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皇帝
德意志贵族的头衔和等级比中国读者较为熟悉的英国贵族复杂很多,值得详细讨论。我们大致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来一一探讨。首先要说的是(至少理论上)至高无上的“皇帝”头衔。德意志历史上的“皇帝”有好几种,性质不同,包括神圣罗马皇帝、奥地利皇帝、奥匈帝国皇帝和德意志第二帝国的皇帝。
帝与王
看过TVB警匪题材电视剧的朋友都听过一个响亮的名号:皇家香港警察。香港回归以前,港英当局下属的警队于1969年获得“Royal”称号,从此称“Royal Hong Kong Police Force”,中文常译为“皇家香港警察”。英国及其前殖民统治地区冠有“Royal”的机构非常多,我们最熟悉的有“Royal Air Force”(皇家空军)、“Royal Navy”(皇家海军)、“Royal Mail”(皇家邮政)等。这些词我们都已经耳熟能详,很少会细想。
但是,喜欢咬文嚼字的朋友知道,“royal”这个英文词译为“皇家”不太合适。“Royal”是形容词,词源是古法语“roial”(现代法语也写作“royal”);其名词形式是法语“roi”(国王,相当于英文“king”)。当然刨根问底的话,“roi”一词的最终来源是拉丁文“rex”(国王)。“Royal”的准确对应词是“王室”“王家”等,不应当是“皇室”“皇家”。因为“皇室”“皇家”在英文当中另有一套词,如“empire”“imperial”。
在欧洲和在中国一样,“国王”与“皇帝”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我们不会把西汉的诸侯王与中央的皇帝混淆,不会把明代的宗亲王与皇帝混为一谈,那么也不应当把欧洲历史上的“国王”与“皇帝”搞混。
欧洲语境里数量众多的“国王”(king)与数量较少的“皇帝”(emperor)之间可谓天差地别。在欧洲史上,一般来讲,至少在名义上,国王低于皇帝;皇帝不必向其他任何世俗统治者承担责任;而国王往往需要向皇帝承担至少是礼节上的义务。
这两个概念在欧洲有不同的起源。“王”的概念一般源自古代的部族领袖,大多是军事领袖,也可能是宗教领袖。罗马最早是君主制国家,有国王(rex),其来源就是罗马早期的部族领袖,也许可以追溯到传说中的罗慕路斯建城时代。在共和国与帝国时期,罗马人把某些蛮族的部族领袖称为“Rex”。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西欧被多个蛮族王国占据。10世纪,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在反抗丹麦人的战火中统一为英格兰王国。不列颠北部兴起了苏格兰王国。法兰西王国从法兰克人加洛林帝国的废墟之上崛起。神圣罗马帝国主要以德意志(以东法兰克王国为基础)、意大利和勃艮第这三个名义上的王国为核心。在伊比利亚半岛,西哥特王国被穆斯林消灭之后,基督教势力分分合合,最终成为阿拉贡、卡斯蒂利亚和葡萄牙这三个大王国。诺曼人在南欧建立了领土横跨墨西拿海峡的西西里王国。马扎尔人皈依基督教之后建立匈牙利王国。波兰王国和波西米亚王国分别在11和12世纪建立。北欧出现了挪威、丹麦、瑞典三个主要王国。
以上是中世纪欧洲诸王国的大致情况。可见王国的数量不少。但与此同时,帝国理论上却只有一个。帝国(empire)的传统从罗马帝国开始。在拿破仑建立现代帝国之前的欧洲,一定是只有与古罗马能扯得上关系的政权才可以算“帝国”。一个极端的例子是1453年奥斯曼人征服君士坦丁堡,苏丹穆罕默德二世自认为继承了罗马的法统,有时自称为“恺撒”和“罗马皇帝”。等到拿破仑自立为皇帝之后,出现了若干现代帝国(奥地利帝国、德意志第二帝国、大英帝国等),它们就不再从古罗马寻找合法性了。
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东方的拜占庭帝国维持了罗马的法统。拜占庭人自称“罗马人”,称其国家为“罗马帝国”——尽管他们渐渐变得以希腊语为主要语言。日耳曼蛮族在西欧建立的法兰克国家得到天主教会的支持和许可,自视为罗马法统的继承者,其后续就是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中世纪思想界(在当时基本上也就是基督教会)构建了所谓“皇权转移”(translatio imperii)学说,来支撑和巩固神圣罗马帝国的合法性。它的合法性就在于它(自认为)是古代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在近1000年里,若不算逐渐衰败的拜占庭,那么欧洲只有一位皇帝,就是神圣罗马皇帝;也只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帝国,就是神圣罗马帝国。
不过我们常常越过“帝国”的狭义,把一些强大的、疆域较广的政权也称为“帝国”。例如,金雀花家族一度统治英吉利海峡两岸的大片领土,实力比法兰西国王强得多,所以历史学家常说“金雀花帝国”。但金雀花家族的君主从未称帝,他们的国家也从来不是正式的帝国。对于这种帝国,我权且称之为“有实无名的帝国”。而相比之下,长期分裂、皇帝没有实权的神圣罗马帝国可以说是“有名无实的帝国”了。
英国可能是最典型也最强大的帝国了。但是在大部分历史时期里,它是“有实无名的帝国”,比如它统治北美的时候,它的国号仍然是“大不列颠王国”,并没有自称帝国。英国真正成为“有实有名的帝国”非常晚,是在1877年维多利亚女王正式获得“印度女皇”的头衔之后。注意,是“印度皇帝”,不是“英国皇帝”。自此到1948年乔治六世放弃“印度皇帝”称号(印度此时已独立),英国君主一直都享有“印度皇帝”头衔。也就是说,只有在1877—1948年这么短的时间里,英国统治者才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皇帝”,英国才有“皇家”。其他时间里,只能说是“王家”。因此前文列举的“Royal Navy”等等不太适合翻译为“皇家海军”,还是译作“王家海军”较好。但中文世界早已习惯了“皇家海军”“皇家警察”,甚至“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等说法。约定俗成,怕是很难纠正了。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陛下也许会很高兴看到中国人把她拔高了一级,但英语世界肯定不会称她为“Empress”(女皇)。
与之类似的错误是,中文世界里经常把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的绰号“Friedrich der Gro?e”译为“弗里德里希大帝”,这是不妥的。他只是国王而已,何时称过帝?在他的时代,自有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罗马皇帝。我们老老实实地把这位普鲁士君主称为“弗里德里希大王”,不是很好吗?
