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的人身被迫害,不仅限于妓院范围。如官老爷抖威风;阔少爷耍脾气;横暴嫖客不讲理;吃酒醉汉耍酒疯,都随时可以动手打骂,当妓女的只有和颜悦色地陪罪,俯首贴耳地受笞!这还好应付。唯有地痞流氓们,没有钱还想到妓院开心,耍窑痞,稍有不周,非明着吵闹,即暗中使坏,竟有假作开盘,趁妓女外出,将硝酸洒于褥被之中,损坏了行李!他们一走了事,未抓住手腕子,他们是不承认的!这样,妓女就成了野草闲花,任人采撷和践踏,无有反抗力量。
妓女之下场
妓女之身体,十之八九都不健康。一二等妓女,虽不是全部染上花柳病,而比例也不小。至三等以下之妓,每一个人都是花柳病传染者。加之她们饮食睡眠,均不正常,淫欲方面更没有权利节制。涂脂抹粉后,似乎如花似玉,及至盥洗后,没一个是健康人的颜色。再加上体质之消耗,精神之痛苦,除被拐骗的烈性女子,未入泥潭,即行自杀,或与恶势力对抗,被恶魔折磨而死去以外,其余的堕溷之花,非染上花柳病而丧生,即精枯血竭,中年病逝。及至闭上最后双眼,妓院向例是光身来光身去。
未死的妓女唯一出路,就是从良。可是从良谈何容易!她不会缝连补绽,制做衣履;她不会调剂柴米油盐,主持中馈;她不能生儿养女,接续后代;她是坐食的寄生虫、消耗者!找什么样的对象呢?那只有一条,与人为妾。可是,根本人家不敢要;小康之家养不起;那只有求之于有能力以养妾资格的大官僚、大政客、大军阀、高级军官、大绅士、大财主、阔少爷、豪商富贾。但这些人中,寻找好心肠、重爱情、始终不渝的,实如凤毛麟角,世所罕见!
我亲见两例
例一:河北省武清县马家桥,有一朱氏女,父往外洋,充当华工,一去不返,母另适他人。她9岁时,被继父卖与天津人贩子,以后转售于沈阳戏班学京剧,学青衣和刀马旦,12岁时不堪虐待,偷跑旋被抓回,又转卖于哈尔滨,13岁登台出演,艺名朱彩云,曾红极一时。嗣因练武功时不慎,将臂部摔折,伤愈后,不能再用力舞刀弄枪,复被转卖与长春头道沟东群仙书馆,为一等妓女,卖清倌,花名祥云。她17岁时,我正在长春做事,经朋友撮合,我竟当了她第一个客人。那时经济充裕,每天包下一局三盘,不接外客。每欲与我从良,因我本有妻子,不愿多娶,而她又不愿另嫁,以致因循未决。这样持续了两年多,适值我因公外出,她染患时疫,及至我返长后,她已溘然长逝!妓院仍欲箔卷席埋,我与她买一木材,亲自监督,未令老鸨将衣物剥去,雇人殓埋。她被卖出后,在黑暗地狱中生活了11年,每于夜阑人静,向我讲述她的悲惨遭遇,及身体精神上所受之痛苦,声泪俱下!前面所述得她的口传事实较多。
例二:山东省平度县,有张氏女,全家5口人,父母和她一个15岁的姐姐、11岁的哥哥。她只8岁时,正值山东歉收,全家被饥饿逼迫,离开故土,逃荒来到天津。不料她母亲病故于店房内,无铺葬埋,其父没法,只有将她姊妹二人卖与人贩子,她姐姐身价只20元,她只卖了11元,就这31元之代价,将她姊妹俩投入在无边苦海里!姐姐不知卖至何处。她10岁那年,由人口转运公司卖与长春的书馆。十二三岁时,卖清倌,花名红宝,21岁时,我表兄陆××为她的热客,两心相印,急欲从良。因鸨儿认为是一棵摇钱树,非出2400元不卖,不能放驯鸟出笼!那时粮价极低,一时钱不凑手,无处借到大量现款,经众友努力,设法将红宝化装成男人,逃出租界地,至长春市控告老鸨子虐待。而老板因为不在租界,失去日本人的护符,也不敢来华人管辖区域对质,由官判从良,嫁与我表兄,带回饮马河家中。红宝原系良家子女,早已厌倦风尘,所以急欲早适良人。加之她生活朴素,安于农村。故到陆家后,对全家老年人和妯娌及晚辈,均极恭顺和睦,别人皆不以下贱人视之。唯独我的表嫂,为人素来尚好,但因为与她有利害关系,彼此发生矛盾,不能和平相处。就这样在表兄家过了六七载,于27岁那年,终因精神痛苦,饮鸦片而自尽!
性病之蔓延
在旧社会里,公娼制度,实属害人不浅。一二等妓馆之妓女,得花柳病的较少,因为嫖一二等妓女的,多系有钱阶级,即或得了病,也能及时合法地到医院彻底治疗。所以这些人和妓女们传染性尚不太厉害。唯独三等以下妓女,流毒蔓延面积极广,凡与她们接触过的人,幸免者实在太少!这群中等以下工农和小职员们,一旦传染上花柳病,多半碍于颜面,避人偷摸到野郎中卖顶药处去治。野郎中的药,毒气攻到内脏,尔后毒发,遍体出杨梅痘。还有升天的、落后的、塌鼻的、掉牙的,再要除根,已经迟了。个人得了病,还不算,每每将杨梅毒传染全家。如患下淋的,其毒更烈!还遗传后代,生下子女,很多生下来即瞎眼,或小孩生数月后,身上溃烂,不治而夭。性病,给一些人带来了发财的机会。因而德国狮牌的六〇六、法国的九一四、日本的撒尔佛散注射剂,及治淋病的德国制“阿尔梯共”,在中国就有了畅销市场。每年中国外汇,不知流入洋人手中几千百万!中国医药界,也不甘示弱,什么大败毒、小败毒、特效药、包治方,印刷成专治花柳、几天包好的广告招贴,无论大街小巷,闹市厕所,粘得一排接一排,一层盖一层,真叫人触目惊心。每年染花柳病死亡的人,和所消耗治病的金钱,这个庞大数目,就无法统计了!
