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回家之前,你一定要来贝克街喝点茶,吃点点心,华生。”福尔摩斩说。
“我们现在安全了,福尔摩斯,”我感激地回答道,“算是叫做脚踏实地了,他现在不能抓到我们了。是的,茶和点心听上去不错,我感觉现在能在我们身上发生的最坏的事情就是哈德逊夫人把茶具掉在地上!你可以向我建议我应该给我们最近的遭遇起个什么名字。”
我们舒舒服服地坐在福尔摩斯的公寓里,我看着他往烟斗里装满烟丝。把它点着。
“我的建议是叫做‘高地上的戏弄’,华生,”他说。
我觉得很迷惑。“戏弄是指什么?”我问。
“没有威胁维多利亚女王生命的企图,”他回答说。
“我知道这是官方的说法,但……”
“不,华生,我是说事实上他们没有对女王进行袭击——她不是计划中的受害者。”福尔摩斯坚持道。
“你把我弄糊涂了,我亲爱的伙计,”我现在完全糊涂了,“我好像记得那个仆人从格子呢地毯里抽出一把枪,向女王开枪,我还替她挡住了一颗飞向她的子弹!我不可能连这些都搞错!当另一个仆人拿出匕首扑向女王的时候,你抓住了他,跟他在地上搏斗!然后从灌木丛里打来一枪,在他正要占上风的时候杀死了他。”我脑子里灵光一现,用生动的词句回忆着。“有一点奇怪,就是,为什么,如果那一枪射得早一点点,那就能把你打中了……”
“哦,天哪,福尔摩斯,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惊叹道,一股寒流顺着我的背脊直冒上来。
“非常精确,我亲爱的朋友,非常精确,”福尔摩斯用叙述事实的语气说,“我正在思考这个假设就是莫里亚蒂试图在我们两个人面前刺杀女王,这样就会让我们名誉扫地。‘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他的朋友约翰·华生医生没能够阻止对女王的暗杀!他们甚至没能抓住杀手!”他摇摇头。
“不,华生,不管是不是名誉扫地,我们还是能够继续进行我们的工作,抓住罪犯。莫里亚蒂还想要得更多——他想要我死,还要在女王面前演好这场戏!他也会很高兴看到你的牺牲!我希望我没有把自己的价值摆到一个太高的地位,但我得出结论那些子弹是冲着我来的,而不是女王陛下,”
“我恐怕你是对的,福尔摩斯,”我说,“我也怕这个游戏还没有玩完。”
“我的结论也是如此,”他同意道,他的声音里已经没有胜利的欢愉了。
“那些昨天晚上在我们的包厢外面走来走去的人,还有那个男人,在包厢门边站了一个小时抽烟,都是为了激怒我们,让我们无法入睡,让我们担心什么时候会被怎样袭击。我们回来了,华生,觉得自己终于安全了。其实我们并不安全!我怀疑莫里亚蒂还有另外一个惊喜等着我们!”
我在房间里四处张望,看不到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或者放错位置的东西。
“是什么,福尔摩斯?在哪里?”
福尔摩斯朝着行李点点头。
“但那一直是锁在行李车厢里的呀!”我向他保证。
“当然,莫里亚蒂要贿赂一下看守进行李车厢不是什么难事。但做什么呢,福尔摩斯?放进一个炸弹?”
“那正是我的想法,华生。”
“那么我们把这些行李箱交给警察吧,或者更简单些,就把它们丢进泰晤士河吧!”我要求道。“里面没有什么东西比你我的性命更重要啊!”
“如果我们把这些行李箱交给警察,他们只会把自己炸死,”他做着否定的手势说,“而如果我们把它们扔进泰晤土河,一定有人会找到它们,他们也一样会把自己炸死!我们一定要自己解决这件事情,华生。”
我能够感到汗珠从额头渗出来,喉咙也开始发干了。
“不要那么紧张,我亲爱的朋友,”福尔摩斯微笑着说,“我早有预防。在我关上我的行李箱,按上锁扣之前,我在开关的洞里塞了条灰色的棉线。如果有人要试图打开它们,那我就会发现那条棉线已经掉落了。来,毕生,把我的放大镜拿过来,看看我说的对不对。哦,当然,我对你的行李箱也这么做了。”
我小心地拿了一个放大镜,单膝跪地仔细检查我行李箱上的锁。是的,我能看到,虽然裸眼几乎看不到,但在每一个锁扣下面,都有一条棉线。
“现在还行,”我说。“现在我要检查你的行李箱了。”
我从最小的箱子开始检查。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两个锁下面都有棉线,另一个箱子也是如此。随着恐惧的增长,我检查了最后一个箱子,也是最大的那个,我的手开始变得又冷又湿,心跳也开始加速。我一遍遍地检查,没错——那上面没有棉线。
“这个箱子,福尔摩斯。这个被人动过。”我边说边往后退。
“莫里亚蒂是魔鬼的化身。华生,我相信他在箱子里放了个炸弹。设计好在我打开盖子的时候爆炸,这样就能杀了我,或者可能更糟,把我炸瞎,或把我的手炸掉!那当然可能是另一个戏弄!”