沙皇的僭越
曾经有一个国家因为擅称“帝国”的“僭越”行为而引起麻烦。俄国沙皇彼得一世在打败瑞典之后,于1721年开始采用“皇帝”(拉丁文“imperator”)的称号。之前俄国统治者的头衔沙皇(Tsar)源自“恺撒”。在罗马帝国,“恺撒”是皇帝的头衔之一,但后来演变成皇储或副皇帝的头衔。而在拜占庭,很多达官贵人被授予“恺撒”的头衔,同时拜占庭帝国也向一些蛮族统治者授予“恺撒”的头衔。所以,“恺撒”的含金量一直在下降,肯定低于“皇帝”(头衔是“奥古斯都”或“imperator”)。俄国统治者原先用“沙皇”的称号就是为了和拜占庭与古罗马攀亲,从历史当中寻找合法性。尽管我们从中文词“沙皇”“皇帝”里较难体会到二者的差别,但沙皇(tsar,相当于“王”)摇身一变,成为皇帝(imperator),实际上是一个华丽的变身和大升级,是自我拔高,同时也是彼得大帝广泛的西化政策的一部分。
我们可以想象,在将近1000年里担任欧洲基督教世界(名义上的)天下共主的神圣罗马皇帝,对来自东欧“蛮荒”之地的俄国人的放肆僭越,会是多么不悦。而自封为皇帝的彼得大帝心里可能也有点惴惴不安,需要特别努力来巩固自己作为皇帝的合法性。
俄国大臣米哈伊尔·莎菲罗夫在翻阅旧档案与文件时发现了一封1514年神圣罗马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写给瓦西里三世沙皇(伊凡雷帝的父亲)的信。在这封信里,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称呼沙皇为“伟大君主瓦西里,皇帝和全俄罗斯主宰者”。这封信是用德语写的,但里面的“皇帝”用的是“imperator”一词。莎菲罗夫将此信拿给彼得大帝看,他立刻下令将信翻译成多种语言并分发给在圣彼得堡的所有外国使节。同时他让俄国外交官在西欧各大报纸上刊登这封信,并宣布:“这封信足以无可辩驳地证明,全俄罗斯的君主理应享有皇帝头衔,因为很多年前神圣罗马皇帝就承认俄国君主的皇帝头衔。并且写这封信的人,是世界上地位最崇高的一位皇帝。”[1]这种“自古以来”风格的借用历史,当然是一种宣传手段。大家承认不承认,还要看俄国沙皇自己的实力。
图2-1 从彼得一世开始,俄国君主称帝(Paul Delaroche绘,1838年)
最反对俄国人称帝的,当然是垄断神圣罗马皇帝位置的哈布斯堡家族。1721年,皇帝查理六世拒绝承认1514年那封信的真实性。哈布斯堡家族认为,基督教世界不能有两个地位同等的世俗领袖。但20年后,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1740年,查理六世在维也纳驾崩,他没有儿子,只留下一名女性继承人,即他的女儿玛丽亚·特蕾西亚。他生前拉拢欧洲各国,让大家同意后来被称为《国事诏书》(Pragmatische Sanktion)的法令,即允许女性继承他的大业,不过皇帝的头衔将传给她的丈夫。法国、西班牙、普鲁士等国家拒绝接受玛丽亚·特蕾西亚及其丈夫继承哈布斯堡家族的产业,于是爆发了所谓“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俄国在奥地利危难之际与其结盟,奥地利为了表示感谢而承认俄国统治者的皇帝身份。
俄罗斯帝国是有名有实的帝国(不管这“名”来得是否正当,只要历史足够悠久并且得到很多人的承认,自然就合法了),罗曼诺夫家族是名副其实的皇朝。说他们是“王朝”,简直是对他们的贬低和侮辱。哈布斯堡家族的情况也类似,他们长期垄断神圣罗马皇帝的位置,后来又自封为奥地利皇帝,以及后来的奥匈帝国皇帝,同时拥有匈牙利国王、波西米亚国王等多顶王冠。说哈布斯堡是“王朝”,等于给人家降了一级,还是“皇朝”较好。中文世界里常见“罗曼诺夫王朝”“哈布斯堡王朝”这样的说法,我个人认为是不严谨的。当然,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常用“王朝”一词,比如“大明王朝”“大清王朝”,但我认为,在欧洲历史的语境里,“帝”和“王”,“皇室”与“王室”,“皇家”与“王家”,还是有所区分较好。
基督教世界的共主:神圣罗马皇帝
前文谈到俄国统治者头衔时,我曾介绍过古罗马皇帝的称号除了“奥古斯都”,还有“imperator”。这个词在罗马王政时代的本意是军事指挥官。在罗马共和国时期,“imperator”一般是获得重大胜利的将领的荣誉称号。屋大维(后来的奥古斯都)建立帝国之后,“imperator”一般仅限于皇帝使用。法语的“Empereur”(皇帝)和“Empire”(帝国),英语的“emperor”(皇帝)和“Empire”(帝国),都来自这个拉丁词。所以“imperator”是皇帝的专号。