何以不禁娼
以前军阀统治时期,对贩卖人口、侵犯人权、虐待女性等等,也是悬为例禁,喊得很响亮!但结果是允许公娼,严禁私娼。因为妓院可以缴捐纳税,增加小集团收入,以它划归军警薪饷也可(我在保定时,政府即以妓女捐税划为警察薪饷),饱入私囊也可。从未见过他们到妓院中按名讯问妓女们身世来源,究查人贩,或检验身体伤痕,以正人贩老鸨之罪。秘密卖淫之私娼,他们得不到油水,故照令禁止,及至得到私娼贿赂时,也就默许了。况他们这群军政要人,大都是色气冲天,若没有妓院,就无处泄其兽欲!兼卖官鬻爵,营私舞弊,私人勾结,政治拉拢,买卖成交,均以妓院为交易场所。倘有幸运妓女,被某省最高权威人物所选中,竟有一群丧品败行、不知人间羞耻为何物的人,钻营该女门路,馈赠多资,求代说项!而妓女假托其亲族,晚上枕边一片媚语,翌日即可悬牌委任为道尹或县长,走马上任。这不是杜撰,均是事实。究其实贩运人口,不是不能禁止,因为人贩有钱,老鸨狠毒,不是不能遏制,也因为老鸨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那些贪官污吏呢?“世路崎岖钱当马”,这句话一点不错!有人指出那时不是有个“济良所”吗?专为拯救妓女而设,为什么不投往“济良所”呢?不错,有“济良所”,所内还有男所长、女管理员等职务的编制。可是那些人也是爱财如命的!而妓女不是很容易就能进入“济良所”的。因为她们外出,均有人紧随监视。即或有进入所内的妓女,按所内规定,须改造数月后,然后将妓女的相片,悬于门首,许可没有妻室之男人,到所内与女的会了面,双方均表示同意后,可以具呈觅保,交至行政部门批准后,即可领出。但这内里还有文章,即或双方同意,也得秘密花钱,你才能顺利地将人领出,成为眷属。否则,虽经官府批准,而那些管理人员,亦必引据条文,加以阻挠,将领呈驳回。我就遇到过这么一件事。
我在河北保定供职时,并管本城治安事务。妓馆内有一名妓女名花宝,保定人,与警察所传达长情投意合,志欲从良,后来逃入“济良所”。及至届期将相片悬出后,由该传达长具呈申请,已经批准,但被“济良所”驳回,引申公安人员不能援例。致该传达长因此事而被撤职。可是为期不久,我们到妓院,又看见花宝其人。我暗中询问,原来狡猾之老鸨用钱打通所长和女管理员,令妓院男老板改变姓名,假造职业,递呈批准。就这样她又重入火坑!我未动声色,将此事转知有关部门,假借检查,抓个错,将男女老板抓到警局。同时将花宝领到对质,又因“济良所”为行政部门所辖,故用帖子将“济良所”所长和管理员请来,即行扣押。重重的用皮鞭将这群恶魔,痛打一顿,然后按法律处以应得之罪,花宝仍被传达长领去。因他系河南籍,二人返家无有路费,由同人周济上路。此仅仅是一个例子。我不知道的和未被发觉的,还不知有多少呢!
