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格里菲斯对着她微笑的时候,我想象他有一种欲望和感激交织的情感。如果维罗尼卡夫人真的想拍电影的话,我想,她可能会有机会的。
“您真善良,夫人,”格里菲斯说,“但我必须纠正一点,在我的世界里,我们喜欢称这场战争为州际战争。”
“我知道你的一些演员和技术人员跟你一起到了我们这里,格里菲斯先生,”维罗尼卡夫人继续说道,“他们没有人在周末参加我们的聚会吗?”
格里菲斯微笑道:“恐怕我一直搞得他们太忙了,夫人,但他们像我一样,对此次停留感到难以忘怀。丽莲·吉什小姐,一位勇敢的女性,跟我一起来到了这个聚会。我们,我很想让您知道,代表了我们公司里其他所有的人。而桃丽丝·吉什小姐,也为战争作出了贡献,她担任皮尔辛将军在新闻纪录片的形象指导——可能我不该泄漏这些秘密。”
“啊,女士们先生们,”我们的主人终于开口说,“请大家就座吧,格里菲斯先生答应在我们观看他的伟大的,哦,我要说,历史性的电影之前跟我们说几句。”
当客人们都走向房间的另一端时,福尔摩斯走到格里菲斯身边,让人以为是演员找导演要角色。但导演,可以理解,对挽着他胳膊的维罗尼卡夫人更感兴趣。
我在最后一排找了个座位,因为这样可以看到其他所有人。那个美国教授就坐在我旁边,让我奇怪的是,他看上去对自己很满意,并没有因为刚才自己造成的紧张气氛而感到尴尬。
“别以为我在这里很受欢迎,华生医生。”他说,“那些人看我的眼神,让我感觉不用等到天亮我就可以成为你的故事《被谋杀的教授》里的角色,是吧?但在我来的地方,战争还没有真正结束,我也不知道它是不是会结束。你以前看过这部电影吗?”
“不能说我看过,我不常去电影院,工作很忙,你知道。”
“当然,格里菲斯先生对美国历史的展现据称是学院派的——甚至还加上了一些自命不凡的注解。但他的记忆是有选择性的,由于他的背景,我想。等他们换片子的时候,我再告诉你一些对事实更真实的看法。”
“那太好了。”我答道,显得一点也不诚恳。
当大家都坐下后,D.W.格里菲斯,站在白色的银幕前,告诉大家他在英国有多么受欢迎。他和威尔逊总统是多么热忱地支持我们的战争,还有他要让他的电影来说话等等,接着他继续大言不惭、滔滔不绝地说着,我开始怀疑我们是不是还会看电影。他称赞了政府电影办公室主任比佛布鲁克爵士邀请他来英国,还有军需部的温斯顿·丘吉尔给了他很多剧情上的好建议。他说起在法国前线遭遇战火,又激动地描述在海峡这一边看到战争的第一手信息。他和他的同僚都住在萨伏伊酒店,从他们的房间可以看到德国的战机飞过泰晤士河上空奔赴目的地。他述说到了他的英国祖先,他在肯塔基的童年,他父亲在州际战争中的英勇表现,他家的贫穷,他早期为一家叫百奥格拉夫的公司拍电影,还有关于我们马上可以看到的这部电影的一些拍摄细节。他没有提到这部电影在美国上映时引起的争议,但我旁边的美国朋友在我耳边轻声告诉我,黑人对这部白人导演的电影里对他们的描写(有的带有攻击性,其他的则是盛气凌人)有负面反应。他还说起故事来源于一部臭名昭着的宣扬白人至上论的小说,托马斯·迪克森的《同族人》。
最后,灯光变暗,电影终于开始了。所有对政治事件的想法和对历史描述的准确性的疑问都消失了。《一个国家的诞生》证明了它就像导演所保证的那样,非常出色。电影讲的是一个富有的南方家庭,卡麦隆家族,和他们北方的客人,史东曼一家的故事。年轻一代之间的友谊和爱情于是面临着考验。电影中演员的演出,特别是两家的年轻女人们,表演得非常细腻自然,没有夸张的动作和过分的表情。
观看过程中,观众们一直全神贯注。大概放了一个小时左右,电影出现了一个少有的幽默镜头。高尚的丽莲·吉什,她演的是艾尔西·史东曼,北方废奴主义者奥斯汀·史东曼的女儿,在北方的一家医院里当护士,随着南方的英雄,由亨利·B·沃萨尔演的本杰明·卡麦隆弹奏的五弦琴唱着小夜曲。有一幕演到史东曼夫人路过联军的岗哨,斜靠在哨兵的枪上,哨兵叹息着,热切地望着这个美丽的女人。这是一个值得记住的人性化的一幕,但效果却被一声尖叫破坏了。
有人打开了电灯,所有的客人都转过身来,见到米兰达夫人站在那里,双拳抵着面颊,失控地哭着,眼里是一副受惊的表情。埃尔德里奇爵士伸手扶住她,放映机也停了下来。
“亲爱的,哦,亲爱的,”男爵说不出其他的话来。
“是他!是他!他就是那个人!就是那个人,我告诉过你。”
“来吧,亲爱的,”埃尔德里奇爵士说,在福尔摩斯和维罗尼卡夫人的帮助下,他把她带出了大厅。作为惟一的医生,我跟出去帮忙。
“我太太,呃,比较混乱,你可以,呃,给她一些镇定的药吗?”