神圣罗马皇帝的头衔在拉丁语里是“imperator”,在英语里是“emperor”。但德语用的是“Kaiser”,这个词来自恺撒的名字“Caesar”。他的甥孙和继承人屋大维采纳他的名字,也自称“恺撒”。屋大维建立的罗马帝国的第一个皇朝,尤利乌斯-克劳狄皇朝的每一位皇帝也都用“恺撒”这个名字。公元68年,该皇朝的末代皇帝尼禄死去,篡位者加尔巴与恺撒家族没有任何血缘或姻亲关系,但为了巩固自己的合法性,也采用“恺撒”的名字。久而久之,在罗马帝国,“恺撒”不再是一个名字,而变成了头衔和称号,是皇帝的代名词。并且逐渐形成了一种制度:皇储(不一定是现任皇帝的儿子)获得“恺撒”的称号,并在继位之后保留这个称号。而现任皇帝的全套头衔里虽然有“恺撒”,但一般被称为“奥古斯都”。
公元293年,为了解决帝国地理范围太大、行政管理和军事防御困难的问题,戴克里先皇帝建立四帝共治制度,帝国东西各有两个正皇帝和副皇帝。正皇帝的称号是“奥古斯都”,副皇帝是“恺撒”。奥古斯都死后,由恺撒接任。不过四帝共治制度很快被废止,帝国逐渐分为东西两个部分,各有一位奥古斯都。同时,把“恺撒”作为皇储称号的习惯延续了下来。
而在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后来出现了多个高于“恺撒”的头衔,如“sebastokratōr”(字面意思:尊贵统治者)。很多达官贵人被授予“恺撒”的头衔,同时拜占庭帝国也向一些蛮族统治者,如瓦拉几亚、塞尔维亚的统治者授予“恺撒”的头衔。尽管“恺撒”头衔比“奥古斯都”低,德语世界里还是把“Kaiser”与“皇帝”(Imperator)等同起来。与此同时,同样源自恺撒之名的“沙皇”(Tsar)却被认为低于“Imperator”。也就是说,德语“Kaiser”和俄语“Tsar”虽然同源,前者却高一级。
公元800年圣诞节,法兰克统治者查理大帝被教宗授予“罗马人皇帝”(Imperator Romanorum)的头衔,获得了“imperator”和“奥古斯都”的称号。从理论上讲,罗马帝国在西欧恢复了。但查理大帝去世后,帝国被他的几个儿孙瓜分,演化出东、中、西三个法兰克王国。962年,东法兰克王国君主奥托一世凭借打败匈牙利蛮族、保卫基督教世界的军事胜利和荣耀,被教宗加冕为罗马皇帝,后来获得“奥托大帝”的美誉。罗马帝国在西欧再度恢复。
获得“imperator”和“奥古斯都”称号的奥托一世是神圣罗马帝国第一位正式的皇帝,当然,人们有时也把神圣罗马皇帝从查理大帝算起。奥托一世的帝国与查理大帝的帝国相比小了不少,有效控制的疆域主要在德意志。查理大帝及后来的神圣罗马皇帝,算是继承了罗马帝国的法统。962—1806年(在1806年,迫于拿破仑的压力,神圣罗马帝国被废除),若是不算拜占庭,那么欧洲基督教世界只有一个皇帝;说到“emperor”,那就只能是神圣罗马皇帝。
在西欧,神圣罗马皇帝在法统和理论上是古罗马帝国皇帝的继承人,是整个基督教世界的天下共主和世俗领袖(教宗是精神领袖)。神圣罗马皇帝名义上是选举产生的,先选出“罗马人国王”(即德意志国王),他需要到罗马获得教宗加冕,才算是皇帝。所以历史学家也把神圣罗马皇帝(Kaiser des Heiligen R?mischen Reiches)称为“罗马-德意志皇帝”(R?misch-deutscher Kaiser)。
与欧洲的其他民族不同,德意志的君主享有“皇帝”的格外崇高的荣誉,当然这也是格外沉重的负担。历史学家詹姆斯·布赖斯认为,如果德意志国王和神圣罗马皇帝由不同人担任,那么神圣罗马帝国可能早就解体了,而德意志国王完全可能和英法一样发展成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而恰恰就是德意志国王和神圣罗马皇帝这两个位置结合在一个人身上,给了帝国更长的寿命,却削弱了德意志国王的力量。[2]
除了德意志王位,奥托大帝还获得了意大利王位。1032年起,又有勃艮第王国被纳入帝国。1157年,“红胡子”弗里德里希一世皇帝时期,开始说帝国是“神圣”的。[3]“神圣”“罗马”和“帝国”这三个词连在一起使用,最早的文献证据是1180年的,1254年之后“神圣罗马帝国”的说法才用得比较多。[4]1474年,第一次出现了“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的说法,1512年之后这种说法变得常见。[5]
