我们一路上都没关座位上的灯,”韩德森恳求,“她就坐在你后面,你有没有办法看得到?她一定有出现在后照镜、甚至挡风玻璃上——”
“现在我很确定了,”司机说,“现在我很确定——就算我本来不太确定。我开车开了八年,如果不关灯,那你一定是一个人搭车。我从没见过男女一起上车后灯都不关的。只要灯亮着,你就知道车上只有一名乘客。”
韩德森说不出话来,如鲠在喉。“你怎么会记得我的脸却不记得她的?”
柏吉斯在那司机还没回答之前就霸气回应。“你自己也不记得她的脸啊。你还跟她相处了六小时呢——这是你说的。他可是背对着她二十分钟。好吧,艾尔普,这就是你的证词。”
“我的证词就是这样。昨晚我只有载到他一个人。”
他们到白屋餐厅的时候,里面的人正在收拾。餐桌上的桌布都收起来了,细细品尝美食的饕客已经离开。内场传来器皿碰撞声,听起来员工在厨房里用餐。
他们围着一张没铺桌巾的桌子,拉开椅子坐下来,好像鬼魂的餐会即将开始,桌上都是隐形的餐具和食物。
领班很习惯对人鞠躬,一走出来就朝众人躬身,即便他已经下班了。他的鞠躬看起来不太对劲,因为他拿掉了领结,脸上又有一抹食物。
柏吉斯说:“你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他黑溜溜的眼睛看着韩德森,马上就有答案。“当然有。”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昨晚。”
“他坐在哪里?”
他精准地指向一张餐桌,“在那里。”
“嗯?”柏吉斯说,“然后呢?”
“然后什么?”
“谁跟他一起?”
“没有人跟他一起。”
韩德森的额头冒出青筋。“你明明看到她在一、两分钟之后就跟着我进来,和我坐在一起。你明明就有看到她整顿饭都坐在那里。你一定有。你有一次还经过我那桌,鞠个躬说:‘每道菜都合口味吗,先省?’”
“对,那是我的工作。我每桌至少会问一次。我很记得我问过你,因为你的脸,这该怎么说?你的脸有点不悦。我也很清楚记得有两张座位,分别在你左右。
“我相信我还拉了拉其中一张椅子。你刚刚也重复了我说的话。如果我说‘先生’,那就表示你身边没有人。如果是一位先生和一位小姐共同用餐,那我会说‘先生女士’,绝对不会怠慢任何一位客人。”
他双眼的黑色瞳仁炯炯有神,就像有人将两颗狩猎用的子弹朝他的脸发射后固定在那里。他转头面对柏吉斯说:“嗯,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我可以给你看昨晚的订位纪录,你可以自己查。”
柏吉斯特别慢条斯理地说:“无妨。”表示他很愿意查订位纪录。
领班横越餐厅,走到对面打开抽屉,拿出纪录本。他没离开餐厅、没离开他们的视线,原封不动地把纪录本交给他们,完全没打开内页,让他们自己检查。他只说了一句:“上面有日期。”
大家的头都凑了过去,只有领班文风不动。纪录都用铅笔写,但看得清楚就够了。他们翻到五月二十日星期二那一页。这页画了两条对角线,形成一个大叉叉,表示已经结束,不过无损纪录的正确性。
上面有九到十个名字,就像这样仔细排列:
十八桌:罗杰.艾胥黎,四人(划掉)
五桌:雷朋夫人,六人(划掉)
二十四桌:史考特·韩德森,两人(没划掉)
第三个名字旁边有括号:(1)
领班解释说:“这些符号说明得很清楚,划一条线表示订位的人已经就座。如果没划掉,表示那人始终没出现;如果没划线,我又写上数字,就表示只有多少人来,其他人还没到。括弧里是我的笔记,这样我就知道等他们来的时候要带去哪一桌,不必问太多问题。不管他们是不是等到上甜点才来,只要人有出现,我就会把整组划掉。所以你看,这里很明显:这位先生订了两人座,先生自己出席了,另一位始终没出现。”
柏吉斯触摸纪录本,确定没有涂改的痕迹。“没涂改过。”他说。
韩德森伸长手,把手肘支在桌上,捧着头。
领班搓着双手说:“我的记忆全都依赖我的订位纪录本。对我来说,这上面写了,韩德森先生昨晚独自用餐。”
“对我们来说也是。抄一下他名字、地址之类的基本资讯,搞不好以后会有其他问题要问。好了,下一位,迪米崔·马洛夫,那一桌的服务生。”
在韩德森眼中,面前只不过换了一个人。一场梦、一场玩笑,不管是什么,都不会停。
这一定很适合拿来当闹剧剧本。对他们来说很好笑,对他可就不是了。他注意到有个人正在写笔记。他的手指勾着拇指,就像以前的发胶广告。“不、不,不好意思,这位先生,叫我米崔,迪不发音。”
“不发音干么要拼出来?”其中一人纳闷地问他旁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