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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选择

作者:日尧 当前章节:5091 字 更新时间:2026-7-5 00:37

额头相抵,呼吸相交,一切都轻飘飘的,像羽毛。

距离还是新鲜感,这些都不是问题。

得知红绳来自傅书祁和红绳的意义那一刻,庄闻初便决定不再去想这些,画地为牢这么多年,他是该学会把握当下往前看,而不是瞻前顾后了。

很多分钟之后,他听见傅书祁哑着声问他:“那学长准备什么时候把爱情给我呢?”

庄闻初忍不住弯起嘴角,低头将红绳在傅书祁的手腕上绕了一圈,扣上了绳结。他小声说:“先把这个给你。”

然后他坐直了,一只脚踩在床的边缘,从右边的口袋里拿出另一条红绳,递给傅书祁。

傅书祁接过,重新将红绳绑在了庄闻初的脚踝上,拇指在他凸起的骨头处轻蹭了两下。

“喂,”庄闻初笑着缩了一下,“不要这么快开始耍流氓。”

庄闻初今天穿的是短裤,屈起一条腿踩住床沿的姿势让他露出了小腿和膝盖,傅书祁微微一笑,猝不及防地俯身用嘴唇在他膝盖上碰了一下。

空调已经把房间温度调节得非常舒适,庄闻初脸上有点发烫,呆了一会儿才慢慢地把腿放下来垂在床边,祈祷自己的动作看起来没那么僵硬。

傅书祁也从前倾的姿势坐起来,问道:“那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呢?”

庄闻初捂了一下脸,好几秒种才把手放下,盯着傅书祁的下巴说:“反正不是现在。”

“好,”傅书祁站起来,手放到他后脑勺的位置很随意地晃了晃,“我可以等,多久都可以。今天在外面出了一身汗,该洗澡早点休息了。”

庄闻初仰头看着他,“嗯”了一声。

傅书祁放在他脑后的手换到了前面,很轻地盖住了他的眼睛。

庄闻初感觉到自己的睫毛蹭到了对方温热的掌心,接着,他听见傅书祁在他耳边说:“在我等到你之前,不要总是抬头看我。”

“但是你长这么高,”视线暂时被遮挡,其他的感官一下子敏感起来,庄闻初的喉咙滚了一下,“我不抬头怎么看得见你。”

空气静默了,等了好一会儿,傅书祁才挪开手,在庄闻初面前蹲了下来,由下而上地望着他的眼睛:“这样就好。”

庄闻初顺从地垂下目光和他对视。

傅书祁的眼窝深,眉毛和睫毛都浓密,因为长得高,看人总是视线下垂,天生就给人酷酷的不好接近的距离感。

但这个角度不一样,深黑色的眼睛里映着灯光,照亮了他的一片赤诚,庄闻初似乎能从里面清晰地看见自己的脸。

他伸出手指摸了摸傅书祁的眉毛和眼角,掌心贴在傅书祁的额头,隔着自己的手亲了亲那里,然后弯下眼睛笑了起来。

傅书祁注视着他,嘴唇动了两下,用庄闻初恰好能听见的音量念了一句英文诗。

庄闻初听懂了,想了想,回了他全诗的最后两句。

“晚安。”傅书祁沉声道。

“嗯,”庄闻初和他近距离对视着,“晚安。”

*

庄闻初这一觉睡得很熟,或许恋爱确实是一剂良药,与另一个人交换信物的感觉就像和对方的灵魂紧紧相贴,将一部分的美好愿望托付给了彼此。

他习惯单方面产生情感,习惯一个人倾诉心事,比起害怕得不到回应,他更多的是不认为有人会认真回应他那些微不足道的话语。但是傅书祁做到了,没有野火熔金那么轰轰烈烈,也不是用血肉之躯冲破藩篱的那种悲壮,他只是尽可能地敞开了他的怀抱,接纳了和完美根本不沾边的庄闻初。