因为去罗马的征途遥远而危险,德意志国王对意大利的控制力很弱,劳师远征往往落得一去不复返的下场,而且即便去了罗马,说不定还要用热脸去碰教宗的冷屁股,所以很多德意志国王并不是当选之后马上去罗马,有的则根本没有去过。1250—1312年和1378—1433年没有皇帝获得加冕,但仍然有德意志国王。
为德意志国王加冕的权力,逐渐成为教宗与国王争斗的一件重要武器。德意志国王也渐渐意识到,自己并不是非要教宗的“加持”不可。最后一位在罗马获得加冕的皇帝是1452年哈布斯堡家族的弗里德里希三世。他的儿子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因为被威尼斯人阻挠,去不了罗马,就获得了教宗的许可,使用“当选的罗马皇帝”(Erw?hlter R?mischer Kaiser)这个称号。从此之后一直到1806年,神圣罗马皇帝都用这个称号。[6]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孙子,强大的查理五世则是最后一位获得教宗加冕的皇帝,时间为1530年,不过地点不是在罗马,而是在博洛尼亚。查理五世的弟弟和皇位继承人斐迪南一世更是厉害,根本不理睬教宗,而是在选帝侯的支持下,宣布今后德意志国王自动获得“神圣罗马皇帝”头衔,无须教宗插手。
当选但还没有获得皇帝头衔的德意志国王也被称为“罗马王”(r?mischer K?nig),这个头衔的其他说法还有“罗马人国王”(K?nig der R?mer)、“日耳曼的国王”(K?nig in Germanien)等,现代学者也称之为“罗马-德意志国王”(R?misch-deutscher K?nig)。
有的皇帝在世的时候就通过运作,把自己的儿子确定为下一任国王/皇帝,这样的继承人也被称为“罗马王”。皇帝在世的时候,罗马王(皇帝的儿子)没有实权,就像英国的威尔士亲王。但皇帝去世后,罗马王立刻自动成为皇帝或“当选的罗马皇帝”。拿破仑封自己的儿子为罗马王(Roi de Rome),也是参照这个先例。[7]
按照传统说法,皇帝有四顶王冠。他首先在亚琛(后来是法兰克福)加冕为德意志国王,然后在米兰加冕为意大利国王,最后在罗马获得皇帝的两顶冠冕。之所以有两顶皇帝冠冕,是因为皇帝是“全罗马城与全世界”(urbis et orbis)的君主。另一种理论是,皇帝在罗马只有一顶王冠,而在阿尔勒获得勃艮第王冠。[8]关于皇帝的四顶王冠,有很多传说。其中有一种说法是德意志王冠是白银的,意大利的是铁王冠,而罗马的是黄金的。[9]
有一个问题是,皇帝既然已经是世界之王,为什么还要在乎意大利国王这样低一级的荣誉呢?历史学家布赖斯的解释是,皇帝的职能与国王不同,皇帝不是某一个具体国家的直接统治者与管理者,而是对国家享有一种普遍的、广泛的、也比较“虚”的宗主权和控制权。[10]神圣罗马皇帝是国际性的、宗教性的,而德意志国王是民族性和封建性的。[11]
虽然德意志国王的位置与神圣罗马皇帝紧密联系,但从法律上讲,并非只有德意志人可以当皇帝,因为皇帝是理论上的基督教世界共主。英格兰的康沃尔伯爵理查(亨利三世的弟弟)曾当选为德意志国王,到访过德意志几次,在亚琛加冕为国王,但最终没有获得皇帝加冕。而与他作对的几位选帝侯甚至把选票投给卡斯蒂利亚国王阿方索十世。[12]查理五世皇帝和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竞争帝位的时候,引发过很激烈的讨论:非德意志人可否当皇帝?虽然查理五世的祖父马克西米利安一世是皇帝,但查理五世从出身上来讲是西班牙人或者佛兰德人,而弗朗索瓦一世干脆是法国人。[13]法国的瓦卢瓦伯爵曾参加竞选,与亨利七世竞争帝位。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曾当选为德意志国王,不过英格兰议会不准他去德意志当皇帝。[14]西吉斯蒙德(1368—1437)皇帝属于卢森堡家族,但他身兼波西米亚、匈牙利和克罗地亚国王,身份非常复杂。
多瑙河畔的君主:奥地利皇帝与奥匈帝国皇帝
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垄断了神圣罗马皇帝的位置数百年之久,其间只有很短的中断。但到了19世纪初,古老的神圣罗马帝国在拿破仑攻击下摇摇欲坠,帝国的领导者哈布斯堡家族屡战屡败。1804年5月,拿破仑自立为“法兰西人的皇帝”。他的帝位合法性来自“人民”,而不是古罗马。这是一个新发明。
