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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阿兰·德波顿/译者:刘云波 当前章节:15369 字 更新时间:2026-7-1 03:36

所以,伊莎贝尔就是纳塔丽。纳塔丽曾经对我说过,她小的时候很腼腆,而现在很大胆。因而我想象,有一个相似的过程一直在发挥作用。她肯定已经决定将自我意识戴在袖筒上,决不为在历史上一直被认为是羞愧根源的事感到窘迫。也许正是这一点给了她侵略性的性格。当她突然问我是否记得她的名字时,这种性格表露得十分明显。在她谈及她的牙科医生和她的饮食习惯时,言谈话语中流露出对不重要的社会习俗的不屑一顾。我根据这一点想象,要想使她对什么事感到震惊很难。她会认为这一想法简直是狂妄。她的社会标记模糊不清。她住在各个阶层的人杂居的哈默史密斯,在一家企业工作。远远望去,那家企业装饰精美。她不像是在做行政工作。看来她挣的钱足够她出国旅游,也许是去远东或者非洲。

旅游者到了异国他乡总是傻乎乎的。他们把旅行的表面现象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比如机场有没有手推车、出租车司机用不用除臭剂、博物馆大门口参观者的队伍排多长。他们就靠这些细节得出荒唐可笑的结论,比如“西班牙极富有进取性”,“印第安人很讲礼貌”,或者“她很讨人喜欢”。我在提前形成对别人的看法时也是这样傻。

第二个周末我去接伊莎贝尔一起去游泳,又了解到她的一些情况:她住在一幢爱德华一世、二世、三世时代式样的楼房顶层的一套公寓里。那幢楼房坐落在离哈默史密斯路不远的一条街上。

“当心,别把车停在楼前的树下,伦敦的每一只小鸟似乎都把那地方当成厕所了,”我打电话再次确认这一安排时,她告诫我说。

我按响了门铃。她通过内部电话对我说:“我马上就好。我本来应该邀请你上来的,可我家里乱得像猪圈似的。”我还没来得及说没关系,她已经下楼了。

“我刚给我妈打了个电话,”她向我道了声歉,便关上车门,摸索起安全带来。“那女人无疑是疯了。没把她关起来真是奇迹。”

“她怎么疯了?”

“她在电话里唠叨了半个钟头,说我吃得太少,还说怪不得一直没有个像样的男人约我出去。她对我吃什么一直放心不下。这是一种心理障碍。每一次打电话她都要问问我冰箱里放的是什么。一位母亲对成年女儿竟然这样做,你能想象得到吗?哦,往左拐。”

我把车拐上了大路。

“他妈的。”

“什么?”

“我是说拐对了。我一直弄不清这个词的用法。”

在游泳池里,伊莎贝尔解释说,她之所以不会潜水,是因为她还没有掌握让鼻子不呛水的方法。她仍然得捏住鼻子。不过,她哈哈一笑说,她可不准备在人满为患的市游泳池里当众表演这种不雅观的动作。我们沿着浮漂游了一会。她告诉我说她最近才刚刚开始重新练习体操,打从十几岁起她就没再练习过。她做体育运动时总觉得很枯燥。她并没有真正认识到体育运动的好处。她做事总希望有个目标,这也是她不喜欢到乡下远足而宁可呆在城里的原因。比方说,打网球有什么意思呢?不就是把球打来打去吗?那么滑雪呢?两年前她曾经滑过,其中有十次是在法国,住在山上的小屋里。虽说夜里很有意思,但白天索然无趣。她还在缆车里经历过一次生存危机。

“我往山上望去。我想,‘哦,我的上帝呀,我得滑上去再滑下来,然后再滑上去再滑下来,’就好像那个希腊人……”

“坦塔罗斯[4]?”

“不,另一个。”

“西西弗斯[5]。”

“就像他推石头一样。”

我们游到游泳池一头,然后改用仰泳返回。这时来了一群孩子,他们互相比赛,在哈默史密斯的这个高档游泳池的一端溅起了更大的水花。

“有一件稀罕事你知不知道?”她问。“加缪[6]和贝克特[7]都很喜欢体育运动。卡米曾当过阿尔及利亚足球队的守门员,贝克特因为板球打得好曾上过《智慧》杂志。”

“是吗?”

“有趣的是,起初他们天天净干一些没有意思的事,可后来倒认真搞起体育来了。我觉得体育也没什么意思。也许你只有先发现生活没有意思,然后才会发现体育也没有意思。”

通过闲聊我了解到,伊莎贝尔是在金斯顿上的学,她的家人至今还住在那里。当地的那所学校教学质量很差,但她坚持要去那里上学,而不愿像母亲希望的那样到私立寄宿学校读书。她上学不怎么用功。她比班里其他姑娘年龄都小,但她学得很圆滑。后来她进了玛丽女王学院——那是伦敦大学的一部分——学习欧洲文学,“疯疯癫癫的,有点像个男孩子”。她已经工作了四年,对于她的差使,她有时讨厌,有时也挺喜欢,尽管她有时也曾想放弃原来的工作,改行做园丁。她有一个妹妹叫露西。她们俩的关系是又爱又恨。她还有个正在上学的弟弟,小性子,整天“神气活现”的。她很少回家,她的母亲对此很恼火。她的母亲在当地政务委员会的教育处工作,曾一度拥护女权主义。现在她告诫伊莎贝尔说,假如她不赶快结婚,将会沦为老处女;男人们不喜欢她穿的衣裳(她为什么就不能选择更女性化一点的服装呢?);她应当接受更多男人的宴请。关于她的父亲,她谈得不多,只说他很善良,但无一技之长,特别没本事。

