増田美子“古代服飾の研究”第四章第一节“礼服、朝服、制服之制”。
中国的诸臣礼服之冠,是与皇帝一样的带旒的冕,这与日本的礼冠是非常不同的。另外,中国表示位阶的制度,是通过旒以及衣裳文样之数、绶之颜色来实现的,衣裳的颜色则自一品至于五品均为青衣 裳。与此相对,日本诸臣的服制在冠的装饰有所区别,但主要的位阶标示是通过衣裳的颜色来实现的。上衣之色为一位深紫(黑紫)、二位三位浅紫(赤紫)、四位深绯、五位浅绯,这是不分礼服、朝服,都是用这样的颜色来表示位阶的。中国的礼服,冕以及衣裳所附十二章的文样具有重要意义;而日本的礼服,则是冠与衣服的颜色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自古坟时代以来就持续的传统 。
第三个是色彩规制。
在上述“位色”之外,养老《衣服令》中还有另外的色彩规制,即学者所谓的“服色条”:
凡服色,白、黄丹、紫、苏方、绯、红、黄橡、 、葡萄、绿、绀、缥、桑、黄、楷衣、蓁、柴、橡墨,如此之属。当色以下,各兼得服之。
这里的服色规定对应于上述“礼服”“朝服”及“制服”之外的其他“公服”,其应用范围也包括天皇在内。具体而言,则如下表所示:
表6 养老《衣服令》中的公服服色规制
续表
可以看到,自天皇至于无位之低级官吏,所可着用之服色种类,依身份或位阶的高低而递减。这也暗示着服色条所列举的诸颜色,自白色至于桑色以下,其所象征的尊贵程度是依次递减的。可以认为,这是自推古朝以来以颜色的差别化来标示等级的进一步发展。
关于日本“衣服令”的特质,武田氏有如下看法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