我还没来得及出声给她推荐一种镇定剂,福尔摩斯轻轻地问道,“你看到谁了,米兰达夫人?”
“他是个凶手,我知道的。电影里的那个人,那个人那么吓人地看着她。”
“他是个演员。”维罗尼卡夫人很理性地说道。“他艳羡她的美貌,在发白日梦,这只是演戏罢了。”
米兰达夫人想接受这种想法,但她的表情很不平静。“演员?但我从来没有跟他演过戏。你呢,霍普先生?”
福尔摩斯摇摇头。“但他是个美国演员,米兰达夫人,是格里菲斯的剧组成员。你之前在哪里见过他?”
“在花园里,三天前的晚上。他从阴影里出来,看着我,就像在电影里的那样。然后他突然就不见了,就像他出现时那么突然。”她向埃尔德里奇爵士转过身去,恳求道,“我让你去找他的,亲爱的。”
“我是找了,亲爱的。”埃尔德里奇爵士带着忧伤轻轻地说,“我找了,还让所有的仆人们都去找了。我们到处找了,但是找不到人。”
“然后是昨晚,我又看到他了。他在那里,然后又不见了。他会把我杀了,他会把我们大家都杀了。我告诉过你我看到他了,亲爱的,我告诉过你,但你却说没人。”
“是没有人,亲爱的。”
“但这是真的。你以为我凭空想象,但我知道我见到他了,我渐渐开始相信他是个鬼,只有我能看见。但他今晚竟然出现在银幕上,不是吗?如果是我凭空想象或者他是个鬼,他不可能出现在格里菲斯先生的电影里,不是吗?他来这里做坏事,我知道,我可以感觉得到。”
埃尔德里奇爵士忧伤地摇摇头。得到了福尔摩斯的点头允许,我尽医生的责任过去给了她一些镇定剂。米兰达夫人的女仆扶着她走了。我们其他人都回到小宴会厅,D.W.格里菲斯先生又在那里跟其他客人讲话。他知道虽然他的电影引起一些争议,但观众常常会被某些特定的场景逗乐而忘记了争议。当他看到我们四个人回来,就停了下来,面带疑问地看着我们的主人。埃尔德里奇爵士犹豫地提到了他夫人身体不适,但坚持要继续播放电影。
电影继续放映,但即使是格里菲斯的天分和演员们绝妙的自然演出也不能抚平我的万千思绪。其中一个问题就是福尔摩斯的化妆会不会穿帮。有些客人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我可以想象他们在想些什么。埃尔德里奇爵士是米兰达夫人的丈夫,维罗尼卡夫人是个女人,而我是个医生,我们三个人走过去帮一个生病的女人还都情有可原,可他这个穿着艳丽的演员过去干吗呢?
电影放完,当客人们散去的时候,福尔摩斯和我一起来到了这位伟大导演的房间。福尔摩斯很快卸下了他“谢灵顿·霍普”的伪装,把他的真实身份告诉了格里菲斯。
“这是我的荣幸,先生。可以见到您这位在自己的领域里有着卓越成就的人。”导演说道。
“不像您在您的领域里那么有成就,”福尔摩斯优雅地回答,但多少有点不耐烦,想快点结束这种繁文缛节。
“格里菲斯先生。那个在电影里演晚上站岗的哨兵的演员吓坏了米兰达夫人,他叫什么名字呢?”
“很多人都问过我,但我必须承认我不知道。”格里菲斯答道。“他是临时演员,编外人员。在这部影片里,我们雇用了几百个临时演员。我经常会从中选出一个,给他一份工作。这种做法非常成功,但是当然,我们那时候还不知道。当天工作一结束,那家伙可能就巳经拿了工资走了,我们再也不会见到他了。吉什小姐有可能会想得起他的名字,我想,但我想不起。”
“所以,”我试探地问道,“这个家伙不在你带到这里来或者带到法国去的演员里面?”
“当然不在。我只带了几个最重要的演员。”
“他可能自己坐船来这里吗?”
“我认为这不太可能。华生。”格里菲斯还没回答,福尔摩斯就抢先说道。
“是不太可能,”我说,“你可能是对的,是米兰达夫人在幻想,她的精神处于很危险的状态,很容易会出现幻觉,”
“不,事实上,我相信那个夜哨对她来说非常真实,而且很凶恶。但这跟电影里演哨兵的人不一定是同一个人。只要那个人有蓝色的帽子和外套,戴着联军哨兵的皮带和剑,还长着长长的脸和胡子,微侧着头和显出渴望的有趣表情就行了,米兰达夫人不会注意到银幕上的人脸上有什么细微的差别。”
“但为什么呢?”我说。
“格里菲斯先生,你带着电影里的服装一起到英国来了吗?”
