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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作者:陆大鹏 当前章节:15388 字 更新时间:2026-7-12 12:54

一 何为贵族

本书讲的是德意志贵族,但我想从大海彼岸的英国说起。

1901年,拥有德意志血统的英国女王和印度女皇维多利亚驾崩,享国63年7个月又2天。给英国带来荣耀也带来现代性烦恼的漫长“维多利亚时代”结束了。她的长子毫无悬念地即位,史称“爱德华七世”。

同年,维多利亚女王的长女维多利亚(德皇威廉二世之母)去世。在南半球,新南威尔士、昆士兰等殖民地正式合并为澳大利亚联邦。在非洲,尼日利亚成为英国的保护国。在印度,英国殖民当局举行了第一次可靠的人口普查,这对英属印度的治理意义非凡。在南非方面,人权活动家埃米莉·霍布豪斯(Emily Hobhouse)做了正式报告,揭露并谴责布尔战争时期英国建立的集中营导致2.6万南非布尔人死亡。这是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强烈抨击。另外,英国皇家海军的第一艘潜艇“荷兰一号”下水,这也具有划时代意义。

1901年对于英国而言,是哀悼和踏上新征程的一年,是忙碌而充实的一年,是帝国主义春风得意的一年,也是反帝国主义的进步人士高声疾呼的一年。

但是,从维多利亚女王到爱德华七世的平滑过渡,再加上此时英王(兼任印度皇帝)并无多少政治实权,以及英国在这一年经历的诸多事件,让我们很容易忘了英国王室的一个重大变化:延续187年的汉诺威王朝落下大幕,取而代之的是萨克森-科堡-哥达(Sachsen-Coburg und Gotha)王朝,也就是今天我们常常开玩笑说“超长待机”的伊丽莎白二世女王所在的温莎王朝。(1)

延续与断裂:欧洲贵族与中国贵族

一个旧王朝的终结,一个新王朝的建立,除了对谱系学家之外,对其他绝大部分英国人似乎并没有多大影响,毕竟是儿子继承了母亲的王位,“家天下”并没有变化。不过,爱德华七世的父亲阿尔伯特亲王来自德意志的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按照西方惯例,家系一般以父系血统为准,所以从谱系学角度来讲,的确改朝换代了。

这里可以再举出两个最有名的类似例子。1740年,神圣罗马皇帝查理六世驾崩,将奥地利、匈牙利、波西米亚等家业传给女儿玛丽亚·特蕾西亚(Maria Theresia,1717—1780)。她的丈夫洛林公爵弗朗茨于1745年当选为皇帝(称弗朗茨一世),所以严格来讲,再往后的哈布斯堡君主应当是洛林家族。从弗朗茨一世皇帝与玛丽亚·特蕾西亚的儿子约瑟夫二世开始,家族的正式称号是“哈布斯堡-洛林家族”,但毕竟哈布斯堡这个姓氏的威望太高,所以我们为了简略常常省掉“洛林”,仍然说“哈布斯堡家族”。另一个例子发生在俄国,但也是德意志人的家事。1762年俄国女沙皇伊丽莎白(彼得大帝的女儿)驾崩之后,她的外甥彼得三世继位,而彼得三世只有母系血统是罗曼诺夫家族,父系是德意志的荷尔斯泰因-戈托尔夫(Holstein-Gottorp)公爵家族,所以严格来讲,此后的俄国皇朝应当叫“荷尔斯泰因-戈托尔夫皇朝”,但罗曼诺夫的地位与威望比荷尔斯泰因-戈托尔夫强太多,所以大家习惯上还是称“罗曼诺夫皇朝”。

图1-1 玛丽亚·特蕾西亚与丈夫弗朗茨一世皇帝(洛林家族)及其儿女(Martin van Meytens绘,1754年)

上述三个例子(英国、哈布斯堡君主国、俄国),都是(按照父系血统来讲)改朝换代而并没有对统治的实质造成大的影响,这与中国的改朝换代不可同日而语。中国几乎每一次改朝换代都是大的断裂,统治集团要来一个大换血。汉取代秦,隋统一天下,元灭宋,清取代明,都是翻天覆地的大变化。一方面往往伴随流血漂橹的动乱,一方面新的统治者从血亲或姻亲的角度来说,与前任之间没有多少延续性。

而欧洲历史上的朝代在变革时大多能够维持延续性,即便父系血统换了,但也能扯得上关系。统治者的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和前任的关联,即便不是血亲关系,也是姻亲关系。像中国大部分朝代更迭时那样由完全扯不上关系的陌生人来“风水轮流转”的情况,在欧洲很少发生。在英格兰历史上,即使都铎王朝的开国君主亨利七世得国再不正,好歹他的母亲是金雀花王室的后代(即便是私生子的后代);并且他娶了前朝君主的女儿。哪怕是德意志人入主江山、建立汉诺威王朝这样的大变革,也依赖于乔治一世(汉诺威选帝侯)是英国前朝君主詹姆斯一世的曾外孙。当然,这样的血缘关系其实已经挺远了,乔治一世是个地地道道的德意志人。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获得匈牙利的合法性依据,在于匈牙利国王拉约什二世(Lajos Ⅱ,1506—1526)在对抗奥斯曼帝国的战争中阵亡且无嗣,而神圣罗马皇帝斐迪南一世(Ferdinand Ⅰ)是他的姐夫(也是内兄)。奥地利人凭着这层姻亲关系对匈牙利提出权利主张,后来又通过对抗奥斯曼帝国的军事胜利巩固了这种主张。

