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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阿兰·德波顿/译者:刘凯芳 当前章节:15392 字 更新时间:2026-7-1 17:45

他对人类心理的看法意味着,除非人显然是在挨饿、无家可归或者给截掉了一条腿,否则别的问题都只是出于想象,因此不值得多加分析。这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在他们抵达巴巴多斯的第一天,他会把艾丽丝的书籍称之为“放纵自己去反省的狗屁东西”。对于正在度假的人来说,这种说法有点突兀,埃里克之所以斥责她带来阅读的书,并不是因为这些书的作者都以居高临下的态度来教训人,其内容又失之简单,而是因为这些书会使人极感愉快,这种愉快是无法原谅的,因为它只是在放纵自己。

那么,为什么说反省是放纵自己,而戴呼吸器潜水或者喝果汁朗姆冰酒就不是呢?因为这意味着一种顾影自怜的快感,这也是一种手淫(那一向是性交的影子),其中带有自古就有的宗教上对自我进行谴责的涵义(当奥古斯都[3]划分世界时,他宣称两种爱创造了两个城市:“对自我之爱,对上帝的蔑视,创造了地上的城市;对上帝之爱,对自我的蔑视,创造了天上的城市”——这一题材被帕斯卡[4]用到他那句不再自我陶醉的话当中,“‘我’这个字眼很是可憎”)。

在埃里克看来,考虑自我要比吃冰淇淋糟糕得多,因为这等于以虚荣的心态站在镜子面前孤芳自赏。这种谴责的前提当然有个至关重要的假设,那就是你一定会佩服镜子当中的影像。只有当你觉得自己很是了不起时,内省才会成为一件令人欣喜若狂的事情,真正成为一种自我放纵的行动,一种消遣,你会叹息说:“瞧,我多聪明!我不是既善良又温和吗?还很风趣。天哪,我真是出色极了!”埃里克并没有好好为艾丽丝考虑这一点,内省很可能是一件完全不同的远不那么愉快的游戏。

艾丽丝自己也对自然主义抱有热情。她极其热爱乡间的一切,她喜欢去潜水,购物时总是细心挑选不掺添加剂的,捐钱给禁止捕鲸的活动,要是读到有人又要在某处大加开发的消息便会勃然大怒。我们也许还记得她热衷出于本能的理解,对语言的贫乏感到气恼(“跟你一起在这里真好……”)。她也不是那种喜欢无缘无故把事情弄复杂的人——但是使问题简单化既可以意味简化,也可以使问题得到澄清。

前一天午餐时她和埃里克谈起了他的朋友乔什,他最近同他有过一场争吵。埃里克解释说:“这倒不是说我对他不动气。他如果没有故意要惹恼我,我是不会对他生气。可是,他的举动惹得我很恼火,尽管我并不清楚他对我产生这种感觉是否有责任,尽管我产生这种感觉并不一定出于他的本意,因为他并不知道我在生气。”

“你的意思是你窝了一肚子的火,”艾丽丝说。

“对,”埃里克回答,想不到竟然有人会比他本人更加了解自己的感情。

还有另外一种形式的简单化,当艾丽丝在问埃里克想得太多有什么不好时,他只是简单地回答“因为”两个字。

假如她和埃里克的关系一点问题都没有,她是决不会问他说他们将来会怎样,或者批评他不愿意谈心或者放弃出去潜水这一难得的机会的。可是,这些问题已经出现了,她惟一的办法就是让埃里克不快,不去潜水,因此可以追随正在她脑海中四处游动的某些五颜六色并令人奇怪地觉得危险的鱼儿。

[1] 尚福尔(1740—1794),法国作家、哲学家。

[2] 卢森堡花园位于巴黎市中心。

[3] 奥古斯都(前63—公元14),罗马帝国第一代皇帝。

[4] 帕斯卡(1623—1662),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

青春期

戴西和鲍勃正在码头边等埃里克,码头上系着一条小橡皮艇,那是酒吧间男招待RJ的。今天就是他带他们到附近的珊瑚礁去,在那里他们可以潜水,观赏珊瑚和各种鱼类。他们随身带了毛巾、照相机、野餐食品和一箱子啤酒及软性饮料。

“嗨,埃里克。艾丽丝不来吗?”鲍勃兴致勃勃地招呼说。

“嗯,不来,你是知道的,她们这些人是会……”埃里克回答。

“我当然知道,”鲍勃眨了眨眼睛说,显然是将此归结到女人天生就难弄这一古老的说法上。这种说法使男人一身轻松,根本不用考虑自己在其中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小船加快速度,向西驶去,三个客人坐在船后部的木条凳上,望着引擎在船后卷起了一阵阵波浪。

“她是个好姑娘呀,”戴西说,她用手压住大草帽,免得被风吹走。

“对啊,真的好极了,”鲍勃附和道。

接着是一阵静默,在开始说闲话之前往往都有这么一会儿的犹豫。艾丽丝拒不参加活动,为这事她自然会受到某种责难。

“你是说,你们认识有多久啦?”戴西问。

“哦,到现在大概有一年了吧。”

“妙极了,”鲍勃接口说,并不为什么显而易见的理由。

“我想男女之间恋爱时都是会遇到问题的,”戴西像是谈哲学那样以深刻的抽象口吻说道,“这既需要时间,又需要作出努力来磨合。”

“还非得成熟些不可。”

“你是说,艾丽丝今年多大啦?”

