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的清名。
由此后,倒是多方躲着斑点。一方面他既然无心向学,我又何必浪费时间。另一方面尽管人言无谓,但也没必要引人误会才是。
平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网友,让我有了继续嘲笑网恋的理论依据。同时验证了当时热播的某部电视剧剧名。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Don’t speak to strangers.
☆、5必修课,选逃课
作者有话要说:
5必修课,选逃课
有句话是这么教导的:必修课选逃,选修课必逃。
从来不标榜我是好学生,事实上我本来也不是。不过这句名言我也没怎么遵从,必修课虽然选逃,选修课可没必逃。事实上有些选修课,我上得比必修还勤快。
选课是门学问,有些为了前途有些为了爱好有些为了学分。为前途的,微积分计算机这样“难选”的课也要挤破头插进去;为爱好的如我,艺术美学现代文学唐诗鉴赏唐宋八大家等与正业无关的课程方是最爱,选起来如履平地,绝对一选就上;至于为了混俩学分的,那就多方咨询处处留意,总之哪门课好过哪老师松就选啥。
我们寝室六个,我属于完全的爱好派,穆灵儿和陈轩兼顾爱好实用,顺便混分,曾昔和楚洁洁都为前途,而姜笛全为混分。由于我选课目标和她们迥异,所以到上课去的时候,全寝室没有一个和我一起的。
坐下,笑笑。以前的我可能还会嚷嚷两句孤独,现在的我只会对自己笑笑:谁教你选这没人选的课?这地球上最多的就是人,孤独什么的,还不是自己找的。
一个人上选修最为难的就是没有人帮忙占座,我迷上了唐诗鉴赏那老头,每堂课都坐在前面。那老头个性十足,第一节课就跟大家说,要逃就逃,非点名不可的时候他会提前通知(学校规定选修课成绩要包括出席率,所以至少得点一次名)。留下来上课的干什么都行就是别说话,教室里兴许还有几个真想听课的别打扰人家。
我就是那个真听课的。老头身为中文系教授一名,水平不是吹的,讲起课来那叫一抑扬顿挫。初唐四杰他能从人家的诗一直讲到骆宾王讨武檄文讲到天才就是短寿啊讲到做学问好的人品未必怎么高。他台上讲得认真,我台下听得入神,就差没鼓掌叫好了。像这样的课当然要坐到前排去,给老师一个回应,让他也知道下面虽然看书睡觉不一而足,也还有真喜欢这课的人在。
但是选修课时间实在定的不好,六点半到八点半,正是饭点。下午课是四点下课,虽然说有两个半小时,但一旦有事就很容易迟到。尤其象我这种平时生活决不准时的人,即使尽力赶这课,也会偶尔迟到。
那天冲进去的时候,前面虽然还有空位,但是是男生同桌。诧异着居然有男生坐前面(大学男生远比女生混,因此我们校少数男同胞向来都占据教室最后的有利地形),但也不顾那么多,走过去低声问:“同学这里有人么?”
转过头却是一张熟悉的脸,湛青大人挑挑眉毛:“原本有。”
我笑了笑:“逃了?”
他点点头,我放下包:“那在下不客气了。”大大咧咧坐下,掏出笔记本还赶得上温故知新——选修课惯例,开堂五分钟后才开始上课,因为前五分钟会有众多迟到人士鱼贯而入,讲早了难免被连连打扰。
“上堂课布置的作业作没?”老头在台上问,我愣了下,问湛青:“上堂课有作业吗?”
“背《春江花月夜》。”湛青答道。
“啊……死了!”我惨叫一声,把头埋在手里。这下可死定了,回去居然忘掉了,而且是干干净净彻彻底底的忘记,一点印象都没。
“没事的,我也没背。”湛青见我这样,拍拍桌子安慰我,“不会叫到你的,就算叫了背不出来,唐老师也顶多说一句。”
老头的和善是出名的,尽管每次叫人背诗都应者寥寥,他却从来不生气,最多只是唠叨两句古诗好听啊背下来才能感受到意境之类的。但每个直说“老师我背不下来”的人坐下之后,老头都会叹息一声,让我心里非常难受,就像没背出来的人是我一样。所以我总是希望他叫到我,我一定会极顺地把诗从头背到尾。
但不包括这首。鉴赏课上的诗,一般都很常见,常见到尽管唐诗不是我的强项,也能默出七七八八——手抄两笔记本诗词,翻也翻熟了。但我这人有个毛病:向来讨厌写景状物,描写能少一句是一句,形容词副词直来直往就那么几个,一见到大片大片美丽词藻堆积就会有种跳楼冲动。因此写景的诗词我背得总不如其它,除非是借景抒情。
老头抽问了几个人,果然都是“春江潮水连海平”之后就断断续续说不上几句了。我匆匆忙忙看着抄下的诗,这一次是真的怕被叫到。
“那最后一位吧。”老头叹气,拿起点名单,下面一片寂静,“贺馨。”
俗话说好的不灵坏的灵,况且我一向最差的就是抽签运。平时准备得再好不会被叫,只要稍微不擅长就会被逮到。不知道这算不算莫非定律。
我站了起来,仗着刚才匆匆几眼。也仗着以前模糊记忆,背了起来:“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处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这几句却是我喜欢的,因此也算背得比较熟。我喜欢那种年年岁岁花相似人面依旧笑春风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的意境,因此上凡是有类似语句的诗词都会背下。
后面却不太顺了,嘀咕半天才从“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背到“江水流春去欲尽,江潭落月复西斜”,最后两句还是在湛青提醒之下顺下去的。老头点点头:“不错不错,虽然有点不熟,不过看得出是真的背了。”然后在点名单上写了笔什么。
我坐下,觉得郁闷无比,把头埋在桌子上。旁边湛青看我一眼:“这不是背得不错吗?”
