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管怎么拼,”柏吉斯说,“我只想知道你是不是负责二十四桌。”
“从十点开始,那一区,一直到二十八桌,都是我负责。”
“昨晚二十四桌这个人是你负责的,对吗?”
他准备要好好介绍。“啊,当然,没错!”他整个人亮了起来。“晚安!您好吗?您这么快又回来光顾啦!”他显然不知道他们是警探。
“不,他不是回来吃饭的。”柏吉斯猛然打断,挥手阻止对方继续多礼。“你昨天服务这桌时,这里有几个人?”
那服务生看起来很困惑,好像他想努力回答,却不知道标准答案是什么。“他。”他说,“没别人了,就他。”
“没有女伴?”
“没有。女伴?什么女伴?”然后他又超级无辜地补了一句。“怎么了?他搞丢了吗?”
这句话说完,只听到一声嚎叫,韩德森张开口深呼吸,像痛到受不了一样。
“对,他昨晚弄丢了。”其中一人打趣说。
服务生发现自己创造的哏竟然有人接,害羞地朝他们眨眨眼睛,不过显然他不知道重点在哪。
韩德森口气凄凉悲绝。“你替她拉椅子啊,还翻开菜单递给她。”他拍着脑袋说,“我看到这些动作了,可是你却说没见到她。”
那服务生用东欧人的温暖热情、不带敌意地解释:“对,只要有女士,我就会替她们拉椅子。不过昨晚没有女士啊,我怎么会拉椅子?给空气坐吗?如果没有人坐在这里,我难道还会递账单吗?”
柏吉斯说:“对我们说话,不要对着他,他是我们拘捕的人。”
他继续滔滔不绝地说,只是转过来面对警探。“他给我的小费只有一点五人份。怎么会有女士跟他在一起?你觉得如果昨天有两个人来用餐,他却只给我一点五人份的小费,我今天会对他那么客气吗?”他眼中有斯洛伐克民族的怒火。光用想的他就被激怒了。“你以为我会马上忘记这种事吗?我会记得两周!哈!你以为我还会欢迎他回来吗?”他鼻子喷出战斗民族的火焰。
“一点五人份的小费是多少?”柏吉斯好奇地问。
“一人来用餐,小费是五十分;两人是一块钱。他给我七十五分,就是一点五人份。”
“两人用餐不能付七十五分吗?”
“不行!”他愤恨地喷气说,“如果我看到,我会这样做。”他从桌上拿起一个隐形的托盘,“我会说:‘先生谢谢,真谢谢哦,谢谢你哦,这位先生。’如果他身旁有女伴,他会觉得很丢脸,就会再补一些。”
“我应该会补,”柏吉斯承认道,然后转过头去,“韩德森,你说你给多少小费?”
韩德森的答案软弱到可怜兮兮。“就像他说的,七十五分。”
“再一件事就好,”柏吉斯说,“我要看一下他晚餐的账单。你们有留着,对吧?”
“经理有,你得问他。”那服务生一副很敬业的样子,好像他很确定自己够诚实。
韩德森突然机警地往前一坐,原本无精打采的模样都消失了。
经理把账单拿出来。账单一捆一捆的,收在档案夹里,依照日期排列,显然很方便他月底结算。他们毫不费力就找出了账单,上面写着二十四桌,三号服务生,一份特餐——四点二五元。盖有浅紫色戳章,已结清——椭圆形的章上标注五月二十日。
当天二十四号桌还有另外两张账单。一张是一杯茶,七十五分,傍晚左右,用餐时段前。另一张是四人份晚餐,显然很晚才进来,就在打烊前。
他们得搀扶韩德森上车,他简直不良于行,双腿僵直。他们经过梦幻般的街头,不真实的建筑和不真实的街道往后消失,像玻璃上的倒影。
他突然开口。“他们说谎——他们要杀害我,每个人都想杀我!我到底哪里对不起他们了?”
“你知道这让我想到什么吗?”其中一人在旁边说,“魔术秀,里头的人就当着你的面消失了。柏吉斯,你看过吗?”
韩德森不由自主地耸耸肩,低垂着头。
外头有表演,音乐声、笑声参杂着掌声,渐渐涌进这间拥挤的小办公室,隐隐约约地。
剧场经理坐在电话旁等,生意很好,他尽量对他们和颜悦色,躺在旋转椅上品尝雪茄。
“这两个位子确实有付钱,”经理彬彬有礼,“我只能说,他进来的时候没看到有其他人陪——”他突然焦虑地打断自己的话,“他快晕倒了,请尽快带他出去,我不希望表演时场边有骚动。”
他们打开门,半扶半扛着韩德森到门口,他的背都快拖到地上了。歌声从前门窜出来。
“小妞、小妞、愿端、小妞、小纽、瞒愿——”
“啊,不,”他哽咽地哀求着,“我受不了了!”他瘫在警车后座,双手交叠,像是受尽了折磨似地看着他们,希望能恢复一点理智。
“你为何不坦白说根本没人陪你呢?”柏吉斯试着跟他讲理。“你看不出来这样会简单得多吗?”