我们从游泳池里出来,分头去换衣服。出了游泳馆,我提议到路边几码远处的一家三明治店用午餐。当时正值午餐时间,又是星期六,店里顾客很多,我们等了很久,后来终于被安排在靠门角落里的一张桌子上。

“你认为我应该吃什么?”她看着菜单问道。

“不知道。”

“我想要鳄梨和熏咸肉,也许再买点火鸡肉。”

我选择了奶酪和土豆,我们便开始漫无边际地交谈起来。游泳之后,我们已饿得饥肠辘辘。受饭店里乱哄哄的气氛影响,我问伊莎贝尔是否喜欢住在伦敦。

“哦,不知道。我认识的许多大学的朋友都已经离开了伦敦,有的去了外地城市,有的去了欧洲或美洲。我有一个好朋友搬到了纽约。我并不特别喜欢伦敦,但同时我也认为,当你真要搬到另一个地方去的时候,你就会越发感到原驻地在你心里的分量。说到底,所有城市都一样,所以你在哪住,就不妨还呆在那里,你熟悉那里的电话,那里的交通,办什么事都方便。”

在传记里写上这样的细节无疑会有夸张不实之嫌。两个人在吃快餐的时候真会有空描述三明治、开轻松的玩笑吗?

鲍斯韦尔在追述约翰生博士的生平时似乎也曾受到过类似的指责,但他立即辩解说:“我十分清楚,我对约翰生的谈话的几处详细记述立即就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他们认为,将传记加以修改,以适应理解力低下的人,满足他们滑稽的好奇心,博得他们会心的一笑该有多好啊!然而我坚定地相信我自己的意见:那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一旦与名人相关,常常能反映出他们的性格,而且总是那样引人入胜。”

然而,正是这种对细枝末节的关注,使得约翰生的后代无须回答“伦敦是不是一个适于生活的好地方”这一问题。伦敦即便不像是伊莎贝尔刚刚说过的那么壮丽,距壮丽也并非千里之遥。

与鲍斯韦尔关于约翰生的辩解的真正区别在于,伊莎贝尔既不可能被称为男人,也不能被专横地称之为名人。我以前的女朋友可能会指责我没有同情心,我也会出乎意料地因此而变得对写传记的可能性越来越感兴趣。但这种兴趣为何会集中在一个和我一起游泳几乎没有游够二十圈的人身上呢?

伊莎贝尔用手拢拢头发,试试干不干。“关于游泳,”她说,“最烦人的事其实并不是游泳本身,而是得换衣服、冲洗等等。我说,我要是发了财,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一个私人游泳池。你会不会想到?每天早上上班之前游二十分钟,然后精神饱满地面对新的一天。”

“但也许你厌倦之后就不用它了。”

“有可能。要不然就是对富得居然家里有游泳池感到沮丧。我认为,没有钱的最大好处就在于你可以想象一旦有了钱一切将会多么舒服。等你真的发了财,你自己也就只有抱怨的份了。”

“或者你的父母。”

“啊,我们都允许发点牢骚,”她说完,挑逗似的嫣然一笑。就在这时,一盘三明治摆在了我俩中间。

我对别人的关心通常是淡漠的,但此刻我意识到,我们的谈话尽管乏味,却渐渐充满了强烈的吸引力和魔力。

“哎,真是糟透了,到处都在塌陷,”伊莎贝尔这样说她的三明治。这话未免有点夸张,因为那三层的“糟透”的东西只是边缘有些塌陷。

“简直无法相信。衣服全让土豆给弄脏了,刚刚洗过的。对不起,我能不能借用一下你的餐巾?”

就在伊莎贝尔用力擦拭的时候,我注意到,游泳之后,伊莎贝尔的米黄色套衫没有穿好,洗衣标签从衣领处伸出舌头来。我们两人谈话中表现出的差异、她的擦拭动作以及这个洗衣标签十分明显地暴露出了一个更为隐蔽的伊莎贝尔。我突然有一种独特而又明显的病态感。那就是:我对她的兴趣没有理由不延伸到她对一周一次去洗衣店的态度。

有些人认为,传记的高尚与人类情感的卑贱绝不应混为一谈。要回答这些人的观点,我们不妨建议他们注意一下情感与传记冲动(即充分了解另一个人的冲动)之间的关系。每一种情感都或多或少地包括一个有意识的传记过程(一个人确定日期、特点、最喜欢的洗衣店和快餐店等等的过程),这很像是一部真正的传记要求作者与主人公之间或多或少地具有有意识的感情联系。要完成这样一本书难道还需要别的什么巨大动力吗?