我抬眼看他:“你我不错的标准不在一条线上。”
高三那年,我曾经BT(变态)到把长恨歌琵琶行从头背到尾,说起一句就能行云流水接下去都不会犹豫停顿的。而这春江花月夜这么短,我竟然还背不顺,实在是丢人到家了。
湛青愣了下:“我以为你的爱好是漫画。”
“我没说过我不喜欢文学吧?”我耸肩,“否则我干嘛选这课?老头手松可能是别人的理由,但不是我的。”
尽管自身的国学造诣极差,我也还是迷恋中国古诗词的。正如尽管我古代史不好,我还是迷恋着古代文化——尤其迷恋衣袂长发飘飘的美女……
所以头发经年不剪,留到过腰的长度。尽管我今生离美女二字相距千里,也还是喜欢穿长裙吹着风的飘逸。虽然洗起来确实辛苦啊……
见到湛青有些惊讶的眼神,我心情变好,忍不住炫耀般地拿出自己的诗词本:“对我来说,背诗背成那样,绝对不是荣耀啊……”
专心听老头讲课,偶尔用余光看着同桌的他翻动诗词本,脸上显出奇怪的神色,心理终于恢复了些平衡。我自然是浅薄的,刚才受了打击,现在就要通过这种方式找回自信。
俗话说的好,当你没有鞋的时候,你一定要去寻找一个没有脚的人。
这样你才会知道自己不是最差的,于是我们才有生活的勇气。
从没有脚的人手里拿回我破破烂烂的诗词本(请相信我当年它确实是很新很pp的),我收拾东西回寝室。
E大有四栋教学楼,我这堂选修是在多功能200人厅下上的。我们校多功能厅有500人厅200人厅上200人厅下之分,又由于我们校南门车站名曰茶家坟,500人厅被编上了可爱的故事:据说当年E大这里曾是战场,多功能厅的故址曾经坑杀五百人,故曰五百人坑。200人厅也就跟着叫了二百人上坑二百人下坑。
从二百人下坑到寝室楼很近,所以我是第一个到寝室的——如果不算逃课在寝室看电视的姜笛的话。当然姜笛逃课倒也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不明人士的骚扰。
E大确实男少女多,平均一个男生能分配到四个女生,但这只是表面上的统计数据,而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只是一个理想模型。应然与实然的差距告诉我们,四个女生里面抛去一个学习用功不找男友的,抛去一个已有男友的,抛去一到两个打算找外面男友的,实际上每个男生分配到的,未必比一多多少。何况这年头没有多少女生秉承“没鱼虾也好”的原则,文科男生通常外面条件一般,有不少还免不了文弱甚至娘娘腔之嫌,大家守着这样的窝边草,还真未必下得去嘴。所以即使在男士处处优先的E大,美女也还是追求者众的。
姜笛是美女,还是本地美女。上课的时候惹来什么小纸条之类的,也是在所难免了。尤其她是北京的,还是E大最闪亮的英语系学生,条件上佳。只是条件既然上佳,也就未必看得起本校大多数BT男,被追得烦了,干脆连课都不去上,反正老师也不点名。
“要是选你那课就好了,什么名字……唐诗鉴赏是吗?好歹英语系第一帅哥在。”姜笛对我说,“老师管得还松,简直是天堂啊!”
“英语系第一帅哥?”我挑挑眉,好笑地问。
“湛青啊,你认识吧?”姜笛回答。
黑线。
“他是漫画社的。”我说,言下之意我怎么可能不认识他。
“羡慕啊羡慕,E大总共就那么几个能见人的。”姜笛说,“就让你摊上一个。”
我点头:“要不要我拿出去拍卖?”
