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劳德·维利,《将孟加拉作为传教之地》(1854年)
当我们考虑到基督教政府和异教徒政府影响的差异;当对人们疾苦的了解迫使我们反思,如何将不能言说的祝福带给英国逐步扩张的势力范围下所覆盖的千百万人,是仁爱而非野心给了我们谋求整个国家的渴望。万能的上帝引领我们将一个又一个国家纳入他的看护。
18世纪的大英帝国是很缺乏道德感的。汉诺威人在亚洲篡权,在非洲掠夺土地,在美洲贩卖奴隶。当地人民要么被征收重税,要么被掠夺,或者被消灭。但矛盾的是,当地的文化却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下来;在有些情况下,还被学习和崇拜。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野心更大,他们不仅梦想着统治世界,还要救赎这个世界。他们不满足于剥削其他民族,还要教化他们。当地人民也许不再受掠夺了,但是他们的文化—那些被认为迷信、落后、异教徒的东西—却受到了侵蚀。尤其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狂热地要将光明带给这些他们称为黑暗大陆的地方。
非洲其实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落后。这里远远不是一位早期的英国旅行者所称的“原始的混沌”之地,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居住着许多不同的国家和民族,有些在经济上远比同期处于殖民地时代的北美或者澳大利亚更为先进。那里有许多重要的城镇,比如廷巴克(在如今的马里)和伊巴丹(在如今的尼日利亚),那里有金矿和铜矿,甚至还有纺织业。但是,有三个方面让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认为这里尚未开化。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与北非不同,他们并不只信仰一种神;另外,除了最北端和最南端,这里到处蔓延着对欧洲人(以及他们喜欢饲养的牲畜)来说致命的疾病,包括疟疾和黄热病;也许最重要的是,奴隶是这里最主要的出口物资——确实,向沿海的欧洲和阿拉伯贸易商提供奴隶货源是这片大陆最大的收入来源。全球经济发展的特有轨迹将非洲人卷入了一种相互抓捕和贩售的生意。
就像如今的非政府援助组织一样,维多利亚时代的传教士也自认为他们知道什么对非洲来说是最好的。他们的目标与其说是殖民,不如说是“教化”:引入一种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同时从他们对工业和戒律的尊敬来看,也是一种北欧人的生活方式,俨然成为大英帝国的这种新道德化身的人就是戴维·利文斯通。在利文斯通眼中,商业和殖民——大英帝国最初建立的基础——固然必要,但是还不足够。从根本上来说,他,以及同他一样的千千万万的传教士都希望大英帝国再来一次重生。
这并非政府工程,他们的工作按我们现在的说法就是自愿发起的。可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援助机构出于善意的举动却带来了不可预见的,有时甚至是血腥的后果。
从克拉彭到弗里敦
英国人向非洲派遣援助的传统可谓久远。在我撰写本书期间,英国军人就已经在2000年5月被派驻塞拉利昂进行维和工作。他们的使命从根本上说是完全利他的:帮助一个因内战而动荡多年的国家恢复稳定。[1]就在不到200年前,一支皇家海军中队也曾驻扎在塞拉利昂,他们的使命也很合乎道义:阻止贩奴船只离开非洲沿海去往美国,从而结束大西洋的奴隶贸易。
这是一个令人诧异的180度大转弯,尤其诧异的是非洲人自己。[2]1562年当英国人首次来到塞拉利昂后,很快就成为贩奴商。正如我们所见,在之后的两个半世纪里,300多万名非洲人坐上了英国人的船只,被贩卖为奴。但随后,在18世纪末,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就好像有人转动了英国人心智的开关。突然,他们开始将奴隶运回西非,赋予了他们自由。塞拉利昂成为“自由之省”,它的省会被重新命名为弗里敦(自由之城)。被释放的奴隶们穿过自由之门,上面镌刻着一行字“藉英国的无畏和慈善之手脱离奴隶制”,如今这行字已经被野草遮住了。奴隶们非但没有在大西洋另一头的庄园了却余生,而是回到了家乡,他们被给予10公亩的土地、一个烧饭锅、一支矛,还有他们的自由。
弗里敦就像是由多个袖珍小国组成的,今天依然如此:刚果镇里住的是刚果人,威尔伯福斯住的是富拉尼人,凯西住的是阿善堤地人。过去,奴隶们被锁链捆着带到海港边,锁在铁柱上等待大西洋过来的航船。而如今,他们又回到弗里敦解开奴役他们的锁链,开始新的生活。是什么让英国从世界最大的奴隶主变成了世界最大的解放者?答案就在于狂热的宗教复苏,而它的中心就在克拉彭。
