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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2.第一次打直球

作者:鲁秋尔斯女友 当前章节:3159 字 更新时间:2026-7-5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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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顿好陶潜后,盛璟一骑着摩托载着我赶夜路回学校。

“你觉得你和他有可能吗?”

“我不知道。”我冷得牙齿打颤,风吹得我头发往后拂动,“走一步看一步吧。”

“这小子哪里好,你们姐弟俩都迷他迷成这样。”

“我就不该告诉你他醉在那。”

以前是陶潜总是约着我去打球、去家里吃饭,现在变成了我以朋友之名行追求之势,一有空就问问他有没有时间。

他的客套与礼貌也架不住我刨根问底,一句最近有点忙已经打发不了现在的我了。

他会是我疲惫生活里唯一的解药,只有与他见面,我才会痊愈。

否则我对学业以外的事情都提不起兴趣。

“忙什么?周末一起去看球赛吗,”我突然的一通电话打过去,完全没想到他声音困困的,已经早上10点了,他好像此刻还睡眼惺忪。

“周末几点。”

“全天。”一秒都不可以落下。

“嗯……”我听到被子翻动的声音,他的声音远了,大概放下手机继续睡觉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会儿他每天都要依靠酒精才能入睡,家里随处可见酒瓶和啤酒易拉罐,而他尽量避免和我见面,是因为一看到我,就会想起另一张相似又刻骨铭心的脸。

不愧初恋,属实难忘。我不意外,他的长情我都看在眼里,要是说他能那么快放下,他也就不是陶潜了。

我有的是时间与耐心,我会努力侵蚀掉他新生的心脏,彻底取而代之。

看球赛那天是个难得的艳阳天,我拿着提前一天就预定好的两张票很早就到了体育馆外面。

而他姗姗来迟。

“走吧。”他手插兜对我说。看得出他今天稍微有精神了点,那股曾经相似的气场正在慢慢回归,在他的身边与他并行,我的心开始悸动难捱。

看完球赛去探店吃饭的路上,对于以前种种,我们看似都心照不宣,只字不提。

可是沉默的气氛被他率先打破,话题仍然始于曲歆竹。

“你姐……最近还好吗。”

“她出国了。”

“嗯,挺好的。”

到了餐厅,我们无言默契地点单。

“曲雾,”陶潜深深地舒了口气,他的脸愁云密布,状态并不好,“谢谢你。”

“谢谢你那天送我回来……希望没有吓到你。”

他说的“吓”,仅仅是指酒后醉状,还是他也知道他失控地抱着我哭了半宿。

“没有的事,潜哥。不用和我客气。”

吃完饭,我想他会要和我分道扬镳了,他果真和我说了一些空话。譬如要我好好照顾自己,另外拜托我和我姐说声对不起,以后要是有用得到他的地方还是可以联系他,他一定会倾尽全力。

委婉到不能再委婉地谢绝我再打扰他一团糟的生活。

他没有开车来。后来才知道,那时候他已经快接近身无分文,家里面临破产,车自然也被抄走了。

道别完,他手插着兜往右边的斑马线那边走,阳光透过建筑只能照射到他半边身子,显得孤单又落寞。

“陶潜!”我上前了几步,叫住了他。

“下周三我生日,晚上,你来吗?”我说,“不用准备礼物,你来,就够了。你一定要来。”

他转头没有回答,留给我只有渐行渐远的背影。

他是末置位天秤,我是末置位双鱼。我从论坛里看别人说,这两个星座是调性相吸的,我们在星座上很般配。再晚出生一天,我就不是他最适配的星座了。

我的生日那天,在话剧社团各位哥哥姐姐的操办下还是挺热闹的。

陶潜来的比较晚,我身边的位子是特意留给他的。别人问他是谁,我面不改色地说是表哥。

他们说什么也要我这个寿星上台唱首歌,小小的宴会厅气氛高涨,小型社会一样的大学已经开始流行酒桌文化,我也逃不过被敬酒,此刻已经喝得满脑子粉红色泡泡。

我戴着金边细框的眼镜,不自觉地抿嘴,掩饰着心动与开心。

我站在台上的时候,他们起完哄迅速安静下来。

前奏环绕着我,我手握这立架话筒,力求每一节英文的咬字都婉转如天籁。

You found my soul

(你找到了我的灵魂)

and left me a sign

(并留下了迹象)

want you to melt me

(想要你融化我)

like we are blending ourselves

(好似我们在交融著彼此)

Alone and afraid all along

(我一直以来既孤独又害怕)

When you laid your eyes on me

(当你凝望着我的时候)

I feel like floating away with you

(我感觉好像和你漂浮起来了)

Up and down we're pacing like a form

(从上至下 我们移动的像一体)

我听到旋律每当结尾时我溢出的假音像奶猫初醒,绵软青涩。

我唱的歌词直白又露骨,这首《EYE》的每一句都是我想对他说的话,都是我爱他的感受,我想彻底将他占为己有。

尾音结束后现场再次沸腾,话筒交给其他爱唱歌的人,大家围在一起唱唱跳跳。

陶潜的目光幽深莫测,他鼻梁的阴影与眼眸间的那束灯光撒得绝美,我想看清他眼底都藏着些什么,可是我无法脱身,身边的朋友举着一杯又一杯的酒接踵而至,正是兴头上我只好喝一杯。

然后两杯,三杯……

他还是起身过来为我挡酒了,他拉着我往旁边走,直到走出了宴厅,四下无人,我的心早已蠢蠢欲动。

他说:“少喝一点,你等下喝醉了我没车送你回去。”

这才哪到哪啊哥哥。

我扶着他的胸膛,几乎快要站不稳,我凑近他,酒精作用下,顾不得其他犹豫占据心头,我在他耳边撩道:“陶潜,你和我试试吧。”

我不合时宜地打了个酒嗝儿,声音越发清晰,印在他耳边,“我戴上假发,比我姐还骚。”

他耳朵瞬间红了,用不可置信的目光地看着我,我看到他的眼睛好像会思考,他仿佛在透过面前这个我与曾经那个天真无邪一口叫他一个“潜哥哥”的小屁孩做对比。

他欲作反驳,或许要痛斥我的不对,我食指轻轻堵住他的嘴唇,望着他的嘴唇,认真地摇摇头,情急下说了一句最能表达我的想法的话,甚至是不加任何思考的。

“You don't have to be a prodigy to be unique.”

你我都不必是个独树一帜的天才。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诧异。这句英文也隶属于他常听的歌的歌词,没想到此刻成为了我堵他嘴的说辞。

他的唇色很浅,有一颗浅浅的唇珠,很适合接吻。

他不反感我,我才敢得寸进尺。

我轻嗅试探着,离他越来越近,渐渐闭上眼睛,呼吸相撞,就快要碰到他嘴唇的那一秒……梦境破碎,顿觉春风料峭,不解风情。我被他推开,同时他后退了半步。

“够了,曲雾。”我听到他这样说。

我的第一次打直球,就这样以失败告终,但我一点都不气馁,他给我的这种不确定性只会更激发我征服他的欲望。

我拿着他给我的礼物,很小的一个盒子,他早已经离开,但愿这次是我不会吓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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