“明智点吧,福尔摩斯。让我们就把这个可恶的东西扔掉吧!”我抗议道。
他抬起眉毛。
“但那样我们就永远不会知道了!我们会感到很懊恼,并对任何东西都产生怀疑,等着下一次他的行动。不,华生,我们必须现在就面对它。”
“我有个主意。把箱子平放在地上,正面朝下。现在,给我一把剪刀,我要把背板的缝合处拆开,然后可以小心地把我的衣服拿出来,这样,不用打开箱盖。我们就能看到莫里亚蒂送给我的小礼物了!”
“福尔摩斯,”我抗议道,“我来做,你站得远—点——不要跟我争!”
我拒绝把剪刀给他,而是自己走向了箱子。
我用我的方法剪开了撑起箱子背板的三个边的缝合处,然后我把它往后掀开,剪开了衬里,我把里面的东西慢慢地一件件的拿出来,袜子,裤子,衬衣,把它们放在地板上。然后我就看见了。
爆炸物,包在棕色的纸里面,外面有彩色的电线,接在一个连着电池的电路板上。电线从爆炸物里延伸出去,连着箱盖。只要箱盖一打开,就会连上电路,炸弹就会爆炸!我的手开始发抖了。
“稳住,华生。”福尔摩斯命令说,“把连着炸弹的电线一条一条地剪开。”
“站后面一点,福尔摩斯,我要剪了。”我剪了。松了一口气。
“祝贺你,华生!看来你在两天之内救了我两次呢!”
“不要这么想,我亲爱的朋友,”我带着夸张的口气说,现在终于结束了,“我本来的印象是我昨天救了女王陛下一命,但我的想法被纠正了!”
“只是好奇,如果在救我和救女王之间让你作出选择,你会选什么呢?”福尔摩斯问道。
“毫无疑问。福尔摩斯,像我这样的爱国者,会先救你的,”我毫不犹豫地说。
“但如果假设维多利亚女王去世了,爱德华成了国王,爱德华七世,你会先救他的命还是我的?”
“还是毫无疑问,爱德华国王。”我开口道。
福尔摩斯看上去有一点垂头丧气的,“你的爱国主义会让你成名,华生。”他费力地说。
“就像我想要说的,福尔摩斯,‘爱德华国王是出了名的无关紧要的人,我当然会选择去救你的命。”我回答着,比我想笑得更可掬。“我恐怕爱德华继承了他父母身上太多的恶习和太少的美德!你必须原谅我——现在轮到我来小试一下我的幽默感了!”
福尔摩斯的骄傲和如释重负是那么明显。“你是个极好的伙伴,华生!”他说,拿着他的烟斗,在手里把玩着。
“我听到哈德逊夫人正在把茶和点心拿过来。如果她把那些掉到了地上,那真是发生在我们身上最坏的事情了,我想如果让她看到这个不太好看的装置,我们就可以跟茶点说再见了!”
当哈德逊夫人进了门,福尔摩斯马上从她手里接过了茶点盘,时机恰好。当她看到了地上乱成一团,然后又看到了炸弹,她双手捂住脸,尖叫道,“福尔摩斯先生!那个鬼东西是什么?”
“不要惊慌,哈德逊夫人,那是个炸弹,但现在非常安全。”我向她保证。“看来在苏格兰有人不太喜欢福尔摩斯,就把它放进了他的行李箱里。”
“哦,”她厌恶地说,“你得向我保证,福尔摩斯先生,如果那个乡村有人这么恶毒的对待你,你以后就不要再去了!请你选一个英国人能受到尊敬的地方去,比如说瑞士。”
“如你所愿,哈德逊夫人,”福尔摩新让步了,“为我的健康和安全考虑,像你坚持的那样,我下一次的假期会在……莱彻巴赫大瀑布,而你,华生,要陪我一起去!”