韩德森试着用理智、平稳的声音回答,但仍忍不住颤抖。“你知道接下来会怎样吗?如果我那样说,如果我能那样说,我就会开始失去理智。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笃定过。我不能把我现在知道的都当成事实,就像——我的名字是史考特·韩德森——那样确切的事实。”他拍着自己的大腿。“——就像这是我的腿,这是事实,我会开始怀疑一切、否定一切,很快就会发疯了。她待在我身旁六个小时。我碰了她的手臂。我可以感觉到那曲线。”
他伸出手,顺着柏吉斯雄壮的肩头往下比划,“她衣服的绉褶、她说过的话,若有似无的香水味。她汤匙碰到汤盘的声音。她把椅子往后拉时留在地上的印记,她下计程车时车底盘轻微起伏。那杯酒去哪了?我的眼睛看着她举起酒杯,放下来的时候,酒杯已经空了。”他的双拳挥向膝盖四、五次。“她在、她在、她在!”他快哭了,至少他的脸皱在一起。“现在他们都想说她不存在!”
警车一整晚都在城市乐园里前行。
他讲了-些任何嫌疑犯都不会说出口的话,他说得很认真,赌上自己的真心和灵魂。
“我很害怕,带我回拘留室,可以吗?拜托,各位,带我回去。我想要四面环墙,我想要用手感觉到墙壁的厚实、坚硬,这绝对不会假!”
“他在发抖。”其中一人若无其事地说。
“他需要喝点东西,”柏吉斯说,“在这里停一分钟,你们下去帮他弄一杯黑麦啤酒。我不想看到人折磨成这样。”
韩德森咕噜噜地灌下去,好像怎么牛饮都不够快,然后他倒在座位上。“我们回去吧,带我回去。”他哀求着。
“他被鬼附身了。”其中一人窃笑说。
“自找的。”
接下来,车上都很安静,他们下车后排成一个方阵,走上总局的阶梯。韩德森一个踉跄,柏吉斯扶着他的手臂。“韩德森,你最好睡饱一点,”他又建议说,“然后请个厉害的律师,两者缺一不可。”
5刑前第9一天
“……你们已经听到,被告说他遇见了某个女人,地点在一间名叫安森墨的酒吧,发生在谋杀案当晚六点十分。也就是说,从警方调查结果推估,那是在被害人死亡后的两分四十五秒。很清楚。陪审团的各位先生女士,你们马上就可以看出来,他六点十分在第五街的安森墨酒吧,不可能两分四十五秒前还在自己家里。任何长两条腿的人都没办法在那么短的时间跑那么远。就算有车子、有翅膀或是有推进器,都没办法做到。我再次强调,时间清清楚楚,可是不够明确。
“很刚好嘛,是不是?他就那天晚上碰到她,一整年其他晚上都没见过。几乎像是之前就讲好他那天晚上需要她当人证。好奇怪,这不是预谋吗?你们已经听到,被告在回答我的问题时,承认他从来不会出去勾搭不认识的女人,说他结婚以来从没做过这种事。我提醒大家,他说一次都没有。这是被告说的,不是我说的。各位先生女士,你们自己也听到了,他从来没有过这种念头,那天是第一次。他没有做这种事的习惯。他的个性不是这样。偏偏,唯独那个夜晚,他们要我们相信他找了个陌生女人陪伴。是不是太随便了?怎么会那么刚好?就只有——”
他耸耸肩,停顿了很久才继续说下去。
“这女人在哪里?我们都等着要见她。他们为什么不让我们看她是谁?有什么理由?他们有在法庭上说这女人是谁吗?”
他伸出食指随便指一位陪审员。“你有见到她吗?”另一位。“你有吗?”第三位,坐在第二排。“你有吗?”他双手一摊。“有任何人见过她吗?她从头到尾有坐上证人席吗?没有,当然没有,各位先生女士,因为——”
他又停了一会。
“因为根本没有这个人。从头到尾都没有。他们没办法捏造一个不存在的人。他们没办法虚构出一个人、她说话的方式或她的眼神,什么都没有。只有上帝才能创造出一个高矮胖瘦都明确的成熟女人。就连上帝也要花十八年,两个星期办不到。”
法庭内各处发出笑声。他则感激满意地露出微笑。
“这人败诉就要关一辈子,如果真有其人,你们觉得他们会不请她来做证吗?他们难道不会请她来说明那晚的时间点吗?当然会!”