8月,最后一任神圣罗马皇帝弗朗茨二世为了阻止拿破仑篡夺神圣罗马帝国的尊严,并保持与拿破仑平起平坐的地位,宣布建立奥地利帝国(包含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主要是奥地利、波西米亚和匈牙利),自立为奥地利皇帝(Kaiser von ?sterreich)。不过“神圣罗马皇帝”早就是个空虚的荣衔,哈布斯堡家族的实力源于它实际控制的土地而不是皇帝身份。所以从务实的角度看,只是换个名号而已。奥地利帝国相对于神圣罗马帝国,肯定是更实在的实体和产业。弗朗茨二世从此改称奥地利皇帝弗朗茨一世。不过,从法理上讲,在这个时期,他实际上同时拥有两个帝位,即神圣罗马皇帝和奥地利皇帝。差不多两年后的1806年7月,拿破仑把臣服于他的若干德意志邦国(包括巴伐利亚、符腾堡和巴登这样的二流大国)组成“莱茵邦联”(Rheinbund)。面对严峻的局势,8月6日,弗朗茨一世宣布神圣罗马帝国解散,放弃神圣罗马皇帝的位置。从此,哈布斯堡家族统治者就称为奥地利皇帝。
图2-2 最后一任神圣罗马皇帝弗朗茨二世,也是第一任奥地利皇帝弗朗茨一世(Friedrich von Amerling绘,1832年)
从16世纪中后期开始,哈布斯堡家族凭借姻亲关系和抵抗奥斯曼帝国的军事业绩,成为匈牙利统治者。但桀骜不驯的匈牙利人不断反抗哈布斯堡家族的专制,渴求自由和独立(或至少是自治)。1848—1849年,匈牙利贵族发动了一系列起义,希望争取独立,遭到血腥镇压。奥地利帝国在19世纪中后期与普鲁士和意大利的战争中都失败了,国家威望受到很大损害。奥地利皇帝弗朗茨·约瑟夫为了稳定国内秩序和保住匈牙利,在1867年对匈牙利权贵做出让步,改革国体为“二元帝国”,从此匈牙利不再仅仅是帝国的一个部分,而是一个独立王国,由奥地利皇帝担任匈牙利国王。匈牙利王国享有很大程度的立法、行政、司法、税收、海关、铸币等自治权,但外交、国防、汇率等对外事务方面则与奥地利协同一致,统一由帝国中央政府处理。奥地利皇帝和匈牙利国王就这样一直统治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那时皇冠和王冠都轰然坠落。
德意志人的皇帝?德意志皇帝?德意志之皇帝?
1848年革命期间,民主派和自由派人士在法兰克福保罗教堂召开国民议会,设定统一德意志的宏伟蓝图,筹划组建统一的德意志国家,政体是君主立宪制,并请求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来当皇帝领导大家。不料国王断然拒绝。因为资产阶级民主派和自由派向国王奉上的头衔是“德意志人的皇帝”(Kaiser der Deutschen),暗示主权在民,这个帝位是人民给他的。而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相信君权神授,认为资产阶级奉上的皇冠是对他的侮辱。他说,自由派给他奉上的皇冠是“泥和黏土做成的”。国王在给妹妹夏洛特(俄国沙皇尼古拉一世之妻)的信中写道:“法兰克福来的那个由人、驴、狗、猪和猫组成的代表团,我已经给了他们回复,你也知道我的回复了。我对他们的话很简单:‘先生们!你们根本没有权利给我任何东西。你们可以询问,但你们要想给予的话,必须自己首先拥有它。但事实根本不是这样!’”[15]后来,1848年的革命者遭到普鲁士和奥地利等邦国君主的血腥镇压,“德意志人的皇帝”这个头衔永远成为历史的一个脚注。
1870—1871年,普鲁士打败法国。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于1871年1月18日在凡尔赛宫镜厅被推举为“德意志皇帝”(德文“Deutscher Kaiser”,英文“German Emperor”),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德意志”是个形容词。其实威廉一世本来是拒绝这个头衔的,为此和俾斯麦争吵了很长时间。威廉一世认为自己更多是普鲁士人,对德意志的认同感较弱,他更喜欢的说法是“德意志之皇帝”(德文“Kaiser von Deutschland”,英文“Emperor of Germany”),注意这里的“德意志”是名词。
“德意志皇帝”和“德意志之皇帝”不是无聊的文字游戏,而是大有深意。简单地讲,前者显得有局限,而后者更崇高。“德意志之皇帝”意味着他统治着德意志,德意志是他的囊中之物;德意志是单一实体。俾斯麦认为,这首先会冒犯那些并不处于威廉一世统治下的德意志人,比如奥地利人、瑞士人和意大利北部的德意志人等;其次,还会得罪已经接受普鲁士主宰的德意志诸邦,比如巴伐利亚和萨克森,让他们觉得自己是比普鲁士低一等的臣民。