“没有。”导演答道,“为什么要带?除非有博物馆要做相关的展览。”
“哨兵的服装是很容易模仿的。”福尔摩斯揶揄道。
“但为什么呢?”我又问道。
福尔摩斯没搭理我,他告诉导演:“我们整夜都会守在你房间外面,格里菲斯先生,我们有枪,准备好了对付各种情况。如果发生任何不寻常的事,请马上叫我们。”
“好的,当然,”迷惑的美国人说道。
然后,我们就留在那里。两个小时以后,就在我觉得我们的努力都白费了的时候,我们听见从格里菲斯的房间里传出挣扎的声音。我拔出枪,我们冲进房间。在窗外的月光下,我们看到有个穿着联军制服的人,伸出双臂,双手正掐着D.W.格里菲斯的脖子。他抓住攻击者的手腕,无力地抵抗着。
“举起手来!”福尔摩斯大喊一声。
攻击者发出一声咆哮,继续攻击。我开枪了,打在了刺客的肩上。他发出一声痛苦的叫声,放开了格里菲斯,冲向窗户,显然他是从那里进来的。就在这一瞬间,我看到了他那发疯般的有创伤的脸,已经认出他就是那个美国教授,恩斯特·威勒。当他爬出窗外,他受伤的手臂支持不住,尖叫一声,失手摔了下去。
“快,华生,”福尔摩斯叫道,“别让他跑了。”在有需要的时候,福尔摩斯还是能够迅速行动的。我跟着我的朋友,不顾一切地跑下楼梯,也没感觉到周围房间的门打开了,灯亮了,传出埋怨的声音。
当我弯腰伏在那个自称恩斯特·威勒的人身上时,他正躺在格里菲斯房间二楼的窗下。我很快看出他没救了。手里拽着常春藤,不过藤断了,这已说明了一切。他的伤是致命的,在跳下来的时候摔断了脖子。
我们听到了埃尔德里奇爵士的声音,请求他的客人们不要离开房间。男爵自己穿着睡衣,冲出来跟我们在窗下汇合。
“发生什么事了?天哪,到底发生了什么?”他问道,看着尸体,我快速地告诉了他这次的袭击和戏剧性的结果。
“他一定是从窗口爬进格里菲斯先生的房间的。”男爵说道,向上看去,“他们的住处离得不远,中间有足够的地方可以给手脚借力。当然,这还是需要很多的,呃,勇气和无畏。”
“还有一点疯狂,如果你问我的话。”我说。
埃尔德里奇爵士点点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那这就算是结局了。他永远不能讲出事实了。但是,呃,我会说。现在这样更好。”
“我猜你会这样想的。”福尔摩斯回答说。
“那么,就是说,你哥哥的消息说,有个德国间谍混入了我的客人当中,哦,就是他了吧,是吗?”
“就是他了。穿着美国内战时期的联军哨兵的制服。不过这不是德国间谍的作风,至少我不这么认为。”
“我相信这是极其愚蠢的想法。”我说。“他当然对格里菲斯表现出一种天生的敌意,即便是他们在宴会厅刚被介绍认识的时候。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才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他,是吗?”
“但这就很难解释那个吓坏了你太太的鬼魅般的人了,埃尔穗里奇爵士。”
“哦,对。我明白了。”男爵点点头。“我终于明白了。她真是在花园和房间里看见了一个人,我还以为这是因为她生病的缘故呢。我从没怀疑过威勒。”
“我一开始就怀疑他了。”福尔摩斯说道,“你觉得为什么刺客任务的一部分是要把你的太太吓疯呢?”
埃尔德里奇爵士忧伤地说,“我无法想象。她,哦,受了太多惊吓,我亲爱的。我对她还很不公平。可能现在对她来说,一切都雨过天晴了。”
“是的,如果可以让她尽快地离开这里的话。”福尔摩斯尖锐地指出。
“那先生你,呃,有什么建议呢?”
“为什么,埃尔德里奇爵士,你到现在甚至没有问过我到底是怎么怀疑到恩斯特·威勒的呢,为什么认为他是冒名顶替的呢?我习惯人家要求我解释我的推理过程。你的漠不关心让我的虚荣心很受伤。”
男爵挤出了一声不自然的干笑:“啊,福尔摩斯先生,我为我的失误道歉。告诉我们吧,如果你愿意的话。”
“威勒说他是伊特鲁里亚文学教授。你跟我都知道,埃尔德里奇爵士,根本没有伊特鲁里亚文学的教授。不像希腊和罗马的文学,伊特鲁里亚文学没有随他们的文明流传下来。平常不知道的人可能会轻易地被他的说法所迷惑,但他那个荒谬的故事不可能骗得过你这个伊特鲁里亚文学的专家,对吧?”
