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沈争后来回家,把羽绒服送去干洗店洗干净,然后规规矩矩折好装进袋子里,骑着那辆嚣张至极的杜卡迪准备去还给秦临。
结果刚到巷子口就被人给拦了,这一片是老小区,治安很差,但沈争还是没想到青天白日的,自己还真碰上了。
围住他的几个人大概是无业青年,染着俗气的黄毛,为首的那个朝沈争吹了声下流的口哨:
“姑娘,这车不错啊。”
沈争喜欢留长发,喜欢被人夸好看,但此生最恨别人叫他姑娘。
他一个轻巧的跳跃下车,走到黄毛面前长腿一伸,猛地踹了那人一脚,然后一手环住男人脖子,就势侧肘一压,手心的刀片轻飘飘带过脆弱的皮肤,在男人脖子上留下一道血痕。
男人几乎是下意识瑟缩了一下,察觉到颈上的冰凉,刚才的威风半分不见,只听见连声求饶。
他的两个小跟班见状也不敢上了,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你太吵了,”沈争皱眉,“闭嘴,看看你爷爷是男的还是女的。”
男人哪敢睁眼,听见这声音后立马开口:
“男的,男的,大哥我眼神不好……”
“行了,”沈争握着刀柄,用刀面轻轻拍了男人的脸两下,松手一踹,“滚吧。”
沈争没想到这几个人还敢杀个回马枪,在听到声音脚步声的同时,沈争侧身一躲,却没想到正巧撞在袭来的刀刃上,几人大概是发了狠,非要给他一点儿苦头吃。
呲啦一声,布料裂开的声音响起,沈争感觉到皮肉被割开的剧痛,但他没顾上伤口,猛地抓住那只手狠狠一拧,一只脚踹开扑上来的人,余光瞥见木棍挥起的残影,沈争眼睛一闭——
“砰”一声闷响,是身体砸在地上的声音,意料之中的疼痛没有到来,沈争睁眼,看见拿着长棍的人此刻正以一种狗啃泥的姿势趴在地上。
而秦临站在那人旁边,面无表情地把手里的一瓶矿泉水全部倒在了他头上。
“清醒了吗?”秦临问。
黄毛一看是秦临,脸色立马变了:
“秦爷……”
他转头慌忙扫了一眼沈争:
“不是,我不知道他是你朋友,意外,纯属意外……”
“胆子不小,”秦临把瓶盖盖上,起身拍了沈争肩膀一把,对黄毛说,“老规矩,自己去找张欣。”
等人都走了,沈争骑上车,递给秦临一个头盔:
“上车?”
秦临没接,他没什么表情地看着沈争和这辆几乎是个活靶子的杜卡迪,问沈争:
“来这儿干嘛?”
沈争终于想起来正事,把袋子扔给秦临:
“谢了,你的衣服。”
沈争手收回来的时候猛地察觉到一阵剧痛,皱着眉头扫了手臂一眼:
“丫的手挺黑。”
“伤着了?”秦临问了句。
沈争“啊”了一声:
“刚那小子搞偷袭,不然我非得——”
“走吧,”秦临开口打断他。
“去哪儿?”
“医院,”秦临迈开步子,“或者我家。”
沈争愣了一下,然后摇头,浑不在意道:
“不用,就这么点儿伤,再晚点儿就直接愈合了,真犯不着。”
他看着秦临的表情,莫名觉得这人心情似乎不怎么好,于是笑了笑:
“要不这样,你告诉我个名字,说完我就回家,顺路就包扎了。”
沈争等了几秒,面前的人还是不说话,他有些挂不住脸,心想你爱谁谁呗,正准备走人,下一秒,就听见男生开口,只有简短的两个字:
“秦临。”
机车发动的轰鸣声很大,沈争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熄了火转头看着他:
“你说什么?”
秦临长相好,但摆出一张冷冰冰的脸色时就很难让人心生喜欢,起码沈争是这样觉得的。
轰鸣声停止,秦临开口,极不耐烦的神色,沈争这回听清了,秦临说:
“以后别来了。”
当时沈争心里就想——我去你丫的秦临。
2.