既然欧洲君主制王朝的延续性很强,那么与君主制息息相关的贵族(2)的延续性出现类似的情况,就不足为奇了。今天欧洲很多贵族家庭的历史可以轻松地上溯几百甚至上千年,跨越好几个朝代,而且历经时代变迁仍能维持其社会地位。英国是最显著的例子,不过今天英国贵族大多是都铎王朝(15世纪末—17世纪初)时期崛起的新贵的后代,更古老的贵族在玫瑰战争期间已经损失惨重。即便如此,在今日英国,有几百年历史的贵族家庭仍然很常见。德国的贵族家庭血统往往可以上溯得比英国更久远,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德军元帅格尔德·冯·伦德施泰特(Gerd von Rundstedt,1875—1953)的出身可以上溯到12世纪的贵族地主家族,[1]属于所谓的“原始贵族”(Uradel)。而韦廷(Wettin)那样显赫的王族(迈森边疆伯爵、萨克森公爵与选帝侯、萨克森国王、波兰国王等)则不间断地统治了829年,并且延续至今;[2]维特尔斯巴赫家族(Wittelsbach,巴伐利亚公爵与选帝侯、普法尔茨伯爵、瑞典国王、巴伐利亚国王等,甚至还当过神圣罗马皇帝)的历史可以不间断地上溯到1180年。[3]韦尔夫家族(不伦瑞克公爵、汉诺威国王、英国国王等)可能是欧洲现存的历史最悠久的贵族,有据可查的历史可以上溯到819年,这一年韦尔夫伯爵的女儿尤迪特(Judith,?—843)嫁给了法兰克帝国的皇帝“虔诚者”路易(Ludwig der Fromme,778—840,查理大帝的儿子和继任者)。[4]

这在中国是很难想象的。12世纪中国正处于辽金南宋时期,15世纪则是明朝。能够从那时一直维持到20世纪的权贵家族,在中国怕是难以找到。山东曲阜的孔家也许是少数幸存的例外。即便能找到若干这样的家族,中国历史上也显然不存在能延续数百年、跨越许多朝代的一整套贵族阶层和贵族集团。因为中国每一次改朝换代,统治家族几乎都会被全盘换掉,前朝的权贵往往随之毁灭或解体,新的勋贵取而代之。而在欧洲,既然统治王朝有很强的延续性(哪怕往往是牵强附会的延续性),那么贵族阶层也能有很好的传承。改朝换代对贵族阶层的影响远远没有在中国那么大。

中国贵族不是本书的主题,这里只顺带说几句,作为探讨欧洲贵族和德意志贵族的背景。美国汉学家谭凯(Nicolas Tackett)的《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The De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Chinese Aristocracy)对中国贵族的问题做过有趣的讨论。他用的英文词是“Aristocracy”,而相对应的中文词是“门阀大族”。他指出,在唐宋变革之前,即便在唐代末期,中国门阀大族其实也有很好的延续性,能“独立于政权,并能在多次改朝换代后延续下去”。[5]这听起来很像欧洲贵族。比如他在全书开头举例的唐末卢氏可以上溯到700年前的汉朝,“在此期间家族仕宦从未间断,数百位宗男出仕于汉代以来各朝”。[6]按照谭凯的理论,原本延续性很强的中国门阀大族由于从黄巢起义开始的大动乱带来的大范围肉体消灭而损耗殆尽。到了宋代,过去的门第观念“黯然失色”,出现了新型的精英自我认同,中国贵族也不再具有跨越朝代的延续性。

谭凯对他笔下的唐代贵族做了这样的界定:“……唐代精英,与晚近的欧洲贵族一样拥有类似的特征。即包含基于良好教养的一种受过高等教育的气质、礼仪行为和道德准则,并由此而引向持续的联姻。其优越感植根于古老的(真实的或虚构的)血统,记载于能够追溯数百年的谱牒中。”[7]谭凯旋即指出中国贵族与欧洲贵族的本质区别:“中国的贵族在六世纪以后并不在法律范畴内,其成员无世袭的贵族头衔。由于并不因武勇而自豪,故更类似于罗马元老院贵族,而非后世欧洲的‘剑之贵族’(Nobles of the sword)。唐代中国的大家族也没有延续数代的大量土地财富……在中国,贵族无法被定义为君主专制或资产阶级的发展障碍。”[8]

所以,从延续性和历史寿命的角度看,中国历史上的贵族与欧洲贵族有着本质区别。德国慕尼黑联邦国防军大学的历史学教授瓦尔特·德梅尔(Walter Demel)指出,单从贵族家系的强大延续性这一点来看,贵族是欧洲独有的现象,在全球范围内可能只有日本与之类似。[9]

