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8~1640年,查理一世一直为财政危机和苏格兰战争所困扰,心烦意乱之余,他转而关注一件更让他高兴的事:规划在怀特霍尔建造一座新王宫。新王宫为古典风格,由伊尼戈·琼斯的天才门生兼合作者约翰·韦布设计。查理一世一直想更换都铎王朝流存下的布局凌乱的老式宫殿,新王宫的建造实现了他这番夙愿。怀特霍尔的新规划规模很大,布局设计堪与卢浮宫或埃斯克里亚宫媲美。如果资金充足(这在1638年是有可能的),新王宫也许在17世纪40年代中后期就能完工,并在查理一世1629年解散议会,建立其“个人统治”体制后成为其内阁所在地。至少在1639年前,查理一世都希望从这里去统治他的国土,在韦布设计的巴洛克式庭院与柱廊中,将辉煌的统治再延续10年甚至更久。
这种雄心勃勃的规划中潜藏着一种信心,即查理一世政权不仅会延续,而且还会变得强盛。这种信心是否有根据呢?或者说,如许多历史学家所认为的,这只是一个孱弱孤立的政权自欺欺人的愚蠢念头?只是查理一世狂妄自大的又一种体现?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鲜有考虑到问题所具有的历史价值。在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两种政治哲学——辉格党原则和马克思主义看来,17世纪30年代查理一世政权倒台的“必然性”已经初现端倪。为了增强君主权威(事实上是增强其行政权力),查理一世试图像克努特大帝那样去阻挡历史的潮流,而这单靠君主的力量是不可能的:人们心中已经树立起议会的权威、对普通法保障下个人自由的信仰,人们一度还认为“贵族阶层(17世纪英国社会最接近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的阶层)已经崛起”。这种理论还认为,这些力量在无情地推进,从而导致了17世纪40年代的内战与1688~1689光荣革命中议会的胜利,最终在格拉德斯通和迪斯雷利执政的繁荣时期走向了议会统治的巅峰。在塞缪尔·罗森·加德纳(维多利亚时期历史学家,其著作对查理一世统治的论述在百年后仍然影响广泛)看来,未来掌握在国王的反对者手里;17世纪40年代议会关于王国形式的提议,“本质上预见了维多利亚时期盛行的体制”。查理一世在17世纪30年代试图建立个人统治的体制——一个不受议会约束的君主强权政府——不仅是无视对自己的批评,更是跟历史作对。
当然,断言查理一世政权倒台是历史的必然,在最近引来了“修正主义者”一连串的批评。不过,认为查理一世想要推行无议会的政府本身就不可行的看法,仍然潜在地流行着,甚至有些拒斥马克思主义、辉格党原则等的历史学家也如此认为。国王的政策如此不受欢迎,注定要在某个时候引起人们的反抗;而没有议会的资助,国王的战备工作也无法充分进行,因此,查理一世没有议会约束的君主政府的奢想,事实上是他难以负担的。这么来看,查理一世最大的错误就是1637年决定在苏格兰教堂强行推广劳德版的祈祷书——在苏格兰人看来,修订过的祈祷书明显带有“教会和迷信”的色彩。随这个决定而来的一系列事件表明,不管从政治上还是经济上看,要建立一个没有议会的政权都是不可能的。新的祈祷书进一步催化了苏格兰的全面反抗,而此时查理一世仍然拒绝向反对声妥协,威胁要以暴力手段在苏格兰重新建立王室的权威。甚至在受到1639年战役重创、枢密院开始顾虑重重、1640年5月为资助另一场战争召集短期议会遭到失败等事件以后,他仍然坚持不让步于苏格兰誓约派的要求,并决定要发动战争。这导致查理一世的政权在政治和经济上都走向了垮台。誓约派在1640年8月的第二次主教战争中获胜。由于苏格兰军队占领了英格兰北部,议会于11月召开会议,这也是查理一世统治期间第一次出现国王无法随意解散议会的情况。一旦召集了两院议会,王室大臣受到惩处、查理一世政权的核心“改革”措施(从强征造船税到教堂里祭坛的摆放位置)被逐条宣布不合法只是早晚的事了。
关于“英国君主制的衰落”的大量研究,都强调了这些事件之间的联系是极为偶然的。罗素教授认为,至少在1641年2月前,查理一世都还可以与他在苏格兰、英格兰的反对者达成一定的妥协,从而避免内战的爆发。文章没有仅仅停留于查理一世是否可以避免内战,而是进一步提出:他是否能摆脱苏格兰危机并完好地维持其个人统治的结构?在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中,1639年之关键明显可见。现在人们已经广泛达成共识:如果查理一世第一次就成功镇压了誓约派的反抗(镇压的失败引发了后来一连串对他来说灾难性的事件),他或许不至于被迫在1640年11月召集长期议会,而这好比是凿开了他个人统治结构中的一处蚁穴。如果1639年的军事行动没有失败,查理一世政权很可能走上不同的路。成功地镇压苏格兰人可以给王权增加威望,甚至是更加受到民众的欢迎,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可以说在未来的几十年)里完全可以不需要议会。
讨论这些可能性的部分困难在于它们涉及的是已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英国历史,其根深蒂固,让人们很难去想象另一个英国:没有强有力的议会,没有出现一个既有新教同时(跟17世纪欧洲大多数国家相比)又相对宽容的宗教地区,没有一个普通法制度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作为君臣关系的根本原则。如果查理一世的倒台不是“必然的”,那么这些发展也就不是历史注定的结果。英国(和爱尔兰)历史的发展轨迹会非常不同:很可能不会爆发内战,不会出现弑君者,不会发生光荣革命;而克伦威尔则和剑桥郡伊利小镇上的其他乡绅一样,默默无闻地度过一生。
如果我们可以把这些问题仅仅看做是自娱自乐的虚构历史游戏(就像卡尔嘲讽的室内游戏,供人卖弄学问),也许还有点宽慰作用。不过,用特雷弗·罗珀的名言来说,“历史不仅仅是已发生的事,它是那些在诸多可能性中实际发生的事”。正如爱德华·罗辛汉姆1639年8月的报道所显示的,对当时的人来说,1639年王室获胜是现实可信的,而不是虚无缥缈的“反事实”假想。直到1640年8月,王室的财务总管托马斯·杰明爵士仍很自信地认为“我们将非常妥善和成功地处理这些麻烦”。在权衡各种可能性之后,大臣温德班克也附和道:“我不太担心造反问题。”让我们来看看1639年那场战争的前前后后。是国王及其贴身顾问们对局势判断不清,还是查理一世原本真的可以战胜誓约派?