“二十四岁。”

“你呢?”

“三十一。嗯,其实快三十二了,到二月份我就满三十二岁。”

“啊哈,鲍勃和我也都不小了,”戴西说,“我们两个年龄加起来要超过七十岁了,对吗,鲍勃?”

“可不是吗。”

“嗯,归根到底,她是个可爱的姑娘,”戴西作结论说,话中的“归根到底”一个词儿无意中暴露出,她原本是想加上一点不那么礼貌的东西。

艾丽丝比埃里克小八岁这件事他从来没有放在心上;事实上,他一向就喜欢年纪轻一些的女人,这使他在同性朋友之中赢得了专追小姑娘的雅号。他迷恋年轻女子,除了他所谓的她们的“柔软身躯”使他心荡神移之外,也许还因为她们使他能够不把他的财产看作是个人成就,而是到了一定年龄自然而然会有的东西。一个三十二岁的人老练成熟,就由于他在世上多活了这些年,在一个看惯了毛手毛脚的年轻男人的二十四岁的女子眼里,这自然会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

埃里克身上自有一种令周围的人佩服的东西。他跑的地方多,接触的人也多,这使他无论在会议室还是在餐厅里、旅馆还是办公室里都无比自在,显得很有权威。他给人以一种老成持重的印象,那自然是年龄较大造成的。

年龄或者种族的不同很可能造成虚假的优越感:从事体力劳动的德国工人乘飞机去泰国,就因为经济发达和货币兑换率高等历史上的原因,他会感到自己成了百万富翁,花起钱来也就大手大脚。一个慢条斯理的英国人来到美国一个小镇后,就因为他说话带着英国口音,很可能被人们看成老成练达、魅力非凡而大受欢迎。

“她身上有些地方很不成熟,”在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埃里克又开口说,“是这样,她常常喜怒无常,十分内向,我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绝对同年龄有关,”戴西说,“她处在人生当中一个困难的阶段,刚刚步入社会,进行选择,试图对各种可能性有所了解,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难的。我还记得自己在她那种岁数时的情况,男孩子对我简直受不了!老是变来变去的,自己也不知道心里想要什么,使我那些男朋友苦不堪言。嘿,鲍勃,幸好你那时候不认识我,要不然你会像埃里克今天这样,吃足苦头的。”

在别人把艾丽丝的事一股脑儿归结为某一年龄段特有的问题时,埃里克并没有提出异议。他看到别人强调的是她的年龄,而不是问题本身,觉得很是高兴,这使得他同艾丽丝之间的争吵怄气看起来像是难以避免的事,而不是说他做错了什么。他本来就不可能做错什么事,因为无论他怎么样,处在她这个年龄段,她总会是很难伺候的。她的抱怨只是成长过程中的副产品。“我们俩之间没有互相理解。”艾丽丝可能会说,但这一表面的信息无关紧要,她真正想要说的是,“我正处在人生中这样一个阶段,自然而然地会问情人,我们之间是否互相理解……”

无论这种对青春期的指责是否有道理,但它立刻就使人类痛苦的复杂性得到了简化。要是推而广之,应用到文学巨作上,那么,就会使世上的文学批评家个个失业。是什么使得哈姆雷特、拉斯可尼可夫[1]或者少年维特坐立不安的呢?当然是青春期的忧虑。那么堂吉诃德或者汉伯特·汉伯特[2]又是怎么回事呢?自然是中年的危机。那么,又如何来解释亲爱的安娜·卡列尼娜呢?很简单,真的,不过是经期前紧张症和恶作剧的激素作怪而已。

[1] 《罪与罚》中的男主角。

[2] 《洛丽塔》中的男主角。

厌恶女性

要是有人说埃里克患有厌恶女性的毛病,他肯定会大吃一惊,认为这一指控简直是胡说八道。他除了认为这一立场在社会上完全无法接受之外,还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证明女子很有能力。他在办公室里极力主张男女平等,并且将几个女同事提升到主管的职位。他极口称赞她们办事效率很高,并且同他的秘书开玩笑说她干的事儿简直抵得上五个男子汉。他有好些女性朋友,他在她们中间扮演了吉祥物和知己的角色。然而,无论埃里克是多么佩服女性,他必须认识到所有这一切都是由他居高临下地施与的。正由于他根深蒂固、把握十足地相信女性低人一等,他才可以对女子采取宽容大度的态度(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热情地在工作上提拔女同事,正是最有力地证明了在他的基本信念中男女是不平等的)。

前面说过,每当艾丽丝显得强有力时埃里克更喜欢她,这一点似乎与他的大男子主义观念有些矛盾。既然艾丽丝依靠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时他最高兴,那么他干吗还需要坚持自己的优越感呢?这就需要对强弱作出更为仔细的界定,因为说艾丽丝强有力很可能有两种方式,只有其中的一种能使埃里克觉得舒服。

