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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番外 传玉篇

作者:诗无茶/熟茶/生酒祭 当前章节:3272 字 更新时间:2026-7-4 22:29

传玉第一次见到那个贵人,是在禾川连下了十几日绵绵阴雨的二月天。

下雨就意味着麒麟街上人少,意味着偷鸡摸狗的事情办不好,意味着自己连同着旧庙的那一堆孩子要继续饿着本就多日来空无一物的肚子。

崇明馆的后门对面是一片茵茵绿坡,门口有两条半人高的狼狗看家护院。

那狗他是见过的,舌头比脸长,獠牙锋利,涎液垂地。两指粗的链子套着,套得住身子套不住嗓门,三尺内有人影出现犬吠都能冲破天际。

他曾经亲眼见识过贪吃的流浪汉冒死去狗嘴夺食到头来不过是拿自己半条大腿给狗加了顿外餐的过程。

即便如此,每天徘徊在崇明馆后门三尺之外的人依旧不绝如缕,大多是衣不蔽体的乞丐和走投无路的半饿死鬼。

原因无他,乱世之下,生对了地方,畜牲能活得比人好。拉的屎都比人的胃多盖着一层油。

这次他再没心思做看客。

那时候的阿四不叫阿四,全旧庙除了他传玉都是野孩子,没爹没妈也没名。

孩子还小,五六岁的阿四,被他拉着走向那两条目斥凶光的猛兽,紧张得不停抠他手心的指头长着半寸长的指甲,藏污纳垢,混泥带土。

三尺之外,他站定。俯下/身对阿四耳语,要是一会儿传玉哥被狗扑倒了,别叫,也别喊,悄悄把狗碗给偷了,偷了就跑!明白吗?

阿四瞪大眼睛,两只乌溜溜的眼珠一会儿看狗,一会儿看他,眼眶被吓得不自觉噙满了水儿。

眼看着狗舌头一遍一遍舔着碗里连筋带肉的排骨,他急了,一跺脚,声音大了一倍,抓着阿四的肩不住地摇,别回头!什么也别看!不能叫!偷了就跑!使劲儿跑!明白吗?

阿四哇地一声就要哭。

他眼疾手快捂住阿四的嘴,不许哭!招人来了就没东西吃了!

孩子听不懂别的,但听得懂吃。

全禾川的乞丐都可以听不懂别的,但一定听得懂吃。

阿四抽抽着点头。

他又问,刚才传玉哥给你说的,记住了吗?

阿四又抽抽,记、记住了。

哥刚才说了什么?

不能叫,偷了就跑,使劲跑。

他满意地拍了拍阿四的后脑勺,站这儿别动,等哥被狗扑倒了你再过去,明白吗?

阿四点头。

扑向狗碗那一瞬间,狗吠在耳边声如雷霆,他蜷着身子把狗碗护在怀里,小腿传来锐物刺肉的剧痛,那是狗齿。后襟被另一只狗拖着,不多时传来布料撕裂的声响。他脑袋清醒,被狗摆弄得摇摇晃晃也在瞅着时机想朝阿四扔碗。

后脚跟被咬下一块皮,阿四没嚎,他倒是先嚎了出来。

那么多年养得细皮嫩肉的身子,要献祭给狗了。

肉扔了出去,他确保阿四手里接到了,浑身最后一丝力气也随之被抽干,连睁眼都无法做到。

对面草坡上却传来一声怒喝,模糊中有个六尺高的轮廓提着镰刀朝他奔过来。

他费力瞪大了眼,却只看到草坡的边际有人缓缓踏步而上,发丝淋了雨,耷着盖住了前额,整张脸眉毛以下的部分颜色分明,白玉般透亮的脸,漆黑如墨的眉眼,逊朱砂三分颜色的唇。着一身烟青色长袍,下摆被雨水沾湿了一圈,白布鞋边上溅了斑斑点点的泥。