1639年的苏格兰:被放弃的胜利
1639年,查理一世决定在不召集议会的情况下发动战争,这被看做是以他为代表的王室政权对英格兰地方当权阶层的漠视(这种漠视最终被证明是致命的)。英国国王筹备大型战争而不召集议会之先河于1323年由爱德华二世所开——应当说这不是一个好征兆。不过,此后的确也有几次类似情况,都比第一次顺利。1559~1560年,和查理一世一样讨厌议会的伊丽莎白一世,在没有求助立法机构的情况下就组织了一支强有力的军队,将法国人从苏格兰低地赶了出去。1562年,她再次发起战事,派出一支军队远征勒拉弗尔,此前仍然没有召集两院议会。当然,议会通常都是在战争期间被召集,但并不是保证军事胜利的必要条件。
相信国王可以在1639年发动战争取得胜利而不需议会的资助的,不只是那些阿谀奉承的侍臣。在调查了1639年2月国王可以自由支配的不同资源之后,北安普敦郡清教徒、鲍顿的蒙塔古勋爵之子爱德华·蒙塔古认为显而易见的是,“国王完全不需要议会”。查理一世和他的顾问们打算在1639年发动战争,也是为了检验并希望同时加强那些能够给予个人统治支持的传统制度。君主自古以来就有的财政特权得到了恢复和扩大(包括君主在北部边郡的佃户需缴的兵役免除税以及应尽的边境服役等封建义务);在对地方进行军事动员时,要求郡县各级治安长官(负责各郡民兵组织)及其副职、地方行政官(治安法官)极尽可能地发挥财力、物力、人力。结果五花八门——有堪称出色的,也有胡闹一场的。但到1639年春天,由于没有议会的支持而仅仅依靠个人统治下各级行政机构,这场自16世纪80年代西班牙战争以来最大规模的军事动员,让英格兰陷入了剧烈的动荡。
1638~1639年的冬天,查理一世对征讨誓约派作出了战争部署——一个陆海军全面配合的作战方略,包括四个部分:第一,在汉密尔顿侯爵(英格兰化的苏格兰权贵、国王驻苏格兰军队的将军)统领下的两栖作战部队,由5000人、8艘战船和30艘给养船(17世纪30年代征收造船税的成果)组成,其任务就是包围爱丁堡,在苏格兰东海岸建立据点;第二,由机敏圆滑的政客安特里姆第二任伯爵兰德尔·麦克唐纳率军攻打苏格兰东海岸,其任务是分化誓约派军队的力量,将他们牵制在西边;第三,查理一世麾下坚毅、勤勉的总督德普提·温特沃斯勋爵将从爱尔兰发起进攻——从苏格兰西海岸登陆,为安特里姆助攻,在爱丁堡的可进攻范围内布置10000人(大多是天主教徒的)的爱尔兰军队;第四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发动一支英格兰军队向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天然边界特维德河进攻。如果有必要,则将战争直接引入誓约派的腹地。不管查理是否仍想重夺爱丁古堡(如他最初所计划的),军械部都为战争作足了准备,迅速夺取苏格兰要塞是完全可能的。查理一世希望能在战争中夺取主动权。
但事与愿违。不管有没有议会的支持,所有的战争都是对国库的严峻考验,1639年的这场战争也不例外。1639年国库实际拨出的20万英镑相对来说是个小数目,达不到估计的战争成本。但国库财力的贫乏部分地被地方贵族所筹集的大量款项以及民兵训练耗费在当地的消化所弥补。(到1639年3月,单是约克郡乡绅就宣布已花费了20000英镑——这些开支都没计入国库总账。)也许这次军事行动计划的主要缺陷在于,苏格兰东北高地的天主教徒亨特利侯爵及其子阿博因勋爵起而反抗誓约派,却没能得到国王军队的及时支援——查理一世因此也错失了1639年在苏格兰建立“保皇党”核心的机会。在其他地方,查理一世的军事行动也处处受挫,不得不被放弃。温特沃斯的征兵行动没来得及开展。安特里姆也没能按允诺及时派出军队。而汉密尔顿对指派给他的东英格兰招募兵军队,则持强烈怀疑态度。当一些贵族们被召集至约克助战时,塞伊、布鲁克两位勋爵公开反对查理一世不召集议会就发动战争的权宜之计。5月22日,出现了日食,这也是个不祥的兆头。