第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自发的力量”,也就是艾丽丝在心境良好并且能够驾驭生活的主要方面时,所采取的信心十足并且相当宽容的行为。她不会板着面孔待在家里看书,而是会一起去参加潜水活动(既是真去潜水,又可比喻其他类似的活动),对所有同她接触的人都笑脸相迎。这就是埃里克喜欢向人吹嘘将会成为全英国商界最出色的女强人的艾丽丝。这个女人在晚会上脉脉含情地朝他使眼色,或者在一场拘谨的餐会上厚着脸皮朝他伸舌头,这种时候他总会想到自己是多么爱她。

还有另一种形式的力量,我们不妨称之为“奥林匹亚的力量”,这是按照爱德华·马奈于1865年首次在巴黎沙龙展出的名画命名的。《奥林匹亚》的展出在艺术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它立刻被评论家斥之为淫秽下流。他们指责马奈偷天换日,肆意丑化传统的绘画样式,让模特儿摆出很不适当的粗俗姿势来。可是,真正令评论家担心的并不是形式上的离经叛道,这里面有个不便明说的问题,那就是模特儿维克托丽娜·缪兰脸上的表情。在(男性的)艺术史上,裸体女性几乎一直以温顺的诱惑姿势出现在观众面前。在闺房或者在古典园林的背景中,裸体女子总被画成期待男子挑逗求欢的样子,脸上的表情类似一个所求不高但又充满诱惑的忸怩作态的十五岁小姑娘。弗洛伊德时代之前对观画这类活动都赋予纯洁的目的,因此观众表面上都装成在欣赏伟大画作的样子,其实暗中却对画中的美女垂涎欲滴。这便是提香在《乌尔宾诺的维纳斯》中所坚持的绘画传统,马奈在年轻时曾经临过这幅画,画上的女人温柔而天真,但显然准备随时委身给任何一个喜欢她的观众。他可以用自己的眼睛把她脱得精光,随自己高兴糟蹋她,不用担心她是否乐意。

《奥林匹亚》的情况就完全不同:它显然决不是一朵畏缩的紫罗兰,而是一个明白自己的欲望并且对其充满信心的女子。要是说有谁企图挑逗的话,那么这个人很可能是她本人,而不是男性的观众,画上她的眼睛和嘴巴显示她甚至可能对男方那玩意儿的大小和他在床上的表现开上一两句的玩笑(在她看来很好笑,但对男方来说却是很要命的)。

在埃里克的眼中,艾丽丝有时候表现的力量与维克托丽娜·缪兰表情中所包含的威胁有几分相似——但是对他来说,这种威胁主要不是在性的问题上,而是在感情上。艾丽丝身上使他害怕的是她企图拆穿他的借口,直截了当地问他一些这样的问题,例如,“你希望我们这种关系有什么样的结果?”或者“我们做爱时你干吗从来不看我?”

他感到威胁的是要面对可以说情感上远比他更加成熟的女人(这不是指泛泛的男女关系,而是指同他的相爱经历)。他不喜欢艾丽丝把这些问题摊开在他面前,她要“把事情谈明白”,她问他感觉如何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他干吗那样做。她老是想从他那里掏出一些什么东西来,而他呢,宁可在他自己愿意的时候再谈,她就像是奥林匹亚,主动挑起男性观众的情欲,而这一点通常都是掌握在男人手里的。而且,他又感到她喜欢刨根问底、咄咄逼人,有点儿可怕(尽管他是不可能承认这一点的)。他会缩回到自己的壳子里,巴不得什么也不回答,要是有可能就溜出房间去。不过,他通常只是改变话题,把音乐声开大,或者假装要打个电话。他心灵深处隐隐感到艾丽丝比他更加成熟更加聪明,这是很危险的,在她清醒的时刻,她可以看出他不过是个光着身子的皇帝,这一点是他自己都害怕承认的。

每一个男子在有情人之前都有母亲——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男人在一种更为平等(或者事实上更狂暴更野蛮)的关系建立起来之前,都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自己当年只是个啥都不懂的小孩,一切都要仰仗无所不能的母亲。埃里克的母亲是个很能干的女人,他在小时候有点儿怕她。她以非凡的精力将四个儿子抚养成人,非常善于理家,儿子裤腿太长,她帮着折起贴边来改短些,有点儿小病小痛也是由她治,她熬果酱,做蛋糕。同时也老是愁这愁那的,有点让人透不过气来,她常担心儿子的围巾和套头衫够不够穿戴,他们有没有忘掉吃药,功课是不是做好了。

这使埃里克强烈地渴望独立的生活,虽然他如今穿的是套装,衬衫袖口用了链扣,给出租车司机小费,身上还带着名片,但他对女人的态度仍然带有当年校门口那个小男孩的痕迹,那时候他使劲把想要吻他、替他扣上大衣的母亲从身边推开。

埃里克七岁那年,二月的一天,他打算跟几个哥哥去泰晤士河支流边的雪地里玩耍。他母亲担心他的身体,便同这个“小家伙”(这是他在家里的称呼)说他感冒刚刚好,还是不要出去。由于母亲这一整天不在家,埃里克还是跟哥哥去了。大家玩得很痛快。他也没有落在同伴后面,扔起雪球来并不比任何人差,他觉得自己像是个男子汉,不是他母亲口中的小家伙,而是像他哥哥那样是个出色的选手。他们在河上玩耍——从河岸这边向那边扔雪球——想不到埃里克脚下的冰突然开裂了。他陷到了冰冷的河水里,水不深,只淹到他腰部,可是很难受,他一路哭了回去。他几个哥哥把他弄到床上,他醒来时,发觉母亲正在朝他看。她宽宽的肩膀,圆脸庞,像平常那样严肃地笑着。她擦去他眉心的汗珠,用悲伤而单调的声音说:“小家伙,你干吗不听妈咪的话呢?”