扎卡里·麦考利是塞拉利昂的第一任总督。他是因弗雷里一位传教士的儿子,也是维多利亚时期最伟大的一位历史学家的父亲。麦考利曾经在牙买加做过一段时间的甘蔗种植园管理者。但他很快发现,他无法让自己的工作与自己的基督教信仰相妥协:每天目睹鞭打奴隶的现象让他感到无比“厌恶”。道不同不相为谋,于是他返回英格兰。在那里,他又很快被银行家兼议员亨利·桑顿招入麾下。后者是塞拉利昂公司的主要出资人,该公司起初只是一家小型的私营殖民公司,主要目的就是遣返生活在伦敦的为数不多的前奴隶。在桑顿的提议下,麦考利于1793年被派往塞拉利昂。为了正义事业任劳任怨的麦考利很快被提升到总督的位置。在接下来的5年中,他致力于研究他决心消灭的奴隶贸易的运作机制,他与在非洲内部供应奴隶的非洲部落头领吃饭,甚至乘坐奴隶运输船跨越大西洋,亲自调查船上奴隶的苦难。当他返回英格兰后,麦考利已经不仅仅是奴隶贸易方面的研究专家了,他还是唯一的权威专家。
在伦敦,像麦考利那样的人只有一个地方可住,那就是克拉彭。在那里,他必定能找到志同道合者。我们或许可以说,大英帝国的道德逆转就始于克拉彭广场北端的圣三一教堂。麦考利的教友,包括桑顿和议会雄辩高手威廉·威尔伯福斯在内,共同将圣公会的虔诚信仰与实用的政治智慧结合在了一起。正如大家逐渐认识到的,克拉彭的教民擅长动员新一代的草根积极分子。有了麦考利对奴隶贸易的一手记录,他们决心为奴隶制的废除奋战到底。
我们很难解释人们的道德理念何以发生如此深远的逆转。有人曾辩论说,奴隶制之所以被废除,是因为它不再像以前那样有利可图了,但所有的证据却表明,事实正好相反:尽管奴隶贸易依然利润丰厚,但是它却被废除了。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民意集体转变的原因。其实,所有伟大的变化皆始于微不足道的萌芽。在大英帝国,早就有少数人出于宗教原则反对奴隶制了。宾夕法尼亚州的教友派信徒早在17世纪80年代就呼吁推翻奴隶制,认为它违反了《圣经》中的教诲:“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马太福音,7页,12行)。18世纪四五十年代,美国所谓的“大觉醒运动”的爆发和英国卫理公会的兴起在新教徒的圈子里引发了对奴隶制的质疑。其他人则因英国启蒙运动的教导,也开始反对奴隶制;亚当·斯密和亚当·弗格森都是反对奴隶贸易的。亚当·斯密的反对理由是:“自由人的劳动力最终会比奴隶的劳动力更便宜”。但直到18世纪80年代,反奴隶制的运动才积聚了足够的力量,迫使立法者立法。1780年,宾夕法尼亚州的奴隶制被废除,紧接着北部其他各州也情愿或者不情愿地废除了奴隶制。1788年,威斯敏斯特议会通过法律改善了奴隶运输船上的条件;4年后,逐渐废除奴隶制的决议在众议院通过,不过后来被参议员驳回。
废奴运动是在议会之外发起的民众运动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它的领导者也来自广泛的各个阶层。奴隶贸易废除会的奠基人格兰维尔·夏普和托马斯·克拉克森是圣公会教徒,但是,他们的大多数助手都是教友派信徒。废奴运动的影响蔓延到了克拉彭之外,支持者中甚至包括了英国政治家小庇特、前奴隶主约翰·诺顿、埃德蒙·伯克、诗人塞缪尔·泰勒·科尔里奇,以及陶器大王乔赛亚·韦奇伍德(他本人也是一名神论者)。这些来自不同背景的人组织集会,将废奴运动当做共同的事业,戴维·利文斯顿在艾克特堂所参加的集会就是其中之一。
这场运动最令人赞叹的地方在于,它竟然动员了那么广泛的支持。韦奇伍德制作了几千个反奴隶制徽章,徽章上画了一个在白色背景衬托下的黑人,旁边有一句话“我难道不是人,不是你们的兄弟吗?”这种徽章很快就变得无处不在了。仅曼彻斯特就有11000人(也就是当地2/3的男人)签署了一份请愿书,要求终止奴隶贸易,这相当于呼吁更合乎道德的外交政策,而且呼吁的影响力之广让政府不敢忽视。1807年,奴隶贸易被废除了。从此以后,颇有讽刺意味的是,犯了错的奴隶被流放到了英国的监狱殖民地澳大利亚,而改革者们对阶段性的胜利也并不满意。1814年,750000多人在请愿书上签名,呼吁废除奴隶制本身。
由此诞生了一种新的政治,即压力集团的政治。多亏了那些用笔、纸和道德武装自己的热忱的积极分子,英国才能够向奴隶制宣战。更令人称奇的是,奴隶贸易是顶着一些势力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被废除的。西印度庄园主曾经有足够大的影响力来威吓埃德蒙·伯克和雇用詹姆斯·博斯韦尔。而利物浦的奴隶主同样势力强大。但是,他们却被圣公会的思想潮流扫到了一边。利物浦商人唯一的出路就是寻找新的生意。他们也确实找到了一个合适的替代品:从西非进口棕榈油作为制作肥皂的原料。废奴后,从奴隶贸易中获得的不义之财,也许可以用这些肥皂洗去了。