雪莱[8]和柯尔律治[9]的传记作者理查德·霍姆斯曾经生动地将传记作者的任务比作从头至尾追随主人公的脚步。为理解这一点,他还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要求:“假如你不爱他们,你就不会追随他们——至少不会追随很远。”

鲍斯韦尔也有同样的感触。他写道,他“意识到自己对约翰生怀有一种深厚的感情,我把他看作我的良师益友……我认为我可以用我的剑捍卫他”。

就连不谙剑术的弗洛伊德[10]也同意这种观点。他说:“传记作者以一种相当独特的方式将注意力集中在他们的主人公身上。在许多情况下,他们选择他们的主人公作为他们的研究对象,因为——出于他们的个人情感生活的原因——他们从一开始就感受到了对主人公的某种特殊感情。”(尽管这段话的其余部分略显刻薄,但不引用会显得不够真诚:“此后他们便将精力奉献给一项理想化任务。他们抹掉主人公的个人相貌特征;他们填平主人公一生中与内外阻力抗争的痕迹;他们不容忍主人公身上残存任何人性弱点或瑕疵。”)

我开始比较有规律地去看望伊莎贝尔。一天晚上,我们沿着沙夫茨伯里大街散步,停下来看一个报刊经售人的橱窗时,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想亲吻她的无法抑制的冲动。

“你要干什么?”她从我迷迷糊糊的拥抱中挣脱出来,问道。

(“我开始怀疑,传记作者的追踪特点常常会弄出一些具有喜剧色彩的事情来:总有一种流浪汉来敲厨房的窗户,暗暗希望能被请进来吃一顿晚饭。”——理查德·霍姆斯,《脚步》)

“我要干什么?”

我自己也不知道了。我撞在一个绿色的废物箱上,三个被压扁的空易拉罐叮叮当当地滚落到人行道上。但她有自己的想法。我不能忽视她所提出的异议。

“不是我不愿意,只是因为我们俩认识的时间太短,我觉得那样做现在还不合适。我们俩只属于互相认识,我知道,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已经够了。我不想匆忙去做任何事。我不是反对那样做,只是,啊,只是听起来有点荒唐。我想我们先得进一步互相了解了解。”

“你的意思是——”我问了一句,弯腰去捡被我碰出来的杂物。

“我不知道。还有其他关系、朋友、工作、无法摆脱的烦恼、一切的一切。人们总想不失时机地做那种事。这是不是有点可笑?我这样说你介意吗?”

我介意了吗?

没有时间介意,需要了解的东西太多了。

[1] 吉米·亨德里克斯(1942—1970),美国著名摇滚乐吉他手、歌手及流行歌曲作家。

[2] 爱玛的姓氏英语是Woodhouse,第一个音节wood意即“树林”,第二个音节house意即“房子”。

[3] 一种将球或弹子击入九个孔里的游戏。

[4] 希腊神话中的主神宙斯之子,因泄露天机,被罚立于齐下巴深的水中,头上有果树;口渴欲饮水时,水即流失;腹饥欲食果时,果即被风吹去。

[5] 希腊神话中古希腊暴君,死后入地狱,被罚推石头上山,但快到山顶时石头落下,于是重新再推,如此循环不止。

[6] 阿尔贝·加缪(1913—1960),法国小说家、戏剧家、评论家,代表作有小说《局外人》和《鼠疫》、剧本《卡拉古拉》等,195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7] 塞缪尔·贝克特(1906—1989),爱尔兰戏剧家和小说家,荒诞剧代表人物之一,代表作有剧本《等待戈多》、三部曲小说《马洛伊》、《马洛伊之死》和《无名的人》。

[8] 珀西·比希·雪莱(1792—1822),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代表作有长诗《伊斯兰的反叛》、诗剧《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抒情诗《西风颂》、《致云雀》等。

[9] 塞缪尔·泰勒·柯尔律治(1772—1834),英国诗人、评论家,代表作有诗作《忽必烈汗》等。

[10]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1856—1936),奥地利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心理学创始人,提出潜意识理论,主要著作有《释梦》等。

三 家谱

大凡传记,第一页总要从研究高贵的主人公有幸出生的那个家庭开始。尽管伊莎贝尔说她一直在奋力“用锯子”锯断她的那根“脐带”,但在这里表示一下对她的家谱的兴趣也是自然的。

这些家谱里有一种迷人的逻辑关系,它促使你去追索导致某个预选人物出世的一系列亲缘关系。其中有些分支至关重要,被培育成了相互勾连的枝杈,而另一些分支则被武断地与村民游乐会上未婚姑娘们的行为或与在女人堆里闻来闻去、对女伴图谋不轨的一辈子打光棍的男人们联系在了一起。这些家谱也有封建的一面。家谱上所展示的婚姻将直系与旁系分列;血管里流淌的纯净血统滋润着一组组越来越模糊的人群。

最近我在查灵克罗斯路一家旧书店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莱蒂斯夫人传记,传记后面有一幅格罗夫纳[1]家族的家谱。我受到了鼓舞,决定模仿该家谱优美的对称形式。

“你知道,说起来很可笑,我不知道我父亲的确切年龄。比他老一点,”我们开车去剧院的路上在海德公园拐角处等交通信号灯的时候,伊莎贝尔指着旁边一辆由专职司机驾驶的豹牌汽车上打汽车电话的男人说。

“只是我父亲要比他穷得多,很可能头发也比他少。他的头发压根就不多,年轻的时候也不多。不久前我们说要为他举办六十岁生日宴会,可他说没什么可庆祝的,这件事最后也就搁下了。我记得很清楚,可我记不得是什么时候了。他一向显老,一副穿开襟羊毛衫的老年人的样子。走呀,格兰,往前开,”伊莎贝尔说。这话像是在鼓励我们旁边的一辆车。那辆车似乎想停在那里不动,要等到信号灯再变成红灯才肯走。

“你家里其他人的情况呢?”