埃里克厌恶女性,其根源就混合着下面这样的印象:害怕护士,害怕无所不能的母亲。但是,仿佛要使他摆脱这种印象似的,还有另一个印象让他仿效,那便是他的父亲,他父亲总是大叫大嚷,把母亲治得服服帖帖,在父亲面前他母亲变得出奇地温顺。他老是觉得惊奇,怎么母亲在父亲面前就这样俯首帖耳,他会大发脾气说晚上的肉馅土豆泥饼不好吃,又同母亲说家里弄得这么脏,还为了一些显然无理的事情责怪她。他很纳闷,像他母亲这么强有力的女人,怎么会毫无怨言地听任丈夫胡乱谩骂。

埃里克明白了,有时候只要依靠古而有之的夫权作风,你就可以不费多大力气,使得一个向来独立坚强的女人俯首帖耳,不堪一击。无论埃里克出于何种目的,无论他可能交过多少女朋友,他的经历使他在对待女性的态度上受到两个极端的影响:一方面是长着一张大圆脸庞的母亲,另一方面,是在专横霸道的父亲面前软得像一摊泥的同一个女人。

埃里克潜水回来后,有点感觉到在道理上自己有点说不过去,并不能将艾丽丝看成是个脾气不好的青春期少女,相反倒是他处于被动的地位,他显得像一个不成熟的男人,在那种情况下溜之大吉,孩子气十足地去戴上呼吸器潜水。

“今天有好些漂亮的鱼儿你没看到,”埃里克一面在浴室水槽边拧干游泳衣上的海水,一面以和解的口吻说。

“那是肯定的,”艾丽丝回答说,她一点儿也不后悔。

“你白天是怎么打发的?”

“旅馆里加拿大来的那对夫妇带我出去滑水去了。”

“玩得好不好?”

“好,好极了。”

“没有晒伤吧?今天外面真的热得很。”

“没有,我很好。布拉特把T恤衫借给了我。”

“哦,那很好。你出去滑水真不错,你以前说过很想去滑水的,对吗?”

“我明天还要跟布拉特和丹妮一起出去,他们打算沿海岸到布里奇敦去。”

“啊,这主意看起来真不错。”

“对啊,我想明天是可以玩个痛快的。”

离开自己去度假

“艾丽丝,天哪!嗨!进来呀,你好吗?”

“我很好,看到你真高兴。”

“天哪,瞧你这个混蛋,晒得有多黑。”

“我知道,这一整天老是有人不怀好意地盯着我看。”

艾丽丝是第一天上班回家时顺道来看苏西的(她的男朋友外出了,她在替他看门),她俩站在门道里互相拥抱,就像多年不见的好友一样,其实艾丽丝只是不到十天前才乘飞机离开希思罗机场的。

“天哪,真叫人羡慕死了,你气色这么好。”

“苏西,你也不错呀。”

“不,我不行,我一点血色都没有,苍白得在夜里都会发光,其实,我还不是白,而是发绿,我有好久没有运动了。不过把你的假期讲一讲吧。那个岛屿怎样?还有旅馆啊什么的,所有的一切。”

“哦,很好,巴巴多斯十分可爱,我们住的平房没有窗户,只有一个窟窿直通外面,大海就在眼前,旅馆里有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譬如滑水啦什么的。”

“听你这话我浑身上下都激动得要命——很是性感啊。”

“对,我想也是。”

“你们吃了好多热带水果,晚上还跳雷盖舞吧?”

“对啊,都是这类事情。”

“罗密欧的表现可好?”

“还行吧。”

“天气怎样?”

“哦,一直很热,有时候夜里下雨,早上可能有点儿阴,但总的来说是刮刮叫的。”

“我想也是。噢,艾丽丝,我真为你高兴!来,再拥抱一下。”

来看苏西使她第一次有机会详谈度假的事情。她在办公室里只是简单地谈了一谈,心想同苏西她可以好好讨论一下她各种各样的感受以及自己矛盾的心态。

她常常说对某件事第一次所作的描述是多么重要,仿佛重要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你对它进行描述的方式。直到现在,她仿佛仍然在度假,假期的种种回忆杂乱无章地时时在她心头萦绕。

“瞧,我把你寄来的明信片夹在马特的夹子上了,”苏西指着那张明信片说,那是她一个星期之前塞到旅馆的信箱里的。明信片上是最大的那个海滩,一大片黄沙,周围环绕着绿色的植物和高大的棕榈树。大海碧绿,天空湛蓝。