昔日北京妓院罪恶见闻
陶广仁
我曾遇到个别青年人见我须发皆白,对我说:“您年轻时多好,那时还有妓院呢!”我闻之愕然。有些青年人对妓院只是道听途说了解片面,而不知其详尽之罪恶,故我将亲历亲见北京妓院的罪恶事实,以及一些无辜善良纯洁的妇女为何去当妓女,又遭受到怎样的折磨和悲惨下场,分别择要记叙,以便读者了解真相。
妓院的等级
北京妓院分为两类,一是北方帮,多是北方人所经营,院中妓女多是北方妇女。二是南方帮,称自苏州而来,实际多来自扬州,因自古以来流传苏州出美女,所以即以苏州妇女冒充。
北京妓院又分为三个等级,即:头等,也称为清吟小班;二等,又称茶室;三等,称为下处。头等妓院有南北方班子之分,在前门外韩家潭和百顺胡同的都是南方班子。石头胡同多是北方头等班子,间有少数二等妓院。二等妓院大部分在王广福斜街。三等的在西珠市口大街以北,计有:大、小李纱帽胡同、留守卫胡同、博兴胡同、王皮胡同和蔡家胡同(这两条胡同后来只有几处)。以上称为街北的,各方面比街南妓院好些。在珠市口西大街东南四圣庙及俗称河里一带的三等妓院中,妓女和嫖客都比较低级下流。
另在广安门内路北有个名叫乐培园胡同,俗呼胳臂园及崇文门南端俗称黄鹤楼的地方,也有少数三等妓院,条件较差,去的人也少。
西直门外有个地方叫白房子,朝阳门外有个东森里也有一些三等妓院,但比城里的三等妓院差得多,游逛者多是住在城外和外地来京的人。
妓院在城内外林立,特别是北洋军阀在京横行之时,前门外大栅栏胡同以东妓院所在之处人均称为八大胡同,天黑后华灯初上,人群拥挤不堪,车马难行热闹非常。北伐以后政府南迁游娼人少,八大胡同营业不佳,各等妓院关闭停业不少。
妓院老板的淫威和罪恶
妓院的主事人是老板娘,也称为领家的,又叫老鸨子。男老板俗呼王八。妓院中男伙计称为提大茶壶的,女的老妈之类人北方班子称跟妈,南方班子称娘姨。女老板多身高肥壮、相貌凶狠、满脸横肉、奸猾刁恶,是标准的母老虎。她们看人行事,对有钱嫖客恭维奉承待如上宾,嫖客一旦钱花光必遭白眼,随即辱骂驱逐。妓女来源不是被拐骗即是家贫又遭非常事故而卖身的妇女,还有的则是父母吸毒而把亲生女卖入娼门。一般被卖之女子多是10岁左右之幼女,刚离开家庭又远离父母,世故人情多所不知,身体尚未发育成人,卖入娼门个人尚不知所为。女老板初对其甜言蜜语诳哄欺骗,周身换上讲究入时衣着,教其涂脂抹粉和如何待人,逐渐再教其为娼之事。良家幼女见此,或哭闹或寻短见加以拒绝。女老板见诳哄不成立即变为狰狞面目,先辱骂威吓,不从再不给饮食,甚至捆吊毒打,或用吸鸦片烟所用之钢纤子向身上乱扎,用铁器相击,打得遍体鳞伤,直至屈服。开妓院的老板夫妇有良心者极少,且他们多少不同均有人命。在旧社会“有钱就能使鬼推磨”,所谓“法”只是对无钱无势的和老实人使用。开妓院的老板娘手眼通天,大事能化了,伤害几条人命认为不算什么,只是花点钱而已。
妓女检查所对妓女刁难和勒索
旧社会死于花柳病者大有人在。那时美其名为保护妓女和嫖客的健康,成立了妓女检查所,设立在前门外香厂路。规定对妓女每月检查一次,初患花柳病者服药和注射治疗,限休养几夜不准留客。严重者即在检查证上盖上有病休养不准再参加营业字样,并在该有病妓女房间内贴上“有病休息不准留客”字条。但均照此办,妓院也就无生意可做,于是老板娘要经常给检查所人员送礼请客,并教给妓女向检查人员献殷勤和拉拢,以求得检查时马虎从事以便照常营业。
妓女的类别和遭遇
同是妓女却有不同之处,一是有领家的,有的女孩在童年被骗子拐带到京,通过人贩子介绍卖给开妓院的。孩子年幼一无所知,妓院老板买到手因年幼不能做生意,只有养到十几岁时再叫她去做妓女。女孩对男女老板有的呼爹唤娘,若来时年岁较大的则呼干爹娘。孩子伶俐长得又俊美,认为不久将来是赚钱苗子,对其吃穿均优厚相待。年岁大者常带到妓院玩耍,实则就是叫那纯洁女孩先去见识,以便将来当妓女时心中有数。这样的女孩成人当妓女,叫做有领家的。当妓女挣来钱时,都由其领家完全收管,所需穿用等物均由领家供给,其行动有人监视。有的成人或少妇被拐骗而来卖给妓院,也是有领家的。再有因家贫寒父母被穷困或特殊事故所迫,不得已而将女儿售卖娼门。最使人同情痛心的则是有的父母吸毒嗜赌,为了过毒瘾或还赌债而逼骗亲生女为娼。这类妓女相对自由些,其收入与妓院老板有的按四六分账,也有按三七分账的。房租、灯水、捐税及招待来客用烟茶等均由妓院负担,这样的妓女叫做自混的。
一二等妓院的嫖客比较文明,三等妓院的嫖客复杂多样,低级下流之人为多,妓女所受摧残和污辱不堪尽述。嫖客间为了吃醋而殴斗,涉及的妓女必遭痛打。旧社会兵痞或伤兵去逛妓院无钱可给还要乱找毛病,稍有得罪,下次来时纠集一伙人打妓女、砸东西,谁也不敢去劝止,俗称是砸窑子。晚间军警宪兵联合到妓院巡查,稍有怠慢又打又骂。妓女和伙计均遭殃,妓院老板在收入上也要受到损失。除此之外,有领家妓女如因花柳病严重,实不能接待客人或连日营业收入不佳,老板娘便凶相毕露,毒打不给饭吃,而妓女最后还要强忍疾病之苦,强颜狂欢照常去挣钱。所谓自混的妓女虽说有些自由,仅是不受老板的严管和虐待,但也有其他痛苦和烦恼,即有俗称“扛杈人”,也就是专靠吃穿用和玩弄妓女的流氓之辈来骚扰。妓女之所得尽由其掌握支配,不只是把持妓女之财物,而且蹂躏妓女的身心,稍有不从打骂相加,其残忍凶暴比之妓院老板有过之而无不及。
妓女最后的悲惨结果
妓女最好出路即是择人而适,也就是被人买去为妾,这叫做赎身从良。若是赎者的大老婆能同情容纳,尚能相安无事共同生活,如遇到大老婆凶恶,必受辱骂,殴打虐待。从良后的妓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不乏自寻短见或潜逃者。一般说来,多数被赎身为妾的妓女,自知逃出火坑尚能忍受一切,安分度日。但个别的不知做妓女最终下场的悲惨,竟贪图当妓女吃穿都好,终日涂脂抹粉又不劳动,以为终身当妓女是件快活事,虽被赎身脱离苦海而又回火坑者亦有之。
一般年轻俊秀之女子被拐骗卖为娼妓的,或因家庭贫困而被父母劝说做妓女的,初入娼门时非入头等即二等,入三等的不是年岁较大,就是面貌丑陋的。头等妓女随年岁增长容颜减退而降到二等,在二等又经过一段时间仍由于上述原因即降到三等。
做妓女年久身心必受到严重摧残,患花柳病也不只一次,且一次比一次要重。花柳病对人体危害极大,有瞎眼的,有头顶裂一大口的,鼻子有的陷落或烂掉的,这叫做杨梅升天。有的腿行动不便或根本不能动的,这叫做杨梅落地。下部溃烂、周身长疮甚至疮破流脓的,叫做大疮。此病不只一代受害,听说要遗传数代人。旧社会染患此症真不知害了多少人!