――本篇完――
金色猴子的谜语
洛伦·D.埃斯特曼
(注:格伦·D.埃斯特曼 (Loren D. Estleman) 是五十本书的作者,其作品包括阿莫斯·沃克尔的侦探小说系列、几本西部小说和底特律历史推理系列。他的第一本歇洛克·福尔摩斯模仿小说《歇洛克·福尔摩斯和德库拉》一直再版了二十四年。
对老年人的一个常见的错误看法就是鳏夫一定是孤独的人,即使身处密密麻麻的人群之中。那是乔治五世在位的第三年,在过去的十年里,我有大部分时间都处在丧妻的痛苦之中。在跟南非和中国的战争中,英国的男性人口悲剧性地减少了很多,以至于任何一个社会地位相对较好的单身男士一出现,就有某些特定年龄层的未婚妇女们趋之若骛。在我们优雅的维多利亚女王和好心的爱德华七世国王去世后,这种情形显得更为严重。有些大胆的独立女性甚至会在人头攒动的宴会厅里站出来,公开宣称她对某位男士的意图,就好像老虎伏击野兔一样,一点都不会感到脸红。
到一九一三年夏天,我对这种行为已经见怪不怪了,但对之极其厌倦。我的生命已经处于这么一个阶段,一支雪茄、一杯酒和一本好书就能基本满足我对幸福生活的梦想,但如果在那些大胆的尤物面前说这样的话,一定会冒犯到她们,最终使一个人失去良好的声誉,而名声,说到底,就是我们所拥有的全部资产。
“我逃离了——看上去是这样,”康拉德在《吉姆老爷》里这样写道,这句话是对我那年六月份的行为最恰当的描述。为了避开各种无休止的邀请和别人的评头论足,我从伦敦逃到了南塘,跟我最好的老朋友一起度假。
对我已经出版了的故事集比较熟悉的读者可能记得。歇洛克·福尔摩斯,在一生为各种大小人物提供他独一无二的服务之后,现在已经退休,在苏赛克斯区过着冥想和养蜂的生活。那里与世隔绝,周围没有邻居,他那栋小小的别墅建在白色的悬崖之上,面对清澈的英吉利海峡,就像在多佛经常能见到的那样。带着对这个孤独的(而且绝对充满阳刚之气的)英国海岸线的热切向往,以及对这个跟我一起经历过无数奇异探险的人的亲密之情,我在纽海文下了火车,租了一辆戴姆勒汽车,行驶在余下的二十英里的海岸线上。车子以每小时十五英里的高速前进着,我一手扶住我的帽子,另一只手抓住车子的一边,想起了当年坐着马车紧急赶往惨案现场的时候,任何年龄的人都会有的那种高度的兴奋。
“华生——好伙计,是你吗?我才刚刚接到你的电报。再有一个科学上的改进,我们就能赶超天才的摩斯先生了。”
就在我们减速转入别墅的时候,我认出了从海边向我们走来的枯瘦的身影。他只穿了一件厚绒布袍子,没系带子,里面穿一件游泳衣,湿淋淋的贴在他瘦骨嶙峋的身体上,证明退出公众生活后,他的胃口并没有增加,而且依然那么讨厌老是闲着不运动。除了他的头发变得花白,额头头发有些稀疏之外,他跟十年前流氓伯爵希尔维斯企图对他下毒手的时候相比没怎么显老。那是我们一起经历的最后一次探案,也是我最后一次去我们亲爱的贝克街的公寓。(我现在已经长得相当胖了,是舒服的沙发和长期租用辛普森公司汽车的受害者。)
尽管年纪大了,体重也增加了,我还是迫不及待地从车上的乘客座位上跳下来,握住了他的手。手冰冷,因为他刚从冰冷的海水里上来。走近之后,我发现了他炯炯有神的眼角有了皱纹,两道深深的皱纹从他的鹰勾鼻延伸到薄薄的嘴唇边,那是岁月和长期精神集中所刻下的痕迹。他让我想起了美国雪茄店里饱经风霜的印第安人。
“我希望我没有给你添麻烦,”我说。
“不会比你给你的狗添的麻烦多。我相信你在布莱基斯的猎犬是条好狗。”
我对他提起布莱基斯大为诧异,因为我想不起来曾经跟他提起过我有一条狗。
他笑了,他的笑容很多人看了会以为是苦笑。“时间没有改变你,岁月也没有让你变得更聪明。像你这样的老运动员。一定无法抗拒重游年轻时运动过的橄榄球场。所以你的左脚后跟沾着球场上特殊的黑泥。虽然年龄的增加和你的腰围让你无法随意进行远足,但你还是会稍微多走些路把你的狗送去寄养。那是一条牛头犬,如果从你衣服上粘着的毛判断的话。”
“看上去是一个像你这样的老侦探不能抗拒探案的强烈欲望。”
他又大笑起来。“正中要害。”在我还没来得及拒绝之前,他已经替我给司机付了钱,从他手里接过我的格莱斯通牌旅行包,带我走向他的房子。
很快我们就到了客厅,他洗了澡,换了一件乡绅们常穿的破旧花呢衣服,房间虽小,但很舒适。有个窗子面向海湾,可以看海。很多以前的纪念品散放在屋里,让我们感觉似乎回到了221B号的公寓里。这里有破旧的东方小布荷包,他从里面拿出些粗烟丝放一部分进他的烟斗;相框里还放着爱琳·阿德勒的照片,这二十年来她都长眠于她的坟墓里。我认出了她谋杀黑彼得·加里的鱼叉,还有那支磨旧了的左轮手枪,它曾不止一次地救过我们的命,现在已经沦落成为壁炉墙上的一个装饰品了。一大堆破旧的记账手册占据了整个书架,那里曾经放着他平时常用的书。我问他他的那些蜜蜂怎么样。
“很好。等一下我要把从蜂蜜里提取的天然蜂蜜酒拿出来,可以在晚餐的时候喝,这可以作为对晚餐的补偿,因为我的佣人去世了,我还没有找到代替她的人,而我做菜的手艺可没有我推理的技术那么高明。我说,老伙计,你不会很介意我们的餐桌上有第三个人吧?”