“在事后我告诉过这个笨蛋,”埃尔德里奇爵士柔声说道,“说下去,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下面的是猜测,但是有逻辑基础。刺客就在你的房子里。你知道他是冒名顶替的,所以你必须跟他联盟。你,爵士,就是我哥哥警告我的那个德国间谍。可能你的太太开始怀疑你的一些活动,或者是她掌握的一些信息让你相信她可能知道了真相。你怕她利用这次周末的宴会揭发你,于是你花了点功夫把她孤立起来,企图从身体上和精神上破坏她的健康。身体上,你用了一种我不知道的毒药,但精神上的破坏,包括了上周利用威勒鬼魅般的外形,伪装成月下的哨兵。你希望,也已经证明了,你太太看到电影里月光下的哨兵的时候,会变得歇斯底里,那么她再对我或者其他客人胡说些什么,也没人会相信了,因为她显然是疯了。你不会否认吧,爵士?”
埃尔德里奇爵士的那种暧昧态度不见了。当他脱下面具,他的语气还是一样的优雅。但发音里明显带有一点点德国腔调。我警惕地握住了枪。
“你说对了。华生医生,威勒是疯疯癫癫的,他其实是个美国人,是个出高价才能雇佣的杀手,他的先祖就是为联军的军队做杀手的,他对美国南方有一种深刻的仇恨,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对格里菲斯也是。当初他来到这里的时候,穿着奇怪的联军军装,毫不掩饰对格里菲斯和联邦的不满,我本想要责怪上级这一失败的安排,但我后来选择了创造性地利用他们安排的这个人。”男爵的身体微微地紧张起来,看他的眼睛可以感觉到他准备随时采取行动,但他还是用那种平静的声调说道,“如果你不在这里,福尔摩斯,我可能已经成功了。我的客人当中又有几个人知道伊特鲁里亚文学是否真的存在呢?”
话音未落。他就向福尔摩斯冲了过去,手上出现了一把匕首,在我的朋友做出防备动作之前,我的枪已经代我说话了。埃尔德里奇·马斯特爵士受的伤足以阻止他的行动,但他也将活着去接受叛国罪的审判。
第二天,福尔摩斯和我一起乘马车去了火车站。我说,“我应该知道威勒那家伙不是个好人,当他说出那么令人讨厌的题目《被谋杀的教授》时。可怕的品味,我连做梦都不会想到会用出现了谋杀或者死亡这样可怕字眼的题目出版我的故事。我的出版商绝对不会同意的。”
“我倒是记得你几乎有过一次例外,华生,不是有个故事叫《垂死的侦探》吗?”
“是的,是有。但你不会死的,福尔摩斯。”
“是你不让我死,我亲爱的朋友。”
――本篇完――
稀世珍禽
卡罗琳·惠特
(注:卡罗琳·惠特 (Carolyn Wheat) 以她的卡斯·简森法津神秘故事系列着名,还编辑了短篇小说集《长椅前的女人》。她在纽约新学院教授推理小说的写作,在布鲁克林的法律学院教法律写作。她是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女探险者,她的代表作品是《槟榔木手杖》。)
没有拱形窗户的俱乐部,算不上一个真正的俱乐部。戴奥真尼斯俱乐部的“陌生人”房间是这个俱乐部最荣耀的地方,我坐在舒适的真皮沙发上,被这个想法吸引住了。整个伦敦城在微拱的窗格外走过,至少看上去是这样:高贵的和卑微的,绅士和小偷,穿着风衣的男人和穿着天鹅绒斗篷的女人,高头太马和肮脏的饿狗。
马车哒哒地走过,有些是这个伟大城市的公共马车,其他的则带着代表各自阶层的菱形徽章。送货员训斥着马车夫,小贩们叫卖着各色器皿,两颊搽了可能太多脂粉的女人们向经过的男人们投以不体面的笑容。
我设想自己是一个研究人性的学生——或者至少曾经这么想过,直到我认识我非凡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更加非凡的哥哥迈克罗夫特。
“那个人冒着被罚款的危险就为了跟我说话,”迈克罗夫特说道,吃了一大口黄瓜三明治。“我们两个人绝对可能在最尴尬的情况下被委员会注意到。”戴奥真尼斯可能是英格兰最古怪的俱乐部,它有一个传统规定,就是在私人房间里会员之间不能互相讲话,而只有在“陌生人”房间里他们才允许互相交谈。(确实,这个名字可以作为对宾客的一个提醒,他们在其他俱乐部会被称为“贵宾”,但在戴奥真尼斯,他们就像病菌那样被隔离开来。)
“我只能得出这么个结论,他的确有一件非常要紧的事情。”
“对他来说很要紧,我亲爱的迈克罗夫特。”歇洛克·福尔摩斯答道,“对我来说,并不重要。”他很满足地呷了一口茶,没有吃这个古老俱乐部的侍应生送来的三明治和烤饼。“但告诉我,你对这个俱乐部会员都知道些什么呢?”
