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场胜利而有所损失的主要机构(除了议会以外)应该就是英国枢密院了。由于枢密院的管辖范围并未延至特维德河以北,国王在应对苏格兰危机时就已经把它排除在决策核心之外了。它向国王献言献策的作用被大大地削弱。政府职责中涉及“帝国”的也就是有关三个王国的事务很可能牢牢掌握在国王所选定的小部分心腹手里,这些人包括劳德、阿伦德尔、汉密尔顿、亨利·文爵士,也许还有贴身的帕特里克·莫尔、乔治·柯克和威尔·莫瑞。在1637~1639年的危机时期,这个过程已经开始了。
然而我们完全有理由设想,1639年的胜利带来的王室独裁倾向会因为朝中的反对声而有所缓和,这种反对本身也是苏格兰失利所导致的。17世纪30年代原本可以因为战争胜利而提高权位的许多人,都与代表“全民”发表意见的在野贵族领袖关系密切。汉密尔顿的圈子里包括塞伊子爵和塞莱子爵(后者第一个提出对造船税合法性的挑战,此后由汉普登接手),很快又加上了曼德维尔子爵(后来克伦威尔东部联盟的指挥官)、约翰·丹弗斯爵士(未来的弑君者)以及苏格兰誓约派领袖成员。事实上,在1639年,汉密尔顿和政权反对者进行公开讨论已让某些极端保皇派对他的忠诚度产生了怀疑,确切地说是“由于爵爷与誓约派的头目进行通信”。
1639年,其他两位主要人物也是如此。1639年战争的主要将领阿伦德尔伯爵,在唯一享有查理一世信任的三人团中地位仅次于汉密尔顿。但是,他在17世纪20年代是白金汉公爵的死敌,而且被公认为是“旧式贵族”前斯图亚特时代贵族特权的捍卫者,而反对查理一世的贵族绝大多数都来自这个阶层。阿伦德尔的两个战地指挥官霍兰伯爵(骑兵将军)以及埃塞克斯伯爵(陆军中将)和反对者走得更近,两人都被看做是“虔诚”事业的保护者。霍兰是“清教徒”沃里克伯爵二世的弟弟,因非国教徒牧师受到教会威胁而出面干预招致劳德的痛恨;他的哥哥沃里克与政权反对者贝德福德伯爵、塞伊子爵、布鲁克勋爵、约翰·皮姆以及奥利弗·圣约翰等人私交甚密。1639年胜利也会巩固埃塞克斯伯爵在朝中的地位,他的大堂兄霍兰一直在帮他争取国王的信任。埃塞克斯的父亲因1601年那场夭折政变被处死而成为伊丽莎白时代家喻户晓的英雄,埃塞克斯则差点成为英国一位活生生的新教徒英雄。
战争的失败迫使国王在1640年对政策和人事进行调整,导致传出了朝中正进行着一个“天主教阴谋”的谣言(包括阿伦德尔、埃塞克斯和霍兰被解除指挥权,为保证从罗马教廷那里获得贷款的谈判也已经开始进行等)。而如果1639年战争胜利了,则会消除可能导致谣言的诸多因素。霍兰、埃塞克斯和汉密尔顿(他们都是天主教会的激烈反对者)都称得上是无懈可击的新教徒。霍兰、埃塞克斯都曾在欧洲以新教徒立场反抗哈布斯堡王朝;汉密尔顿曾在1631年与三十年战争中的新教圣徒英雄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并肩作战——此时他在朝中最亲密的盟友则是查理一世王室财务总管亨利·文爵士,他在1639年成为查理一世“最信赖的顾问团”的第三位成员。这三人地位的增强或许能抗衡1639年因战争胜利而有所增强的天主教在朝势力,并削弱天主教阴谋控制朝廷说法的可信度。查理一世也许还会对罗马教廷使节以礼相待,但不再需要低三下四地与他们谈判,以期获得罗马的资助——因为这种谈判明显会严重破坏君主制的公众形象。
当然,如果认为1639年胜利会让查理一世政权的反对者完全销声匿迹就太过天真了。那么,可能有哪些地方会引发反对呢?即使平安渡过了苏格兰危机,国王无疑还会面对朝中关于教会权力合法范围问题的派系斗争。英国国教在朝的影响引发了枢密院(在彭布罗克郡、诺森伯兰郡和索尔兹伯里郡等地,大主教也颇受人们蔑视)对教会强烈的反对情绪;在地方上,教权主义无疑会日益严重,地方的乡绅已经不安地发现教区的牧师最近被任命为治安官,正逐渐取代自己在季审法院法官席中的地位。这种现象会引发因优先权和司法权而产生的个人争斗和无休无止的口角。但是如果苏格兰军队被击败,这些矛盾都还是可控的。劳德与枢密院同仁间的关系无疑还会继续是个麻烦问题,但1639年的胜利让大主教完全有理由认为自己能够在兰贝斯宫安然地寿终正寝。
苏格兰仍然还会问题不断。此前的君主都付出了代价,击败苏格兰是一回事,而掌控苏格兰则是另一回事。誓约派反抗的规模和激烈程度显示,即便1639年查理取得了战争的胜利,苏格兰还是会给政权找麻烦。不过,只要查理能牢牢控制住英格兰,誓约派余部的反抗就不算什么大事——就像伊丽莎白时期一样,虽然16世纪晚期的爱尔兰时常制造点乱子,但政权并没有受到实质的威胁。而且,誓约派的领导者中也存在着派系和个人的争斗。如果查理1639年获胜,誓约派中强硬派(如阿盖尔伯爵)和温和派贵族(如蒙特罗斯)原本于1641年夏天的分裂完全有可能提前发生。
