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又《晋书》卷十六《地理志上》:“魏文帝黄初三年,初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嗣王之庶子为亭侯,公侯(按侯字当删)之庶子为亭伯。”
《晋书》卷五九《序》。
为什么“损略”的刀子只砍向公卿,却不碰诸王冕服呢?诸王是宗室,是皇帝的骨肉至亲,当然不能轻易动刀了。自汉末魏初,周制五等爵渐次恢复了。最初那倒不是为了“复古”,而是为了专权需要:曹操给自己搭建的篡权台阶,是由魏公、魏王拾级而上,“公”爵由此再现。魏文帝黄初三年(222年)三月,“初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嗣王之庶子为亭侯,公之庶子为亭伯” 。这时的公、侯、伯爵,明显面向皇族成员。西晋大封五等爵以优待宗室、功臣,培植效忠集团;同时又大封宗王,或让他们居外以临方镇,或让他们居朝以执国柄,所谓“出拥旄节,莅岳牧之荣;入践台阶,居端揆之重” 。大封宗王,目的是在权势的天平上提高皇室的权重,在门阀权势日益膨胀之时,让皇室的权势也抓紧膨胀起来以为抗衡。因史料所限,对五等爵的服冕规则我们不甚清楚,只能阙而不述。无论如何,西晋上承曹魏继续“损略”公卿冕服,却不动王爷们的冕服,对这做法,显然是可以拿“宗王政治”来解释的。
4.
魏晋的鷩冕与《周礼》
以上叙述显示,魏晋冕制变动,利用了马融、《伪孔传》一系的冕服说。不过不止于此,被其利用的还有《周礼》。下面就来看这样一点。
让我们从孙吴降人孙壹的冕服谈起。《三国志》卷四《魏书·三少帝纪》高贵乡公甘露二年(257年)六月诏:
按,中华书局本《三国志》作“依古侯伯八命之礼”。吴金华点校《三国志》同,岳麓书社2002年版,第96页。但依《周礼》侯伯七命,非“八命”。故“八命”应另有所指,“侯伯”二字之后当顿。
吴使持节、都督夏口诸军事、镇军将军、沙羡侯孙壹,贼之枝属,位为上将,畏天知命,深鉴祸福,翻然举众,远归大国,虽微子去殷,乐毅遁燕,无以加之。其以壹为侍中车骑将军、假节、交州牧、吴侯,开府辟召、仪同三司,依古侯伯、八命之礼 ,衮冕赤舃,事从丰厚。
卢弼《三国志集解》(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58页)、梁章钜《三国志旁证》卷五(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1页)、杭世骏《三国志补注》卷一(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14页以下)、侯康《三国志补注续》(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29页),均于此无说。章惠康等《三国志今注今译》:“八命:周代官秩自一命至九命凡九等,八命是官爵的第八等,即王之三公及州牧。后泛指高级官僚”;“兖(衮)冕赤舄:古代帝王、诸侯、贵族穿戴的礼服、礼帽、礼鞋”。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49页。略具轮廓而已。《白话三国志》远波译文:“依照古代侯伯之礼,赏其帝王礼服、礼帽及礼鞋。”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4年版,第173页。“帝王礼服”之说,误甚。又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三国志》:“依照古代侯伯八等官爵的礼仪,穿上礼服礼帽和红色的鞋子,事事按丰厚的礼遇相待。”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版,第1册第65页。亦略具轮廓而已。
张衡《司徒吕公诔》:“登受八命,衮职靡倾。”《艺文类聚》卷四七引,第838页。语中“八命”指的是司徒。王导《遗王含书》“近有嘉诏,崇兄(王含)八命”(《晋书》卷十九《王敦传》),沈约《为齐明帝遗诏》“徐令(尚书令徐孝嗣)可重申八命,中书监、本官悉如故”(《南齐书》卷六《明帝纪》),《为始兴王让仪同表》“况高拟万石,爰均八命,室等天黄,服加黼黻”(《艺文类聚》卷四七,第847页),语中“八命”都指开府仪同三司。
《周礼·春官·大宗伯》:“八命作牧。”《十三经注疏》,第761页下栏。《汉书》卷九九《王莽传》天凤元年(14年):“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州牧、部监二十五人,见礼如三公。”居延汉简有“州牧八命黄金印”之文,见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编:《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470页,简号280·2。“州牧八命”是比附《周礼》制度。