妓女凡患花柳病初期,在老板淫威下仍带病强颜陪笑而营业,继而病重实难支持则回“凉房”(即老板家),名曰休养实是待毙。俗说“妓女上凉房,叫人悲断肠”。患病妓女已沉疴在身,饮食少进生活也难自理,不久即离别人世了此短暂一生。稍有心肠的老板娘尚为死去妓女购薄棺为殓。若是凶残毒狠的老板娘只用席头,将尸体一卷抛掷义地了事。妓女义地原在北京南横街东南江南城隍庙,坟头一望无际,所埋尸体尽是无辜妓女,令人触目惊心。
北京解放封闭妓院
1949年北京解放,为了彻底清除害人之根,北京市政府根据党中央指示,于1950年2月24日突击行动将北京妓院一律封闭。一般在妓院谋生人安排就业,妓女有家的由家长领回另行安置,无家可归的均集中于西城区石碑胡同东口新成立的妓女收容所内,并在门前公布收容妓女的照片及筒略情况。凡需领去为妻的双方见面交谈,男方具备两家铺保等手续,经审查合格即可将人领走。余下的人分别予以安置就业。
妓院男女老板罪恶较轻、为害后果不大者经教育认识错误另经安排就业,有的罪大恶极民愤甚大的老板则被枪决。
凄惨的旧汉口娼妓
陆澜观 贺鸿海
一、旧汉口的花捐和乐户
1933年4月我应汉口市税捐稽征处处长田永谦的邀约,就任该处视察兼花捐室和公产室主任,至1936年5月离去,到伪湖北建设所工作。现在回忆当时情况,所谓视察是课长以下一种较高的职位。现将主办花捐和因而闻悉乐户与妓女营业的一些情况,以及在其他省市的见闻,兹分叙如下:
一、花捐
花捐即地方政府征收每个营业妓女的月捐。该捐创始于军阀,由于当时汉口只有几个警察分局辖区内住有妓女,且人数不多,即由警察分局就地附带征收,起初税额不大,多未重视,也未编载底册,究竟每月收入多少,无从稽考,任凭各分局随意报缴,局外人不能过问,不知底细。1927年夏口县撤销,改为武汉市,市面较前繁荣,乐户妓女也相继增多,有一时期,花捐屠宰税等等,曾招商承包,沿途设卡,四外苛扰,怨声载道,每月经收税捐,经中饱私分后,很难完成包额。1932年冬,吴国桢就任汉口市市长,将承包各项税捐,统收归汉口市税捐稽征处办理。
花捐一项,我见税捐稽征处编列岁入预算时,经常列在第四五位,经办人员,占11人之多,计主任1人;登记妓女起捐月份、等级变更、迁移、停业、纳捐数目和欠捐累计等工作者2人;调查妓女起捐停业、核定报捐等级及催缴欠捐等工作者1人;每日到各乐户和妓女家中征收花捐者7人,其稽征地段,由三民路附近起,至华清街下建设街止,报纳花捐的妓女人数最多时,有1200人,平均在七八百人左右。纳捐等级,分为七等,计一等月捐20元;二等15元;三等10元;四等7元;五等5元;六等3元;七等1元5角,起捐时均先由各乐户或妓女就营业情况,自行申请,经调查后,即照所报等级,予以核定,以后只有减低,很难提高。住在大智路的白俄马克利达一户,列为特等,月捐40元,每月纳库捐款最高额超过5000元,最低的也有2000元左右。每月缴纳三等捐以上的妓女,有清倌、红倌之分,红倌妓女尚有自抬身价者,不似四等至七等捐的妓女,专以卖淫为目的。我记忆接办花捐初期,见花捐底册上载纳一等捐者有10余人;二等捐者20余人;三等捐者40余人。由于大水灾后,市面萧条,陆续报请减低等级和申报停业,到1936年5月我离开该处时,移交册中,一二等妓女已无一人,三等捐妓女也只5人,而各乐户和妓女积欠月捐,反而增多。
税捐处对于欠捐处理办法,第一次传当事人来处,商洽缴纳日期和数目,到期不能缴足,可申叙原因,再予延期,如果到期分文不缴,或一再误期,即函请当地警察分局代为催缴,或传案押追。关于催缴积欠花捐,亦是援用上项办法,不过对乐户老板欠捐,追缴从严,自卖自身妓女欠捐,常准其一再延期,尤其对真实贫病痛苦者,则暗中放任,这样办,是抱“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应付办法。
乐户和妓女经常有瞒捐事件(即营业妓女多,纳捐人数少)。由于妓女四处散居,又系昼寝夜出,活动范围既广且多,如妓院、茶楼、酒馆旅社娱乐场所以及街、巷、马路,皆有她们的踪迹,白日不能核查,夜晚更难鉴定谁纳捐、谁瞒捐。一两年来,我尚未发觉征收员有舞弊情事,但我前任主任洪某和我后任主任吴某,都因利用职权,占妓女的便宜,荒淫无度,不久皆患色痨而亡。