但随着军事动员的推进,有些地方出现了希望的迹象。约克郡是苏格兰进攻首当其冲之地,当地贵族的支持也被认为是战争胜利的关键所在,而且当地对动员的回应极为热烈。连不苟言笑的监督人、北部政务大臣温特沃斯也对约克郡的热情印象深刻,致信约克郡代理治安长官(负责召集训练有素的民兵),称赞“如您所承诺的,在执行陛下命令……他们不仅愉快且负责,同时体现了出了极大的忠诚和智慧”。为了建造行宫以及亲自检查战备情况,1639年3月30日,国王到达约克郡,受到了拥护者自发的欢迎。“北部的乡绅贵族时常造访行宫,民兵团长官也表现出为陛下作战、捍卫国土的热情。”4月中旬,汉密尔顿欣喜地发现自己之前的悲观是毫无根据的,在他指挥下的“大多数人都非常优秀,衣着整洁,武装也并不像我所担心的那么糟糕”。尽管如此焦头烂额,但查理一世政权并没有垮掉。1639年5月末,查理一世已经向战争中投入了16000~20000人的军队——规模几可媲美克伦威尔新模范军(这支军队实际并没达到史载的21400人),而且比1650年在邓巴取得对苏格兰人的决定性胜利的英格兰军队要多出3倍。当查理一世的军队“在盛况空前的隆重中”从约克郡开拔赴边境开战时,除了为国王赢得胜利,他们没有设想任何别的结果。5月,随着军队集结开始进行训练,士气有所高涨,参差不齐的征兵队伍逐渐变成了一支能够进行严肃作战的军队。“如果我们参战,将面临一场史上最血腥的战斗。”弗利特伍德上校夸耀道,“因为我们要坚决血洗反贼,我们战斗力强、士气旺盛。”国王在描述6月初集合的军队时,只是客观地评价了一句:“状态良好,迫不及待想要作战。”查理一世信心十足,“对于那些理应遵从他的地方,绝不再手软”。
然而当两军即将交战时,也就是1639年6月4日和5日,国王开始疑虑重重、优柔寡断。4日,3000步兵和1000骑兵的侦察部队在凯尔索遭遇了苏格兰军队,统帅霍兰伯爵错误地估计了对方军队人数,认为寡不敌众,决定撤退。5日,誓约派司令亚历山大·莱斯利利用并加深了这种误解,让军队分布在特维德河北岸邓斯洛地区的各处高地,让国王军队远远地看见,再次错误地估计了苏格兰军队的规模。两军对峙,战火即将爆发。国王此时却过分地怀疑队伍人心不齐,又中计相信对方军队人数大大超过己方,认为现在进攻苏格兰时机不合适。他转而要求谈判,以此赢得时间,而不是冒险与他误以为实力大于自己的军队交战。6月6日,同样想避免战争的誓约派指挥者邀请国王进行谈判,国王欣然接受。
1639年6月,与誓约派进行谈判的决定可能是查理一世这一生最大的错误。随后签订的《贝里克和约》让国王重新获得(含爱丁堡在内的)苏格兰要塞的监护权,并应国王要求解散了誓约派的反对派政府——“圆桌会议”。但作为回报,国王必须承认苏格兰议会以及苏格兰长老会。前者很可能会严重制约远在英格兰的查理一世对苏格兰的统治,后者则要从苏格兰教堂中移除天主教。无论哪一点,国王都难以接受,他从和约中唯一获得的就是时间。为使苏格兰就范,他还是需要再次发动战争。更严重的是英格兰本土的反应。对那些参与了军事动员的人来说,投入的时间和金钱似乎都被挥霍一空。国王召集了一支强大的军队,却在一枪未发的情况下放弃了胜利。
不过,国王决定要展开和谈是基于一个重大的失误:苏格兰军队的规模与实力被过分夸大。事实上,1639年6月初国王的军队与誓约派军队不相上下,甚至还可能多出4000多人。据当时约翰·坦普尔爵士的报告,英格兰军队人数在日益增加,战马(从战术上说,这是军队最重要的部分)已经达到了4000匹。即使是在霍兰在凯尔索遭遇莱斯利的军队时,苏格兰军的士气正在瓦解。一份英格兰情报提到,“凯尔索的苏格兰军队真的相信如果双方正式交战,我们(英格兰人)必然会打败他们”。而且,苏格兰人正在为食物、武器、现金短缺等问题大伤脑筋。6月初,莱斯利军队已经开始出现士兵擅自离开军队的现象。苏格兰军队真正状态的暴露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就连现代对查理一世政权在战争中的种种缺陷的最严厉批评也认为,1639年6月国王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讽刺的是,查理一世此时离胜利如此之近是他从未想象过的。如果他再把和谈推迟一周或两周,苏格兰军队很可能就因军需供给跟不上而自己瓦解了。”到那时,他不动一兵一弹就能占领爱丁堡。6月6日,誓约派要求和谈;而如果再等两周,他们也许就会请求投降了。
对查理的同时代人来说,这场战争的意义也很明确。爱德华·罗辛汉姆也许是时事通讯作家中消息最灵通的,他报道了1639年大多数人的共识:“我已听许多有识之士谈起,如果陛下能发挥优势教训一下苏格兰人的傲慢,他也许已长驱直入抵达爱丁堡,让苏格兰人阵脚大乱,必然不会再顾及他们的誓约派贵族。”对当时的人来说,尽管国王遇到了不少难题(懒散的检阅官,像塞伊、布鲁克勋爵那样桀骜不驯的贵族,以及勉强维持工作的军械部官员),但1639年的战争是查理一世可以打胜的一场战争。
清教的命运:衰弱和颓败?