《三国志》的历代注释是非常多的,但“依古侯伯、八命之礼,衮冕赤舃”一句,似无达诂 。这位孙壹既已“开府辟召、仪同三司”了,则位在“从公”,与三司或三公地位相若。“八命”是三公的代称,也是开府仪同三司的代称 。后文裴松之说孙壹“至乃光锡八命,礼同台鼎”,这个“台”不是尚书台,而是象征天子朝廷的三台星,“台鼎”指三公,“礼同台鼎”也就是“仪同三司”。(当然孙壹又是交州牧,而州牧也被认为是八命的 。)赐孙壹衮冕一事,已在魏明帝改革冕服之后了。诏书“依古侯伯、八命之礼”的话包括两点:第一是依侯伯之礼,第二是依八命之礼。《周礼》以公、侯伯、子男为三等,连同“八命”,都表明甘露二年之前的冕制,已采用《周礼》等级概念了。
《国语》,上册第40-42页。董增龄《国语正义》也是用郑玄《周礼注》来解说《国语》此文的。巴蜀书社1985年版,第124页。
当然读者马上就会发现问题:孙壹爵为吴侯,而依《周礼》侯伯应为七命,应服鷩冕;孙壹又加仪同三司,相当三公,八命三公也不应高于鷩冕。这两点当时的人不会不明白。对此孙吴韦昭的《国语解》,可算一个旁证。《国语·周语上》:“晋侯端委以入。太宰以王命命冕服。”韦昭注:“命,命服也。诸侯七命,冕服七章。冕,大冠。服,鷩衣。” 那么高贵乡公诏称“依古侯伯、八命之礼”,孙壹所服却是“衮冕”而非鷩冕。这是为什么呢?有趣的地方显出来了。
如“司衮”。张衡《思玄赋》:“董弱冠而司衮兮。”《六臣注文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81页。张衡的意思,是说董贤22岁就做了三公。又参龚克昌等:《全汉赋评注》,下册第541页注[186]。如“衮职”。《后汉书》卷五四《杨赐传》:“五登衮职,弭难乂宁。”是说杨赐五次担任三公。直到南北朝,“衮司”“衮命”“衮章”之类,仍用以指代三公。
究其原因,我以为这仍与魏明帝的“损略黼黻”相关。经过魏明帝之“损略”,三公冕服只剩七章了;然而如前所考,魏明帝“损略”的两章是黼黻,而不是山龙,这就是关键所在。由于那件冕服上仍有龙纹,所以仍可以称“衮冕”。换言之,当时八命者所服冕服,从服章上有山龙来说,算是衮冕;但从章数“七章”来说相当于鷩冕,缺少两章,没有黼黻。就“七章”而言,确实是“依古侯伯、八命之礼”的;就冕名而言,却非古礼,按古礼侯伯不能服衮。皇帝诏书为了好听或出于习惯,径称“衮冕”——东汉三公服衮,“衮司”“衮职”“衮命”等语,早就成了三公之代称了 。而且叫“衮冕”并不算错,因为那服上确实有龙。可见所谓“古礼”,其实经常因时事而发生变态。读史的朋友要留神了,魏晋三公、位从公者所服的“衮冕”,从章数说只相当于《周礼》的鷩冕。这样我们又看到:魏明帝冕制中还含有《周礼》因子。
判断孙壹的冕服名为衮冕实为鷩冕,只有七章,我们还有更强硬的证据。西晋博士孙毓、段畅有一篇《诸王公城国宫室章服车旗议》,它可以证明西晋位公者所服,正是鷩冕七章。请看:
余诸王从公者,出就封,朝祀之事,宜路车驷马,建大旗九斿,画交龙。《礼》,公之服自衮冕而下,侯伯自鷩冕而下,皆如王之服。祭服宜玄冕朱里,玳玉三采九旒,缫三色九就,丹组缨,玄衣 裳,画九章,以事宗庙。其祀社稷、山川,及其群臣助祭者,皆长冠玄衣。其位不从公者,皆以七为节,其它则同……
《通典》卷七一《礼三一》,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91页上栏、中栏;王文锦等点校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957-1958页。
诸王公应助祭,按《司服》之职:“王祀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享先生(当作王)则衮冕,先公则鷩冕。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礼记·王制》曰:“制,三公一命衮。”谓三公八命复加一命,则服衮龙,与王者之后同。然则九命及二王之后,乃服衮衣无升龙;三公之服,当从鷩冕而下。太尉、三公助祭,宜服鷩冕七章,冕缫九旒,赤舄。
《议》中直引《周礼》以论冕制,表明《周礼》正式成为王朝冕制指南;同时又能看到,东汉永平冕制还保持着传统影响。
下面对《议》中的若干文句加以诠释。“祭服宜玄冕朱里,玳玉三采九旒,缫三色九就,丹组缨,玄衣 裳,画九章,以事宗庙”那段话,说的是王公自祭之冕服。本书第四章第5节,已讨论过自祭与助祭的冕服差别问题了。后儒认为,诸侯助祭时服其最高冕服,自祭只能服玄冕;但这里还有一个作为例外的特许:“其二王之后,祭受命之王,各服已上之服。”打比方说,宋国是周朝的“二王之后”,若依此礼,则宋公自祭商汤,就是可以服衮冕的。再比方说,因为山阳公刘康是晋朝的“二王之后”,所以如果刘康自祭汉高祖或光武帝,就可以服衮冕。孙毓、段畅“祭服宜玄冕朱里”一语中的“玄冕”,只是讲冕的颜色,不是指六冕中最低级的玄冕。那冕是九旒九章的衮冕。孙毓、段畅让王公戴衮冕自祭宗庙,就是参照了“二王之后”的待遇,来安排西晋王公自祭宗庙的冕服的。在周朝,唯天子称“王”,然而汉晋皇子通例封“王”。孙毓、段畅先根据《周礼》的公爵待遇,确定了诸王服衮冕;但“王”号毕竟高于“公”,所以孙、段又参照“二王之后”的冕服特权,打算允许晋室诸王用衮冕祭宗庙。晋武帝当然是“受命之王”了,若他死了,晋室诸王在本国宗庙祭祀他的时候,可以戴衮冕。这就是孙毓、段畅的意思。这样安排冕服,是一个尊崇皇族之举,当然也是一个尊崇“受命之王”之举。
