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奈特·冯·德罗斯特-许尔斯霍夫男爵小姐(Annette von Droste-Hülshoff,1797—1848)是德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女作家之一。1989年西德发行的第四套也是最后一套德国马克中,20马克面值纸币的正面是德罗斯特,背景是她在人生后期常住的迈尔斯堡,纸币的背面是钢笔和榉树,象征她的小说《犹太人榉树》(Die Judenbuche)。1961—1965年西德发行一套16枚系列邮票“重要的德国人”(Bedeutende Deutsche)中就有德罗斯特的纪念邮票。
德罗斯特出身于威斯特法伦血统最古老的贵族世家,少女时代就有才气,7岁时就被称为“第二个萨福”。[154]她与威廉·格林、奥古斯特·威廉·施莱格尔等文人有交往。二十出头的时候,德罗斯特不幸卷入一场恋爱丑闻,无法继续留在贵族的社交圈,更没有机会缔结门当户对的婚姻。这样的沉重打击对她的一生造成了灾难性影响。“荒芜和晦暗”“死亡”“枯萎”“呆滞”是她诗中经常出现的词汇,也是她对自己生活和灵魂的写照。[155]
结识了比自己年轻17岁的男作家列文·许京(Levin Schücking,1814—1883)之后,德罗斯特终于有了心心相印的“灵魂伴侣”。“她对许京的感情既有母性的关爱,也有恋人之间的情爱,更有志同道合者之间的理解。”[156]许京是第一个发现德罗斯特的文学天才的人,并鼓励和支持她写作。但与许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因为许京结婚而骤然结束,这对德罗斯特是又一次沉重打击。
除了宗教诗集《宗教年》(Das geistliche Jahr)之外,德罗斯特还写了大量以家乡威斯特法伦为背景的叙事谣曲,大多以疯狂、复仇、犯罪和惩罚为主题,常有鬼怪的元素。而她描绘家乡风景的《荒原画卷》(Haidebilder)则是德语抒情诗历史上的里程碑,描绘的是德语诗歌里从来没有过的荒原和沼泽。“在她的笔下,每一处细节、每一种声响都被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闪亮的雨滴挂在荒原的柏树上,像水晶挂灯上的玻璃垂饰,绿草在阳光中颤抖,掩在甲虫的金色甲壳和蝉的透明的翅膀下。德罗斯特的听觉甚至比视觉还要灵敏,她能听到一只苍蝇发出的恐惧的叫声、小草的沙沙声和一个浆果落地的声音。德罗斯特把感官所捕捉到的各种感觉全部记录下来。”[157]
19世纪最重要的德语女作家玛丽·冯·埃布纳-埃申巴赫男爵夫人(Marie von Ebner-Eschenbach,1830—1916)是一位摩拉维亚-奥地利伯爵的女儿,对文学的兴趣自幼受到继母的鼓励和培养。她的丈夫(也是表兄)是物理学和化学教授,也是陆军副元帅,对妻子的文艺创作大力支持。埃布纳-埃申巴赫创作戏剧和小说,并且思想进步,致力于用作品改变社会,提升道德和人性。她的代表作是小说《村里收容的孩子》(Das Gemeindekind),体现了她的人道主义思想,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如果富人都能与人为善,那就不会有社会问题。”[158]小说里的姐弟俩命运不幸,父亲因杀人被处以绞刑,母亲也坐牢。姐姐得到地主的同情,被送到教会学校读书。弟弟由村里抚养,因为父母的恶名而受到歧视,甚至被诬陷为投毒者。他自甘堕落,打架斗殴,甚至偷窃。但在姐姐的影响下,他改过自新,逐渐赢得村里人的尊敬。母亲刑满释放之后,他不顾村里人的恶意攻击,坚持把她接回家赡养。埃布纳-埃申巴赫坚信人性本善,不管出身和社会地位,只要坚持自我教育,就有机会在社会里拥有自己的位置。
埃布纳-埃申巴赫在世时就得到公众认可,1898年获得奥地利艺术与文学十字勋章,1900年成为维也纳大学的第一位女性荣誉博士。20世纪后半叶,奥地利和德国都发行过以她为主题人物的纪念邮票。
威廉·冯·波伦茨(Wilhelm von Polenz,1861—1903)是出身萨克森贵族地主家庭的小说家。他自己是庄园主,熟悉农村生活,作品有自然主义色彩,多写资本主义对农村和农民生活的破坏性影响。他的《沟滩》(Der Grabenh?ger)写的是一个破落的容克地主采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过程。他的代表作、长篇小说《比特纳的农民》(Der Büttnerbauer)描写一个农民“辛勤劳动,含辛茹苦,竭力想保住父亲留下的大院,但无力与资本主义和技术的强大力量相抗衡”,最终破产并自杀。这部小说一出版就得到大作家特奥多尔·冯塔纳的赞赏,托尔斯泰于1902年为该小说的俄译本撰写序言,列宁也表示喜欢该书。波伦茨的手法近乎白描,很少用形容词,风格冷峻,但流露出对弱者的同情,也贯穿着幽默。[159]
