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
我给林森送了个笔记本,封面是绿色的,白色线条寥寥几笔勾勒出一棵树,林森一拿到也不问是什么个用途,坐在我书房的座椅上拿起签字笔怼着封面就要动作。由于封面是pp材质,签字笔画不上,林森很生气的瞪着本子,但又不和我说,撑着脸仍旧盯着,然后突然想到什么,从笔筒里翻出一只黑色的记号笔,幅度很大的,似乎是画了一个圆。
我耐心的等着他的作品完成来向我展示,过了两分钟林森拿着本子举在胸前,开心的朝我炫耀:“好不好看?”
我看着封面左上角用黑色记号笔画出的大大的太阳,几乎占了封面的三分之一:“……挺……”挺丑的说实话,“挺有艺术造诣的。”
林森静静地看了我一会儿,抿着唇,把本子反过来给自己审判了一下,沮丧道:“我觉得挺好的呀……有哥和我。”
我连忙转移话题,问他:“你不问问我送你这个干什么?”
林森摇头。
“我希望你在这上面记录一些你感到快乐或幸福的事情。”我摸了摸他的头,“以后不高兴的时候,而我又恰好有事不在你身边,你就拿出来看看。”
林森自以为用我听不到的声音低喃:“日记?好麻烦……”抬头对着我笑的可灿烂了,乐意之至似的说,“好啊,哥说的一定有道理!”
我:“……行吧。”他好像是理解了我的良苦用心但又没有完全理解,“你照做就好。”
林森还没完:“那我也提一个小小小小的愿望好不好?”
我叉手好笑询问:“哦?说。”
林森腼腆的笑道:“哥送一只不要的钢笔给我吧?”他摇了摇手里的笔记本,“我拿来写日记。”
“不要的钢笔?”
林森赶忙点头。
我佯装很纠结的转身在玻璃柜上寻找什么,摸着下巴十分演戏成分的说:“嗯……可真让人难选呢……”不经意的瞟了眼林森,他紧张的踮起脚想看我到底停在展示柜中的哪一只钢笔上,然后见我的手指在一支钢笔上不动了,林森捏紧手里的本子,小声说:“……那个好像是哥——”
我扭头对他笑了笑:“嗯,对,是我最喜欢的一支。”瞧我没有要拿这支给他的意思,林森表情说不上失落,但有些丧气。
我在那演纠结又演了半分钟,最后还是拿起盒子里那只钟爱的钢笔转身递给林森,他愣愣的低头看着手里的笔,又抬头看我:“最喜欢的……给我吗?我……”林森捏住手里的物件,手足无措的不知该怎么摆放。
我轻轻拍了拍他的额头,林森闭着眼接受我的敲打,我趁着他看不见的时候吻他的唇,笑道:“妄自菲薄什么?你当然值得我给你最好的。包括我最喜欢的东西。”
林森突然生出一种志气和决心,他掷地有声道:“嗯!我一定会努力完成任务的!”