《续汉书·舆服志下》。
“其祀社稷、山川,及其群臣助祭者,皆长冠玄衣。”这里所说的也是自祭。若不是“祭受命之王”,而是自祭社稷、山川,王公们就不能服衮冕了。而且在这时候,孙毓、段畅连玄冕都不让他们服,只能服长冠玄衣。帮王公助祭的群臣亦然,也是长冠玄衣。这么安排,参考了东汉永平旧制:“五岳、四渎、山川、社稷诸沾秩祠,皆袀玄长冠,五郊各如方色云;百官不执事,各服常冠袀玄以从。” 所以我们说,东汉永平冕制作为传统,对晋朝冕制也有影响。
陈戍国:《中国礼制史》魏晋南北朝卷,湖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页。
“其位不从公者,皆以七为节。”孙毓、段畅想让“位不从公”的王公们鷩冕七章七旒,以示区别。陈戍国先生说:“我们还可从中发现‘以七为节’与以九为节两个属于诸侯王的阶层。” 但这个规划之所涉,也许不只是诸侯王,可能也包括五等爵的拥有者。但我们并不清楚,其中是包括了五等爵的所有拥有者,抑或只是其高等爵号,例如只包括公爵,不包括侯伯以下爵;或者只包括司马氏同姓,不包括异姓的五等爵封臣。
“诸王公应助祭,按《司服》之职”以下,讲的就是为皇帝助祭了。“然则九命及二王之后,乃服衮衣无升龙;三公之服,当从鷩冕而下”,“太尉、三公助祭,宜服鷩冕七章,冕缫九旒”。这显然是照上公九命、三公八命推算出来的。九命、鷩冕,都是《周礼》概念。西晋实行了五等爵制,依《周礼》公爵九命。
本书第四章已揭示,对《周礼》诸臣冕服可以有两种安排,一是郑玄的“以爵不以命数”,即三公毳冕五章,孤 冕三章,卿大夫玄冕一章;另一种是《毛传》所反映的“各视其命之数”,三公鷩冕七章,孤卿毳冕五章,大夫 冕三章。二者相差一级。比较之余我们看到,孙毓、段畅没有采用郑玄的冕服说,采用的是“各视其命之数”的办法,依命数而定服章。简单说来,孙毓、段畅的总体规划,是王公衮冕九章九旒,自祭宗庙可用衮冕;为皇帝助祭的三公鷩冕七章九旒,“位不从公”的王公鷩冕七章七旒。
《通典》卷二一《职官典三》,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19页下栏。
但这个建议,至少其“三公九旒”一点,没有被晋廷采纳。魏晋的实际冕制,是王公及相国、丞相衮冕九章九旒,三公鷩冕七章七旒,九卿五章五旒。相国、丞相相当于“上公”,他们用衮冕一点,可参看《晋书·职官志》:“其相国、丞相,皆衮冕,绿盭绶,所以殊于常公也。”相国、丞相的冕服,比“常公”又高一头。“自魏晋以来,相国、丞相多非寻常人臣之职” ,往往都是操持国柄的权臣,故其礼遇高于三公。
由此反观曹魏孙壹的冕服问题,所服虽然名为衮冕,但若“依古侯伯、八命之礼”的话,孙壹的冕从章数说只能是鷩冕七章。西晋王公、九命才能服衮冕九章,魏明帝时冕制已约略如此了。
我们揭示,魏明帝在“损略黼黻”时利用了马融《尚书注》;现在又可补充这样一点:魏明帝其时还利用了《周礼》,让三公七章、九卿五章,其实也是合乎《周礼》的。若按“各视其命之数”的原则确定诸臣冕服,则三公鷩冕七章,九卿毳冕五章。孙毓、段畅之议,就是证明。魏明帝不想让诸臣用黼黻,想把三公九章砍掉两章,那么《周礼》鷩冕七章之说,正好为他提供了理由。魏明帝理当笑纳。质言之,对三公衮冕九章的东汉旧制,魏明帝是双管齐下、左右开弓,依马融《尚书注》而损其黼黻,依《周礼》而定其七章。
陈寅恪:《崔浩与寇谦之》,收入《金明馆丛稿初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45页。
甘怀真:《“制礼”观念的探析》,收入《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第101-102页。
梁满仓:《论魏晋南北朝时期五礼制度化》,《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4期。
这样我们就看到,《周礼》对王朝冕制的影响,在魏晋明显大起来了。皮锡瑞等学者已指出,汉儒重《仪礼》,而魏晋以下重《周礼》。陈寅恪先生说:“中国儒家政治理想之书如《周官》者,典午之前,固已尊为圣经,而西晋之后复更成为国法矣。” 甘怀真先生论西晋“五礼”,指出魏末已出现了“《周礼》地位的突出”,魏末恢复五等爵的举措就是表现之一,“此举的目的之一是宣告一个遵从‘周政’的新体制的诞生,而不再用汉家之法,此亦象征周礼成为政制的法源” 。近年梁满仓先生又强调这样一点:汉人重“八礼”,即重《仪礼》;魏晋以下重“五礼”,即重《周礼》 。魏晋冕制的变迁,也证明了《周礼》影响在与日俱增。