戏剧性地暂停一会。
“一这个女人啊,我们都先忽略这点。我们人在法院,距离他坚持说他遇见她的地方好几哩远,几个月都过去了。我们听听当时在场的人怎么说,他应该和她在一起,那他们一定有见到她喽。有吗?有人看到她吗?你们自己都听到了。他们有看到他,没错,每个人都想得起来,不管记忆有多模糊、不管当时有多仓促,每个人都对他有印象。史考特·韩德森,在那一晚。到此为止,好像每个人都有一眼瞎了。各位先生女士,你们不觉得有点不对劲吗?我觉得很怪啊。当大家出双入对的时候,总会有点印象。人类的眼睛怎么会只看到一个,没看到另一个——尤其他们还同时出现呢?这违反物理法则啊。我没办法解释。这太莫名其妙了。”
他耸耸肩。
“我很欢迎大家提出建议。其实我自己也有几点建议。或许她的肌肤很透明,可以透光,所以每个人都看不到她,直接看到后——”
全场哗然大笑。
“又或许她只是刚好不在他身边。既然她不在,那所有人都没见到她,就很自然了。”
他态度和语调一转,全场都尖起耳朵。
“何必坚持这谎言?我们认真一点。这个人要被判终身监禁。我可不把判刑当儿戏。被告显然不在乎。我们别管假设和推论,回头看事实。我们不要讨论女鬼啦、妄想啦、幻觉啦,我们来讨论一个确实存在、没人会去质疑的女人。玛榭拉·韩德森曾经是个活生生的存在,生前见人死后见尸。她不是女鬼。她被谋杀了。警方有照片为证。这是第一项事实。我们都看到目前被拘禁的那个人,头一直低低的——不,现在他抬起头挑衅地看着我。这场官司胜败决定了他的生死。这是第二项事实。”
他像演员般充满自信地走到一旁。“我喜欢事实大过于幻想,你们呢,各位先生女士?
事实比较容易处理。
“那么,第三项事实是什么?第三项事实就是他杀了她。没错,这是无法否认的确切事实,和前两点一样。所有细节我们都在法庭内证实过了。我们不是要你们相信鬼魅、幻觉,那是被告要的!”他提高音量。“我们的所有主张,都是根据文件、口供、证据,一步步都有实证!”他的拳头砸在陪审席前的扶手上。
他站着不说话,揪紧全场的注意力,然后放低音量说:“你们都很清楚情况,也清楚他的家庭背景,再来就是谋杀过程。被告他自己不否认这些事实无误。你们也听到他证实了,在压力之下,或许他不情愿,但他的确证实了一点,我们提出的资料都很正确。我们的证据毫无虚假,不要听我讲,听他讲。我昨天问他,你们都听到他的回答了◊我再简短为大家复习一次。
“史考特·韩德森陷入婚外情。他不是因为婚外情才出现在法庭里。他爱上的那位女子不是今天的重点。你们已经发现,法庭内始终没提过她的名字,这桩案件没有扯到她,我们也没要求她作证,她没有涉入这桩难以宽恕的残忍谋杀案。为什么?因为没必要,这案件和她无关。我们在法庭的任务不是处罚无辜的人,让她名声败坏、惨遭羞辱。这是他的罪行——你们见到的这个人——只有他要负责。这不是她的罪行,她无需受到牵连。警方与检察官也都调查过她了。这整件事都和她无关,她没有唆使他犯罪,她也完全不知情,直到案发之后才晓得。她完全没错,但也已经受了够多苦。我们都同意这一点,所有人,包括被告与检方都同意。我们知道她的名字和身份,但我们始终称她‘那位女子’,将来也会继续沿用下去。
“那么,他冒着危险爱上那位女子的时候,还记得让她知道他已经结婚了。没错,我说冒着危险——从他太太的角度来说确实如此。那位女子不愿意接受一个有妇之夫的爱情。她是个正直、善良的人,每个和她谈过的人都可以强烈感受到。我自己也这么觉得,各位先生女士,她很可爱,但不幸遇到错的人。所以我才说,她不愿意接受一个有妇之夫的爱情。他发现面前有块可口的蛋糕却吃不到。
“那么,他去找他太太谈离婚。好冷血,真的。她拒绝离婚。为什么?因为对她来说,婚姻很神圣,不能允许他出轨,为了长痛不如短痛而就此罢休。这太太很奇怪,是吗?