欧洲贵族的描述性定义

强大的延续性是欧洲贵族(包括德意志贵族)的重要特征,但要回答究竟什么是(欧洲)贵族,仍然非常困难。英国历史学家多米尼克·利芬(Dominic Lieven)在《1815—1914年间的欧洲贵族》一书开头风趣地说:“人人都知道贵族是什么,然而一旦要开始写关于贵族的书,大家就不知道怎么给贵族定义了。”[10]

虽然对利芬教授非常尊重,我们还是要勉为其难地给(欧洲)贵族下个尝试性、描述性的粗略定义,当然会比较主观。上文提及的历史延续性无疑是(欧洲)贵族的一大特点,除此之外,下面几点也很重要。

一、具有社会的排他性。贵族是个相对封闭的小集团。从平民甚至贱民攀升为贵族并非不可能,但比较困难。到了近代,资产阶级逐渐强盛之后,出身平民的官吏、职业人士(医生、律师、财务专业人员、科学家、艺术家等)、商人有更多机会通过功勋(或者金钱购买)跻身贵族之列。

如何维护排他性?主要是通过门当户对的婚姻。贵族的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所以会形成一个互相通婚的圈子(Konnubium)。门当户对的婚姻是维护贵族个人的身份和整个阶级的地位的重要手段。

二、属于统治集团和精英集团,拥有优越的社会地位。一般来讲贵族低于王族/皇族,而高于其他群体(除非把王族和皇族算作广义的贵族)。这种优越性可能来自经济实力,也可能来自政治权力,或者社会威望,或者身为艺术赞助者的声名等,或者多方面的组合。借用皮埃尔·布尔迪厄的理论,象征资本(头衔)、文化资本(知识、品味、素养)和社会资本(人脉)让贵族优越于其他人。

社会威望的一个重要来源是古老的血统。贵族和其他同样(甚至更为)有权有钱有势的精英集团(比如中世纪意大利某些商业城邦出现的富裕市民和城市显贵,德意志的法兰克福、纽伦堡、汉堡等商业城市也有类似的精英阶层)的最大区别,或许就是贵族拥有古老的、值得骄傲的血统。如谭凯所说,这种血统的古老可能是“真实的或虚构的”。

欧洲贵族喜欢把自己的血统追溯到天神,甚至不惜给自己生身父亲强行安排绿帽子,高抬自己的出身。恺撒说自己是爱与美之女神维纳斯的后代。如果不能追溯到天神,能与上古扯上关系也很不错。血统追溯得越古老,就越高贵。韦尔夫家族自称是特洛伊人的后代。[11]哈布斯堡家族说恺撒和尼禄皇帝是自己的远祖。[12]

至少在中世纪早期,大家普遍接受的观念是,贵族身份是靠血统传承的,而不是凭借个人努力和功绩能够赢得的。兰斯(今天在法国境内)主教艾博(Ebo von Reims,778?—851)出身农奴,他的母亲是皇帝“虔诚者”路易的乳母。艾博在路易的提携下当上了主教。但出身贵族的特里尔主教蒂刚(Thegan,800?—840?)轻蔑地对艾博说:“皇帝给了你自由,但不能让你成为贵族,因为这是办不到的。”[13]看来,在那个时代,仍然是血统论至上,即便皇帝也不能让一介平民变成贵族。当然,随着时间流逝,市民甚至农民获得贵族身份的例子会越来越多。

三、贵族身份一般是世袭的。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英国的终身贵族(Life peer)不能世袭。德意志的贵族大多可以世袭。

四、贵族一般拥有土地,生活在乡村(不过以城市为主要活动范围的贵族也有不少),从事农业和与农业相关的行业(比如畜牧业、酿酒)。根据传统,贵族不应当从事资产阶级的职业(工商业),因为像资产阶级一样为了金钱去工作是粗鄙的,不符合贵族身份,违背贵族的荣誉法则。如果从事那些职业,可能会被剥夺贵族身份。贵族的理想状态是当有闲的地主,财务自由,而不像资产阶级那样刻意地追求利润。在宫廷、外交部门、军队为君主服务,也是体面的职业。而律师、会计师、医生这样的职业属于资产阶级,贵族会尽量避免。当然,这些都是理论,现实中的反例不胜枚举,19世纪和20世纪,从事资产阶级职业的贵族越来越多,当然也会有一些贵族固守传统的行业:农业。我采访的奥地利贵族施托尔贝格伯爵曾长期在非洲从事农业和畜牧业,包括牛的育种。