“他们的情况?有时候我想,我是被一只过路的鹳生在这里的。对我来说,家庭是一个奇怪的概念。我不知道我的堂兄弟、表兄弟都是做什么的。因为我的父母是出了问题后匆匆结婚的,这个家族的一些人便不再搭理我们。我那要面子的外公外婆——我妈妈的父母——就不理我们。他们认为我父亲的家庭不够体面。他们也是反犹的。我的曾祖父几年后把我们接了回去。天哪!他却是犹太人,从波兰移民过来的。他先是住在利兹,给一位律师当学徒,后来就有传言说他娶了老板的仆人。那是一个单纯的约克郡姑娘,一个虔诚的新教徒。最后她的名字变成了赖茨曼,因为那是我曾祖父的名字。我该走哪条车道?”

“这一条。”

“谢谢。后来他们就生了我的祖父。祖父改名为罗杰斯。从小时候起,我对祖父的记忆就很模糊。他跟我奶奶住在芬奇利。他们家的气味闻起来像是医院,因为我祖父有皮肤病,得浑身抹药膏。我七八岁的时候,他们俩在大约半年之内双双去世。我母亲的祖父母很富有。我的外曾祖父曾在军队里服过役,在印度当过将军,所以他们家有很多印度纪念品。他们家也有一种悲观的气氛,因为我外曾祖父认为,哪里都不会有旁遮普邦那阴凉的阳台上舒服。后来有了我的姨妈——我母亲的姐姐。她到美国去了,很可能是为了逃避家庭。现在她和丈夫住在图森。她的丈夫杰西是一位生物学家。她已经完全美国化了。她的孩子们我既不太了解,也不怎么喜欢。他们打棒球、做拉拉队长什么的。我姨妈嫁的那个男人跟发明小订书机的那个人是亲戚。”

“啊?”

“哦,总得有人跟他是亲戚吧。这是我的一支表亲。父亲这边有一个堂哥和一个堂姐。确切地说,父亲的哥哥托米只能算是半个,因为六十年代他离家出走了,现在住在威尔士的一个活动房里。他写‘垮掉的一代’派诗歌,而且曾经是金斯堡[2]的朋友,起码我爸是这样对我说的。但是,我读过一本关于‘垮掉的一代’的书,却没有发现他的踪迹。这大概是我爸想让他的哥哥听起来更值得尊敬吧。再说说我的姑妈贾尼丝。她的守旧与怯生到了病态的地步,一辈子没离开过英国,连度假也没出去过,一天打扫十遍屋子,看见饭里有根头发就会恐慌不安。有一回她在我妈做的意大利调味饭里发现一根头发,吓得差点被送进医院。

“这就是我家的简单情况。我希望你千万别倒霉认识我的家人。不过起码他们帮了你的忙,省得你为我收集汽车音乐了,甚至使得我们去巴尔比坎这一路跑得飞快。那儿有一个停车位,咱们真走运!”伊莎贝尔喊叫一声,在一台水泥搅拌机和一辆运货车之间倒起车来。

无论伊莎贝尔如何声称她讲得多么完整,鉴于有些分支已被她忽略,而有些分支她又声称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因而她家的家谱在现阶段只能被认为是不完整的。怪不得传记作家仅凭与几代家庭成员的接触、用官方档案和出生证明书证实了他们所讲的故事之后,就能绘制出一份家谱来。家庭结构之复杂是对传记作家的严峻挑战,需要他们花费大量精力进行研究。他们需要提出一个合乎逻辑的、完整的看法;家庭成员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每一个孩子、每一封信件都需要考查;不朽的战争中所赢得的每一次胜利都需要核对,以免忘记。

理查德·埃尔曼曾经对乔伊斯的家史进行过彻底的研究。我们之所以欣赏这样的传记作家,原因就在于此。埃尔曼居然会发掘出乔伊斯的父亲学龄时期的准确年表,发现这孩子于1859年3月17日进入圣科尔曼学院,因为不怎么喜欢它,遂于1860年2月19日离开;他还没有忘记告诉读者乔伊斯的父亲欠七镑学费没有交。像埃尔曼这样的人是非同寻常的。

然而,由于热衷于档案资料,传记作家很容易忽略我们认识家谱的方式中一个细小而又重要的特点。尽管我们能努力回忆起父亲出生的年代及其住在新斯克舍的二堂弟的名字,回忆起他的二堂弟娶了一位珀思姑娘(是姓布朗温还是姓贝塔尼?),但我们的故事却常常连一半也回忆不起来。我们的家谱如一团迷雾,日期与名字就像上学时死记硬背的国王和王后的日期与名字一样不可靠。我们既说不清从哪里来,又拿不准到哪里去。

就在我们欣赏埃尔曼教授的严谨作风的时候,一个令人烦恼的疑问大胆地钻了进来。埃尔曼教授花费如此大工夫进行研究,主人公詹姆斯·乔伊斯真的了解他父亲的这些情况吗?也许他只是大概知道他的父亲不太喜欢圣科尔曼学院、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可他真知道父亲离开学院的日子是2月19日,而不是18日或20日吗?他知道父亲拖欠的学费是七镑而不是六镑吗?