1935年初伪汉口市政府忽然下令限定妓女出外必须戴花,以示与一般妇女有所区别,一面通知花捐室设计制定,让乐户妓女购买佩戴,一面通知警察局要岗警检查。由于当时手工业对制造佩戴花纹技术,尚不发达,各银楼只能用金银质制成件,成本太高,正在洽办期间,伪市政府又一再催促早日实现,我乃向宝丰搪瓷厂多次联系,只能用铜质珐琅制造,为避免与证章有所区别,正反两面都要有花,经拟定为铜质珐琅,中嵌朱红茶花,圆形两面有花,提处务会议通过,交宝丰厂备制500枚,每枚工本费3角5分,交由各花捐征收员,向乐户和妓女推销,要求以后出外,一定要佩戴此花,如果路上经警察检查没有戴花,那是要带局受罚的。此案执行后,有的妓女反映说:“我们夜晚当妓女,是受生活压迫,白天尚可充充正经人,现在把花一戴,使我们在青天白日不能玩(做)人了。”有的说这花一戴上,对我们是莫大的侮辱,等于是当街揭开我们的遮羞布,乐户和妓女为敷衍功令,每户购一二块,备出外用,并未按人数购足,事后闻系某人同某人到某妓女家,该妓女对他未热烈招待,特向吴国桢提出妓女要戴花的建议,一再促吴实行,但实行不久,也就中止,未售出部分的工本费,只好在税捐处经费内报销了事。
1936年下半年(我已离开该处)蒋介石为推行新生活运动,严令废娼禁赌、禁烟,汉市府权力所及者,仅能取缔娼赌及旅社开灯吸烟,至市面特业公司照旧运销烟土和出售烟膏,市府于执行废娼禁令后,当然停征花捐,但对妓女生活,毫无妥善安排,旅社饭店素赖烟赌娼三项配合维持,今一旦都被禁绝,不得不另谋出路,乃相率投靠法租界,如万国旅社,首先由江汉路迁入法租界,有的集资在法租界内另行新设,如安安、新新、铁路等旅社饭店,都在外国人包庇之下,经营旧业,反较以前更加繁荣,内街妓女亦投奔租界各旅社里,仍旧过其卖笑生涯,闻吴国桢以租界旅社烟赌娼正炽,影响新生活运动,曾向法领事交涉取缔,法领事回答说:“是你们中国人自己要来,我们如何能拒绝呢?”使吴国桢奈何不得,这是帝国主义强迫我国和它订立了不平等条约,设租界,并利用治外法权,喧宾夺主。至今思之,犹有弱国无外交之愤!
税捐处尚印有一种堂条,每张售价1角,由乐户妓女和酒店旅社先垫款购存(也可以临时往购)以备客人填写召唤妓女至酒楼旅社佐酒聊天之用,妓女或跟随的人,借此向客人索取1元出堂费,酒楼旅社则将堂条垫款,并入菜饭或房租费计算,堂条售出亦有淡旺之分,旺季每月收入,在200元以上,少则几十元,也同为市库收入,实行新生活运动之后,和花捐一同停办。以上系汉口市花捐的概况。
二、关于汉口市乐户与妓女营业的一些情况:
1.公娼汉口地处江汉汇流,北有京汉铁路,市内有英、俄、法、德、日五国租界,华洋杂处,洋行林立,国内商人有行商坐贾之分,在市内开设铺
面的称为坐贾,所有川、湘、陕、豫等省及本省各县贩运土特产来汉销售,再由汉口贩运舶来品或手工业品回返本地变卖者(也有恐资金积压,回去不贩运货物的),称为行商。从前汉口无交易市场的组设,沿袭满清王朝有一种类似开设山货行,经销行商货物的制度,由坐贾中集资向部请领营业执照文件,俗称部帖,为开设山货行的根据,凡贩运土特产如黄丝,木,油,粉条,药材等等到汉,必须按等级报由各山货行代为洽售,由山货行内经纪人出外,探询行市,寻觅买主,售价由其把持,不令买卖双方见面,交易成功,从中扣取佣金,此外并有组织号栈,备行商居住及堆栈货物之用。
由于社交不公开,家庭中严拒客人谈生意,旅馆尚不发达,茶楼酒店,又恐泄密,因此一般经纪人常邀请买卖双方,来到吃喝嫖赌不受拘束的乐户或妓女家中,作接洽生意地点,有时求过于供,洋行买办亦来妓院直接竞购,再加上市面好色之徒和店铺小开(小老板)之类以及官吏咸来问津,因此而有苏(苏州)帮、扬(扬州)帮、湘(湖南)帮和本(本地)帮各类型的乐户或妓女等应运而生,皆张其罗而遂其穴,以媚哄客人,并各就其能力资力,搜集妖艳妓女,习以戏文,苏帮京戏有琴师跟随,扬帮大筒小调多自拉自唱,本帮以汉戏为主,楚戏认为是花鼓淫戏,不敢演唱,恐被处罚,湘帮多小调,授以床功,恐被客人轻视。或自动申报一、二、三,三等花捐,以抬高身价,布置华丽舒适的房间,以供客人坐卧,雇请善于烹饪的厨师,做出适合各客人口味的菜,确较酒楼为佳,陈设犹美,茶点菜品,听客人取食,随吃随补充,指派训练有素的雏妓,在房内殷勤招待,更由打扮得花枝招展态度风骚的妓女,在房内左右逢迎,牌罢筵开,除本屋所有妓女均参加周旋外,并介绍同行姊妹,应召参加,莺鸣燕语,长时不息,左拥右抱,淫乱骚妖,笔墨难于描叙。
各乐户男女老板,外人寻常呼为龟头和鸨母,大都参加帮会组织,不然,不易控制妓女,或应付当时环境。