沈争再一次见到秦临是在球场上,两个班的体育课撞了,他怀里抱着篮球,越看对面的人越眼熟,索性拉过宗遇,朝对面抬抬下巴:
“那个,认识吗?”
宗遇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当下就睁大了眼:
“这不秦临吗,听说他很少来学校的,怎么今天还有心思来上体育课?”
他盯着那道身影又看了几秒:“不过这人比例是好,长得也帅,怪不我同桌天天念叨……”
沈争“啊”了一声,盯着那边:“还真是他。”
宗遇瞅着这祖宗的表情不太美妙,心里顿时生出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果然,也不知道沈争想了些什么,下一秒,沈争就运着球慢悠悠走了过去。
秦临这边的男生也没正式开打,三三两两地投着篮,秦临没上场,一身简单的黑T长裤,正散漫地靠着篮框,低头光明正大地看手机。
不过眨眼,沈争手里的篮球就飞了出去,直奔秦临。
他看着篮球在小弧度地腾空,在落点处被一只修长的手稳稳接住,然后停在秦临手上。
秦临掀起眼皮,平直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收起手机,把球又扔了回来。
“可以啊秦爷,”沈争的头发扎成一个高马尾,却不显得女气,反而是让人眼前一亮的少年气,清爽又干净,他偏头朝秦临笑笑,整个人在阳光下白得发光,“打一场?”
秦临看着沈争,沉沉的目光压下来,过了好几秒,才开口:
“怎么打?”
宗遇在旁边看得都快急死了。
晋城三中的坏学生大概分为两类,一类是天天闲着没事儿做飙车玩儿的富二代,一类是逃课比上课次数多的地头蛇,这两种学生泾渭分明,你玩儿你的,我管我的,互相碍不着。
但沈争这一球,直接砸在了地头蛇老大身上就算了,哎,他就不,他还要挑衅人老大,还要和人老大打一场!
宗遇看着沈争的小身板,觉得他能被对面的撞飞。
沈争显然没有这种顾虑,他甚至看起来很高兴:
“1v1solo,来吗?”
秦临点头,把手机递给旁边的人:“来。”
那一场篮球大概是沈争近几年打得最拼命的一场,明明秦临是借给自己衣服的好心人,沈争心里还是憋着一口气,就为秦临那句“别来了”。
他那时候只是觉得不舒服,但没细究过原因,只是觉得这人怎么就拽得跟个二五八万似地,心里明明是为了你好,说出口的话就是让人窝火。
秦临大概察觉到沈争的不爽,没拼着力打,反倒是沈争,跟头不要命的小豹子一样,到最后人都累瘫了。
不过好在也赢了。
下课铃早响了,所有学生都放学离开,不想走的也都被秦临的人清场,整个球场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一站一躺。
沈争的头发有些散了,碎发散乱在额角,带着不明显的湿意,他望着天,心里什么都没想,只觉得畅快。
不止是赢比赛,沈争喜欢这种竭尽全力的感觉,像是骑着赛车狂奔在旷野,耳边只剩下风声。秦临虽然没有向他这么拼命,但不可否认,秦临是个很好的,足够强的对手。
沈争好胜,也好势均力敌。
有凉意触碰脸颊,沈争下意识地抖了一下,秦临把手里的矿泉水递给他,自己也开了一瓶,然后在沈争旁边坐下。
沈争跟着坐起来,喝了几口水,很慢地呼出一口气,转头看见晚霞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
“今天运气挺好。”
晋城倒春寒,下了半个月的雨,今天难得出了太阳,还能看见晚霞。
秦临显然体力要比沈争好,这会儿整个人跟之前没什么两样,闻言也扭头:
“因为看见了夕阳?”
“不是,”沈争摇头,站起身伸了个拦腰,“因为我今天买泡面中了再来一桶。”
他晃悠着步子,拎着矿泉水瓶口往回走,另一只手往后挥了挥:
“走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风声灌耳的同时,秦临听见沈争小声说了句:
“这可是倒霉星人的胜利。”
明明没什么笑点,但秦临就是坐在原地笑了好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