为什么魏晋以下,《周礼》成了“圣经”“国法”呢?从中国政治史的大趋势看,魏晋南北朝这个时代中,“族”的因素——皇族、士族、家族,在北朝还有部族因素——的政治影响重大起来了,这在某种意义上或一定程度上,是周朝贵族世卿政治的回潮或倒卷。在这时候,人们对名为“周礼”的周制,就有了更大的亲近感。比较而言,宋明清发达的集权官僚政治远离了周政,君臣对“周礼”的亲近感,就大为淡漠了。像五等爵、国子学、三年丧等等可追溯于周的制度设置,与皇族、士族、家族因素,确实存在着重大的亲和性。中国士人是传承诗书礼乐的。从士人的发展历程看,两汉儒生、汉末名士在魏晋以下发展为士族阶层,这也为礼学的升温创造了条件。在各种经传之中,《周礼》一书所提供的“周礼”丰富、整齐而集中,那也是魏晋以下其书为人所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魏晋制度发生剧烈波动之时,《周礼》在外在形式上也可以为改制提供素材,包括官名、爵称、官署架构等等。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53页。
除此之外,还有文化心理的原因。对此我们不妨多说几句。从清议、党锢到黄巾、董卓,从汉帝国崩溃到三国分裂,从曹操篡权到司马氏篡权,人们的心灵不断被刺痛灼伤,其感受跟“盛世”大不相同了。人们在想什么?“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眼睁睁地看着历史滑向低谷,人们焦灼的心灵渴求着慰藉,想给“苟全于乱世”的生活寻求意义;朝廷上的君臣,其心理也需要寄托,需要为“乱世”中的统治寻求意义。“周礼”之于君臣士大夫,就好比这一时期的老庄之于名士,道佛之于平民。与秦汉大帝国相比,我们真的很惨;那还瞎忙活什么呢?有必要、有价值、有意义吗?“红旗到底能打多久?”不如散伙儿算了。在这时候,“周礼”就成了黯淡无光中的一道亮光。马克思曾经说过:“宗教是被压迫心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与之相似,“周礼理想国”就是君主士大夫的心灵叹息,就是他们在无情世界中的感情。皇帝由此证明其行使统治是有意义的,士大夫由此相信自己拥戴政权是有必要的。“周礼”是魏晋君臣的鸦片。
曹操:《度关山》《对酒》,《曹操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4页。
《晋书》卷二十《礼志中》。
在名士选择了“自然”、平民选择了宗教之时,朝堂上的皇帝、官僚们选择了“周礼”。刚刚崩溃的汉朝已不值得留恋,对昏君阉宦人们记忆犹新,“汉家之法”失去了吸引力。而“周礼”则在焦虑、沮丧与挫折之中,赋予了政权以新的存在意义。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魏晋统治集团是高度“士人化”的,士人传承儒经礼典。“士人化”的统治集团,就需要“士人化”的慰藉方式,用“周礼”来打开其心灵之锁。曹操想象着“太平时,吏不呼门,王者贤且明……”的盛世,憧憬周政:“于铄贤圣,总统邦域,封建五爵,井田刑狱。” 晋武帝司马炎以“吾本诸生家,传礼来久”自负 ,西晋大定“五礼”,家学变成了“国学”。不但丧服、祭典等等一意从古,就是实用性的制度改革,也成心给它们加上“周礼”的文饰。比如,用以保障皇族、褒奖功臣的品位安排,刻意采用周朝“五等爵”的形式;用以优遇权贵的等级教育机关,刻意选择周朝“国子学”作为校名。动荡不宁、满身病相的小朝廷,由于“周礼”而被激起了若干神圣感、悲壮感:我们虽处历史低谷,但我们维系的礼乐,是一个古老文明的血脉;我们支撑的制度,是一个“周礼理想国”的投影。那么,让我们化悲痛为力量,坚持到底,继续奋斗吧!此期的华夏衣冠、周礼冕服,当然也都具有类似意义,发挥着类似的作用。
5.
高堂隆之冕服从郑
《礼记·杂记》孔颖达疏,《十三经注疏》,第1550页下栏。
“礼是郑学” ,礼学大师郑玄以其学行,在汉末赢得了世人的敬爱,号称“经神”。郑玄的“周礼建构”本用于自娱,但在魏晋以下,随礼学,特别是“周礼”的升温,郑玄经说不可避免地要成为礼制参考,将对王朝制度发生影响了,包括冕制。
孙毓、段畅安排诸臣章旒,以命数为准,三公鷩冕七章、卿毳冕五章;汉末郑玄却不那么看,认为三公毳冕五章,孤 冕三章,卿大夫玄冕一章。郑玄之说,在汉魏有无伸张者呢?汉末似乎已经有了,曹魏则肯定有。请看:
1.蔡邕《太傅文恭侯胡公碑》:封建南蕃,受兹介祜。玉藻在冕,毳服艾辅。(《蔡中郎集》卷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63册第207页上栏;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886页上栏)
2.《魏台访议》:《礼》,天子大夫玄冕而执雁。今秩中二千石、六百石者可使玄冕而执雁。(《太平御览》卷六九〇《服章部七》引,第3册第3080页下栏)
王利器:《郑康成年谱》,第82页。
四库馆臣云,《独断》“各条解义,与康成礼注合者甚多”。《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册第557页下栏。
第1条中的“胡公”就是太傅胡广。“玉藻在冕,毳服艾辅”,是说胡广居三公之位而又封侯,得以头戴旒冕、身着毳服。胡广死于汉灵帝建宁五年(172年)。这一年郑玄46岁,已名重一时,早已完成了他的《周礼注》 。蔡邕与郑玄年龄相若,又彼此敬重,其《独断》往往合于郑玄礼注 ,那么,蔡邕《胡广碑》不按汉朝冕制称三公之冕为“衮冕”,却另称“毳服”,是采用了好友郑玄的“三公毳冕”之说吗?
