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
在省府街一座不起眼灰色小楼,新挂牌的跨域权益保障与纠纷调处联合办公室,简称跨域维权办(JOER),正式开始办公。
门口同时挂着四块牌子:“山西省商业协会维权部”、“山西省武术协会佣兵公会(对外联络处)”、“山西省高等法院巡回法庭(特别事务对接)”、“情报部第三处(民事协调科)”。
四块牌子并列,标志着由情报部、省高等法院(牵头)、武术协会(佣兵公会)、省商业协会四部门联合组建的常设机构正式运转。
其依据正是年前冬月由四部门联合颁布试行的《山西省境外商民人身与财产权益保障及纠纷处置暂行条例》(民间简称护侨法或四部联合法)。
条例明文规定,凡具山西籍贯、或在山西有合法产业与纳税记录之个人与商号,于省外遭遇人身侵害、财产非法侵占、重大契约欺诈等情事,经向本联合办公室举证申请,办公室有权评估立案,并视情况协调情报、民间武力(公会)、司法及商业资源予以处置,以维护省民合法权益,彰显公义,促进有序商业往来。
条例发布后,短短三十日内,跨域维权办累计接收的各类求助、申诉与案情呈报,已骤增至四百二十余起。
一楼大厅俨然成了特殊的申诉中心。
长条柜台后,办事员们忙得头也不抬,接收、分类、初审着从山西各地乃至通过特殊渠道从外省辗转送来的各种函件、电报、甚至口信。
申诉者身份各异:
有在包头与当地蒙旗王公因草场租金发生冲突的牧场主代表;
有在郑州的货栈被当地帮会勒索平安费的晋商掌柜;
有在汉口纱厂被工头无端克扣工资的山西籍技工家属;
甚至还有在天津的山西籍学生报告被同学霸凌欺辱……
桩桩件件,核心都围绕着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失,且申诉者均声称在事发地求告无门或遭遇不公。
大厅一角,专设了几间用玻璃隔开的初步聆讯室,由联办人员与临时抽调的法官、警官、商会代表共同听取紧急或重大情况的口头陈述,现场判断是否符合启动跨域维权程序的标准。
陈明汉,原晋威小队成员,在长安任务中表现出色。
随着佣兵公会业务量激增和专业化分工,晋威小队扩编并细化为数个更精干的小组。
陈明汉如今是乙等行动组的副组长,今天带着两名组员来联办三楼的任务发布厅,查看是否有适合的新任务。
三楼大厅与一楼的喧嚣不同,显得有序而安静。
一面巨大的木制公告板上,贴着一张张格式统一的任务简报,用不同颜色的边框区分紧急程度和类型(白框-调查/威慑,蓝框-取证/护卫,红框-抓捕/惩戒)。
旁边设有查询柜台,公会干事负责解答并协助团队匹配任务。
陈明汉走到红框任务区。
这里任务不多,但每条都分量不轻。
一张任务简报吸引了他的目光:
【任务编号:捕-豫-012】
事由:洛阳晋丰桐油厂经理周某,遭当地税吏勾结青帮绑架,索要巨额税款及赎金,厂内两名护厂山西籍工人反抗时被打成重伤。
申诉方:晋丰桐油总号(太原)
联办初步裁定:符合《条例》第三条(严重人身伤害及绑架勒索),属中型案件,适用直接介入程序。
情报部附件摘要:目标为洛阳东关青帮头目座山雕及其骨干三人,与洛阳税捐稽征所一名科长关系密切。
据查,周经理被囚于东关外一处废弃砖窑。
敌方约有十五至二十名常备打手,有少量老旧火器。
司法程序备注:山西高等法院已签发对座山雕等四人的逮捕令及案件受理通知。
联合办事处将协调河南方面(备用方案),但不承诺效果。
核心要求:安全解救人员,抓捕主要目标回晋受审。
任务评级:乙上(建议两支乙等队伍或甲等队伍接取)
酬金预算:四千五百银元(含可能抚恤)】
“好家伙,直接绑税吏勾结的青帮头子……”旁边的组员咂舌。
陈明汉没说话,继续看。另一张是蓝框任务:
【任务编号:执-鄂-089】
事由:武昌晋昌布号与本地一布商有债务纠纷,布商拖欠货款一千二百银元,屡催不还,反诬晋昌布号以次充好。
当地商会调解偏袒本地商户。
申诉方:晋昌布号
联办初步裁定:符合《条例》第五条(恶意拖欠债务、损害商誉),属小型商事纠纷。
司法程序备注:山西高等法院民庭已受理此案,并根据《跨域诉讼程序简则》,向被告布商正式送达传票与诉状副本,要求其三十日内赴太原应诉或提交书面答辩。
同时告知,如无正当理由缺席,将依据现有证据进行缺席审判,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任务评级:丙下(预期为缺席审判后执行)
任务概要:待法院缺席判决生效后,依据判决书确定的债权数额,对被告在武昌的店铺或住所进行文明催收(限以谈判、出示法律文书、公开告示等方式),必要时可扣押、估值并拍卖其等价财物,过程需公证。避免直接人身冲突。
酬金预算:八百银元(按实际追回款项比例支付)
“这个文明,”组员嘀咕,“怕是最后还得不文明才能把钱弄回来。”
陈明汉走到柜台前,递上自己的小队铭牌。
公会干事熟练地翻看记录:
“陈副组长,贵组目前状态空闲,评级乙中。
捕-豫-012任务适合你们,但建议与其他队伍合作。
另外,执-直-045,天津的一起恶意侵占房产案,判决已下,需要去劝原住户搬走,评级丙中,但牵涉洋人邻居,需格外注意方法。”
陈明汉接过更详细的案情卷宗副本,走到一旁的休息区与组员商议。
休息区里,已有其他几支队伍的负责人在低声讨论任务,交换信息。
“看见没?现在这活儿,跟以前跑单帮完全不同了。”
一个面相老成的队长对同伴说,“以前是东家私下找你,给钱办事,黑白不论。现在得走这联办,得合那什么《条例》,还得等法院的令。
你看那蓝框的,还得先等法院在太原把官司判了,哪怕被告都没来,判完了,咱们才能拿着判决书去办事。
这叫依法。”
“规矩是多了,”
另一人接口,“可也稳当不是?