“他是最近从学术界退休的。”迈克罗夫特答道。“不是牛津或剑桥的教授,而是北方一所不太出名的大学,他是个考古学家,这不是他的工作,而是他的兴趣。”
“是个业馀的,”福尔摩斯轻快地点点头说道,“这就意味着他不是三脚猫就是天才,不可能有其他的情况。”
“他对早期的英国瓷器有很高的热情,为了这个,他参加过全国多个地方的好几项‘挖掘’工作。”迈克罗夫特用雪白的餐巾擦擦嘴唇,他把手伸进丝质马甲口袋,拿出一个折叠整齐的便条,递给他弟弟,好像在请求他帮个大忙。
我的朋友把纸牵到灯光底下,低声嘟囔了一声:“光滑的淡黄色纸面,水印是来自布卢斯特父子公司,毛纸边——仅从笔迹来看,非常美观,你的朋友——徒手书写。写出那么有装饰性的字来,没有污点,没有涂改,没有——我收回我刚才的话。这个人是个天才,不是三脚猫。”
“便条上写的是什么?”我徒然地试图在声音中掩饰内心的急切。福尔摩斯和他哥哥不用读便条的内容,光谈论其他相关的东西就能谈上半个小时,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想知道内容。
“‘我必须就一座英国古坟堆中不寻常的物品而咨询你着名的弟弟’。签名,威尔福莱德·派屈佛德,艺术硕士。’
“手推车(注:英语中手推车与古坟堆是同一个单词“barrow”)?”我望向窗外,一个路过的卖花人让我想起了科文特花园。“什么东西可能——”我突然脸红了,马上打住,发觉自己犯了个错误。作为一个考古学家,派屈佛德毫无疑问用“古坟堆”来突出一个古代的集体墓地,而不是装水果或蔬菜的手推车。
“不寻常的物品?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只有一个方法能够找出来。”福尔摩斯答道,“侍应生有没有请派屈佛德先生来‘陌生人’房间见我们呢?”
“它表面看上去——当然,我对这类事情所知有限——但它看上去的确像大英博物馆爱尔金房的何露斯(注:何露斯,古代埃及的太阳神,欧塞利斯和艾西斯(司丰饶的女神)之子,被描绘长着鹰的头)神像,你知道,但当然,我不是埃及学家,只是它看上去非常像。”派屈佛德最后接不上气。像一匹跑累了的马一样慢了下来。
从这个人上气不接下气、又没有条理的话语里。我们终于听清了他的意思。原来,在他的英国古墓里放的,不是他所期望的七世纪的文物,而是一只小鸟,它由一块黑色的石头雕刻而成,不属于英国历史的任何一个时期。
“可以肯定的是,它非常珍贵,很古老,”古董学家继续说道,“但从任何方面来说它都不是英国的,没有理由从卡多根爵士的墓地里出土。”他听上去非常愤愤不平,好像那只黑色的鸟特地飞进了他的古墓来激怒他。
他身材矮小,头发卷曲,白色的头发一绺绺地从他粉红色的头皮上长出来,好像被电击过一样,银色眼镜后面的眼睛倒水汪汪的挺有神。他一边说话,一边好像在用骨节粗大的手指在空气里玩着看不见的挑线游戏。我很同情要坐着听他讲课的学生们,如果他那口语化的发言是必须听取的教诲的话,他们一定要很努力才能保证让自己不睡着。
“它看上去肯定是埃及的东西,”迈克罗夫特说。他把派屈佛德放在茶几上的小鸟拿起来。“这是玄武岩。我想。”他咕哝着,轻抚着这个暗黑色小雕塑的光滑表面。
“一个陪葬品,你们怎么想?”福尔摩斯让我惊讶不已,通常,他除了对犯罪学有研究。对其他事情就不怎么行了。“我相信,这种大小的雕塑经常被放在金字塔里作为木乃伊的保护神。”
“但它在卡多根先生的坟墓里做什么呢?”教授的脸上带着一种暴躁的愤怒表情。
“已故的卡多根爵士有可能是十字军战士吗?”我拿起最后一个黄瓜三明治,“他有可能从圣地带回了这件雕塑作为纪念品。”
“很有可能,”派屈佛德说道,脸上有一种气人的微笑,“如果他不是死于十字军第一次东征之前的四百年。”
“派屈佛德教授,”福尔摩斯问道,双手十指相对,“你对这只石鸟在古墓里放了多长时间有没有想法?有可能是新近放进去的吗,比如一年前,还是放了很长时间?”