“当他说太太不肯离婚时,那位女子建议他们忘了彼此。他没办法接受。他觉得自己左右为难。他太太不愿放弃他,他不愿意放弃那位女子。
“他争取到一点时间,再试一次。如果你觉得他第一次谈离婚时那么冷血,这个人会用什么方式谈第二次呢?他决定用谈生意的方法,把她太太当作是外地来的买家,好好招待她。各位先生女士,我想你们应该可以看出他的性格了吧,这可以看出来他把婚姻当生意。
一桩有裂痕的婚姻、一个破碎的家庭、一位即将抛弃的妻子,对他来说,就是只有吃晚餐和看表演的价值。
“他买了两张戏票,还在高级餐厅订了位。他回家说要带她出门。她还不知道他怎么突然那么殷勤。一时之间,她还误以为或许他打算重修旧好。她坐在镜子前面梳妆打扮。
“过了几分钟,他回到卧室,发现她还坐在梳妆台前,完全没准备。因为她终于搞清楚他的用意了。
“她说她不会放弃他。她认真地说华丽的表演与精致的晚餐比不上这个家的价值。换句话说,她还没让他有机会开口,就再度拒绝了离婚的要求。这太超过了。
“他走到最后一步,原本手上拿着领带,刚抓好长度准备要打上去。这时,无法控制的怒意蒙蔽了他的理智,她既猜出他的意图又不听他的话,他看她坐在镜子前,就拿领带对准她的咽喉勒紧,杀意之强烈、力势之猛烈、手段之残酷,完全超越我们的想像。警方已经向各位说明过,那领带简直解不开,他们得用剪的,领带完全陷进她柔嫩的咽喉。你们曾徒手撕裂七褶式高级丝质领带过吗?各位先生女士,那是不可能的。领带会像刀刃一样划破你的手指;你的手会破,领带却不会。
“她死了,手臂抽了一、两下,然后就死在那里,死在她丈夫手里。这男人发誓要珍惜她、保护她。大家不要忘了。
“他就这样勒着她,在她的镜子前面,让她看到自己死前的挣扎,这持续了好几分钟。
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在他放手之前,她早就断气了,为了维持坐姿,他一直掐着她。等他确认她死了,死透了,救不回来了,她再也阻止不了他——然后他做了什么?
“他有试图救她吗?他有感到懊恼或表现出悔恨吗?没有,我来告诉你们他做了什么。
他冷静地放手,继续换衣服,就和她的尸体在同一个房间里。他选了另一条领带系上去,代替拿来当凶器的那一条。他戴上帽子、穿上大衣,就在离家之前,他打电话给那位女子。她很幸运,可能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她没接到那通电话。她过了好几个小时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还满手血腥,刚结束他太太的生命,为什么就要打给她?不是因为悔恨,不是为了忏悔他所做的事情,才要求她协助或给意见。不,不是这样,他是要找她串供。他需要她配入口制造不在场证明,她根本不知情,他要邀她出去,用同样的票,吃同一顿饭。他或许在见到她之前,还会把时间倒推回去讲给她听,这样她就会记得时间点,然后带着满满的信任替他做证。她会很诚实。
“各位先生女士,对你们来说,这是不是谋杀?
“但那招没用,他联络不上她。所以他只好换一招。他自己出门,冷血地把原本要和太太一起过的夜晚给过完,没跳过任何步骤,从六点到午夜。当时他没想到要做一件事:在街上找个陌生人,利用她制造不在场证明。他当下太亢奋、太惶恐了。又或许他有想到,但他没有勇气。他不敢相信陌生人,他怕他的行为举止会露馅。又或许他推断后觉得找陌生人也已经太迟,没什么用,他都离开家这么久了。他的不在场人证可以帮他也可以害他,只要他拖延一分钟就对不上了,只要问仔细一点就可以推断他们实际见面的时间为何,会跟他想讲的不一样。他什么结果都想透了。
“那要怎么做呢?哎,捏造一个女伴呀,这么简单。他找了一个魅影,刻意讲得很模糊、很笼统,这样就没人能找到她,就不会破坏他的证词、说错他们相遇的时间。换句话说,哪个对他比较有利?没办法证实的不在场证明,还是可以戳破的不在场证明?我让各位来判断。没办法证实的不在场证明永远都没办法确认,但永远可以保留怀疑的空间;容易被戳破的不在场证明马上就会被揭穿,让他没法辩驳。他就只能这么做了,他只好这么做,然后一路演下去。
“也就是说,他刻意在搜证的过程扯了一段鬼话,明知她不存在,明知没人能找到她,找不到刚好顺他的意,只要没找到这个女人,他七零八落的不在场证明就能继续用下去。
“结论是,各位先生女士,我只问你们一个简单的问题。当一个人活下去与否,就靠他能不能提供另一个人的长相和其他细节,此刻他却完全想不起来,这正常吗?这有可能吗?
大家注意,不是漏掉一点细节而已哦,是她眼睛的颜色、头发的颜色、脸型、身高、胖瘦,通通想不起来。你们自己站在他的立场想想看。你有可能忘得这么彻底、这么要命吗?想不起来就没命了!大家都知道,为了活命,很多人记忆力会大增。如果他真的希望找她出来做证,他有可能完全不记得她吗?如果真有其人的话?我让大家好好想一想。
“我想我该说的都说完了,各位先生女士,这案件很单纯,论点很明确,没有让人疑惑的地方。”
检察官停了很久之后指出,“检方控告你们看到的那个人,史考特·韩德森,谋杀他的妻子。
“检方要求判他死刑。
“检方报告完毕。”
6刑前第90天
“被告请站起来面对陪审团。”
“陪审团代表请起立。”
“各位陪审员,请问你们确定判决了吗?”