德特勒夫·冯·李利恩克龙男爵(Detlev von Liliencron,1844—1909)是出身于基尔的大诗人,年轻时从军,参加过普奥战争和普法战争,以自己的军旅生涯为题材创作过许多诗歌和短篇小说,如将近40岁时发表的第一部诗集《副官骑马出行》(Adjutantenritte)描绘了“浪漫主义化的战争图景,表达了顽强的自由思想,热烈的爱情之快乐和青春的独立意识。诗人对构词和词的复合之大胆,令人刮目相看”。他的贵族气质、对战争的歌颂和忠君思想得到皇帝的认可。李利恩克龙在六十大寿时,威廉二世皇帝赐给他一笔年金。不过李利恩克龙更关注的其实是大自然、爱情和死亡。他的诗作“散发着泥土的芬芳和葡萄酒的馥郁。他的抒情诗通过优美、严整的形式,用鲜明的语言描绘听觉和视觉的瞬间印象”。[160]
大诗人和剧作家胡戈·冯·霍夫曼斯塔尔在奥地利享有“贵人”(Edler)的贵族头衔,有犹太、德意志和意大利血统,是银行家的独生子,生活优裕,是著名的“青年维也纳”文学流派的核心人物之一。霍夫曼斯塔尔还是中学生时就写出了不朽的诗篇和散文,是“早熟的伟大奇迹。世界上大多数伟大作家都有个准备阶段和发展过程,也有的作家开始时非常光灿耀目,但很快就文思枯竭,像流星一样陨落了。霍夫曼斯塔尔则不一样,他的起点很高,一开始就完全成熟,非常完美,非常辉煌,而且多年以后他的光辉依然不减”。[161]霍夫曼斯塔尔的名诗有《旅行之歌》(Reiselied,1898),写他从瑞士翻越阿尔卑斯山到意大利的一次旅行经历。他与著名戏剧导演马克斯·赖因哈特和著名作曲家里夏德·施特劳斯的友谊与强强联合让他的许多作品被搬上舞台、走向世界,比如著名的歌剧《玫瑰骑士》(Rosenkavalier)和充满中世纪宗教气息的《耶德曼》(Jedermann)。
图7-8 德特勒夫·冯·李利恩克龙男爵(拍摄者不详,1871年)
在现当代的高级贵族(或者说统治者)当中,舞文弄墨最有名的要数黑森的末代大公恩斯特(1868—1937),他是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的外孙,他的妹妹就是俄国末代皇后亚历山德拉。恩斯特大公以“E.曼”的笔名写过多部戏剧(并且得到公演)和一部诗集。他同时也是文艺赞助者,以“我的黑森繁盛,艺术在黑森也繁盛”为宗旨,于1899年建立了著名的达姆施塔特艺术家村(Darmst?dter Künstlerkolonie),让设计大师彼得·贝伦斯(Peter Behrens)、画家汉斯·克里斯蒂安森(Hans Christiansen)等人在这里创作。艺术家村在1901—1914年举办了多次艺术展。[162]
贵族翻译家
因为我自己是翻译工作者,所以对翻译和译者的问题特别感兴趣。在德意志贵族当中也出过一些翻译家,对文化交流做过贡献。
拿骚-萨尔布吕肯伯爵夫人洛林的伊丽莎白(Elisabeth von Lothringen, Gr?fin von Nassau-Saarbrücken,约1395—1456)通过翻译法文的散文罗曼司,为近代早期高地德语文学做出了很大贡献。她夫家的领地拿骚-萨尔布吕肯是德意志西部的一个小邦,紧邻法国,受到法国文化的熏陶。伊丽莎白翻译了四部法文作品,题材类似于帝王传奇和骑士小说。《赫尔平》(Herpin)的主人公布尔日的赫尔平是查理大帝的封臣,遭到奸臣谗言陷害,不得不流亡。他们的孩子吃狮子的奶长大,所以叫“狮子”。他成长为勇敢的骑士,后来娶了一位公主。赫尔平夫妇和狮子夫妇后来都被敌人害死,第三代人才复仇并返乡。《席必勒》(Sibille)讲的是君士坦丁堡皇帝的女儿席必勒嫁给查理大帝。一个卑劣的侏儒对王后抱有非分之想,遭到拒绝后陷害她,让查理大帝误以为她与人通奸,将她赶走。席必勒在流亡过程中经历了很多冒险,最终与丈夫和好如初。《洛赫尔和马勒尔》(Loher und Maller)讲的是查理大帝与席必勒的儿子洛赫尔因为生活放荡被父亲放逐,外出冒险。马勒尔是一位外国王子,与洛赫尔是好友。两人经历千难万险,但都凭借勇气和智慧逢凶化吉。洛赫尔娶了拜占庭皇帝的女儿,春风得意,但遭到兄弟路德维希身边奸臣的陷害,与路德维希发生冲突,甚至遭到阉割。在马勒尔帮助下,洛赫尔打败了路德维希,与他和解。后来洛赫尔无意中杀死了马勒尔,遭到马勒尔亲人的报复,最后与之和解。洛赫尔最终当了隐士。《胡戈·沙普勒》(Huge Scheppel)是法兰西的卡佩王朝创始人的故事,不过与史实相距甚远。伊丽莎白的这几部翻译作品在当时都颇受欢迎,在德语文学史上也算青史留名。[163]