“问得好。先生,”矮小的教授微笑道。“我看得出找你算是找对人了,找对了。当我第一次打开坟墓的时候,我敢发誓我是第一个。通常来说,你知道,”他继续道,他的手掐着大腿,“我们考古学家到一个墓地,一般都是在其他人已洗劫过后才到的——盗墓者、猎奇者、腐烂的野兽等等。”
“但这次这个地方看上去好像没人来过。”福尔摩斯说道。
“看上去是,”矮个子降低了声音,哈哈笑道,“处女地。完全没有被动过,我甚至一度失去了逻辑,以为我会从里面放出一个魔鬼来。你知道,当地有个传说,古墓被死人的灵魂、幽灵占据,打开墓地就会放出这些鬼魂。”
“我猜你肯定不信——”
“哦,不,当然不,福尔摩斯先生,”派屈佛德急忙答道。他瘦削的手把一头乱发捋到耳朵后面。“但我在古墓所在的沼泽地里看到了奇怪的东西。只有一部分能归结到沼气上,先生,只有一部分,”他的声音变得更小更神秘了,“我移开石头,一块接一块,非常小心,从坟墓外,我借助灯笼光往里面张望,就看到这只鸟用它的大黑眼睛盯着我——哦,先生,我不否认它吓了我一大跳。”
“我可以想象。”迈克罗夫特答道。他的胖胖的手继续摸着石鸟,用手指摸索着,好像希望从它的形状和重量上看出什么来。
“它就在正前方,”派屈佛德说,“所以我以为一定有人打开过坟墓把它放进去了,我是说,这是我认为仅有的一种可能。但不管是谁做了这件事,随后把古墓重新盖上。那么小心,那么精密,那么准确,我只能想象这个人跟我一样对英国古墓非常熟悉。我告诉你们,先生们,在英国这样的人是极少的。我不喜欢吹牛,先生们,但即使是很多名牌大学的知名考古学教授也不能做到。它的石头一层叠一层,没有用泥灰就封上了墓道口,使它几个世纪都没被人动过——那是真正的艺术品,福尔摩斯先生,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我敢肯定。”
“隐藏这个黑色的乌,”福尔摩斯说道,几乎漫不经心,好像在确认一件司空见惯的事。
“正是如此。我问我自己,为什么有人要把它藏起来呢?”派屈佛德往后靠在椅子上,微笑道。“那样的一个发现可以让人大发一笔。它应该被收藏在大英博物馆,或是艾西摩伦博物馆,而不是在一个古墓里。”
“如果它被盗了,”我试探地说道,赢得了教授的微微一笑,作为对我的理解力的赞赏,“那就可以解释——”
“完全正确,医生。如果它被盗,一个隐秘的古墓会是个藏东西的好地方。它可能还会在那里躺一个世纪都没人知道。”
“它可能已经在那里躺了半个世纪了,”迈克罗夫特说道,“偷窃可能也不是最近的事。埃及金字塔从罗马帝国时期就开始遭到抢掠,他们的战利品在整个欧洲大陆到处都有。”
“这种无谓的猜测到此为止吧,”福尔摩斯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当前第一要务就是找出这个鸟到底是不是埃及的,如果是,它大概会值多少钱?”
“我知道有这么个人,”迈克罗夫特拍拍他的胖手,“他也是这里的会员,但很少在这里见到他,因为他很多时间都在东方度过,他是业馀的埃及学家,很有学问。就在这个房间里,当他某次探险回来之后,我们有过几次很刺激的讨论。”
“请告诉我他的名字,”歇洛克·福尔摩斯说,向前探身,灰色的眼睛里闪着好奇的光。
“巴索·布莱克尼,”迈克罗夫特回答道,仿佛心满意足。“他对埃及的了解,比年纪和教育程度高过他两倍的人还要多。他住在布莱顿附近。我们叫他的话,他可以很快就到伦敦。”
哈德逊夫人告诉我们有客人,然后退到一边,把客人让进客厅。他是个瘦弱的人,灰白头发,一双好奇的大蓝眼睛。作为一个知名专家,他显得比较年轻,你也完全不会把他跟“探险”两个字联系在一起。
“啊,布莱克尼先生,”福尔摩斯微笑着说道。“你能来太好了。”
“能帮到你的忙我简直太高兴了,福尔摩斯先生,”这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回答道。他穿着一件裁剪得体的灰色绒面布西装,靴子擦得锃亮。“我决定用这次计划外的机会来伦敦,晚上就去看歌剧。”
布莱克尼把他的帽子放在旁边的桌上,从他的毯制旅行袋里拿出一对白色的棉袖套,套在自己的袖子上,说道,“我能看看那只鸟吗?”
“当然,”福尔摩斯答道,嘴角露出诡异的微笑。“我还想给你泡杯茶呢。不过我对你的专注深感佩服?”
福尔摩斯已经在雕塑上进行了几个化学试验。确定它是玄武岩制成,就跟其他很多埃及殉葬雕塑一样。他刮了刮雕塑的底座,发现它不是实心的;雕塑里面不是由黑色的火山岩材料制成。但如果不打碎这个雕塑,他能做的就只有这些了,他在专家对它作出估价前不敢打碎它。
石鸟放在福尔摩斯的旧实验台上,衣着讲究的学者俯身仔细打量着。他再次把手伸进他的大旅行袋里,拿出了一面放大镜,一个刷子,还有一个小凿子。福尔摩斯挑了一下眉毛,但我可以看出他很佩服。
布莱克尼先生用他修长的手指在那个猎鹰上指指戳戳,仔细研究着,福尔摩斯叫了茶。整整十分钟之后,布莱克尼先生直起身来,把鸟从桌子上拿起来。用力把它扔在石制的炉台上。
黑色石头的碎片四处飞溅,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叫道:“你干了什么?”
我转向福尔摩斯,“我的天哪,他把它给毁了!派屈佛德会说什么?布莱克尼先生。”我叫道,跑向炉边,好像可以把时间扭转过来,调回到这令人震惊的毁坏行为之前,“你一定是疯了!”
