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院子里有个花房,”傅书祁闭上眼睛,微不可见地往庄闻初的掌心蹭了蹭,“我在里面种了花,头两年种的都没能活下来,第三年的成功了。”
虽然早已经知道事情的原貌,但从傅书祁嘴里听到这件事,还是让庄闻初的心倏然软了下去。
“然后呢?”庄闻初的嗓音柔和,“种的是什么花?”
傅书祁往前挪了一小步,依旧闭着眼睛:“种的是君子兰,哮喘病人会花粉过敏,君子兰反而能清新空气……但是周周不小心把智能控制系统关掉了,没有排水也没有保温,全部死了。”
“那是给你种的。”傅书祁又皱着眉强调了一遍。
庄闻初微微动了动手,掌心贴到了傅书祁的头皮:“现在那个花房在哪里?”
沉默了好一会儿,傅书祁才睁开眼睛与庄闻初对视,哑着声道:“被我拆了,现在那片地用来种向日葵。”
庄闻初的手慢慢往下移,微凉的手指擦过傅书祁的鬓角,贴在了他的脸颊上。
第一次这么清晰地感受到心脏酸软的感觉,像一个仍然青涩的芒果榨出了汁水,顺着全身的血管在汩汩流动。
“那我们重新建一个,”庄闻初微微笑道,“不一定要君子兰,想种什么花都可以。”
傅书祁的手抓住了庄闻初的手腕,大拇指在他光滑的皮肤上很轻地摩挲了两下。“真的吗?”他问。
庄闻初认真点头:“当然是真的了。不过我还想知道,那棵梧桐树是做什么用的?”
傅书祁此刻的眼神已经变得平静,很慢地生出了一点也许可以称之为深沉的情绪。
“那是一个树洞,”傅书祁沉声道,“我像你一样,也有一个树洞。”
“这么巧吗?”庄闻初望进傅书祁的眼睛里,“你会对它说什么呢?”
傅书祁又看了一会儿庄闻初,然后垂下视线看他们脚下的细沙。夜晚的光线昏暗,只能看见沙子里似乎半埋了一个贝壳。
他低低地说了一句:“说一些希望你听到又不希望你听到的话。”
庄闻初失笑,贴在傅书祁脸颊上的手动了两下,让他抬头:“到底是希望我听到还是不听到呢?”
傅书祁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将庄闻初的手拿下来,包在自己手掌里。
“如果你想听的话,我就告诉你。”最后,他这么说。
庄闻初笑着去看他们半牵在一起的手,心中复杂的思绪不停翻涌。
每靠近一点,就能看清一点这个人。其实傅书祁比他的外表要更好懂,至少在庄闻初面前,他那些有意无意的试探和越界,耐心地剥开来看,就是非常单纯的真心而已。
哪怕他表现出了嫉妒、幼稚甚至占有的欲望,被庄闻初感受到的都是有热度的心意。庄闻初没办法找出合适的形容词,只知道自己无法拒绝靠近他。
“走吧,”他拉着傅书祁的手转过身往前走,“我想听,不过想等好一些的时机再听。”
他会听的,庄闻初心里想,只不过不是现在,好一些的时机是什么时候,他也没有头绪,但他知道他会有听到的那一天。
*
尽管庄闻初觉得自己跟傅书祁的距离越靠越近了,他也没忘记今天白天才想过的问题。
算上今天,他还有三天就要坐飞机回首都了。
过去的十天里庄闻初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每天拉开窗帘都是晴好的天气,走在路上也能听见远处海浪的声音,他差点不记得首都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了。
昨天早上收到庄玟朔的微信,看到她理想的退休生活,他也发了两张图片过去。后来庄玟朔回复他:“哥,这个地方看起来很适合你,像麦兜最喜欢的马尔代夫,养老一级棒。”
在庄玟朔还沉迷麦兜、看麦兜学莫扎特她便也要学钢琴的时候,庄闻初已经过了看动画片的年纪。
每年一到蝉鸣喧闹的热天,庄玟朔就会在投影机里放麦兜的光碟,坐在李未禾腿上看一个上午,然后缠着李未禾给她买冰淇淋。
有一次天气太热,庄闻初坐在客厅另一边看书看得心烦,见庄玟朔要放动画片,也瞄了两眼,但他听不懂粤语,坐立不安几分钟就抱着书要回房间。
嘴里还含着冰淇淋的庄玟朔晃了晃李未禾的手,含糊不清地指着庄闻初大声说:“妈妈,我想跟他一起看,你能不能帮我请他也来陪我看?”