贵为萨克森国王的约翰(1801—1873)还有一个身份是翻译家。1821—1822年,当时还是王子的约翰在意大利旅行,在帕维亚偶然得到但丁《神曲》的一本初版书。这激发了他对这部经典名著的极大兴趣,决心将其翻译成德文。还在旅行期间,他就开始研读但丁的杰作,回到德累斯顿之后开始翻译。1826年,他在自己主持的晚间沙龙上首次朗诵了他翻译的《神曲·地狱篇》的前十节。此后25年里,这样的沙龙每个月在约翰王子的宅邸举办一次,1832年起该沙龙获得了“但丁学院”的美名。参加沙龙并与约翰讨论文学的人有语文学家、历史学家、艺术家、作家、天文学家、自然科学家。通过与学者的交流,约翰王子获益匪浅。他不仅仅是简单地翻译《神曲》,还撰写了大量研究和评论文章。他用“真理之友”(Philalethes)的笔名从1828年开始出版自己的德文评注版《神曲》译本,大约到1866年出齐。至今他的译本仍然是德语世界文笔最优美、学术上最可靠的《神曲》译本之一。在德意志诸侯当中,约翰享有学者的盛名。与他私交甚笃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经常亲昵地称他为“教授”。[164]
六 竞技场上的角逐:贵族的比武
在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的欧洲,竞技/比武(Turnier)是骑士阶层锻炼武艺、模拟实战的手段,也是具有观赏性和表演性的娱乐活动。没有实战的时候,骑士可以通过比武来争夺荣誉和声望,有时还有金钱,或者观众席上贵妇小姐的青睐。
一般认为,后来在全欧流行的比武形式是12世纪的法兰西人发明的,逐渐传到英格兰、德意志等国。而在德意志,最早发展比武的地区是下洛林,即法兰西和德意志交界、两种文化接触与交流最频繁的地区。[165]
根据德意志史书的记载,东法兰克国王“捕鸟者”亨利(奥托大帝的父亲)在938年最早制定了比武的规章制度[166],并亲自参加比武。德语词“Turnier”的词源是古法语“tornoi”,本意为“旋转”[167],指的是马上作战时运用剑或长枪时的常见动作[168]。德语文献里最早使用“Turnier”这个词的是弗赖辛主教奥托(Otto von Freising,约1112—1158,德意志国王康拉德三世的同母异父弟弟)的著作。而德语文献里最早对比武的描述出自爱情歌手乌尔里希·冯·列支敦士登(Ulrich von Liechtenstein,约1200—1275)的作品,他自己也是骑士,参加过至少一次比武。[169]
五花八门的打法
比武有多种形式,最重要的有全甲格斗(法文“Mêlée”,德文“Buhurt”),即骑士们分成两组,群体对抗;或者长枪比武(Tjost),即两名身披重甲的骑士骑着马迎面冲锋,努力用长枪将对方击倒。胜利者可以俘获失败者,从他那里获取赎金。武艺高强的骑士可以靠在比武大会上挣得的赎金发大财。当然也有人因为比武而散尽家财。很多年轻、贫穷的骑士(尤其是没有希望继承家产的次子)往往靠参加比武大会获取赎金为生。他们有时会组队参加集体比武。
全甲格斗的具体定义其实有争议,有时把真实的武装冲突也称为“Buhurt”,有时则仅指比武。有的人区分全甲格斗和竞技比武(Turnier),认为前者主要是表演性质,后者的危险性更高;前者一般不用铠甲,且用钝器;后者则披坚执锐;前者可以随时举行,只需要合适的场地,后者则需要提前几周下战书和准备。但即便中世纪史书也常把这些概念混为一谈,所以很难给出准确的定义。总的来讲,在德意志,全甲格斗出现得比法兰西风格的比武要早。
德意志人所谓的“棍棒比武”(Kolbenturnier)其实不一定用棍棒,也可能用硬头锤、钉头锤、连枷和钝剑,目标是击落对方的头盔装饰。棍棒比武是一种较高级的、符合贵族身份的比武形式。棍棒比武有两种:一对一;或者两组对抗,可能有200—300人参加。参加棍棒比武的人身穿板甲或胸甲,佩戴特殊的头盔,只允许击打对方的上半身。赎金是比赛开始前约定好的,不能坐地起价。历史上最后一轮著名的“棍棒比武”是1479—1487年在德意志南部维尔茨堡、美因茨、海德堡、斯图加特、因戈尔施塔特、安斯巴赫、班贝格、雷根斯堡和沃尔姆斯这九座城市举行的“四邦比武”(Vier-Lande-Turniere)。所谓“四邦”是德意志的几个传统地区:弗兰肯、施瓦本、莱茵河流域和巴伐利亚。这九场比武大会留下了丰富详尽的史料,从史料可以看出这些大会规模宏大,热闹非凡,不亚于诸侯婚礼期间的节庆。1479年1月10—12日在维尔茨堡举行的比武有约780名骑士、总计1500名参与者,动用了4073匹马。1481年海德堡的比武有441名骑士,1482年海德堡的比武有520名骑士参加。这几轮比武的程序差不多。第一天,展示纹章和头盔,贵妇在裁判帮助下核实参赛者的资格(比如在1481年的海德堡比武大会上,441名参赛者有90人的资格被否决)。第二天,参赛者分成两组,在城市的市场上对抗;随后可能用钝剑比试第二轮,或者增加一对一的长枪比武。当晚,向胜利者颁发奖品,举行宴饮和舞会。活跃气氛需要女性,贵族一般要带至少一名贵族小姐或贵妇来参加宴饮和舞会,否则要交罚款。1480年的美因茨比武大会有128名贵族女子出席,其中有9位伯爵夫人。[170]
