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贼首分别处治粗筹善后事宜折》,《曾国藩全集?奏稿之七》,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325页。
2 《李秀成自述》,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上海人民出版社 1957年版,第788页。
3 苏双碧:《太平天国人物论集》,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4—25页。
4 《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罗尔纲编:《太平天国文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62一
163 页。
5 洪秀全:《山曲寄人题壁》,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中华书 局1963年版,第386页。
6 . 《黄再兴:诏书盖玺颁行论》,《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年版,第313页。
7 《讨粤BL檄》,《曾国落全集?诗文》,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140吼
8 张德坚:《贼情汇纂》,《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第237页。
9 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02—103页。
10 韩启衣编:《太平天国轶闻》第一卷,"沌良江之笔记”,上海进步书局印行,第111页。
11 《李秀成自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 787—788 页。
12 拜旗是当时的一种常见仪式。广西的文史部门于1959—1960年在挂平县(金田村便在该县)所做访
问调查中有记载:“洪秀全曾到过白沙聚众拜旗,拜旗的地点在新屋屯村背的白水塘岭儿。拜旗 时旗自动上升,当时人们说:'拜上帝会人拜旗能自动升超,是清朝无道该灭,拜上帝会人可得天 下。'"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通志馆编:《太平天国革命在广西调查资料,匚编》,广西人民出版社 1962年版,第62页。
13 《李秀成自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 789—790 页。
14 江夏无锥子:《鄂城纪事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译室主编:《太平 天国资料》,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版,第35页。
15 《鄂城纪事诗》,《太平天国资料》,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版,第34页。
16 《鄂城纪事诗》,《太平天国资料》,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版,第35页。
17 陈徽言:《武昌纪事》,《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第 594—595 页。
18 胡奇明:《试论太平天国的"掳"人问题》,《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
19 《绵愉等奏续讯李开芳等人供词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五辑,中
华书局1980年版。
20 《践情汇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02一 304 页。
21 臧谷:《劫余小记》,《太平天国资料》,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版,第80页。
22 邹树荣:《询青诗草》,《太平天国资料》,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版,案69页。
23 汤氏:《徽闻日记》,庄建平主编:《近代史资料文库》第五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版,第, 678 页。
24 太平天国寓兵于农。按《天朝田亩制度》,其乡村治理体系是:五家为一伍,设一名伍长;五伍为
一两,设一名两司马;四两为一卒,设一名卒长;五卒为一旅,设一名旅帅;五旅为一师,设一 名师帅;五师为一军,设一名军帅。也就是说,一名旅帅需要负责500户人家的人力与物力汲取; 一名师帅需要负责2500户人家的人力与物力汲取;一名军帅需要负责12500户人家的人力与物力汲 取。完不成便要用自家的资财去抵账。
25 夏春涛:《太平天国筹饷问题及其对战局的影响》,《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 第2期。
26 [英]吟咧著,王维周、王元化译:《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
374 页。
27 《瑛兰坡藏名人尺牍墨迹》第108册第4信,张守常编:《太平军北伐资料选编》,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3年版,第174页。
28 《北华捷报》323号,1856年10月4日,转引自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中),(香港)简氏猛 进书屋1962年版,第1163-1164页。
29 林大椿著,赵挽澜编注:《林为椿集》"招兄弟",线装书局2013年版,第310页。
30 《林大椿集》“闻人谈磐石城事歌以纪之",线装书局2013年版,第293页。
31 《李秀成自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 820 页。
32 韩启农编:《太平天国轶闻》第四卷"赖汶光之供状”,上海进步书局印行,第19页。
33 中国史学会主编:《太平天国》(四),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第750页。该"条例"尚有其他版 本,意思一致,文字略有差异。
34 郭毅生:《太平天国经济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80—385页。魏文华:《太平天国甲 寅四年"变政"始末》,《历史教学》1995年第5期。
35 《天朝田亩制度》的原文如下:"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凡妇,蚕绩缝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
鸡,二母彘,无失其时。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 归国库。凡麦、豆、芋、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 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矣。此乃天父上 主皇上帝特命太平真主救世旨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