稍微熟悉不代表会有什么发展,我身边男生成百上千,事实证明我也只曾喜欢过一个人。而喜欢过我的,大概也只有那么一个人。地球上最多的就是人,我实在看不出自己有什么可被羡慕的。
不过可以看出一件事:目前都是单身的本寝室女生,需要男友啊……
☆、6. sth. Called Cosplay
作者有话要说:
6. sth. Called Cosplay
有种东西,叫做cosplay。
电脑里面有比较成型的正式解释,但我还是习惯自己解释。Cosplay,一般简称cos,即角色扮演。说得再通俗一点就是一群票友(漫画迷)穿着戏服(漫画人物造型)过干瘾——这总结是我下的,被漫画社中疯狂同人女兼Clamp爱好者庄芷严重鄙视了一顿。
庄芷是北京人,漫画社中最疯狂的同人女一号,张口星昴(Clamp?东京巴比伦及X,星史郎vs皇昴流)闭口仙流(井上雄彦或曰广大SD同人爱好者,灌篮高手,仙道和真vs流川枫)。在我的纯真年代(如果我真有纯真的时候的话)里扔给我一本《十年》,国内知名耽美网站出版的同人志,给对同志这个概念似懂非懂的我极强的震撼。尽管我并未因此立刻走上耽美之路——那是三年之后的事情了——却从此每经过三里屯的时候都会想:北京的某些角落,是否存在一些寻寻觅觅419的人们,虽然隐藏在平静表面下。
踏上cos之路,倒是因为庄芷。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喜欢安达充的人注定难以和cos挂钩,因为cos需要华丽夸张的衣饰鲜明的特点张扬的性格,而安达没有。穿个T恤梳个过肩发就说我是浅仓南,谁认得出?似乎我喜欢的漫画家里面,只有富坚和小钿笔下漫画好cos,因为人物外表有明显特征。而庄芷不同,她喜欢的风格比较华丽,即使是少女漫画,也充满了众多的羽毛和蕾丝边。而华丽繁复虽然难做,却特征明显,是cos的好对象。
不过cos不止是扮演动漫角色,游戏中人物也算在内。所以我们第一次cos,cos的是FF10,最终幻想,一个有名的游戏,在大一那年代数就已经出到了十,可见其源远流长。甚至还有同名电影,王菲有首eyes on me,就是其中的曲子。
自然我是不打游戏的,庄芷却是游戏迷。周旭夕毕竟快退了,很多事情都让我们自己打主意,于是在同人志啦漫画展啦之后,庄芷曰,不如我们cos吧。
社内半数沸腾半数傻呆,只有湛青一人面色不豫。我心中好笑,几乎能明白这男生的想法,因为我也曾有过这样的时候——坚持着正统,认为同人和cos都是一些赘余甚至浮华的东西,更是耿耿于cos在漫展上的喧宾夺主。这样的想法,曾经我有过,而且熟悉。不过现在已经消失了。
因为我无法哀叹高手的曲高和寡,我也只能吆喝着自己的东西。如果观众是属于浮华的,那么怎么能让浮华静下心来去欣赏?若不能,给他们相应的浮华,难道不好么?
自然我也承认,初接触cos的时候,我亦是带着些轻忽的心态的。毕竟我也是死脑筋一个,虽然学会了奇奇怪怪的笑,却没有真的放下这颗心。
FF10我并没有上场,始终不觉得自己是能够抛头露面在舞台上入神表演的人,做作幕后工作也就可以了。老妈是做衣服的,我虽然号称连个袜子都懒得补,但针线活做得还可以。做衣服的重任,有一部分交给了我。
很多事情并不如我想像中的简单,尤其是姜笛加盟之后。姜笛同学在校园闲逛途中,被疯狂的庄芷抓住:“同学,想不想反串来cos?”可怜姜笛虽被我熏陶了半年,本质却仍是一个连cos是何物都不清楚的大好青年,当时傻傻瞪着庄芷,不知如何是好。
殊不知E大最缺少的就是男生资源,而cos最缺少的也是男性。在cos界里面,妇女绝对是能顶大半边天的,连广泛男角也通常由女性cos了。这种情况下,若是纤细美少年,一般女生还能应付。但那种瘦高美青年就很难找到人选了。
这种情况下,姜笛这样瘦高又带点英气的女生,简直是天神一般的存在。庄芷若放掉她,那她也不叫庄芷了。姜笛只是偶尔看漫画,又没钱又没闲,幸好有点喜欢表演,因此还算有点兴趣。
于是做衣服的重任就交给了我,为了省钱,这也是没办法的。第一次cos,实际上除了庄芷cos的Yuna之外,大家都很俭朴,粗布衣服加上拙劣手工。饶是如此,也够我忙上好些日子的了。
何况我还兼了另一位男士的活计:cosTidus的湛青筒子。