1639年后的10年必然是政治和经济都需要稳定的一段时期。这取决于查理一世自17世纪30年代早期就表明的外交立场:避免对外战争。与西班牙基本不可能发生战争。从1638年开始,枢密院就极力主张与西班牙结盟;到1639年6月,贝利埃弗尔惊慌地发现英国和西班牙关系的变化时,提交报告认为大多数枢密院官员都收了西班牙人的养老金。在1640年的加泰罗尼亚叛乱之后,西班牙在这10年里都没有对英国构成真正的威胁。另一方面,与法国的战争倒是有一定的可能。查理在1638年对黎塞留的死敌玛丽·德·美第奇(法王亨利四世的王后)——还有随她一起抵达的一群暴躁易怒、立场不同的政要(包括旺多姆公爵和苏比斯公爵)提供了庇护。然而,由于法国全力投入与哈布斯堡王朝的战争,国内又有少数保皇派的滋扰,根本无暇与英国开战。与荷兰的商业竞争对英国构成了潜在的冲突因素(17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战争就是例证)。但就目前而言,英国、荷兰两国关系仍比较友好(尽管1639年荷兰海军上校特龙普为袭击西班牙舰队侵入了英国海域),而且1641年查理一世女儿玛丽与西班牙奥兰治–拿骚家族王子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的联姻也巩固了这种友好关系。
总之,只要查理一世不主动对外发动战争,至少到17世纪50年代,英国也不太可能有外交战事。有了17世纪20年代的经验,查理一世很清楚对外战争对国力是巨大的损耗。即使1639年打败了苏格兰人,政府还需要偿还借款;在苏格兰重建王室政府每年都需要大量的财政支出。政府不可能有心情对外征战。正如诺森伯兰伯爵在1639年战争后所说的:“苏格兰的问题太牵扯我们的精力,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没有打算去重建已支离破碎的欧洲。”
不过,最不确定的问题还是王室的财政。在没有议会拨款的情况下,王室是否能做到收支平衡呢?和平时期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似乎是肯定的。查理一世曾经成功地解决了他父亲为之困扰的问题:他在17世纪30年代中期做到了账面上的平衡。查理一世的主要问题在于缺乏流动资金,而且无法在国库有额外需要时获得借贷。1639年胜利后,他可以不经议会另外寻求资助,但只能向贵族和富有的城市商人借贷(据报道,仅海关包税人保罗·品达爵士就拿出了10万英镑)。此时的伦敦似乎也就不成问题了。因为几乎可以肯定,由于1639年的胜利,伦敦1640~1641年的政变就不可能发生——这次政变破坏了老派的市府参事议政要员们的主导地位,让国王无法向伦敦借贷。誓约派被打败后,国王与伦敦市议政高官们在1639年仍然亲密的互惠关系无疑可以一直持续下去。
真正的问题还是财政。王室政府是否能超越17世纪30年代中期的财政水平,从而完全不需要议会的资助,甚至长远地看自己就能承担一场战争的消耗?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首先,这个国家是否还能继续承受不经议会征税的代价?其次,如果继续这样做,大多数纳税人是否能从政治上和法律上接受强征呢?回答第一个问题并不难。总的来说,即使把查理一世17世纪30年代所有的苛捐杂税算上,英国在欧洲也是税负最轻的国家之一。正如我们所见到的,在16世纪80年代至17世纪30年代的半个世纪里,英国贵族已经习惯为避税低估自己的财产,特别津贴调查表中登记的财产数额不到实际数量的1/10。而查理一世采用的造船税评级制度对个人财产的评估更为切实(很讽刺的是,1643年议会在“每周评估”中采用了这项制度作为评估基础)。
如果查理一世能像他最初所计划的那样,成功地做到每年向全国征收造船税,他肯定会增加一个规律而丰富的收入来源——克拉伦登伯爵所担心的强行征收会成为一个“任何情况下都能用之不竭的收入来源”。17世纪30年代的税收已经带来了每年218000英镑的财政收入——这相当于议会每年补助金的3倍。