有人怀疑他不知道,而怀疑论者则会礼貌地干咳一声。在翻开档案之前,需要首先分清楚两类不同的传记资料。一类是一个人能够记得的关于他或她家庭的情况,另一类是主人公尚不了解的有关这个家庭的情况。

这种区别似乎为一种新型传记的产生提供了机会。这种传记远不如传统的传记准确,但却比传统的传记可信得多。这种传记会舍弃他们的主人公自己不记得的所有生平轶事,着力反映他们本人如何理解自己的家谱,而不是一味堆砌客观上可能与家谱有关的日期和事件。

我和伊莎贝尔开车去望楼剧院观看洛尔卡[3]的戏剧《贝纳达·阿尔瓦的家》。撇开我们俩的谈话不说,我们刚坐下来时所发生的事就是一种值得注意的(对伊莎贝尔来说,简直是可怕的)巧合。

“哦,天哪!我妈在那儿呢,”她倒吸了一口凉气说。

“在哪儿?”

“柱子旁边,小心,别看。她来这儿干什么?她穿的那是什么呀?看起来像一棵柳树似的。我爸呢?但愿我妈不是同她的男朋友一起来的。干那种事她实在太老了。”

“你跟她说过你要来吗?”

“没有。我是说,我只对她说我想看这出戏,可我并没有告诉她有今晚的票。”

“她在和一个人谈话,瞧见没有?”

“咳,那是我爸。他刚才肯定是出去买节目单了。他要打喷嚏了。瞧,咱们去那儿,哟——咳。他拿出红手帕来了。但愿他们别看见咱们,散场时咱们赶快跑。要是走运的话,他们会忙于争吵而顾不得往这儿看。这里可是他们吵架的主要场所。妈会问爸把停车票放在哪了,爸会紧张起来,因为说不定他刚才一时大意,把票扔到废物箱里了呢。”

然而伊莎贝尔并不走运,没过多久,她的父亲克里斯托弗·罗杰斯抬头向楼座上扫了一眼,认出了他的大女儿。而她却还在竭力装出不认识他的样子。为了不让她再装模作样,罗杰斯从衣着讲究、香水味扑鼻的观众群中站起来,并开始使劲地做手势,就像一个人在向一艘起航的游船挥手告别一样。罗杰斯仍担心伊莎贝尔看不见他这个疯子,就一遍又一遍地告诉妻子她的大女儿所在的位置。他还断定,如果妻子想扯着嗓子大喊“伊莎贝尔”,就像一个女人在一艘进港游船的甲板上认出一位失散多年的朋友时那样激动,剧院里的四百名观众绝不会阻挠她。

伊莎贝尔微微一笑,面色阴沉下来,惊恐不安地一遍又一遍地说:“我简直无法相信。快叫他们别喊。”

关键时刻还是洛尔卡救了她的驾。灯光暗下来,罗杰斯夫妇很不情愿地坐在座位上,不时地交头接耳,指指安全门的牌子。

这出西班牙家庭剧演出一小时十五分钟之后中间休息时,我们来到酒吧间。

“妈,你来这儿做什么?”伊莎贝尔问。

“我为什么就不能来?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晚上能出来寻欢作乐,我跟你爸也有权偶尔出来一回。”

“那当然,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对这种巧合感到吃惊。”

“你这衣服是在哪买的?是不是圣诞节我给你买的那件?”

“不是,妈,是上个星期我自己买的。”

“哦,很漂亮。遗憾的是,穿这件衣服,你的乳沟略显小了些。不过这都是你爸的过错。你知道,他家的女人都是这个样。”

“你好吗,爸爸?”伊莎贝尔转身问父亲。此刻,他正表情专注地抬头望着天花板。

“爸?”伊莎贝尔又问了一句。

“很好,亲爱的。你好吗,我的小豆豆?今晚的戏你喜不喜欢?”

“喜欢,你呢?你仰着脸在看什么?”

“我在看他们的照明装置。他们使用的是新型钨丝灯泡,日本玩意儿,相当漂亮,耗电量很小,但发出的光很美。”

“啊,真是太棒了,爸爸。哦,有一个人我想让你们两个都认识一下。”

“太高兴了,”罗杰斯太太说。她几乎立刻信任了我,赶忙说“她真是个可爱的姑娘”,她生怕和我一起去看戏的伊莎贝尔说出什么不得体的话来,使我对她产生相反的看法。

“谢谢妈,”伊莎贝尔无精打采地说,似乎她妈妈的话是老生常谈。

“别理睬她,豆豆,她今天不痛快,”伊莎贝尔的爸爸解释说。现在他比较能平视世界了。

“要不是有人老丢停车票弄得人心烦意乱,我的日子过得痛快着呢,”罗杰斯太太厉声说。

“爸,你没丢吧?”