假设那些“有识之士”对于1639年夏天的判断是对的,国王也与誓约派“叛军”交战并击败了他们——或者干脆稳稳当当地等苏格兰人自行瓦解宣告战争的胜利。查理一世政权有没有可能因为1639年这场胜利延续至40年代乃至更久?对于这个假设会有一些反对。即使不提辉格党原则或马克思主义等理论,仍然会有人反驳说思考一个政权是否能长期存在时,引入对历史偶然性的考虑会产生误导作用。假设查理在1639年的战争中获胜,也只能让其政权得以暂时喘息,而无法保证它能长期延续下去。即使苏格兰人当时没有添乱,反对派难道也无法推翻它吗?
关于查理一世政权是否能延续的任何判断,都必须考虑它是否有能力抵挡住,或至少是抵消潜在的政治压力。英格兰是查理一世的三个王国中最富庶、也是人口最密集的,不太可能对他产生政治上的压力。贵族的“去军事化”在1625年查理即位时就已经全部完成,他由此受益颇多。16世纪武器装备、作战技术方面的快速发展,使得旧式的贵族军械库变得多余。用康拉德·拉塞尔的话来说,1601年埃塞克斯郡的叛乱,标志着“军事威胁不再是英国政治中的重要武器”。如果说17世纪30年代仍然还有一些人想要胁迫查理一世,他们不得不接受以下事实:查理一世的英格兰臣民不可能协助他们——不管这个政权多么不得民心。
如果查理一世不仅受到质疑和批评,还遭到胁迫,那胁迫只可能是来自英格兰以外的地方。从1633年开始就处于温特沃斯勋爵(未来的斯特拉福德伯爵)苛政统治下的爱尔兰,就不时会出点乱子,但对王室的统治还没有形成直接的武力反抗。只有尚未进行“军事改革”的苏格兰还保留有大量私有的军械库,那里的人们有可能建立一支反对国王的军事力量。如果誓约派1639年、1640年在军事上没有取得成功,如果胜利的苏格兰人和查理一世政权的英格兰反对者没有相互勾结串通,那么长期议会就会和之前的议会一样无法让国王低头。如果1639年国王打败了苏格兰人,那他几乎不可能受到臣民的威胁。
但是,即使1639年国王获胜后不可能再发生武装叛乱,查理一世政权也还是要面对一些更为隐匿的挑战。如通常所提出的,英国政治文化中的两种发展构成了个人统治不可逾越的障碍:首先,革命性的新教崛起并在17世纪40年代发展到顶峰;其次,立法派、宪政派反对“独裁政府”的呼声日益高涨——包括从造船税到森林罚款等一切未诉诸议会的强行征税,以及星室法院和特权法庭的权力、国王对于臣民自由权利和普通法传统的专横漠视等。
17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有一股力量或许比其他因素更有力地动摇了英国社会:人们担忧英国政府和教会将屈从于天主教的某种阴谋。就在个人统治的最后几年,英国天主教对1639年战备的资助以及国王接见罗马教廷的使者,都助长了关于天主教渗透的谣言——在流传过程中更是被添油加醋。如果1639~1640年没有出现一连串反天主教的恐慌和谣言,威斯敏斯特乃至其他地区的政治气氛不可能会如此紧张,以致内战成为可能。
不过,这种天主教威胁论的看似有理及广泛的传播,不仅源于英国国内对查理一世政权和枢密院的猜测,也与当时欧洲的大环境有关。关于三十年战争中新教徒所遭遇的灾难的报道,不可避免地从负面影响了英国人对本土天主教的判断,添加了与其实际威胁并不吻合的恐怖色彩。照这种威胁论的逻辑,如果哈布斯堡王朝及其西班牙盟军在欧洲获胜,英国新教就会岌岌可危。对英国很多虔诚的新教徒来说,三十年战争是一场天启式的斗争,是反基督者和正义者之间的斗争,是《启示录》中预言的圣米迦勒与反基督者间的战斗的历史再现——这不仅是宗教狂热分子的看法,连艾伯特大主教(坎特伯雷大主教劳德的前任)这样的英国“主流”新教徒也这么认为。1639~1640年的苏格兰危机(以及促成的议会)发生之时,恰逢三十年战争的顶峰时期,此时英国人对欧洲天主教好战的担忧,也许不亚于曾经对西班牙无敌舰队的担忧。
不过,如果说英国上层社会对17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哈布斯堡王朝的好战极为紧张,对国内天主教第五纵队的流言极为敏感,到40年代初时,这些情绪已有明显的减退,直至50年代:一度最有威胁性的天主教力量——西班牙在1640年困扰于国内的叛乱;1643年,哈布斯堡军队在罗克鲁瓦被孔代击垮(这支号称所向无敌的军队瞬间威名扫地);40年代中期,天主教试图在欧洲重振雄风的运动终于大势已去。1648年,战争结束。