“庭上,我们确定了。”
“你们判被告有罪或无罪?”
“庭上,有罪。”
犯人席上发出窒息的声音,“噢,我的天——不——”
7刑前第8一天
“庭前囚犯,在本庭宣布判刑之前,你有没有话要说?”
“有什么好说的,他们说你犯了罪,但只有你知道没有。谁会听你说?谁会相信你?
“你要告诉我,我非死不可,如果你说我非死不可,那我就得死。我没有比其他人更怕死,我就和所有人一样怕死。死并不容易,但因为误会而死更难。我不是因为我做了什么该死,这是误会。这是最难的死法。等面对死亡的那一天到来,我会尽量从容,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了。
“但我跟你们说,跟你们所有人说,就算你们不听或不相信:我真的没杀人,我没有。
就算有这么多证据、这么多指控,就算要在电椅上受死,都没办法改变这事实,我没杀人就是没杀人。
“我准备好了,庭上,好了。”
法官席上传来同情的声音。“我很抱歉,韩德森先生,我想这是我判刑以来听过最动容、最真切的哀求,但陪审团已做出判决,我别无选择。”
同一个声音稍微宏亮地说:“史考特·韩德森经审判后,判定犯下一级谋杀罪,在此宣判此人将于十月二十日,于州立监狱以电椅执行死刑,由典狱长行刑。愿上帝宽恕你的灵
刑前第2一天
有个人在监狱的囚室外走廊上小声地说:“他在这,这一间。”然后又扬起盖过钥匙撞击声的音量说:“韩德森,有人来看你了。”
韩德森没说话也没动作。门开了立刻关起来。漫长、尴尬的安静,两人互看。
“我猜你不记得我了。”
“人们会始终记得是谁杀了自己。”
“我不会杀人,韩德森,我把犯罪的人交给审判者。”
“然后再来看他们有没有逃跑,让自己安心,知道他们还被关在原本的地方,一天过一天、一分一秒等死。你一定很担心吧。来啊,看仔细,我在这,好端端地关着,你现在可以满意地离开了。”
“韩德森,你心里好苦。”
“三十二岁就死,怎么会甜?”
柏吉斯没答话。这种话没人能好好接下去。他快速眨了几次眼,表示他听到了。他在狭窄的囚室里转身往外看。
“很小,对不对?”韩德森根本没转头。
柏吉斯听到便迅速转身,好像墙壁快压迫到他一样。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走到床前,韩德森还蜷缩在床上。“抽根烟?”
韩德森嘲弄地说:“现在是怎样?”
“哎唷,不要这样。”警探嘶哑地说,烟没有收回来。
韩德森不情不愿地拿了一支,比较像是为了让柏吉斯离开他面前,而不是真的想抽。他的眼神依然苦涩。他无礼地先在袖子上抹一抹,才把香烟放进嘴里。
柏吉斯给他打火机。韩德森还是一脸轻蔑,直视前方,越过小小的火焰,望着柏吉斯的脸。“现在是怎样?要行刑了吗?”
“我知道你的感受——”柏吉斯口气很温和。
韩德森闻言大怒。“你知道我的感受!”他怒不可遏,把烟灰弹到警探脚边,瞄得很准。“你想去哪就去哪!”然后他又指着自己的双脚。“但我不行!”他的嘴角都垮了。
“给我滚!出去!出去!去取别人性命,找个新案子,我的案子已经没人关心了。我的案子已经结束了。”
他躺回床上,呼了口烟在墙上。烟圈碰到床铺顶端又落在他身上。
他们这时不盯着对方了,但柏吉斯仍站着没离开。他终于开口说:“我知道你上诉失败了。”
“对,我上诉失败了。现在没有干扰、没有阻碍、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抵挡处死坏蛋的刑求。我现在可以直接去死了。食人族再也不必挨饿了。他们可以赏给我干净俐落痛快。”他转头看听他说话的人,“你干么看起来那么难过?很可惜我的痛苦不能延长吗?很可惜我不能死两次吗?”
柏吉斯做了个苦脸,好像香烟已经烂掉了。他踩熄香烟。“中伤我也没用,韩德森,我还没打算放弃这案子。”
韩德森专注地盯着他一阵子,好像这时才第一次注意到他的态度有些不同,之前怒火烧坏了他的观察力。“你在想什么?”他问。“隔了好几个月,到底是什么风把你吹来?”