湛青对于这件事,始终是不热心,于是只有赶鸭子上架一般的强制。幸好这位仁兄集体荣誉感很强,最终还是舍生取义了——当然也许他是看庄芷同学每天在校园内找帅哥,看到中意的就杀上去“同学你好我是漫画社的……”,实在太丢漫画社的人,才勉强自己也不一定。
总之他虽然答应了cos,却不甚热心。庄芷见这种情况,觉得不放心,于是找了万能打杂在下我,监督帮助湛青。男生对于衣服道具总是耐心不足的,于是干脆把他一身行头都交给我。
Seymour的衣服倒不十分难做,姜笛自己也能作些小活,我的任务还不特别繁重。但Tidus的衣服相对花样比较繁复,不如Seymour一件长袍方便。偏偏还有造型夸张的腰带,害我必须亲自动手。
尴尬啊尴尬,虽然说身为E大女生,泼辣彪悍是常态,在1:4的男女世界里也实在没什么男女之分,但这么近距离接触,还是让我有些不自在——说实话吧,我是在女生堆里黄段子说得可能比谁都嚣张,但完全叶公好龙式。真让我去抱男生的腰(理由不论),就算低头装忙碌,还是免不了可疑的满脸通红。
被我吃豆腐的湛青总算是有点绅士风度,至少没有在这方面嘲笑过我。帮忙当然是指不上,湛青再平民化也是少爷一名,指望少爷做手工(裁缝)是不现实的。
平民的我,才是自己动手的爱好者。把他提供的白衬衫和裤子弄得七零八落,总算是拼出一个还算回事的Tidus。
第一次上台,我负责放音乐,看着台上他们来来往往,心中充满了自豪。虽然只是一些简单的pose,虽然只是伴着《素敵だね》(FF10中的音乐)上场退场,然而下面的掌声是真的,台上的认真也是真的。
我的辛苦我的汗水也是真的。尽管是那样粗糙的成品。
我想,原来我还是虚荣的,在漫画界这个广阔天空里面,我付出很多而几乎无所回报。而cos里面,掌声何其多。
高中的时候喜欢说better to give than to receive,现在发现,单只give,是很难维持的。只有传说中的琼奶奶笔下第一男猪费云帆才能做到为爱而爱,而我是凡人。
我累了一切只能默默付出的事情,生命太有限,我无法再度挥霍,那是二十以前才能有的权利,而我已经是十几岁的尾巴。Teenager这个词代表的青涩,已经快离我而去。
所以我放开了默默的漫画,开始有掌声的cos。反正,我也没有漫画家那天赋。钱钟书云,年轻的时候我们误把创作冲动当作是创作才能。我也是。
当台上繁华落尽,众人笑着,我却偷偷这样想。我喜欢热闹,热闹的时候就没有人注意我的刻意孤单。我想也许登上表演台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杂务在想什么?”湛青拍拍我的肩,问。
我露出习惯的笑容,回视他:“我想下次我也来玩吧,你还cos么?”
“下次好像是去海淀×大,还是FF10,我当然要去。”他耸肩,“谁叫我是男主角。”
“不是说下次剧本我写,干脆我让Yuna和Seymour在一起就好,反正他们也结过婚。”我嘿嘿笑着,“让你成为被抛弃的男猪一号~”
“那我只好找Lulu了。”他说。我拿着手中书打他的头:“切,大姐主意你也敢打,真是不要命了!”
Cos Lulu的是大姐,我们坚决认为大姐的气质超强,我还感慨过她最适合妖女。我看着湛青,心里想他不会是真看上大姐了吧。大姐大我一个月,湛青小我半年,完美姐弟恋模式让我顿时浮想联翩。
唉,即使不太画漫画故事,我脑子里还是整天往外冒故事泡泡啊……
于是我毅然抬起脚,踏入cos世界。
☆、7.恋爱学分
作者有话要说:
7.恋爱学分
在大学里面,有两件事是必修:逃课,还有,恋爱。
很遗憾,我只有前者修得比较好。而且说不上为什么,我们全寝室都属于尼姑型的,上大学时全部没有家累,过了近一年大学生活也还是没有任何倾向。
自然穆灵儿还是一直在发花痴的,时常在出去晃荡一圈之后回来对我们兴奋地说:今天在图书馆门口看到一个帅哥。不过由于本校资源所限,即使她偶尔能发现帅哥,也会在几天之后惊讶察觉帅哥实际上有点BT——例如穿衣品味奇怪,动作妩媚等等。于是原本的一个个帅哥后来都沦落成BT,例如一位喜好穿黄衣(主要是T恤,还是印着流氓兔的T恤)的帅哥,被称为黄衣BT,而一位住在北京近郊的男士,得了个外号叫做京郊BT。