你看这任务简报,情报、目标、风险、要求、甚至对方可能的关系,写得明明白白。
酬金也透明,公会还抽成提供协调、有时候还有情报更新。
真要出了事,只要咱是按规矩办的,后面有联办兜着,起码抚恤金有着落。
比把脑袋别裤腰带上给私人卖命强。”
“都成产业化啦,”
老成队长嘬了口茶,“咱们这佣兵,以后怕是要跟镖局、护院一样,成个正经行当,只不过咱们的服务,保的是山西的法和利,走的道儿,天南海北。”
陈明汉默默听着。
的确,短短数月,变化巨大。
任务不再零散神秘,而是被纳入一个清晰的流程:申诉-联办审核与司法前置-情报支援-任务发布与匹配-行动执行-结果反馈与司法收尾。
他们这些武者,像是这个庞大机器中根据规格被挑选、使用的执行人。
合法是底线。
这是公会每次集训都强调的。
哪怕去抓人,也得是法院签了逮捕令的犯人;
哪怕去抄家抵债,也得是判决书生效后的合法执行。
所有行动,最终都要能摆到山西法院的桌面上,能经得起民众的审视。
暴力只是工具。
他最终和组员决定,尝试与另一支相熟的乙等队伍合作,竞标“捕-豫-012”任务。
他们需要根据情报附件,拟定详细的行动方案、风险评估、撤离计划提交公会审议,并估算合理报价。
离开联办大楼时,陈明汉回头看了一眼。
申诉者仍在涌入,任务简报在更新。
这条融合了诉苦、裁决、武力的独特链条,正以惊人的效率开始运转,将山西的规则与力量,悄无声息地投射向远方的城镇与江湖。
而他们这些佣兵,正成为织就这张网的、日益专业化的一根根丝线。
一个前所未有的佣兵产业化时代,就在这忙碌而有序的楼宇内外,露出了它清晰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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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许昌当地驻军(属北洋某系)一个连长,伙同七名士兵,酒后闯入城内最大的晋豫货栈,以稽查私货为名实施抢劫。
货栈掌柜(山西平遥人)稍作争辩,即被当场枪杀,两名护栈伙计重伤。
货栈银钱、一批贵重药材被洗劫一空。
事发后,该连长之父——
驻防当地的王姓师长,试图以士兵哗变、误伤人命掩盖,并威胁苦主家属。
案件性质恶劣到超出了联办日常处理的范畴。
此事通过山西商会在当地的隐秘渠道和情报部河南站,迅速呈报至太原。
因其涉及现役军人、恶性命案、高级军官包庇,且性质为武装抢劫杀人,跨域商民权益保障联合办事处在紧急评估后,直接将案件升级,连同初步证据一并移送至总参谋部与高等法院特别法庭。
总参谋部作战室,长桌旁坐着总参谋长曹文轩、情报部长林大虎、高等法院沈钧儒(作为法律顾问列席)、以及刚刚奉命赶来的佣兵公会总协调刘振声和空军司令徐天鹰。
墙上挂着河南北部、特别是许昌周边的军事地图。
曹文轩面色铁青,将案件卷宗推到桌中:
“八个人,证据确凿,高院特别法庭已经连夜完成书面审理,核准死刑,签发逮捕令。
但目标身份特殊,全部是王师长的直属部下,其中那个连长,是他独子。
据情报,这八人目前已被王师长以审查为名,集中控制在城郊其嫡系一个营的营区内。
强闯军营抓人,等同于向该部宣战,可能引发大规模武装冲突,政治后果难以预料。”
刘振声立刻摇头:
“公会的佣兵队伍,对付江湖帮会、地方恶霸、甚至小股土匪尚可。
正面冲击有防御工事、轻重武器齐全的正规军营,无异于自杀。
即便挑选最精锐、配备最好装备的小队,成功概率极低,伤亡必定惨重,且无法确保完成抓捕全部八名目标的任务。
此路不通。”
沈钧儒扶了扶眼镜,声音严肃:
“然法律判决已成,正义必须伸张。
若因对方是军人、有部队庇护便可逍遥法外,则我《条例》威严扫地,《新治》法理基石动摇。
必须找到一种能够执行判决的方式。”
会议陷入僵局。
动用山西陆军越境攻击?