柏吉斯摸摸后颈。“我自己也不知道要怎么解释,这实在很奇怪,”他承认,“我知道我的调查工作在你被判刑之后就结束了——我要开口也很难。”他的结语很弱。
“怎么了?不难啊,我就是个关在笼里该死的人。”
“就是这样才难。我发现——嗯,我要说的是——”他暂停一下,然后决定一口气说出来,“我相信你是无辜的。好,我好不容易讲出来了,可能对你或对我来说没什么,韩德森,我认为你没杀人。”
漫长的安静。
“喂,说话啊,不要呆坐在那边看我。”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有人把他亲手埋葬的尸体挖出来说:‘抱歉,老兄,我猜我搞错了。’你告诉我,我接下去该说什么?”
“我想你说得没错,我确实是无话可说,但我还是觉得我把调查工作执行得很好,尤其在搜证工作上。我会再更仔细一点,明天会重新搜证,如果有必要搜两次就两次。我个人的想法没有价值,我的工作是要找出确切的证据。”
“那你现在想法转弯是怎么回事?”韩德森讥讽地问。
“这很难解释或讲清楚。这过程很缓慢,花了好几个星期、好几个月我才慢慢接受。就像水滴要渗透整本记事本一样。我在法庭上听审时才开始想这事,逐渐推翻了自己原先的论点。他们指证历历,倒是让我反向思考,后来我开始回顾这一切。
“我不知道你懂不懂我的意思。伪造的不在场证明向来很完美、没有破绽、所有细节都处理得很好。你的不在场证明烂透了。这个女人你完全想不起来。十岁小孩都可以描述得比你完整。我坐在法庭后面听,然后慢慢想:嘿,这个人讲的一定是实话!任何谎言,随便哪种谎言都比你讲的有料。只有无辜的人才会像你这样,完全搞砸辩解的机会。有罪的人都很灵光。你败诉就没命了,但你唯一拿来保护你自己的,就只有‘女人’、‘帽子’、‘滑稽’。我对自己说:‘这多么真实啊。这家伙在家里起了争执,随便找一个他没兴趣的人,结果发现家里出了人命,整个崩溃,然后听到自己被告——’,”他挥着手说,“哪种情况比较有可能9他其实记得很多细节,还是他稀微的印象在冲击之下完全被抹灭,记忆就空白了?
“这件事在我心里很久了,每次想起来压力就更大。有一次,其实我已经走到这里了,可是我想了想又掉头离开,后来我和瑞齐曼小姐谈过一、两次——”
韩德森拉长了颈子。“我开始看到希望了。”
警探马上机警地说:“不、不,还没!你可能以为是她来找我,最后改变了我的想法
——刚好相反。我先调查她,然后去找她谈一谈——我跟她说的事差不多和我刚刚跟你讲的一样。我承认,在那之后她来找过我好几次——不是去警局,而是到我家。我们谈了好几次,但总是没结果。若不是我心中有疑惑,不管是瑞齐曼小姐或任何人想动摇我,都是不可能的。要我改变想法,一定要我发自内心起疑,外人很难说服我。我今天来这里找你,就是我自己的决定。我不是答应她的恳求才来,她也不知道我来找你。只有我才能说服我自己。”
他开始来回踱步。“嗯,既然我已经说出来了,我就不会退缩。我的调查工作就该那样进行,我们就是用这种方法搜证。我搜证非常彻底,不可能更仔细了。”
韩德森没接话。他闷闷不乐地坐着看地板,暗自思索。他看起来没刚刚那么苦涩了。柏吉斯踱步时,人影时不时覆盖在他身上。他连抬头的精神都没有。
这时,影子一停,他听到铜板在口袋里叮咚作响的声音。
柏吉斯说:“你得找个能帮你的人。可以全职替你解围的人。”
他继续摆弄着铜板。“我没办法,我有我的工作要处理。噢,我知道电影里有那种被当成英雄的警探,愿意放下一切、专注在自己的案件上。我有老婆和小孩。我需要这份工作。
而且,毕竟你我只是陌生人。”
韩德森头也没抬,低声说:“我又没叫你帮我。”
柏吉斯终于不再继续晃口袋里的铜板,他走向韩德森。“找个你亲近的人,你只要负责这件事——”他握紧拳头信誓旦旦地说,“——然后我会尽全力支援他。”
韩德森第一次抬起头,但又马上垂下。他无精打采地说了一个字:“谁?”