“是客户吗?”我微笑道。
“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在他没有保护的情况下我答应帮助他。你会觉得他是个有趣的人,他可以称得上是你的同行。”
“是医生吗?我可有好几年没有行医了。我们可能不会有什么共同的话题。”
“他是个作家,你难道也不再写作了吗?他的名字叫萨克斯·罗莫。”他在椅子上转过身,从身后一个看上去像小孩棺材似的箱子里的一太堆凌乱的书里找出了一本,扔给坐在他对面松软的长沙发上的我。
我打量着那本书。书装订得很差,纸套包着的封面,有个很吸引人的名字《傅满洲医生之谜》。我翻看着这本书,福尔摩斯在一边静静地抽着烟斗。
我合上书,放在腿上。“我在伦敦的一本杂志上看到过这本书的连载。我想过要告这个作者,但我决定不了是告他侵犯隐私呢还是抄袭。”
“的确。我也发现了相似之处:一个说话时发音短促的侦探,吸烟斗,精神紧张,还有他讲故事的同伴,一个精力充沛的年轻医生。最近去世的莫里亚蒂教授可能也带来了一个关于这个恶魔医生的案子。但故事本身还比较有独创性,而且除了喜欢把最重要的信息放在故事最后这个坏习惯和你相似之外,跟你已出版的那些回忆录没什么相似的地方。他把这本新书的样书寄给我,还夹着他的一封信请求我帮忙。”
我打开书翻到扉页,读道:“敬赠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萨克斯·罗莫。”
“我从来没想到这种奉承和虚伪的礼物会让你昏头。”我赌气地说。
“好华生,让我昏头的是那个问题。我的这副老骨头已经老了,承受不起更多的赞誉了。但这,我相信,是罗莫先生到了。你们差不多坐同一班火车,可能在车上就已经斗过嘴了。”
福尔摩斯打开了大门,有一辆从城里来的车正好停下,向来访者打过招呼后,他为我们做了介绍。我对这个挺拔整洁的年轻人的外貌感到吃惊。
我估计他大概三十岁的样子。他的神情像鹰一样,目光敏锐,沉着镇定,让我惊异地想起一个研究某一学科的热情的年轻学生,三十年前,在很多探案经历还未发生之前,他在圣巴斯罗缪的医院的化学实验室里第一次跟我握手。他们长得太像了,以至于我不由自主地跟他握手。我原本是想摆出礼貌但疏远的姿态的。
“华生医生,”他说,“认识您我真是太激动了,就像我认识福尔摩斯先生时一样。您不知道您给了我多大的启发,虽然您不大可能看过我的书。我是个无耻的模仿者。”
这一承认——我没有料到他会这么做——让我无话可说,原来的脾气也烟消云散。我本来准备指责他的不道德行为,他可能还要加以否认。用一句简单的漂亮话语,他就把一种卑劣的行径变成了对我的崇拜行为。
但是,我不擅长跟有小聪明的人绕舌。我说,“你应该先问问被模仿人的意见,看看他是不是欢迎接受这样的荣耀。”
他点点头,好像在考虑这个事情。“可能是的,我应该问问的。我只能为自己辩护说,您对于我这样一个年轻又没有经验的人来说。好像是在高空的飞机上,高不可攀。请接受我的道歉。我会把对您的感激和愧疚之情都刊登在《泰晤士报》的头版上。”
他的情意和传达这种情意时所表现出来的明显的诚意,让我感到无所适从。虽然他表面看上去很沉着,但事实上年轻的罗莫显然在他的名人同伴面前感到很局促。他的态度和他的衣着都是证明。他穿着诺福壳夹克和马裤,虽然跟周围环境还比较相称,但是新得几乎达到了笨拙的地步。他穿着这些就是为了取悦我们,他所做的这些努力,感动了我内心里还年轻着的那一面。我告诉他不需要公开道歉,这么做也是告诉他我原谅他了。
过了一会儿,我们就一起坐在长沙发上,喝着福尔摩斯用威士忌和苏打水调的酒,他调酒的时候小心翼翼,就好像他以前做化学试验那样,但调出来的酒还是比很多人调得要好喝。我的朋友——因为天生的风湿,做了一些显得不太舒服的小动作——坐成印度式的坐姿来听,腿蜷起来,十指相对支在下巴下面。
“傅满洲医生,是我故事中的夜行人的对手,他并不完全是由我杜撰出来的,”罗莫开始说道。“他的原型是一个中国的犯罪专家,我只知道叫做‘金先生’,他是伦敦蓝姆豪斯地区的主要鸦片供应商,那时我正在为一本杂志的一篇关于鸦片的文章收集素材。他是个来无影去无踪的人,虽然我听到他的名字在唐人街到处悄悄地流传,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直到我写完那篇文章很久之后,我偶然瞥见他从一辆汽车里出来穿过人行道进入一座房子。他很高,看上去很威严,像是你所能想到的天神般的人物,他戴着裘皮帽,穿一件有毛领的长外套,后面跟着一个极其美丽的阿拉伯少女,围着灰色的斗篷。那女孩皮肤黝黑,像天使一般,但她旁边的那个人脸长得奇丑,我只能说是像撒旦再生。
“那个人,先生们,”他静静地总结道,“就是傅满洲医生,我把他写下来,在我的噩梦里描绘他的样貌。”
“那个女孩是谁?”我听到我自己在问;我在心里面嘲笑我自己,一个六十一岁已经退休了的专业人士还心怀年轻浪子般的兴趣。
罗莫,他跟福尔摩斯一样抽烟斗,耸了耸肩,一边从一个旧的小皮荷包里掏出一些烟丝放到一个硬壳烟斗里。“他的情人,或者只是一个过客。我此后没有再见过她。”
福尔摩斯插话道。“从你的话里我听出你在那一次以后还见过金先生。”
“我没有跟我的出版商讲过这件事,任何人都没讲过,包括我妻子。”他用靴后跟擦着了一根火柴,用力吸着,让火苗窜起来,抬头看着福尔摩斯凝视的眼睛,说,“是的。”
“那他跟你拿来的那包东西有没有关系呢?”