一个胜利又带来了另一个胜利。因为奴隶贸易终止之后,奴隶制本身也就消亡了。1808~1830年间,英属西印度的奴隶总人口从80万缩减到了65万。到了1833年,反对废奴的最后抵抗势力也溃退了。奴隶制在英国本土境内被宣布为非法;加勒比海地区的奴隶被解放,他们的主人则通过一项特别政府贷款收益得到补偿。
当然,这并未终止美国的跨大西洋奴隶贸易以及美国的奴隶制。奴隶制不仅仅在美国南部各州存在,而且在巴西也大规模地存在;总的来说,就在英国废奴法令颁布后,还有190万名非洲人被运送到大西洋对岸,大部分是去了拉美。而英国人则在尽全力地终止这种奴隶贸易的继续。一支驻西非的英国海军中队从弗里敦被派去巡查非洲沿海,在指定区域内,他们有权拦截并解放他们遇到的任何一个奴隶。英国人怀着真诚的悔过之心,决定“清除蔓延在非洲和美洲沿海的罪恶贸易”。
西班牙和葡萄牙政府也被迫接受了奴隶贸易禁令,皇家海军因而得以起诉这些国家中涉嫌贩奴的国民,使之再无豁免可能;甚至负责仲裁的国际法庭也建立起来了。而法国人则半推半就地加入了海上巡查,虽然一边忍不住抱怨,英国人之所以阻止其他国家从这项贸易中获利,主要是因为他们自己愚蠢地禁止了这项贸易。只有飘扬着美国国旗的船只才会无视英国政权。我们不得不看看废奴运动的影响力:它不仅动员起立法者禁止了这项贸易,也鼓动了皇家海军来执行禁令。同期,这支皇家海军也参与了用鸦片贸易来打开中国口岸的活动,这表明,废奴战争的道德力量显然不是来自于海军部。
圣三一教堂的东墙上纪念克拉彭教民的纪念碑缅怀了麦考利及其朋友,他们“一直战斗到奴隶制的祸根从英国的每一个角落被清除的那一刻为止”。但这只是一个更宏伟计划的第一步。值得注意的是,这块纪念碑也歌颂了他们“为了国家的正义事业,为了教化异教徒而呕心沥血”,这事实上才是新的开始。200年来,大英帝国一直忙于奴隶贸易、战争和殖民。它输出了英国的产品、资金和人。但现在,它又希望输出它的文化。非洲人也许是落后而迷信的,但是在英国新一代的福音派教徒眼中,他们似乎能够被“教化”。正如麦考利所说,“给(非洲)阴郁的大陆播撒光明、自由和文明”的时刻到了。传播上帝的旨意,并解救愚昧的异教徒的灵魂是拓展英国势力的理由中与利润无关的一个新理由。也可以说,这是19世纪最成功的非政府组织的一个既定使命。
教会组织就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援助机构,为“欠发达”地区带来精神和物质的援助。他们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基督教福音促进会(1698年)和福音传播会(1701年),但是这两个协会关心的完全是驻海外的英国殖民者及军人的精神福利。与废奴运动一样,教化原住民的运动则始于18世纪末。1776年,《福音教会杂志》针对“非洲,那灾难深重的国家”发表了一篇社论。杂志编辑呼吁向“这个愚昧而深受压迫的国家传播基督教福音……因为这是超越最苦难生活中的邪恶力量的完美祝福”。16年后,威廉·凯里在诺丁汉作了一次启蒙布道,劝告他的听众“期盼最伟大的神迹,为神作最伟大的奉献”;不久,他和他的一些朋友就在异教徒中组建了一个福音宣传浸信会。接着,1795年,伦敦传教士协会成立,接受来自英国国教之外的其他教派的传教士入会;1799年,圣公会传教士协会成立,宣布其目标——或者说其基督徒的职责——就是“在异教徒中宣传福音知识”。1796年,格拉斯哥和爱丁堡的苏格兰人也建立了类似的协会。
在非洲开始传教工作的理想之地,显然就是弗里敦。早在1804年,英国教会传教士协会就开始在那里活动了,不久,卫理公会派的传教士也来了。两个教派都开始教化约鲁巴的“被解救者”(因英国海军干预被带到弗里敦并释放的奴隶)。不过从一开始,他们的传教士就不仅仅是派往非洲。圣公会传教士早在1809年就被派往英国最偏远的殖民地新西兰。在1814年的圣诞节,塞缪尔·马斯登向一群心存狐疑的毛利人宣读“看吧,我将带给你巨大的喜乐……”。他在那里幸存下来的事实也吸引了其他教会。1823年,卫理公会派在当地建立了教会,1838年,罗马天主教在当地建立了教会。1839年,圣公会在新西兰共建立了11个教会据点,卫理公会也建立了6个。也许早期在新西兰传教的传教士中,最成功的就是圣公会传教士亨利·威廉。他曾经是一名勇敢的水手,从1823年开始在新西兰传教,直到1867年去世。他(在派西亚)建立了第一个教堂,并将《圣经》翻译成了毛利语。威廉最终获得了毛利人的认可,特别是他插手干预了一场激烈的战争,提醒战斗双方记住福音的教义。但是,并非所有的传教士都能成功地挑战传统思想。19世纪50年代,雷夫德·卡尔·S·弗尔克纳来到新西兰。1865年当地的奥波蒂基毛利人与敌对部落爆发战争时,他极力劝阻这一流血冲突,因而触怒了奥波蒂基人。一位奥波蒂基的头领在其教堂里将其吊起来射死,并砍下头颅,喝了他的血,生吞了他的两颗眼珠。
教化异教徒是一项危险的工作。要取得成功,传教运动就需要派出年轻强干的传教士团队——充满理想和利他精神的冒险者,甘心深入地球的另一端传播主的话语。这些传教士的动机与上一代的帝国缔造者、恃强凌弱者、奴隶主和殖民者的动机形成了鲜明对比。
