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展信佳。
昨日傍晚在江边散步,忽见木叶纷纷而下,风中已有凉意,才惊觉秋天已到,出门该多添一件衣物。
江边的风一向肆虐,坝上路遥遥。两个小时下来,我已经闻不到任何气味了,邻居叔叔说我得了重感冒,最好向公司请一天假。
他不知道的是,我在半个月前就请好了今天的假。
我并非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只因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想去十七中门口的面馆吃一碗长寿面。
可惜注定不得成行,恰好手中有纸笔,加上午后精神好了些,便想到是否可以写一封信,托付邮差送到你手中。
我将它当做今年的生日愿望,下楼买了一块草莓蛋糕,吹完蜡烛便擅自提笔写了这封信。
在写什么这件事情上我纠结了很久。回忆太长,如果都写下来未免啰嗦,也怕你没有耐心看完。
从前你便常说自己是个没有耐心的人,一抽屉情书,有人拆开了放在你手里,你都懒得看,最多扫一眼问候语便将饱含爱慕者心意的信件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真是任性。
写点儿什么好呢。
想破头也想不出,搁笔吃掉了一半草莓蛋糕填肚子。
不如就说说草莓蛋糕吧。
店员小姐说草莓蛋糕作为店内招牌,一向有很多人买,这是今天最后一个。
大概过生日的人都比平常要幸运得多,我侥幸尝到了。
从前你很喜欢草莓蛋糕,又不想让人知道你爱吃这样女孩子气的食物,便老是拿我当借口。
知情人都指责你过分,我也这么觉得。奇怪的名声由我担负,好吃的草莓蛋糕全进了你的肚子里,怎么想都不公平。
不过,记忆中你曾经与我分享过一次。
一次而已。
如果不是那次小意外,可能我永远也没办法品尝到你分予我的一丝一毫。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高中时期,隔壁班那位总爱将头发尽数后梳,抹上厚厚发蜡的男同学。他骑一辆尺寸极大的山地自行车上下学,传言这辆自行车相当昂贵。
价格几许我并不知情,但被冲撞的行人面对它时会非常害怕倒是真的,并且被撞到的部位会留下久久消不去的乌青。
那时,你边说着“还好没流血”,边将差点倾翻的蛋糕盒塞进了满脸泪痕的我的怀里。
那是我第一次尝到草莓蛋糕的滋味。
至今仍然非常感谢你,让我拥有了喜欢的东西。
既然提到了那位男同学,不如便顺着这个话题继续写下去,虽然你可能不爱看。
那位男同学的自行车在某一天被人扎破了轮胎,你听到这个消息时半分都不吃惊,好像早已经预料到了,坐在天台边沿平静地吃着草莓蛋糕,还向我抱怨校园里的桂花香太过浓郁,熏得人头晕。
你这般的反应,当然令我不得不升起一丝怀疑,认为幕后黑手是你。我年少时似乎总是会不自觉地将心里话说出口,你听到以后,满脸不可置信,惊异于在我眼中你竟然是这样的一个人。
出于报复,你夹走了我饭盒里全部的红烧排骨。
这件事并未就此终结。当天放学,我与你走完了那一小段重合的路,像往常一样在信鸯路路口分别,各自回家。
我走出了大约十几分钟,突然被人从身后用黑色塑料袋罩住了头,接着,那人将我拖行了几十米,混乱中我辨不清方向,只能感受到我被扔在了一堆建筑垃圾中间,钢筋在身下碰撞,发出极其刺耳的噪音。
自然,我也听见了他们的怪叫,像是夜幕降临后,原始部落的人们围着篝火庆祝今日的狩猎成果。猎物作为战利品被粗大的木棍贯穿,放在火上炙烤,被部落里每一个人瓜分、吞食,最终成为一堆森然白骨。
其中过程……我并不愿意付诸文字,与我而言,痛苦的经历已经过去,用文字来书写反倒像在歌颂什么。
一切结束后,我的嗓子和肺都差不多到了极限,身上很疼,每走一步路都是一次新的折磨,但我竟然就那么走到了家。
你常说我爱哭,遇见事只知道哭,连反抗也不会。每每我想反驳你,却找不出理由,因为确实如此。
那一晚,父母早逝,孑然一身,反倒成了一件幸事,不会有人担心我,不会有人抓着我一遍遍地询问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不会有人一次又一次揭开我的伤疤,强迫我回溯到最痛苦的时刻反复经历绝望。
幸好。
不过,说起来大约是我太没有见识,我实在想不到,竟然会有人因为怀疑某人出于报复心理扎破了他的轮胎,便将那人逼至悬崖边用绳子牢牢绑缚,接着扬长而去,不管不顾,让他此生都活在那摇摇欲坠的一隅。
实在抱歉,分明是想要写信诉说对你的想念,不知怎么便跑远了。