“答案还是肯定的。”他的眼睛没有迷失在那包东西上,东西放在我们的主人曾经做过化学试验的实验桌上,桌子现在成了每天放邮件的地方。我的好奇心驱使着我的眼睛盯着它看。
那包东西大概茶砖太小,用粗帆布包着,外面系着绳子。我感到有些手痒,希望我的旧笔记本就在手边。
“金先生不是个笨人,”罗莫说,“就像华生医生一样,当他读过我对傅满洲的描述,立刻认出了他自己。而除此之外,这个鸦片商跟那个好医生完全没有相同之处。就算对我的小小剽窃行为感到气恼,我相信毕生医生也不会坏到要把我绑架,还要威胁我的生命安全。”
“天哪,”我惊叹道。在我愚蠢的自以为是的想法中,我已经形成了一种幻想,以为这样的事情早已经随着刚过去的世纪消失了。
福尔摩斯的客人继续展示着他讲故事的天分,用简洁而生动的语言讲述了他最近的探险故事。当他在蓝姆豪斯蜿蜒的马路上闲逛、寻找文学灵感的时候,他被两个皮肤黝黑的壮汉——阿拉伯人,他想——抓住,推进了一辆游览车里。那两个人长着浓密的胡子,穿着不太合身的欧洲衣服,他们把他带到了他第一次看到金先生的那座房子里。他被带进一个房间,没有窗户,一面墙上装饰着古老的中国织毯,他被留下独自一人面对那个奇怪的恶魔,他穿着纯黄色的袍子,戴着清朝官员的帽子,坐在家庭式的橡木桌后面,询问他小说的信息来源。准确地说,金先生说着没有口音的英语,表现出对傅满洲医生的特别兴趣,傅满洲是个邪恶的中国苦行者,致力于让东方人统治整个世界。
“他是我虚构出来的人物,”罗莫坚持道,他的直觉告诉他如果不这么说,他的性命就难保了。
“请不要侮辱我,”金先生平静地回答道,“我是个遵纪守法的英国公民,我是做进出口贸易的,我也没有企图想要统治这个麻烦不断的世界。除此之外,你对我的描述在所有细节上都非常准确。你是不是有意要中伤我的人格?”
“不是的。”
“在你的中伤出现以前,我的客户绝对相信我的诚信,而现在我发现很难跟客户做生意了。如果这种情形持续下去,我会破产的。”
“我深表同情。但我对你的不幸遭遇不负有责任。”
“你能把书收回不发行吗?”
“不行。我听到消息说销售量正在增加。”
金先生拍了一下他的大脑门:“我能不能至少听到你保证如果小说不再印刷,这个很像我的可怕的人就不会再被读者读到?”
“不能。我正在写续集。”
“我可以去告你,当然。但是诉讼的时间太长,而这段时间里我就不会有收入来源。我该恐吓一下你吗?”