那将是一场局部战争,不符合低强度、精准惩戒的原则,且政治风险巨大。
一直沉默的空军司令徐天鹰,目光死死盯着地图上许昌郊外那个标出的营区位置,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
忽然,他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决断的冷光:“如果不是派兵去抓,而是派飞机去轰炸呢?”
众人目光瞬间聚焦于他。
徐天鹰起身,走到地图前,拿起指挥棒点向目标营区:
“情报显示,该营区为旧式兵营,砖木结构房屋密集,且目标八人被集中看守在营区西南角的军官招待所独栋小楼内。
王师长将其子等人置于自己部队保护下,是算准了我们不敢硬闯陆军营地。
但他可能忘了,或者根本没想到,还有一种力量,可以从他无法拦截的天上下来。”
他顿了顿,声音清晰而冷静:
“我建议,出动轰炸机。
目标:营区西南角军官招待所及其附属建筑。
目的:以精确轰炸,歼灭藏身其中的八名已决死刑犯。
同时,巨大爆炸与空中打击将对王师长及其部队产生极致震慑,宣告我方执行法律判决之不可阻挡的决心,且可最大限度避免我方地面人员伤亡与直接武装冲突。”
会议室里一片寂静。
用轰炸机执行法院死刑判决?
这想法太过骇人听闻。
曹文轩最先反应过来,眼神锐利:“徐司令,有几成把握能精准炸掉那栋小楼,而不造成过多附带伤亡?王部士兵虽可恶,但大多无辜。且若轰炸偏误差之毫厘,或引发全营恐慌性对空射击乃至更大乱子。”
徐天鹰显然已深思熟虑:
“我部新装备的猎隼式轻型轰炸机,经过改装,可在中等高度进行俯冲轰炸,精度远超水平轰炸。
但要确保万无一失,需要两个前提:
第一,极其精确的实时目标指引。
必须有人能在地面,在轰炸前最后一刻,确认目标全部在楼内,并能为飞行员提供最精确的定位信号。
第二,完美的时机选择。
最好在深夜或黎明前,人员活动最少,且目标处于睡眠或聚集状态时发动。
这需要地面指引小组不仅负责定位,还要负责监控目标动态,选择最佳攻击窗口。”
所有人的目光,瞬间投向了刘振声和林大虎。
林大虎沉声道:
“情报部可以动用河南站最顶尖的潜伏人员,提供营区详细布防图、作息规律、甚至尝试在内部制造微小混乱或观察哨。”
刘振声深吸一口气,明白了自己的任务:“佣兵公会可以尝试组建一支绝对精锐、具备极限渗透与侦察能力的特遣小组。
他们不需要与敌交火,唯一任务是:
潜入营区附近甚至内部,用可靠手段(如灯光、反光镜、特定频率的无线电信号)在约定时间,为空中指明那栋小楼的精确位置,并在轰炸后,快速抵近确认战果,必要时补枪。
但这需要时间选拔、计划和针对性训练,而且风险极高。”
曹文轩看向沈钧儒:“沈院长,从法律程序上,这……”
沈钧儒眉头紧锁,但语气逐渐坚定:
“判决是死刑,执行方式未限定。
在无法安全拘捕的情况下,以武力手段远程执行已生效之死刑判决,虽无先例,但法理上可解释为因被执行人暴力抗法、且处于受武装庇护状态,致使常规执行方式无法实施,故采用非常规武力手段予以强制执行。
关键在于,行动必须极度精确,严格限于消灭判决所列明之被执行人,并尽一切可能减少无关附带伤害。”
徐天鹰补充:“空军可以制定详细方案,采用小当量炸弹,力求摧毁目标建筑而不过度波及周围。
轰炸后,我侦察机可进行空中照相评估,但地面确认至关重要。”
曹文轩沉默良久,最终缓缓道:“此方案匪夷所思,但或许是当前唯一能同时达成执行判决、震慑宵小、避免大规模人员伤亡,三重目标的办法。
报请阎公决断吧。
同时,情报部、佣兵公会、空军,立刻开始秘密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准备。
一旦获批,刘理事长,你需要立即组织佣兵小队,潜伏到附近,司机而动;
徐司令,你的轰炸机小队要研究好战术,按日常实战演练标准来执行。
记住,此事绝密,代号炮决。”
会议结束,沉重的压力转移到了具体执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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