在俾斯麦设计的框架内,至少在名义上,普鲁士国王和巴伐利亚国王、巴登大公这些邦君是对等的。俾斯麦设计的帝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诸位邦君互相平等,普鲁士国王是这些邦君组成的主席团的主席,不过主席使用“皇帝”这个威风堂堂的头衔。所以,俾斯麦设计的皇帝并不是对其他邦君拥有绝对主宰地位的专制君主,而是同侪之首(primus inter pares)。[16]即便事实上普鲁士国王就是新帝国的主宰,为了安抚诸位邦君,也不能用“德意志之皇帝”这种倨傲的头衔,并且那样的话也会和诸位邦君保有的部分主权相冲突。另外,“德意志皇帝”让人想起古代的神圣罗马皇帝,主要是代表一种威望,而不是实际的政权。
威廉一世大发脾气,甚至威胁拒绝接受皇位,但最后不情愿地采纳了俾斯麦的建议。用威廉一世自己的话说:“在俾斯麦手底下当皇帝,太难了。”[17]
刚与俾斯麦吵过架的威廉一世气哼哼地走到前台接受大家欢呼的时候,邦君们也很为难,不知道怎么称呼他,究竟是“德意志之皇帝”还是“德意志皇帝”呢。巴登大公急中生智,解决了难题。他带头欢呼:“威廉皇帝万岁!”[18]就这样绕过了棘手的头衔问题。
威廉一世的德意志帝国后来被称为第二帝国,但和神圣罗马帝国没有法理上的延续性。所以,威廉一世的儿子弗里德里希继位时,俾斯麦劝他不要自称“弗里德里希四世”(接着上一个叫弗里德里希的神圣罗马皇帝)。他最后选择沿用普鲁士国王的名号顺序,称为“弗里德里希三世”。
德意志皇帝在自己的普鲁士王国之外的民政权力很小,对立法没有否决权,有权任命的文官很少,不过皇帝是陆海军的最高统帅,也有外交上的决定权。[19]虽然德意志皇帝在法理上的权力并不大,不过因为普鲁士王位和德意志皇位捆绑在一起,德意志皇帝同时是普鲁士国王,而普鲁士是诸邦中最强大者且实力远远超过其他邦国,所以德皇的地位和权势还是非常强大的。
威廉二世时期的政府宣传中,皇帝是德意志人民统一的象征。无论是普鲁士人、萨克森人、巴伐利亚人或是吕贝克这样的城市共和国的市民,都团结在皇帝周围。不过同样在威廉二世统治下,皇帝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逐渐被兴登堡和鲁登道夫领导的陆军总部架空。这两位将军才是德国的真正统治者。而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德国战败投降,皇帝退位,德国不再有皇帝。
二 国王
1701年初,勃兰登堡选帝侯(兼普鲁士公爵)弗里德里希三世从柏林赶往柯尼斯堡。此时他的两大块领地勃兰登堡选侯国和普鲁士公国之间并不连通,而是隔着波兰领土(波属普鲁士)。选帝侯及其家眷和随从此次出行声势浩大,动用了3万匹马和1800辆马车。途经的村庄无不张灯结彩,大道两侧点着熊熊燃烧的火炬,甚至悬挂精美织物。身穿蓝衣、佩戴一种新纹章的传令官在柯尼斯堡城内宣布,普鲁士公国已经被升格为王国,普鲁士公爵成了国王。
新国王的加冕礼于1月18日在柯尼斯堡的御座厅举行,之前已经专门搭建了全新的王座。选帝侯身穿钉有闪闪发光的钻石纽扣的鲜红色和金色长袍,披着白鼬皮镶边的深红色大氅,身边簇拥着男性亲属、廷臣和高官。选帝侯给自己戴上王冠,拿起权杖,接受在场众人的宣誓效忠,然后走进妻子的房间,在大家的见证下为她戴上冠冕。随后国王夫妇走进教堂,接受涂油礼。
当时的勃兰登堡-普鲁士是个不富裕的小国,此次加冕礼及相关庆祝活动的开支却十分惊人,估计高达600万塔勒,相当于全国岁入的两倍。朝廷为了给加冕礼买单,专门征收了一笔“王冠税”,但仅征收到50万塔勒,而仅仅王后的冠冕就耗资30万塔勒。[20]
选帝侯弗里德里希三世(或者,我们用他的新头衔称呼他,弗里德里希一世国王)的儿子和孙子都是强大的君主,相比之下,他的知名度较低。但他自立为国王、将普鲁士公国升级为普鲁士王国的举动,却是普鲁士历史和德意志历史上非常关键的一个节点。本节就来讨论一下德意志历史上的“国王”头衔,以及德意志贵族们前赴后继、为了获得一顶王冠所做的努力。
德意志国王
在中世纪和近现代欧洲语境里,德语世界的“国王”一词(K?nig)和其他欧洲文化里的国王意义大差不差,是一个君主国的国家元首(不管有无实权、有多大的实权)。除了皇帝(神圣罗马皇帝或者拿破仑那样的近代皇帝),国王的衔级最高。至少在名义上,国王的级别低于皇帝,但高于其他统治者,如大公、公爵等。