开始获得BT这一殊荣的还是帅哥,后来就把我们认识的男生中的BT统一叫做××BT了。一位本系里骚扰过姜笛的男生自我介绍时念念不忘自己出生于八四年五月,所以叫做BT845。
E大男生实在太珍贵,因此属于观赏性生物,也便是话题中心。不过观赏性生物向来是“可远观不可亵玩焉”,所以大多数女生都不抱有窝边草的想法。偏偏我们寝室六分之五属于外地人,即使有男朋友的也在高中毕业那天说分手,干干脆脆。
我是多多少少算得上谈过恋爱的,尽管谈得心力交瘁最后疲惫无比,也是谈过。穆灵儿这种花痴自然更是谈过,据说高中时期观察帅哥走火入魔,也曾谈过那么一俩三次恋爱。直到大学入学,还有一位男士常常给她打电话,问起来却说不是男友。再仔细问下去,据说是高考时坐她后面的男生,承蒙她“关照”——当然不是明目张胆作弊,高考谁敢,只是没把答题纸挡上而已——考了一所还算可以的大学,感恩图报,常打电话来慰问。
而其他,却是没有。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花痴是花痴,生活是生活。穆灵儿再花痴,也只会大街上跟踪帅哥,打听他八卦资料,而决不会抓其来作男友。
姜笛对BT没兴趣,不过她是本地人,因此属于绯闻最多的一人。光是层出不穷的高中同学就够多了,何况高中结识大学的,层层铺过来,倒是庞大人际关系网。因此过生日能捧上101朵玫瑰花的,非此君莫数。
我们女生楼宿舍就在北门旁边,是整个E大里最雄伟的建筑(后来建的国际交流中心之流的除外)。每到晚上,楼下总有那么一对两对三四对的在卿卿我我,我们也只当啥也没看到,低头而过。我不知道姜笛是怎么把这么大一篮子花拎上来的,只知道楼下男男女女一定都看傻了,搞不好惹得多少女生羡慕呢——虽说肯定很多女生都会说太花钱了不要买,甚或说红玫瑰俗气之类的,但我们毕竟都是小平民,绝对不会像小说女猪一样对花表示出轻蔑鄙夷的态度。
“干脆就他吧。”我们一寝室女生每人分到了几朵花,拿人家手短,我们竟欲以一束花的价格卖掉姜笛。她甩了我们一眼:“你们当我廉价甩卖?”
于是最招蜂引蝶的姜笛一直独身,现代女性有言,宁缺勿滥。女权主义者告诉我们,没有男人,女人照样活得好。
于是我们保持着单身寝室的好传统。
曾昔是寝室中光明好学生的形象,此事自然与她无关,楚洁洁和陈轩倒有几分网上寻觅的意思。我凭借斑点的真实经历劝告她们:网上BT比生活中只多不少,请多加小心。
楚洁洁倒是不需要太小心,此人有两大特点,一曰爱国,二曰崇美。我当时自然从不觉这有什么不对,直到两年后开始混政治论坛,才发现这样的特质原来是矛盾的。
英语系原和喜欢英美无关,我对这两个国家都没有什么感觉,却还是选了英语。不过洁洁不同,她对美国的热爱是我难以理解的。
所以她自从上网开始(她上网是在我指导下……),就一直念念不忘和外国人尤其是美国人聊天。后来终于让她发现还有一个叫做Yahoo massager的东西,可以上聊天室,也可以直接聊天。尽管Yahoo聊天室里面Indian绝对比American多,但总有那么几个美国原装。
反正上英文聊天室的好处就是绝对不需要有罪恶感,不用想这是不务正业,因为只要是英文,就算正业。我们班上男生还有每天看英文原音电影的呢,号称也是在学习。以至于我上大四那年看英文配音的日本H动画,也自称在学习。
作为湖南人,楚洁洁其实精明,但是作为女生,她在某方面的细心和敏感却是不如我的。尤其恋爱。我也许是看了太多书的缘故,已经可以成为我们寝室的恋爱指导专家,而她迟钝得令人心惊。
高中时曾有位男生给她寄贺卡,上书: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她疑惑了一年之后,终于在某晚卧谈会上直问:贺馨你古文好像很厉害,这两句话什么意思?
我当时晕倒:这是现代汉语比我还高两分的人应该问出来的问题吗?
然后言道:人家对你有意思。
洁洁大惊:“怎么会?”
我和另一文学少女穆灵儿(不过她比较偏向当代文学)异口同声:“怎么不会?”
于是洁洁惊诧,努力回想,一无所获。我和穆灵儿哀叹:可见这年头,即使想含蓄表点白,也不能拿古诗词。万一对方是个“每个字都认识连一起不知道啥意思”的,那就真是俏媚眼使给瞎子看了。那男生还真不如写英语啊!