五、至少在部分历史时期和部分地区,贵族拥有强大的政治权力和一系列特权,比如免(某些)税,特殊的法律地位(犯法的贵族必须在特别的法庭受审,只有贵族才能审理贵族,等等),在宫廷、军队、官僚体系中拥有任职的优先权,以及对自己领地内的教会拥有一定权力(比如决定本地牧师的人选)。贵族往往统治着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农民。农民对贵族负有徭役等义务。农民的自由程度和贵族统治的具体性质(司法权、警察权乃至初夜权),依照不同的时间与地点而有很大差异。比如在英国农民早已获得相对自由的时代,普鲁士的农奴制还在延续,尽管普鲁士农奴制可能不像我们想的那样残酷。迟至1794年的普鲁士法律中,贵族犯法所受的处罚仍然会比平民轻得多。当然到了19世纪,法律体系越来越现代化,贵族的许多特权逐渐被废除。

六、至少在部分历史时期里,贵族有武装自己和建立私人武装的自由。贵族与军事紧密捆绑在一起。

七、作为一个社会群体或者阶层,贵族有相对统一的心态、生活方式和价值观。

“荣誉”(Ehre)是贵族的重要价值观之一,贵族的婚姻和择业不能违背这种价值观。与身份低微的人结婚,或者像资产阶级一样追逐利润,是有损荣誉的事情。荣誉来自贵族的身份(出身),也来自贵族阶层的特殊伦理。对贵族来讲,荣誉重于生命;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贵族不惜决斗,哪怕会因此丧命。而在忠诚和荣誉之间,往往必须选择荣誉。比方说如果自己的领主不义,那么为了保住自己的荣誉,贵族应当宁愿得罪领主。

七年战争末期,普鲁士军队占领了萨克森选帝侯的猎苑胡贝尔图斯堡(Hubertusburg)。弗里德里希大王命令贵族军官约翰·弗里德里希·阿道夫·冯·德·马尔维茨(Johann Friedrich Adolf von der Marwitz,1723—1781)洗劫该城堡,以报复几年前萨克森、俄国和奥地利联军洗劫了普鲁士的夏洛腾堡宫殿并掳掠弗里德里希大王心爱的古董。不料马尔维茨认为这不符合贵族的荣誉,拒绝服从命令,并辞去军职,从此失去国王的恩宠,最后因债台高筑而死。他为自己定下的墓志铭就是“服从会陷我于不义,我宁愿选择失去宠信”(W?hlte Ungnade, wo Gehorsam nicht Ehre brachte)。(3)这句话在德国非常有名。1944年7月20日刺杀希特勒的密谋者也曾援引这个例子。[14]一些反纳粹的贵族之所以走上这条危险道路,“荣誉”也是一个重要的理由。

当然,“荣誉”也和很多负面的东西捆绑在一起,比如贵族在法律上的特权、虚荣和追逐头衔等等。

另一种有名的贵族价值观可能是“贵人理应行为高尚”(法文:Noblesse oblige;德文:Adel verpflichtet),即贵族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比如扶贫济弱、匡扶正义、为国效力乃至牺牲等等,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则是主持和参与慈善活动。到了19、20世纪,资产阶级占据主导地位,贵族阶层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而“Noblesse oblige”往往成为贵族自我辩护、为自己争取合法性的重要工具。并且,“Noblesse oblige”也给贵族带来很多优越感,认为自己既然承担的责任更多,就理应要求更多的权利。

八、欧洲各国的贵族之间有很多共同点和亲近关系。借用汉学家谭凯的概括:“欧洲贵族间有着超越民族的认同感;他们之间彼此团结,强于民族内部贵族、庶民间的彼此认同。”[15]换句话说,一个德意志贵族可能更容易把法国贵族当自己人,而不是德意志本国的市民和农民。因此,贵族具有国际化色彩和跨越国界的身份。而通过婚姻和其他形式的交往,贵族能够长期维持国际化色彩。因为德意志一度诸侯林立,拥有大量的统治家族(王室、皇室、大公等等),外国王室选择婚姻对象时经常到德意志来寻找。德意志是欧洲各国的“婚姻介绍所”和“种马场”。有的国家需要君主时往往到德意志来寻找合适的人选。德意志贵族的后代是(或曾经是)英国、比利时、丹麦、挪威、荷兰、希腊、葡萄牙、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等国的君主。

如上所述,我努力给“贵族”下了一个定义。但我们不能忘记,欧洲“贵族”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同质的,而是始终在发展演变。

为了继续讨论“德意志贵族”,我在后文中还要探讨一下什么是“德意志”。这个问题也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二 何为德意志

对近代德意志人而言,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崛起犹如晴天霹雳,震撼极大,影响深远。当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德国,德意志邦国各自为政、一盘散沙。普鲁士和奥地利这样的传统强国屡次败于拿破仑,德意志的大片土地被法军占领或者成为拿破仑的仆从国。

战败和被占领的耻辱极大地激发了德意志民族主义。有志之士希望学习法国的先进之处,奋起保家卫国。不过“家”和“国”对德意志人意味着什么,在当时还不是十分清楚。是普鲁士、奥地利、黑森,还是巴伐利亚?是每一个德意志人所在的邦国,还是所有说德语的人居住的地区?或者是古老的神圣罗马帝国在地图上覆盖的范围?