我失笑的扶住额。
01
林森很久没用笔写过字了,他的字其实不错,以前私下练过赵孟頫的行楷,然而几年时间过去,上手生疏,甚至有些手抖,怎么写怎么不满意。
借此机会同高阳撒娇,高阳说多写写就好了,林森便更加勤奋的写日记。那一晚上他和高阳都在书房,但林森罕见的没有叨扰高阳,反倒很老实的在高阳特地给他摆放的桌子上埋头苦写,等高阳提醒他该睡觉了,才发觉写了整整十面。
高阳好奇问他写了什么能这样多,又声明自己不会偷看他写的东西。林森很坦然说:“你看吧,都是我小时候的事情。”
高阳疑惑道:“你小时候不是——”
林森理所当然道:“这都是我遇见你所必须经历的事情,所以思想上就不觉得是苦难啦。”
这是林森与高阳相处几年后感悟出来的模式,他自己觉得很受用。
高阳就简略浏览了一下:
五岁的时候我的爸妈出车祸死了,爷爷是老烟枪,没过两年肺癌晚期又死了。姑姑把他们三葬在了荒山上,坟并挨着,说清明挂坟时方便。
然而姑姑是个骗子,她只来过一次,后面就只有我一个人来了,再后面很长一段我都无法过来,连路怎么走都忘记了,希望他们三个不要怪我不在坟前给他们烧纸。
他们三对我好不好我记不太清楚,但总让我去干事情,不听话要被打,爷爷还总拿钱去买烟,不愿意花钱让我去读书,后面肺癌住院花光了遗产。想来我那么小他们都不疼我,那应该没甚么开心的事。不过这样我就遇不到高阳,所以要写下来。
没有亲戚愿意要我,不得不去了福利院。
第一次被领养,他们在镇上算是有钱人家,说生不出儿子,不能断了根,我到现在都不太懂他们有什么优良基因需要男的来遗传。其实我应该是蛮依赖他们的,可我那时候太笨了,不懂得怎么回应,他们总觉得我养不熟,之后又生出了儿子,就赶我回去了。
临绛县那些杂种知道我是被领养的,整日骂我没爹没娘,还打我,我打回去,打不过,他们人太多了,后面我就避开他们走,撞见了就使劲跑,不幸被追上了,没办法,又要被作弄,我肯定要反击的,他们恼怒的从作弄变成围殴,啊……日子就是这么过下去的。
就是这段时间我遇见了哥,他长得好像一个精致的瓷娃娃,皮肤白白净净的,哪像我,整日灰头土脸,头发还被那些人剃成了光头,丑死了。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在树下看书,几个人拿小石子丢我,我头发才被剃,脑袋被砸出一个伤口,好像是有些生气的,结果听见哥说:“我靠!谁丢的我!”
哥就像英雄一样登场了。他从树后边绕出来,我竟然没发现他在那里。哎,那个时候我营养不良,又差了哥五岁,只有哥一半高,他帮我赶走了那群讨厌鬼,不,也不该说讨厌,要是他们不砸我,我怎么遇得到他?
哥看我头上的伤口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创可贴,很可爱的创可贴,哆啦a梦的,我一直偷偷藏在手机壳里。
哥说:“这光头剃的手艺不行啊,还不如我来。哪家师傅剃的啊?”
我说了什么也忘记了,但那一刻不太讨厌自己的光头了。
哥说:“我叫高阳,小朋友你叫什么?”我还没回答,他就说:“哎算了,不用告诉我,反正我也待不了多久。”
第二天他不知道从哪弄来一辆自行车,我放学回来的时候遇见他,他说:“是你啊小朋友。”拍了拍后座,“上来吗?”
他送我回了家,还给我一条巧克力,巧克力我没留,因为嘴馋,想来有些后悔,
哥好像总是没什么事做,在村里到处跑,见什么都很新奇,我带他去河里抓鱼,他一条都没抓到,还很自豪说:“李琳他们肯定和我一样垃圾!”
他每天都给我带吃的,但也不止我一个人,每天都会和我玩,但也不止我一个人,他还对很多比他小的人喊小朋友,我对他没什么特殊性。
但没关系。
他说他要待七天,七天后一早就回去。于是第七天天还没亮我就蹲在村长家门口(他住在村长家),哥一出来看见我还很意外似的,问我在这里干嘛?找村长吗?
我说等你。
哥问:“特地来送我的吗?”