洁洁注定,是看“I love you”比“日日思君不见君”要明白的多的人。
陈轩也聊天,不过不像洁洁那样唯美,只要说英语,她倒是不太介意其它地方的人。印度新加坡香港台湾大陆……都是可以聊的。由于有些网友在北京,她另有一个爱好就是见网友,尽管通常,与恋爱无关。
论起见网友,实际上她们几个见过的摞一起也不会比我多。不过我见的多半都是漫画或cos中的同好,除了斑点之外,男生都很少,更没有那方面的意思。当然陈轩也许是有这意思的,对方也有那意思,不过两方一见大概就没意思了。
其实陈轩小小巧巧的,非常可爱,怎么也不该见光死。只能说大概是她失望样子表现得太明显,毕竟这年头男男女女都擅长保护自己,一看对方无意自然是马上也打消念头,像斑点那样死缠烂打的,只是未成年小男生时间过多的表现。
总之,陈轩网友见了一堆,深交的没有半个。大学里过的清清白白,唯一的不清白,是和班上男生。
自然这也不该说不清白,只是大家起哄的结果。生活是需要绯闻点缀的,否则也不会有明星和狗仔队这东西。一帮女生在一起,共同话题自然少不了男生。我们班上虽然只有五名男生,但偶尔也会成为我们的讨论对象。
学校排学号的规律非常奇怪,是按照省份开头字母排列。所以海南、河北、黑龙江三者挨着,我和陈轩中间插着班上男生杨滨。因为学号挨着,平时有些事情总得凑在一起做。
女生卧谈,YY是难免的,班上男生偶尔也会被说笑中分配出去,杨滨不是分给陈轩就是给我。结果临近期末,老师讲解口语考试问题时,毅然举例:
比如说吧,杨滨和……嗯,陈轩是一对,所以考口语的时候,监考老师会给每人一张纸条,陈轩的上面写着陈轩想去旅游,杨滨的上面写着请给陈轩一些旅游建议,然后二人对话……
老师解释完,拿起名册:“好,现在我们来按学号分一下组。”
当时陈轩坐在杨滨后面,老师一抬头正好看到,也便这么说了。然后按名册分组:“陈轩、杨滨一组……啊!原来陈轩和杨滨真的是一对啊!”
这句话,成就了415寝室第一谣言。后来我写小说,常常把这句话用在笔下:××和××真的是一对啊!
尽管,这二位实际上几乎啥关系都没有。陈轩一直分不清楚杨滨和班上另一名男生,还是此事之后才渐渐分出来的。
不过——原来陈轩和杨滨真的是一对啊!
☆、8.追星之路
作者有话要说:
8.追星之路
湛青云:追星是不成熟的心理和行为。
我云:成熟如你,是早衰。
——这是我某次画言承旭素描被湛青看到后,他和我的对话。
虽然我是他cos负责人,尽管我挥笔就可以在剧本里让他演出种种暧昧镜头——我承认,cosplay里面,男男暧昧几乎是最引人注目的,由此可见这年头同人女到底泛滥到什么程度——但是那家伙还是总和我对着干。反正我其实挺喜欢和人斗嘴,倒也他一言我一语说得热闹。
其实斗嘴没有对手也挺无聊的,我这人性格有点BT,专门喜欢挑别人错误,说到对方想掐死我为止。寝室里面起初还有个穆灵儿和我针锋相对,到大二之后终于开始疲累,大三更是发出了“不和贺馨斗嘴”这样的豪言壮语,让我甚是无奈。这样的情况下,湛青此人实际十分可贵。但问题是,他不能扯到我偶像身上。
大概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块什么地方,是不允许别人随意践踏的。平时再和善,也会在某一个时候成为被踩了尾巴的猫,对着人就是一口。
所以我对湛青丝毫没好气,冷战半月有余。
其实我和人冷战,比较倒霉的都是我。因为我向来独来独往,有时和甲近一点,有时和乙近一点。所以即使我和人冷战,对方一般也都看不出来,只有我自己忍着不和对方说话。所以说冷战这种东西,只适合跟在意自己的人撒娇,而不适合用在日常生活中。
想通了这个道理之后,我突然恢复了和湛青的说话,反正我不需要那种“我不理你了”的撒娇,毕竟不是孩子。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甭管他说什么,我也没必要这么反应过度不是?反正,也只是喜欢一名长相一般、演技很差的偶像。
Clamp曰,喜欢就是喜欢。当然我过了相信这句话的年龄,而且我从来对一见钟情没有兴趣。甚至我也不知道那个人到底帅还是不帅,喜欢他的原因很明确,就是屏幕上道明寺哭的那一刹。