当我跪在壁炉前捡起碎片的时候,听见身后有个奇怪的声音。是福尔摩斯——在轻声笑着。
“验证你的设想,布莱克尼先生?”
“没有被验证的假设是没用的推测,福尔摩斯先生。”
“令人钦佩的勇气,”侦探微微欠身回答道。“我们可以看一下你的小试验的结果吗?”
我已经蹲在蓝色的炉台石上,所以我捡起打碎的雕塑,翻转过来,不禁惊讶得倒吸一口凉气,几乎要摔倒。
在玄武岩的外壳下面,露出了一部分,一个如此漂亮非凡的鸟,金子做的,镶满珠宝,眼睛是用红宝石做成,如此眩目,我的眼睛都被晃得睁不开了。“哦,天哪,”我喃喃自语,“这,这简直太美了。”
“但这不是埃及的东西,对吗,先生?”
“不,”这位不同寻常的矮个子回答道,他走到壁炉边,跟我和福尔摩斯站在一起。我们三个围在这个小东西旁边,好像在膜拜一个异教的神像。“我一眼就看出它是个赝品,我正想告诉你们,就看见在玄武岩表层下有一层薄薄的蜡。有人用蜡把里面的东西保护起来,然后在表面复盖上一层玄武岩混灰把它隐藏起来,要知道玄武岩下面是什么的惟一办法就是把它砸开。结果就是这样。”
“但这是什么呢?”我把东西在手里转着,让阳光照射在珠宝上,“它又属于谁呢?”
“那些都是很切题的问题,华生,”福尔摩斯赞赏地点点头,“把一个猎鹰放在另一个猎鹰里面,有什么方法比这个还要好呢?非常聪明。任何找到它的人会像我们一样,以为它是埃及的,然后别人会以为它是假的,那它就会一钱不值。而正是布莱克尼先生的勇气,让我们看到了这只鸟的真正价值。”
哈德逊太太把茶端了过来,摆在旧茶几上,她皱着眉头,脸上带着不大情愿的神情。福尔摩斯倒了杯茶,递给我们的客人。客人接过杯子,也没有坐下。他小呡了一口。放下茶杯,拿起他的小凿子,走过去把剩下的玄武岩灰泥从珠宝鸟上面凿开。
“彩釉?”福尔摩斯问道。他站着,越过布莱克尼盯着小鸟,就像一个急切的父亲看着医生检查自己的孩子。
“你知道那不是,”埃及学家答道,语气有点粗鲁。“但我觉得在得出结论前,先排除其他的可能性是有好处的。”
“所以这些珠宝是真的,”福尔摩斯喃喃道,他的声音逐渐减弱,眼睛望向远方。“它到底是埃及的吗?”
灰白头发的教授肯定地摇摇头。“不,不是的,如果一定要马上猜的话,我会说它来自东方,但是年代比较近,波斯或者是奥特曼时期的。”
“所以我猜测它是十字军东征的战利品,也离这个答案不远了,”我有点得意地说道。“有可能是卡多根爵士的后代里有人把它从东方带回来,并把它放在这里来保护先祖的坟墓。”
“不管怎么说,我已经尽我所能了,”那位绅士说。他又喝了一口茶,解开袖套,把东西都放回毯制旅行袋里,拿起了他的帽子。“《托斯卡》还在等着我呢。我建议你们联系一下牛津大学的格特曼。他是研究这类问题最好的专家。”
牛津大学的格特曼——比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更壮更圆——证明他是一个真正的信息源,他给的信息太多,以至于福尔摩斯不得不常常提醒他只讲些必要的,他经常会提到用意大利文写的专论,法国历史故事里的章节,不知名的西班牙伯爵写的更不知名的传记,以及私人发行的家族史等,我的大脑在撒拉森人、巴巴罗萨、苏莱曼大帝和圣般武土团中晃悠。
“它的来源,格特曼教授,”我终于说,“是在土耳其或波斯·我恐怕我已经被搞糊涂了。”
“马耳他,”他皱起了浓密的眉毛,好像他不喜欢跟一个跟不上他思路的笨蛋打交道。“我清楚地说过它毫无疑问——而你应该知道,先生,有些好事之徒可能会对结论产生争议——好,我们就算它会引起争议——但我敢用我微不足道的名誉打赌这是真品,是歌曲和故事中所歌颂的稀世珍禽(注:原文为Rara Avis,拉丁语,意为“罕见的鸟”),传说中的马耳他猎鹰(注:马耳他猎鹰,十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的骑士们驻扎在地中海的马耳他群岛,作为回报,每年他们进贡一只具有宗教意义的猎鹰。根据许多文艺作品的加工,这一活鹰常常变成镶满珠宝的猎鹰雕塑品,就如同本文故事里的这只一样)!”