“我还希望你恐吓呢。我们的谈话太沉闷了。”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控制不住自己笑了出来。真是个英国人!罗莫没有理会我的打扰,继续往下说。
金先生恶魔一样的表情好像作出了一个无言的安排,他说。“我是,就像我说的,非常尊重你们的法律的。但也不是每次都这样。作为一个中国人,很难让自己融入这个国家的生意圈。我被迫采取一些手段,至于具体是什么我也不详细描述了。我想你自己很明白如果不能踏出这座房子的大门,你的尸体也永远不会被发现。”
罗莫对我和福尔摩斯透露说,他当时实际并没有装出来的那么乐观。他知道房子在一个码头前面,很多尸体被加上重物沉入了泰晤士河的河底,没什么希望可以找得到。他想到他的妻子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的真实命运,这几乎让他丧失了勇气。但他忍住没有说话。
“我会把你的沉默作为肯定的回答。”中国人说道,“但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我们来个公平的游戏吧。”
这时,他敲了一下桌上的小锣,余音未绝的时候,刚才绑架罗莫的两个坏人中的一个从织毯后面的一个隐蔽入口走了进来,现在他裹着头巾,穿着阿拉伯人的宽袍。他把一个奇特的东西放在了锣旁边,就退了出去。
“这个碗属于汉朝的皇帝,他在公元二〇六年到二二〇年之间统治着中国。”金先生说道,拿起这件华丽的东西。“它是纯金的,我把它借给你,我相信像你这样一个聪明人会成功地破解它的谜团。如果我在星期四的《泰晤士报》上的个人信息版里看到了它的谜底,那这个碗就是你的了,算我送你的。如果那天的晚报到了,而我还没有看到我想要看到的东西,你就不会再多活一个小时,你看到我的手下是多么容易就能抓到你。我相信你知道我说的是真的。”吸完一袋烟,罗莫也结束了他的故事,他把烟斗放在腿上让它冷却下来。
“我接过了碗,我还有什么选择呢?然后,金先生用锣传召两个阿拉伯人,他们又换上了西洋人的衣服,把我带回到他们刚劫持我的那个地方。我回到了家里,对着那个东西,困惑了整整一个晚上,到早上,我还是跟昨晚一样,没有一点头绪。所以我给您寄了个便条,您就给我发了邀请。明天就是星期四了,你能帮助我吗,福尔摩斯先生?这关系到我和我妻子两个人。我鲁莽的闲逛也让她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觉。如果那么年轻就把她撇下当寡妇,那可真是不可饶恕的罪孽啊。”
“你的金先生像是透明的,高深莫测。”福尔摩斯说道。“如果你对他的描述是可靠的话,那么他害怕引起注意和调查甚于失去合法的生意。”他搓搓手,就像我记忆中以前那样,表示他对解决跟前问题的热情——虽然他可能仅仅只是在按摩关节。“你来找我而不去找警察,这是对的。苏格兰场虽然不乏新鲜的面孔,但那后面却是一样的因循守旧,让我们来仔细看一下这个奇特的碗吧。”
罗莫站起来,拿出他带来的那个包裹,放在福尔摩斯的手里,他解开绳子,里面的东西就像太阳似的光芒四射,好像仍在燃烧一般。我站起身来,走到我的朋友旁边,俯下身去,以便也能看到他在看的东西。尽管我看上去已暮年,但我依然还保持着像罗莫这样年纪时所有的强烈好奇心。
这件手工艺品非常精致。那个碗刚好够两手合捧那么大,它是那么晶莹剔透,好像刚刚打磨完。碗边上有一排浮雕的猴子,它们正在嬉戏,每一只猴子都有着不同的表情,每一只都栩栩如生,好像随时要从它们站着的木头上跳到这个沉闷的屋子里嬉闹一番。总共有十三只猴子,有的蹲着,有的朝天躺着,有的蹑手蹑脚的,臀部翘得很高,鼻子几乎碰到地上。其中有一只神色比其他所有的猴子都要顽皮,尾巴吊在碗的边缘,倒挂在上面,眼睛直直地盯着外面,手臂交叉,嘴唇瘪着露出嘲笑的神态,好像在挑衅那些用碗的人来解开金色猴子之谜。
“真是不可思议的手工。”福尔摩斯仔细看着碗的里里外外,把它翻过来看背面,但没有任何记号。最后,他把碗递给了我,“华生,你觉得这是什么制成的?我得承认中国的艺术风格可不是我的强项。”
我拿起它,估计它重约四磅。“这是24K纯金的,福尔摩斯,我敢用我的性命打赌。”
“罗莫先生已经赌上他的性命了,这个碗看上去可没大到能装两条性命。”他从我手里牵过碗,同时填满烟斗。“我就把你们俩都托付给海风了,小心蜜蜂,这个时节它们会比较性急。”
我知道这是打发我们走的意思,就把那个作家带到外面。我们漫步在石灰岩的悬崖边,听着海峡里汹涌的海涛拍打着悬崖。在我们的左边,一群群福尔摩斯养的蜜蜂飞舞在蜂房区。蜂房让我想起了阿富汗的清真寺和它们的尖顶。
“福尔摩斯比我想象中要老,”我的同伴说道。“你的书中刻画了那么一个年轻而精力充沛的人物,我想我以为他对这种闲散的生活是有免疫力的。你认为他的脑力还足以应付这次挑战吗?”