比武有很大的危险性,因比武而死伤的人很多。德意志最早的记载比武的文献之一是僧人贝托尔德(Berthold)在12世纪所写的《茨维法尔滕编年史》(Zwiefalter Chroniken),其中描写了哈布斯堡家族的海因里希的死亡:“他经常从事这种亵渎神明的比武和危险的娱乐,最后在比武中不幸死亡。”[171]中世纪编年史里对比武造成死亡的事件记述很多。1175年,仅在萨克森就有16名骑士死于比武。[172]
所以历史上经常有对比武的禁令。教会甚至威胁对参加比武的人施加绝罚,不准以基督教仪式安葬比武的死者。[173]1130年,教宗英诺森二世宣布禁止比武,“因为这些游戏和活动无非表现了他们的力气和轻率”,并且比武妨碍了骑士履行参加十字军东征的义务。[174]不过也有教会的权贵参加比武。1316年,教会才撤销了不准死于比武的人获得基督教葬仪的禁令,那时的比武已经不像之前那样危险。[175]
贵族的游戏
从一开始,比武就是贵族的特权,参加比武的骑士要展示自己的纹章。与市民阶层女子结婚的贵族想要参加比武时会受到重重阻挠。中世纪南德贵族有专门的比武社团,要求社团成员在日常生活中也要维护自己的形象,规范自己的言行,并将市民排除在比武活动之外,比如规定凡是从事商贸的人都没有资格参加比武。在1484年的斯图加特比武大会上,一位名叫“西格蒙德·冯·格布萨特尔”(Siegmund von Gebsattel)的骑士的参赛资格受到怀疑。于是他请11位有身份的人写信证明,过去50年里他有四位祖先参加过比武,所以他也有资格参加。为了洗去耻辱、避免自己的后代受影响,他详细记录了“四邦比武”以及自己的参与情况。[176]
不过在贵族内部,比武带有平均主义色彩。至少在理论上,一名贫穷的普通骑士也可以挑战有权有势的诸侯,在比武场上打败对方,赢得荣耀。
比武的场地最初是城堡的庭院,后来越来越多地改到城市周边,甚至城内。维也纳、慕尼黑、海德堡和德累斯顿和上面提及的九座城市都是经常举行比武的著名城市。这会吸引很多平民来观看,而为了给观众提供饮食和娱乐,很快出现了相关的旅游业和服务业。比武大会往往变成盛大的节日,会有来自远方的乐师、驯兽人、杂耍艺人、说书人、娼妓为观众服务。另外,也会有医生专门赶来为比武者提供服务。
贵族女性对比武大会非常感兴趣,观众席上往往坐满了太太小姐。她们往往有自己最倾心的英雄好汉,就像现代人追星一样。年轻的迪特尔·冯·卡策内尔恩博根(Diether von Katzenelnbogen)伯爵在一次比武中负重伤而死,许多仰慕他的贵族女性将他的遗体送到莱茵河边,等待用船将他送回家。而有的骑士之所以参加比武,就是为了女人。1226年,图林根的骑士瓦尔特曼·冯·塞丁施塔特(Waltman von Seidingstadt)向别人发起长枪比武的挑战时,将自己的全套装备和一名衣着华丽的少女作为胜利者的奖品。果然很多人受到吸引,接受他的挑战。不过他力克群雄,最后把少女带回去了。[177]
到了中世纪后期,比武大会更具有表演性和戏剧性。参战的骑士可以打扮成历史或神话人物,可以使用具有象征意义的徽记图案。14世纪起,骑士的军事意义逐渐减小,直至消失。比武成为贵族阶层自我展示、彰显威仪的好机会,也成为专属于贵族的少数领域之一,所以他们格外积极地捍卫这个领域,排斥市民参加比武。年轻的骑士还可以借此机会在富裕领主那里找到薪水丰厚的职位,或者缔结有价值的人脉,或者甚至找到一门好亲事。所以比武大会也是贵族的交流中心、婚姻市场和社交场所。用1436年一位西班牙外交官的话说,南德的贵族平时都待在自己的城堡和宅邸,若不是定期聚会的话,简直没有机会互相认识、缔结友谊、商谈联姻和了解骑士的生活方式,而比武大会能够提供这样的机会。[178]
七 森林与火枪:德意志贵族的狩猎
康熙皇帝爱好狩猎。史书记载了他自称的战绩:“朕自幼至今,凡用鸟枪弓,获虎一百三十五,熊二十,豹二十五,猞猁狲十,麋鹿十四,狼九十六,野猪一百三十二。哨获之鹿凡数百。其余围场内、随便射获诸兽,不胜记矣。朕曾于一日内,射兔三百一十八。若庸常人,毕世亦不能及此一日之数也。”[179]他显然为之洋洋自得。
图7-9 14世纪的骑士比武
与东方的皇帝相似,西方君主也有惊人的狩猎战果。德皇威廉二世在狩猎中崇尚火力,追求数量,每次出猎都带两支枪,一次打死800只兔子,另一次击毙925只雉鸡。在10次狩猎中,他共猎获3892只猎物。[180]威廉二世很可能和康熙一样自豪。但我们知道,德皇的战绩受到了一些贵族的白眼。在当时的德国贵族眼中,以如此宏大的规模屠杀动物是粗俗不堪的事情,违背了贵族的狩猎传统与准则。
那么,狩猎对德意志贵族来说意味着什么?狩猎在德意志贵族的历史上发挥了什么作用?