《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又《太平御览》卷三三《时序十八》引有“高堂隆《魏台访议》曰:诏问何以用未祖丑腊?臣隆对曰……”一条。第1册第156页上栏。
第2条表明,曹魏也有伸张郑玄冕服说的。“魏台”即曹魏尚书台。尚书台若遇到礼制方面的疑难,往往“访”之学者,学者因之有“议”。《魏台访议》这段话,就出自郑玄追随者。那个人就是高堂隆:“《魏台杂访议》三卷,高堂隆撰。”
《隋书》卷七《礼仪志二》。
史称“高堂隆为郑学”。例如在庙制上,高堂隆伸张郑玄之说:“至魏初,高堂隆为郑学,议立亲庙四,太祖武帝,犹在四亲之内。” 除了庙制,现在我们又看到,在服制上高堂隆也是“为郑学”的。贾公彦把郑玄的诸臣冕服安排,概括为“天子之臣与诸侯之臣服同”。高堂隆凭什么说“天子大夫玄冕而执雁”呢?只能是凭借这个原则。中二千石为卿,二千石到六百石为大夫,高堂隆认为“中二千石、六百石者可使玄冕”,恰好合乎郑玄的卿大夫玄冕的意见。
《通典》卷七五《礼三五》引,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035页以下。
当然我们也看到,中二千石玄冕一点,与高堂隆的另一作品《瑞贽议》 ,有一致之处也有矛盾之处。《瑞贽议》所讨论的,是如何把《周礼》六瑞六贽用于现实官制。郑玄论瑞贽之礼,采用“以爵不以命数”原则,高堂隆《瑞贽议》也如此处理。其中对诸臣贽礼的相关安排,略如下述:
1.群公执璧;大将军、骠骑、车骑、卫将军,与公同仪执璧。
2.九卿之前三卿(即太常、光禄勋、卫尉),比孤执皮帛。
3.九卿之其余六卿(按即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州牧、郡守以功德赐劳秩比中二千石者,比卿执羔。
汉武帝时丞相长史有二千石的,见《史记》卷一〇四《田叔附田仁传》田仁“为二千石丞相长史”。据《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东汉窦宪做大将军时“长史、司马秩中二千石”。《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尉)长史一人,千石。”《太平御览》卷二〇九《职官部·三公府掾属》引应劭《汉官仪》:“太尉、司徒、司空长史,秩比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和鼎味。”第2册第1003页下栏。《北堂书钞》卷六八《设官部·长史》引《汉旧仪》:“太尉、司徒长史,秩比二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鼎和味。”中国书店1989年版,第244页下栏。不同时期,三公长史的秩级有变。高堂隆《瑞贽议》:“三府长史,亦公之副,虽有似于孤,实卑于卿,中大夫之礼可也。”曹魏时三府长史既然“实卑于卿”,即低于中二千石九卿,那么其秩级应为二千石。
4.三府长史(按秩二千石 ),州牧、郡守未赐劳者(按秩二千石),诸县千石、六百石,儒官博士,比大夫执雁。
5.诸县四百石、三百石长,比士礼执雉。
据此我们列出下表:
《瑞贽议》建议二千石到六百石“执雁”,这与《魏台访议》的“天子大夫玄冕而执雁”,是一致的;但《魏台访议》让中二千石执雁,中二千石是卿,《瑞贽议》却让太常等三卿执皮帛、太仆等六卿执羔,三卿与六卿都不“执雁”。在这里,《瑞贽议》同《魏台访议》不一致了。
是高堂隆的两次意见不一样,顾此失彼了吗?不能说没那种可能。就是我们自己,不留神自相抵牾也是常有的。人非圣贤,难免疏漏。汉魏秩级难以跟《周礼》爵命一一对应,在用周爵去附会现行秩级的时候,发生参差在所难免。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太平御览》在摘引《魏台访议》时发生了错漏。若让《魏台访议》在“执雁”一点上与《瑞贽议》一致起来,不妨想象《魏台访议》的原文如下:“天子之卿玄冕而执羔,天子大夫玄冕而执雁;今秩中二千石者可使玄冕而执羔,秩二千石、六百石者可使玄冕而执雁。”这样就合理多了。虽然没找到材料来证成这一推断,但我想其可能性不是一点儿都没有的。
无论如何,高堂隆的“天子大夫玄冕而执雁”,与郑玄的“卿大夫玄冕”之说是一致的。那么在冕服上,仍可以说“高堂隆为郑学”。第四章第4节曾提到,清儒金鹗在反驳“三公毳冕说”时,有个“郑(玄)当谓三公服鷩冕也”的猜测。但从《魏台访议》看,曹魏时所传承的郑玄冕服说,是三公毳冕而非三公鷩冕,金鹗的猜测不确。
6.