顿时觉得,原来男人哭起来,也可以让人心疼无比。不是梨花一枝春带雨,只是低下头去,柱着洗手池,低低声音那么啜泣着,甚至开始的时候听不到他的哭声。那时候就觉得,可以付出一切,给那个哭得孩子一般的男人。
于是发现,原来我也是有那种叫做母性的东西的,比起被保护来原来我更喜欢主动去保护。难怪,难怪初恋如此失败却还袒护那个初恋的人。
由道明寺,迷上了言承旭。我坚信人一生总要发那么一次两次神经的,就像我们也许会在一个绝对想不到的时间里迷上一个绝对想不到的人。例如我忽然去追星。
将近二十年站在局外看追星族的疯狂,一边笑着。终于知道,不厚道是会有现世报的,我的疯狂并不亚于其他人,而那时候我早已经习惯了把他人的讥笑和不相信当作过耳清风。
喜欢上,并且疯狂,还管其他人言语作甚?终究这份喜欢是自己的,旁人再如何,也难体会到这份喜欢的心情。
知我者谓我心喜,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经过半年的酝酿之后,大二那年九月,在言承旭(或曰,F4)来北京时,我终于迈出了亲自追星的第一步。
那是一场号称群星的演唱会,出场蔡依琳莫文蔚陶晶莹,外加F4。我整整追了三天星,第一天,接机,朱孝天和吴建豪。第二天,接机,周渝民和言承旭。当晚看演唱会,半夜在北京饭店(他们住的地方)下面窝了一夜。第三天,送机。
可能没这么心甘情愿地辛苦过,在机场大厅里跑上跑下为了见到他,速度可能破了我的百米记录。第一天是周五,甚至为了可能有言承旭而逃了课——不过周五本来就没有基础英语,口语课是外教上,向来好逃。
拖着累的要死的身体走回寝室的时候,我知道了什么叫做crazy。不过感觉很好,从此又多了一句常用语:人生,总要疯狂那么几次的。
有生之年,狭路相撞。从校门到寝室楼的短短路上竟然也能撞到湛青,真让我很无语。不过这位大哥,看在在下疯了三天睡眠极度不足的面子上,能不能不要追究这一撞的责任?
“贺馨你脸色很不好。”湛青说,“去校医院看看吧。”
我翻个白眼:“别说我只是追星后遗症睡眠不足,就算真病了,我也不去校医院。小病不用去,大病去也没用。校医院就是这样的地方啊。”
我早年看科幻太多,受王晋康影响颇深,坚持中医抵制西医。到了现在,倒是也谈不上信哪个不信哪个,只是落下生病不爱看的毛病。检查身体倒是应当,只是是药三分毒,轻易不吃药。校医院那张一折医疗卡(学生可以报销90%药费)发了一年,几乎没有用过,只拿着开了一次病假条,还是因为那天下午旷课被导员逮到了。
湛青皱眉,我拍拍他肩,一副哥俩好状:“你不用担心啦,我不过是追了三天言承旭,休息半天就好了。”其实我还兴奋着呢,累和情绪激昂不冲突。
不过被人关心还是挺好的,我笑着进了寝室楼。楼外竖着男生止步的牌子,我在牌前和湛青道了别,径自走进楼内。
追星这种事情,开了个头就收不住脚,十一月份,F4上海首场个唱,我狠下心:去了!
家里是一下子给齐一学期花费,这边费钱,其它地方省省就好,不成还可以做家教去。重要的是,正在疯狂的心停不下来。
于是通宵火车到上海,幸好也习惯了来往北京哈尔滨的硬座,到上海所需时间差不多,也不觉太难受。
由于我只去个周末,接机送机都赶不上,只是单纯去看演唱会。我自然买不起场地,只能是观众席远远看着。现场气氛很好,当我们家那只阿旭和我们最爱言承旭家族的一位姐妹在台上一起合唱“月亮代表我的心”时,台下的我们止不住哽咽。而当快曲终人散的时候,阿旭对着观众席上的我们,挥手。
我坚信他是对着我们的,我们都拿着荧光棒组成“旭”字的牌子,所以他一定能看出我们这一边是集体的旭迷。他挥手的时候,我们拉开了拉花,飘飘荡荡洒了满场。
我们家那只,是以对fans超好闻名的。常常有人说:你们追星,人家明星才不在乎你们呢。
我相信我们家那只绝不会。他是那么简单又拘谨的男子,他是那么为他的定点得到惶恐,进而付出更多。后来的种种事情也证明了我们家这只对我们的好,各种活动他都尽量参加甚至希望无媒体,家族姐妹得了绝症去世他送上花……
能得偶像至此,我只觉高兴。不知道何时开始,“大人”(其实我的年龄也算大人了)们总喜欢说,追星玩物丧志分散精力让人不学好等等。
可是有这么认真的偶像,fans难道能荒度生命?