今日天气实在寒冷,剩下的那一半草莓蛋糕本该可以保存更久的,但是刚才邻居叔叔因为太担心我,特意过来了一趟,送了些药,还替我打开油汀,室内逐渐攀升的温度将奶油腐蚀得不成样子。
坏掉的部分不能吃了,坍塌的奶油甚至弄脏了桌面和一部分信纸,收拾的时候又沾到了手上,简直可以说一片狼藉,混乱不堪。
都怪我不小心,本该是很愉快的一天才对,糟糕的事怎么会接二连三地出现?在信中写下这种问题,好像是在期盼你的回信似的,我知道这非常不妥当。
中学时,语文老师讲到“否极泰来”这个词,我当时很喜欢,在日记本的扉页上写满了这四个字,现在想来实在是天真又好笑,如果不带任何自我包庇式的感情色彩,应该说,是愚不可及。
年少时看万事万物,必然要透过大人织成的捕梦网。因此,世界虽然破败荒凉、肮脏不堪,但总能在窥向断壁残垣的刹那瞥见捕梦网上美丽惑人的装饰物,便愚蠢地认为,美与丑将会永远共生共存。
待到年岁渐长,捕梦网不出意外地消失,视野所及,是无边无际的荒芜,偶然的绿洲也不过是海市蜃楼罢了。
那件事后,我休学了一段时间,在一家入不敷出的鲜花店里当店员,每天都很忙碌充实,几乎要忘记休学的原因。
那是我最值得记忆的一段时光,鲜花店老板是个温柔体贴的人,每天都会赠送我一束花,矢车菊、蜡花、玫瑰……
有一日,他送给我一盆待开的昙花,笃定地说今夜就会开。然而,我守了它一整夜,丝毫没见到它有盛开的迹象。
我猜,你应当还记得它。
休学结束后,花期也到了尾声,它仍然没有盛开,花苞孤零零地坠在那儿,错过了最好的时间,在晚秋的冷风里不开不败,与周遭格格不入。
我回学校后,你没问我去了哪里,只问我为什么每天都带着它。你的原话是:“成天随身带着也不嫌脏?结了花苞又不开,还不如路边野草春绿秋枯,好歹有个章法。”
不知为何,我至今还记得一清二楚,大抵是因为听到这话时,心中隐约有些不满的成分。花店老板说,昙花虽难得一见,却是极其好养活的,它是仙人掌科,生命力顽强,一片叶子插进新的花盆中,又能长成崭新的一株。
这样一来,即便它盛放时吝啬避人,即便护根的泥土总是脏兮兮的,即便它迟迟不开花,我也不忍苛责了。一些无伤大雅的代价换来如此丰沛的生命力,倒也不赖。
再者说,路边野草自然有别的欣赏它的人,非要说哪个不如另一个,好像是要故意惹恼别人似的。我也确实有些生你的气,可是哪有敝帚自珍还怪旁人眼拙的道理?
刚才收拾被奶油弄脏的桌子耽搁了一些时间,不知不觉,窗边的鱼缸里已经浮起了一层晚霞,煞是好看,没想到秋天也有这样绮丽的颜色。可惜晚霞总如生日蛋糕上跳跃的烛火一般短暂,辉煌一瞬便谢幕,连温度都不剩。
晚餐准备煮一碗阳春面,权当做长寿面。说起来,十七中门口的那一家面馆自我们上学时生意便不太好,老板从不提前做准备,导致每一碗面都需要花好长时间去等待。你每次都会等到不耐烦,想拉起我一走了之,可哪次也没有真的离开。
最后一次去那里,是在我十八岁生日那一天。很不巧,途中我又被那辆骇人的山地自行车撞出了一身乌青,连花盆都粉身碎骨。
我一个人不知如何是好,连坠悠悠的花苞都在混乱中被人一脚踩烂,完全失去了盛放的可能性。
从那以后痴活十三年,再也不曾养花。
那位同学似乎仍然在记恨我,弄坏了我的花,还不愿意放过我,嘴上说着,不小心撞了我,要向我赔礼道歉,却不顾我的意愿把我重又拖到那座废弃吊尾楼下。
好在只有他一个人,好在以那样的方式被钢筋贯穿并不会死亡,只是天有些冷,吹得人皮肤发寒,怎样都暖不起来。
过生日的人会比平常幸运一些。离开前,他祝我生日快乐。
——是我十八岁生日这天听到的唯一一句祝福。
其实我更希望能够听见你说,可你听见了他的“生日快乐”,就不愿意对我说了。
前些天,大约是生日近了,生出了类似“近乡情更怯”的心情,总是做梦见到你。大约是思念太盛,想见你,想对你说一些话,于是潜意识帮助我在梦里构造出一个虚假的你来。
曾经在书上读到过一种非常不公平的概念:梦到一个人,是因为他正在忘记你。想念换来的竟然是遗忘,哪有这样的事?我当它是个谬误,将那本书封进了箱子里再也没有打开。
关于这一主题,罗兰·巴特也有过高见,他说,“想你”是把你忘了,以及经常从那种忘却中醒过来。他的说法倒是公平了一些,然而却更令人后怕——如果出了一些差错再也醒不过来,那不是连遗憾都不剩下了吗?
天色暗了,我起身去将灯打开,发现鱼缸里的绚丽颜色已经消失殆尽,几尾孔雀鱼游得正欢,好像它们才是吃掉晚霞的罪魁祸首。
生日即将结束,再写下去实在不成体统。
搁笔前,祝你一切安康。
至此便罢。
谈攸
11月6日
--------------------
BE,简略带过的qj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