魏晋冕制与郑王之争
高堂隆的“天子大夫玄冕执雁”之议,没被当局采纳;魏晋朝廷采用的是三公鷩冕之说,而不是郑玄的三公毳冕之说。不用郑玄大概还有一个背景,就是郑玄、王肃之争。下面就来考察这个问题。
郑玄约在建安五年(200年)辞世,那一年王肃五岁。
李振兴《王肃之经学概述》云:“王肃所治,则《易》、《书》、《诗》、《三礼》、《春秋左氏传》、《孝经》、《论语》等七经,殆已几遍群经,异夫彼独抱一经以自名家者,可谓博矣。”收入《经学研究论集》,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1年版,第153页。
王国维先生云:“《诗》及《三礼》郑氏、王氏。”见其《汉魏博士考》,《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90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92页。又参刘汝霖:《魏氏十九博士表》,《汉晋学术编年》,上海书店据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影印,第109页;蒋善国:《尚书综述》,第129页;王志平:《中国学术史·三国两晋南北朝卷》,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33页。
《三国志》卷十三《魏书·王朗传附王肃传》。
《通典》卷四九《礼九》:“太和六年,尚书难王肃,以《曾子问》唯祫于太祖,群主皆从,而不言禘,知禘不合食。肃答曰,以为祫禘殷祭,群主皆合,举祫则禘可知也……”同书卷七二《礼三二》:“魏尚书奏,以故汉献帝嫡孙杜氏乡侯刘康袭爵,假授使者拜授,康素服。……王肃议……”同书卷七九《礼三九》:“景初中,明帝崩于建始殿,殡于九龙殿。尚书访曰:当以明皇帝谥告四祖,祝文于高皇称玄孙之子,云何?王肃曰……”同书卷九一《礼五一》:“魏尚书郎武竺有同母异父昆弟之丧,以访王肃。肃据子思书曰……”可见当时王肃经说,颇为朝廷所重了。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84页上栏、第395页下栏、第427页上栏、第496页下栏。
本田成之:《中国经学史》,上海书店2001年版,第171页。
王肃是司空王朗的儿子,在相府中长大。黄初年间拜散骑、黄门侍郎,太和三年(229年)又为散骑常侍,连历门下三职,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王肃与郑玄并不同时 ,但其遍注群经 跟郑玄相似,兼综今古文跟郑玄相似,长于礼学又跟郑玄相似。学业甫成,王肃便选中大师郑玄为敌,指其“违错者多”,宣称要“夺而易之”,没多久就把自己也弄成大师了,宛然一位“学术超男”。曹魏学官中通行着贾逵、马融、郑玄、王肃之学,《三礼》博士各有郑、王两家 。史称王肃“其所论驳朝廷典制、郊祀、宗庙、丧纪轻重,凡百余篇” 。至少魏明帝太和年间,年资尚浅的王肃已屡屡得到尚书台的顾访,在王朝礼制上频频发言 ,俨然政府智囊了。学者有这样的幽默说法:“王肃一生的事业在于反驳郑玄。” 话虽刻薄,但非无据。那么,面对着郑学一方的“大夫玄冕执雁”之议,王肃能缩头缄口、任人夺席吗?魏明帝的三公鷩冕七章、卿 冕五章之制,是否跟王肃相关呢?下面征之史料,逐步加以考察。
潘眉:“惟《书》博士庾峻从王肃义。盖庾峻系郑袤所举,袤党司马氏,故峻亦宗王黜郑也。”《三国志旁证》卷二,《二十四史订补》,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5册第162页。又钱大昕:“王肃卒于是年,而其说已为博士所习,进讲人主之前,盖肃兼通数经,强辩求胜,又以三公之子早登显要,易为人所信从也。”《廿二史考异》卷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283页。
《南齐书》卷九《礼志上》:“晋初司空荀觊因魏代前事,撰为晋礼,参考今古,更其节文,羊祜、任恺、庾峻、应贞并共删集,成百六十五篇。”又见《晋书》卷十九《礼志上》。
皮锡瑞:《经学历史》,第160页。
余嘉锡:《晋辟雍碑考证》,收入《余嘉锡文史论集》,岳麓书社1997年版,第145页。
王肃甫卒,就有一位《书》博士庾峻,在高贵乡公的经学讲席上伸张王肃经义了 。那位庾峻,后来又成了晋礼的制订者 。前揭《诸王公城国宫室章服车旗议》的作者之一孙毓,也是王肃的粉丝之一。皮锡瑞云:“晋初郊庙之礼,皆王肃说,不用郑义。其时孔晁、孙毓等申王驳郑,孙炎、马昭等又主郑攻王,龂龂于郑、王两家之是非……” 余嘉锡先生也说:“及至晋时,孙毓作《毛诗异同评》,朋于肃。” 孙毓既然“申王驳郑”“朋于肃”,则他的那份包括“三公鷩冕”在内的冕服规划,就有可能依据王肃吧?