那人左手提着一个编织篓子,里面装的茵茵绿草,像是被什么工具齐齐割下来的。右手边上牵着只梅花鹿,鹿嘴里还在慢慢悠悠嚼着口粮,一脸茫然看着这边的一切。

原来人死之前看见的不是传说中的黑白无常。

是谪仙。

再睁眼时,自己躺在一张窄床上,身下是自己这副腌臜皮囊早已许久没有接触过的柔软布料,带着股淡隐的冷梅香。

甫一起身,小腿传来钻心的痛。

掀开被子,自己不知何时被套了一身干净的里衣,缠绵体外多日的汗臭和霉臭味也消失散尽,此刻的他一身清爽,狗齿留痕处也上了药绑了绷带。

房里没人。

他四处打量,没过片刻便看到了桌上的清粥小菜。此时他再顾不得许多,三步并两步跑去埋头进食起来。

门外雨势渐杀,耳膜里全是自己喝粥吃菜时发出的咕噜声响。有人倚在门框,漫不经心叫他吃慢点,声音像小霖山幽深处多年不涸的溪泉与暖石相撞发出的清脆叮响。

只是过分悠闲了些,悠闲得像跟他这个空腹数日的乞丐问候今天天气如何。

他转头,是濒死之前见到的那两个身影。

高大的男人逆光抱臂,拍了拍旁边整附身喂鹿的那人,笑着说,这孩子洗洗干净跟你还有几分相似。

后者闻言抬头看了他一眼,低头继续拾草道,那便留下吧。

轻而易举的两句话,决定了他的余生去留,结束了他往后的无枝可依。

后来他才知道,这两人,一人是禾川传闻中“一啼满城悲,一笑月无晖”的莫三爷,一人是官商皆要让三分的杨老板。

自己留的地方,是需旁人万金掷的梨园莫妄左右。

他就这么跟着他,跨了几轮春秋,守着一院红梅花开花谢。

三爷不爱笑,不好动,不喜出门,不愿同人打交道。这人就像凡尘浊世里一尊沐光而坠的玉菩萨,唯一宝贝的就是他那只梅花鹿。

可是三爷面冷心善,不喜欢达官显贵,喜欢旧庙的孩子。

他不喜欢去旧庙,不想去回顾那几年不堪回首的过往,三爷从不逼他。

他见过三爷登台唱戏的模样,花裙不如朱唇艳,眉挑山河戏人间。

那人玉指青葱,出脱凡俗,什么角都能唱,听说是刚到禾川打拼的那两年练出来的本事。甭管他演什么角,旁边的人都只有做配的份,开了嗓的曲在他口中就是绝唱。

他自以为自己了解三爷,三爷这样的人,当是谁都配不上的,离得近了些,俗世烟火气都会污了他周身的光。

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一把勃朗宁,逼着他的神,朝暮之间坠尘网。

禾川流言四起,吃不着肉的看客们把以往自己亲手捧上高台的人用唾沫践踏得一无是处,唇齿之间唱的都是他的肮脏难堪。

嫉妒像菟丝子一样在他心中攀岩附壁,流言如同助势之火烧灭他最后一丝理智。

将军喜欢三爷那样的美人,那他便去做这样的美人。

衣不如新,人一定也一样。

他以为那将军浪荡成性,才会对三爷见色起意。新的色盖了旧的色,梨园的月亮就会回到那方院子里。

只是没想到,这是三爷唱了十二年的戏,世人皆为座上宾,谁也不例外。

等他明白过来的时候,连最后半点窥光的机会都被剥夺了。

翌日,满城清晖洒红衣,贺禾川贵人临门喜。

三爷的戏落幕,他的戏开堂了。

沉桦来找阿四的时候,他正同阿四坐在院子里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沉桦意思很明确,要阿四守在崇明馆门口,等三爷寻到机会一出来,就接他走。

他知道是三爷出事了。

眼看着二人要走,他不依,跪着求这位从没有过见面的处长把自己带去,自己与三爷的三分相似,总能派上什么用场。

沉桦思量了片刻,答应了。

被铃木扔上床的那一刻,他打心眼里是高兴的。

高兴此刻在铃木床上的人是自己,不是那个人。

世人传他飞上枝头变凤凰,金樽饮玉露,铃木宠得谁都见不得他。

铃木把他当金丝雀养着,两米的白玉床是他一方天地,动一下便能在一片漆黑中听到自己手脚脖子上的锁链声响。

他只想再见一眼三爷。

后来那日战火纷飞,阿四趁乱救出伤痕累累的他,他叫他只管去找沉桦,不用顾及他的后路。

他一瘸一拐步回梨园,满目疮痍。那一院围墙连同着过往十载记忆在眼前化作一片废墟。

他循着记忆走到后院,梅花树枝在飞沙走尘中摇摆不安,那人平日最爱躺着的那把摇椅却是完好无损,前后颠簸着,似候故人归似的。

他坐上去,眼里是花红柳绿的光景,像那年昏迷以前看到的那片草坡。

和春三月暖阳徐,忆葬旧人花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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