德意志:没有明确疆界的“文化民族”

德国作家里夏德·瓦格纳(Richard Wagner,与那位音乐家、《尼伯龙人的指环》的作者同名)在《德意志之魂》的“文化民族空想”一章里探讨了德国历史上的“文化民族”(Kulturnation)理念,并指出19世纪初的德意志人对分裂割据的政治局面早已“安之若素、麻木不仁”,干脆不再用政治来定义祖国究竟是什么、德意志究竟是什么,而改用“文化”来衡量和定义德意志。当时的德意志不是“政治民族”,而是“文化民族”。歌德与席勒合作过一首诗《德意志帝国》,表达的就是这种思想。其中写道:“德国?请问它在哪里?我不知道去何处找寻。/学问开始之处,即是政治的终结之地。”可以这样理解:有德意志“学问”(文化)的地方,便可以算是德意志。两位文豪谆谆教导德意志人:“德国人,你们教育自己成为国家,这是徒劳的希望,/把自己培养成自由的人,你们能行。”

瓦格纳批评这种“文化民族空想”,说歌德与席勒此举是麻痹德意志人民,让他们安于现状(政治上的分裂与瘫痪);另外也是要把自己抬高成“一种全新自我意识的领军人物”。德意志民族没有自己的国家,而“没有国家的民族乃是为思想家和诗人服务的”。[16]在瓦格纳看来,德意志人成为“文化民族”,一方面是无奈,一方面也是文人的私心。

此种批评自然有道理,但在本书中要定义“何为德意志”时,恐怕还是要参考“文化民族”,哪怕它只是一种“空想”。因为如果要从“德意志贵族”这条线索来纵览德意志历史,实在很难从政治和地理的角度来界定“何为德意志”。我们只能勉强地从文化角度来看德意志。本书里的德意志,在地图上没有明确的轮廓。

为什么说很难在地图上找到德意志的明确轮廓?其中有复杂的历史原因。

德国国歌的旧版本里有一句“从马斯到默默尔,从埃施到贝尔特”,指的是奥古斯特·海因里希·霍夫曼·冯·法勒斯雷本(August Heinrich Hoffmann von Fallersleben,1798—1874)于1841年创作该歌词时认为的德意志(或者至少是受德意志文化影响较大的地区)的范围。这四个地名是四条河流或水道的名字:马斯河今天流经法国、比利时与荷兰;默默尔河今天叫“尼曼河”,流经白俄罗斯、立陶宛和俄罗斯;埃施河今天叫“阿迪杰河”,在意大利;贝尔特是一条海峡,在今天的丹麦境内。法勒斯雷本写诗的时候并没有统一的德意志国家,所以他描绘的边界只能说是根据语言的使用情况大致勾勒的德意志文化区。这个文化区的范围当然远远大于今天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由16个联邦州组成、国土面积约35.8万平方公里)。

图1-2 德国国歌的词作者奥古斯特·海因里希·霍夫曼·冯·法勒斯雷本的名片(Wilhelm Halffter摄,约1860年)

今日德国再加上奥地利、瑞士、列支敦士登等德语国家,仍然不能完全代表历史上那个文化意义上的“德意志”。因为发生过复杂的领土变动,很多曾经属于德意志文化区的地区,今日已经不再是它的一部分,其居民甚至不再说德语。

我们把历史往前推。纳粹德国在1939年的疆域基本上承袭自第二帝国(多了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地区)(4),而这片疆域已经不复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德国为侵略罪行付出了代价,丧失大片领土,比如东部大片领土划归波兰,而东普鲁士的昔日重镇柯尼斯堡(康德的家乡)如今是俄罗斯城市加里宁格勒。这是距离我们最近的一次德意志土地的丧失。

既然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纳粹德国和第二帝国都只是文化“德意志”的一个缩影,那么古老的神圣罗马帝国能否代表“德意志”呢?我们先要看看神圣罗马帝国意味着什么,然后审视它涵盖着什么。

神圣罗马帝国:对已逝去荣光的幻想式复兴

对于今天习惯于民族国家观念的人来说,神圣罗马帝国的概念可能令人困惑。它不是一个统一国家,不是一个有效政权,也不是类似今天欧盟那样的超国家组织或联合国那样的国际组织。英国历史学家詹姆斯·布赖斯(第一代布赖斯子爵)说,神圣罗马帝国是“一种机构,它由一种奇妙的思想体系创建,也代表着这种思想体系”,是“一种对已逝去荣光的幻想式复兴”[17]。他说的“思想体系”指的是普世宗教和普世帝国的思想,“逝去荣光”指的是古罗马帝国的荣光。布赖斯认为,德意志国王希望能继承古罗马普世皇帝的衣钵,但实力不济,所以为了追寻“罗马皇帝”这样光辉(但空虚)的荣耀而牺牲了德意志本国的政治统一和王权[18]。德意志国王(得到教廷加冕之后就是神圣罗马皇帝)去意大利追寻荣耀的时候,受到伦巴第诸城市的抵抗,再加上长期与教宗斗争,严重消耗了国王/皇帝的实力。与此同时,因为身在意大利而远离德意志,他渐渐无力控制本国诸侯,他们的独立性越来越强,渐渐形成强有力的独立传统。皇帝实际能控制的地区也越来越小,只剩下自己家族本身的领地和若干帝国直属城市。而几乎完全独立的诸侯的数量也随之猛增,有的地方甚至一座城堡、一个小村的主人就是一位直属于帝国的统治者。