《三国志》卷十三《魏书·王朗传附王肃传》。
陆德明:《经典释文》卷一,第8页下栏。
皮锡瑞:《经学历史》,第163页。当然也有不同意见。吴承仕:“愚谓此乃孔《传》采摭王义,非王氏窃自伪《书》也。”见其《经典释文序录疏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8页。刘起釪先生亦云:“王肃在魏晋时伪造孔氏本之说,在情理上显然是说不过去的。”《尚书源流及传本考》,第51页。
魏明帝“损略黼黻”时,利用了马融《尚书注》;马融《尚书注》又被《尚书伪孔传》所吸取。而王肃与马融、与《伪孔传》,全都有密切关系。史称“肃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 ,陆德明谓王肃《尚书注》“大与古文相类,或肃私见《孔传》而秘之乎?” 皮锡瑞等甚至指“孔安国《尚书传》,王肃伪作” 。对王肃与《伪孔传》的关系,学者看法不一,这里就不纠缠了,总之二者有瓜葛就是了。
《古文尚书·益稷》孔颖达疏引,《十三经注疏》,第142页中栏。
在冕服理论上王肃颇有建树,提出了“虞舜九章”“脱裘服衮”等说法,都与郑玄不同。郑玄说虞舜冕服用十二章,到了周朝,日月星辰三章改画在旌旗上面,天子的衮冕就只剩九章了。而王肃《尚书注》相反,说是虞舜时的冕服才是九章,那时候的三辰才画在旌旗上呢:“舜时三辰即画于旌旗,不在衣也,天子山龙华虫耳。” 那不是成心跟郑玄作对吗?
可参看姚际恒:《古今伪书考》,景山书社1929年版,第16页;黄云眉:《古今伪书考补证》,山东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72页;邓瑞全、王冠英主编:《中国伪书综考》,黄山书社1998年版,第384页以下。蒋伯潜:“东汉经学得此造作伪书之人以结其局,实为一大污点。”《十三经概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5页。皮锡瑞盛赞郑玄“高节卓行之美”,而指王肃为“大蠹”。《经学历史》,第141、159页。郑玄的品德为世人所敬,王肃在这方面就比较吃亏。
李学勤:《竹简〈家语〉与汉魏孔氏家学》,收入《简帛佚籍与学术史》,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11页;《李学勤文集》,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版,第510页。
王志平:《中国学术史·三国两晋南北朝卷》,第150-152页。王先生的考辨虽繁,但多在问题的外围周旋,仍然缺乏实质性的证据。
再看“脱裘服衮”之说。此说出自《孔子家语》王肃注。《孔子家语》在魏晋就遭到质疑了,后人多认为今见《家语》含有王肃的伪造成分,甚至称为“污点”,指为“大蠹” 。但近年也有学者提出,不论王肃是否曾动笔改篡,“说他伪造整部《家语》,恐怕是不可能的” ,“《孔子家语》记载的可靠性应该不成问题” 。我们来看《孔子家语·郊问》中的冕服之说:
天子大裘以黼之,被裘象天。乘素车,贵其质也。旗十有二旒,龙章而设以日月,所以法天也。既至泰坛,王脱裘矣,服衮以临燔柴。戴冕璪十有二旒,则天数也。
王肃注:大裘为黼文也。言被之大裘,其有象天之文,故被之道路,至大坛而脱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76-77页)
元人王广谋注本《标题句解孔子家语》(庆长四年古活字印本,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藏,扫描版),“被裘象天”四字作“被衮象天”;而且“服衮以临燔柴”一句之前,无“既至泰坛,王脱裘矣”八字。此八字显系妄删,以迁就前文的“被衮象天”。无怪明人何孟春说王广谋本“庸陋荒昧,又正文多所漏略”了。然而何孟春未见《家语》王肃注,所以他自己也是“臆测亦所不免”,见四库馆臣《提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册第72页。何孟春注《孔子家语》,亦作“被衮象天”,仍不正确,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齐鲁书社1996年版,子部第1册第53页下栏。作“被衮象天”的,还有清人陈士珂《孔子家语疏证》卷七,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第184页;《丛书集成新编》,第18册第320页;《新编孔子家语句解》卷七,《续修四库全书》,第931册第36页上栏;清人姜兆锡:《家语正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册第144页上栏。又王德明主编《孔子家语译注》,亦作“被衮象天”,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24页。以上均误。《四库全书》内府藏影宋钞海虞毛晋校勘本《孔子家语》,作“被裘象天”,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95册第68页下栏。这是正确的。上海古籍出版社版《孔子家语》,即据此本影印。作“被裘象天”的,又如陈际泰:《新刻注释孔子家语宪》,《四库未收书辑刊》,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第3辑第21册第42页上栏;章如愚:《山堂群书考索前集》卷四一《礼器门·冕服类》引,正德十三年建阳刘氏慎独书斋刊本;范家相:《孔子家语证伪》引,《续修四库全书》,第931册第145页;秦蕙田:《五礼通考》卷四《吉礼四》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5册第185页,等等。又张绵周标点的《孔子家语》作“被裘象天”,上海新文化书社1933年原版,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影印,下册第20页。