娼妓收入以卖淫为主,唯缴纳一、二、三,三等花捐的乐户或妓女的收入来源:
(1)打茶围收入:每日夕阳西下以后,即妓女开始营业时间。妓女纷纷盛装集结妓院,准备迎接客人。常有一般年轻店东,或性好渔色者,三五成群,向各妓院闯进,到所陈列房间内,由龟头或鸨母,拿出眼色,区别招待。如由熟客带来客,或见其行动不似流氓,则予以茶烟款待,呼唤妓女出来迎客,嬉笑歌唱到相当时间。客人于相率离去时,也看招待情况,出迎妓女的态度和人数,按人给予1元,或付若干元而去,这种收入,名为打茶围收入。但有时也遇到地痞流氓,不但不给钱,反而借故滋扰,将做花头客人冲散。
(2)出堂收入:客人在酒楼请客吃饭,或在旅社中陪客作乐,或在其他妓院做花头的时候,填写堂条,召唤熟妓前往佐酒歌唱后离去时,按平日情况,给以1元或若干元现款,交跟堂人(与妓女同来,一则领款,再则监视,免妓女逃走)这种钱名为出堂收入。但遇红牌妓女摆身价,坐席未暖即走的话,客人嘱备堂条多张,于该妓前脚离去,叫堂条子又到,如此接二连三叫去,整得该妓啼笑不得。
(3)做花头收入:如有嫖客对某妓,想作入幕之宾,则必须经过做花头以后,由妓女出面留宿,汉口妓院中称以为一炮三响,即打牌、吃酒、留宿。
所谓做花头,系由嫖客预定日期,通知妓院备办酒饭,以妓院中印就请柬,邀请平日与他本人曾做过这样应酬的客人,如期来妓院作客打牌,抽取头金,在不打牌的客人,则以买票方式,内中又分10元为全票,5元为半票,由嫖客委托在场较熟友人,代为收集,俟打完牌、饭罢、客散时,交由嫖客按当时情况交给乐户老板或妓女本人,她们如果认为满意,则由妓女于客人将散未散的时候,向嫖客留宿。第一次做花头付给乐户或妓女的钱,约100元,统由这次打牌抽的头钱和买票所得的票钱凑齐,除开销打牌、茶点和备办菜饭及杂支外,约可剩余五六十元。
倘若打清倌妓女的主意,不但花头要做得多,还要满足她们提出衣物、首饰的要求。
乐户或妓女非常欢迎吃醋争风的傻瓜,两个嫖客同争一妓女,她们可以从中得到双方吃醋抖阔买给她们的穿戴。
关于纳四等至七等花捐妓女的生活,完全以卖淫为唯一的收入,有的处所尚可起坐,有的出进尚需弯腰,真像人间地狱。
每月晚间都在行人众多的各街道、马路或各娱乐场所,往返散步,兜揽嫖客,在偏僻地点,并群相拉客,除生病以外,一年四季,不论寒暑风雨,每天都得出外寻找嫖客,接到一个嫖客到家,先征询客人意见,是睡整夜,还是春风一度即走,两者所索价相差不过一二元,也可讨价还价,甚至出几角钱也可。价钱言定,款须先付,春风一度的客人走后,鸨母马上又迫令上街再找嫖客,多至三五次。有的容貌差或梅毒上脸的妓女接不到嫖客时,常遭受鸨母辱骂或毒打。汉市政府于收捐后,有人看见鸨母打妓女,不闻不问。
2.私娼 汉口市还有一种不报花捐而秘密卖淫的妇女,名为私娼,她们都是与一般居民杂处,利用赖以资助的男性姓名(俗名披架子,意即蓑衣忘八之类)向警局填报住家户口,冒充良家妇女,实际警察局人员都知道,但花捐稽征人员则无权过问,恐戴上指良为娼的帽子。
私娼打扮与公娼不同,大多蓄发梳髻、着普通家庭妇女服装,她们多靠旅馆中茶房介绍生意,或姊妹丛中为之推挽,也有三五成群在马路边娱乐场招蜂引蝶,她们经常冒充纱厂、烟厂女工,或茶叶店门前择茶叶的,她们于晚饭妆罢后,有的手拿茶叶揉擦,使手掌、手背、手指,甚至袖口,都有茶叶香气为止,有的在头发中,在易见不易掉的地方,抛撒破碎烟叶烟渣,或棉花绒子,以备答嫖客询问操何业的佐证。
旅馆中开房间的客人有要叫私门头(即私娼)的,茶房就介绍她们,嫖客询问平时操何业时,有茶叶气味的则答择茶叶的,并以手让嫖客闻嗅,冒充烟纱厂女工的,则在头上抹点烟叶、烟渣,或花绒交嫖客看,使其相信不疑。
她们也分出堂和住宿,出堂费是1元,住宿费则面议,多则10元,少只六八元或三五元不等,要看嫖客内行不内行。总之,不管出堂费、住宿费由茶房介绍的,都要与茶房平半对分,至由姊妹行介绍的,如何分账,尚不得知。
她们除非有多次来往的嫖客,或左右邻居都知其为私娼时,很少带来家住宿。既怕物议,又惧流氓夜静更深逼笼(即捉奸)。
无论公娼私娼遭受流氓骚扰和警察的敲诈是司空见惯的事,如公娼得罪流氓,则每日相率成群,向该乐户或妓女家中,以打茶围为名,穿出涌进,借故捣乱,闹得做花头客人避走,使营业遭受损失,私娼得罪流氓,则相约吊线,如得接有嫖客来家,或在某处住宿,则于夜静拍门叫吼捉奸,四邻惊动。公私娼中遇到稽字号(军警机构中的稽查)客人等出面说话,真是得了救星。至于警察的敲诈,随时可以援用违警例,达到私和的目的,恐其报复,不敢反映。