那时候他们俩还不熟,庄玟朔刚学说话不久就喊他哥哥,庄闻初很不习惯,于是庄玟朔改了口,跟他讲话的时候尽量不用称呼,后来不知道从几岁开始又重新叫“哥”了。
好像就是第一次一起看麦兜以后吧。刚上初中的庄闻初坐在边上的单人沙发,动画播到后面,再怎么别扭也还是跟着笑出了声。
瞬间闪过的往事让庄闻初微微一笑,但他没有回复庄玟朔,因为这里不是麦兜向往的马尔代夫,他也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
马尔代夫是小小的麦兜对未来长大成人的向往,而长泮岛只是他短暂停留的疗伤之地。
麦太太是怎么跟麦兜描述马尔代夫的来着……蓝天白云,椰林树影,水清沙幼,是印度洋上的世外桃源?
世外桃源啊……不就是像梦一样的地方吗?
庄闻初走到视野开阔的露台上,早晨八九点的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他转身回房间换了泳裤出来,在泳池里游了几个来回。
洗了澡之后他把昨天买的面包当早餐,打开新闻边看边悠闲地整理房间,把不再需要用的东西先放进行李箱里。
听见新闻主持说到“传言陈氏集团高层换血”的时候,庄闻初刚削好一个苹果要咬下去,他愣了一下,以为不是他脑海里第一个浮现出来的那个陈氏。
但是接受采访的人长着一张他认识的脸,正是陈氏的话事人陈懿生,也就是陈睿楹的父亲。
新闻主要报道的是陈氏名下最大的房地产公司,有一项在去年年末启动的工程出了问题,一连串的调查之后,发现最高负责人牵扯进了不止一单官司里。
出事的是陈氏最早成立的公司,陈懿生的爷爷就是靠这家房地产公司发迹,哪怕现在陈氏的规模已经很大了,房地产依旧是陈氏最中坚的支柱。
现在支柱出了问题,当事人又是公司高层,势必会导致一系列的麻烦。
电视里的陈懿生穿着严谨合身的灰蓝色西装,坐在办公室里接受记者的采访。他谈吐游刃有余,举手投足透出一种儒雅的气质,一点也不像即将面临疾风骤雨的人。
记者在最后问道,陈先生的私人生活非常低调,从来不让独生子出现在媒体的视线里,大家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那么现在儿子已经二十五岁了,公司又出了意外,是否会让儿子出来接手家族的事业?
陈懿生对着镜头礼貌地笑了一下,模棱两可地说:“年轻人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记者马上追问:“陈先生的意思是您比较开明,会让儿子自己选择未来的发展道路吗?这和我们平常认知的做法很不一样,您这么想的原因是什么呢?大众所知道的是您只有这一个独生子,如果他不愿意来公司做事,那么陈氏集团未来将会由谁继承呢?传闻您的妹妹陈懿予后来有再婚生子,她是您的得力助手,也与您兄妹感情深厚,是否陈大公子不继承公司的话陈氏将会交给陈小姐或者她的孩子?”