狩猎:贵族的特权和生活方式
和其他欧洲国家一样,在德意志,从中世纪到近代早期,狩猎一度是贵族的特权。
在等级森严的社会,人分三六九等,猎物和狩猎活动也有高贵与低贱之分。高级狩猎(Hoher Jagd)的猎杀对象是“高级猎物”,包括绝大多数有蹄类动物、熊、松鸡、猞猁、雉等,只有贵族、国家和教会的高层人士才有权享受高级狩猎。低级狩猎(Niederer Jagd)的对象是兔子、狍等小型动物,可供平民捕猎。贵族不屑于捕捉低级猎物,而平民若胆敢染指高级猎物,就是僭越。
贵族不仅在自己的领地狩猎,也可以在公地(草场、森林、沼泽等)狩猎。国王或诸侯的猎苑当然禁止平民入内打猎,哪怕打只兔子也不行。贵族在公地甚至农民的土地行猎,往往践踏庄稼,造成各种麻烦与事端;而且野兽常常糟蹋农民的庄稼,伤害农民的牲畜,农民如果去猎杀野兽,又可能会遭到贵族的惩罚;农民甚至被禁止建造坚固栅栏、陷阱等设施来防备野兽;贵族狩猎时常常调动大批农民驱赶猎物和侍奉贵族,这种徭役让农民深恶痛绝。[181]
对贵族狩猎特权的抗议是德意志历史的一条线索。而抗议的一种常见方式就是偷猎:闯入贵族的禁猎区,偷走属于贵族老爷的兔子或鹿。德意志历史上有一位传奇的偷猎者,名叫“马蒂亚斯·克罗斯特迈尔”(Matthias Klostermayr,1736—1771),他带领的一帮伙计不仅偷猎,而且劫富济贫,是“巴伐利亚的罗宾汉”和民间英雄,不过最后被政府军抓住,死得很惨。[182]
狩猎除了是贵族特权身份的象征,在中世纪还是贵族军事训练的手段,帮助他们磨炼体魄,学习骑术、射击、侦察、追踪、组织和领导技能。大型狩猎是作战的模拟和排练。狩猎也是贵族的生活方式、休闲娱乐和社交活动。与狩猎相关的装备和设施,比如猎苑、宫殿、服装、枪械、猎犬、猎鹰,都需要不小的开支,这能让贵族与其他阶层拉开社会地位上的距离。所以狩猎是彰显贵族财富与地位的手段。对帝王而言,狩猎还是一种仪式,显示帝王的身体素质、军事技能和谋略,并以象征意义强调帝王对土地的统治。[183]黑森方伯菲利普教导他的儿子们,狩猎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趁机巡视自己的领地,并让人民有机会直接与领主交流和“告御状”。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松德堡的弗里德里希二世(1559—1588在位)利用长时间的狩猎来与自己属下的贵族接触和交流。[184]而到了近现代,狩猎还是对新型社会感到无所适从的贵族逃避现代生活的港湾。
从中世纪到19世纪:眼花缭乱的取乐方法
最具贵族气质的狩猎方式要数鹰猎。施陶芬家族的神圣罗马皇帝弗里德里希二世(1194—1250)是这方面的专家。这位皇帝是德意志人的君主,但因为在西西里长大成人,气质更像意大利人和东方人,并且是一位远远超越时代的博学通才。他更像现代人,而不是中世纪人。他对自然科学、哲学、语言学等都兴趣浓厚且颇有造诣。他喜欢研究鸟类和其他动物,亲自撰写了一本关于鹰猎的专著《鹰猎的艺术》(De arte venandi cum avibus),展现出对野生动物的渊博知识和深刻理解。这样的知识在13世纪是罕见的。该书基于皇帝本人的细致观察和实验,而且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极强,因为它融入了皇帝多年放鹰打猎的经验。这既是鹰猎的使用手册,又是鸟类学研究专著。他写作本书受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启发,但他不盲从权威,而是参考其他作者的著作并结合自己的观察,纠正了亚里士多德在该学科的很多错误。他说自己写书的目的是“展现事物的本来面目”(manifestare ea que sunt, sicut sunt)。有意思的是,皇帝还用猎鹰来做实验,比如遮住猎鹰的眼睛,判断它是通过嗅觉还是视觉来发现猎物。[185]他在自己宫廷雇用的养鹰人有50人之多。他还写信要求吕贝克城提供猎鹰,甚至从格陵兰订购猎鹰。他还请人将阿拉伯人关于鹰猎的著作翻译成拉丁文,并聘请多名来自埃及和阿拉伯半岛的穆斯林养鹰人到他的宫廷当差。据说猎鹰头罩(Falkenhaube,不行猎时束在鹰头上,遮住鹰的眼睛)就是他从阿拉伯世界引进欧洲的[186]。传说弗里德里希二世与蒙古大汗通信时,蒙古人命令他臣服于大汗,然后可以在大汗宫廷获得一个职位。弗里德里希二世开玩笑说自己可以当大汗的养鹰人。[187]
图7-10 《鹰猎的艺术》的一页