傅书祁到底喜欢自己什么呢?庄闻初想,喜欢傅书祁是件容易的事,但不意味着傅书祁得到的喜欢都是廉价而轻松的,他要把自己的爱情给他,就要让这份爱情足够好、足够有价值。他担心自己会利用傅书祁对自己的感情来疗伤,所以他需要时间看清楚自己,只不过又要傅书祁等了。

庄闻初敲开工作室的门时,恰好时泉钦和于崇都在,庄闻初带了些水果给他们,三人坐在一楼的书桌旁聊了一会儿。

庄闻初主要是来告别的,尽管之前扑了一场空,他也算是了结了遗憾。

是了结,不是填补,了结不代表能将这个遗憾填完整,只能说他已经失去了执着的机会,因为他妈妈谢允澜的旧作再也不会回来了。

“辞了工作,我也不知道回去该做什么,”庄闻初双手放在膝盖上,还是会不自觉进入学生的身份,“现在想想当时很冲动,也很任性,连后路都没想好就跑到这里来了。”

时老教授和蔼地笑了笑:“就是年轻人才不怕冲动也不怕任性,既然你不喜欢学的专业,辞了也就辞了,大胆一点选你喜欢的。还是想学花艺?正好我可以帮你联系联系老师,我们这也不像服装的雕塑的,不非得求专精人才,有灵性才最重要。”

说完就让于崇到一边的柜子里帮他拿通讯录。

庄闻初几乎是立刻就站起来拦住了于崇,两人都看着他,庄闻初垂着目光歉疚地笑了笑:“谢谢老师,其实……”他深吸一口气,说,“其实我想学植物。”说完这句话,庄闻初感到些许不安,甚至有些后悔这样毫无铺垫就说出了口。

对面的于崇愣了愣,转头看了自己的老师一眼,却发现时泉钦的神色并不意外,像是一早就料到了。

“来,坐。”时泉钦依旧和蔼地笑着,拍拍庄闻初的手,又拍拍于崇,“你也坐,都坐。”

庄闻初坐下来,还是垂着头,有些不敢看时泉钦。

“我以为……”于崇表现得有些讶异,“小庄,我一直以为你是想继续走允澜的路,才会这么紧张那些作品。纯粹的植物学跟设计的差别挺大的啊?”

庄闻初点了点头:“我……”

“小庄啊,”这时,时泉钦开口了,“你还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嘉树生’虽然是小谢留下给你的,但你不一定要沿着她的路走下去?”

“记得,”庄闻初抬起头,他没琢磨明白,却也没敢忘,“上次临走时您跟我说过这句话。”

时泉钦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拍拍庄闻初的肩膀:“那不就是了。可能小谢确实在她的作品里揉进了对你的期望,你自己也一直以妈妈为目标,所以你想继承她的事业,对吗?但这些都是建立在你的意愿之上的,你该懂我的意思。”

“我……”庄闻初咽了咽喉咙,努力地组织语言,最后很无奈地笑了一下,“我不太确定。”

看着这个略微茫然的年轻人,时泉钦只是微微含着笑等他自己捋一捋,就像面对自己曾经的学生一样。毕竟做艺术的容易两极分化,有的张扬莽撞,有的敏感细腻,庄闻初明显属于后者,需要自我的力量带他一步步往前走。

缺乏自我的人最容易迷茫,庄闻初便是这样的,偏偏他还长了一副极端敏感的心思,对某些东西会过分执着。

“可是已经晚了,老师,”言语间庄闻初都在尽量掩饰自己的遗憾,“大学毕业三年多,我没办法把脑袋里东西统统换掉,至少花艺……”

时泉钦一直没有说话,于崇也不敢多说,都等着庄闻初慢慢讲。

“我也很喜欢花艺,我喜欢这些有生命力的东西,况且没能找回妈妈的作品让我觉得这是人生的一大遗憾……至少让我把‘嘉树生’完成。”

“这些年我都有看一些书,但是肯定比不上那些在课堂正正经经受过训练的,基础知识也弱。”庄闻初低下头看自己的手,越说越没底气,“所以老师还是当我刚才的话没说过吧,我也很愿意去学花艺的。”