3.妓女来源 妓女多半是收买各方拐来的幼女,或其他乐户转押转卖的,也有因生活压迫,不得已将亲生女儿押入乐户,换取现款度日的。我就亲眼看见我父同事扬州王秋心,因闲居过久,衣物当尽押绝,在1922年——1923年先后将两个未成年的亲生女孩,押入汉口扬帮妓院,1933年我任汉口市税捐稽征处花捐室主任时,曾将情况向各稽征员说明,托其向本市各乐户妓女中探询,由于相隔十余年之久,人事变迁很大,迄无一点消息。
乐户于幼女买来后,以鞭笞作驯服工具,令其学习妓院中一切坏习惯,又恐其逃走,无论出堂或外游,必要派人跟随,不准个人自由行动。
总之,青年妇女,一经堕入火坑,无不身染梅毒,晚景生活自是凄惨,能得有好结果者,恐只千分之一。如殉情之小青,沉箱之十娘者,均未之闻,如薛涛、苏小小、柳如是等名妓者,更未之见也。
(陆澜观 柯烈悟 韩惠和整理)
二、旧汉口的娼妓
有中国芝加哥之称的旧汉口,乐户业充斥街市。每当夕阳西下、华灯初上,妓女花枝招展,搔首弄姿,倚门卖笑,争相拉客。其数量之多,比上海滩上八仙桥、四马路等处,有过之而无不及。
汉口在400多年前成为商业重镇时,已有了“青楼”、“妓馆”。到清道光年间(1821年—1850年),汉正街附近之大火路、青莲楼(今硚口、江汉辖区)等商业繁盛地段,妓院已有数百家。咸丰八年(1858年),汉口开埠后,妓院逐渐向后城马路(今中山大道)、韵生路(今江汉路)以及大智门车站附近发展。宣统元年(1909年),汉口官方统计有妓女2857人,她们分布于上至硚口下至江岸地区之金庭公店、桃源坊、磨子桥、长清里等近30条里巷。妓院老板蓄妓一般为三五人,多则一二十人,江岸地区乐户章某家,设账房,雇杂役,蓄妓20多人。一到夜晚由武圣路至中山大道以下,当街卖俏的“霓虹队伍”四处可见,过路的人们常有被“先生,要一个吧?”的声音所扰。
帮派、等级
汉口娼妓来自江苏、安徽、河南、四川、湖南等省区及本省市,并各自结帮成派。另外,还以其年龄、姿色和经营方式之不同分有等级。1930年6月,官方统计在2246名妓女中,一等妓女168人,二等296人,三等469人。1933年在2110名妓女中调查,苏帮389人,扬帮444人,湘帮541人,本省本市的本帮和豫、川等省的杂帮738人。一二等妓女多住在联保里、三分里、四成里;三等在德安里;四等在沙家巷、桃源坊、南城公所等处;送驾墩(今硚口新安街附近)则是“席篷作屋,竹片为床”的下等“歪妓”了。
在沦为娼妓的女子中,有豪门巨室中放荡不羁或追求虚荣而自甘堕落者;有被人拐卖、引诱不能自拔者;有不堪家庭虐待或被人遗弃坠入火坑者;有因灾因病被生活所迫而卖淫、卖女者。但大多数为旧社会受剥削压迫最深的穷苦人。1929年官方调查,在1774名妓女中,“幼小被卖”占40%,受“经济压迫”占50%,“被拐为娼”占10%。
火坑、地狱
妓院老板,多是地痞、流氓、恶霸,且与国民党警宪人员相勾结。妓女进了妓院,如入火坑、地狱,常有被残害致死者。长清里乐户老板王某,丈夫是洪帮大爷,干儿子是警察七分局所长,女婿是五分局局员。在10年中,被其逼害致死的妓女有7人。磨子桥乐户老板彭某,是洪帮“景阳山”大爷,豢养打手40余人,从1930年开妓院到1949年,遭其毒手的妓女有9人。
妓女在老板的心目中,是商品,可以随意买卖;是玩物,可以任意践踏;是“下饭菜”,可以随意打、骂、捆、关;是“摇钱树”,可以无限地逼其接客。手段毒辣、残忍。
妓女中有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被老板强迫破身后接客。1948年统计,妓院中11-15岁的童妓有59名。
妓女来了月经,逼其吃草纸灰、坐冷水盆,使其停经;怀了孕的,逼其堕胎后接客。妓女许某,怀孕5个月,老板逼其吃药打胎,胎儿落入马桶中。
有患梅毒阴部溃烂的,老鸨用盐搓上;生了鱼口的,用剪刀割破,贴上药膏,仍被逼着去接客。有一妓女,患深度梅毒,接客后,嫖客一走,人即死了。
妓女一般每天要接上10个嫖客,多的要接二三十个。沦陷时期,有个叫石红宝的妓女,一昼夜接客100多人,饭由别人喂着吃,下身红肿,人最后似死去一般,动弹不得。
有妓女因患有重病或年长色衰,失去了卖淫条件,不能再为之“赚钱”,老板即设法转卖,或不给治疗促其死亡,或赶出妓院了事。妓女腊梅,13岁进妓院,不久染上梅毒,下身烂得不能行走,老板也不给治疗,到16岁,就被活活烂死。妓女老三接客一年多,得了重病,1948年7月,被老板赶出门,后死在大蔡家巷路旁。