记者的问题直接又尖锐,每一个都击中隐秘的位置,既问了公事,也牵涉到了陈懿生竭力保护的私事。但陈懿生也只是笑着说:“我还不认老,懿予也还年轻,我们自有考量和安排。这次的问题我们会尽快处理妥当,谢谢大家的关心。”
整条新闻占了十来分钟的时间,切换到下一条的时候,庄闻初手里的苹果还没吃完。
电视里的陈懿生跟庄闻初在八岁那年见到的陈懿生似乎差别不大,还是一身名贵低调的西装,严肃但又儒雅,给人不远不近的距离感。
但庄闻初怎么也忘不了黎小棠告诉他,陈睿楹和黎小棠向家里出柜之后,陈懿生把陈睿楹打得一周下不来床。
这样的人……也不见得是新闻里看到的那样开明开放吧。
不过换位思考一下,陈睿楹是陈懿生的独子,如此庞大的家族事业是几代人奋斗出来的结果,谁也不希望家业没落甚至断送在自己或者自己的下一代手里。
陈睿楹是同性恋也好异性恋也罢,这其实跟他能否接管好陈氏集团是没有关系的,问题是出在外界的舆论。陈氏集团未来的董事长不仅是个同性恋,还跟自己名义上的表弟混在了一起,这种事情足够挂在娱乐头条上处刑几天了。这对陈睿楹、陈氏有多少不利的影响,现在谁也说不准。
况且可以看出来陈家人非常注重隐私的保护,无论是陈懿生多年来将儿子陈睿楹保护得滴水不漏,还是当年陈懿予私奔了又回来的事情,甚至是陈懿予再婚还多了个继子,都被严丝合缝地隐藏住了。
想必当年陈睿楹会住到自己家隔壁,也是一定程度上出于保护的目的吧,所以陈懿生对他的儿子的感情应该不至于太差,或许会比看上去更好。
除了出手相对阔绰,陈睿楹看起来跟其他高中男生没什么两样,而庄闻初是极少数知道陈睿楹家庭背景的人。他在小时候见过陈懿生和钟佳涵夫妇,很轻易就在新闻上认出他们,后来黎小棠也找过他,希望他能对所有事情都保密。
庄闻初当即就答应了,他本来也没打算往外说。比起这个,让他更加在意的是,小时候明明只有陈睿楹住在了他家隔壁,为什么会是黎小棠来拜托他保密呢?唯一的可能就是陈睿楹告诉了黎小棠,曾经和自己做过邻居。
那时候的心情是怎样的,庄闻初已经忘记了,可能会有些失落吧,那是一段让他珍藏许久的回忆,而对陈睿楹来说,那是大方地与爱人分享的童年。
现在他已经对与陈睿楹有关的事情失去感知了。
又要嘲笑自己脑子里弯弯绕绕太多了,庄闻初抓了抓头发,把飞走的思绪重新拉回来。
姑且相信陈懿生会允许陈睿楹自主规划人生,那陈睿楹……会怎么选择呢?他无疑是个聪明的商人,慷慨大方,有人脉有人缘,号召力很强,不难想象他在商场上年轻有为的模样。
只不过他太自由了,陈氏的事业不一定能留得住他。
那爱情呢?
庄闻初的心情一时有些低落,他把手里吃剩小半的苹果扔了,随意洗了下手便仰倒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叹气。
爱情有时候表现得很坚固,有时候又表现得无比脆弱,一个人是否会为了其他东西放弃爱情并不决定于他爱的时间长短,甚至不决定于他对对方有多少的爱。
让两个人分手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现实无奈,有的是命中注定,就算非常相爱的人也可能抽不中白头偕老的姻缘签。
傅书祁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庄闻初也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三天以后庄闻初坐上回首都的飞机,他们可能从此连联系的理由都失去了。
因为根本没有交集。
他一点也不想拖累傅书祁,不想再有人为自己花什么心血、牺牲什么了。
不是不喜欢,他珍惜还来不及,听到傅书祁撒娇一样说那个为自己而建的花房已经拆掉的时候,他心疼得要命。
可是庄闻初能给出什么呢?他的双手是空的,根本没有同等价值的东西可以回赠给傅书祁。
想到这里庄闻初又自嘲地笑了笑,还没在一起呢,就已经联想到分手了。
他侧过身抱住被子,将自己的脸埋进柔软的被褥里。
动作之间左边的脚踝被什么东西轻轻硌到了,庄闻初的手往下碰了碰自己脚踝上的红绳。这条红绳已经在脚上戴了好几年了,他应该早就习惯了它的存在。
庄闻初用食指的指甲刮蹭着打结的位置,忽然定住了动作。
他翻身坐起来,意识到自己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