如果查理一世政权经受了17世纪30年代后期的一系列考验,就很可能大大受益于欧洲教派政治状况的改善——40年代中期(17世纪后25年里第一次),新教似乎真正站住了脚。正如赫斯特教授所说的,对天主教好战性的担忧是17世纪中期英国新教保持好战性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天主教威胁的减退,“对反基督者的恐惧也减弱了”,“反天主教情绪的减弱……也消减了宗教改革者的热情”。40年代后期至50年代,声称新教会被天主教这个庞然大物吞并听上去已经十分无力——这种变化很大程度上导致了50年代“虔诚统治的失败”。查理一世政权如果延续至四五十年代,在没有长期议会和克伦威尔政权的热情支持下,新教的“失败”很可能会来得更快。
随着时间的推移,查理一世的反对力量还会因其他因素而削弱。到40年代,政权的主要批评者中许多人都已迈入老年。当然也不都是像马尔格雷夫伯爵那样的老古董。马尔格雷夫伯爵是伊丽莎白时代的遗老,1640年要求查理一世召开长期议会的12位请愿贵族之一,他让人代投的票促成了1645年新模范军的建立。他还在1588年亲自指挥一支舰队参与对西班牙无敌舰队作战。但查理一世的反对者中大多数有影响力的人都出生于16世纪八九十年代,那时英国新教面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威胁是迫近而现实的。他们的宗教观早在16世纪90年代到1620年期间就已经形成,此间正是加尔文教对英国教会影响力最大的时候。但到1640年,他们中最能言善辩的(在查理一世看来是最勇猛的)有些人已经死去:约翰·艾略特爵士,1629年议会解散后入狱,死于1632年(监禁生活无疑加速了他的死亡);爱德华·柯克爵士(生于1552年),17世纪20年代这位法律大师在议会中给国王添了不少的麻烦,死于1634年;纳撒尼尔·里奇,查理一世的尖锐反对者,“原本很可能成为议会派的领导”,死于1636年。其他人也都在17世纪40年代相继死去:贝德福德(生于1593年),1640年反对国王贵族联盟的核心人物,死于1641年;约翰·皮姆死于1643年;威廉·斯特罗德死于1645年;埃塞克斯(生于1591年),内战早期议会的总指挥,死于1646年。实际上,1640年的12位请愿贵族、恢复议会斗争的先驱者中,到1646年已经有一半多死去——除一人外均为自然死亡。1639年,国王查理一世正30来岁,而岁月正在消减他的主要反对者阵营。正如基思·费林曾说的,“有死亡的地方,就有希望”。从这一点来说,查理一世政权如果成功渡过苏格兰危机,还是很有希望继续存在的。
如果我们翻看17世纪40年代英国下院的详细数据,会更清楚地发现在人们对待查理一世政权的态度与年龄有着某种关联。在分析下院538位立场明确的议员后,一个显著的模式呈现在我们面前。“很明显,所有地区保皇派成员都要比议会派成员更年轻。”布伦顿和彭宁顿在他们1954年的著名研究中得出结论:“从全国统计计算出,两派的平均年龄各为36岁和47岁——差距非常大。”因此,至少在下院,查理一世的反对者主要是生于16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较年长的一代。相比之下,国王的支持者都在30岁左右,他们都是在“詹姆斯一世和平时期”成长起来的,那时国王对于西班牙(如果说不上友好的话)采取的是和解政策。在当时平均寿命相对较低的英国社会,这近11年的年龄差距,可以说在国王的反对者和年轻的支持者之间划出了一条鸿沟。1640年要求召集议会的12位贵族甚至更年长,最年长的(拉特兰和马尔格雷夫)分别为60岁和74岁。就整个贵族阶层来说,议会派和保皇派也存在同样的年龄差异。
在17世纪30年代的大学生里,也能发现类似的现象——尽管这部分数据资料不够充分。就大学所提供的有关30岁以下学生(包括本科生和不少研究生)的宗教敏感度的资料来看,他们并不是被迫服从17世纪30年代“劳德革新”,而是自愿地默然接受——有些甚至是抱有积极的热情,并且还增强了对国王的忠诚。1630~1641年,劳德曾任牛津大学校长,他表现活跃且持干涉主义立场。用夏普教授的话说,这10年下来,牛津简直成了“教会和王权的据点”。当1642年长期议会分为“骑士党”和“圆颅党”时,“大多数在劳德任校长期间入学的牛津人是支持国王的”。在剑桥,情况也类似:至17世纪40年代早期,“大学公开表示支持国王”。劳德的教会“革新”看起来找到了大批的支持者。1641年,由虔诚的罗伯特·哈利爵士主持的下院委员会调查了17世纪30年代大学的情况,发现“(大学中)许多人明显都对天主教传统感兴趣”,这种兴趣之浓厚甚至远远超过了劳德要求的礼拜仪式革新。这些新兴劳德派认为老派加尔文主义不仅是错误的,而且已经过时。正如困惑的加尔文主义捍卫者斯蒂芬·马歇尔于1641年对长期议会提到,“似乎我们对上帝承诺的真理已经疲倦不堪了”。也许在17世纪30年代大多数大学本科生看来,“清教”大学已经屈指可数——尤其是剑桥著名的伊曼纽尔学院和西德尼·萨塞克斯学院这样古怪过时的老派神学院,并不那么有威胁性和煽动力,是保守的父亲将儿子送去接受20年前曾流行过的神学辅导。然而,1641年下院的大学调查者吃惊地发现,就连伊曼纽尔学院的学生也会溜到极端劳德派的彼得学院去一尝禁忌之快。到1639年,剑桥的劳德派“已经处于制高点。彻底占据主导地位只是时间问题了”。