可能他自己也没意识到,出口的话越说越矛盾,花艺和植物,两个选择都有让他顾虑的地方。

前者是他接触过也感兴趣的,重要的是那是妈妈留下来的东西,他想尽可能捡起来。后者是他真正热爱的领域,只不过从小没有接触的机会,于是觉得现在从头开始也已经晚了。

后来对面的于崇实在忍不住打断了他:“小庄,建筑设计和花艺设计,虽然都有‘设计’两个字,但你应该知道这两者相差非常远。既然是这样……”

“既然是这样,那些话都是借口。”时泉钦说。

庄闻初怔住了。

时泉钦看着他,就像一位站在讲台上的老师在最后一堂课上讲话:“只要你决定了放弃建筑设计,那你的知识体系无论如何都得重构。我刚才说灵性最重要,确实因为从不同角度看待同一个问题有时能产生不一样的火花,但是——”

“根基是不同的,每个学科的基础思维都不一致,无论你是从建筑跳到花艺还是跳到植物学,你都要从根基开始重新打造,没有哪个更容易。既然这样,还不如选你最想要的那个?”

已经许久没有这样与老师谈话了,庄闻初自认为缺乏能引导自己的人,但其实当中道理他都明白,少的只是来自外界的推力,让他坚定自己的选择。

“知识不在书本,尤其是植物学这样的学科,”时泉钦微微笑着,“花房农田才是你的课堂。”

时泉钦一番话无疑给了他这股推力。

“我知道了,”庄闻初站起来恭恭敬敬地跟两位老师告别,“谢谢您。”

时泉钦满意地“嗯”一句:“回去吧,下次再来可以到我们学校看看。”

说完他又把人叫住:“对了,你等一下是要去找小傅吧?顺便把角落里那束花带走吧,他托我选的,说下午要,正好你可以拿给他。”

庄闻初转头去看,墙角有一大束鲜花养在水缸里,透明的包装将花朵也覆盖住了,但还是能看出来很是新鲜。

“包装遮住了,应该不怕吧?”时泉钦慢悠悠地喝着茶,“要不等他自己来拿也行。”

庄闻初扶了下眼镜,走过去把花小心翼翼地抱起来,从水里拿起的同时用干净的袋子兜住了根部潮湿滴水的部位。

“没事的老师,”庄闻初捧着鲜花往门外走,“那我先走了,过年的时候给您打电话,有机会再来……”

推开门的瞬间,有人从外面拉了一下门把手,外面的风吹在了庄闻初脸上。他扭头去看,发现进来的人是傅书祁,两个人都各自往后退了一小步。

“呃,”忽然有些不好意思,庄闻初低头看花,“真巧啊。”

傅书祁没料到庄闻初会在这里,也愣了愣,看见那捧鲜花才笑起来:“好巧,学长。”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傅念的是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30首,不愧是学戏剧的男人:

My mistress' eyes are nothing like the sun

我的爱人的眼睛一点不象太阳

Coral is far more red than her lips' red:

珊瑚比她的嘴唇还要红得多

If snow be white, why then her breasts are dun;

雪若算白,她的胸就暗褐无光

If hairs be wires, black wires grow on her head.

发若是铁丝,她头上铁丝婆娑

i have seen roses damask'd, red and white,

我见过红白的玫瑰,轻纱一般

but no such roses see i in her cheeks;

她颊上却找不到这样的玫瑰

and in some perfumes is there more delight

有许多芳香非常逗引人喜欢

than in the breath that from my mistress reeks.

我的爱人的呼吸并没有这香味

i love to hear her speak, yet well i know

我爱听她谈话,可是我很清楚

that music hath a far more pleasing sound:

音乐的悦耳远胜于她的嗓子

i grant i never saw a goddess go,

我承认从没有见过女神走路

my mistress, when she walks, treads on the ground:

我的爱人走路时候却脚踏实地

and yet, by heaven, i think my love is rare

可是,我敢指天发誓,我的爱侣

as any she belied with false compare.

胜似任何被捧作天仙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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