威廉·思雷尔福尔在1824年乘船驶往南非,当时他年仅23岁,是卫理公会派中最有前途的人之一。可南行的航程差点要了他的命,因为他乘坐的船只上爆发了斑疹伤寒症,上岸后不久,他就被疾病折磨得奄奄一息。他躺在床上,想到开普敦也许就是他的葬身之地时,他抓着一位朋友的手,“最热切地表达了自己的愿望,希望自己是一名黑人,如果那样的话,就可以深入这个国家的本土居民之间,而不会被认为受了邪恶的驱使,或遭到世俗观点的质疑”。但这次,思雷尔福尔却克服了病魔,重新站了起来。不过一年之后,他和一位同伴却死在了丛林原住民的刀斧之下。
思雷尔福尔与千千万万像他那样的人,都是新的福音派帝国主义理念的先驱。他们随时准备着为了上帝而非自己的利益牺牲自己,这也使维多利亚时代的大英帝国不同于以往所有存在过的帝国。在每一个传教士背后——也可以说,在维多利亚时代所有非政府组织的背后——都有英国无数的男人女人在支持和资助着他们的活动。狄更斯在他的小说《荒凉山庄》中就嘲讽了以这些人为原型的耶利比夫人,她可耻地忽略了她身边的家人,却满腔热情地投入公益事业:
她在不同时期醉心于各种不同的公共活动,目前(在其他事情吸引她的注意力之前)她最关心的是非洲问题,比如咖啡豆的一般种植和本土居民的教化,以及将英国本土膨胀的人口移居到非洲河流两岸的快乐殖民……她是一位漂亮、娇小、丰满的女人,年龄在40~50岁之间,眼睛很漂亮,但有一个奇怪的习惯,就是好像总是在向远处张望。就好像……她没法瞅见比非洲更近的地方!
从各个方面来说,伦敦传教士协会在贝专纳的库鲁曼(开普敦东北近960公里处)建立的教会堪称非洲教会的楷模。伦敦传教士协会的文献中经常提及库鲁曼,以此显示一个运作良好的教会应有的模式。只要你亲自走访一番,便能明白这一点。这里就像非洲腹地的一个小巧精致的苏格兰村庄,茅草屋顶的礼拜堂,白色的小屋和红色的邮箱。库鲁曼项目的本质很简单,就是在让非洲人皈依基督教的同时教化他们,不仅让他们改变信仰,也改变穿着、卫生和建房的习惯。《教会杂志》热情地报道了库鲁曼项目在这些方面取得的进展:
人们现在穿着英国制造的服装,体面地出现在教堂里。以前不穿衣服、外表肮脏、令人生厌的小孩子们现在都穿戴整洁了……他们不再居住在像猪圈一样破败的茅草屋内,而是建起了像样的村庄,村子所在的山谷不久前还是杂草丛生,如今却建起了规划整齐的花园。
换句话说,那里不仅仅被基督教化了,也被英国化了。
随后,在1841年7月31日,这个理想的教会受到了一次人为突发事件的打击——这位当事人一心想改革教会运动,并永久地改变英国人和非洲人之间的关系。
[1]不仅利他,而且非常成功。当我在2002年2月,也就是该国举行自由选举的3个月前走访弗里敦时,我在街头遇见一个人,他知道我的国籍后,兴奋地欢呼:“为英国人所做的一切感谢上帝。”
[2]用每年卖掉9000名奴隶的盖佐国王的话来说:“奴隶贸易是我国人民的主导原则。这是他们光荣和财富的源泉。他们吟唱着歌颂他们胜利的歌,母亲们用战胜并奴役敌人的歌曲来哄孩子入睡。我能够通过签订……一个条约改变整个民族的感情吗?”
维多利亚时期
1813年,戴维·利文斯顿出生于拉纳克郡的一个纺织工业小镇布兰太尔,他的父亲原本是位裁缝,后来改行当起茶贩子。利文斯顿本人则从10岁开始就在作坊里当学徒了。他自幼天赋聪明、自学成才。虽然一周要工作6天,每天工作12.5个小时,但他仍然痴迷于读书,自学拉丁文、初级的古典希腊语,甚至在纺织的时候也抓紧时间看书。在利文斯顿身上结合了19世纪初两大文明思潮:一是对启蒙运动所宣扬的科学的崇敬,一是复兴加尔文主义的使命感。前者吸引他学习医学,而后者则促使他将精力和技能用到了伦敦传教士协会的活动中。他自费到格拉斯哥的安德森大学读书,随后在1838年报名成为一名传教士。2年后,即1840年11月,他获得了格拉斯哥的皇家内外科医学院颁发的执照。同月,他又被任命为传教士。
利文斯顿对伦敦传教士协会调查问卷的回答,反映了他对传教士职业本质的认识:
当我第一次认识到福音的价值时……让所有人感受到这一祝福的愿望充满了我的内心,除了自我救赎之外,这一使命应该是每个基督徒的主要目标……就我的理解,(传教士的)职责主要是尽其范围内的一切努力,通过布道、劝诫、教化和指导年轻人,让他们了解福音;尽力通过向他们介绍文明世界的艺术和科学来改善他们的现实条件,并尽力使基督教的教义进入他们的耳朵和内心。虽然他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而无私地工作,但他们回报他的也许是冷漠、不信任,甚至直接的反对和嘲讽,他的信仰和耐心都将面临极大的考验。他可能因为他的努力徒劳无果而心情沮丧,也可能受到异教的侵蚀和影响……
当对传教士生活的艰辛和危险有了本质上的认识后,我审慎地反思了自己是否能依靠圣灵的帮助担此重任。我现在会毫不犹豫地说,鉴于我有足够强壮的体格以忍受任何常见的艰难和疲劳,我愿意承受做传教士的这种艰辛和危险。
利文斯顿很清楚他让自己进入了怎样的一种生活。但是,他有一种莫名的自信,相信他能够承受这一切。在这点上,他的感觉是对的。有了在拉纳克郡那黑暗的魔鬼般纺织作坊中生活的经历,他还畏惧什么呢?
