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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博士下跪(4)

作者:丁一鹤 当前章节:2063 字 更新时间:2026-5-12 07:35

焦点二:博士下跪,是否涉嫌暴力威胁?

庭审的第二个焦点是2005年3月1日晚上,张博士在小饭店下跪并写下“悔过书”前后,吴主编是否涉嫌暴力威胁。

原告张博士认为,被告采用胁迫的手段胁迫原告当众跪下,向他道歉,并写悔过书,涉嫌暴力威胁。张博士的代理律师认为,根据被告吴主编在公开信中的描述:他逼迫原告下跪和写所谓的“悔过书”,并对其过程进行详细描述,把所谓的“悔过书”加载在他的文章中供人观赏,在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原告是在怎样的淫威和恐吓下完成上述过程。首先表现在被告对原告的语言恫吓上,如被告的怒吼“你给我跪下”等。其次武力威胁如“老子抠了你的狗眼”等。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力不受非法侵犯,而在我国下跪和写悔过书则是最具代表性的侮辱行为,作为一名男子汉在正常情况下是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给人下跪的,能够把人逼到下跪写悔过书的地步,被告所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多么恶劣,再把过程细节写在文章中进行广泛散发,所给原告造成的损害和对原告心理的伤害是多么深重。

被告吴主编否认自己有过暴力威胁的举动,并认为“原告是因内心愧疚要想向被告表示歉意而下跪的”。吴主编在《关于吴主编来信的情况说明》的批注中称“你老婆可以作证,她可以说明我不是‘气势汹汹地’来到你家,要你‘摊牌’并‘胁迫’你,你老婆怎么还不报警啊?她有什么理由害怕到不敢报警?”

关于吴主编“在小饭店要啤酒,大口大口地喝着,并摔杯子砸瓶子”的情况,吴主编称,“啤酒是要了,那是向饭店借块地方的借口,但是不是‘几瓶’,是两瓶。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没有那么好的酒量。而且我没有‘摔杯子砸瓶子’,可以打电话向饭店老板求证”。

关于张博士称吴主编辱骂、侮辱、威胁、恐吓的情况。吴主编称,“我并没有‘辱骂、侮辱、威胁、恐吓’他,我连一根指头都没有碰,况且,在场的还有餐馆的服务员和数位吃客,他怎么就一声求救都没喊啊?这个餐馆是在张博士家的楼下,并不是在我家的楼下。即使所有的细节都像他说的那样,我‘辱骂、侮辱、威胁、恐吓’他了,但是,在我和他没有任何肢体接触的情况下,他当众下跪……”关于这个情节,饭馆老板的文字证明称,“3月1日晚9点左右,吴主编等3人来到餐厅,喝了3瓶啤酒。在我所见到的过程中,没有发现有暴力事件”。

焦点三:电子邮件,是否涉嫌人身攻击?

法庭争论的焦点是在网上公开的电子邮件中,原告张博士称,“吴主编在美术界和互联网站上发表上述辱骂文章,这样的侵权范围涵盖面异常广泛,体现出被告给原告造成的侵权影响是非常严重的。被告的侵权行为清楚、目的明确,所撰写的文章极尽辱骂、贬低、诋毁原告名誉的词汇,逼迫原告下跪、写悔过书,并在原告的师长、学校、朋友圈及传播范围极广的互联网进行广泛散播,致使原告名誉权严重受损,社会形象降低”。

被告吴主编在反诉意见中称,被反诉人将文章首先于3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大肆散发,并把反诉人此前写的《美术界败类张博士之恶行状》也一并作为该电子邮件的“附件”随信发送,并声称“没有看到吴先生到处散播的信的朋友,可与我联系,我再发给你们”。3月22日,被反诉人通过网络进一步公开诽谤反诉人,在“绿土地”论坛又发表了无端捏造事实,给反诉人的声誉造成极大伤害的文章《关于吴主编来信的情况说明》。3月24日,该文章又在“东方视觉”等网站相继出现,被反诉人的这种行为,使文章在社会上迅速传播,给反诉人在美术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使反诉人和反诉人工作的网站的名誉、声誉、信誉受到严重损害。

以上法庭上争论的3个焦点,在诉讼和反诉之间,诉讼双方各执一词,都希望法院都够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法官在主持调解时,也没有成功。但是,庭审3个月之后的8月18日,双方几乎同时从法院撤诉。

2005年8月23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双方当事人。在电话上,张博士说:“庭审之后,我自己作了长时间的反思,我想吴主编也在反思这件事情。其实案件的结果,无论谁输谁赢,都是双输。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所引起的社会反响,已经达到了我维权的部分目的。加上我们两人都在一个领域工作,继续闹下去也没有必要。更重要的是,在法院开庭的前一周,我的母亲去世了。母亲的去世对我的打击很大,也使我对生命有了更多的感悟,生命短暂,我们要做的事情很多,何必把这么多的精力和时间陷入到一场无谓的官司中呢,所以我向法院提出撤诉。等安静下来,我希望能够和吴主编坐下来,好好谈谈。”

而吴主编在电话上也表达了与张博士几乎同样的看法,他说:“首先,打官司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我根本没有时间纠缠在官司中;其次是开庭那天我才知道张博士的母亲去世了,没有比丧母之痛更令人悲伤了,从人之常情的角度不能雪上加霜,我觉得这场官司没有再打下去的必要;再就是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和炒作,以及网上一些很糟糕的评论,对我们双方都不好,即使在法庭上要个最终的说法,一样是双输的结果,所以我选择了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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