“这个人要能投入热情、信念、狂热。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他自己的发展。他愿意为你翻案,因为你是史考特·韩德森,不是别人。因为他喜欢你,对,甚至爱你,因为他宁愿自己死掉也不愿意见你枉死。这个人不能受女色钱财诱惑。就算时间已经不够了,他也愿意拼到最后一刻。就是需要这样的热血。只有这样才能翻案。”他说话时,手已经从口袋里拿出来,搭在韩德森的肩上,一脸坚持。
“你已经有个愿意这样为你付出的女友了,我知道,但她只是个年轻女孩,有热血却没经验。她会尽力,但这还不够。”
终于,韩德森槁木般凄冷的表情柔和了点,他任警探代替她接收自己感激的眼神。“我或许晓得——”他悄声说。
“你需要找个男人,知道怎么进行调查的人,但这个人要像她一样挺你。你一定要找到这样的人。每个人生命中都有这样的兄弟。”
“对,每个人都有。我以前也有,大概吧,跟每个人一样。但年纪愈大,朋友就渐渐失联了,尤其是结婚后。”
“他们不会人间蒸发,尤其是我们讲的这种兄弟。”柏吉斯坚持不懈。“你们有没有保持联络不是重点,如果你有这样的兄弟,他们永远都在。”
“我是有啦,我们是好哥儿们,”韩德森承认,“但那已经过去了——”
“友情不会过期。”
“他现在不在这里,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说隔天要去南美。他和一个石油公司签了五年驻外合约。”
韩德森歪着头看警探。“你做这一行的,总会有些幻想,对不对?你们就是很敢开口,是不是?叫一个人从三千哩外的地方放弃他的前途,回来替一个已经被判刑的朋友拼命?而且我跟你说,我们已经很久没联络了。要记得,年纪愈大脸皮愈厚。追求理想的个性会被年岁给磨淡。三十二岁的人跟你二十五岁认识的时候不一样,而且你不是他。”
柏吉斯不让他讲完。“回答我一个问题就好。若是以前,他会答应帮你吗?”
“会。”
“那就行了,他以前若肯,现在还是会答应。我再讲一次,忠诚不会过期。他如果是个忠诚的朋友,不管过多久都还是;如果不是,那就永远都不会帮你。”
“但这样试探不公平,这种友谊的试炼太为难人了。”
“如果他觉得五年的驻外合约比你的命重要,”柏吉斯争辩下去,“那也就不是什么值得留恋的朋友。若他觉得你的命比较重要,那这就是你要的人。为什么不先给他一个证明的机会,再谈论他会不会为你放弃工作?”
他从口袋里拿出笔记本,撕下空白页,垫在膝盖上写字。他的脚靠近床沿。
九月二十日
约翰·隆巴委内瑞拉卡拉卡斯南美石化总部
你离开之后,玛榭拉死了,我被判刑。有个关键证人,只要能找到,就可以还我清白。我的律师已经没辄,希望你能帮我,我没人可求了。死刑定在十月的第三周,上诉遭驳回。救我丨
史考特·韩德森
刑前第1一天
他身上还有去过低纬度温暖地区的晒痕。匆匆一路赶来,只见晒痕都还来不及褪,就像其他旅客一样。从西岸飞到东岸一定会头痛,加上三天内要从里约到纽约,人赶得后颈都要晒伤了。
他看起来年纪和韩德森坐牢前差不多,五、六个月前韩德森还是个壮年人,这时在牢房里的死亡阴影笼罩下,度时如年。
他还身穿南美洲的服饰。雪白的巴拿马衫和这里的天气根本搭不上,灰色的法兰绒西装外套太紧了,颜色也不适合美国的秋天。这衣服跟委内瑞拉的阳光才配。
他个子挺高,身手灵活,动作敏捷。你可以想像他在马路上追逐车辆,就算车子已经远离一个路口,还是有办法追上。他其实也很会穿搭,不过这时的他却在秋天的街头穿着春装。他的小胡子该修剪了;领带需要烫一下,才不会一直卷起来,像是螺旋糖。他给人的印象是比较适合指挥一群员工,而不是在舞池里大显身手。他身上有一股魄力,让人觉得就算天要塌下来也还有他顶着。若按以前的说法,他就是男人中的男人。
“他过得怎么样?”他跟在警卫后面低声问。
“还行。”意思是,你能期望怎样?
“还行,是吗?”他摇摇头,屏着呼吸叹气,“可怜的家伙。”
警卫走到囚室门口,正在开门。
他稍微停下脚步,深吸一口气让喉头顺畅,然后转过角落,看到牢门栅栏。他苦着脸走进去,伸出手,好像两人是在高级饭店的大厅见面一样。
“哇,老韩,你看看,”他拖着声调说,“你在干么,搞笑吗?”
韩德森的反应一点也不苦,和柏吉斯来访当天完全不一样。你可以看出这是老朋友。他的愁眉苦脸立刻亮起来,和气地说:“我现在住这里啦,你觉得环境怎么样?”