起初他想去中国,但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爆发中止了他的计划,于是他说服伦敦传教士协会将他送往南非,他似乎是从事库鲁曼工作的完美人选。作为一名传道士和医生,利文斯顿非常适合身兼传播基督教和传播文明的双重责任。况且,与大多数年轻的传教士不同,他有着钢铁一般的强健体格,能够承受非洲艰苦的生活。甚至在遭受了一头狮子的攻击,以及疟疾的无数次打击后,他仍然坚强地活了下来。在坚强意志的支撑下,他也发明了一套以毒攻毒的疟疾治疗法。
但是,利文斯顿在该模范教会的发现,很快让他领悟到教化非洲人是一项异常缓慢的工作,他早年在库鲁曼的日记就清楚地记录道:
那些人的道德已经堕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因此,远在家乡的基督徒们很难,或者几乎不可能正确意识到那些人的心灵处于怎样的一种混沌状态。没有人想象得出他们的生活状态。他们满脑子都是世俗的观念,很难让他们超脱于肉欲的享受……他们的衣服上沾满了油腻,我的衣服也很快被弄脏了。天天坐在他们中间,听他们喧闹的音乐,足以让人永远厌恶异教教义。如果不塞饱大鱼大肉和啤酒,他们就会怨天怨地,而当满足了口腹之欲时,他们便开始制造噪音,还美其名曰唱歌。
这就是《传教士杂志》虔诚的宣传背后严酷的事实。正如当地教会的奠基人罗伯特·莫法特所承认的,那里:
没有人皈依基督教,没有人追寻上帝;也没有人提出质疑和反对声音,好让我们有机会捍卫我们的教义。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淡漠和愚昧,他们的心里充斥着无知——最蒙昧的无知。世俗的、肉欲的和邪恶的东西才是行动和快乐的源泉,而对灵魂救赎的深刻考虑在他们看来犹如破衣烂衫,既无魅力,亦无价值……我们布道、我们教化、我们询问,但是却没有看见一丝明显的成效。只有通过不断的物质给予来满足他们贫瘠的心灵,他们才会认为你是好的。但如果拒绝他们无穷无尽的要求,他们的歌功颂德马上变为嘲讽和谩骂。
很快,利文斯顿沮丧地认识到,非洲人之所以对他感兴趣,不是因为他的布道,而是因为他的医术——还包括被他们称为“射击器”,能够帮助他射杀猎物的来复枪。他曾不满地评价过巴赫塔拉部落:“他们之所以希望白人居住在此,并非希望听到福音,而只是(正如那些皈依基督教的人后来表明的)‘通过我们的存在和祈祷,他们能够祈雨,能够得到珠宝和枪支等。’”
即使利文斯顿带着魔法灯笼走访了每个村落,神奇地解释了福音教义,他得到的回应还是令人失望。当巴克温纳部落的头领赛凯勒在1848年允许他向部落人民布道时,结果也不出乎意料:
这是一群专注的好听众,但布道结束,我为一名病人问诊回来后,却发现头领已经进屋喝酒去了,按照惯例,还有40名左右的人站在门外为其唱歌,或者换句话说,通过这种方式来讨些啤酒喝。一个没有像我一样给他们作过多次布道的人一定会倍感震惊,因为他有关未来审判的热情演讲几乎没有产生任何效果。
直到他为赛凯勒的一个病入膏肓的孩子治好了病后,赛凯勒才开始严肃地看待他所传播的教义。似乎只有治好身体的疾病,才可能拯救非洲人的灵魂。
到此为止,利文斯顿已经传教7年了。他与莫法特的女儿玛丽成婚。与莫法特一样,利文斯顿学习了当地的语言,并呕心沥血地为当地人翻译了《圣经》。但是,赛凯勒似乎是经他的教化而皈依基督教的唯一一个人。而且,就在几个月后,这位头领旧习难改,又恢复了传统的一夫多妻制生活。几年后,当利文斯顿想要教化马可洛洛部落的成员时,同样的故事又发生了。另一位英国访客注意到,“该部落最喜爱的消遣”就是“模仿利文斯顿阅读和唱圣歌。每次有人模仿,人群中便会爆发出嘲弄的怪笑。”最后,没有一个马克洛洛人皈依基督教。
利文斯顿总结道,凭借传教士的手册不可能破除那些被他称做“迷信”的东西。应该寻找比在这蛮荒之地简单布道更有效的办法来渗透非洲人,而这蛮荒之地本身也应该被改造,使其更容易接受英国的文明。
但是,他如何才能开启黑暗的心灵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利文斯顿不得不悄悄地改变其职业生涯。1848年,他实际上终止了他的传教士角色,而变成了一位探险家。
自从1830年皇家地理协会成立后,就有人辩称,要教化非洲,就必须先探索非洲。早在1796年,蒙戈·帕克就曾绘制了尼日尔河的走向。利文斯顿自己在库鲁曼的时候也已经涉足探险,但1849年穿越喀拉哈里沙漠寻访恩加密湖的行动,标志着他正式从事探险活动;他对这960~1120公里探险经历的记录报告由伦敦传教士协会转交给皇家地理协会,赢得了金奖,同时也成为皇家“年度地理发现奖”获奖项目之一。而他的妻子,无论她喜欢与否,也成了一位探险家,他们的三个孩子也是。利文斯顿并非没有意识到,他让整个家庭都卷入了这种探索的未知风险,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这么做了:
……我们面前是一片广阔的地域……将他的妻儿带入一个热病——非洲热病——肆虐的国家确实要冒很大风险。但是,哪个笃信耶稣的人会拒绝为主冒险?我与世间的父母有着同样的舐犊之情,每看着我的孩子们,我都会自问,我会带着哪个平安返乡呢?