由此推论下去还有一个可能,即消费税或销售税(一直以来就被人们反复讨论,1643年长期议会首先确定了这个税种)也很可能成为查理一世政权的主要财政收入之一。由于法院的重建,国王的财政特权进一步扩大得到司法的许可也是很自然的。17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经验表明,贵族完全有能力承受更高的纳税标准:到1651年,英国大部分地区的税收是查理一世个人统治时期的6~7倍。如杰拉尔德·艾尔默观察到的,关于17世纪四五十年代“最令人吃惊的”现象,也许就是“税收总量在增加,而反对征税的呼声却鲜有出现”。查理一世的个人统治如果能延续到四五十年代,政府的财政收入很有可能大幅增加,同时也像克伦威尔时期那样不会出现太多反对声。而且,只要他避免进一步大规模的战争,也就不需要将征税标准提高到克伦威尔时期的水平;只要将造船税增加2到3倍,查理一世就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富足的国王。
当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会赞成查理一世的征税方案。尤其要提到的是林肯律师公会,其中有不少人是爱德华·柯克爵士的仰慕者,任何支持国王不经议会同意就可以征税的司法许可都会遭到他们的坚决反对。和政客一样,律师也因对权贵的谄媚臭名昭著;而且,如果查理一世的政权能够延续到1640年以后,他们中的很多人为了自己的事业不受影响,很可能会违背良心地赞同这种财政上的权宜之计。劳德的朋友塞尔顿所著的《闭海论》在17世纪30年代曾大受朝廷赏识,他也很可能会像40年代效忠议会那样效忠查理一世政权。每出现一个爱唱反调的律师比如奥利弗·圣约翰或威廉·普林,就会同时出现一个像布尔斯特罗德·怀特洛克那样的律师准备去迎合现行的政权。
在个人统治时期,法律界事实上已经开始灵活地适应无议会的政府,发明出了一些在大多数情况下去规避法律的程序(比如串通诉讼)。直至1640年,拉塞尔教授指出,只有外国人的归化与教区边界的改变,是“律师们发现自己必须诉诸法律才能解决的”问题。议会是政府与臣民间的桥梁,要彻底废弃这项功能,困难显然更大。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设想,如果不存在议会,国家的巡回审判法院(含巡回法官和各郡的贵族)在陈述各地民怨时会表现得更为自信,正如1614年法国国会被解散后省最高法院所起的作用一样。
如果查理一世寿命和他父亲一样,那他在1659年就已经去世了。这之后许多事是很难确定的,但至少有一点是可能的:查理一世传给他儿子的是一个强大、殷实的中央集权王国。到那时候,1629年的最后一批下院老议员将在炉边讲述30年前发生的最后的动荡;历史学家则会事后诸葛、煞有自信地论证着议会退出历史舞台的必然性。这样一个国家是否可以称得上是“专制主义”,还是很有待商榷的。因为就像法国路易十四时期一样,国王查理一世的权力实际上还是会受到一定限制,这取决于地方贵族在多大程度上愿意与国王合作。此时的英国就和法国一样,地方阻挠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然而,即使没有一支常备军,英国还是更有可能往路易十四时期法国的方向发展,而不会停留于查理一世1625年从父亲那里接受的“混合君主制”。(如果查理一世在1639年力挽狂澜,成立了强有力的王室政府,即使在最糟糕的形势下,其政权的前景也比投石党时期的路易好得多。)
但命运发展可能有不同轨迹的不只是国王们。17世纪40年代那些议会派会不会有可能成为君主政权下的忠臣呢?对他们中大多数人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确定。不过,至少有一个人的答案是可以确定的。在40年代,托马斯·费尔法克斯爵士(生于1612年)是议会的“拥护者”:新模范军司令、1645年纳西比战役议会军胜利的缔造者、确保议会得以保存的将军。但在1639年,费尔法克斯拥护的是国王。他是最热心于反苏格兰事业的人士之一,招募了由160名约克郡骑兵组成的队伍,并作为查理一世在那场战争精挑细选出的少数被嘉奖者之一赢得了爵士头衔。我们完全可以对历史提出这样的反讽:如果费尔法克斯在1639年如此热衷的事业发展顺利,它很可能会让英国议会消失数十年乃至上百年。更甚者,这种状态会一直持续到1789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