“我真想能同马特一起到这样的地方去;就是眼下手头紧,凑不起钱来。瞧瞧大海和天空的颜色——想到那样的地方,你没法不快活的。”

为了认同朋友的看法,艾丽丝不禁回忆起自己当初对度假的期望来,那一来就更加无法解释她目前的矛盾心态了。由于苏西一心把这次旅行看作是人人企望的梦想,她只得放弃原先准备将其中的内情详谈一番的想法(这自然是为了不使对方失望),而是简单地把加勒比度假说成是一场天堂之旅。

如果不把旅游看作仅仅是地理上的活动,而是心灵上的活动,那还更加有趣——不妨把外出旅游比喻为内心向往的历程。去尼泊尔翻山越岭,到加勒比海戴上呼吸器潜水,去落基山滑雪,到澳大利亚冲浪——这一切很可能带有异国情调,给人以启迪,但也很可能只是为了掩盖远为深沉的意图的低劣借口,也就是说去订票的人心底里其实巴不得出去旅游的不是自己。

尽管旅行社装作为客户解决诸如起飞时间、客房和保险等一些琐碎的问题,但这一个行业内在的基础却是人人都有一种巧妙的幻想,那就是出钱度假会在某种程度上奇妙地得以摆脱自我。其观念并不是让“我”去度假,而是让假期去改变“我”这个人。

艾丽丝在伦敦时对自己度假的设想十分完美,其中没有任何使自己觉得不痛快的事情——她想象中自己一身轻松,不会心存疑虑、忧心忡忡、疲倦无聊,或者念念不忘追求什么。因为气温会有二十五度,因为度假地的植物或者日常的一切与伦敦的生活截然不同,她梦想毫不费力地融入到这样的景色当中,扮演卢梭所谓的“高贵的野蛮人”的角色,摆脱西方文明中各种问题的困扰,卸下心灵中往事的负担,再也不受到神经官能症的威胁。然而,想不到的是,尽管旅馆客房充满了田园风味,尽管水果鲜美多汁,尽管沙滩温暖而柔软,但却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能够规避掉。这些东西无论多么美妙,但同她内心的活动、同她乱糟糟的心理状态相比,只是一些细枝末节。

如果艾丽丝想要知道,她度假的经历为什么会同自己的预期如此不同,尽管那个岛屿和旅馆十分出色,但自己为什么还会像从前那样心乱如麻,那也许是因为她在把防晒霜、有关自立的书籍、比基尼游泳衣和太阳镜收拾打包时,忘记了应该将一样至关重要的东西留在家里,那就是她自己。

当她坐在伦敦对度假作出种种计划时,她只是急切地盼望去那个岛屿上,却没有想到她自己也会包括在未来那个等式中,她关注的只是海滩、棕榈树和轻风……

然后她就意识到,她在通过巴巴多斯海关入境时,并没有把出游时一心想要忘掉的东西留在家里,她意识到,她在这个万里无云的天气里来到了西印度群岛,但却随身携带着她真心希望留在家里的东西(说到底就是阴天又有谁在意呢?)——这东西就是“她自己”。

蒙田在他的随笔《谈孤独》中说,有人对苏格拉底说某个人出门旅行之后一无长进。“我想是会的,”他说,“他没有把自己留在家里呀。”或者正如赫拉斯在同一随笔中所问的:

我们干吗要出门,

去到不同的国家和气候中?

有哪个被放逐的人会把自己留在故国?

人们谈论“逃避自我”,这一事实中有个意义却被忽略了,大家只是简单地谈论逃避这逃避那的问题。自我在这里可以理解为许许多多棘手的先天性困难的集合点。你无法集中某一特定的事物——否则的话你就会谈到逃避“职业”、逃避“天气”或者逃避“我丈夫”。使用“自我”这个说法带着一种含糊不清的生存疲劳,一种挫折感,因为老是寄居在这么一个躯壳之中,心灵活动时老是跳不出那个熟悉的思想牢笼,你感到无比的沉重。

艾丽丝忘记了,景色本身有可能改变,但欣赏景色的眼睛是不会变的。她曾经客观地展望未来,似乎可以不必经受实地介入的痛苦而从中受益。如今回顾时,她不觉为自己想象力的贫乏而大为震惊——只要从她当前的焦虑中减去那些与在伦敦生活和工作直接有关的问题,就能够认识到即使是在一个天堂般的岛屿上,也会有许多事情令她在夜间无法入睡。她非但没有这样做,相反却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天气和景色可能使一切发生变化这一点上,这就像个蹩脚的演员一样,以为只要有好的服装和舞台布景,自己表演的独白也会大有改进的。

她也许意识到了幻想破灭的过程。就在离开伦敦前,她在随手翻阅一本杂志时,看到了一组题为“沙滩美女”的专页。整整五页刊载着亮闪闪的照片,上面是一个高个子金发模特儿,在黄色游泳衣上披着一件白色的亚麻长裙在海边漫步。艾丽丝尽管并不喜欢穿白色裙子和黄色游泳衣,也没有多少钱可以随意乱花,但照片上还是有使她怦然心动的东西,她在信封的后面将那个商店和设计师的名字记了下来。