这也许是早期传教士身上令人不解的特征之一,他们将他人的灵魂看得比自己孩子的性命更重。但是,利文斯顿的第二次探险几乎要了他们所有人的命,最后利文斯顿不得不决定将其家人送回英格兰。这一去,他们隔了4.5年才团聚。[1]
恩加密湖的探险是这位“超人”一系列探险的第一步,足以激发维多利亚中期的人们最狂野的想象。1853年,利文斯顿沿着赞比亚河上游行走480公里,然后从林扬堤(在今天的博茨瓦纳)到葡萄牙占领下的安哥拉沿海的罗安达;用《泰晤士报》的话来说,这是“当代最伟大的地理探险之一”。在恢复元气后,他又沿着走过的路返回林扬堤,随后朝着莫桑比克的奎利马开始了令人称奇的行军,这使他成为从大西洋沿岸穿越非洲大陆,到达印度洋沿岸的第一位欧洲人。他是那个时代的精英和英雄的杰出代表,出身卑微,但却在显然是世界上最不友好的大陆上留下了彰显英国文明的闪亮印记。而且他这么做完全是不为名利、自觉自愿,他一个人就是一个非政府组织,是19世纪第一位“法力无边的医生”。
对利文斯顿来说,在发现非洲的奴隶制依然兴盛后,寻找良策为非洲打开通向基督教和文明之门的任务就愈加迫切了。虽然在英国颁发废奴令后,非洲大陆西部的奴隶制算是被压制住了,但中非和东非仍然有奴隶被贩往阿拉伯、波斯和印度。在19世纪的奴隶东运潮中,大约有200万名非洲人成为受害者。其中,成千上万的人都是在桑给巴尔岛的奴隶大市场上经过交易后再运送出去的,该岛连接起了印度洋中的各个经济体。[2]对利文斯顿这一代人来说,他们并没有见过早年英国自己在西非所从事的规模更大的奴隶贸易,因此,当亲眼目睹成群结队的奴隶被贩卖,非洲大陆被毁坏,非洲人口不断减少的景象后,他们深感震惊。“我在这个国家所看到的最奇怪的疾病,”利文斯顿后来写道:“看起来就是心痛病了,每一个被抓住贩为奴隶的自由人都会得这种病……一个20岁左右的男孩……说他没有其他什么病,只是总感到心痛。”利文斯顿对奴隶们的遭遇感到万分愤慨,就与他的前辈们对此漠不关心的程度一样。
我们很容易将维多利亚时期的传教士视为文化沙文主义者,认为他们会不假思索地藐视他们所看到的非洲社会。但这种指责对利文斯顿并不适用。如果没有中非原住民的帮助,他根本不可能走完他的旅途。马可洛洛人也许并未接受基督教,但是他们很愿意为他工作;当他开始了解他们以及其他帮助过他的部落后,他的态度慢慢改变了。非洲人,他写道,往往“比他们的白人邻居们更加聪明”。
有些人将非洲人描述为残忍危险的野蛮人,但利文斯顿却反驳说,他“在黑人中从未遭受过卑鄙伎俩的陷害,除了少数情况之外,他总是能得到礼貌对待。事实上,更中心的那些部落是那样文明……一个举止言谈得体的普通传教士一定能赢得他们的尊重”。他后来又写道,他拒绝相信,“非洲人的头脑或者精神是落后无能的……比照非洲在世界各国中的地位,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他们与最文明的民族相比是完全不同的‘品种’或者‘种类’。”正因为利文斯顿对他所遇到的非洲人持有尊敬之心,他才会对奴隶贸易如此反感;正是这种“该死的贸易”,让这个民族在他的眼皮底下受着摧残。
在此之前,利文斯顿并不反对在他看来迷信的当地原始生活和勉强维持生存的经济。但是现在,他的观念与一个更为复杂的经济体系,也就是东非沿海由阿拉伯和葡萄牙奴隶贸易构成的经济体系产生了冲突。按照他一贯的大胆作风,他很快制定了一个计划,不仅能让非洲接触到上帝和文明,还能将奴隶制清除出局。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许多人一样,他想当然地认为,自由市场要比不自由的市场更有效。在他的观念里,“奴隶贸易的诱惑”将人们的注意力从非洲“所有其他的财富来源”那里吸引了过去:“咖啡、棉花、糖、油、铁,甚至黄金贸易都被抛到一边,只为了从一个很难致富的贸易中获得虚妄的财富。”如果能够找到一条更便捷的途径,让诚实的商人得以进入内地,开展其他商品的“合法贸易”——也就是购买自由的非洲劳动力生产的产品,而非强行抓捕劳动力并输出——那么奴隶贸易将很快减少。自由劳动力将排挤掉非自由劳动力的市场。而利文斯顿要做的就是找到这条途径。
