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证明还活着?
我盯着覃思远发来的那句话,怔了很久。
我下意识地,抬起自己的右手,手指微张。
透过指缝,我看向酒店天花板两侧散发着柔光的灯带。
房间是行政套房,面积很大,轻奢装修。
空气一股酒店特供的香氛味道,淡香静谧。
在这昂贵而空洞的安静里。
无数个被我丢进记忆角落的画面,不受控制地翻涌上来。
父亲离世后。
追债的人追到灵堂,当着母亲和亲戚的面,羞辱着父亲的遗像,骂骂咧咧,说着极其难听的话。
母亲哭得晕过去,亲戚们窃窃私语。
我站在那儿。
看着父亲的黑白笑脸,再看看眼前这荒唐又丑陋的一幕。
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真他妈丢脸。
母亲确诊阿尔茨海默症后,病情恶化得很快。
好几次去养老院看她,她都认不出我来。
有时候看见我,眼神会空洞地盯上几秒,然后突然冲上来,用尽力气扇我一巴掌。
护工赶紧拉开她。
我疼得想死,不在脸上,而是心底。
看着曾经最疼我的母亲,像看仇人一样瞪着我。
那一刻。
绝望没过我所有情绪。
我觉得自己真不如死了,真的。
这样的生活,意义何在?
大学虽然有奖学金,但生活费得靠自己。
于是我勤工俭学,周末节假日在学校后门餐厅帮忙打杂。
服务的对象,是我的同学们。
有时候高峰期,后厨人手不够,老板也会让我们留下来加班加点。
我戴着油腻的围裙和袖套,在满是油烟的后厨,清洗堆积如山的餐盘。
水龙头的水哗哗流着,餐盘从手上麻木过着。
那一刻,我对生活的失望,就像眼前这摊永远不会干净的污水。
我无数次怀疑自我。
活着,就为了这个?
为什么?
毕业后进了家小公司,每天加班到深夜,修改那些自己都觉得可笑的方案。
领导是个中年男人,喜欢在会议上把所有人的方案批得一文不值,尤其喜欢针对我。
后来项目数据出了问题,我成了那个替罪羊。
没有任何理由,更没有一个解释。
所有熬夜加班的辛苦,所有被否定时的自我怀疑,都成了一个巨大的无声笑话。
送外卖。
这个决定做得很艰难,但没办法。
总不能一直找朋友借钱,我要吃饭,母亲在养老院的费用也不能断。
风吹日晒并不可怕,我只怕超时和差评。
一次,车子电瓶半路出了问题,我只能提着订单,撒腿跑了两条街。
送到时,时间超时十分钟。
开门的是个年轻女人。
她冷着脸接过奶茶,直接撕开盖子,把整杯奶茶,劈头盖脸泼在我身上。
接着啪地把空杯子扔到我脚下:「超时这么久,让我怎么喝!等着差评吧你!」
说完后「砰」一声,关上门,不听我一句解释。
我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顶着一身的黏腻走到楼底的。
只记得走到楼底后,我麻木地慢蹲下来,把脸埋进膝盖。
眼泪就在那一刻毫无预兆地涌出。
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在陌生居民楼的楼道底,哭得喘不上气。
那一刻。
我不仅仅是委屈,而是一种自尊被碾进土里的绝望。
这样活着,到底图什么?
然而。
就是在这么多个绝望交织的瞬间里。
我依然一天天,一月月,不知为何地继续活着。
直到今晚。
这个隔着网络的陌生人,用他那种笨拙又奇特的逻辑,告诉我:
影子是证明人还活着的最强佐证。
我忽然感到一种久违的酸楚,猛烈冲上眼眶。
不是悲伤,不是委屈。
是一种感动狠狠撞击胸口的震撼。
我更没想到。
这么晚了,他居然还没睡。
手机屏幕显示的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两点。
我握着手机,反复斟酌,最后只打出一句干巴巴的:
【这么晚了,还没睡?】
对方几乎是秒回。
覃思远:【没呢!现在正一边抱着电脑加班,一边给你回消息呢!老板不做人啊!】
我:【那我是不是影响到你工作了?】
覃思远:【没有啊,正好我换换脑放松放松,嘿嘿,一直对着剧本打字,眼睛都花了,跟你聊聊天,正好劳逸结合!】
瞎扯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后。
我正对着空白的输入框,犹豫着该怎么把话题继续下去。
覃思远隔着网络,敏锐地捕捉到了什么,主动又发来一条:
【我感觉你好像不是很开心,怎么啦?说来我听听。】
我刹那间愣住。
巨大震惊和细微感动同时涌上来。
震惊在于覃思远这个人。
平时看他信件里写的,我总感觉他有点木讷,有点钝。
却没想到,居然隔着屏幕都能觉察到我的情绪吗?
这很矛盾。
感动则在于,他主动展开了话题,让我省了很多力气。
我犹豫了片刻,手指在屏幕上敲打又删除。
最后。
决定减去所有关键人物和细节,笼统试探:
【是有点,不过我正在自我调节中。其实我想问问你,换做是你的话,给你一份月薪一万五的工作,但代价是丧失部分尊重和自由,你愿意吗?】
信息发出去后,我突然有点后悔。
覃思远会怎么想?
他会觉得我矫情吗?
毕竟对他而言,一个月薪一万五的工作,可能已经算是很好的机会了。
这一次的等待,格外漫长。
过了好一会儿,手机才终于震动了一下。
我赶紧抓起来,点开。
覃思远回复了:【阿影,我觉得这个问题,或许应该反过来问。】
【如果我用一万五千块钱,来买你的尊重和自由,你愿意卖给我吗?】
我盯着这两行字,呼吸一滞。
他继续写道:
【问题的答案,我想,其实早在你自己心中了,你不是已经做出了选择吗?】
他的话无比坦诚直接。
直接挑开了我一直试图忽略的真相。
对啊。
他说得一点都没错。
虽然我在问题里把金额压低到了一万五。
但实际上,一万五也好,两万也罢,本质上没有区别。
尊严和自由,是我当初亲手卖掉的。
在城俊辛拿出那份合同的时候,我就已经把这些摆上了货架,明码标价。
一个已经卖掉的东西。
事到如今再来反复纠结,暗自神伤。
确实有点立不住脚。
有点又当又立的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