不过,在她抵达巴巴多斯,来到了与照片上有几分相像的海边时,她十分惊讶地发现那套装束在这里根本派不上用场。她人不够高,一到沙滩上裙子就会拖脏,那种服装看来是最不适宜的了,在白天显得太正规,在晚上又显得太随便。“见鬼,我怎么会去买这堆废物的呢?”她暗自纳闷,并且心底里决定将它放到她衣橱里那些不穿的衣物中去(糟糕的是那些衣服还真不少),那些衣服都是她在失恋或者恼恨自己等心灰意懒的时刻购买的,在心情愉快、更切合实际的情况下看(在花钱购物——“不管是什么东西”——的冲动稍为平息下去之后),它们根本就穿不出去。

艾丽丝花钱购买亚麻长裙去加勒比度假这一行动,也陷入到了消费主义的传统陷阱之中。在不是为需要而购物时,你下意识的目的也许并不仅仅是获得某种产品,而是希望借助某种东西来改变自己。她在那条长裙和游泳衣上花去了辛苦挣得的八十英镑,想要得到的与其说是那套由某个心狠手辣但思维平庸的设计师设计出来并被时装杂志吹得天花乱坠的定价过高的讨厌的服装,还不如说是她见到的那个身穿这套服装的难以捉摸的“人”——这听起来有点可笑,但她向往的并不是那个模特儿身上的衣服,而是模特儿这个“人”。

那么,结果又怎样了呢?她从行李当中把裙子拿了出来,认识到要穿到里面去的并不是照片上那个晒得黑黑的雕塑一样美妙的胴体,而是她熟悉的自己那个胖乎乎的身躯,身上毛病不少,腿太短,臀部不够结实,腹部收得不够紧,乳房不够丰满。真是骗人!她可以把所有的钱都花掉,但是她想要的东西却没有人能够卖给她,那就是“另外一个人”。这种窘境很是残忍,因为你跑进服装店怎么说得出口,说你要的不是多大尺码的衣服,而是一个不同的自我——或者同样,不动声色地问旅行社,有没有什么地方“只要能让我离开自我就行”?

在希腊语中,“乌托邦”的意思是“根本不存在的地方”。可是在艾丽丝的身上,这一不存在的地方却相当具体。她相信乌托邦本身是存在的(鲁宾逊·克鲁索旅馆就充满了田园风味),她只是断定自己决不会完全介入其中。这并不是出于社交或者经济上的原因,而只是基于这样一种矛盾,那就是,为了要享受某件事的乐趣,她非得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不可,但那一来又会破坏了给你带来乐趣的那件事。

“世上没有天堂,有的我们都已经丢失掉了,”怀旧的普鲁斯特说。不那么孤僻的作家倾向于期待未来还会有天堂,但有关过去或未来(对度假小册子充满向往或者留恋地望着刚刚度过的假期中寄出的明信片)的问题症结在于,你可以对种种场景进行想象,并不一定要实地去玷污它们。

一个接一个星期过去,艾丽丝眼看晒黑的皮肤渐渐恢复原样了,她领悟到了那条古老的真理,说的是一个抛弃妻子与情妇结婚的男人肯定再会去找新的情妇——飞到加勒比岛屿的人仍然需要心灵上的天堂,从而来减轻阳光和大海都无法抚平的那种不可避免的失望。

褊狭的观点

艾丽丝的背景并不同地球上某一特定的地方有紧密的关系。尽管她在伦敦住了多年,她的外祖父母分别是法国人和意大利人,母亲又出生在英格兰,她父亲是来自芝加哥的美国人,父亲的祖辈又来自俄罗斯。她没有祖居可回,没有哪个墓地埋葬了她五代的亲人,可以让她寄托对祖先的哀思。

由于艾丽丝的父亲早年在跨国公司工作,她从小就在世界各地居住,每隔几年就要换学校;她学会了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家里来的客人各种各样,有外交官和学者、商人和画家、建筑师和会计师。她并不对某一个地点有特别的依恋,她的记忆乱糟糟的,好些地方都混到了一起。她在巴塞罗那的住房里见过春天的来临;她记得在纳伊的一个花园里嗅到过秋天的气息;她知道长岛[1]海滩上的沙丘和挪威寒冷而寂静的冰原;她读过多种语言的儿童书籍,熟悉好些童话、妖魔、邪恶的巫婆,还有巴巴和格林、波特和扎普·伊·泽普[2]。

她弄不清自己究竟应该归属于哪个国家:常有人问她:“你感到怎么样?”仿佛国籍是你出自本能的直觉。可是她没法将自己的感情局限在一份护照上,她在不同的国家里住过太多的地方,上过太多的学校,吃过太多的糖果,根本无法感到自己是哪国人。由于常搬家,她和朋友之间的友情一次又一次被无情地中断了。同她先后分手的朋友有五岁时最要好的苏菲,七岁时的玛丽亚,八岁时自己爱上的第一个男孩托马斯。