为了找寻这条通往文明的道路,利文斯顿可谓呕心沥血。确实,与那些努力跟上其步伐的人来说,他似乎坚不可摧。他已经是第一个穿越喀拉哈里沙漠的白人,第一个看到恩加密湖的白人,也是第一个横穿非洲大陆的白人。1855年11月,他又成为第一个看到也许是世界上最伟大自然奇迹的人。在叶舍科东部,赞比西河的潺潺流水被一道巨大的裂缝猛然切断,由此形成一个巨大的瀑布,当地人称其为Mosioatunya,意为“雷声隆隆的烟幕”。利文斯顿——他早就意识到,有必要让家乡的人支持他的工作——立即将其重新命名为维多利亚瀑布,“作为我忠诚的表示”。[3]
阅读利文斯顿的日记,你不可能不被他对非洲风光的痴迷而打动。“整个景象异常壮观,”他这样描写瀑布:“只看到过英格兰景观的人是无法想象这种美丽景象的。”
河流截断之处,浪花飞卷,所有的水柱朝着同样的方向落下,每条水柱都水花翻腾,就好像钢条在氧气中燃烧时火花四溅一般。这雪白的水幕铺下来,如同无数颗彗星朝着同一方向飞奔……从彗核上散发出一道道的水沫。
这些是“那么可爱的景色,飞行中的天使也难免驻足凝望”;它们简直就是“非洲最神奇的景观”。这样的情感也解释了为什么利文斯顿后来从传教士变成了一位探险家的原因。这个孤独,有时甚至有些自闭的人痛苦地发现,在非洲腹地为了一处壮美的景观跋涉1600公里所带来的成就感,远远超过为了让一个人皈依基督教而作的1000次布道。然而,维多利亚瀑布的美仅仅部分解释了利文斯顿的激情。因为他一直坚持认为,他是带着一个目的旅行的:那就是找到让非洲向英国的贸易和文明敞开大门的途径。而在赞比亚河,他似乎找到了实现这一宏伟计划的关键。
利文斯顿认为,从瀑布开始的这条河流一定能够通航,直到1440公里之外的海边。这显然意味着贸易可以深入非洲腹地,从而欧洲文明也能顺流而上了。当部落的“迷信”在其影响下解体时,就为基督教的扎根腾出了空间。而当合法贸易深入内地后,非洲自由用工的出现就将削弱奴隶贸易的基础。简而言之,赞比亚河就是——也一定是——上帝指明的一条高速公路。
维多利亚瀑布旁边正是英国殖民者可以建立家园的地方:巴托卡平原是一片“植被低矮的开阔而起伏的草原,就像诗人和当地人眼中的田园国家”,而且,这里盛产“高质量、高产量的小麦”,以及“其他谷物和许多种类的块茎植物”。正是在赞比亚高地的这块地方,利文斯顿相信他的同胞——最好是像他一样贫穷,但吃苦耐劳的苏格兰人——能够建立起一个新的英国殖民地。就像过去和未来那么多探险家一样,他相信他能找到上帝应允的福地。这不仅将是一个经济福地,也将是一个文化福地。一旦有白人居住后,巴托卡平原就将把文明辐射到整个大陆,直到这里不再有迷信和奴隶制。
一心想让他的新殖民地融入大英帝国的利文斯顿也为巴托卡平原想好了一种主要作物,那就是棉花。在这里种棉花,可以减少英国的纺织作坊(就像他童年待过的那些作坊)对美国奴隶种植棉花的依赖。这是一个大胆的救世主计划,不仅连接起了贸易、文明和基督教,还连接起了自由贸易和自由劳动力。
1856年5月,利文斯顿带着他的新使命启程前往英格兰。但这次,他要改变的是英国民众和政府,并向他们推广自己的佳作《传教士在南非的旅行和研究》。他很快就说服了大家,获得了无数的奖章和荣誉,甚至还有幸觐见女王。而他的书则立即成为畅销书,在7个月内就热销28000册。狄更斯在其创办的周刊《家常话》中也给予它很热情的赞誉,坦承:
它对我的影响就是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降低了我对自己性格的评价。我曾经认为,我拥有勇敢、耐心、果决和自控等美德。但自从我阅读了利文斯顿医生的书后,我不得不谦卑地承认,我曾被错误而虚假的东西蒙蔽了双眼,以至于高估了自己。与这位南非旅行者对比,我曾经备受赞誉的勇敢、耐心、果决和自控,原来都不过是徒有其表。
最让狄更斯赞叹的是:
作者的勇气和诚实,因为他描述了向非洲蛮荒民族传播基督教的困难,也承认了他的失望;他明智地摆脱了所有那些有害的宗派思想的影响,这些思想曾桎梏了那么多优秀人的努力;他也勇敢地承认,将这个世界以其智慧所能够给予的所有合法援助与向异教徒传播福音的工作结合起来是绝对必要的。