一直到18世纪,弗里德里希二世关于鹰猎的著作仍然在德意志贵族圈子里得到流传和阅读,鹰猎也一直受到富裕贵族的青睐。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皇帝的第一任妻子,给哈布斯堡家族带来了巨额财富与广袤领土的勃艮第的玛丽,酷爱鹰猎,婚后甚至把猎鹰带进卧室。[188]勃兰登堡-安斯巴赫边疆伯爵卡尔·弗里德里希(1712—1757)宫廷的记载显示,他在1730到1755年间用猎鹰捕捉到34429只猎物。科隆大主教和选帝侯克莱门斯·奥古斯特·冯·维特尔斯巴赫(1700—1761)显然也热爱鹰猎,因为他在布吕尔(Brühl)的奥古斯图斯城堡的楼梯饰有猎鹰图像,他还在那里建了一座猎苑,叫作“鹰趣”(Falkenlust)。[189]
类似的猎苑星罗棋布地点缀于德意志的森林地带,彰显贵族对狩猎的热爱和他们的富有。黑森-达姆施塔特是个小国,但其统治者拥有十几处猎苑,而且有的猎苑简直就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宫殿和园林。黑森-达姆施塔特方伯名下的猎苑“猎人谷”(J?gertal)有14座建筑之多。小小的狄安娜堡(Dianaburg)只是猎苑内一个用来观察和吃饭的亭子,也有精美的洛可可装潢。设有多处猎苑主要是为了防止一地的猎物资源枯竭。诸侯需要到不同地方打猎,这意味着一年可能有几个月时间在路上,这是诸侯与自己的乡村臣民接触交流、展示自己、彰显自己统治权的好办法。[190]
图7-11 狄安娜堡(Georg Adam Eger绘,1768年)
15世纪起德意志开始出现大型围猎(eingestellte Jagd):先调动大批农民将猎物驱赶和聚拢到一处(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好几周,这也是农民为贵族提供的一种徭役),然后由贵族守株待兔地将其一举歼灭。特别受欢迎的做法是把猎物驱赶到湖边或河边,这样公子王孙和贵妇就可以优哉游哉地坐在船上开枪,不用费力去追逐。[191]
17世纪80年代,德意志贵族从法国人那里学会了用大群猎狗追踪猎物的追猎(Parforcejagd)。这需要大量专业猎手、马匹和猎狗,所以成本很高,不是所有贵族都负担得起。比如,七年战争之后,普法尔茨选帝侯卡尔·特奥多尔(1724—1799)因为财政拮据,不得不放弃追猎。[192]
符腾堡贵族特别会玩。1763年,符腾堡公爵卡尔·欧根庆祝自己的生日,举行一场狩猎大会,一次就猎杀了5000头野兽。1782年,为了欢迎俄国的保罗大公(后来的保罗沙皇,他娶了卡尔·欧根的侄女)到访符腾堡,新一次狩猎打破了之前的纪录,猎获了6000头鹿和2500头野猪。[193]
除了狩猎之外,德意志贵族还有其他一些用野兽取乐的玩法。可以斗兽,比如用狗斗熊、用狼斗雄鹿,甚至用狮子老虎斗公牛或马。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一世(1657—1713)嗜好斗兽,命人打造的一种奖章的正面是他自己的肖像,反面是斗兽场景。另一种奇怪且残忍的玩法是“抛狐狸”(Fuchsprellen),就是多人用一张网或毯子把狐狸不停地高高抛起来,直到它死掉。狐狸可以说很惨了。这种娱乐一般在宫廷进行,绅士淑女都乐此不疲。1747年,萨克森选帝侯和波兰国王奥古斯特三世用这种方法玩死了414只狐狸、281只兔子、39只獾和9只野猫。1672年,在维也纳,利奥波德一世皇帝和宫廷侏儒与儿童一起抛狐狸,然后用棍棒结果了侥幸未死的狐狸。这场面让瑞典使者吃了一惊[194]。
图7-12 “抛狐狸”(Greiner绘,1895年)
跑马猎狐是来自英国的玩法,不过德意志贵族,尤其是普鲁士贵族,能够负担得起猎狐游戏的不多,因为它需要大片平坦草地(可能需要数千亩)和大量马匹。勃兰登堡贵族卡尔·冯·赫特菲尔德(Karl von Hertefeld)男爵曾在滑铁卢与英军并肩作战,后来成为狂热的英国粉,效仿英国贵族的生活方式,包括猎狐。他租下了自己庄园周围的大片草地和森林,大搞英国式猎狐。1867年,赫特菲尔德男爵去世无嗣,地产传给了侄孙女,而这位侄孙女嫁给了菲利普·奥伊伦堡伯爵,这位伯爵的儿子就是威廉二世皇帝的挚友菲利普·奥伊伦堡侯爵。赫特菲尔德的利本贝格(Liebenberg)庄园成为威廉二世最喜欢的乡村庄园之一。[195]
狩猎有季节性,不同季节有不同的猎物。比如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上半叶,梅克伦堡的伯恩斯托夫伯爵家族在初春猎山鹬和琴鸡,然后是狍子;6月初开始猎野鸭;8月中旬开始猎野鸡,然后是兔子和雉鸡;11月1日开始大规模围猎,主要猎物是兔子、狐狸和野猪,一直持续到次年2月。另外秋季是猎鹿的季节。[196]