因为这种政治上的离心倾向,在历史上,神圣罗马帝国曾受到伏尔泰的讽刺和詹姆斯·麦迪逊等人的恶评。普芬道夫、兰克和特赖奇克等近现代德意志历史学家从近现代民族主义的角度,把德意志在近代落后于英法归咎于神圣罗马帝国这样一种落后的、过时的政治体制。[19]但牛津大学的彼得·威尔逊教授指出,(神圣罗马)皇帝的职责是道德上的领导和对教会的捍卫,而不是对欧洲大陆的霸权式的直接统治。[20]也许因为他是英国人的缘故,能够避开德国民族主义的一些思想包袱(比如抱怨德国从中世纪晚期到近代早期的分裂与落后),所以比较心平气和,对帝国的评价也相当正面。

帝国之内有复杂的、多层次(往往互相重叠)的权力隶属关系。我喜欢把中后期的神圣罗马皇帝比作春秋战国时期的周天子,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但实际上影响力有限。当然很多代神圣罗马皇帝曾试图改变这种状况,比如施陶芬(Staufer)皇朝(5)。而哈布斯堡家族崛起之后,逐渐巩固和拓展自己家族的势力范围,使得奥地利成为近代欧洲的超级大国。

神圣罗马帝国下辖三个名义上的王国,德意志、意大利和勃艮第,后来演变出来的规则是只有德意志国王有资格成为皇帝,所以德意志国王与神圣罗马皇帝的身份紧密联系起来。这同时也意味着帝国内部有大量非德意志的因素,比如在950年,东法兰克国王奥托(后来成为神圣罗马皇帝,称“奥托一世”,或“奥托大帝”)打败捷克人的波西米亚王国,从此波西米亚成为东法兰克的附庸(后来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附庸)。而普鲁士王国的很大一部分根本就在帝国疆域之外,普鲁士国王以勃兰登堡选帝侯的身份(名义上)服从于皇帝。

自公元800年查理大帝从教宗那里接过罗马帝国的皇冠,到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在长达1000年的历史里,帝国疆域如同潮水,时有波动和增减,很难准确划定帝国的版图。布赖斯认为施陶芬皇朝时期(1138—1254)帝国的实际政治权力和它的神权影响范围最为接近,所以选择这个时间点来描述帝国的疆域。我们不妨借用布赖斯的描述。他把土地分为四类:第一类,德意志土地,只有在这里,神圣罗马皇帝是有效的统治者;第二类,帝国的非德意志土地,那里的人们承认皇帝为他们的统治者,但实际上对皇帝视若无睹;第三类,帝国的某些外围地区,名义上对帝国效忠,但被自己的君主统治;第四类,欧洲的其他国家,名义上承认皇帝的地位更高,但实际上独立于皇帝。

所以只有第一和第二类能算到帝国疆域内,大致就是德意志、意大利北部、勃艮第王国(6)、阿尔萨斯、洛林、低地国家和瑞士。波西米亚算是依附于帝国的领地。匈牙利从奥托大帝时期开始对皇帝有效忠关系,但渐渐脱离了帝国,并且1566年的奥格斯堡会议正式确认了匈牙利不属于帝国。(7)波兰从奥托大帝时期开始臣服于帝国,一直到1254年帝国内乱造成的“大空位期”。1295年,波兰正式脱离帝国,不过它的部分地区后来被纳入一些德意志邦国,比如查理四世皇帝将波兰的西里西亚地区纳入波西米亚,也就是纳入了帝国范围。1772年第一次瓜分波兰期间,普鲁士和奥地利分别吞并了波兰的波森和加利西亚地区。丹麦一度臣服于帝国,但在“大空位期”之后始终处于自由状态。奥托大帝是最后一位公认对西法兰克拥有宗主权的皇帝,此后西法兰克就发展为中世纪的法兰西王国,它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帝国的敌人。帝国对瑞典、西班牙、英格兰、爱尔兰都没有任何主权[21]。

若从今日欧洲版图看,除了德国外,还有十个国家的全部或部分领土曾在某个时期属于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法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波兰和瑞士。西班牙因为曾属于长期垄断帝位的哈布斯堡家族,所以也与帝国有着紧密联系。经常被遗忘的是,英国也与帝国有联系,曾有一位德意志国王来自英格兰:康沃尔伯爵理查(1209—1272),他是“无地王”约翰的次子、英王亨利三世的弟弟。不过他仅数次到访德意志,也没有被教宗加冕为神圣罗马皇帝。