这种认可的力度与利文斯顿的呼吁的力度同样有力,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激起大众对利文斯顿这项宏伟的非洲计划的支持了。“利文斯顿医生的众多读者中,”狄更斯总结道:“若论谁更衷心地希望他在倾其心血的这项崇高的事业上取得成功,谁在有关他的消息传到英格兰,听到他安全而顺利地开展工作时最感到欢欣鼓舞,那非写下这段文字的作者莫属了。”甚至伦敦传教士协会虽然不满意利文斯顿放弃了正式的传教士职责,也不得不在1858年的年报上承认,《传教士在南非的旅行和研究》一书对传教运动“表达了同情”。这点赞扬也许过于轻描淡写,但不管怎样,也还是赞誉。
但是,正如伦敦传教士协会的报告禁不住担忧的,在“那么出乎意料地……在上帝旨意的允许下发生的……可怕,但有指导意义的事件”面前,利文斯顿的成功马上黯然失色。就在利文斯顿的书出版的同一年,世界另一头的一场轩然大波使得将大英帝国基督教化的整个战略受到了挑战。
[1]利文斯顿临终前承认:“我只有一个遗憾,我传教的责任感远远超出我与孩子们玩耍,做一个称职父亲的责任感……我是那样勤劳地工作,以至于一到晚上就筋疲力尽。而现在,我膝下已经没有孩子可以同我玩耍了。”
[2]如今你在石头城仍能够看见奴隶们住的小格子间:黑暗、潮湿、闷热,这些与我所了解的其他事情一样,清晰地揭示了奴隶制所带来的痛苦。
[3]“其他一些事情也是在出乎意料的地方发生的。”他注意到,“这些从总体上看,可能有一些‘撒旦智慧’的味道,虽然我并不愿意如此。”
文明的冲突
对传教士来说,非洲腹地是处女地。这里的原住民文化在他们看来相当原始,而过去,这里与欧洲的来往也几乎为零。印度则不同,在这里,传教运动面临着更加困难的挑战。印度的文化显然比非洲更加复杂。多神崇拜和一神崇拜的信仰在这里同样根深蒂固。欧洲人在印度居住了有一个半世纪了,但从未挑战过这些信仰。
直到19世纪的头10年,印度的英国人都没有丝毫想将印度英国化的观念,更别提将其基督教化了。相反,英国人自己倒很享受被东方化的过程。从沃伦·黑斯廷斯的时代起,有大量的男性(主要都是商人和士兵)吸纳了印度的习俗,学习了印度的语言;许多还有印度情人或者妻子。因此,当英国东萨西克斯的第44团的罗伯特·史密斯上校在1828~1832年间环印度旅行时,他邂逅并爱慕一位来自德里的美丽公主的故事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位公主的姐妹“……以其皇家血统下嫁给东印度公司一位军官的儿子……她有好几个孩子,我曾见到过两个……他们从外表上看像小穆斯林,戴着穆斯林的头巾。”史密斯本人发现他所邂逅的那位女士“美如天仙”。他多少称得上是位业余画家,尤其喜欢画印度女人,这倒不是出于纯粹的对人类的兴趣。正如他所说:
温柔的表情是这个民族的特色,五官的美丽和匀称,头部的对称令人惊叹,充分彰显了亚洲民族的知性……这一经典的优雅线条并不局限于头部。他们的古代雕像中,半身像的比例是最大的。清晨,在恒河中做完洗礼的优雅的印度女人从水中现身时,透过飘逸而轻盈的面纱,她们的美丽完全值得诗人和艺术家不遗余力地赞美。[1]
史密斯是一个爱尔兰人,在派驻印度之前就已经与同村的乡下姑娘结婚了。但是,被东印度公司派驻亚洲的单身男人们往往都会对亚洲女人动心。在《发自印度的家书》中(大多是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写的),塞缪尔·斯尼德·布朗观察到,“不管与当地女人同居的时间是长是短,他们都不会再与欧洲女人结婚了……她们是那么快乐有趣,是那么乐于奉献和取悦男人,以至于任何适应了她们社会的男人一想到要面对英国女人的反复无常,屈服于她们的异想天开,不禁退缩了。”
相互容忍,甚至相互爱慕的氛围是东印度公司喜爱的方式,即使它之所以实践宗教宽容,更多的是出于实用主义而非宗教原则的考虑。虽然现在它更像是一个国家而非公司,但它的董事们还是继续将贸易看做他们最重要的事情;由于从19世纪三四十年代起,印度出口收入的40%是鸦片带来的,因此董事会也无暇顾及业务的崇高性。在加尔各答、马德拉斯和孟买的老一代欧洲殖民者对挑战传统印度文化无甚兴趣。相反,他们相信,挑战当地文化必然殃及盎格鲁-印度关系,这当然不利于公司业务。正如马德拉斯的总督托马斯·芒罗在1813年以冷漠的口吻说的:“如果文化也变成(英国和印度)贸易的产品,我相信这个国家可以通过进口文化获益。”在他看来,没有必要“将印度人盎格鲁-撒克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