“不,恐怕是丢了。最近的票特别小,攥在手里很容易掉出来。”

铃声响了。一个预先录下的声音用悦耳的语调通知大家说演出马上又要开始了。

“我很遗憾,”我们回到座位上以后伊莎贝尔说。“我敢断定,妈之所以来,完全是因为我对她说过这出戏。我做什么,她老是想模仿着做。有时候我真希望我的家庭能正常一点。”

“他们看起来都正常呀。”

“不知道,他们都怪怪的。他们是那种喜欢在学校召开的家长会上抛头露面的家长。我妈代表诺埃尔·科沃德[4]的戏剧里建议在阳台上开鸡尾酒会的那种人;而父亲则拼命想当爱因斯坦,到头来还是平庸无奇。他们被错误地放在了现代世界里。爸爸虽然对灯泡情有独钟,却对现代技术一窍不通。他打电话时大声吆喝,好像声音是靠风传送的。他喜欢做饭,做果酱。妈妈在唱诗班合唱团唱歌。我小的时候,我们每次旅游都很引人注目。如果到外面下馆子,总有人点一道稀奇古怪的菜。我妹妹干这种事最在行。几年前她说,凡是带硝酸盐的东西她都不能吃。每到一个邋遢的旅馆,我父亲总喜欢问服务员墙上的复制画是谁的作品,好像一个比萨饼店里的色拉台上方会有伦勃朗[5]或提香[6]的原作似的。我想,父亲在这方面很讨人喜欢,他能在任何想不到的地方找到人跟他谈话。在加油站,你只要让他自己呆一小会儿,他就能和什么人交上朋友,兴致勃勃地跟人家谈论起滤油器、政府的修路计划或烤鸡的最佳方法来。因为这一点,我妈都快疯了。她认为他那样做是故意要气她。可实际上,他是不由自主的。他是个大孩子,真的。”

演出结束时,为避免停车场拥挤,我和伊莎贝尔在演员最后一次谢幕前就溜了出来。

“我讨厌演员鞠躬时那种洋洋得意的样子,”她低声说,“它破坏了他们在演出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所有美好想象,让你意识到他们只不过是二十世纪末叶的英国人,而不是婚姻不美满的郁郁沉思的西班牙人。”

我们提前溜出来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避免在剧院的门厅里再见到伊莎贝尔的父母。然而我们还是在往地下停车场去的电梯里碰上了他们。我们的这一计划也就落空了。

“啊,我知道,你心里最不想做的事就是跟像我们这样让人讨厌死的人出去吃夜宵,所以我连问都不想问,”伊莎贝尔的母亲说。对她所暗示的这番建议我们接受也不是,拒绝也不是。

“别这么说!”伊莎贝尔回答说。

“别怎么说?”

“又在折磨人了。”

“你说什么?我只是要你选择是否跟我们一起吃饭。我们已经在附近一家很好的饭店订好了位子,如果你和你的朋友能一起去,我们将非常高兴。克里斯托弗,你能不能让你的女儿别这么看我?”

“豆豆,你妈的话你一句也不要听,按你们自己的安排用餐去吧。两周以后露西的生日见。”

“谢谢爸;再见,妈妈,”电梯下到相应的一层时,伊莎贝尔说。

“难道爸爸不是个可爱的人吗?”我们走到汽车旁边时她问道。爸爸的建议使她的脸上容光焕发。

我们驾车穿城而过,最后在伊莎贝尔家附近一家挂着壁毯的印度饭店前停了下来。这时,我们的谈话又回到了她父母身上,并进而谈到了罗杰斯夫妇的情况与托尔斯泰关于不幸家庭的名言[7]之间异乎寻常的微妙差别。

伊莎贝尔的母亲曾经把她的三个孩子看作是累赘,等他们长大成人离开家之后,她又产生了被遗弃以及自己操持家务的职业告终的感觉。三位遗弃者的悖论是:他们也不时地像母亲希望的那样听她诉说,但仍不能使她恢复早年的情绪。对伊莎贝尔来说,她惟一逃脱的办法是假装自己每天都有更好的事情要做。

“今晚我不愿跟她一起吃夜宵我妈都快发火了,但她也会因此而赞赏我,”伊莎贝尔说。她扫了一眼菜单,偶然发现了一道唐杜里菜[8]。

这绝不是偶然的巧合,因为尽管罗杰斯太太在她种种特殊的情感中很看重温情,但她表现温情的能力却屈从于一种命令,那就是:在与他人敏感的感情接触中要冻结这种温情。她有区分真假脆弱性的巨大能力。她能够看出伊莎贝尔对朋友行为的不满仅仅是感情脆弱,或是对别人的古怪行为感到痛苦。如果是后者,她会不失时机地抽打她的伤口。

她的外祖父母出身于富有家族。金毛拾獚[9]死了他们能坐在路边哭好几个星期,但把一个还没有学会坐便盆的小孩子送进寄宿学校却连眼睛也不眨一眨。罗杰斯太太的父亲喜欢喝威士忌,或者说酗酒成性。如何评价他取决于一个人面对酒柜的态度。他把对教会和国家的作用的保守信任与自我权利的封建意识结合在一起。他喜欢朝在他的田地里野餐的人头顶上放枪;他曾经骑着一头公牛,嘴里用拉丁语喊着下流话穿过附近的一个村子;他曾经与当地一位法务官的妻子和女儿有染。他的妻子为维护他的尊严,并念及他的面部抽搐和排泄功能紊乱日益加剧而容忍了他。