我说对。
我觉得他是开心了的,因为他摸了摸我的脑袋,对我笑的可好看了:“谢谢你呀,小朋友。有时间来b市找我玩吧。”
他走了,再过不多久我就被退回福利院了。
第二次被领养,住到了c市,那对夫妇有一个和我同龄的儿子,但是常年住院。一开始对我很好,送我去学校,给我买新衣服,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动辄就要打骂我,后来才知道他们请了算命先生,说要让一个同龄的人转移他们儿子的病,结果我没“转移成功”,他们恼羞成怒又不甘心,不放我走,我决定在小学毕业后偷偷溜走。
接着是第三次领养。我去了b市,上了当地最好的高中,但是那个男的很恶心,第一次我在厨房洗碗的时候,他摸我的腰,我当即问他干什么,他只看着我笑,不说话。晚上我对养母说我要去学校住宿,允许了。
高一放暑假我去奶茶店打工,遇见了哥。
现在觉得我真幸运。
大概是下午,哥旁边还站着一个男人,应该是贺允,问贺允要喝什么,贺允回答后哥说:“一样的来两杯。”
我认出哥了,但他没有认出我。
没有关系。
哥手上拿了个小风扇,却把他对着贺允吹,还问他热不热。贺允就那里笑,说热,热死了。
妈的。
然后我突然胃疼,放假后养父没给我生活费,养母不知道这回事,而他们也时常出差工作不在家,养父意思很明白,然而我只对他说了一句:“你想死可以试试。滚你妈的。”
哥见我好好的一个人突然蹲下来,关切的问我怎么了,我听见他声音的那一刻突然想抱住他,大声告诉他我多想他。但我只是把帽沿压低,不愿意让他看见我这样狼狈。虽然他压根认不出我。
另一个店员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小声回答她胃疼,她得到原因后说:“附近有药店,我去给你买胃药吧。”
“胃药?”哥应该是把风扇递给了贺允,说,“外面那么大太阳,你一个姑娘家的,太晒了,我去买吧,我跑的还快些。”对贺允说,“你在这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回来。”
高阳看到这里,啪的把笔记本关上了,奇怪道:“我竟然真的一次都没认出你,难不成我有脸盲症?”
林森笑眯眯说:“没关系,不影响。”
高阳问:“我记得你打了你养父,是因为他——”
林森目露寒色:“想亲我,没亲成,被我打住院了。”又说,“我告诉养母她当了同妻,至于她最后有没有离婚我就不得而知了。”
高阳笑道:“他是一点便宜没占成功,还被你狠狠揍了一顿。”
林森冷然道:“他要是成功了,可不就是轻伤二级的事了。”
高阳好笑道:“我真怀疑你写这些,抑郁的时候看了会不会更抑郁?”又说,“希望你以后能记点普通人认为开心的事。”
林森说:“可我觉得写的时候挺开心的,尤其是哥出场的时候。”他有点苦恼的说,“但是哥认为我是你的伴侣后,对我太好了,如果每天要写的话,本子没几天就完了。”
高阳哭笑不得,他思索了一会儿,将方才林森写的纸从笔记本里拿了出来,看了看最后一面——“哥看着我,我很紧张,我观察了很久,做了很多功课,仍然不知道有没有伪装好他最喜欢的样子,手心出汗的等待最终的结果。到了酒宴结束,他才对我的老板说:你们公司的这个小朋友我就带回去了。我简直幸福的要落泪。”
高阳无奈的扬了扬那几张纸,叹了口气:“这些全部没收作废。”对林森说,“从现在开始你只能记录当天发生的事,并且只能写一件。比如今天,我送了我最喜欢的钢笔给你。”
林森点头,但直觉告诉高阳,林森肯定又处于一半听话一半叛逆的状态了。
于是高阳去洗漱了,回卧室发现林森不在,便知道他一定还在书房,一过去果然,林森还在奋笔疾书,高阳疑惑他一件事怎么能写这么久,就偷偷过去偷看。
“哥今天早上给了我一个早安吻,昨天也给了(划掉,只能写今天的事)。”
“中午去给哥送饭,听见他两个秘书在那里小声说他好爱他他好爱他他好爱他。哼,还用你们说?”
“晚饭哥夸我新学的菜好吃,太好了。”
“哥送了我本子让我写日记,封面有一棵树,我加了一个太阳,虽然哥觉得画的丑,但还是勉强安慰我有艺术造诣。”
“哥说我有资格获得这个世界上他认为好的东西,所以他把他最喜欢的钢笔送给了我。其实他说完这句话后下一秒让我立即去死我都愿意。”这件事的每一个字都占了两行,比别的大了一倍,只是高阳偷看到这无奈的皱了皱眉头,想斥责他别动不动拿死说事,又觉得林森可能只是习惯的将这种语言作为感动的替代词,斟酌了下还是算了。
高阳冷不丁出声道:“这是一件事啊?”
林森猛的转头,心虚的关上笔记本,抱着它就跑:“我,我不知道,我数学不好,我去洗漱。”
--------------------
有第三次领养林森被养父猥亵(但完全没有成功还被打住院)的经历,雷的别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