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不祥的预感顿时笼罩在谭一虹父母的心头。谭一虹的父亲连忙给赵雯打电话让她找谭一虹,但赵雯说她也找不到谭一虹,她家的门是锁着的。又惊又怕的谭家赶紧让赵雯向加拿大警方报警并要求搜查谭一虹的住所。当天下午,加拿大警方在粟森和谭一虹的住处发现一具女尸,死者正是谭一虹。
此时,粟森正躲在大连,因为银行卡上没有多少钱了,粟森准备租一处便宜的房子长期住下来,但他没有想到,还没等他找好房子,2004年10月28日,他就被大连警方羁押,1个月后被监视居住。2005年3月底,北京警方从加拿大调取到关键证据后,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了粟森。
逃回国内的粟森没想到,他在加拿大的每一步骤都被警方调查得清清楚楚,并有11名加拿大人作证。被捕后的粟森在法庭上坦然承认了他杀人的事实,在法庭的最后陈述时,粟森沉重地忏悔道:“我现在犯罪的后果给我的岳父、岳母在经济上、感情上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我本来今天是想向我的亲人忏悔,但是现在我认为应该用我的身心来承担我自己应该负的法律责任。我要用实际行动来表示忏悔……我恳求法庭在不减轻我判决的前提下,能否不要以故意杀人来认定我的罪名,这个不仅仅是一个面子问题,只是我现在凭良心想,我当时也没有那么想,还有就是这样一个结果对我的岳父、岳母也是一个伤害。”
法律是无情的,任何忏悔和悔恨都无法改变法律的公正和庄严,亲人的眼泪也无法随着忏悔而消失,更不应该想着犯罪之后再忏悔,而要想着生命值得每个人去尊重和珍惜。
2005年10月26日,粟森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赔偿谭一虹父母经济损失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