这些数据当然是不够完善的,通过它们进行推论需要十分谨慎。就议会中的年龄和政教立场而言,用1642年的信息来推想3年前,也就是1639年的状况,在解释上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内战中对国王的支持并不能被解读为整个17世纪30年代对国王政权的支持。当然,平均年龄显示出议会方面更年轻的人,诸如布鲁克或曼德维尔等(1640年他们也都在30来岁),完全可能是未来几十年查理一世政权的眼中刺。类似地,1640年的政教立场调查充其量只能十分粗略地说明个人统治最后几年国民的政治态度。但尽管500多位议员表现出的年龄、立场的差异只是大致地代表了整个国家的倾向,但政治含义相当实在——因为在考虑到整个社会的年龄层分布时,这个结论得到了加强。
1631~1641年,英格兰、威尔士人口的年龄分布始终保持了大致的恒定;人口中近60%为30岁以下,约1/3的人口为15岁以下的儿童。1640年,一半人口(49.7%)出生于1616年后,因此当查理一世1625年即位时,他们才9岁甚至不到9岁。或者用政治经验术语来说:1640年,这个国家1/3的人口所知道的国王只有查理一世。对这1/3的人来说,哪怕最近发生的1628年权利请愿等事件也显得有些遥远——因为在1629年查理一世解散议会时,他们最大的也才4岁。查理一世的无议会统治只要能持续到他实际被处死的那年,也就是1649年,在英国也许就有一半多的人对议会没有直接的经验或回忆。这条鸿沟不仅是政治上的,也是记忆上的,对于查理一世政权在政府和教会的“革新”非常有利。
当然,文化记忆的流传不仅取决于年龄,还取决于一个更为微妙和广泛的因素。加尔文教精神、相信议会是一个有合理秩序的国家的根本组成部分,这些传统不会仅仅因为那些实际经历了伊丽莎白时期和詹姆斯时期的人逐渐离世而被忘记。就算是在议会没有召集的时候,关于议会历史、传统和权力的小册子和专论(常以手抄稿的形式出现)也会被四处散发;所以,即使查理一世1639年获胜,我们也没有理由认为这种现象就会消失。不过,政治感受方面存在的年龄、年代差异还是不能轻易忽略。至少议会在1642年成功地重获支持,其部分原因就在于有些人曾经历了詹姆斯一世时期和查理一世统治早期议会为“臣民自由”而进行的斗争(尤其是1626年和1628年9月进行的争论激烈的会议),议会对他们来说仍然很有感染力。1639年,这部分人已经成了少数派,尽管人数并不小(约占全国人口的40%)。如果在5年或10年后再次响起武力捍卫议会的呼声,回应恐怕不会很热情。对皮姆、圣约翰、贝德福德和塞伊等人来说,1639~1640年是真正的“议会危机”:要么现在恢复议会,要么就永远休止。
英国司法部的重建
因此,假设1639年国王军获胜,此后查理一世面对国内反叛或被迫召集议会的可能性是很小的——这种可能性还会逐年减小。但是,仍然还有个地方可以使国王被迫改变政策,并让公众来审视他行为的合法性:法庭。司法部仍然有权力重创国王的财政政策和特权,1637~1638年国王就造船税合法性起诉汉普登一案就可例证这一点。法官席前,此案被判国王胜诉——虽然没有得到议会同意,法院仍然支持造船税的合法性。但对查理一世来说,这种不得法官人心的判决只能算是一场得不偿失的胜利。理查德·赫顿爵士与乔治·克罗克爵士坦率地指出,从法律角度看造船税是不合法的,他们的意见被视为权威,从而让造船税的合法性问题始终存在疑点。
不过,假设国王的个人统治延续至40年代,法律及其阐释者法官的作用会有怎样的发展,汉普登一案提供了些许提示。17世纪早期,人们以不同方式反复讨论了这样一个问题:普通法能不能保证臣民有权拒绝缴付未经议会同意而征收的税款?在汉普登的律师以及全国大多数的法律意见看来,普通法完全有这个权力。对臣民财产的征收必须通过议会;造船税没有得到议会的同意,因此是违法的。