“皇冠上的宝石镶嵌在古老的底座中,”我回答道。“它们现在还如四百年前那样地闪光。”
“这话说得对。”他听上去还是不太相信。
我们挨下来讨论了埃及,罗莫很想去那里旅游,而在任何游客可以租用骆驼或在斯芬克斯像前留下肖像画之前,我对埃及就有了很深的了解。我们坐在一条大理石长凳上休息,他问了我很多问题。过了大概两个小时,我们回到别墅里,我很累了,希望可以喝上一杯威土忌加苏打水,也想安静一会儿,而安静也是福尔摩斯思考问题时所必需的。
让我感到奇怪的是,我们发现他几乎碟喋不休。他抬头用闪亮的眼睛从名副其实的“伦敦特有的”香烟烟雾后面看着我们,吩咐我们坐下。他脚下的地上堆满了他从书架上拿下来的书,很多书被打开,有的竖在地毯上,好像一座座帐篷。我看到其中有路兹的《中国王朝史》,沃克的《古代金属制品》,还有卡洛尔的《世界上的灵长类动物》等书,那个精致的金碗就放在他的腿上。
“华生医生可以证明,我长期信奉一条公理,那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福尔摩斯告诉罗莫,他不像我,请他喝酒他并未接受。“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个自学者,我对神秘事物的大部分知识都是在探寻一些开始看上去很幼稚的问题的答案的过程当中产生的。当我们刚见面时,我让华生感到吃惊的是我对哥白尼和他的理论一无所知,但是后来我却成了这方面的专家。过了两个小时,熔模铸造的造型工艺已经难不倒我了。同样,我也可以跟某些权威谈论汉朝皇帝的断袖之癖,金衡制盎司的来历,还有关于某些种类的长臂猿的屁股的粗话。花了点时间之后,我的见识大长。”
“那我的妻子是不是可以不必承受丧夫之痛?”罗莫的语气显得不太耐烦。他明显已经下了结论,认为福尔摩斯非凡的大脑开始变迷糊了。让我感到惭愧的是我得承认我也有类似的怀疑。斯塔普顿和他那被诅咒的猎犬(注:指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已经腐烂了四分之一个世纪,而时间也不会对推理的能力格外开恩。
“这个我不能保证。”福尔摩斯声明道。
罗莫的脸色一沉。
“未来是一本没有打开的书,对我来说也是一样,”退休的侦探继续说道。“就我来说,你的司机可能会在去纽海文的路上分神,然后你们两个都会跌下悬崖。但假设你说的金先生是个恪守承诺的人,那么罗莫太太就不会因为金色的猴子们拒绝说出它们的秘密而遭受痛苦。谜底已经解开了。”
年轻人总是喜怒形于色。我看见罗莫脸上显出了希望和放松的神情,还有一点怀疑的阴影。他探身向前倾听福尔摩斯的解释。福尔摩斯也俯身向前解释。两个鹰一样的人如此接近,让我感觉好像罗莫是在看着一面烟雾缭绕的镜子。
“我再次提醒你们,注意雕刻的图案。有没有任何东西让你们觉得异常呢?”
罗莫接过递回给他的金碗,紧皱双眉。“它们异常逼真。想想当英国人还在泥屋里居住的时候,中国人已经能造出这么精致的东西,让人奇怪他们为什么还没能统治世界。”
“就是没能。但那是另一场谈话的话题,跟这件东西就毫不相关了。”福尔摩斯的话意味深长,他没有停下,继续说道,“我想让你仔细看看这些猴子。其中有没有一只与众不同呢?”
“那只叉着手的猴子从一开始就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它看上去好像正要吐出舌头来。”
“这些中国人极其聪明。”福尔摩斯说道。“这是一种转换注意力的方法,让那些随便看看的人不会注意到其他更有用的信息。但这一次倒不是这样。你们对猴子有哪些了解?”
他的客人抬头望着天花板搜索答案。“据达尔文教授说,它们是你我的近亲,而美国人认为它们群居的时候比较好玩。我对长尾猴知道得更多一些,但这里面没有。恐怕这些就是我对这个物种的所有知识了。”
“可能你会从卡洛尔先生的书里得到帮助。”福尔摩斯从地板上拿起《世界上的灵长类动物》那本书,用拇指打开刚才翻开的地方,“我想你看一看我划了线的那一节。”
罗莫把珍贵的碗小心翼翼地放在沙发上,接过了书。他读道:“猴子有两个完全不同的种类,一种原产于东半球,另一种原产于西半球,特别是中美洲和南美洲。东半球的猴子的特征是鼻子很窄,它们被称为窄鼻猿,它们的尾巴不能卷住东西。美洲的猴子的鼻子是扁的,它们被称为扁鼻猴,它们的尾巴可以卷住东西。”
年轻人合上书,又一次拿起碗,逐个地仔细查看金色的猴子,“所有的鼻子看上去差不多。我相信它们是扁平的,但少了可以比较的其他种类,我不能说得很准确。多窄才算窄呢?”
“观察得很仔细。正像亚里士多德说的,我们需要一个支点。那就不管猴子鼻子的问题了。你对它们的尾巴怎么解释呢?”