德语词“K?nig”与英语的“king”、荷兰语的“koning”、瑞典语的“konung”、俄语的“Knyaz”(俄文“Князь”)同源,均出自古日耳曼语,最原始的意思可能是“高贵家系的后代”“出身高贵的人”等等。上述这些词,一般来讲与欧洲的另一套词意义等同,如拉丁语“rex”、法语“roi”、西班牙语“rey”等。
德意志语境内,国王的最早起源可能是古典时代日耳曼部族的酋长和军事领袖。从法兰克人的加洛林帝国分家出来的东法兰克王国后来演化为中世纪的德意志王国,德意志国王就是选举产生的,没有演化为绝对专制的君主。在“皇帝”一节里,我们已经讨论过,德意志国王与神圣罗马皇帝这两个身份融为一体,对德意志历史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1530年查理五世获得教宗加冕之后,历代当选的德意志国王自动成为神圣罗马皇帝。
神圣罗马皇帝不仅是德意志国王,名义上还是意大利国王和勃艮第国王,不过这两个名义王国在大部分时间里不是皇帝实际或直接控制的领地。皇帝起初对意大利北部所谓“帝国的意大利”(Reichsitalien,源自8世纪查理大帝征服的伦巴第王国)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弗里德里希一世·巴巴罗萨(Friedrich Ⅰ. Barbarossa)等皇帝为了迫使意大利臣服而消耗了很多力量和资源,但随着施陶芬皇朝灭亡,帝国实质上丧失了意大利。以后的皇帝一般不再奉行“意大利政策”(Italienpolitik),于是德意志和意大利分道扬镳。不过一直到神圣罗马帝国解体,意大利王国始终是帝国名义上的一部分,皇帝是意大利北部若干诸侯的名义宗主。
波西米亚国王
神圣罗马帝国框架内的另一个王位是波西米亚国王,这个身份最早甚至根本不是德意志的,而属于斯拉夫人。806年,查理大帝强迫波西米亚的斯拉夫部族向法兰克帝国称臣并每年纳贡500马克白银与120头公牛。法兰克帝国分裂之后,波西米亚是东法兰克王国即后来的德意志王国的臣属。845年,14位波西米亚酋长及其追随者在雷根斯堡受洗,但此后仍然与东法兰克不断发生冲突。869年,东法兰克王国再次强迫波西米亚的斯拉夫部族称臣。[21]与此同时,9世纪,斯拉夫人的另一支摩拉维亚人在今天的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一带建立了相当强大的国家“大摩拉维亚”,后来它亡于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入侵。大摩拉维亚的一部分向东法兰克王国效忠,演化为波西米亚公国。950年,东法兰克国王奥托一世打败波西米亚公爵波列斯拉夫一世(Boleslav Ⅰ,915?—972?,属于普热米斯尔家族),迫使其再度称臣。此后波西米亚人为奥托大帝效力,配合德意志人在955年著名的莱希菲尔德之战中打败马扎尔人。[22]奥托一世凭借这次辉煌胜利获得教宗加冕,成为神圣罗马皇帝。
波列斯拉夫一世的后代、波西米亚公爵弗拉季斯拉夫二世(Vratislav Ⅱ,1035?—1092)在神圣罗马皇帝亨利四世与教宗格里高利七世的“叙任权斗争”(皇帝与天主教会的斗争)中拥护皇帝,为其提供大量白银和兵员,因此得到亨利四世的奖赏,于1085年从皇帝那里获得“波西米亚国王”的头衔,称“弗拉季斯拉夫二世国王”。但这个王位仅限他本人享有,不能世袭。[23]1158年,波西米亚公爵弗拉迪斯拉夫二世(Vladislav Ⅱ,1110?—1174)因为坚决支持皇帝弗里德里希一世·巴巴罗萨针对意大利的行动,被皇帝提升为波西米亚国王,称“弗拉迪斯拉夫一世”。但因为这次提升没有征询教宗的意见,所以该头衔仍然仅限于弗拉迪斯拉夫一世国王本人使用,他的后代和继承者不能自动获得国王头衔。[24]
1198年,普热米斯尔家族的波西米亚公爵奥托卡一世(Ottokar Ⅰ. P?emysl,1155?—1230)利用施陶芬家族与韦尔夫家族争夺帝位的冲突,从施陶芬家族的菲利普国王那里获得波西米亚王位,并将波西米亚从公国提升为世袭王国。[25]1212年,皇帝弗里德里希二世为了感谢奥托卡一世对他的支持,正式承认了这种升级。[26]波西米亚王国仍然是帝国的臣属,但有很强的独立性,因为弗里德里希二世的注意力主要在地中海世界。1254年施陶芬皇朝灭亡后,德意志“大空位期”的混乱也对波西米亚人“闷声发大财”有利。
13世纪,波西米亚王国一度统治了今天的奥地利、斯洛文尼亚和意大利北部,成为中欧强国。波西米亚国王也成为神圣罗马帝国框架内最强大、最富裕的诸侯之一。同样在这个时期,大量德意志人向东迁徙,来到波西米亚定居,两个民族的交流很普遍,波西米亚出现了许多德语区。大约1300年,波西米亚的150万人口当中估计有六分之一是德意志人。[27]