然而对查理一世(正如对他的父亲一样)来说,法律不过是种工具,是国王用以实现其定义的“好政府”的实用手段;而并非(如爱德华·柯克爵士所认为的那样)一套根据上古时代的抽象规范制定的独立的知识体系。在律师中,也就这个问题分化为了两派,但不尽然就是“普通法”(作为固定的宪法原则)和君主“绝对专制”间的争议,更确切地说,是就应该有什么样的普通法出现了两种意见。早在詹姆斯一世时期,柯克的死敌钱塞勒·埃尔斯米尔勋爵(死于1617年)和弗朗西斯·培根(后来的圣奥尔本子爵,死于1626年)就四处游说以下观点:普通法是王室政府的有力工具。这二人都对普通法有潜心研究。在他们看来,柯克对臣民权利重要性的坚持是本末倒置。国王可以合理地认为,17世纪20年代需要筹钱捍卫国土时,议会征收的税款明显是不够用的。税收的主要形式——特别津贴时常遭遇有组织的诈骗,因为贵族只就其实有财产的一小部分缴税。到17世纪20年代,如劳德尖锐地指出的,特别津贴已经被减少至极低水平,都不值得国王去和议会讨价还价。另一方面,造船税的征收至少有合理的原因,是臣民能够负担的,并且征收数量很现实,相当于一支舰队的实际成本——这支舰队将为捍卫国土而开赴战场,履行政府应尽的义务。众所周知,法律是征服者的法律,如果国土得不到捍卫,就谈不上普遍意义上的自由,国民个人的自由和财产就更无从说起。和查理一世一样,霍布斯也不赞成柯克的观点,他对这番争论进行了简要的总结,认为在某些环境下,国王会因为道德责任而撤销征税必须征得臣民同意的承诺。“如果国王发现要维持这个承诺就无法保护自己的臣民,那么他这么做就是犯罪;因此,他可以也应该无视这个所谓的承诺。”
17世纪30年代里,司法部拒绝承认普通法是工具的观点,这是阻碍王权在议会以外寻找可靠的收入来源的主要力量之一。但是,要改变法官的性格是艰难而微妙的。法官直到去世才会卸任,尽管他们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被免职,但公开地将法官解职(查理一世已经因此付出了代价)很可能会起反效果,引起律师的不满,破坏法庭的威望。如果要让法庭成为国王个人统治的有力支持者,必须让他们至少看上去能够独立地进行判决,而不是屈从于怀特霍尔宫的要挟。
但是,说到这些让国王为难的法官,时间似乎又站在了查理一世的一边。17世纪30年代末,他已经离他的目标不那么远了:此时的法官席成员在贵族中深有威望,同时普遍都对王室特权与普通法之间关系的“多数派”解释持赞成立场。1637~1638年反对国王征收造船税的5位法官中,有4位已经七十多岁——均为经历了伊丽莎白时期的遗老,思想还停留在16世纪八九十年代。他们的法官事业已经到了尾声。耄耋之年的约翰·登纳姆爵士(生于1559年)、汉普登一案中汉普登的支持者,宣布反对王权后不到一年就死去了。他死后一个月(1639年2月26日),理查德·赫顿(约生于1561年)爵士也死了。民事法院的乔治·柯克爵士(生于1560年)因日益恶化的健康状况不得不于1641年请求退休,他死于1642年2月16日。第四位老法官在诉讼程序细节上支持汉普登的汉弗莱·达文波特(生于1566年),一直活到了1645年,但他所作的判决表明,他准备接受造船税的合法性。法官中,赫顿、柯克,也许还算上登纳姆,可以说是对政府最尖锐的三位抨击者。1641年,查理一世已经摆脱了他们3位。对造船税的反对者还有对查理一世政权其他方面的反对者来说,就法律上有力挑战政权而言,17世纪30年代末期可能都是最后一搏的时候。
到40年代早期,由于没有议会的阻碍,查理一世原本可以不需遣散反对力量或铲除异己,轻松地重建司法部,在要求“王座前的狮子”实施新的财政征收措施时愉快地发出同意的低吟。这种服从是有代价的,司法部的声望会因此削减。但再过些年,汉普登案(如果还能提交法庭的话)就可能会完全结案,法官不会只是勉强地表示同意,他们会大力支持国王的财政政策。
1639年王室胜利后,法律的发展看上去意义已经很明确了。在查理一世统治的40年代,英国也许还是处在普通法的主导下;但这个普通法体系是在培根和埃尔斯米尔勾画的方向下发展的——王权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柯克打下的基础会被废弃。早在1639年对造船税的判决中,罗伯特·伯克利爵士已经宣布了前行的方向。汉普登的律师曾提出,没有得到“议会的一致同意”,“国王不能强行向臣民征税”,伯克利对此毫不犹豫地进行了驳斥。“法律中不存在这种约束国王的政策。法律本身就是国王古老而忠诚的仆人,是他统治臣民的工具或手段。”这番坦率的言论肯定会让那些爱德华·柯克爵士的敬仰者心里猛然打个冷战。
斯图亚特王朝:英国的重塑