“你的根在哪里呢?”别人会问。根在哪里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是觉得自己来自某一特定的地方,认同某一种特定的气候、某些特定的文化产品、一个民族称之为自己的“民族性”的理想化心态。艾丽丝只看到了多样性,她在伦敦时,感受到了这里的建筑、街道和生活方式间相互的关系——她可以将这些东西同她所熟悉的其他城市和地方加以比较。她可以将旧金山的犹太男孩成人仪式同塞维利亚的圣餐仪式、巴黎和芝加哥面包不同的口味、纽约和伦敦天空不同的颜色等一一加以比较;她记得许多国家心胸狭窄的人的种种偏见。

与此相反的是,埃里克生长在一个二十世纪仍有可能见到的那种稳定的氛围中。他的家族在伦敦已经居住了五代,他们来自汉普郡的一个村庄,他的祖父母在那里仍然有个农场。他的父母一直住在位于诺丁山和荷兰公园之间的一所宅子里,他就是在那里度过童年的。每当他回到那里时,附近街上开店的都认识他,他母亲叫得出送牛奶的、卖肉的人的名字。在那种地方,商家和客户之间存在着一种几乎类似封建领主时代的效忠关系。埃里克身边的朋友都是自小就相熟的,他办公室里的合伙人就是他幼儿园时的同学,他如今的朋友圈子从他少年时代起就大同小异,由于一直在同样的环境中生活,也就不会对自我身份有什么疑问。

“我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感觉,”有天晚上,埃里克问艾丽丝有关国家归属的问题时,她回答说,“你自己觉得怎样呢?”

“我看自己带着英国味。我的意思是,我几乎无法感到自己还会有其他身份。”

“对啊,不过带着英国味对你意味着什么呢?”

“老天,我不知道,这只是符合常规而已。它是一系列的印象和感情。例如,上周末我们从希思罗机场回来的路上,我感到沿途所见十分亲切,觉得这是我的祖国。这与乡间景色和建筑有很大关系。而且,你在国外时,一见到英国人或者英国的东西,就会觉得亲近。在巴巴多斯时,我看到《金融时报》或者听到英国广播公司的广播时,就会有这样的心情。”

人在同别人建立某种关系时并不只是他孤零零的一个人——随之而来的有一整套文化上的东西,包括他的婴儿和青年时代、亲友关系和种种传统,这些背景也许可以称之为他的特定“领域”吧。构成领域的不仅仅是民族特性,还有其他很小的东西,可以进一步分成令人眼花缭乱的阶级、地域和家庭特征等。这是一系列在很大程度上下意识的东西,你常会将它看成是符合常规:大街或邮局柜台都是常见的样式,晚间新闻报道和填写纳税申报表都有一定的格式,向朋友问好、铺床、打扫房间、挑选家具、订餐、在汽车里安放录音带、洗碗碟、寻找度假地、结束电话交谈、计划如何度过星期六的方式,无不符合一定的规矩。

“你怎么总是想在星期六下午去看电影呢?”一月份的一个周末,艾丽丝提出去看下午二点钟的日场电影时埃里克问她,他想看晚上九点钟那场的。

“下午去看电影有什么不对呀?”艾丽丝回答,当年她同父亲关系不是很密切,父女之间的交往很大程度上便是星期六下午一起去看电影,这个时间在下意识中还同她对父亲以及当时看的电影连在一起。

“我不知道,不过这真是很有些奇怪,”埃里克回答说,他家里一向对他母亲所谓的“电影片子”抱着戒心,他们周末下午总是以传统方式度过的,不是去玩橄榄球、踢足球、打板球就是去球场当观众。

“有什么奇怪的呢?这更方便,因为下午人不多,票价还便宜,”艾丽丝回答说,从父亲那里得来的观念同男友家里的传统观念发生了冲突。

“可是,你从电影院里出来,看见外面还是大白天,那不是很怪吗?”埃里克说。“你在看电影后,总希望走出来时天是黑的,而不是在阳光底下,你会准备上床睡觉,不是再去吃饭,做其他事情啦什么的。”

恋爱关系肯定意味着两个领域的碰撞。就连成长背景不是那么简单的艾丽丝也有个领域,尽管你很难将她简单地同某一个国家联系起来,你不能说她带着这么强的“英国味”或者“美国味”或者“中产阶级味”。

在这一关系中显而易见的是艾丽丝逐渐认识到,埃里克在处理两人分歧时成功地把造成分歧的责任完全推到她的身上。这意味着在他的领域里一切都符合常规,要是他们看电影的习惯或者对食品、颜色、礼节有什么分歧的话,那么应该说是她那边有点儿不正常。

总而言之,两个领域碰撞的必然结果是,她注意到埃里克具有变得“褊狭”的倾向——也就是说,只是固执于自己的传统,否认其他领域也具有同样的合法性。他不愿承认自己的立场决非绝对正确,而把自己的价值观看成是一个神教的宇宙的中心。

“这个周末在伊斯灵顿会议中心要举办古董交易会,”星期二早上,艾丽丝在浏览报纸时告诉埃里克说,“看起来挺不错。会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古董商人,只要带着这张优待券,还可以打九折。我们同你那些朋友吃过饭后,顺路去一趟,好吗?”