在启蒙时代,贵族狩猎因为奢靡浪费而且残忍,开始受到批评。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希大王(前面讲到的爱斗兽的弗里德里希一世的孙子)在《反马基雅维利》一书中批评贵族对狩猎的爱好。他认为狩猎是身体娱乐,不能滋养和教育头脑,让人虚度光阴而没有能力做深度的思考。[197]
在近代德意志的另一个大国奥地利,贵族狩猎也渐渐成为批评的靶子。1754年,奥地利陆军元帅约瑟夫·弗里德里希·冯·萨克森-希尔德堡豪森公子(Joseph Friedrich von Sachsen-Hildburghausen,1702—1787)在维也纳附近准备了800头鹿,供皇帝弗朗茨一世和皇后玛丽亚·特蕾西亚消遣,不料皇后要求饶恕这些可怜的动物。她的儿子约瑟夫二世皇帝对狩猎做了很多限制,1788年甚至废除皇室的所有狩猎机构,让年纪较大的皇室猎人退休,让年轻的皇室猎人改行当护林员或者仆人,把猎狗卖掉或送人。此时公众对贵族奢侈浪费而毫无节制的狩猎已经发出了很多抗议。所以无论普鲁士还是奥地利,都没有出现符腾堡那种夸张的大规模屠戮猎物的现象。[198]
19和20世纪的贵族狩猎:势利眼与大自然
直到差不多1848年革命时期,德意志贵族的狩猎特权才受到有效的裁撤,从此贵族就一般只能在自己的庄园(或其他贵族的地产)狩猎。19世纪40和50年代,普鲁士、巴伐利亚和其他一些邦国永久性废止了贵族在公地的狩猎权,并且没有给他们任何补偿。汉诺威、萨克森、不伦瑞克和巴登也废止了贵族狩猎权,但允许他们用金钱赎买狩猎权。农民开始大规模猎杀对农业和畜牧业有害的野兽,导致野兽数量大大下降,再加上狩猎法规的约束,贵族历史上的大规模跑马狩猎变得非常罕见。取而代之的是小规模的射击狩猎,目标往往是人工饲养的大量鸟类。贵族也引进一些稀罕的动物供狩猎,比如西里西亚野牛,甚至澳洲袋鼠。[199]
到了这个时期,富裕的资产阶级也开始狩猎,部分原因是为了攀龙附凤,邯郸学步地模仿贵族的生活方式。
资产阶级闯入了原本专属于贵族的领域,却往往不能敏锐地把握贵族狩猎文化当中不计其数的微妙之处,因此受到贵族的嘲笑和鄙夷。狩猎是一种势利而排外的小圈子,有无数潜规则和不成文的习惯,圈内人一眼就知道某人是不是“自己人”。陷阱实在太多了。比如某位富裕市民应邀参加贵族的狩猎,居然使用火力特别强的枪械,他自己可能觉得这是时髦和展示财力的方式,但在贵族眼里,这是“用大炮轰兔子”,有失体面。错误的持枪方式、不恰当的骑马姿态、打猎时带雨伞,都会让资产阶级丢人现眼而不自知。贵族猎手有自己的一套狩猎用语,这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200]比如,真正的德意志贵族猎手不会说去“森林”(Wald),因为这个词听起来有城市或者人工装饰园林的味道,而应当说去“林”(Holz)里。贵族不说“美丽”的(sch?n)野兽,只说“强壮”的(stark)野兽。狩猎时,贵族对下人的态度既不能过于亲切友好,又不能过于冷淡倨傲。这个微妙的“度”是资产阶级暴发户很难掌握的。唐克瓦特·冯·阿尼姆伯爵(Dankwart Graf v. Arnim)说,资产阶级对这无数不成文规矩的冒犯,会让两位真正的贵族猎手互相会意一笑,就把资产阶级人士永久地划入某个等级,让他永远不能成为贵族的“自己人”。[201]就连贵为皇帝的威廉二世也因为粗俗的狩猎习惯而让人皱眉头。
德意志贵族从小就学习打猎,随着年龄增长,火力逐步增强,追击的对象也越来越厉害。小孩子用吹管和弹弓攻击虎头蜂、家鼠、田鼠、松鼠;少年用气枪和小口径步枪猎鸭子、兔子和鹿;经验丰富的成年人用真正的猎枪捕杀狼、熊、狐狸、野牛、狮子、鳄鱼。动物和狩猎是贵族童年与成长的一部分,培养了他们与大自然的感情。一字排开的猎物、挂在室内装饰的鹿角和熊头等等,展现了贵族对大自然的统治。[202]
历史学家马林诺夫斯基说,贵族对大自然的态度和资产阶级迥然不同。资产阶级生活在城市里,大自然对他们来讲是欣赏对象和休闲工具,也是现代工业和科技的牺牲品。而贵族(至少自认为)生活在大自然当中,与大自然一体。面对现代城市生活的种种困扰,走到大自然当中去打猎,也是贵族寻找避风港、逃避现代社会压力的方式。西班牙哲学家奥尔特加·加塞特(Ortega y Gasset,1883—1955)的描述很准确:“他们为什么打猎?当他们厌倦了恼人的现实,当他们对20世纪感到疲倦的时候,他们就拿起猎枪,吹口哨唤来猎犬,走到森林里,在几个小时或者几天里享受一下当石器时代人的感觉。”[203]