妓女在妓院既要接客,又要侍候龟头、鸨母。还要应酬地痞、流氓、打手、警察。受尽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其中也有因不堪忍受,私自逃跑的。但一般很难逃出老板的手掌。一旦被捉回,难免要遭一顿毒打,甚至被残害致死。1938年3月,乐户老板肖某、瞎子老四买来一姑娘,不肯接客,先偷跑了两次,都被捉了回来,当第二次挨打后能起床了,老板又逼其接客。她当面应允,乘老板不备时又跑了,老板组织打手又四处查找,最后仍被抓了回来,把她打得皮开肉绽后丢入房内,而老板却在外间打牌作乐。时至深夜,牌玩够了,肖某听房内无动静,一推门进房,见她已悬梁自尽。肖等即找来一口大木箱,把死者手脚砍断,分尸8块装入箱中,丢弃于姑嫂树郊外。
经济盘剥
在经济上,妓女卖淫所得不能全归自己,因一要交“执照费”,二要被鸨母、龟头、台基、驼子、挡手、娘姨跟包、跑街等人勒取,三要被警察敲诈,所剩无几。而老板还常诱使妓女染上吸食鸦片等恶嗜好,使其负债,以永陷手中。如有妓女中途从良,老板更要从中敲取一笔巨款。妓院老板通常对妓女的勒取形式有:一叫“本家”,多系卖身入院,与鸨母母女相称,妓院管其吃穿,卖身收入全归老板;二叫“捆账”,以契约形式先由妓院付给“一笔钱”,在契约规定时间内(三数年不等),全部收入归妓院,期满可解可续;三叫“分账”,收入对半或三七、四六分成。驼子、台基则通过为妓女穿针引线、提供场所,从中分成。至于挡手(即打手)、娘姨跟包(即监视妓女者)、跑街(即茶房)多是向妓女索取回扣、酒钱之类。警察向妓女要钱的名目有班钱(或叫夜餐费)、鞋袜钱、码头钱(新来妓女或妓女活动越了界要钱),以及节钱(五、八、腊、正月十五等节日)等。
性病流行
娼妓为梅毒传染源。旧汉口性病流行。专治花柳病的广告贴满街头,市立医院皮花科门诊应接不暇。1941年市立医院诊治有性病的妓女达30456人次,1946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对600多名妓女进行检体,患有梅毒、淋病者占2/3以上。同年,市立医院皮花科门诊,平均每天120人就诊,其中有15%-20%的男女患者染有性病,至于性病患者或碍于羞耻或困于经济未到医院就诊,或就医于私人,尚不在此列,而后者的数量要大大超过前者。梅毒不但侵害皮肤和粘膜,而且侵害心血管和中枢神经,严重者致残致死,甚至会遗传给后代。在旧汉口梅毒患者烂死街头者有之,在医院中有妇女因梅毒遗传生育出畸形婴儿者有之。
禁娼骗局
娼妓制度,“摧残女性,有伤风化,危害民众”。1929年汉口市政府以警察局名义发出布告,在全市发起“废娼运动”。1938年7月18日,蒋介石在汉口对军政要员的一次演说中,下令警备部公安局禁娼,并“限23日旅馆窝藏妓女一律送出,军政人员概不许挟妓”。当时公安局出动大批人“禁”了一阵子,但不久又无人过问了。
实际上,从汉口有娼以来,历代政府不仅把它当作统治阶级的纵欲之所,而且当作一种社会行业,从中收取大量花捐,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民国4年据《汉口警察捐一览表》记载,收取乐户、妓女的各种捐税合计银洋55500元,占该表所列24项捐税的第二位。清道光年间规定“官妓”门前晚悬大灯,民国以来,规定乐户门前挂红底白字“乐户住处”搪瓷牌,夜挂玻璃门灯,妓女外出胸佩“识别花”,花为红心绿牡丹,后改为茶花。又如划分娼区,以“别良莠”。1930年曾划定21个娼区,1935年后以警察分局管辖地段为单位,划为三大娼区。规定凡娼区内居住的良家市民要迁出、妓院要迁入,但均以“房屋困难,财政奇绌”为由,推迟实现。再如定期检验、换证。民国时期,凡公开挂牌营业之妓女都要到警察署(局)登记,经妓女检查所检查无性病后,才发给“执照”。对于检查发现有性病者,则扣发证件、停止营业。如有逃避或延抗检查,则处以罚金。官方规定虽严,但多数患性病的妓女,仍设法逃避,或者通过贿赂取得营业证,或者成为无证的游娼、暗娼。汉口政府的这些管理,只是起着“掩人耳目”,欺骗舆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