“我看那没有多大意思。”

“我觉得好得很。”

“这个周末我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那么我一个人去。”

问题似乎就这么定下来,早餐桌上一片寂静。

“告诉我,你干吗这样想去看古董?”过了一会儿,埃里克问。

“去古董交易会有什么不对的呀?”

“我也不知道,这真是有点……有点……”

“有点怎样?”

“有点儿老派,只有老奶奶才对古董家具感兴趣。”

“也许你奶奶是吧,我奶奶只喜欢风格派[3]的东西。”

“真的吗?你就是付钱给我奶奶,风格派这个词儿她也拼不出来。不过在那些古董交易会上都是些黑黝黝的发了霉的家具,全是外地的骗子弄来的一些蹩脚货垃圾,他们乒乒乓乓地敲着某个桌子胡吹,说那是奇彭代尔[4]的助手的作品。你会上当的;要是你想要买家具,干吗不到哪家新派的店里,买样式又新又好的东西,价钱虽然贵一点,质量是靠得住的。”

“那不合我的口味。”

“那么,你的口味就不能改进一点吗?”

“因为我喜欢这样。”

“就连喜欢的是垃圾也不在乎,是吗?”

“真是见鬼,我不过要在周末做我想做的事,你干吗就要这样呢?”

尽管埃里克不愿意承认,但答案是因为艾丽丝喜欢做的事情同他没有关系,在他没有份的情况下她照样可以快乐,这不禁使他产生了一丝醋意。

最近,她对埃里克褊狭的妒忌心态有所觉察,他出于某种形式的惧外排外心理,对她领域中的某些方面公开加以谴责。她之所以有所觉察,这也由于她向来对别人的爱好及期望相当敏感——她往往很愿意按照别人的期望来塑造自己。

“我跟不同的人在一起,自己也会有所不同,”她承认说。你确实可以发现她跟不同的人交往时有一些细微的变化,她往往会注意别人爱听什么,而不是自己想要说什么。她母亲喜欢她明白人情世故,跟人交往时很老练,艾丽丝常常把自己受到邀请的事告诉她,这更使她相信女儿练达能干;艾丽丝还知道埃里克就喜欢听她说她是如何给汽车轮胎打气或者上班时如何进行陈述,她觉察出来她的朋友露西一听到她有成绩就不大高兴,因此在她面前总尽量保持低调,免得她动气。在她同自己有钱的朋友拉维尼亚说话时,她的口音也带点儿伦敦西部的腔调,而在同搞艺术的朋友戈登在一起时,她说话又有点像是刘易斯[5]的口气。

艾丽丝说话时很注意各人的特点,对别人所爱所憎了如指掌,尽量予以迎合。这样讲起话来很让自己紧张,因为你无法顺着自己的思路,老是被人牵着鼻子走,你为了给别人好印象,往往不惜前后矛盾。

在过去,她对是否将她同埃里克在各自领域中不相配的东西明说出来总是十分犹豫。她对他爱好极简抽象派的家具,政治上的保守倾向虽然不以为然,但总是尽量加以淡化,她总是犹豫再三,才开口跟他说他的领带买得不好,应该重买,或者叫他在城里开车时不要那样快。她不想把她自己喜欢的事情强加于他,例如到伦敦的公园里散步或者到乡间旅游参观具有历史意义的房屋啦、烤面包或者采取措施抢救亚马孙森林中面临威胁的部落啦等等。她一再踌躇的还有,要不要煮她喜欢的素食茄子蛋给埃里克吃,或者把她的詹姆斯·泰勒的唱片放给他听,或者告诉他做爱前采用不同的挑逗方式。

度假回来以后,艾丽丝认识到自己缺乏勇气坚持个人的爱好,她开始考虑,自己在同埃里克的关系中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真正清楚表现了自己的个性。

那么个性又意味着什么呢?出席宴会时,大家称之为很有“个性”的人物往往只是说一些黄色笑话、哈哈大笑、用餐巾变一些小魔术、最后醉醺醺地去勾引女主人的人。要是某人只是同坐在右边的邻座交谈,接着又同左边的邻座交谈,然后悄悄地打个招呼离开,那么是不会有人称他有个性的。作为个人,他们的人品是没问题的,但就是够不上有“个性”的标准。

个性是在差异和分歧的基础上产生的。只要一个人与旁人有不同,我们就会说他具有个性:如果你当众宣布你喜欢生吞虫子或者用耳朵唱歌,那么你立刻就会声名大振,成为一个“非同一般”的人。文学作品中有的是男男女女,但是具有“个性”的人物却是少而又少。堂吉诃德是个有“个性”的人物,约瑟夫·K就不是;前者如果出席某个鸡尾酒会的话,你一眼就可以认出他来,而后者呢只是默默地坐在门边角落里嚼花生米,他的巴掌心有点汗津津的,脸上的表情有点紧张,极力装成只是另一个办事员的样子。

艾丽丝的母亲是个“真有个性的人物”,她的朋友一提到她时都这样讲,他们欣赏她没完没了地说闲话,说一些不登大雅之堂的小学女生的笑话,大笑起来呼哧呼哧的非常滑稽。她总是身穿长长的粉红色套装,洒浓郁的香水,无论在哪里你都可以一眼就把她认出来——所有这一切都证明她的个性是多么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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