“东半球的猴子是不能用尾巴挂住荡秋千的,而西半球的……”罗莫的声音变小了。他盯着那个叉着手、尾巴挂在碗的边沿的猴子,“天哪!我想我可以把自己称为东方学专家了。”
“东方学可是个很大的话题,没有人可以宣称知道关于它的一切。中国人是最早发现非洲大陆并且研究它的动植物的人之一。他们有可能把非洲的主题加入到他们的艺术之中。但无论如何,就算用上所有的先进技术,即使是那个令人尊敬的国度也不能在公元三世纪,让一只猴子用尾巴倒挂起来,因为那是在另一个大陆上尾巴能够倒挂的猴子被发现之前的十二个世纪。这个碗是赝品,这就是你的谜语的答案。”
“天哪!”我惊叹道,当时没发现罗莫也这么叫了一声。
福尔摩斯的客人显得百感交集:放松,惊讶和失望逐一从他的脸上闪过,多得就像那十三只金猴子的表情。“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的?”他问道。
“当你讲故事时提到那个碗的时候。看上去金先生不大可能刚威胁完你之后就急不可待地拿出一样东西给你,而不打点小算盘,合法的商业规则同样适用于黑社会。”
“关键的因素就是敌人的性格。”福尔摩斯继续说道,“对那家伙来说,让你担心自己的性命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让你发现秘密,而答案本身就夺走了你胜利的喜悦。记住金先生来自有着两千年文化的国度,他们已经知道如何把折磨变得更考究。以此为前提,我假设这个碗是假的。接下来的事情,任何有声望的古董商都可以做到。”
“那么,这东西不值钱。”罗莫很不高兴地盯着他手中的东西。
“也不是,”福尔摩斯说,“虽然如果你在它镀金表层下没有发现铅制的底座的话,我会感到很吃惊的。但它的手工还是非常精美的。伦敦的当铺老板可能会花个十英镑把它买下来陈列在橱窗里。”
“但我还是被骗了。那个骗人的老魔鬼让我相信我会拥有真正值钱的东西。”
“哦。但你是的。他给了你一生中最宝贵的礼物。”
别墅里的某个地方响起了闹钟的正点报时声。福尔摩斯站起身来。“大厅里有台电话,你可以打电话叫车去火车站,你有足够的时间在明天的《泰晤士报》上登一条广告,宣布谜底。”
萨克斯·罗莫看着歇洛克·福尔摩斯,他脸上的表情我在很多人那里都见过。“你仍然是全英格兰最好的侦探。”
“谢谢。”福尔摩斯闭上了眼睛,第一次露出非凡才华带来的倦意。他毕竟探案六十年,他的经历可能比十个同龄人还多。“这话是每个人都不会听腻的。”
――本篇完――
奇怪的金丝雀
巴里·戴
(注:巴里·戴(Barry Day)是关于诺埃尔尔·科沃德、奥斯卡·王尔德和P.G.沃德豪斯等人的小说的作者,是最早参与在伦敦的河边重建莎士比亚环球大戏院的人之一。他出版了五部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模仿小说。)
“告诉我,福尔摩斯,你相信有完美的犯罪吗?”我们坐在221B的房间里,实在是闲得无聊,哈德逊夫人早上早些时候点了炉火来驱挡初秋的第一丝寒意,算是一种极度无聊的表示,这个世界最着名的侦探无聊到要把早上的报纸撕成碎片折成纸飞镖,然后把飞镖飞进壁炉的炉火里。我不止一次有理由害怕我朋友漫无目的的投射,将会导致一场大火灾,那第二天的报纸上就会出现——“福尔摩斯和朋友在神秘的烈火中死亡——疑是蓄意纵火。”
当我差不多忘记了所问的问题的时候——那是为了打破当时的沉默随便问的——福尔摩斯终于回答了。
“我倾向于相信,华生,还没侦破的案件都是我还没注意到的。”
当我望向他的时候,我看见他的嘴角略弯,带着点讽刺。那是个不易察觉和理解的表情。接着,他脸上就重新出现了古典雕塑般的皱纹,是介于古罗马议员和美洲印第安人之间的那种。
“我假定你是在想那个用冰柱作匕首,然后把它融化的案子吧?”他继续说。
“是的,或者那个巴彻斯特养蜂人的案子怎么样?他看上去是被蜂蜇死的,直到你证明他妻子先对他进行了致命的注射,然后把尸体拖到蜂窝旁边,煽动蜜蜂去攻击他。我应该说,那个案子几乎就让凶手跑了。如果不是你证明那个人在被蜜蜂蜇之前已经死了,她就会逍遥法外了。”
“对于一个精通针蜇的人来说,那是个很简单的推理,”福尔摩斯回答说,他偷偷看了我一眼,好像在期待我的回答。但我也是个老江湖了,不会去搭理这么明显的诱惑。看到自己的计谋落空,他继续说,“那是对这一聪慧物种的侮辱。有一天,我完全想要……”但这时他好像忽然想到了另一件事情。
“哦,我亲爱的朋友,我得说,你没有提起着名的安尼特尼格拉事件,我感到很惊讶——那个故事,就像苏门答腊大老鼠的故事一样,我怀疑整个世界都不知道如何应对。”
“安尼特尼格拉事件?”我叫着,“我不认为你曾经……”
“哦,我亲爱的朋友,我是多么粗心啊。请原谅我,那一定是发生在你几次婚假中的一次。我必须得承认,现在想起来,它非常接近你所定义的完美犯罪。”
“请告诉我其中的细节吧,”我说,伸手去拿离手不远的记事本,准备好安静地听福尔摩斯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