在联邦共和国
1952年西德颁布的《联邦狩猎法》规定:“土地所有者在自己的土地上享有狩猎权。狩猎权与土地所有权不可分割。”联邦共和国的大地主有很多是贵族,他们常常在自己的土地上继续享受狩猎的乐趣。贵族也会去国外,比如远赴土耳其和苏格兰打猎。联邦共和国的职业猎手当中只有少部分是贵族,但各种狩猎协会与社团的领导人大多是贵族。比如巴登符腾堡的狩猎协会主席是沃尔夫·冯·道格拉斯伯爵。莱茵兰-普法尔茨的狩猎协会主席是维德(Wied)侯爵。对资产阶级人士来说,如果能参加贵族组织的狩猎是一件荣耀的事情,也是社交和构建人脉的极好机会。例如,莱茵兰的工业大亨会组团去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曾花很大的价钱去参加贵族的狩猎会。[204]
八 荣誉之战:德意志贵族的决斗
1852年3月25日晨8时,柏林东郊,特格尔湖畔。前几日下了大雪,但这一天阳光明媚。七位普鲁士贵族聚集到这个偏僻的地点。两位政客,奥托·冯·俾斯麦(后来的帝国首相)和格奥尔格·冯·芬克男爵(Georg von Vincke)将在这里进行生死决斗。
按照规矩,在正式开始决斗之前,中间人路德维希·冯·博德尔施文格(Ludwig von Bodelschwingh,1811—1879)(6)最后一次劝说双方冰释前嫌、避免流血,两人都拒绝了。博德尔施文格提出,两人之间的仇恨并没有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建议决斗的形式是每人仅放一枪。双方同意。芬克的助手问,假如俾斯麦道歉,芬克是否愿意取消决斗。俾斯麦拒绝道歉。手枪出了点问题,等到决斗正式开始的时候,差不多已经10点了。[205]
俾斯麦后来这样描述这场决斗:“我们摆好位置,按照博德尔施文格的命令开枪,但都没有命中……两人都安然无恙,我立刻明白这是上帝的恩典。如果我看不到这一点,就罪孽深重了。但我不能否认,透过烟雾看到对手安然屹立时,我没有办法像其他人那样欢呼雀跃。博德尔施文格激动得流下了眼泪。决斗的条件被规定得很温和,这让我不开心。我很愿意继续打下去。但因为我不是受辱的一方,所以我只能一言不发。决斗结束了,大家互相握手。”[206]
图7-13 格奥尔格·冯·芬克男爵(Jacob Seib摄,1848年)
俾斯麦完全有可能死在这场决斗中。那样的话,就不会有铁血首相了,德意志是否能在普鲁士领导下统一就要存疑,德国的历史轨迹也很可能大不相同。
那么,是什么驱使37岁的外交官和议员俾斯麦视死如归呢?
俾斯麦与芬克反目成仇
芬克和俾斯麦其实有很多共同点。他们都是血统古老的贵族地主,都是忠君爱国的普鲁士人,都是哥廷根大学的校友,都是新教徒和法学家,都是议员,都脾气火爆,都有极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他俩毕生的奋斗目标也相同:保卫普鲁士国家,拥护霍亨索伦君主。但两人的政治立场不同。芬克倾向于自由主义,更关注德意志统一,而不单单是普鲁士的利益。他比俾斯麦更擅长演讲,也更优雅,但没有俾斯麦那种百折不挠的斗争精神和雄心壮志。俾斯麦是坚定的保守派。
俾斯麦和芬克起初的关系不错,互相尊重。但他们毕竟不是一路人,在议会和政坛不断发生摩擦。1847年4月的普鲁士联合省议会当中,两人都是议员。芬克提出效仿英国建立君主立宪制,逐渐改良从而取得社会进步。俾斯麦则捍卫普鲁士的君权神授思想,说德意志人反对拿破仑是为了赶走异族统治者,不是为了自由主义或宪政。[207]芬克说,未来德意志的宪政不可能通过军事暴力来获得,因为那样会损害德意志的和睦。俾斯麦则认为,当前德意志的问题需要“铁和血”来解决,而不是演讲和多数表决。[208]两人的针锋相对在普鲁士议会引发了骚动。俾斯麦被朋友们戏称为“芬克捕捉者”(Vinckenf?nger)。[209]
1848年,革命风暴席卷欧洲。各国的专制君主都受到挑战,革命者呼吁宪政和民主。3月,柏林也发生了动乱。18日,柏林街头爆发街垒战,军队与革命者发生血腥冲突。芬克力劝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不要动用武力镇压革命者。国王对他颇为信任,请他出任大臣,但芬克说自己是“红土地”的人(威斯特法伦人),可以批评和反对,但不适合当大臣。[210]有人提议让俾斯麦在这个多事之秋当大臣,但国王坚决拒绝,因为国王觉得俾斯麦是极端分子,“只有在刺刀不受限制地实行统治时方可使用”。[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