他煞有其事的样子让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但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教授?“
“这意味着,首先,这只鸟值一大笔钱,”福尔摩斯说道,故意用一种非常平淡的语气来打断教授夸张的语调。
“这是无价之宝,先生,无价之宝,”教授用一种柔软平滑的声音说。他的眼睛从他进门那一刻起还没有离开过那个闪闪发光的东西。他浓黑的眉毛下有一对深沉的眼睛,脸上长满黑色的胡子,丰满的嘴唇给人以美感,显示出他是一个胃口很大的人,很明显,他的贪婪被这个珠光宝气的小鸟挑了起来。但可能我误会他了,因为他接着说,“研究东方的学者找这个东西找了几百年,以为它已经丢失了,后来又找到了,再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战争的爆发,它又失去了踪迹。它曾在英国出现,所以我不奇怪在贝克街这里看到它,但我又很惊奇。又惊奇又高兴,震惊又好奇——我几乎已经以为它是个梦幻,一个幻影,一个想象出来的虚构故事。”
“是谁做的?”我想如果我问个比较简单、近乎幼稚的问题,那么得到的答案也有可能不那么深奥了。
“耶路撒冷圣约翰医院圣会,后来被称为罗德斯骑士团,现在叫作马耳他骑士团,”格特曼回答道。他把手交叉放在他的大肚子上,往后靠在皮椅上,好像要讲一个很长的故事。“虽然没人知道他们之前的名字是怎么来的。因为在一五二三年苏莱曼就把他们赶出了罗德斯岛;但他们到了克里特岛并说服了查理五世把马耳他、盖左和的黎波里给了他们,但是有一个条件,”他继续道,降低声音,放缓速度,戏剧化地强调说。“他们每年要向皇帝进贡——贡品就是一只猎鹰。”
“一年一只这样的猎鹰会让他们变穷的,”福尔摩斯说。
胖子抬头大笑。“是的,是会的。但这是只在第一年才进献的特别的贡品。请记住,骑士团掠夺了阿拉伯人那么多年,搜刮了很多战利品,他们有金子、美玉、钻石、红宝石、丝绸和象牙,富得超乎任何贪婪的想象。圣战对他们来说只是让他们自己变富而已。”
“所以他们用战利品的精华制作了这只鸟,”福尔摩斯说。“然后把它进贡给了皇帝。”
“用一艘军舰运送,由一位法国骑士指挥,”格特曼用力点头表示认同。他有一点点的德国口音,带着牛津人的措辞。
“有些证据告诉我它并没有到达西班牙,”我说。由于光线的缘故,那只鸟好像在对我眨眼,有些令人不舒服。它有两只红宝石眼睛,当阳光照在红宝石上。它们闪着光,好像是刚滴下来的鲜血。
“你是对的。”教授点着他的大头表示同意。“巴巴罗萨,也叫海雷丁,是阿尔及利亚的海盗,他们截住了军舰并夺走了这只鸟。这样,它就留在了北非。又过了几百年,它才被英国的着名探险家弗朗西斯·沃内爵士带走了。”
“那它的确到过英国,”我叫道,“沃内在科茨沃尔茨是不是有座房子?”据我们所知,古墓的地点就是在那个风景如画的乡村里。
“是的,他有,”格特曼答道,我得意地笑了。“但传说中,这只鸟叉离开了英国,去了西西里岛,然后是西班牙,最后到了巴黎。”
“要是传说不准确呢?”我不能控制我自己,这个嵌着宝石的雕塑激发了我的想象。“如果沃内把鸟留了下来,然后传出谣言说它不在国内了,那又如何呢?”
“也有可能,”福尔摩斯应声说道,“离开英国的是一个假冒的马耳他猎鹰,而不是真的。沃内可能把真的鸟藏在了古墓里。”
“那么,福尔摩斯先生,”格特曼说,好像在预示着什么,“你是在置疑阿拉伯研究者,想把历史上最值钱的东西占为己有。”
“但究竟谁该是它的主人呢?”我越看这只鸟,越不想把它放在不值得拥有它的人手里,这东西是件艺术珍品,我强烈感觉到它应该被放在一个让所有人都能看到它光彩的地方。
“也可以说它应该属于西班牙国王,”教授说道,“毕竟他的先祖才是这个东西预期的收货人。”
“或者有可能,”福尔摩斯建议道,“马耳他骑士团应该被告知他们的礼物被找到了。毫无疑问,他们用不太值钱的货币代替猎鹰交了租金,他们没欠国王什么东西,只是根据约定,一年欠了一只活的猎鹰。”
“那么发现这只鸟的土地的所有人怎么办?”我问道,“沃内家族还有财产吗?如果有,他们没有权益吗?”
‘这全是很好的法律问题。先生们,”格特曼教授说,“但都超出了我的范围,我要走了,剩下的时间我要从我的书里,查一下关于黑色猎鹰的事。经历过那么多次失望,现在终于能看见这只鸟,这真是件了不起的事。”我实在觉得他在这只珠宝制成的小鸟旁边看了太久了;在我看来,他的小黑眼睛透出的光芒显得很贪婪。
“我想去古墓看看,”福尔摩斯用一种耐心的语气说。这看上去是一个合乎逻辑的要求,但矮个子教授却似乎进入了一个难以应付、语无伦次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