图1-3 英格兰人康沃尔伯爵理查以德意志国王的身份采用的大印

无论从民族、语言、文化还是政治上来看,“神圣罗马帝国”的概念都远远大于“德意志”,尽管1512年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皇帝给“神圣罗马帝国”的说法添加了一个后缀“德意志民族”,使之成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Heiliges R?misches Reich deutscher Nation)。

德意志移民与德意志语言

德意志人有着悠久的向外移民的历史。从12至13世纪,德意志十字军和商人开始往波罗的海东岸移民和拓殖。德意志人在波罗的海地区逐渐取得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主导地位,成为精英阶层和统治阶级。18世纪开始之后,很多波罗的海德意志人在俄罗斯帝国的军事、政治和文化生活中攀升到很高地位。俄国历史上的很多名人都有德意志血统。另外,叶卡捷琳娜大帝邀请德意志移民到伏尔加河流域开垦,他们的后代就是所谓“伏尔加德意志人”。

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巴尔干地区也曾有枝繁叶茂的德裔社区。阿尔萨斯、洛林和南蒂罗尔等地区因为现代民族主义而成为敏感地区,这些地区也受到德意志文化的深刻影响。

这些移民往往在一两代之后就不能维持德语为自己的母语。不过说德语的人也未必就可以算作德意志人。在中世纪瑞典,低地德语是重要的商业语言和通用语,部分原因是汉萨同盟与瑞典的紧密关系。斯德哥尔摩曾有相当规模的德语人口。枭雄查理十二世时代的瑞典宫廷语言就是德语,他本人不喜欢用瑞典语,瑞典语水平也很一般,倒是把德语当作第一语言[22]。在东欧和北欧,德语一度具有通用语的地位。而在波西米亚、匈牙利等地,上层社会成员往往会说德语。俄国沙皇彼得三世和叶卡捷琳娜大帝都是德意志人,并都是到了俄国之后才学会俄语,但我们显然把他们都视为俄国君主。当然了,“民族”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我们同样不能把拥有德意志血统的英国王室算作德意志君主。

何况德意志人也不一定喜欢说德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崇尚法国文化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弗里德里希大王),他阅读和写作文学作品都用法语,与亲信交谈也用法语,表示过对德语的厌恶,对当时“狂飙突进”运动中的德语民族文学也不感兴趣。甚至对德意志的民族史诗《尼伯龙人之歌》,弗里德里希大王也予以恶评:“你们太高看那些12、13和14世纪的诗歌了。你们出版它们,认为可以大大丰富德意志语言。但我认为,它们毫无用处,不值得从历史的尘封中再拿出来。至少在我的图书收藏中,我不会容忍有这样乏味蹩脚的作品,我会把它们扔到一边去。”[23]

既然版图、政治、地理、语言和血统都无法清晰地界定“德意志”,那么“何为德意志”真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恐怕我们只能继续含糊其辞下去。本书探讨的德意志贵族,生活在今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覆盖的领土上,生活在神圣罗马帝国的部分地理范围内(包括奥地利、瑞士,但不包括荷兰、比利时),也生活在不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德语文化区(如波罗的海地区、东西普鲁士、西里西亚等)。涉及波西米亚等斯拉夫人地区时,我会把部分在德意志语境中发挥作用的贵族也包含在内,尽管他们可能更愿意说斯拉夫语而不是德语。我的选择大体上还是主观的。

最后强调一下,“德国”这个词,本书从政治层面理解,用它来指代1871年德意志帝国(第二帝国)建立之后的统一政体和国家,包括第二帝国、魏玛共和国、第三帝国、“二战”后的东西两德以及1990年两德统一之后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而“德意志”这个词,在本书中则是民族、语言、文化、地理等方面的概念。

三 被翻译成“贵族”的几个德语词

既然已经给“贵族”和“德意志”都下了定义,我们就要正式开始探讨“德意志贵族”了。身为翻译工作者,我对词语及其含义比较敏感。有几个常常被不加区分地翻译成“贵族”的德语词,需要解释一下。它们其实有一些差别,各有侧重点。

源自古希腊的“Aristokratie”

谭凯在《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一书中使用的“Aristocracy”这个词对应的德文是“Aristokratie”,来自古希腊语,字面意思是“最优秀的人的统治”。在古希腊,“Aristokratie”是一种政体,与君主制(Monarchie)、民主制(Demokratie)、僭主制(Tyrannis)、寡头制(Oligarchie)等并列。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这方面有所阐述。我们可以把古希腊语境下的“Aristokratie”翻译成“贵族政治”。贵族政治实际上就是一小群特权者掌权。这些掌权的“最优秀的人”就是贵族。请注意,虽然“Aristokratie”常常被用来泛指贵族,但它的本意是一种政体或者政府形式,而不是一个社会群体。

在古希腊,即便在民主制城邦,贵族的优越感也是根深蒂固的。前6世纪的诗人墨伽拉的泰奥格尼斯(Theognis of Megara)是贵族,他的贵族优越思想对古希腊反对民主制的人有很大影响。泰奥格尼斯根据出身将人类分为两类:善良而高贵的人、恶劣而卑贱的人。只有贵族拥有判断力和虔敬,只有他们能做到温和、克制和公正。广大民众缺乏这些美德,因此是无耻而傲慢的。另外,好的品质是无法传授的:“生养一个人容易,教他理智却难。从来不曾有人找到一种办法,让一个蠢货变聪明,也不能让坏人变善良……”[24]贵族在伦理上的优越感显然不只是古希腊的现象。