他们握着手寒暄,好像从来没联络上。警卫锁上门离开以后,他们都还在熟悉对方。
两人的手一握,就有种不需言说便心有灵犀的默契。韩德森的手传达着温暖的感谢之情。“你来了,你出现了,所以友情真的不是说说而已。”
隆巴的手势则是热血澎湃地要鼓励他,“我挺你,我不会让他们冤枉你。”
握完手之后,他们先花了几分钟闲聊,什么都聊,就是不碰主题。有点胆怯,有点回避,毕竟太血腥、太残酷、太致命的话题让人不知该从何切入。
于是隆巴说:“天啊,我搭火车过来,那一路还真折腾。”
韩德森说:“哪会?约翰,你看起来气色很好。”
“怎么不会!你少亏我了。那里路况有够糟糕,到处都是洞!食物又难吃!还有蚊子!我一定是脑袋进水,才会签五年下去。”
“不过我想钱很多吧,不是吗?”
“当然,但我拿那么多钱在那里要做什么?又没地方花。就连啤酒喝起来都像煤油。”
韩德森难为情地说:“但我很过意不去,让你离开待遇如此优渥的工作。”
“你帮了我一个大忙,”隆巴爽朗地驳斥,“而且我的合约没终止。我设法请了假。”
他停了一会,终于慢慢讲起那个话题,那个心照不宣的话题。他挪开眼神,不看着他的朋友,望向其他地方。“老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韩德森想露出苦笑,“嗯,我们班有个同学,两、三周后要在我身上做通电实验。还记得毕业纪念册里他们说我怎样?‘最可能上报’。预言真准。那天可能每一份报纸都有我的名字。”
隆巴不妥协地看着他的双眼,“不会,你不会,我们不要再瞎耗时间了。我们都认识了大半辈子,就打开天窗说亮话,讲话不必那么客套。”
“好,”韩德森可怜兮兮地应着,“去他的,人生苦短。”他说完才发现这句话真不妥,又窃窃苦笑。
隆巴撑在角落的洗手台上,让腿稍微腾空休息一下。他双手抓住脚踝往上抬,思索了一下后说:“我只见过她一次。”
“两次,”韩德森提醒他,“有一次我们在街上碰到你,记得吗?”
“对,我想起来了。她一直从后面拉你手臂,要拖你离开。”
“她那时候要去买衣服,你知道,女人要逛街的时候就是那样。片刻都不想浪费——”
然后他又继续道歉,代替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道歉,显然没发现这件事已经不再重要了。“我们一直很想邀你吃饭,但我不知道——怎么搞的——你知道,生活就是这样。”
“我懂。”隆巴很能体谅。“老婆都不喜欢老公单身时期的朋友。”他拿出香烟,朝狭小牢房的对角扔了一根。“如果抽到一半舌头肿起来或嘴唇长水泡,那不要紧,这是我从南美带来的,行李里一半是手枪弹药、一半是杀虫剂。我还没时间买这里的烟。”他想了很久才说,“我觉得你最好让我知道来龙去脉。”
韩德森叹了一口气,“对,我最好重讲。我已经想了好多遍,都可以倒背如流了,睡着时也能讲。”
“对我来说,这就像一片空白的黑板,所以尽量不要漏掉任何细节。”
“玛榭拉和我的婚姻只是场预试,真正的婚姻不应该像这样。男人不会承认这种事,就算对朋友也很难开口,不过我们都在监狱里了,还别扭什么呢?大概一年多前,我人生的真爱突然出现了。我来不及参与。你从没见过、不认识她,所以我也没必要提她的名字。检调在审判时也没提及她的名字,算对我很仁慈了。审判过程中,他们都称她为‘那位女子’,我们就称她‘我的女孩’吧。”
“你的女孩,”隆巴同意。他双臂交叠,香烟夹在指尖,垂着头认真听他说。
“我的女孩实在很委屈。我们的感情是真的。如果你还没结婚,然后遇见了真爱——你就安全了。或如果你和真爱结婚,那更好,你的人生就是彩色的。如果你结婚了,真爱迟迟没来——那还是很安全,即便只是平凡过日子,不晓得爱情的美好。最惨的是你已经结婚了,然后才遇到真爱,那一切都太迟了——这真的要注意一点。”
“注意一点,”隆巴带着怜悯低声附和着。
“其实那是一段纯爱。我第二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告诉她,我已经和玛榭拉结婚了,那应该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到了第十二次见面时,我们仍然希望那是最后一次见面。我们一直想离开对方——就像回纹针想要离开磁铁那么难。
“这段感情才不到三十天,玛榭拉就知道了,是我说的。我去和她讲清楚。不过她并没有很震惊。她只是浅浅微笑,然后静观其变,像是看两只苍蝇肚子朝上倒在烘衣机下面爬不起来。
“我要和玛榭拉离婚这事,那大概是中期的时候,她又露出那种慢条斯理的心机笑容。
她说她要想一想,然后我就给她时间想。过了好几周,过了好几个月,她一直慢慢想,慢慢折磨我。我时不时就看到她那种讥笑我的表情。我们三个人里面,那时候只有她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