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 参见本卷第二十七章,第17节。[296] 参见本书第八卷,第三章,第19节。
[297] 在巴勒斯坦。
[298] 指巴勒斯坦的凯撒里亚,这里是普洛科皮乌斯的出生地。参见本卷第十一章,第25节。
[299] 元老院的正式记录,如罗马的元老名册(album senatorium)。
[300] 就是国库不会再对她作为继承人因新法律而取得的那1/4的产业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