他们的女儿也并非没有受到恶习的感染。她依赖抱怨一切的能力求得情感的平衡。如果有谁愚蠢地安慰她接受命运,她就会非常难受。罗杰斯太太需要障碍物。她在父母身上、在她违心嫁给的丈夫身上、在她的孩子们身上、在政府、在新闻界、在她缺乏热情的时候以及在人性上找到了障碍物。

她很崇敬强壮的男人(一方面她很喜欢一个骑着公牛穿过村庄的男人,另一方面她却嫁给了一个最温顺的人。很难想象克里斯托弗会在公共游乐场骑着一匹小马)。她不愿责怪自己心口不一,却每天抱怨丈夫不是另外一个人——通常都是抱怨他不是她上大学时认识的艺术家雅克,尽管也有例外的时候。

罗杰斯夫妇住在金斯顿一所小房子里。这意味着罗杰斯太太已经远离了她所熟悉的生活方式。于是她就养成了对别人的富有冷嘲热讽的说话习惯。一些人把她的这种习惯看作是社会主义思想,而另一些人则把它看作是妒忌。她把自己的痛苦向世人展现;她周围的人们很快明白,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十年内将倒退到欧洲中世纪早期的愚昧黑暗时代。当有人问及这种全球经济转换的证据时,她就会向他们诉说起新建的金斯顿购物中心的奢华、当地艺术电影院的败落,以及公共场所狗粪的增加来。

闲暇时间她喜欢收集动物形状的茶壶,猫状的、狗状的、兔状的、长颈鹿状的、刺猬状的茶壶摆了一大溜。她还有一套花状灯具。起居室里装的是大型郁金香灯;大厅里的玫瑰形灯若明若暗的粉红色光线照射着脱去礼服的客人。她的另一种兴趣是收集遮掩内嵌式壁炉的绣花屏风。她有二十多件这样的屏风,尽管她家里根本没有壁炉,更不用说内嵌式壁炉了。

“那是她调动性欲的一种方法,”伊莎贝尔解释说。我认为这种解释是刻薄的,因为只要她愿意,她知道该如何直接调动性欲。据伊莎贝尔所知,她在婚姻生活中出过事。伊莎贝尔常常被要求参加父母的调解会(我从中形成这样的印象:伊莎贝尔是这个家庭里惟一的成年人。当她自己也渴望犯此类错误的时候,我的这种理解可不是好玩的)。和这个家庭联系最密切的是伊莎贝尔的学校里一个女生的父亲。那位汽车商人打折卖给他们家一辆高档汽车,但他的主要目的则是打进罗杰斯先生的生活。可悲的是,当那位汽车商的妻子匿名将她的丈夫与罗杰斯太太在帕特莫斯岛海滩上一丝不挂的照片寄到他们家时(拉维尼娅曾提出要同读书俱乐部的伙伴去泽西旅行),克里斯托弗毫不顾脸面,连一点妒忌的意思也没有,甚至故意将话题岔开,大谈起该岛与《伊利亚特》[10]中某些章节的关系来。

“你认为这衣服穿起来胸脯真显得平平的吗?”伊莎贝尔插话说。很显然,她私下里对母亲的评论总是很在乎的。

“啊,我没有……我是说……”

“我不觉得有什么特别,跟平常一样。也许我并没有什么能给人以深刻印象的……你知道,不过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很抱歉,这是不是让你感到为难了?”伊莎贝尔问。她注意到我的面颊上掠过一丝淡淡的红晕。

“一点也没有。这条马德拉斯提花窗帘。天哪!它们迷上厨房里的调味品了,”我指着饭店后面的双开式弹簧门回答说。

“妈妈总爱对我的衣服发表意见,为它们找到了许多巧妙的、相当富有诗意的比喻。比如,她对我说,‘它让你看起来像是星际空间站的女乘务员,’或者说‘这件衣服穿在《大草原上的小屋》里上流家庭的姑娘们身上绝对合适。’”

在这种评论背后,罗杰斯太太和她的大女儿暗暗搞起了一场令人疲惫不堪的服装比赛。拉维尼娅不肯服老,她跟生人认识不到几分钟就会对人家说,有人曾把她和伊莎贝尔错当成了姐妹俩。

跟她外表方面的虚荣相匹配的只有她的谈话。无论你提到哪本书,拉维尼娅都说她看过,而且常常说不止看过一遍。几年前,伊莎贝尔曾经向她挑战,要她讲讲一部全景式的俄罗斯小说的情节,因为晚饭时她一直对那本书赞不绝口。“别这么无聊,”拉维尼娅厉声说。但她的愤怒与窝火暴露了她的骗局。她很少通情达理地直接承认自己无知。她知道别人只能用打赌向她挑战,那是用来对付说服不了的人的最后一招。

“那么你父亲呢?”