查《礼记·郊特牲》:“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则天数也。乘素车,贵其质也。旗十有二旒,龙章而设日月,以象天也。”《家语·郊问》中“被裘象天……”以下的文字,显然就是从《郊特牲》的这一段中抄来的。可王肃又不是原文照抄,“衮”字被他刻意改动了,改成了“裘”字,“被衮以象天”成了“被裘象天”了。元明浅人未能细审王肃注文,擅据《郊特牲》,又把《家语》的“被裘象天”改回为“被衮象天” 。所改殊不足据,因为恰好就在此处,王肃做了手脚。首先,《郊问》后文比《郊特牲》多了“王脱裘矣”四字,则前文必作“被裘象天”,“脱裘”与“被裘”是相呼应的。再看王肃自注,就更明白了,明明是说“言被之大裘,其有象天之文”,“被”以“象天”的乃是“大裘”,不是“衮”。反过来说,“被裘象天”及“王脱裘矣”,都出于王肃之手。
姜兆锡:《家语正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册第144页上栏。
范家相:《孔子家语正伪》,《续修四库全书》,第931册第145页。
何孟春、姜兆锡所释与此不同。何孟春曰:“内服大裘,外被龙衮,被衮所以袭裘”;姜兆锡曰:“在道时被衮于大裘之上,至泰坛乃脱裘而服衮也。”照这说法,衮是披在大裘之外的。但想象一下吧:天子上路前先穿大裘,再把衮服披在大裘之上;那么到了泰坛,就得先脱衮服,才能脱下大裘,然后再穿上衮服——那么折腾是不是很弱智?两人所据《孔子家语》版本,不是作“被裘象天”而是作“被衮象天”的,又没有王肃注“言被之大裘……”之文,所以他们不知道上路时所“被”的不是“衮”,而是大裘,结果把自己绕糊涂了。明确上路所披的不是“衮”而是大裘,就“不折腾”了。
姜兆锡云:“《礼记》无‘天子大裘以黼之’句,下亦无‘既至泰坛’三句。大裘见《周礼·司服》” ;范家相云:“文内言天子被裘象天,既至泰坛脱裘服衮,以临燔柴,此据《周礼·司服》‘王祀昊天上帝,服大裘而冕’云云有意添出。” 姜、范之语,都能中肯破的。王肃《家语》利用了《礼记·郊特牲》,但又以一己私见擅加损益。《周礼·司服》说天子祭天时“大裘而冕”,这跟《礼记》不同;郑玄认为周朝祭天的大裘冕无章无旒,指《礼记》衮冕十二旒祭天为“鲁礼”,好让《周礼》《礼记》二者各是各,不致抵牾。而王肃既用《郊特牲》又用《司服》,又兼下己意,便在《孔子家语》中编排了这么一个说法:祭天之日天子上路,其时先穿大裘,等到登上了祭坛,再把大裘脱掉,用衮服及十二旒衮冕燔柴祭天 。是所谓“脱裘服衮”。
孙志祖:《家语疏证》卷四,《丛书集成新编》,第18册第259页;又《丛书集成初编》,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73页。
陈士珂:《孔子家语疏证》卷七,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第184页;《丛书集成新编》,第18册第320页。
分见《礼记·乐记》孔颖达疏引,《十三经注疏》,第1534页上栏;《通典》卷九一《礼五一》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79页上栏。
马昭只是指出王肃在《家语》中加进了自己的东西,不足凭信,而不是说全书都是王肃向壁虚造的。所以这个评价相当公允,应系定论。顾实先生已注意到:“考马昭曰‘《家语》王肃所增加’,似不全伪造也。”见其《重考古今伪书考》,上海大东书局1928年版,第22页。以往称《家语》为“伪书”者,其实也不是说其内容全伪、于史无征,只是说其部分内容的可靠性有问题罢了。以《家语》中有真实内容,来论证其全书不伪,逻辑上显有问题。比如说,我整理了一部古书,趁机加进了10%的编造内容,虽然90%的内容是原文,但还能说这是一部真古书吗?
王承略:《论孔子家语的真伪及其文献价值》,收入周彦编:《文献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第二届中国文献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学生书局2002年版,第21页。
孙志祖评论说:“天子大裘,被之道路,既至泰坛,则脱裘而服衮,以临燔柴,其实于经传无所据也。” 孙氏对《家语》指摘颇严,但其看法仍然未达一间,其实王肃于经传是有所据的,他把《礼记》《周礼》捏合在一块堆了。清人陈士珂的《孔子家语疏证》于此泛泛而注,远没察觉“脱裘服衮”的微妙之处 。在郑王之争中,曹魏马昭面对王肃门徒,指出“《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家语》之言,固所未信” 。现在看这话没冤枉王肃,王肃确曾对《孔子家语》上下其手 。王承略先生指出:“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某些增饰的成分,特别是语句的改易和添加,只能出自王肃之手。他增饰的目的,是特意为其学说辩护,或别有用心地让郑玄出丑。” 王先生所言甚是,本书前面的讨论,为之增添了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