1306年,普热米斯尔王朝绝嗣,哈布斯堡家族和克恩滕的亨利(Heinrich von K?rnten,1265?—1335,娶了普热米斯尔末代国王的妹妹)争夺波西米亚王位,最终都以失败告终。渴望和平的波西米亚贵族和教士推举卢森堡伯爵约翰(神圣罗马皇帝亨利七世的儿子)为波西米亚国王。为了加强合法性,约翰还娶了普热米斯尔末代国王的另一个妹妹。[28]从这时起,德意志人开始成为波西米亚君主。约翰国王后来双目失明,但凭借顽强的毅力和娴熟的政治手腕在欧洲纵横捭阖,最终把自己的儿子扶持到皇帝的宝座上,让卢森堡家族成为欧洲最显赫的家族之一,使波西米亚王国的地位大大提升,布拉格也一跃成为欧洲最重要的大都市之一。后来,“盲人约翰”干预英法百年战争,支持法国,在著名的克雷西战役当中阵亡。[29]
约翰的儿子查理四世于1347年继承了波西米亚王位,1355年在罗马被加冕为神圣罗马皇帝。查理四世统治时期是捷克的黄金时代之一,他也是德意志历史上最重要的皇帝之一,颁布了《金玺诏书》(Goldene Bulle),确定了选举皇帝的规则,令波西米亚国王成为七大选帝侯之一。他还创办了布拉格大学,这是德语世界最古老的大学。
查理四世的次子西吉斯蒙德皇帝(同时是匈牙利国王)去世后,他的女婿、哈布斯堡家族的阿尔布雷希特二世(德意志国王,但未加冕为皇帝)继承了岳父的波西米亚和匈牙利王位,但未得到波西米亚人和匈牙利人的普遍支持。此后经过一系列内战和动乱,波兰雅盖沃家族的弗拉迪斯拉夫二世(Vladislaus Ⅱ,1456—1516,他的母亲是哈布斯堡家族成员,外祖母是西吉斯蒙德皇帝的女儿)被推举为波西米亚国王,后来他还成为匈牙利和克罗地亚国王。1526年,奥斯曼帝国入侵匈牙利,在当年8月29日的第一次摩哈赤(Mohács)战役中大败匈军。匈牙利国王拉约什二世(1506—1526,弗拉迪斯拉夫二世的儿子,同时也是波西米亚国王)战败身死。他没有子嗣,于是按照之前的安排,他的姐夫(同时也是妻兄)斐迪南(属于哈布斯堡家族,后成为神圣罗马皇帝斐迪南一世)入主匈牙利和波西米亚(当然也经历了艰苦的斗争)。从此,一直到1918年10月28日捷克斯洛伐克宣布独立,波西米亚的王冠一直属于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
图2-3 《金玺诏书》的一个副本,现存斯图加特档案馆
寻求新王冠
在神圣罗马帝国框架内,传统的王冠就只有上面这几顶。而德意志诸侯当中野心勃勃想提升自己的衔级、当国王的人不在少数。不过因为帝国政体的限制,很难在帝国框架内设立新的王位。于是不少强大、富裕而大胆的诸侯“曲线救国”,在帝国境外寻求王位。
1697年,萨克森选帝侯“强壮的”奥古斯特通过巧妙运作和广泛贿赂,当选为波兰国王和立陶宛大公(称“奥古斯特二世”),为此不惜皈依天主教。原本萨克森是新教的主要捍卫者,当年就是萨克森统治者帮助了马丁·路德,而如今萨克森选帝侯成了天主教徒,这在萨克森境内招致许多反对。波兰和神圣罗马帝国一样奉行选王制,缺乏中央权威。奥古斯特二世试图扭转波兰混乱和虚弱的局面,企图加强中央王权,把波兰王位改为他的家族世袭之物,但失败了。奥古斯特二世和他的儿子奥古斯特三世主要是在俄国彼得大帝的支撑下,才勉强保有波兰王位。而等奥古斯特三世驾崩后,俄国女皇叶卡捷琳娜大帝就用武力支持自己的老情人波尼亚托夫斯基成为波兰国王。他也是波兰的末代君主。
对德意志历史影响最大的一次提升,要数1700年霍亨索伦家族的勃兰登堡选帝侯弗里德里希三世与利奥波德一世皇帝达成协议,在帝国境外建立普鲁士王国,自立为“在普鲁士的国王”(K?nig in Preu?en),称“弗里德里希一世”。此时哈布斯堡家族与法国波旁王朝争夺空缺的西班牙王位的战争即将打响,利奥波德一世为了争取勃兰登堡的支持,同意弗里德里希三世将自己的普鲁士公爵身份提升为国王。弗里德里希则同意出兵8000人支持皇帝,并做了其他一些慷慨的支持哈布斯堡家族的保证。
不过,双方的协议中明确表示,皇帝并没有“创设”一个新王位,而仅仅是“认可”这个新王位。换句话说,柏林和维也纳之间的协议虽然表面上承认皇帝是基督教世界最高世俗领袖,设立新王位需要皇帝批准,但实际上也表示普鲁士王位是完全独立于皇帝和帝国的,皇帝的批准只是客套,而不是必需的。[30]而且,在1701年1月18日柯尼斯堡举行的加冕礼上,弗里德里希一世是自己给自己加冕的,意思是他的王位独立于任何世俗和宗教权威(仅需对上帝负责)。[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