“啊,他还是比较可爱的,”伊莎贝尔说着,脸上泛起灿烂的微笑,“只是有点古怪。”

为逃避性格复杂的妻子,罗杰斯先生把兴趣集中在生活的外围。他能够一连几个钟头跟人讨论《泰晤士报》上刊登的纵横填字游戏中第二个向下的提示语、非洲鸟类的迁徙、二氧化碳对大脑神经突触的影响,更不用说讨论购买水净化器的利弊或者图书装订中胶水粘接逐渐取代线装了。但他仍然不明白自己在家庭戏剧中所分担的是什么角色。

无论谁说什么,都会使他陷入沉思。他会翻起眼珠,抬起头,连声说“是”,尽管引导他说“是”的评论并不比“如今想找到红苹果越来越难了”更有分量。他相信,人都是善良的,只要他们能意识到这一点。尽管这种缺乏怀疑的态度导致他被年轻、老练的同事超越而长期得不到提升,但他对此似乎并不介意。在他看来,只要家人能有个屋顶遮风避雨,他自己能继续读他心爱的佩皮斯[11]的日记就行了。许多人都发现,他的超凡脱俗很有魅力,尤其是女人。于是乎,当他向食客们大谈自己的假想:佩皮斯的出生地应距一个世纪之后的塞缪尔·约翰生居住的戈夫广场一百米远时,那些人居然听得津津有味,如醉如痴。

我在倾听伊莎贝尔讲述时想到,关于她的过去,有很多时候她肯定是在饭桌上讲述的,有时添油加醋,有时掐头去尾,所以每一次所讲的内容都有细微的差别,一是因为伊莎贝尔对她的伙伴们信以为真的情况半知半解,二是因为他们所提出的问题的主动引导。这就像领一位客人参观自己的家,常常会被一个好奇的提问打断:“这里边是什么?”常常会因为要看一个特别的橱柜或者一个典雅的房间而背离原先预定的路线。这种背离跟我向伊莎贝尔提出的问题很相似。我问她她的母亲到底在婚姻生活中出了什么状况。我的好奇出于(常常如此,或者只能是如此)寻找同我的生活相似的情况,出于对一致性的探求,而别人的经历能够有效地解除这种探求的苦恼。从根本上说,欲望所要弄清楚的并不是我们对晚餐伙伴和传记究竟有多大兴趣,而是“我和这位朋友——拿破仑、威尔第或者W·H·奥登——究竟如何不同?”间接的问题就是“我要做什么样的人?”

尽管伊莎贝尔所讲述的都是很早以前发生的事,但故事并没有固定的版本。每当要触及到虽经常讲述但从未提到过的敏感问题时,每当她出神发愣,陷入概念性的、自相矛盾的过程中时,每当她自问究竟感觉到了什么而不是向不知情的外人讲述自己了如指掌的情况时,伊莎贝尔总要停顿下来。这种停顿绝对与嘴里正含着食物无关。

“我猜想,在我们家里,爸爸最喜欢我,”伊莎贝尔在一次这样的停顿之后说。“我比家里其他人更同情他。他的父亲很严厉,母亲很难相处。他爱他的母亲,时时得照顾她,当她烦躁不安的时候还得设法让她平静下来。我妈一贯傲慢无礼,盛气凌人。他娶我妈简直就像再现童年时就了解的情景。直到最近我才开始用不那么理想化的眼光看待他,但我仍然想知道他对我所做的事或我所结交的人是什么看法。我渴望得到他对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的认可和意见,比如买哪种扬声器或读什么书。我妹妹认为我是个笨蛋,但很可能只是因为她妒忌我。顺便说一下,这道咖喱菜棒极了。你的菜里是不是香料加得太多了?”

伊莎贝尔故事里的许多精彩之处都得益于她语言的节奏和用词。我开始意识到她独特的语言表达习惯。在这方面,她的英语与广播电台所使用的英语不同。她对词语的选用与其说是根据语法规则,倒不如说是根据心理学。在伊莎贝尔的英语里,邪恶或残忍的人仅仅是“笨蛋”,更多的时候是“捣蛋鬼”。这表明她对待违法乱纪行为、对待调皮孩子的不端行为的仁慈和友善,只要这种行为不是故意的道德败坏。每当她有什么不近情理的行为,她都要给自己贴上一个“笨蛋”(甚至“笨蛋太太”)的标签。这个词词典里没有,它的意思是某人像孩子一样拙笨无能。有些单词她说得有点像伦敦东区的土话一样轻快跳跃,特点是忽略单词里的e;她说tea cups时略去ps,把little说成liole;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读“perpendicular”和“disenfranchizement”这两个单词时,她的发音简直跟BBC的对外广播一样标准。

和伊莎贝尔吃过那顿印度餐后的第二个周末,我有机会认识了她的妹妹。那天露西来还她借的几件衣服。

“上来,芒奇金[12],”伊莎贝尔通过内部通话机说。她按了一下按钮,将门打开。

不一会儿,一个高个子的年轻女子走进起居室,先拥抱了她的姐姐,然后又莞尔一笑。那笑容足以消除她的绰号可能使人产生的对她的体态的先入之见。

“嗨,”她伸出一只手来说。“认识你我太高兴了。”

“别那么夸张,”伊莎贝尔说,“你还没跟他说过话呢。”

“可我知道他是谁,”她说。她的一双灰绿色的眼睛盯着我的眼睛。

“想喝点什么吗?”伊莎贝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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