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晓声说,转正可以,但你先得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让他困惑许久的正是,林司孟到底如何跨越了友情的界限,而清楚得认识到自己的心思,而且,偏偏这个对象是自己,不是和他更相配的别人。就比如那个严夏,虽然他主观觉得对方又轻浮又一般,但去掉主观的色彩来说,他不得不承认这张脸就比自己胜过太多太多。
不怪骆晓声自卑,他的确觉得比起林司孟,他各方面都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就好比色泽香味完全不在一个档次的牛排和猪肉,有的牛排就能出现在五星级酒店的盘子里,而有的猪肉只能在家常菜的小炒里,高下立判。
若是都想往上走的人,显而易见会选什么。
对于这个比喻林司孟虽然无语凝噎倒也觉得在意料之中,骆晓声的确是一点文艺细胞都没有的。
“可你要接受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吃牛排,”他认真地说,“或许还有人对牛肉过敏。而家常菜之所以家常,就在于能给人带来家的味道。何况红烧猪头不也是一道能入五星级酒店的大菜么。”
“或许你听过一个理论没有,我们追求的爱情就是自己所没有的东西,在你身上我找到的是我希望我能拥有的,比如直来直去的爱恨,还有不加掩饰的快乐。”
林司孟仍然记得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动心的那一刹那,篮球场上,他非要争个输赢,却到底被队友所累只能遗憾退场。那时候骆晓声不知从哪冒出来给他递水递毛巾,说终于打完比赛了去吃冰淇淋呀!
他疑惑抬头,说我们班输了你怎么还这么高兴,骆晓声在阳光里笑,脸上绒毛清晰可见。
——人生嘛,有输有赢,快乐就行。
当然也不只是这些。
还有对方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是每天早晨任劳任怨的早餐,也是高中父母吵架他自负出走时倒的那杯热牛奶,是愿意体察他心情的细枝末节,也是纵容他不愿低头自尊的主动认错和处处忍让,是看穿他完美主义伪装下本质柔软的心脏,还愿意主动上前当跟屁虫,只为融化他冰冷表层的不厌其烦和一往无前。
林司孟从小到大的人生一向顺风顺水,他受的是精英教育,家庭虽有摩擦但总体美满,大事上基本没受过什么挫折,于是猝不及防地动心,然后在这个人面前栽了个大跟头。
他未曾料到这个人给了他这么多的美好,却又不肯给他最重要的。
好在那都是以前。
至少现在,这人还愿意伸出手拉他一把。
超越友情的界限,并非他所愿,因为有些路其实太过坎坷,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不想选。但是爱情不讲道理,它来势汹汹,避无可避。
他垂目,见骆晓声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感到仍然任重道远。
好在骆晓声很快从纠结中挣脱开来,想不通的事便不想了,纠结那么多的确没什么意义,管林司孟到底为什么喜欢他,反正林司孟的确是喜欢他的诶,还喜欢了这么久这么久,那他肯定也有闪光点,毕竟这人眼高于顶。
或许和林司孟恋爱,也能带给他自信,甚至比杨知意更多。
他笑眯眯地凑过去用脸蹭了蹭对方的手,一锤定音地讲:“所以明天中午我们吃牛排吧。”牛排也可以出现在家常菜里啊,他开始畅想,或许他们足够相配。
林司孟:“……”
果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