在德意志语境里,“Aristokratie”可以泛指贵族或精英阶层,常和另一个词“Adel”混用。

源自古罗马的“Patrizier”

“Patrizier”(英文为“Patrician”)是另一个常被翻译成“贵族”的词,这个词比较复杂,需要详细解释。它源于古罗马共和国,当时罗马公民分为贵族(patricius)和平民(plebs)。不过,到我们最熟悉的恺撒时代,也就是共和国末期,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差别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有的贵族家庭已经衰败,而有的平民家庭有权有钱有势。恺撒属于贵族,而庞培出身平民。共和国的统治和精英阶层(包括“patricius”和部分“plebs”)统称为“nobilitas”(字面意思为“名望”)。共和国的“nobilitas”不是世袭贵族,也没有明确的界限和标准。

在西罗马帝国末期和拜占庭时期,朝廷常常向一些达官贵人授予“patricius”的头衔,于是它逐渐变成了一个衔级或官名。最早的“patricius”往往是权势很大的行省总督和地方统治者。后来朝廷需要拉拢或招安某些蛮族统治者时,也授予其“patricius”头衔。476年灭亡西罗马帝国的日耳曼蛮族领袖奥多亚克(Odoaker,433?—493?)和后来杀死奥多亚克的东哥特统治者狄奥多里克大王(Theoderich der Gro?e,451?—526)都曾从帝国那里领受“patricius”头衔。后来拜占庭还向阿拉伯人和保加尔人军阀授予过该头衔。[25]

到了中世纪,在意大利的若干城邦(威尼斯、佛罗伦萨、热那亚、阿马尔菲等)和德意志的一些自由帝国城市(如纽伦堡、拉文斯堡、奥格斯堡、康斯坦茨、林道,以及属于瑞士的伯尔尼、苏黎世、巴塞尔等城市)出现了统治城邦的固定的、正式的精英市民集团(通常是商贾),称为“Patrizier”。这些“Patrizier”的起源往往不是真正的贵族,而是小地主。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地方大多是繁荣的商业型城市,如威尼斯和热那亚都是曾经称霸地中海的航海商业共和国。这些城市的统治者就是“Patrizier”组成的寡头集团。我们姑且将这种意义上的“Patrizier”译为“城市贵族”,因为他们的势力范围和权力基础主要在城市,与传统意义上的与土地紧密联系的贵族(Adel,本节中下文简称“地主贵族”)不同。

在这些城市政权里,只有男性城市贵族才有政治权利。在威尼斯共和国,非城市贵族几乎没有任何政治权利。而威尼斯的城市贵族是一个比较封闭的团体,用著名的“贵族金册”(Libro d’Oro)来记录和管理贵族谱系。

渐渐地,许多由城市贵族统治的城邦被强大的君主制邻国吞并,或者自己演变成单一家族世袭的君主制国家,佛罗伦萨和米兰都是著名的例子。在演化成君主制政体的城邦,城市贵族就失去了原先的统治寡头的地位,常常变成市政官员。在威尼斯和热那亚有延续最久的城市贵族政权,后来都被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军队的洪流席卷。在19和20世纪,城市贵族这个词常被用来泛指贵族或社会精英,或者含糊地指非贵族出身的上流社会成员(大资产阶级)。比如托马斯·曼出身吕贝克的著名商贾世家,可以算得上城市贵族,他的名著《布登勃洛克一家:一个家庭的没落》有自传色彩,写的也是城市贵族的兴衰沉浮,其中女主人公、出身大商人家庭的冬妮就曾表示:“我们感觉到自己是贵族。”[26]

图1-4 一位富裕的城市贵族(Ludger tom Ring绘,1569年)

德意志的城市贵族阶层最早出现在11世纪,其来源主要是富裕市民、帝国直属骑士、行政官员和所谓“家臣”(Ministeriale,人身依附于大贵族的底层贵族)。他们往往组成具有排他性的团体(Gesellschaft)或者“家族”(Geschlechter)。在城市里,城市贵族成员占据市议会的席位,担任市政官员,很多重要的职位在不同的家族里世袭。

为了对抗城市贵族集团,手工艺人往往组成行会,在市议会里常常能占据一席之地。城市贵族和行会的斗争与妥协,是德意志中世纪城市生活的一条主线。但查理五世皇帝为了惩罚在宗教冲突中与他敌对的城市行会,把行会从绝大多数自由城市和帝国城市的统治集团中排除出去,使得城市贵族成为城市的唯一统治者。[27]1551—1552年,皇帝的官员在南德的25座城市(奥格斯堡、康斯坦茨、乌尔姆等)解散行会,组建由城市贵族组成的新政府。[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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