誓约派的反抗得以平定,司法部俯首帖耳,国际间“天主教威胁”的减弱,如此一来斯图亚特的三个王国会是什么样子?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1639年的胜利对权力的平衡以及对法庭有怎样的影响。毫无疑问的是,在个人威望方面受益最多的就是国王本人了。国王战事的胜利通常都会赢得全国的欢呼;尽管苏格兰的宣传战也相当有力,但这场对誓约派的胜利无疑会受到人们的欢迎,也会很有效地让政权的批评者哑口无言。军事上的成功让查理一世有机会实现将三个王国联合成一个“帝国”的野心——实际就是让苏格兰和爱尔兰进一步顺从于英格兰的统治。在政府、法律方面(宗教方面已经这样推行了),英格兰会提供“秩序与礼仪”的模式,这两个凯尔特人的王国必须也遵从这样的模式。国王也因胜利而有机会开始推行他的个人统治。如他所认为的,臣民的福祉恰恰就依赖于他的个人统治。用几年后国王多少有点阴险的话来说:“如果有人愚蠢到要反对国王、国家和自己的利益,上帝保佑,我们会让他们高兴的——即使这违背他们的意愿。”
1637年,劳德大主教是枢密院中要求在苏格兰推行英格兰礼拜仪式的热衷者之一。对他来说,1639年王室的胜利不仅仅是国王个人的胜利,也象征着他热衷的事业得到了天意的庇护。他在英国教会中的影响将得到加强,而30年代因战争中断的传教政策看上去很有可能继续得到有效执行:教区教堂的祭坛均移到东侧并加上围栏,强调在布道期间进行教义问答,坚持教义与仪式的一致,提高神职人员的财富和社会地位。如果在17世纪30年代,修改后的英格兰礼拜仪式在苏格兰成功立足,劳德的其他想法也很有可能实现。在爱尔兰,斯特拉福德和德里主教约翰·布拉姆霍尔已经在推进他们的计划,准备在仪式上实现与英格兰的一致。在三个王国里,政府的神职化趋向很可能进一步强化——1636年,在劳德的策划下,伦敦主教被任命为财政大臣明显体现了这一点。随着伯顿、巴茨威克和普林等著名的清教徒在遥远寒冷的地窖中饱受折磨,英国的非国教教徒们也将继续在大主教始终警觉的(有时是怀着报复心的)统治下受苦。伊尼戈·琼斯在圣保罗大教堂60英尺高的科林斯式柱廊顶部刻下了查理一世是教堂的“重建者”的字样,他对教堂的改造也许可以延续至17世纪40年代:对于劳德派来说,这是一座实在可见的胜利纪念碑。
天主教徒也因战争的胜利而受益。他们对战备的及时资助(达10000英镑)显然会由于胜利收到一笔极为可观的红利。1639年4月17日,亨利埃塔·玛丽亚王后致信她的首席秘书天主教徒约翰·温图尔爵士,承诺将通过“各种……遭到反对的不便做法”保证资助国王的天主教徒的安全——暗示会对天主教提供有限宽容。天主教徒由此可以继续争取国教礼拜法的宽松政策(劳德对此深为厌恶,他仍持强烈的反天主教立场而完全不顾自己的声望),以及法庭对天主教徒的进一步开放。天主教徒尼斯代尔伯爵(1639年与查理一世一起下决定发动战争的顾问团成员之一)要求在苏格兰获得重要职位;支持天主教的国务大臣、国王战争顾问团成员弗朗西斯·温德班克爵士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我们很难猜测这些举动是会激起对罗马天主教会的反对,还是会最终促成事实上的宗教宽容(就像同时代的尼德兰一样)。但可以肯定的是,不会发生17世纪40年代伴随长期议会统治而发生的天主教迫害,其中20多个天主教牧师悲惨地死于绞刑、四肢裂解等酷刑。和17世纪40年代议会对其所谓的宗教异端的恐怖刑罚相比,个人统治时期最严厉的惩罚(包括伯顿、巴茨威克和普林所遭受的痛苦)相对来看算是轻缓的。
对于查理一世的顾问们来说,1639年的胜利也有广泛影响。直接的受益者就是这场胜利的缔造者们:枢密院中支持国王开战决定的小圈子,他们也密切参与了对苏格兰战争计划的制订与执行过程。这些人包括汉密尔顿侯爵、阿伦德尔伯爵和亨利·文爵士。国王在1639年4月形容他们几人是自己唯一能完全信任的顾问。从1637年爱丁堡“叛乱”初现苗头开始,汉密尔顿就是国王在苏格兰最忠诚的贵族,受益也是最大的。他的显赫地位、在苏格兰拥有的大片庄园以及优雅的英国风度,都使他深受国王青睐,极有可能在怀特霍尔宫中占据无人匹敌的位置。他与国王的关系如此亲密,国王甚至让他取代了被谋杀的白金汉公爵(白金汉公爵死于1628年,其骑兵统帅的要职被传给了汉密尔顿)。据说1639年1月“自从他赴苏格兰任职后”,他“在国王那里赢得的信任与权力”又明显增强;1640年12月,他被认为是“对国王唯一有影响力的人”。1639年如果打败了誓约派,汉密尔顿在朝廷的权位(以及国王对他的青睐)将是难以撼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