我们捐助,为环境,为孩子。我们为了那个大男孩,努力做着可以做的事情。我们以他为傲,希望他以我们为豪。
这一年,我正满二十岁。从北京到上海,我去追星。
我不觉得我幼稚。当然我花的钱也确实是父母的,而且至今他们仍然不知道我跑去上海追星这件事。他们只知道我追星。
我随时有勇气站在众人面前,告诉大家,我喜欢那样的一个人,坚忍善良又有些羞涩,实际不善言辞却总是站出来保护身边种种,即使再辛苦也不退最多在如母如姐的人面前哭一哭。他对我们总是很好很好的,尽管我们觉得我们的付出心甘情愿,他却总觉受宠若惊,而要尽力把能给的给我们。
喜欢这样一个人,我不觉得羞涩。为他而有过那样的疯狂举动,我并不觉后悔。即使后来我再也没跑去追星,我心中,也始终有他带给我的坚强和勇气。
仍然要说,阿旭,一路走好。
☆、9.一年级的小豆包,一打一蹦高
作者有话要说:
这句话好像是小学一年级时别人嘲笑我的,当然上了二年级就可以拿这句话来笑别人了。尽管我始终没打过谁也没被谁打过,但是小豆包我当过,打小豆包的角儿我也算当过。
所以说这世界总是很有趣,小学二年级以后,我会一点点变大,有了越来越多的低年级同学可以欺负。然后我上初中,又从一年级的小豆包做起,而后两年,继续欺压下面。然后高中,然后大学,大学之后如果考研,研一继续受师哥压迫;如果直接工作,那么免不了成为任何老鸟(即使只早一两年进单位)压榨的对象。
而新人,总会慢慢变为老人,然后欺负当年的自己。当新人抱怨那些心理变态时,有没有想过这会是将来的自己,而他们的过去,也曾与自己一般,年轻而被打得蹦高?
忘记这一点的人太多太多,所以我们仍然在打着可以蹦高的人群,即使我们也曾被打得蹦高。人生也许就是在被打与打人之间形成平衡,所以随时有小豆包可以练手,只要你也当过豆包。
于是我上了大二。
上大二之后辞掉了学生会工作,再不用做海报到十点,在空荡荡的校园里面走来走去了,竟是一阵轻松。我果然不是适合做事情的人。
但漫画社我是要待到底的,一开学就跑过去帮忙组织做事,然后等待新生入学。等他们也去昌平受了一通“教育”之后,迎接他们的便是招新——一切和前一年一样,不一样的,只是人。
当然漫画社的招新更有新意了,因为庄芷带领我们走上了cos之路,所以招新的时候也是穿着cos衣服打着招牌来招的。可以说一条路上各社团,只有我们最光彩夺目——当然,若说是现眼我也不介意,这两者本就共通。
来来往往的人,懂的,不懂的,都投来关注的眼光。我笑着,知道我们这些人像是马戏团的小丑,或是动物园里面爬上窜下的猴子,所以贵族如湛青站在后面,面无表情地看着熙来攘往的人群。而本来就无甚形象的我发挥了人来疯的原则,在人前说着笑着。
湛青是被我强拽过来的,强行给他披上Tidus的马甲,却允许他可以背对观众,不必卖脸。用我的话,我们是招新,不是湛青同学后援会。他需要拿来现的是他那身衣服,而非其它。漫画于我有着重要的意义,若非真心喜爱,便不要来漫画社——即使是出于追求这个伟大目的。
说穿了,其实我也有点湛青的洁癖,心理上的。我对于自己所执着的,也有种深度保护的心理,不允许别人辱了它。只是我还知道,我爱逾生命的事物,于他人而言可能只是垃圾。因此,我不奢求能被理解,甚至大多数时候,能够眼睁睁看着他人的误解和诬蔑,而反驳的心,越来越弱。唯一能作的,只是尽力让它能远离些伤害。
我可以对漫画的衍生物——cosplay很宽容,但绝对不允许为帅哥入社这种事情发生。所以我告诉湛青筒子,他可以不去卖脸,尽管他还是吸引了不少学妹。
“学姐,漫画社是在这里报名吗?”谢天谢地,总算有位学弟来了,我很热情回答:“对,在这里签上姓名系别寝室电话,周四下午四点半在综合楼地下209开会,就可以了。”
学弟不够高,不过长相还清秀,一头自然卷的发让我觉得好笑,竟然记住了他的名字:方归。
于是周四下午,在发着霉味的地下室,我还特意看了眼周围,没发现他的痕迹。心下奇怪,溜出去四下寻觅,也没有找到。然后听到隔壁的声音:“我们青协……”
“等等,这里是青协?”我听到一拔高了的声音,“这里不是漫画社吗?”
然后我听到青协会长似笑非笑的声音:“同学,那在隔壁。”
我噗哧一笑,在青协门口亲近会见了方归筒子。看在他是学弟的份上,只小小嘲笑了他两句,没将他糗事公布于众——我,终究是个厚道人啊。
方归和我有着类似的爱好,喜欢的漫画家都差不多——当然我承认,我本来就喜欢少年漫画多于少女漫画,自然和男生容易爱好相似。只是漫画社加一起其实就几颗草,当然就显得可贵起来。大一一年,湛青那点东西我已经捉摸得差不多了,新人更能引起我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